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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5-000036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250067号建议《关于降低工业企业能源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议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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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5〕第44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A20250067号 建议的答复 谢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工业企业能源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城燃企业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依据协议内容在特定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2019年山东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规范对企业天然气用户实行直供服务的实施意见》(鲁建城建字[2019]33号),在2021年已废止。 3.我市居民气价倒挂,城燃企业为确保安全运营,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居民供气严重亏损。而天然气直供供气企业没有居民用户,经营压力小,社会责任轻。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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