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属于常住居民子女的,可于8月4日以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申请补录。
属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可于8月15日以后,到尚有随迁子女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届时家长可通过报名平台查看相关学校信息,如有疑问可联系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8184032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