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为抓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的落实,现就2020年第三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府网站规范性检查。请各县区、各部门对照《检查指标》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栏目更新是否及时、网站要素是否齐全等;同时对政府网站履行开设关停程序、纳入监管以及年度报表发布规范性等方面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IPV6改造完成情况,填写政府网站开设运行信息表(附件1)。
二、开展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请各县区、各部门对照《检查指标》,组织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并填写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附件2)。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备案情况真实性核查,政务新媒体新增、变更、注销的要及时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中更新维护。
三、配合做好违法违规账号清理工作。根据省委网信办通知要求,请各县区、各部门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中掌握的违法违规账号情况进行梳理、取证,重点调查“仿冒、关联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医疗机构的假冒账号;违规采编发布新闻、谣言等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自媒体账号”等情况,请分别填写违法违规账号汇总表(附件3)和违法违规行为证据(附件4)。
请各县区、各部门于9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检查情况(含所有附件)扫描件连同电子版一并报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