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抓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的落实,现就2020年第二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府网站规范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市政府办公室5月2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开设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的落实,对照《检查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留言规范性等问题,确保无遗漏。政府网站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维护。
二、开展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对照《检查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政务新媒体变更、注销的要及时在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中更新维护。
请各县区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本次检查情况、提升功能实用性情况、完善和创新监管等方面情况),并填写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附件1),于6月18日前一并报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同步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附件:1.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
2.域名使用不合规网站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