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各级监管主体责任,现就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府网站全面自查自纠。各县区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对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
二、开展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各县区对照《检查指标》,以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59.206.216.170/jmca)为基本底数,对本县区范围内的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9〕451号)要求,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对无力维护的账号进行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建设运行规范。
请各县区填写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附件1),于3月19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1.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信息表
2.各县区政府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账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