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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分别对本级政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统计,并在线填报至“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为扎实做好我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APP)。

无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开办的新媒体不需要填报。

二、填报方式

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在线提交。

访问地址:http://47.114.141.101/new_media/login

三、工作分工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填报本级政府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按照操作流程(附件1)开展信息填报和汇总上报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汇总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信息,按照操作流程(附件2)填写“政务新媒体报送表格”,通过本通知联系邮箱报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请于9月29日前完成本次填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填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同步做好“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的应用,确保备案信息一致。后续监管中如发现漏报、错报等问题,将视情予以通报。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加强清理整合,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


附件:1.县区政府办公室简易操作流程

2.市直、县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简易操作流程

3.政务新媒体报送表格模板

4.政务新媒体主账号报送表

5.报送表格填写须知

6.查找新媒体账号信息指南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