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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03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2〕14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洪岭通过访谈解读《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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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张洪岭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政府网站: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张洪岭: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2号),也对“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市政府网站:我市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张洪岭: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居民和职工,按照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六类困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市政府网站:我市医疗救助对象能享受到哪些待遇? 张洪岭: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一是实施居民医保参保分类资助政策,二是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三是分层分类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市政府网站: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是什么? 张洪岭: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减轻救助对象个人参保缴费负担,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市政府网站: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是什么? 张洪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分别比我市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以上三类救助对象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 市政府网站: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是什么? 张洪岭: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包括参照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管理单独支付的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统称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按规定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共用年度医疗救助和再救助限额,合力防范致贫返贫风险。 市政府网站: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救助待遇? 张洪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按特困人员100%、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7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3万元;以上三类救助对象经过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70%救助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市政府网站: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救助待遇? 张洪岭: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5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2万元。以上两类救助对象经过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按70%救助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市政府网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能享受什么样的救助待遇? 张洪岭: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申请方式实行医疗救助,具体认定办法按照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全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2万元。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和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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