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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60274559/mzj/2024-000014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4-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政策解读】《临沂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临沂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3月29日,临沂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18部门印发《临沂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临民〔202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临沂市儿童福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服务基础,促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决策依据

1.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62号)

2.山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4〕5号)

三、工作目标

聚焦新时代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需求,完善关爱服务措施,筑牢基层工作基础,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力争到2026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更加有效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细致,救助帮扶更加精准到位,安全防护更加严密完善,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关爱服务更加优质专业,各项权益保障更加高效充分,合力推动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拓展。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共5大行动24项任务,重点围绕精神素养、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关怀,切实增强孤困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根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走访中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需求;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有针对性地提供精神陪伴等服务。

(二)实施监护提质提升行动。强化监护职责落实;完善委托照护制度,民政部门应当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强化政府兜底监护,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精准帮扶提升行动。开展摸底走访建档,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强化救助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引导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升教育帮扶能力;开展生活关爱服务,组织多种形式的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引导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开展源头帮扶服务,积极为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就业培训和机会。

(四)实施安全防护提升行动。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加强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防范,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加强网络保护工作。

(五)实施固本强基提升行动。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引导和规范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谋划细化方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抓好各项任务部署和活动组织。

(二)加强督促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年度重要实事清单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调度指导,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挖掘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积极参与儿童服务优秀案例评选,通过典型选树、事迹宣讲、媒体报道等,强化示范带动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关于印发《临沂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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