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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210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16
文号 临政办字〔2020〕4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文工作的意见》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文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1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临沂水文各项监测站点逐渐增加,2012年以来,已累计新建水文站46处、水位站26处、雨量站111处、地下水监测井36处、泉流量站2处等。目前,水文测站管理维护工作主要由县域水文中心完成,随着站点快速增加,致使监测任务繁重、维护费用紧张,对水文监测任务的高质量完成造成困难。特别是近两年来极端气候和超强台风频现、短历时强降雨时有发生、局部水旱灾害风险加剧、超标准洪水监测需求增加等等,增大了水文监测预报的难度,加之各县域水文中心成立不久,与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偏少,了解地方服务需求及争取地方政策、经费支持等有关渠道不顺畅,难以实现高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基层水文服务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2018年2月11日省政府令第311号修订)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市水文机构向县区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肯定了临沂水文部门近年来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台风过境时全市水文系统加强暴雨洪水监测,及时提供适时雨水情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为全市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文件就加强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县级水文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文件要求各级水利、应急、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水文部门水旱灾害、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建设支撑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对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并按程序办理划拨用地手续;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电、通信、新闻媒体等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做好对水文工作和水文职工的支持和关心关注等。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水文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县级水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完善县级水文机构,并落实双重管理体制,要将水文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工程带水文”政策,保障水文工作高效运转。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文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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