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图文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02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1-01
文号 临政办发〔2020〕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
文字解读: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

《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20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重大项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引擎。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的不断深入,对于重大项目的服务与保障措施不断出台,有必要通过管理办法形式将我市有效做法和措施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9月,《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我市重大项目统一规范管理、有效接续,结合我市实际,特修订了《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

二、制定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的起草依据、重大项目涵盖范围和项目分类,同时明确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项目单位的各自工作职责等内容。

二、项目申报。第七条至第八条,明确重大项目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审核流程等内容。

三、管理推进。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明确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信息化管理、问题解决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等内容。

四、服务保障。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明确实行更加优惠政策、加强融资支持、落实用地保障和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内容。

五、调研评价。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评价对象、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

六、附则。第二十二条,明确参照执行的情形和建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