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图文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1-000010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6-16
文号 临政办发〔2021〕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6月1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1〕1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改革方案,明确了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各市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市以下改革。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里划分方案,结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等规定,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了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改革文件的严谨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四、主要内容

(一)关于应急救援领域改革方案

1.市级财政事权4项。①市级应急救援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应急演练等;②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与运维、市级应急物资储备;③市级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督导、执法、检查、审批等;④全市性应急普法及宣传教育。

2.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5项。①国家和省、市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国家和省、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②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系统建设;③全国和省、市级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④国家和全省性、全市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国家或省、市启动应急响应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

3.县区财政事权5项。①县区研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划,县区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演练;②县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③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④县区开展的应急普法及宣传教育培训;⑤县区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自然灾害评估、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

(二)关于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方案

1.市级财政事权7项。①基础性、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全市自然资源通用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②基础性的市级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③市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④市级、跨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市级及以下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监督等;⑤全市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市级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等;⑥市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⑦研究制定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市级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9项。①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地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等地质调查;②跨县的基础测绘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③省政府委托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④上级委托或法律授权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筹管理等;⑤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的划定;⑥受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空间用途管理影响而实施的生态补偿;⑦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矿业权、矿产资源管理、地质资料管理等;⑨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大中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

3.县区财政事权10项。①县级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②县级基础测绘及地理信息管理;③县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维,委托县区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县区负责的不动产登记和权籍调查、权属争议调查处理;④法律授权县区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特定全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⑤县区及以下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⑥县区国土空间用途管理、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⑦生态受益范围地域较强的其他生态保护修复;⑧县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县区其他区域野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等;⑨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小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⑩县区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

(三)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方案

1.市级财政事权4项。①市级生态环境规划与综合性政策制定;②全市主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监测,全市重点监管行业监督抽测;③市级负责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发布;④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制定等。

2.市级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3项。①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②市级及以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监督管理,陆源污染物入河管理、重点河湖调查评价;③放射性污染防治,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跨市界、重点流域以及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3.县区财政事权6项。①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制定;②县区辖区内非市级承担的环境质量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监测、执法监测及执法检查;③县区负责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和信息发布;④县区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化学品污染防治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⑤噪声、光、恶臭、电磁辐射污染防治;⑥县区规范性文件、标准、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

(四)关于配套措施

三个实施方案都明确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支出责任;三是协同推进改革。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三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