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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15
文号 临政办字〔2022〕5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全市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全市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相关内容,现就编制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巩固物业领域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全面兑现对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居民的承诺,从根上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照《临沂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省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各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县区的意见,于2022年5月13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次《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要求、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物业领域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安置住房竣工交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广大群众早日实现“安居梦”。

(二)整治目标。物业管理方面,确定了2022年底前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居民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棚户区改造方面,确定了列入全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1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2年底竣工交付85个,力争完成80%以上,剩余项目按约定时间尽早竣工交付的目标;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方面,共确定了60个项目,到2022年底前完成40个项目,剩余项目按约定时间尽早竣工交付。

(三)整治内容。物业管理方面,整治涉及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高、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突出问题解决缓慢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四个方面。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方面,整治涉及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进度慢时间过长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项目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的问题等四个方面。

(四)整治要求。明确了物业管理方面、棚改和未建成社区方面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物业管理方面,包括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突出问题解决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等四项工作要求。棚改和未建成社区方面,包括加快启动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加快推进进度慢建设时间过长的项目、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尽快建立顺畅高效工作机制等四项工作要求。

(五)工作步骤。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第二阶段为梳理排查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第四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和做好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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