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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05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2〕15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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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政办字〔2022〕15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市属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产业发展规划转型升级要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实施了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保障项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企业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市属企业产业布局过宽过散、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凸显。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引导市属企业担纲政府战略,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履行国有企业职责使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提升投资工作水平的批示精神,市国资委牵头对主业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市属企业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四个部分,阐述了企业聚焦主业发展的任务目标,明确了市属企业主业确认的基本原则及确认程序,并对聚焦主业发展提出了基本要求。 (一)明确任务目标。《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要求,明确市属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强化资源集聚和产业协同,切实提升企业营运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精干主业,压缩管理层级,引导市属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产业集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业确认基本原则。《意见》明确市属企业主业应符合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突出企业特色优势,坚持能力适配,紧密对接我市“十优”产业,优选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增长潜力大,有利于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的业务作为主业。坚持数量适度,市属一级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他骨干企业不超过2个,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符合我市“十优”产业方向、拟重点发展的培育业务,其指标占比不作限制。 (三)规范主业确认程序。《意见》对市属企业主业的申请、审核、确认发布和动态调整进行规范。市属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在认真研究论证基础上,向市国资监管机构报送确认主业的草案;市国资监管机构组织对市属企业主业草案进行研究沟通,市属企业沟通完善的主业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资监管机构,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市属企业主业经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发文公布。经确认的主业在规划期内(一般为5年)原则上不作调整。 (四)主业发展基本要求。《意见》从强化战略引领、规范投资行为、优化整合资源等方面,引导企业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和重点。一是加强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与主业管理、投资管理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在市属企业内部,加快对非主业的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有序退出非主营业务和非优势业务,不断增强主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加快企业间同质化业务的战略性重组,加大农业、教育、矿产资源等领域整合力度,有效解决企业间主营业务重合交叉、重复投资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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