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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2-000006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2〕5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解读:临沂市开展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集中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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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集中整治 年底前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超85% 在临沂客户端讯连续三个月投诉量居全市前3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年底对物业管理排名后两位的县区进行“黄牌警告”……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目标分别是2022年底前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居民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列入全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1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2年底竣工交付85个,力争完成省台账内项目80%以上;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共60个项目,到2022年底前完成40个项目,2023年底前再完成14个项目,2024年6月底前再完成6个项目。整治内容:物业管理方面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高、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突出问题解决缓慢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方面包括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进度慢、时间过长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项目及工作机制不顺畅的问题。 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 分4个阶段开展 动员部署阶段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召开全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印发工作方案,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措施和步骤,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梳理排查阶段 (2022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部署辖区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物业管理方面,要开展问题排查“回头看”,结合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和小区内亟需整治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查边改,销号管理。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方面,要结合省市调度通报的相关数据,再次组织全面排查,查漏补缺、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动态调整项目台账,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 集中整治阶段 (2022年6月21日至11月30日) 物业管理方面,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针对小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执法程序和流程,建立执法信息推送制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整治工作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要构建物业诉调平台,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多部门联合对接服务,提高物业领域矛盾化解效率。街道、社区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配合做好服务和执法进小区工作。 棚改和未建成社区方面,要坚持“一个项目一个方案”,找准症结、重点突破,对无法实施的项目,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棚改项目在保持年度任务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及时进行调整,未建成社区项目提请撤销。对能开工和已开工的项目,要逐个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跟踪督查,加快开工建设进度,确保尽早竣工交付入住。 巩固提升阶段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总结提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从源头化解矛盾问题。 追责措施 连续三个月投诉量位列前30名 差物业入“黑榜”,更换服务企业 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整治工作走过场、消极应付、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在集中整治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向市纪委监委移交。 物业方面,对每月投诉量居全市前3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及时约谈物业企业;连续两个月投诉量居全市前3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要求企业更换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投诉量居全市前3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由街道牵头组织开展质量评价,按法定程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6月底,分街道对各项工作进行排名,对排名后三位的街道,开展督导整改;9月底,对各项工作排名连续两次后三位的街道,“双专班”及时约谈提醒;12月底,对各项工作排名连续三次后三位的街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半年一次对县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年中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区进行约谈,年底对排名后两位的县区进行“黄牌警告”。 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方面,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一台账、两清单”任务的县区,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对月度工作推进后三位的县区下达提示函,对季度工作推进后三位的县区下达督办函,对不作为、慢作为或负面舆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区下达问责建议函。 (临报融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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