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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19-000013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字〔2019〕158号
成文日期 2019-11-17 发布日期 2019-11-1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字〔2019〕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7日

 

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9版)》(鲁卫疾控字〔2019〕10号)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最大限度消除慢性病危险因素,有效遏制慢性病发病和导致的死亡率上升的趋势,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按照《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9版)》指标评价体系要求,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大力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活动,打造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特色突出、发展均衡的慢性病防控管理服务体系,确保12月中旬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不断提高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居民健康水平综合评价

1.人均期望寿命。开展居民人均期望寿命和健康期望寿命测算,居民人均期望寿命在全省的位次与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健康期望寿命损失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2.慢性病相关过早死亡率。开展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概率监测统计,重点慢性病相关过早死亡率小于1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3.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开展人群健康素养水平监测,人群慢性病健康素养水平≥2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构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4.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制定慢性病防治规划,将慢性病防治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5.绩效管理。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施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6.部门协作。建立多部门工作协商议事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每年至少召开1次部门协作联动会议。各部门设专门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7.经费保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常规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8.健全防治网络。建立健全全市慢性病防治技术管理网络,市级疾控机构设立独立慢性病防控科,工作人员数量占中心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县级辖区内设独立慢性病科室的比例不低于80%,科室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2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人员不少于5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和癌症中心。三级综合医院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通过国家或省认证不低于50%;县(区)全部开展胸痛中心和卒中防治中心建设工作,并发布卒中防治中心地图;市级建立癌症中心,县(区)县级癌症中心建设不低于80%,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建设比例不低于4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健全慢性病防控公共政策

10.实施控烟。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宣传,强化对公共场所吸烟的监督执法力度。实现18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23%。(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

11.推动营养膳食。贯彻实施《山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推动企业低盐、低糖、低脂食品生产开发。以县(区)为单位,每县(区)生产不少于3种健康食品;创建不少于10家健康餐饮单位,每家开发不少于3种健康菜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2.实施全民健身。制定全民健身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体医融合,推广高血压、糖尿病运动处方;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6平方米,居民经常锻炼率≥30%。(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3.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制定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政策,开展2项以上针对学生重点健康问题的干预项目;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学时,学生健康知识测试达标率90%以上;幼儿园健康讲座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4.推动职业人群健康。制定职业人群健康政策,建立职工健康管理与单位文化建设相结合,慢性病预防、职工健康体检、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场所建立工间操健身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企业覆盖率达到60%;每县(区)至少有2家健康示范单位。成立职工心理健康监测机构,聘请专家团队为广大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检测咨询服务,缓解职工因工作生活压力,减少心理健康问题。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减轻患病职工经济压力,为广大职工健康提供“二次保障”,推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15.促进老龄人健康。制定老龄健康促进政策,开展老年人慢性病及危险因素评估分析,针对老年人重点慢性病开展2项以上专项干预行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6.强化慢性病宣传。出台2项以上包括慢性病防控在内的公众健康科普推进措施;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定期开展全市慢性病防控公益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17.完善慢性病医疗保险。制定实施促进慢性病规范治疗和减轻患者负担的医疗保险政策,如慢性病患者长处方、延伸处方等,市县两级合计3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8.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全市所有县(区)、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应用电子健康卡;开展慢性病管理人群智能化风险评估、筛查与规范化诊疗临床辅助决策,实现管理人群自动分层、分级管理等功能;实现肿瘤、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监测数据与省慢性病监测平台的自动对接;支持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满足综合医疗机构、基层服务团队与患者的实时互动服务需求。市级综合分析慢性病相关数据及时向社会发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四)实施慢性病干预服务

19.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

(1)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健骨操推广、基层健康指导员培训、万步有约、优秀健康单位评选和健康菜品评选等5项专题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2)健康细胞工程数量占同行业单位总数30%以上,其中市直及中央、省驻地单位占比不低于3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20.开展慢性病监测及评估。开展死因、肿瘤、心脑血管病、伤害、慢阻肺登记报告,质控指标达到省级要求;每5年完成1次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全人群慢性病社会因素调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等重大慢性病筛查和早诊早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机关专科医院全部开展机会性筛查工作;医疗机构实施18岁以上就诊者测血压制度;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纳入社区管理,管理人群每年递增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2.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县区开展医防融合试点比率不低于30%。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开展高血压达标行动,推广基层高血压标准化治疗方案,实施分层分级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每年递增5%或达到当地人群患病率水平。人群高血压患者治疗率≥60%,人群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25%;人群糖尿病患者治疗率≥50%,人群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3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实施免费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全市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24.推广患者自我管理。推广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成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规范实施覆盖率达到5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5.创新防治模式。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探索与创新。总结提炼2项以上重点慢性病健康管理创新案例和多部门协作开展危险因素综合干预案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安排阶段(2019年11月中旬)。在继续推进前期工作基础上,统筹全局印发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并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1月-11月份底)。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全市创建,打造示范典型和工作亮点,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长效工作机制,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及时、完整、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12月上旬)。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亮点。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9年12月中旬)。报送创建申报表、自评表、工作报告、慢性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及特色案例,做好省考核评价准备工作,迎接省考核评价。

(五)创建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迎接省组织的创建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体育局等19家单位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专班,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推进力度,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总体安排、协调调度、检查督导作用,及时跟进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对指标体系的研究分析,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路线图、时间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视绩效管理,积极对接沟通,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度完成指标任务,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卫生健康常识,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树立“人人参与创建,创建惠及人人”理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管理,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情况调度,对照创建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进展快、成绩明显的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进度的提请市政府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打赢创建冲刺战。

 

附件:1.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贤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冉 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西平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成  员:周晓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静 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高立国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景山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 刚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牟玉善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敬远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钦刚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展志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王兰峰 市文化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陈学龙 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郑宝松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前伟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全志刚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世开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

王志琦 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言启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总编辑

刘加平 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林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赵西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学龙、张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音频解读:《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

文字解读:《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



附件【临沂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任务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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