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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52681291/xtmlwh/2019-000003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19〕3 号
成文日期 2019-02-27 发布日期 2019-02-2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20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8〕22号),进一步加强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快临沂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方向,推广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方法,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为加快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基本完善,认证数量和认证质量明显提升, 全市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质量认证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认证机构合法守规开展业务,质量认证市场规范有序。质量基础更加稳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全市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打造一批竞争力较强的质量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质量治理能力建设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骨干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大力推广QC小组、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鼓励开展质量管理方法创新,结合全市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产业发展特色,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精通质量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到2020年,推动10家企业创新管理并形成特色质量管理模式,推动5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100家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积极推广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质量管理体系新版标准推进力度,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推动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第三方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到2020年,通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1600家。(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质量治理方式转变。鼓励各级政府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推动各个行业抓质量提升。探索建立行政管理认证评价制度,推动各类评价、评估、奖励、遴选及行政审批活动向国际通行的认证制度转化。到2020年,全市各类认证有效证书由6000张增加至8000张。(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重点领域质量认证工作

4﹒质量认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围绕十大优势产业发展布局,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鼓励具有产业优势的行业特色产品或区域特色产品,开展高端品质认证,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打造质量标杆。到2020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到100%。(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质量认证服务乡村振兴。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增加绿色优质农畜渔产品供给。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保护,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开展“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鼓励支持蒙阴县、费县等适宜地区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认证证书达到600张。(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质量认证服务环境保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减少污染排放。推动水泥、建筑陶瓷砖、铝合金型材等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及低碳产品认证。鼓励支持重点工程优先采用获得相关环保节能等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到2020年,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争取达到700家,取得节能、节水、建筑节能、低碳产品等认证企业10家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质量认证服务质量安全。引导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积极引导全市优质产品和服务开展“泰山品质”高端认证,推动产品、服务品牌高端化。到2020年,全市通过“泰山品质”认证产品或服务2家以上,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全部取得HACCP认证或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8﹒质量认证服务对外经贸发展。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指导和推动我市出口企业开展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区域性技术标准与认证合作,推动我市产品、技术、装备、工程、服务“走出去”。鼓励外资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入我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支持市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贸易重大项目,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间结果互认,研究应对合格评定类技术性贸易壁垒。到2020年,我市主要出口企业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海关、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质量认证监管体系

9﹒优化许可程序和监管方式。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实行“不见面审批”。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国家认监委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和监管信息,提高质量认证监管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获证产品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重点对儿童玩具、电线电缆、消防产品、低压成套设备等企业认证活动加强监管。根据企业管理水平、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强社会宣传,使生产者、销售者能够自觉做到不出厂、不销售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消费者不购买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全面实施的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11﹒完善质量认证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深化协作层次,做好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

12﹒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发展。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支持组建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走市场化发展之路。围绕区域产业特色及“十优产业”发展布局,支持在基础条件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技术研究中心。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品牌意识,引导开展服务商标注册,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山东名牌,着力培育检验检测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规模效益好、社会诚信度高的检验检测机构成长为行业品牌。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共享开放。建立健全诚信约束机制,发挥检验检测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发展格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建立统计分析制度,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统计调查分析,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充分依托区域型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食品、农林产品、生物医药、信息安全、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15.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部署,量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快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加强质量认证的宣传引导,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16.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合格评定活动,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高质量认证服务。各类组织要积极运用质量认证手段,促进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17.加强工作督导考核。质量认证是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要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要强化督促检查,对照重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认真梳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抓好试点示范,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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