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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19-000006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04-08 发布日期 2019-04-0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临政发〔20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推进和工作落实年”为载体,突出“实”字导向,聚焦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高速铁路建设取得突破,通车里程达到165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90公里,临沂机场旅客吞吐量、货物吞吐量分别达到400万人次、1.6万吨以上。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13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5%。

——综合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城市建成区3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0公里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PM2.5年均浓度比2018年下降1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4.9%。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比例不低于65%,市域责任考核断面达标率90%以上。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高标准农田达到56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40万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较大进展。

——信息通讯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和5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快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实现通信网络由广覆盖向高速、泛在、智能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综合交通领域。以建设“交通强市”为总目标,重点实施“6767”立体大交通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铁路方面,实现鲁南高铁曲阜、临沂至日照段通车运营,加快推进鲁南高铁临沂北站、临沂火车站改造及平邑、费县、莒南、临港等铁路客运枢纽建设和京沪高铁二通道、济莱临连高铁前期工作。公路方面,加快推进京沪高速改扩建、岚罗高速、新台高速建设,积极做好临淄至临沂及南延至鲁苏界高速、董梁高速、临滕高速前期工作。完善国省道路网,建成一批普通国省道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3426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971公里,打造“沂蒙幸福路”品牌。民航方面,完成临沂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建成临沂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联检业务用房交付使用;加快推动临沭、费县、莒南通用机场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物流方面,重点推进临沂济铁物流园、临沂公铁联运物流园、临沂商谷智慧产业园等建设,引导传统物流园区向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公路港”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二)能源领域。大力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推动清洁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供应主体。建设1000千伏潍坊—临沂特高压交流工程,全面加快鲁南高铁供电工程、500千伏主网架工程和220千伏及以下各类供电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化供热布局,加快热源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供热能力。持续推进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做好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应急储气能力、过境临沂油气管网项目建设。构建以城际互连快充电站为骨干,以城市公共快充网络为支撑的快速充电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三)水利领域。完成沂河河湾、袁家口子水源工程建设。加快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完成岸堤水库、跋山水库2座大型病险水库及3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24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国家规划内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加快黄山水库、分沂入沭运河贯通工程、沂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和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启动祊河左岸堤防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市政领域。加快推进蒙山高架北延工程、蒙山大道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工程,推动实施武汉路祊河桥、西外环大山路立交及大山路、长春路(北城新区段)、沂蒙南路拓宽改造等重点工程,逐步形成“内环高架+射线”的快速路网体系。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做好沂河路、陶然路快速化改造前期工作。完成滨河景区停车场、高铁片区道路工程、临沂大学等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加快长春路和高铁站周边道路等区域配套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镇燃气、供水等设施改造。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完成南涑河、李公河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项目,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居民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五)生态环保领域。落实负面清单制度,稳步推进环蒙山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沂沭河生态走廊基础设施布局,全面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等9场标志性战役,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绿满沂蒙”行动,统筹实施林业生态重点建设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3.2%。推进城镇污水和工业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在线监控信息化和环境执法等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六)农业农村领域。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高地,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进一步完善30个市级重点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个1000”工程。2019年涉农街道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0年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有一座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农村管网建设。建立长效脱贫机制,2019年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

(七)社会民生领域。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临沂理工职业学院、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建设,完成8所中职院校省级示范学校创建,引进国内外高校在临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普通高中扩容提质行动,基本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每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各100所以上。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成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医院慢病中心、市肿瘤医院新院区建设,启动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医院国际医学部建设。支持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市体育中心、汉墓竹简博物馆改造提升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八)信息通讯领域。不断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通信网络服务能力。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实现入户超过200M,社会、企业超过1000M的接入能力。完成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推动实现物联网全行业拓展。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形成5G商用网络。加快推动传统网络转型升级,构建支撑互联网业务发展的新型网络。加强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网络整合,完成政务云平台优化提升,配合做好全省一体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继续推进通信铁塔共享工作,满足通信企业的网络覆盖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项目储备和开工力度。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要求,统筹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安排,依托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综合服务平台,谋划储备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立项储备率,实现储备项目与年度建设计划有效对接。要以项目“早实施”为导向,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资金落实等工作力度,尽快启动一批具备施工条件的交通、水利、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行清单化管理。要建立项目年度计划清单,每年第四季度,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下一年度计划新开工、续建的基础设施项目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审核汇总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实施。要建立推进责任清单,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承担项目推进主体责任,原则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项目和跨县区项目,并指导协调所属行业的县区项目推进实施工作;其他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日常调度、督导、通报。要建立项目问题清单,将项目进度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针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跟踪督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建立实施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节点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每月通过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综合服务平台上报项目推进节点写实。市发改委要以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加强项目调度、综合分析,及时提示预警,并按季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进展情况,形成平台化、信息化调度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大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发行基金、信托产品、理财产品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新融资方式方法,鼓励发展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工具,探索发行市政债,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相关支持力度。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股债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贯彻落实各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进一步放开交通、水利、环保、能源、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以及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科技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加强可行性论证,合理确定项目和投资规模,采取专项债券、专项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探索通过将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等转让给社会资本的方式,回收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建设,实现投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挥在线平台电子监察、实时监控功能,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切实压减审批时间。以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化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严控工程质量,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评估激励机制。健全完善督查评估体系,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年度完成情况。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服务保障到位,加快项目推进建设。对于项目推进成效明显的,在申报上级预算内项目、安排市级预算内投资及申报有关政策时予以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图表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发改委主任徐仲圣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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