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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852681291/zfb/2019-000003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发改委主任徐仲圣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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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2018年,全国整体投资增速放缓,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回落较多,一些领域和项目存在较大投资缺口。为进一步扩大内需、补齐短板,保持有效投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去年,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受多种因素影响,同比大幅度回落。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议,提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抓重点带一般、抓关键求突破,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牵引性强的重大项目。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以“改革推进和工作落实年”为载体,突出“实”字导向,围绕综合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社会民生、信息等领域,明确重点任务,提出保障措施,建立推进机制,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实施意见》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先后三次以召开座谈会、书面函询等方式向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形成《实施意见》。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思路和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遵循,明确到2022年交通、能源、市政、生态、农业、信息等领域的相关预期目标。 (二)重点任务。立足我市实际,在贯彻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综合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社会民生、信息等八大领域,加快推进一批引领性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综合交通领域,以建设“交通强市”为目标,重点实施“6767”立体大交通工程,主要从铁路、公路、民航、物流等方面,加快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能源领域,主要从电网结构、供热能力、油气管网、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能源供应结构。 水利领域,主要从防洪减灾、水库除险加固、沂沭河治理、农田水利等方面,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建设。 市政领域,主要从城市道路、海绵城市、综合管廊、黑臭水体治理、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等方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生态环保领域,主要从环蒙山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沂沭河生态走廊、林业生态、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水平。 农业农村领域,主要从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清洁取暖、脱贫攻坚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社会民生领域,主要从教育、卫生、养老、体育、文化等方面,不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信息领域,主要从光纤宽带覆盖、5G网络、政务大数据等方面,逐步扩大通信网络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储备和开工力度。依托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谋划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项目年度计划清单,每年第四季度确定下一年度重点实施的重大项目;建立推进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到人;建立问题解决清单,明确问题解决单位和解决时限,跟踪督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项目责任单位要建立推进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市里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对进度慢的项目及时提示预警,形成全天候、平台化、信息化调度管理机制。 四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通过预算安排、发行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方法,加大金融、保险资金支持力度。 五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贯彻落实各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进一步放开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六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严控工程质量。 七是强化考核评估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将基础设施推进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范围。对项目推进不快、服务保障不到位的约谈问责,必要时联合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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