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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0-000015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0〕40号
成文日期 2020-04-25 发布日期 2020-04-2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


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家政服务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182号)、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山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19〕1123号)精神,制定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繁荣家政服务市场,扩大有效供给。紧紧围绕推进幸福临沂建设,以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指数为核心,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加强诚信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品牌化发展,做到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要求,依托临沂资源、区域优势,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发挥先行先试带头作用,创新“互联网+家政”新思路,加快形成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杠杆、家政服务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居家服务为基础、康复养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领跑。

(二)发展目标。完善家政服务业政策体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家政服务企业。加强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家政人才培训体系,实现服务实训能力全覆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和规范化发展。争取到2025年,培育5家知名家政服务领跑企业、10家领跑社区,每年培训新增从业人员1.9万人次,全面完成家政提质扩容领跑者城市试点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家政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教育培训支持政策。支持本科高校或职业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和家政示范企业开展联合办学,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示范企业开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2.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依托家政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针对行业发展不同领域、不同模式、不同业态对人才的差异化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和“回炉”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优化简化培训补贴申领流程。组织相关职业院校和家政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家政职业经理人、家政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推动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积极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适应转型升级要求,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3.扶持和鼓励家政服务重点骨干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岗前免费培训和“回炉”培训。以适当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建立职工集体宿舍。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

4.落实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对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条件包括:与家政服务人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2021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以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5%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5.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依托商务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企业债券。鼓励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混合制经济发展、行业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

7.对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小微家政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符合条件的落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将家政企业服务人员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给予公租房补贴。加大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

8.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为辖区内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上岗前免费初次体检。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应严格落实岗前全面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做好体检记录,缩短体检报告制作时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

9.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以较低成本向家政服务企业提供闲置楼宇、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或服务网点。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适当减免租赁费用。社区家政服务网点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执行居民价格。(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

10.建立家政服务诚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大“12345服务找政府,12343家政服务在身边”宣传力度,提升12343家政服务热线知名度,完善12343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推动家庭服务供需双方无缝对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联通规范发展。发挥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建设家政服务诚信化智能化平台,逐步形成形成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信用档案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推行家政服务员上门服务证制度,实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全程可追溯。开发信用监管APP,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搭建优质就业服务平台。定期举办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暨妇女就业创业专场招聘会、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组织线上线下家政服务专场招聘会,搭建企业与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创业孵化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家政从业人员就业渠道。

13.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与大城市对接机制。支持家政企业与北京市、上海市等大城市先进企业对接,输出服务人员,引进先进服务理念和国际化运营模式,承担人力资源劳务外包业务。根据就业需求和就业方向,制定培训方案和教学大纲,形成招募、培训、输出为一体的培训就业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4.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聘请国内国际知名家政行业专家、学者、领军人物来临沂指导、授课,同时选派“领跑者”行动优秀家政企业到国内或国外的领军家政企业考察学习、调研提升。加强行业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建设,提高行业指导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作用。设立一批家政服务产业紧缺领域研究项目,开展专题研究,为加快实施“领跑者”行动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九)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15.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以家政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全市家政服务标准化和规范体系。制定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6.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或四方权利义务关系,全面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17.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发挥家政行业协会作用,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务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公开服务质量、价格信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的融合发展,探索家政行业和制造业相结合新思路,实现“1+1>2”的效果。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打造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协调院校与行业协会或家政企业联合开展家政相关专业和高端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将理论与实践无缝隙衔接,学员结业即可就业,实现一证多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重点打造一批领跑企业、一批领跑社区和领跑学校(专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品牌效应,引领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打造一批社区家政示范项目,统一标准和标识,统筹设置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内容。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5家领跑企业,10家领跑社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临沂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推进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做好统筹规划、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临沂分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工作推进机制设联络员,由各参与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对“领跑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首创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将“领跑者”行动相关任务落实情况每季度总结汇总一次,对发展现状做全面摸底,引导家政企业落实各项任务,将家政服务产业领域相关工作进展作为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向积极开展“领跑者”行动的家政企业倾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向家政、养老等民生项目倾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工作开展。加强对“领跑者”行动家政企业新模式新业态、示范企业、特色企业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和人民群众认识家政服务产业新定位、新理念、新职业,吸引失业人员、失地人员、进城务工人员、“4050”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能对口就业,增强职业归属感、荣誉感。


视频解读: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图表解读: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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