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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19-000007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19〕100号
成文日期 2019-10-11 发布日期 2019-10-12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临政办字〔2019〕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根据市政府制定的《临沂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临政办字〔2018〕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体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供水保障。

二、任务目标

针对我市农村供水管理不规范,多头管、分头管、多层次管的现状,按照“市场化运作、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本着“保供水、促节水”的原则,各县区确立一个县区级国有公益性供水主体,构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服务、统一水价、统一应急保障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的水源安全供给体系、企业运营管理体系、服务指导保障体系、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和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的“一条龙”管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信息化。到2020年底,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工作重点

(一)市场化运作。在明确供水管理主体的基础上,运用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和方法,逐步把农村供水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进,努力提高市场化运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市场化主体。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积极稳妥整合、新建国有公益性供水公司,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供水。市辖五区农村供水由市水务集团及五区统筹推进城乡供水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一体化。其他县区无论集中供水还是多村、单村供水,应全部纳入国有供水公司统一管理。二是市场化运行。供水公司要在行业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供水主体作用,对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工程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建立起管理科学、定价合理、服务到位的企业运行机制和可持续的运行供水管理模式,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沿着市场化的路子健康发展。三是市场化管理。农村饮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要体现公益属性,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运营管理。辖区内农村供水要统一水价,对特殊群体实行水量或价格优惠政策。

(二)规模化建设。优化水源、水网、水厂工程布局,打破地域界限远距离、跨区域引水,整县域推进,注重发挥规模效益。同时,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全面提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进水平。一是水源规模化。通过现有水源地扩容、新建水源工程等方式,实现多水源地联合调度,互为补充,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二是水网规模化。以原有骨干水网为依托,通过改、扩、建、并、联等措施,延伸水网管线,扩大水网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立足一张水网,采取管网延伸,打造“一县一网”的供水格局;对山丘区、偏远地区和人口分散、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可采取“一县多网”模式;对自然条件较差、建设成本过高,但水源有保障的,可采用单村或联村供水模式。三是水厂规模化。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布局、建设适当数量的规模以上水厂。对现有“千吨万人”水厂要适当扩建,扩大供水覆盖人口。同时,逐步取缔、关停规模以上水网已覆盖的小型水厂和单村供水工程。

(三)专业化管理。在工程养护、计量服务、应急保障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和智能设备等手段,建立农村供水管理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供水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一是专业化机制。建立起县级供水公司、乡镇供水站、村级供水服务站“三级联动”机制,打破地域界限,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调度维修、统一考核监管、统一物资调配,不断完善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二是专业化队伍。国有供水公司要积极吸纳优秀专业人才,加大对管理人员能力培训,开展水处理流程、水质监测、管线巡查、管道维修等专业技能培训,做到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要成立专业抢修队,加强水表、管材、闸阀等物资的管理、巡检、维修。三是专业化服务。统一实行“挂表收费,户外计量”,参照电力行业管理的模式进行专业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努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在水费中计提专项维修基金,专款专用。设立116服务热线平台,专人值班,及时受理各种诉求。四是专业化应急保障。国有供水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供水预案,在出现供水突发事件时,要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应急供水,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农村人口供水需求。

(四)强化水质监管。一是企业自检。供水企业要依据规范要求,按照日常预防为主、安全屏障前移的原则,严格制水工序质量控制,强化消毒水质检测,按照规范要求建立严格的取样和检测制度,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检测。二是检测中心检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按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加强对农村供水水质的抽检。三是卫健部门监测。各级卫健委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水质检测任务、范围、项目和频次,定期对农村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各部门、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居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明白水”。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履行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职责,全面推动全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饮水安全攻坚行动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推进本辖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对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负总责。

(二)强化部门责任。发改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指导,制定农村供水价格,研究保底水量、阶梯水价等政策;财政部门要抓好有关收支补偿和绩效管理;住建部门要理顺五区城区供水体制,扎实推进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卫健部门要搞好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达标;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环境监管;各级国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同级国有供水公司的筹建,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落实建设用地政策,及时协调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落实扶持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农村公共供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效运行。对供水沿线的其他用水户通过并网改造,纳入统一管理,增加供水规模,提高企业运营效益。各县区和开发区要建立农村供水企业收支平衡补偿机制,确保供水企业长期健康运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水利局局长丰绍明解读《临沂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图表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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