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临政办字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4-00001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10-16 发布日期 2024-10-1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4〕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坚持以“党群同心”为引领,不断加强和改进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到2025年底前,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物质+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县、乡、村、家庭四级关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老年人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基本救助保障

1.加强基本生活救助通过“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加强困难老年人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免申即享”,实现与低保金同步及时发放。加大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救助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平时照护少、住院无人陪”等难题,确保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社会化照护比例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救急难”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的老年人,由急难发生地根据困难情形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实行24小时先行救助。对重大急难对象,依托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制定方案,推进资源统筹,加大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慈善联合总会)

3.做实流浪乞讨救助。依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沂蒙爱心湾”临时救助点,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巡查频次,及时为流浪乞讨老年人提供饮食住宿、临时避险等救助服务。用好全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系统、“抖音寻人”等平台,建立易走失老年人监测台账,提高寻亲送返服务效能,避免重复流浪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4.优化残疾福利保障针对残疾老年人行动不便等实际困难,主动向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告知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退出事项,帮办代办有关业务。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要求,全面推行残疾老年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

(二)做优探访关爱服务

5.分类确定服务对象。重点针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进行摸排,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及时将摸排结果录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根据年龄、居住、身体、生活等状况划分重点、次重点、一般等3类人群,并结合实际适时动态调整,为差异化、针对性探访关爱服务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规范开展探访服务。对每名特殊困难老年人确定探访责任人及关爱服务人员,落实帮扶责任。采取电话探访、线上探访、路遇探访和入户探访相结合方式,全面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住环境等方面情况,重点排查居家养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原则上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1次;对失能等重点人群,视情增加探访关爱频次。2025年底前月探访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7.丰富关爱服务内容。根据探访掌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实际需求,对接各类资源,合理提供健康管理、居家安全、政策链接、养老顾问、精神慰藉、社区活动、应急救援等7类关爱服务。抓好“暖心到家”服务项目试点,通过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开展个性化、点单式服务,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差异化需求。充分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层民政服务站等阵地,积极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活动,与探访关爱服务相结合,拓展多样化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三)完善关爱服务体系

8.加强机构关爱服务。发展兜底性机构养老服务,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全市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2025年底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扩大普惠性机构养老服务供给,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工作。加强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建设,2026年底前,全市至少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每个县区至少有2家养老机构开辟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全市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发展到1000张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9.加强社区关爱服务。建好社区基础养老设施,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在100%。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与困难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无障碍建设,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新建孝善食堂100处,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确保已建孝善食堂可持续运营,解决困难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完善社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2027年底前全市设立7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维护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

10.加强居家关爱服务。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重点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代办等上门服务,2024年底前实现县区全覆盖。推动优质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2025年底前全市家庭养老床位达1000张以上。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目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5年底前每年改造不少于7000户,累计改造完成2.8万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提升关爱服务质量

11.深化医养康养融合。聚焦困难老年人医养服务需求,推广“两院一体”模式,深化镇、村两级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确保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保持在100%。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规范发展老年病医院,通过新建、转型或挂牌等方式,2025年底前50%以上的县区建成1所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满足困难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12.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全省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推进市级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优化提升,促进各系统有效整合、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县区依托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整合家政、物业等服务资源,搭建区域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一键通”菜单式服务。积极拓展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信息化场景应用,推广防走失定位手环、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等设备,实现实时监护,及时预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创新“物质+服务”关爱模式。推广沂南县“沂蒙大妮”、兰陵县“兰馨惠民”等照护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扩大服务类救助覆盖范围。发挥好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优势和作用,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

三、保障措施

14.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金、规划、用地等要素保障,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15.引导慈善力量。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设立“安享家园为孤困老人安个家”、“情暖孤困失能老人”等公开募捐项目,每年为4000名以上的孤寡、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探访关爱等服务。实施好16个“慈善救急难”项目,缓解重残重病对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强化政府保障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逐步形成资源统筹、相互补充的良性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联合总会)

16.建强关爱队伍发挥临沂市健康养老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支持高校、养老服务组织共建养老产业学院,推广“院中校”人才培养模式。分级分类开展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确保养老机构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充实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关爱服务力量,形成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合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慈善联合总会)

17.加强信息研判各级网信、民政、人社、卫健、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对接和信息共享,精准掌握困难老年人健康安全状态、服务需求等信息,及时跟进实施关爱服务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用好“热线•首发”平台,着重梳理涉及困难老年人的共性问题,专项深办、挖掘根源、标本兼治,实现从“办好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的转变。(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

18.营造良好氛围。以打造“孝善临沂”养老品牌为引领,利用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主动宣传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和工作情况。充分挖掘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例,通过事迹宣讲、典型选树、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困难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营造关心支持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临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景美解读《临沂市加强和改进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