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临政办发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06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10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3〕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城乡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第二节社会经济情况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主要原则

第三节规划依据

第三章气象观测站现状与评价

第一节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基本情况

第二节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历史沿革

第三节现状分析与评价

第四节气象观测站周边现状及规划要求

第四章规划内容

第一节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第二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第五章规划实施

附图集

附图1临沂市高铁片区暨白沙埠镇总体规划

附图2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障碍物遮蔽仰角

附图3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历年风向玫瑰图


前 言

为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第一章 城乡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地处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茶芽山,是市区唯一的国家级气象观测站。

一、区域位置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地近黄海,东连日照,西接枣庄、济宁、泰安,北靠淄博、潍坊,南邻江苏。地跨北纬34°22′~36°13′,东经117°24′~119°11′,南北最大距离228公里,东西最大宽度161公里,总面积17191.2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沂河新区位于临沂市境中部,为2022年11月新设立的省级新区。规划范围东至沭河及相公街道、凤凰岭街道、太平街道东边界,南至分沂入沭水道,西至沂河及白沙埠镇西边界,北至205国道,面积约496平方公里。

二、地理环境

临沂市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区东南部和鲁东丘陵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平原和丘陵两种地形类型,平原为主。沂河新区北部为丘陵,属鲁中南山地的南缘,观测站位于白沙埠镇北部丘陵地带,海拔在100米至220米之间。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倾斜度为3-5°。

三、水文

临沂境内水系发育呈脉状分布。有沂河、沭河、中运河、滨海四大水系,区域划分属淮河流域。主要河流为沂河和沭河。沂河新区水系发达,沂河、沭河、分沂入沭水道等八河贯通,支流水系星罗密布,水质优良,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沂河新区水资源年均供水量约5.7亿立方米。

四、气候环境

临沂市属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气温适宜,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春季回暖快,少雨多风,气候干燥,常有干旱、寒潮、晚霜冻灾害性天气;夏季温高湿重,雨量充沛,盛东南风,洪涝、大风、冰雹灾害性天气较为频繁;秋季气温急降,雨量骤减,天气晴和,凉爽宜人,亦有秋旱或连阴雨灾害性天气出现;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

(一)气温历年平均气温14.2℃,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0.2℃,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6.7℃;极端最高气温41.6℃,极端最低气温-14.8℃。

(二)日照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5小时。1月为历年平均日照最少月,为154.4小时;5月为历年平均日照最多月,为234.9小时。

(三)降水年平均降水量为881.8毫米。

(四)风向和风力主导风向为北东北风方向(16方位),风向频率为13.8%。平均风速2.5米/秒。

(五)灾害性天气影响临沂的气象灾害种类主要有冰雹、干旱、大风、雷电、暴雨、洪涝等。近年来,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市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

2020年5月17日21时至18日1时,我市受雷雨大风和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本站出现12级大风,极大风速34.6米/秒,兰山、罗庄、河东等区遭到冰雹、大风灾害。统计受灾人口6399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948.7公顷,受损房屋2154间,直接经济损失约4407.68万元。8月14日,我市出现强降水和7-8级雷雨大风天气,本站降水量250.4毫米,兰山区和河东区受灾人口共74人,农作物受灾5.029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414万元。

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降水量连续偏少,极为干旱,为历年同期降水最少值,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社会经济情况

一、历史沿革

临沂城建城伊始名启阳。西周时,境内有禹国及鲁国启阳、中邱等邑。启阳,乃今临沂城最早名称。春秋末期为鲁国地。战国后期归楚国。秦为启阳县,属郯郡。西汉时,为避景帝刘启讳,启阳易名为开阳。元封五年(前106年),在今城北白沙埠镇境内的诸葛城置临沂县,与开阳县均属徐州东海郡。东汉建初五年(80年),置琅琊国于开阳。北魏中期,琅琊国改作琅琊郡。永安二年(529年),为北徐州治所。北周宣政元年(578年),改北徐州为沂州,“以州城东临沂水(河)以名之”。隋大业初年(605年),将开阳、临沂、即邱3个县合并为临沂县,治所设于今临沂城。唐武德四年(621年),在今郯城县褚墩镇西南部之兰山脚下置兰山县,武德六年兰山县撤销,辖境并入临沂县版图(据《方舆纪要》)。北宋时,属沂州琅琊郡。金、元、明、清几朝,皆沿用沂州之称。明初,临沂县撤销入沂州(即以州代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沂州改称府,府治周围地区设县,名为兰山县。民国二年(1913年)沂州府撤销,兰山县恢复临沂县之称。

新中国成立后,临沂县于1958年12月至1963年3月期间改称临沂市,后又称为县。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恢复临沂市,为山东省辖县级市。1994年12月,县级临沂市撤销,其原辖区域内设置了兰山、罗庄、河东区3个县级行政区。2022年11月22日,临沂沂河新区正式揭牌。沂河新区规划面积496平方公里,包含临沂经开区、临沂综保区,还有河东区和兰山区的部分乡镇(街道)。

二、行政区划与人口

临沂市辖3区9县、2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1个省级新区,沂河新区代管河东区芝麻墩街道、朝阳街道、梅埠街道、九曲街道、太平街道、凤凰岭街道、相公街道和兰山区白沙埠镇共7个街道、1个镇,截至2021年末,沂河新区总人口72万人。

三、经济发展

2020年临沂市实现生产总值4805.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40.92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756.43亿元,同比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2607.9亿元,同比增长3.6%。2020年,沂河新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8.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5.2%。

2021年临沂市实现生产总值546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两年平均增长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84.1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2116.8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2864.6亿元,增长8.7%。

2022年临沂市实现生产总值5778.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11.0亿元,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294.4亿元,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973.2亿元,同比增长3.4%。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准确的气象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主要原则

一、国土空间规划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各项技术标准的原则。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五、《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7年)

六、《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

七、《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八、《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2015年)

九、《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中国气象局令第35号)

十、《临沂市高铁片区暨白沙埠总体规划(2017—2035年)》

第三章 气象观测站现状与评价

第一节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基本情况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始建于1952年9月1日,站址位于临沂城区考棚街,承担地面气象观测任务。之后又经历了五次迁站,2017年1月1日迁至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茶芽山,位于北纬35°15′,东经118°25′,观测场拔海高度124.0米。主要承担着地面气象观测任务,已建有温、压、湿、风、降水、能见度、天气现象、冻土、日照等自动气象探测系统及配套通信传输设备。根据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观测的气象数据每分钟上传国家气象中心一次。

第二节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历史沿革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始建于1952年9月1日,创建时名称为临沂专区农场气象站,站址位于临沂城区考棚街(北纬35°07′,东经118°21′),观测场海拔高度72.0米;1953年12月1日迁至劳动街杨家巷4号,经度118°21′E,纬度35°07′N,观测场拔海高度75.5米,距原址400米;1978年1月1日迁至临沂南坛金雀山山顶,经度118°21′E,纬度35°03′N,观测场拔海高度87.9米,距原址以南2100米;1998年1月1日迁至河东区沭埠岭,经度118°24′E,纬度35°03′N,观测场拔海高度65.0米,距原址以东5500米,同时由国家基本站改为国家一般气象站,基本站的任务由费县代替;2006年1月1日迁址,经度118°24′E,纬度35°03′N,观测场拔海高度65.2米,距原址西北250米。2007年1月1日,根据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要求,由国家一般气象站调整为国家气象观测站二级站;2009年1月1日恢复国家一般气象站;2017年1月1日迁至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茶芽山,现为沂河新区。经度118°25′E,纬度35°15′N,观测场拔海高度124.0米,距原址北23.0公里。根据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2023年1月1日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

第三节 现状分析与评价

一、代表性分析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的观测资料是分析临沂市天气、气候的重要依据,也是临沂市气象防灾减灾的重要依据,代表的是临沂市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因此,必须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确保获得的观测资料具有代表性。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址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茶芽山,周围大多为农田、村庄,观测场四周气流畅通,目前基本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观测资料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二、准确性分析

观测场为正方形,面积为625平方米,观测场四周范围较开阔,没有对气象探测资料准确性有影响的大型锅炉、废水、废气、垃圾场等干扰源或者其他源体。

三、连续性分析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自1952年建站至今,迁移过5次。5次迁站期间都进行了相应的对比观测,根据对比观测资料分析,未对气象观测资料的质量带来影响。

根据全面评价,目前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的气象探测环境现状基本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取得的气象资料具备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比较性的特点。因此,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必须按照《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保护。

第四节 气象观测站周边现状及规划要求

一、周边现状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茶芽山。观测场NW-NE方向为茶芽山,最高处海拔高度约220米,距离观测场约600米,其中NW方向建有白云寺,高约30米,距离观测场约430米,NNW方向山顶建有气象雷达塔,高约180米,距离观测场约610米,NW方向上山体最大仰角3度,宽度角13度,高约30米,NNW方向山体最大仰角9度,宽度角23度,气象雷达塔最大仰角16度,宽度角3度,N方向山体最大仰角8度,宽度角23度,高约84米,NNE方向山体最大仰角5度,宽度角12度,高约54米。S方向约40米为汶泗公路,其余方向均空旷无高大建筑物。

二、规划要求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在观测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距离及高度须符合气象探测环境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到观测场的距离,均须超过建筑物高度的10倍以上,并经过山东省气象局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建设。

第四章 规划内容

第一节 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时,应充分考虑本规划的保护范围和标准。

二、规划范围

以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为中心,半径1000米范围内为保护区。

三、规划目标

规划编制完成以后,以本规划为依据,使规划范围内具有良好的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技术路线;

(二)确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三)确立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

第二节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一、气象探测环境的定义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二、气象探测环境的总体要求

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

(一)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者侵占气象设施用地;

(二)禁止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活动;

(三)禁止挤占、干扰依法设立的气象无线电台(站)、频率;

(四)禁止设置影响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功能的干扰源;

(五)禁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三、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气象站周边探测环境必须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GB 31221—2014)标准要求。视距气象站观测场距离以及方位的不同,对地表物体的高度、宽度有不同的控制要求。

(一)保护范围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临沂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为基准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为核心保护区,即障碍物控制区。

(二)保护标准

观测场四周应空旷平坦,保持气流畅通和自然光照;

观测场最多风向(NNE)的上风方90°范围内5000米、其他方向2000米范围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

在观测场1000米范围内不应实施爆破、钻探、采石、挖砂、取土等危及地面气象观测场安全的活动。

对障碍物的限制:

1.控制区范围内,障碍物任一点高出观测场平面(拔海高度124.0米)的高度与距观测场围栏的距离比应小于1/10;

2.控制区内的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不小于50米;

3.在日出(60.8°~119.2°)、日落(240.8°~299.2°)方向内(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大于5°。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的行为:

1.在观测场周边10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构筑物;

2.在观测场周边500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

3.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

4.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

5.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第五章 规划实施

一、本次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用地和建设项目须与本规划提出的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

二、为使本规划能顺利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推进临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范化建设。

三、本规划由临沂市气象局编制,由气象主管部门报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的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由临沂市气象局审核后,报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

附图集

附图1 临沂市高铁片区暨白沙埠镇总体规划


附图2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障碍物遮蔽仰角

障碍物仰角图 单位:度

方位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角度 7.8 7.3 4.6 2.3 2.9 3.9 3.3 2.7 3.1 2.9 2.8 2.1 0.0 0.0 0.0 0.0 0.0 0.0
方位 180 190 200 210 220 230 240 250 260 270 280 290 300 310 320 330 340 350
角度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8 5.7 15.9 9.5


附图3 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历年风向玫瑰图


文字解读:《临沂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