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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zfb/2019-0000077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负责人、专家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7-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汤海山解读《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汤海山解读《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更好的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国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专题部署改革任务,明确“到2019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6月4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要求各市抓紧制定具体方案。6月18日,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列为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启动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省住建厅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2019年7月15日正式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改革的目标任务

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通过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进“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联合验收、多测合一”等创新举措,完善“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 切实减材料、减时限、减程序、减费用,实现全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2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全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7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含市政场站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市政线性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

在全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的基础上;2019年9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2020年3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二十三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改革内容及主要目标等;第二至第五部分,是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4个方面内容;第六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严格督导落实、强化宣传引导等。

(一)改革内容及范围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是对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水、电、气、通信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的不动产登记等其他类型事项。改革时间包括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环节事项办理时间。

(二)主要改革措施

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进行。

1、统一审批流程。采取“减、放、并、转、调、集”等措施,按照“两级十同”的标准化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形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一张清单”。 将建设项目按照投资来源分为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其中政府投资类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含市政场站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市政线性工程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分为一般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和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对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列为精简类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根据项目投资来源及规模等,再细化不同的审批类型,分类分阶段制定审批流程图。对一般工业建筑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投资人自愿为前提,以作出相应承诺为基础,提前开展模拟审批。将原先各级各部门项目串联审批方式转为并联审批,通过 “多评合一”、 “多审合一”、“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结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2.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建成覆盖市、县(区)两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审批服务事项都要按“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上线运行,确保全市统一的“一套标准、一套系统” 的落实,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3.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主要有4方面内容: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按照统一的坐标系和技术标准,加快构建“多规合一”信息协同平台,统筹整合各部门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各部门提出的建设条件和要求,做为后期项目审批的依据,真正实现从项目导向到规划导向的转变。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依据“一张蓝图”、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近期项目策划建议,建立项目储备库。

(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按照全省“一窗受理”改革要求,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中审批、统一发件。细化工作规程,实现市县(区)标准统一。

(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强化“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在各审批阶段制定统一详细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个阶段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4.统一监管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执法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审批监管信息即时双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压缩中介服务时限,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面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与相关审批阶段同步推进,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高效能服务。

(三)改革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25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了解改革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三是严格督导落实。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重视不够、改革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和严肃问责。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获得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关键词诠释

“拿地即开工”:对一般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以作出相应承诺为基础,审批部门容缺受理,组织模拟审批。企业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补齐相关材料后,模拟审批出具的意见转为正式审批意见,实现“拿地即开工”。

“告知承诺制”:针对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区域评估”: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由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涉及的评审审批事项的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给入驻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多评合一”: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节能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技术评估及评估报告的并联审批。

“联合审图”: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审核的技术性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统一纳入临沂市数字化“多图联审”系统。

“联合测绘”:包括“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和“房产(含人防)测绘”两项,是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基础,搭建联合测绘平台,实现从委托、资料分发、业务办理、成果数据共享以及取件等业务流程的“全覆盖”。

“联合验收”:建设项目完工后,将由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独立实施各项专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以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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