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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16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0〕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汤海山解读《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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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就《分工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4大类24项重点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提出了4大类22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制定了具体推进措施。根据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分工方案》。 二、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包括22项重点任务73条具体落实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市县同权”改革。继续依法压减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年内压减50%以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积极做好减证后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工作。落实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资质认可管理工作。持续清理压减各类变相审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20年6月底前全市压减到0.5个工作日以内。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压缩企业注销时限;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促进优胜劣汰。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报建材料压缩50%以上,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73个工作日。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公正监管。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公正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0年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2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合理处置,客观对待,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供暖办理时间,提高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等。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四)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工作创新,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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