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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08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负责人、专家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文号 | 临司发〔2023〕2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负责人解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通过访谈解读《临沂市法医临床重大疑难复杂鉴定案件和重新鉴定案件集体论证制度(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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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刘飞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政府网站:近日,市司法局印发了《临沂市法医临床重大疑难复杂鉴定案件和重新鉴定案件集体论证制度(试行)》。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制度》出台的背景么? 刘飞: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当事人,由于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对鉴定意见不认可,投诉司法鉴定机构。出现上述现象,既有个别司法鉴定机构因鉴定人业务不精、水平不高、经验欠缺等导致司法鉴定意见质量存在问题,也有投诉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缺乏信任的原因。实行集体论证制度,一方面可以借助“外脑”弥补个别鉴定机构自身技术水平不高、经验欠缺的问题,提升司法鉴定意见质量,增强司法鉴定意见的专业性;另一方面通过专家集体为鉴定意见“背书”,可以增加鉴定意见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诉量。 市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下《制度》制定的过程吗? 刘飞: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法医临床鉴定案件集体论证制度》,征求了市司法鉴定协会、县区司法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我局认真研究并进行了修改,再次征求了业务量比较大、重新鉴定案子较多的5家法医临床鉴定机构的意见,对《法医临床鉴定案件集体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 市政府网站:《制度》中对于论证的操作是怎样的? 刘飞:提议。司法鉴定人向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明确需要论证的内容。召集。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邀请相关领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家进行论证;也可以向市司法鉴定协会发函,由市司法鉴定协会邀请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家或者山东省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库的司法鉴定专家进行论证。论证。论证可以采取召开论证会或者书面征求专家意见的方式进行。通过召开论证会方式进行论证的,可以采取线上、线下或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是否采用专家的论证意见,由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人自主决定,其他人不得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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