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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

    (二)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拟订、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四)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业务。负责受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防范。

    (六)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