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划对接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系列活动,联合制定优质农产品基地认定办法,新授牌沂蒙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100家,培育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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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农发集团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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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力争年内接待长三角地区游客480万人次。
牵头单位: |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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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文旅集团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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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承接长三角地区农副食品加工业、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金融等产业转移项目目录,开展农文商旅常态洽谈活动,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牵头单位: |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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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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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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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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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46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4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基本稳定。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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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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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托国家级中药材、省级小杂粮良种繁育等基地,支持经开区中化农业、平邑中农天泰等企业聚力新品种攻关。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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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经开区、平邑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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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快生猪产能恢复,生猪存出栏量分别达到365万头、480万头。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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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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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接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三清四整”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 |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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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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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实施“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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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沂蒙交投集团等,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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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0个,培育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30个、示范村100个。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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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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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抓好罗庄、兰陵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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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区、兰陵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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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广莒南土地托管、村社共建、壮大集体经济的做法。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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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莒南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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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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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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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动河东、沂水、费县省级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级试验区。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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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河东区、沂水县、费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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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严格执行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稳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保障机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
牵头单位: | 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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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审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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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强化人才、产业等对接,促进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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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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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进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建设。
牵头单位: | 北城二期推进办
实施单位:市城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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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临沂商城管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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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 | 市高铁片区推进办
实施单位:市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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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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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进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 | 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基地建设指挥部
实施单位:临沂钢铁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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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中心,莒南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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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推进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鲁南医养健康协同创新中心、临沂大学科技园等平台建设,新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达到35%。
牵头单位: |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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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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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完善创新机制,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布局一批“离岸创新中心”,汇聚国内外高端人才,承接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市级科技投入再增长30%,引进转化高端科技成果200项以上。
牵头单位: |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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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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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持续做好“压转育”工作,分行业制定和优化转型方案,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办法,倒逼能耗产出效益低的企业整合“出清”。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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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服务审批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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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启动八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和“3+N”工业互联网体系培育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全市八大传统产业产值突破4200亿元、增长8%以上。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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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服务审批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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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木业产业,重点培育以板材为基础材料的“整装”市场,加快形成“木业园区+木作整装材料基地+现代物流”新格局。
牵头单位: |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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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区、费县、平邑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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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机械产业,着力升级“基础材料、通用零部件、功能化总成、智能化整机”产业链条。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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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兰山区、沂南县、临沭县、经开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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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食品产业,重点发展粮油加工、畜禽加工、果蔬罐头三个产业集聚区,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特殊膳食及保健食品两个生产基地,酒水饮品一个产业集聚带。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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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兰山区、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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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冶金产业,重点打造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力争山钢永锋一期、钢投优特钢等项目建成投产。
牵头单位: | 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基地建设指挥部
实施单位:临沂钢铁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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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莒南县、临港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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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农用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等。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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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郯城县、沂水县、临沭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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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医药产业,突出“建基地、育龙头、强支撑、补缺项”,延伸做强中药产业,打造优势生物医药基地。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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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兰山区、罗庄区、平邑县、经开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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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建材产业,积极构建新建材、新建筑、新基建链式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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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区、沂水县、莒南县、经开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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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建设高档纺织品产业、服装加工产业集聚区和鞋帽加工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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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南县、沂水县、高新区、经开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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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制定骨干企业培植计划,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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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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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抓好高新区磁电产业国家创新型集群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 | 市科技局
实施单位: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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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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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抓好经开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
牵头单位: | 市大数据局
实施单位: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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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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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围绕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军民融合、“两新一重”等领域,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力争过亿元新开工项目超过400个,竣工投产项目350个。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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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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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突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链,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用好网上洽谈、在线签约等方式,精准推进“双招双引”,加快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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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外办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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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积极扩大利用外资。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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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外办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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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引导企业“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推动奥德集团安哥拉工业园和澳大利亚油气田开采、鑫海科技镍矿开采加工等园区和能源类重点项目,争创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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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外办,河东区、莒南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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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加快服务消费提质,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开展文旅商惠民消费和“一部手机游临沂”活动,争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智慧教育云平台覆盖率超过90%。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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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临沂商城管委会、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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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推动实物消费升级,开展“四机一脑”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更新。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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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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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抓好消费业态创新,支持传统商业形态智慧化改造,推广“无接触”商业模式,开展社区O2O线上线下服务试点,加强与知名网售平台合作,打通线上消费供应链,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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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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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机遇,开展境内外“百展市场开拓”活动,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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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外办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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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提升会展品牌,加快打造区域性会展中心。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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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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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复制推广保税展示展销、融资租赁等政策,完善“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模式,放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效应,培育外贸新业态。
牵头单位: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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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海关、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综合保税区,各区县(开发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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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陆向通道全线物流效率,欧亚班列到发200列以上,开通临沂至日本、东南亚全货机航线。
牵头单位: | 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市发改委、兰山区、临沂国际机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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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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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推动氢能源车辆参与同城配送,新能源城配车辆不少于1200辆。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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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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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探索淮河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生态保护体系,加强政府部门跨区域联动,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卫生健康联盟,推动企业开办、民生保障等领域“跨区域通办”,增强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联动效应。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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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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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完成市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一张图”实施监督体系,推动“三区三线”落地应用。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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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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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强化公用设施配套,改造提升30万吨水厂,加快城市应急水源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市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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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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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新增供热能力11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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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市城发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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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建成500千伏“两纵两横”坚强智能电网网架。
牵头单位: | 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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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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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5G网络全覆盖。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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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铁塔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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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统筹建设“城市、组团、社区”三级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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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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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尽快补齐学前教育、社区医疗、商业网点、特色街区、公共文化服务等短板。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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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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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新建一批“小、多、匀”绿地公园,构建15分钟“幸福生活圈”。
牵头单位: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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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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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围绕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本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
牵头单位: | 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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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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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速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建设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 | 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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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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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道路保洁精细化水平。
牵头单位: | 市城管局
实施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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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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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搞好高铁片区开发和三期谋划,推动组团开发、快速成势,增强北城魅力。
牵头单位: | 市高铁片区推进办
实施单位:市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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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兰山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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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深化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更新基础设施,完善商业、生活、休闲等功能。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经开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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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应急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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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改造老旧小区100个、206万平方米,增添老城韵味。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经开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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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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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加快腾笼换鸟、提档升级,加速集聚新材料、新装备、新医养等业态,重塑“三生”空间,激发南城活力。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实施单位:罗庄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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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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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聚焦商城和木业转型,持续抓好国际陆港、商谷、G2新型科技物流基地建设,快速推进酉金湖、青岛理工大学等片区,加快落地平台型、功能型、生态型项目,凝聚西城动能。
牵头单位: | 临沂商城转型发展与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单位: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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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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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提升沂东新城、科创城、空港商务区、凤凰岭片区开发品位,彰显东城特色。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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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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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深入挖掘书法、兵学、孝悌等文化内涵,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建设,推动王羲之故居片区改造,确保兵学文化公园开园。
牵头单位: | 市文旅局
实施单位: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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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发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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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厚植滨水底色,实施城区水系连通工程,精心策划一批水上运动、休闲娱乐等项目,让沂河更动感更亲民。
牵头单位: |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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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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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强化城市空间、天际线、色彩、建筑立面管控和引导,在沿街沿河等重要地段规划一批夜间经济集聚区、网红打卡地,树立辨识度更高的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单位: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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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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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支持平邑、沂水、临港建设市域副中心。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单位:平邑县、沂水县、临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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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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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推进莒南“撤县设区”。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莒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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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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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开展“对标赶超、争先进位、特色发展”行动,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壮大县域综合实力。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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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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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推进精品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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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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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单位:临沂公共交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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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运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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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深化轨道交通研究。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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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沂蒙交投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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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畅通旅游大巴通道。
牵头单位: |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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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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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加快智能停车场建设。
牵头单位: | 市城管局
实施单位:市城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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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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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探索违法交通行为“随手拍”。
77.打造公交专用道“闭合圈”。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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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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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打通市域和沿河快速通道。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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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沂蒙交投集团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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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实施沂河路快速化改造,提升改造滨河大道、通达路祊河桥实现北京路、武汉路跨河大桥及陶然路、大山路主线通车。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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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沂沭河管理局、水利局,市城投集团、市国际生态城集团、沂蒙交投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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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实施G518临沂至临港段快速化改造。
牵头单位: |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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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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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增强铁路运载能力,开工建设京沪高铁二通道临沂段,抓好济莱临连高铁建设。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单位: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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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水县、兰陵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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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抓好通用航空、济铁物流园二期规划建设,确保临港疏港、兰陵金石等专用线建成启用。
牵头单位: | 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实施单位:兰山区、兰陵县、临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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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临沂商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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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开工建设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高速,做好临沂至东海高速、董梁高速临沂段、蒙阴至邳州高速等前期工作,织密“五纵五横”高速路网。
牵头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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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蒙交投集团,蒙阴县、兰陵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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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加快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加密航线网络,增开国际国内航线10条,基本实现省会及重点旅游城市全覆盖。
牵头单位: | 临沂国际机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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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文旅局、市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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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抓好“一网通办”“一次办好”,面向企业、群众新推出“双50”“一链办理”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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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积金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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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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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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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扩大“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推进区域性评估评价。
牵头单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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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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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就近办”“一站办”“帮代办”“自助办”能力。
牵头单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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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大数据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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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和项目集聚。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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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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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加强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推广“不见面开标”方式,打通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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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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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推开“标准地”出让模式,加大新型产业用地供给。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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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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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推广“读地云”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
牵头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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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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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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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税务局、市审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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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继续减税降费,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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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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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抓好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
牵头单位: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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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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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区县全覆盖和应急转贷业务增量扩面。
牵头单位: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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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临沂银保监分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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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深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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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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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牵头单位: | 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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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市财政局,市投发集团、市城投集团、市城发集团、沂蒙交投集团、市国际生态城集团、市国控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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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设立“企业家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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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报业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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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政企协商制度,建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牵头单位: |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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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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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的作用,配合做好《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等地方性立法。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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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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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全方位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
牵头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实施单位: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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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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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不罚轻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牵头单位: | 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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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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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创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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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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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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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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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完善政府机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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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保局、市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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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规范性、精准性。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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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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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实施公共服务领域“信易+”工程,拓宽信用应用场景,用社会“诚信度”激活发展“加速度”。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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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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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落实“立足于有、关口前移、多重屏障”的纵深防御策略,做到人、物同查同检同防,确保不出现疫情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牵头单位: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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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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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用好“金安工程”和监测预警平台,“一企一策”稳妥化解重点企业风险,降低银行业信用风险,力争风险法人银行机构“清零”。
牵头单位: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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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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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 |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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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统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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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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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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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严格执行企业责任事故“四项制度”,建立季度执法评估和企业全要素量化评价“双评”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安全生产第三轮巡查。
牵头单位: | 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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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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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成果。
牵头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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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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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开展“应急能力快速提升年”活动,建成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启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做好防汛抗旱、气象、地震、人防、消防等工作,努力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水平。
牵头单位: | 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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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台、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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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突出生态空间管控,落实“三线一单”,深化林长制改革,加强蒙山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国土绿化攻坚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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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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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突出生态环境治理,启动新一轮“四减四增”和碳排放达峰行动,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
牵头单位: | 市“四减四增”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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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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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实施“保护蓝天”行动,加强细颗粒物、臭氧和碳排放协同控制,狠抓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
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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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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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实施“爱护碧水”行动,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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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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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实施“守护净土”行动,加强土壤管控和修复,搞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治理,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
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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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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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搞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强化基层“微治理”,提升“雪亮工程”实战应用水平。
牵头单位: | 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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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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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探索“枫桥经验”临沂新实践。
牵头单位: |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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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司法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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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深化领导干部“结案连心”活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牵头单位: |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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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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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完善“三联”合成化巡防机制,常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涉赌涉爆、盗抢骗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牵头单位: |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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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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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深化“头雁引领”行动,抓好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牵头单位: |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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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民政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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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推进“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加强退役军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牵头单位: |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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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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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打造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区。
牵头单位: |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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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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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深化“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牵头单位: |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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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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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家校政社共育一体化进程。
130.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80所,确保中小学“大班额”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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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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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深化全国基础教育课程综合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元发展。
牵头单位: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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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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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落实部省共建职业教育高地要求,加快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支持临沂职业学院等院校提升办学水平。
牵头单位: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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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职业学院、市科创城片区推进办,兰山区,市城发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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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推进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省“双高”创建,增强高等院校服务地方能力。
牵头单位: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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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兰山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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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135.调整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待遇标准,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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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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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牵头单位: |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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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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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搞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抚褒扬等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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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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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牵头单位: | 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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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团市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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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关心关注老年群体,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开展“智慧助老”行动。
牵头单位: |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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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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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完善帮扶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社会福利制度,叫响“沂蒙无孤”品牌。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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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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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达到32处、125处。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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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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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 |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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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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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叫响“健康临沂”品牌,打造“暖心”医疗服务工程,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快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稳定在98%和99%以上。
牵头单位: |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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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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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打造全省区域中医药医疗高地,建设沂蒙中医药专科集群。
牵头单位: |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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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医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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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婴幼儿健康。
牵头单位: |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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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教育局、市医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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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提高慢性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水平。
牵头单位: |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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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卫健委、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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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牵头单位: |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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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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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抓好精品创作、惠民演出和主题展览,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 |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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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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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点做好琅琊王墓保护利用,积极创建国家级沂蒙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牵头单位: |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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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兰山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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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提升“红色沂蒙”体育品牌,加快奥体中心建设,改造提升滨河健身长廊,引导社会力量办体育事业。
牵头单位: |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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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奥体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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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场馆对外有序开放。
牵头单位: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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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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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办好第11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10届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积极申办第26届省运动会。
牵头单位: |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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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等,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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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用好临沂体博会平台,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 | 市体育局
实施单位: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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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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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双拥共建、道德模范评选、乡村移风易俗、优良家风传承等活动,倡树沂蒙新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
牵头单位: | 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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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报业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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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民法典实施为抓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善于用法治思维办事、借法治理念处事、凭法治方式成事,做到“再忙不忘法、再急不违法、再亲不枉法”。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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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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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开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牵头单位: |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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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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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精准。
158.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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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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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建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直通车”机制,严查加重基层负担、搞“责任甩锅”等问题。
牵头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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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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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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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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