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临政办字 >> 正文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2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2〕102号
成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日期 2022-08-04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2〕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精神,根据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临政办字〔202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要求,针对未参保人员及漏保、断保、脱保人员,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将更多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的目的。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以2021年全市1080万参保人口为参考,核准应参保人数,摸清基本医保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全面掌握未参保人员年龄、性别、职业及未参保原因,分类建立台账,做好精准扩面参保计划。

(二)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1.持续推动职工参保扩面。将2021年参保2022年未参保的职工、新注册企业单位职工为重点,上门核实在职职工有关情况,大力宣传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等医保政策,动员用人单位积极为职工参保,确保职工应保尽保、全员参保。

2.持续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将本辖区内劳务派遣人员、电商、快递等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工群体,以及餐饮、住宿、文娱等行业就业群体为重点,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实地入户,注重从投入与产出、安全与保障等方面宣传医保政策的优势,动员其主动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对已参加职工医保但长期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短信提醒、上门服务等方式解释政策、动员续缴。缴纳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应根据其意愿及时终止职工医保关系,帮助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3.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将未参保城乡居民为重点,依托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委,逐一联系,因人而异,分类施策。对难以联系的,要通过电话找人、以房找人、以人找人的方式,确保联系到人,宣传动员及时参保。要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优势,协助做好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

4.持续推动在校学生参保扩面。对未参保的学生群体、家长进行宣传动员,做到学生群体应保尽保。

5.持续推动新生儿群体参保扩面。印制新生儿参保缴费宣传材料,督促有接生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对新生儿家长一对一发放宣传单,并在院内设立临时医保服务站,新生儿家属可就近在医保服务站或经办服务窗口及时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对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应上门落实到户、到人,确保不漏一人。

6.持续推动生活困难群体参保扩面。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政策原因不再享受贫困人口财政代缴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体,由县区采取专项救助政策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尽最大努力动员参保,杜绝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1.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网格管理等渠道,开展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四进”活动,做到线上宣传“点对点”、线下动员“面对面”。针对未参保人员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优越性,讲清医保法律规定和各项医保政策,讲清参保人可以享受的各项医保待遇,讲清未参保可能导致因病致贫、生活质量下降等严重危害,动员群众依法参保、自愿主动参保,努力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保的良好氛围。

2.畅通参保登记渠道。推进“参保一件事”一次办,对未参保职工,依托用人单位网厅开通线上增员申请服务,指导用人单位和职工网上缴费;对新注册的企业单位,在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设立专柜,优先办理参保登记服务;对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在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设立便民窗口,提供预约办理、节假日办理、帮办代办等系列服务;对城乡居民不设户口和地域限制,只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中一种证件,即可到常住地社区或街道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对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对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参保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参保登记信息,上报本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录入参保系统。

3.拓展参保缴费方式。坚持智能化线上缴费渠道与传统线下缴费方式并行,在银行、服务大厅参保缴费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多样化网上缴费服务,对未缴费人员进行跟踪催缴,现场指导参保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临沂医保APP、爱山东APP等进行缴纳。

4.实施优惠政策。按照山东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规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8月1日-10日)。加大对参保扩面工作的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开展数据比对,分辖区摸清基本医保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做好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11日-2022年10月底)。针对未参保人员及漏保、断保、脱保人员,集中力量,开展“政策寻人”活动。对未及时为职工参保的企业或单位,讲清法律规定和参保政策,督促其依法履行参保责任和义务;对未参保群众,要走村入户、走访到人,讲清参保权益和参保政策,动员个人积极参保,力争常住人口应保尽保。

(三)验收达标阶段(2022年11月底前)。各县区要对参保扩面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进行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参保扩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县区,将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区要将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辖区全民参保实施方案,将参保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有计划推进、分类实施。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农业农村部门和民政部门配合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群体的参保扩面工作;教育部门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填写参保登记相关信息;卫健部门安排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税务部门做好医保收缴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医保费用拨付工作;大数据部门配合筛查未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医保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制定计划,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三)加强督导通报。各县区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政策范围内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快速高效地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市里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县区,现场督导参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参保率低的县区,将在全市通报。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洪岭解读《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

媒体解读:基本医疗保险,你参加了吗?

文字解读:《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

图表解读:《临沂市开展基本医保参保扩面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