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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2-15临政办字〔2021〕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4日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
临政办字〔2021〕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8号)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现就我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与县区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1.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所需经费由市与县区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分档比例参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文化文物系统所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2. 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财政分担部分按照场馆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3.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事项。将市以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涉及的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文体活动等其他事项,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情况、财力情况等因素统筹确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二)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
将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确定层级和组织实施主体分别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关于落实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由政府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展览、文艺创作演出等,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
市级确定并由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确定并由市级职能部门、县区共同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确定并组织实施或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
1.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古籍保护、考古等。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纳入市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划,并由县区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珍贵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等,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习活动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组织实施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四)文化交流方面。
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主要包括落实文化交流与合作协定及其执行计划,开展演出、展览、会展等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推广活动,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职能部门、县区共同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五)能力建设方面。
1. 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主要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对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机构、文艺院团等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不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按照隶属关系,对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县区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 公共文化管理。主要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电影出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管理,以及人才培养、文化志愿活动等。按照隶属关系,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市与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符合区域规划的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可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安排。公共文化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区财政要按照事权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本级财力情况,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强化绩效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公共文化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三)明确各级权责。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合理划分本县区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级将加强统筹,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区政府保障能力。
(四)协同推进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并根据改革发展情况优化调整财政事权事项,进一步健全基础标准,形成有序互动、协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2021-12-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2-15临政办字〔2021〕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4日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
临政办字〔2021〕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8号)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现就我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与县区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1.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所需经费由市与县区财政分档按比例分担,分档比例参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文化文物系统所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以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2. 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财政分担部分按照场馆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3.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事项。将市以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涉及的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文体活动等其他事项,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情况、财力情况等因素统筹确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二)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
将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方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确定层级和组织实施主体分别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关于落实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部署要求,由政府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展览、文艺创作演出等,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
市级确定并由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确定并由市级职能部门、县区共同组织实施或支持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确定并组织实施或开展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
1.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古籍保护、考古等。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纳入市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划,并由县区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珍贵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等,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其他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习活动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组织实施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习活动、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等,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四)文化交流方面。
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主要包括落实文化交流与合作协定及其执行计划,开展演出、展览、会展等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推广活动,涉及文学、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电影、出版等方面。市级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职能部门、县区共同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组织实施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五)能力建设方面。
1. 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主要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对文化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机构、文艺院团等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不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按照隶属关系,对市级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县区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 公共文化管理。主要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电影出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管理,以及人才培养、文化志愿活动等。按照隶属关系,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对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市与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符合区域规划的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可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安排。公共文化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区财政要按照事权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本级财力情况,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强化绩效管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公共文化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三)明确各级权责。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合理划分本县区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级将加强统筹,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区政府保障能力。
(四)协同推进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并根据改革发展情况优化调整财政事权事项,进一步健全基础标准,形成有序互动、协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2021年12月15日印发)
2021-12-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12-14临政办字〔2021〕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3日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
临政办字〔2021〕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经市政府批准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是指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四条城市消防站从事灭火救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人数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数。
第五条消防文员根据有关规定统一配备,不得超额配备,超配人员应逐步予以调整消化。
第六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增减,由市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招聘时间定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由市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为18至26周岁的社会青年和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和从事消防车驾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等级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体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
第八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对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不少于90天、消防文员不少于3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等级。考核工作应在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任职定岗、档案管理、等级晋升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且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值班战备制和轮休制。消防文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十二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档案管理制度,由市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并保管个人工作档案。
第十三条市消防救援机构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评细则,每年度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量化考评。
第十四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晋升、奖惩、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其中,优秀占10%,良好占60%,合格占20%,不合格占10%。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报市消防救援机构审批后下岗培训1个月,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奖励执行《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获得嘉奖、记功等奖励的,按照应急部门人员标准发放奖金。
第十六条为工作满5年的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队员,颁发铜质纪念章和证书;工作满10年的,颁发银质纪念章和证书;工作满15年的,颁发金质纪念章和证书。纪念章和证书由省级消防救援机构监制。
第十七条为工作满2年的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家庭,悬挂落款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的“消防员荣誉家庭”门牌。门牌由省级消防救援机构监制。
第十八条为参与重大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和跨地市增援、演练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现场救援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方案》执行,补贴资金从各级地方财政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中调剂解决。
第十九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参加相应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与履职岗位密切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可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属地办理原则,登记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法人。
第二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包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抚恤费、住房公积金、被装费等,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年度经费不低于省政府要求,并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
第二十二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入职培训期间与试用期内均发放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集体就餐,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标准参照本地消防机构普通消防站指战员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要求着专职消防员被装,佩戴专职消防员标志服饰,非因公外出不得穿着制服。
第二十五条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消防救援机构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指战员相关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六条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余由财政部门拨付,消防救援机构缴纳。标准参照当地企业缴费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消防救援机构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二十九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的合同期限为5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商定是否续签。
第三十条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告知所在单位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合同:
(一)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
(二)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三)严重违反消防救援机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者构成犯罪的;
(五)考评不合格,经离岗培训后仍不合格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退出或提前退出工作岗位: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二)本岗位实际工作时间满20年、且单位为其缴纳保险累计满15年,经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胜任工作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三)因公、因战导致伤残,或任职期间身患重大疾病,经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不能继续胜任工作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以上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符合前款第一项情形的,由所在单位协助其办理养老金申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发放的养老保险金。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外,个人可提出申请,由所在消防救援大队上报市消防救援机构,市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名额并审批后,依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际工作年限,根据其离职前1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由所在单位按照每年补偿1个月的额度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对于提前退出且具有消防职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推荐从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本条中涉及的补偿金,从各级地方财政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中调剂解决。
第三十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社会保险办理、劳动合同依法备案、合同履行监督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20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9日。《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69号)同时废止。
2021-12-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12-14临政办字〔2021〕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13日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
临政办字〔2021〕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经市政府批准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消防文员是指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四条 城市消防站从事灭火救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人数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数。
第五条 消防文员根据有关规定统一配备,不得超额配备,超配人员应逐步予以调整消化。
第六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增减,由市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招聘。招聘时间定于每年3月份和9月份,由市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为18至26周岁的社会青年和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和从事消防车驾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等级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体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
第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 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对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不少于90天、消防文员不少于30天的岗前集中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等级。考核工作应在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 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任职定岗、档案管理、等级晋升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且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值班战备制和轮休制。消防文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档案管理制度,由市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并保管个人工作档案。
第十三条 市消防救援机构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评细则,每年度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量化考评。
第十四条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晋升、奖惩、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其中,优秀占10%,良好占60%,合格占20%,不合格占10%。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报市消防救援机构审批后下岗培训1个月,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奖励执行《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获得嘉奖、记功等奖励的,按照应急部门人员标准发放奖金。
第十六条 为工作满5年的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队员,颁发铜质纪念章和证书;工作满10年的,颁发银质纪念章和证书;工作满15年的,颁发金质纪念章和证书。纪念章和证书由省级消防救援机构监制。
第十七条 为工作满2年的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家庭,悬挂落款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的“消防员荣誉家庭”门牌。门牌由省级消防救援机构监制。
第十八条 为参与重大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和跨地市增援、演练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现场救援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方案》执行,补贴资金从各级地方财政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中调剂解决。
第十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参加相应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与履职岗位密切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可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属地办理原则,登记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法人。
第二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包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抚恤费、住房公积金、被装费等,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予以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年度经费不低于省政府要求,并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
第二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入职培训期间与试用期内均发放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集体就餐,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标准参照本地消防机构普通消防站指战员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要求着专职消防员被装,佩戴专职消防员标志服饰,非因公外出不得穿着制服。
第二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消防救援机构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指战员相关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六条 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余由财政部门拨付,消防救援机构缴纳。标准参照当地企业缴费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消防救援机构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二十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的合同期限为5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商定是否续签。
第三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告知所在单位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合同:
(一)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
(二)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三)严重违反消防救援机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者构成犯罪的;
(五)考评不合格,经离岗培训后仍不合格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退出或提前退出工作岗位: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二)本岗位实际工作时间满20年、且单位为其缴纳保险累计满15年,经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胜任工作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三)因公、因战导致伤残,或任职期间身患重大疾病,经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不能继续胜任工作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以上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符合前款第一项情形的,由所在单位协助其办理养老金申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发放的养老保险金。符合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外,个人可提出申请,由所在消防救援大队上报市消防救援机构,市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名额并审批后,依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际工作年限,根据其离职前1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由所在单位按照每年补偿1个月的额度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对于提前退出且具有消防职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推荐从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本条中涉及的补偿金,从各级地方财政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中调剂解决。
第三十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社会保险办理、劳动合同依法备案、合同履行监督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20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9日。《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69号)同时废止。
(2021年12月14日印发)
2021-12-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2021-12-09临政字〔2021〕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经济发展扩就业。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制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基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城镇新增就业的刚性约束,...
临政字〔2021〕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经济发展扩就业。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制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基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城镇新增就业的刚性约束,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外贸等政策聚焦稳就业综合发力。精准谋划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对带动就业作用大的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充分发挥开发区吸纳就业作用,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极。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根据市场化原则适度降低保险费率。各类涉企评选表彰表扬要把就业贡献度、用工规范度、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奖励要求和权限,对在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给予先进集体和个人表扬激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稳扩岗政策保就业。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建设人才公寓和青年公寓,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提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大众创业带就业。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推进服务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13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与本地劳动者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作用,根据创业担保贷款上年还款率,在从严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贷款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重点扶持吸纳带动就业能力强、项目前景好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逐步将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支出方向。鼓励各县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创业服务。搭建创业平台载体,对认定的省、市级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免费提供。深化创业型城市、街道、社区创建,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创业大赛、创业典型人物选树等活动。开发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健全市、县两级创业导师队伍,推进建设创业诊所、创业指导专家工作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能培训助就业。聚焦全市重点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重点群体等培训。高质量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职工规模较大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采取引企入校、校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共享培养资源,强化实训实习。探索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对2021年1月至12月,新吸纳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创新开展“行校合作”,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实施行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力度。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重点群体帮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含海归毕业生,下同)留临来临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扩大选拔录用选调生、公费师范生、“三支一扶”计划规模,扎实推进“青鸟”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录(招聘)力度。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2021年1月至12月,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及时对“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扩大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使用专项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就业困难退役士兵提供帮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在开发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推动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扶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团市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配套服务拓就业。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服务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完善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吸引市外劳动力来临沂就业。搭建 “线上+线下”供求对接平台,组织开展顶岗实习、订单式培训,加强跨市劳务协作,支持企业共享用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渠道。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培育引进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知名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急需人才。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企业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奖补。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网络招聘,构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一批基层就业服务专员,缓解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就业服务力量薄弱问题,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防控失业风险稳就业。将防范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组织开展好省级调查失业率调查样本的统计,加强对产能调整、经贸摩擦、专项治理等行为的失业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规模性失业风险的,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一个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100人以上的,县级政府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健全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优化企业用工生态,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展联合激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保障机制促就业。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市县两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要推出一批稳就业扩就业政策举措。加强就业督导考核,建立提醒约谈制度,推动解决就业领域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就业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技能成才典型人物宣传,引导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群体转变就业观念,讲好就业优先“临沂篇”。(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2021-12-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2021-12-09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经济发展扩就业。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制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基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城镇新增就业的刚性约束,推动财政、金融、投资...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经济发展扩就业。坚持把就业工作作为制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基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城镇新增就业的刚性约束,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外贸等政策聚焦稳就业综合发力。精准谋划实施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对带动就业作用大的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充分发挥开发区吸纳就业作用,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极。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根据市场化原则适度降低保险费率。各类涉企评选表彰表扬要把就业贡献度、用工规范度、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奖励要求和权限,对在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给予先进集体和个人表扬激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稳扩岗政策保就业。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建设人才公寓和青年公寓,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提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大众创业带就业。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推进服务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13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与本地劳动者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作用,根据创业担保贷款上年还款率,在从严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贷款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重点扶持吸纳带动就业能力强、项目前景好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逐步将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化支出方向。鼓励各县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多要素、便利化创业服务。搭建创业平台载体,对认定的省、市级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免费提供。深化创业型城市、街道、社区创建,开展创业服务展示交流、创业大赛、创业典型人物选树等活动。开发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健全市、县两级创业导师队伍,推进建设创业诊所、创业指导专家工作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能培训助就业。聚焦全市重点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重点群体等培训。高质量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职工规模较大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采取引企入校、校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共享培养资源,强化实训实习。探索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对2021年1月至12月,新吸纳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创新开展“行校合作”,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实施行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加大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力度。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重点群体帮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含海归毕业生,下同)留临来临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扩大选拔录用选调生、公费师范生、“三支一扶”计划规模,扎实推进“青鸟”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录(招聘)力度。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2021年1月至12月,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及时对“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扩大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使用专项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就业困难退役士兵提供帮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在开发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脱贫人口。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推动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扶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团市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配套服务拓就业。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服务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完善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吸引市外劳动力来临沂就业。搭建 “线上+线下”供求对接平台,组织开展顶岗实习、订单式培训,加强跨市劳务协作,支持企业共享用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渠道。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培育引进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知名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急需人才。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企业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奖补。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网络招聘,构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一批基层就业服务专员,缓解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就业服务力量薄弱问题,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防控失业风险稳就业。将防范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组织开展好省级调查失业率调查样本的统计,加强对产能调整、经贸摩擦、专项治理等行为的失业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规模性失业风险的,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一个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100人以上的,县级政府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健全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优化企业用工生态,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开展联合激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保障机制促就业。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市县两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要推出一批稳就业扩就业政策举措。加强就业督导考核,建立提醒约谈制度,推动解决就业领域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健全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直达机制,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就业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技能成才典型人物宣传,引导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群体转变就业观念,讲好就业优先“临沂篇”。(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2021年12月9日印发)
2021-12-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程国良等20名同志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2021-12-06临政字〔2021〕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刻苦钻...
临政字〔202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刻苦钻研,创新实干,甘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奋发有为的中青年专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5号),经个人申报、逐级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市政府确定授予程国良等20名同志202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中青年专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为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中青年专家为榜样,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拼搏进取,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推动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加快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202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程国良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侯善波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翟立海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张 超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郑德强 山东海佑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罗公祥 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吴仕锋 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梁荣建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海峰 临沂市人民医院
王德强 临沂市中医医院
王贤军 临沂市人民医院
高春海 临沂市人民医院
张志常 临沂第十九中学
袁万峰 沂水县第一中学
冯维峰 临沂育成小学
周中亮 沂南县铜井镇中心小学
周 霄 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
曹永富 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
冷 鹏 临沂市农业科学院
石绪海 山东中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
2021-12-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程国良等20名同志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2021-12-06临政字〔2021〕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刻苦钻...
临政字〔202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刻苦钻研,创新实干,甘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奋发有为的中青年专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25号),经个人申报、逐级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市政府确定授予程国良等20名同志202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中青年专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争取新的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为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中青年专家为榜样,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拼搏进取,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推动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加快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202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名单
程国良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侯善波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翟立海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张 超 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
郑德强 山东海佑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罗公祥 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吴仕锋 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梁荣建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海峰 临沂市人民医院
王德强 临沂市中医医院
王贤军 临沂市人民医院
高春海 临沂市人民医院
张志常 临沂第十九中学
袁万峰 沂水县第一中学
冯维峰 临沂育成小学
周中亮 沂南县铜井镇中心小学
周 霄 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
曹永富 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
冷 鹏 临沂市农业科学院
石绪海 山东中农天泰种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印发)
2021-12-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张洪永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1-12-06临政任〔20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洪永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孙家常为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列副局长第一位);张韬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夫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张明利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解曙光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刘佗的临沂高新...
临政任〔20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洪永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家常为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列副局长第一位);
张韬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夫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张明利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解曙光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佗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玉民的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1日
2021-12-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张洪永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1-12-06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洪永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孙家常为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列副局长第一位);张韬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夫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张明利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解曙光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刘佗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洪永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家常为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列副局长第一位);
张韬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夫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伟为山东临沂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张明利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解曙光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佗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玉民的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1日
(2021年12月6日印发)
2021-12-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2-03临政办字〔2021〕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日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
临政办字〔2021〕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现供电企业直供服务到户,保障老旧小区居民安全可靠用电,根据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中心城区纳入临沂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且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未移交给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的小区。
二、改造内容
10千伏公用供电线路T接点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及安装工程。
(一)配电设备:配电变压器、环网柜、开关柜、电缆分支箱、无功补偿装置、配电自动化装置等。
(二)供电线路:架空线、电缆、电缆沟、电缆排管等。
(三)计量装置:表箱、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低压电流互感器等。
三、改造费用
改造费用包括老旧小区供电线路、配电设备、计量装置等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及管沟建设(含道路、绿化设施挖掘恢复)费用等。经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拟改造供配电设施的项目共118个、322.88万平方米,计划分5年实施,其中2021年17个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共计3045万元,折合90.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按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第5号会议纪要:“市、区财政与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出资三分之一”,市财政需承担1015万元。其他年度实施改造资金根据情况另行评审或按2021年评审90.9元/平方米包干,如按2021年评审单价测算,市级财政共需承担9783.26万元改造费用(含2021年)。
四、实施主体
(一)组织实施单位
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的组织实施。
(二)资金筹措单位
市、区财政部门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政府投资计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规定筹措改造补助资金;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按照规定筹措由企业承担的改造费用。
(三)统筹协调单位
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四)设施改造和验收单位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方案的制定,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招标采购及验收等工作。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年度计划改造面积及标准纳入市、区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自年度预算或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资金实行市、区财政按规定补助,各出资三分之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兜底的方式实施。
(二)拨款方式及程序
市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各区负责落实开工情况和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开工后一次拨付到区财政,再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各区财政承担的资金可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拨付。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应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足额安排自有配套兜底资金。对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改造施工,不得挪用。如验收发现未按设计方案和标准建设,相关资金交回市、区财政。
六、具体要求
(一)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选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材料(设备)到货后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3.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对纳入改造的小区,各区负责落实施工环境的保障、进度跟踪、协调督导等,掌握改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改造标准执行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
6.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完成后,由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组织验收后统一管理。
(二)设施资产归属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在改造实施前应与老旧小区的供配电设施产权方签订资产移交意向协议,产权方同意无偿移交并签署协议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改造后形成的全部供配电设施(不含表后线)产权归属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原有供配电设施由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拆除并处置。
(三)表后及沿街商铺供配电设施改造
1.老旧小区住户需要安装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购置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免费安装。
2.电能表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表后线改造费用纳入整体改造资金,改造后产权归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管理。
3.电能表至公用附属设施之间的表后线改造费用纳入整体改造资金,改造后由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4.供水、供热、供气等专营单位因经营需要安装的用电设备,由产权单位出资进行改造。
5.老旧小区沿街商铺等非居民用户,不纳入改造范围,确需改造的,由用户自行出资并按照相关标准改造,经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统一接收管理。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同步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是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及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处理改造相关手续,对于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审批事项及民事协调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妥善处置,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市、区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住建局作为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握改造总体进度。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组织验收。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筹集落实资金,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倒排工期,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工。
(三)强化推进措施。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加强政策宣传,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小区改造开竣工时间及责任人,加快推进实施。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严格调度督导。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对接协调工作,快速高效完成调度工作任务。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2021-12-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2-03临政办字〔2021〕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日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
临政办字〔2021〕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现供电企业直供服务到户,保障老旧小区居民安全可靠用电,根据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中心城区纳入临沂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且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未移交给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的小区。
二、改造内容
10千伏公用供电线路T接点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及安装工程。
(一)配电设备:配电变压器、环网柜、开关柜、电缆分支箱、无功补偿装置、配电自动化装置等。
(二)供电线路:架空线、电缆、电缆沟、电缆排管等。
(三)计量装置:表箱、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低压电流互感器等。
三、改造费用
改造费用包括老旧小区供电线路、配电设备、计量装置等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及管沟建设(含道路、绿化设施挖掘恢复)费用等。经梳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拟改造供配电设施的项目共118个、322.88万平方米,计划分5年实施,其中2021年17个小区内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共计3045万元,折合90.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按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第5号会议纪要:“市、区财政与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出资三分之一”,市财政需承担1015万元。其他年度实施改造资金根据情况另行评审或按2021年评审90.9元/平方米包干,如按2021年评审单价测算,市级财政共需承担9783.26万元改造费用(含2021年)。
四、实施主体
(一)组织实施单位
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的组织实施。
(二)资金筹措单位
市、区财政部门及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政府投资计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规定筹措改造补助资金;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按照规定筹措由企业承担的改造费用。
(三)统筹协调单位
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中出现的问题。
(四)设施改造和验收单位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方案的制定,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招标采购及验收等工作。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年度计划改造面积及标准纳入市、区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自年度预算或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资金实行市、区财政按规定补助,各出资三分之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兜底的方式实施。
(二)拨款方式及程序
市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各区负责落实开工情况和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开工后一次拨付到区财政,再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各区财政承担的资金可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拨付。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应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足额安排自有配套兜底资金。对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改造施工,不得挪用。如验收发现未按设计方案和标准建设,相关资金交回市、区财政。
六、具体要求
(一)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选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材料(设备)到货后按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3.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对纳入改造的小区,各区负责落实施工环境的保障、进度跟踪、协调督导等,掌握改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改造标准执行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 37/T 5061-2016)。
6.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完成后,由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组织验收后统一管理。
(二)设施资产归属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在改造实施前应与老旧小区的供配电设施产权方签订资产移交意向协议,产权方同意无偿移交并签署协议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改造后形成的全部供配电设施(不含表后线)产权归属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原有供配电设施由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拆除并处置。
(三)表后及沿街商铺供配电设施改造
1.老旧小区住户需要安装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户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购置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免费安装。
2.电能表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表后线改造费用纳入整体改造资金,改造后产权归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管理。
3.电能表至公用附属设施之间的表后线改造费用纳入整体改造资金,改造后由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
4.供水、供热、供气等专营单位因经营需要安装的用电设备,由产权单位出资进行改造。
5.老旧小区沿街商铺等非居民用户,不纳入改造范围,确需改造的,由用户自行出资并按照相关标准改造,经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统一接收管理。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同步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是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及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处理改造相关手续,对于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审批事项及民事协调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妥善处置,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市、区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住建局作为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握改造总体进度。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组织验收。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筹集落实资金,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倒排工期,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工。
(三)强化推进措施。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加强政策宣传,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小区改造开竣工时间及责任人,加快推进实施。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严格调度督导。各区政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对接协调工作,快速高效完成调度工作任务。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2021年12月3日印发)
2021-12-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11-30临政办发〔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30日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逐步发挥市场在配置生态环境资源中的作用,强化资源有限、资源有偿、生态环境有价意识,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临政办发〔20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逐步发挥市场在配置生态环境资源中的作用,强化资源有限、资源有偿、生态环境有价意识,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临沂市高排放企业,具体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有色金属、镍基材料、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熟料、建陶、页岩砖、石灰、石膏、橡胶轮胎、燃煤发电(包含无发电机组的单纯燃煤供热企业)、玻璃等行业,以及其他新增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之和超过50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包括现有排污单位和新建排污单位。
现有排污单位是指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经获得总量指标确认文件的企业或其他项目单位。新建排污单位是指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需申请总量指标的企业或其他新建项目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根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核准,排放一定数量主要污染物的权利。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现行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等,以排污单位现有生产能力或者拟建设的产能为基准,核准排污单位排污权。
排污权购买以一年期为基准时限,试点时期首次购买时限不超过五年。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试点期间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交易,是指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排污单位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出让或者购买、转让排污权的行为。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储备,是指通过产业调整、污染治理以及市场交易等各种形式,将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或其排污权纳入政府排污权储备量的行为。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出让收入,是指出让政府所储备的排污权取得的收入,包括采取基准价格直接出让排污权取得的收入和通过公开交易等方式出让排污权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排污权的收储和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出让。
市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履行相关职责,共同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第二章初始排污权确权
第十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进行确权,确权依据为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总量确认文件和企业实际建设、生产规模。具体确权办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权后,现有排污单位按照基准价格购买排污权。
第十一条 现有排污单位是否进行排污权初始确权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建设。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关停淘汰的排污单位不得申请初始排污权确权,其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政府排污权储备。
本办法实施后,现有排污单位主动关停淘汰生产线或者通过工程治理等方式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以申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初始排污权确权,现有排污单位按照基准价格购买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再无偿调剂试点范围内新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其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通过购买排污权方式获取,具体程序为:
(一)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拟建项目规模和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水平核算拟建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建项目所需总量指标进行确权;
(三)建设单位根据确权情况可以按照基准价购买政府储备的排污权,也可以通过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其他排污单位排污权;
(四)购买排污权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总量指标确认。
第十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进行新、扩、改建项目时,应当对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确权。
第三章排污权交易
第十五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和交易规则。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排污权交易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排污权交易或相关活动。
第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成本、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交易市场需求等因素拟定排污权使用费一级市场基准价,按照定价权限报省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排污权转让、受让双方在综合交易信息平台进行交易,按照市场规则可采用公开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等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试点期间,排污权购买的主体仅限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有排污单位和拟建设项目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注册虚拟排污单位(项目)购买排污权进行储备。
购买排污权的单位名称需与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名称一致,如发生名称变更,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变更。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经购买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可以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转让排污权:
(一)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现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获取的排污权的,可以将富余部分转让;
(二)排污单位关停、破产及搬迁出本行政区域,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三)新建项目不再建设或建设终止的。
新建项目环评获批后,如项目主体转让,则排污权同步变更,项目未终止建设前,不得单独转让排污权。
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转让排污权应当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核准意见。
第二十二条 排污权交易完成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发放交易凭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第二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年度核查确认企业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许可总量的(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现有排污单位需要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涉及增加的部分应当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获取。
第二十四条 已经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不免除其法定污染治理责任和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其他法定义务。
第二十五条 已经购买的排污权届满前60日内,排污单位可以通过续购现有排污权的方式,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
第四章排污权收储
第二十六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构建排污权储备制度,将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调控排污权市场。
第二十七条 排污权收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
(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排污单位转让的排污权;
(二)新建项目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排污权逾期的,其总量指标文件自动废止,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
(三)没有购买排污权的排污单位被依法强制淘汰、取缔、关停后,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政府储备;
(四)国家通过产业政策调整,依法强制提高排放标准、实施强制清洁生产、改变燃料结构等方式减少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纳入政府储备。
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通过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转让排污权的,如没有受让排污单位,经转让方同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以基准价回购。转让方获取排污权的价格低于基准价的,经转让方同意,回购价格以转让方获取排污权的价格为准。
第二十九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市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排污权回购运作机制。
第五章排污权出让收入和收储支出管理
第三十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一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和收储支出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财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排污单位完成初始排污权确权或者排污权交易后,需要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按程序及时变更。
第三十三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定期进行抽查,记录相关情况,及时公开排污权确权及监督管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现场执法、总量核算、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等手段,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行为的监管。
第三十五条排污权交易管理、服务机构不按规定组织排污权交易活动、影响公平交易行为的,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排污单位在排污权交易中弄虚作假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临政字〔2023〕133号),此文件有效期截至日期至2027年3月31日。
2021-11-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11-22临政办字〔2021〕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9日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证...
临政办字〔202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分类实施改革;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山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规定的改革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直接取消审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对改为备案事项的,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受理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或通过各种方式变相进行审批。
(三)实行告知承诺。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审批部门要结合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制定统一的告知承诺示范文本,明确承诺内容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同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要依法依规积极推动下放审批权限或委托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事;要结合“双全双百”工程改革、“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无证明城市”试点改革,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简化中间环节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凭审批许可文件、证件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开展“双告知”工作。企业登记机关要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要求,为企业规范化登记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并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认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如未载明许可经营项目、未使用特定表述等,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要求,加快推进本行业领域电子证照标准化,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加快完善基于电子印章的数字签名功能和应用,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线共享、查验和调用,并探索向社会公众、第三方平台开放电子证照库,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监管规则。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市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对不直接监管的事项,市级也要制定全市统一的监管规则。直接取消审批的,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新设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对照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逐项确定线上核查、线下核查、现场核查、免予核查等核查方式以及核查标准、时限。监管部门负责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市场主体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不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政务服务部门确定对申请人承诺内容免于核查前,以及不具备现场核查、勘验等职责的政务服务部门需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的,应当充分征求监管部门意见,依托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建立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双方职责,避免风险后移、监管真空。对申请人不能兑现承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同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监管方法。除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依托公共信用评价,开展差异化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市政府对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审管分离”体制机制,参照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逐项分析具体改革事项,研究制定或更新本行业领域配套措施,包括制定行业监管规则、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地改革工作负总责,制定本地改革工作方案,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举措,夯实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改革。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改革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以各种形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增强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单位职责,加快制定优化审批的工作措施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细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汇总各部门优化审批的工作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汇总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细则,各县区、开发区负责汇总本县区、开发区相关材料,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营转办。
附件:1.临沂市落实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临沂市落实的山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附件1
临沂市落实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审批部门
监管部门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公安部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无
市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取消该事项后,企业向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由金融监管部门严把准入关口,可以有效规范行业准入。
2
生态环境部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权限)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
取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的机构可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资质认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虚假承诺或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依法依规建立失信惩戒及信用共享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无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理由:1.该项许可设立以来,申请数量和审批数量均为零,没有必要保留。2.放射性污染监测专业性很强,目前存量的监测机构均为生态环境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如将来有新增市场主体,可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资质认定,这样也有利于从严防范风险。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无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受业主单位委托,为其编制或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概算和预算。该咨询业务的结果仅具参考价值,且不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较小。2.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进行业发展。3.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无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受业主单位委托,为其编制或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概算和预算。该咨询业务的结果仅具参考价值,且不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较小。2.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进行业发展。3.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无
市、县(区)住建局
主要理由:1.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无
市、县(区)住建局
主要理由:1.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无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1.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丁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由三级或者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无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1.将三级或者四级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省级、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无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监理事务所资质和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无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1.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同时取消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专业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11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
将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无
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理由:1.将公路工程专业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12
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水利部
√
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将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调整为目前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水利局
主要理由:1.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13
商务部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商务部门
√
取消省级商务部门实施的“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无
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也已明确部署取消该项许可。2.设立该项许可的目的主要是对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进行布局调控。从实践情况看,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必要再保留准入许可。3.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石油成品油流通市场,促进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4
商务部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商务部
√
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无
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也已明确部署取消该项许可。2.设立该项许可的目的主要是对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进行布局调控。从实践情况看,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必要再保留准入许可。3.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石油成品油流通市场,促进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5
商务部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商务部门
√
取消省级商务部门实施的“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无
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也已明确部署取消该项许可。2.设立该项许可的目的主要是对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进行布局调控。从实践情况看,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必要再保留准入许可。3.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石油成品油流通市场,促进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6
商务部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商务部
√
取消“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无
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也已明确部署取消该项许可。2.设立该项许可的目的主要是对石油成品油流通企业进行布局调控。从实践情况看,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必要再保留准入许可。3.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进入石油成品油流通市场,促进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7
国家卫生健康委
诊所设置审批
无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诊所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一般不涉及疑难杂症,且开办诊所的医师应当按规定取得医师资格,风险相对可控。
18
国家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基本相同,理应统一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
19
国家卫生健康委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已明确取消该项许可。2.《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也明确规定,对于部分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取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使医疗机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同时通过执业登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仍能有效防控风险。
20
国家卫生健康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一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21
国家卫生健康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认可。2.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一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3.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22
市场监管总局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
√
取消“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1.由从事强制性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对工厂检查结果及认证结论负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检查机构在工厂检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依法严肃查处。3.将认证机构和检查机构纳入信用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建立工厂检查员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4.督促认可机构加强认可管理。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检查机构从事的业务是受认证机构委托,对接受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以验证其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机构只对认证机构负责,其出具检查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最终由认证机构对外负责。取消检查机构的资格许可,既可以为认证机构自行开展检查业务消除法律障碍,也便于认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3.取消检查机构的资格许可后,有利于整体降低认证活动的成本和市场价格,最终使广大企业受益。
23
市场监管总局
广告发布登记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开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有关部门已经对其主管单位、主办单位、资本结构、管理制度、人员力量等进行审查把关,风险总体可控,没有必要再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发布资格进行审查。3.目前,广告发布主体既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前者需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后者不需要。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促进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24
广电
总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广电部门
√
取消省级广电部门实施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无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理由:1.目前,企业需要办理初审、复审两道许可,可取消一道,提高办证效率。2.取消初审后,通过广电总局实施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能够对企业经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风险可控。
25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审批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省级文物部门
√
1.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施工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无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对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有关工程,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施工作业,安全风险可控。
26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省级文物部门
√
1.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监理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无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对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有关工程,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27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人防办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无
市人防办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设计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28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无
市人防办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设计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29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人防办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无
市人防办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监理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30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无
市人防办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监理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31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无
市人防办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监理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32
公安部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保安培训许可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省级公安机关
√
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1.加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未依法备案、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主要理由:1.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保安员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保安培训单位的学员需参加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保安员考试,经审查合格发给《保安员证》方可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公安机关制定并组织实施,保安培训单位需严格按照大纲规定开展培训,不会产生较大风险。
3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住建局
主要理由:从事专业作业的施工队伍,主要是接受工程分包或部分专业施工的小型施工队。委托专业作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和相应监理企业对工程质量负责,监督专业作业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因此,没有必要保留许可管理。
34
交通运输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的学员需通过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考试,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从事机动车驾驶。因此,通过严格实施驾驶证考试,可以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没有必要再保留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准入许可。3.取消许可、改为备案,仍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进行监管。培训的教学大纲仍由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仍需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不会产生较大风险。
35
商务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县(区)商务局
市商务局
主要理由:我国入世时已对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作出明确承诺。从管理实践看,商务部门实施的登记主要是采集有关信息,通过备案制度即可达到管理目的。
36
国家卫生健康委
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1.诊所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一般不涉及疑难杂症,且开办诊所的医师应当按规定取得医师资格,风险相对可控。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37
海关
总署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
取消对报关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2.市场监管部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海关,海关做好对备案信息的核对工作。3.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4.加强报关企业年报管理。
临沂海关
临沂海关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报关企业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既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协助报关,也可以自行报关,从事海关报关活动本身并无门槛限制,没有必要再保留报关企业的准入许可。3.报关企业代为报送的海关关单,需由海关进行审核。4.取消该项许可,报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中介服务,有利于增加服务供给,降低进出口贸易环节费用。
38
海关
总署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主管海关
√
取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利用通关数据校验有关信息。2.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3.加强信用监管,多渠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4.通过企业年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
临沂海关
临沂海关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我国签署的有关双边、多边协定规定,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向外国出口食品,需要先向我国海关进行备案,我国海关将备案信息推送至目的地国指定主管部门,由该国指定主管部门对我国提出申请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向该国出口食品产品。因此,我国海关实施的备案管理,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主要是我国政府为企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没有必要再保留许可。
39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期间备案企业数量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部改革事项之最,企业反响良好,具备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2.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一定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的食品,出厂时已印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经营环节一般不改变预包装形态,消费者通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可以有效识别风险,因此可以放宽对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
40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的粮食和储备部门
√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要理由:1.目前,我国已在政策层面放开粮食流通领域,允许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事粮食收购、流通、加工、销售。从下游看,从事粮食流通、加工、销售均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如仍保留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与整体政策不匹配,实践中造成大量农村地区收购经营主体无证违法经营,企业群众强烈呼吁取消该项许可。2.改为备案后,要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同时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粮食部门仍能有效掌握收粮储粮情况,整体风险可控。
41
公安部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42
公安部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登记表、申请人照片、股东职工名册、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图,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 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3
公安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批准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公安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与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基本一致,可以简化公安机关的审批程序。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4
财政部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财政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书面承诺、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书面承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和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人社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申办报告、举办者信息、资产来源证明等文件,审查设施设备、教学场地、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内容,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人社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机构章程、场所使用权证明、负责人信息、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等文件,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7
自然资源部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有关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5.修改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条件包括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能力、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比、技术装备、注册资金、固定场所、经营管理制度等,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 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4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49
交通运输部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理由:1.货运驾驶员需要考取专门的驾驶证,货车车辆需要定期接受检验检测,通过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审查、检测把关,可以有效控制安全风险。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0
交通运输部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51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发现虚假承诺行为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理由: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风险可控。
52
商务部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省级商务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统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依法进行公示。2.完善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制度。3.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跨部门监管。4.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市商务局初审
市商务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拟聘任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和承诺。2.该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3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54
国家卫生健康委
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提供虚假材料、未达到承诺要求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配置许可证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行业自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理由: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有规划限制,且可以通过放射诊疗许可对医疗安全等进行把关,实行告知承诺风险可控。
55
应急管理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主要理由: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明确,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6
海关
总署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主管海关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临沂海关
临沂海关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明、营业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和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7
市场监管总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已明确部署,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8
市场监管总局
设立认证机构(低风险等级)审批
认证机构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认证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善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建立失信主体失信惩戒制度。
市级无权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改革范围限定在低风险等级的认证机构,风险相对可控。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59
市场监管总局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化肥)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已对化肥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作出部署。
60
国家新闻出版署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处罚。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61
国家新闻出版署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处罚。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62
国家新闻出版署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63
国家林草局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行政审服务批局
市、县(区)自然资源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用地证明、设施设备照片、人员情况及劳动合同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64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专利代理条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专利代理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股东(合伙人)信息等条件,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从业人员需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3.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65
教育部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教育局、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66
公安部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保安服务许可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省级公安机关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3.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67
公安部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68
公安部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省级公安机关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69
公安部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公安部
√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鉴定文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70
公安部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省级公安机关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71
公安部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无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公安机关
√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72
民政部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无
《殡葬管理条例》
省级民政部门
√
1.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转报)
市民政局
7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实现申请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人社局
7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人社局
75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自然资源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证明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6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自然资源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7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自然资源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8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自然资源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9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自然资源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0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证明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1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2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3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4
自然资源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5
自然资源部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探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探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6
自然资源部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7
自然资源部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取消现行测绘资质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将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其余9个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由自然资源部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8
自然资源部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取消现行测绘资质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9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将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从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180天压减至150天。
1.出台核材料管制相关办法,明确监管规则,加强监管。2.将民用核材料使用单位全面纳入核安全例行监督检查范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0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单位许可证核发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1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证核发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2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单位许可证核发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3
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4
生态环境部
为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
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并向社会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5
生态环境部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除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外)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生态环境部
√
将场所等级属于乙级、丙级的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单位的审批权限由生态环境部下放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1.制定出台有关技术导则、操作标准、技术程序,进一步规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及监管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处罚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6
生态环境部
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除外)和Ⅰ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生态环境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改为生态环境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方便获取有关信息。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7
生态环境部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许可证,可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授权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1.制定出台有关技术导则、操作标准、技术程序,进一步规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及监管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事项)
市生态环境局
98
生态环境部
Ⅰ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核发
Ⅰ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持证企业加强监督管理。2.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99
生态环境部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级权限)
放射性污染监测资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境部
√
定期向社会公开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存量情况,方便有关企业委托开展业务,接受社会监督。
1.完善放射性监测机构制度管理体系。2.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放射性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3.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100
生态环境部
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许可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境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与设施的安全许可审查合并进行,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3.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或信访案件。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101
生态环境部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市生态环境局(其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生态环境局
102
生态环境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103
生态环境部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缩减《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范围,使企业进出口更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时不再需要办理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104
生态环境部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态环境部
√
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所需的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减轻企业负担。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3.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市级无权限
市生态环境局
105
生态环境部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1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依托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1.通过开展电子化核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以及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等措施,对企业及其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2.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3.强化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住建局
1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住建局
1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1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部分行业甲级资质及部分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甲级、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乙级资质及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1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部分施工总承包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住建局
1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部分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甲级资质,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住建局
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123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交通运输局
124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交通运输局
125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交通运输局
126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交通运输局
127
交通运输部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28
交通运输部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29
交通运输部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0
交通运输部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港口)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2.不再要求申请人领取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证。
1.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依托港口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131
交通运输部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2
交通运输部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3
交通运输部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4
交通运输部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5
交通运输部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136
水利部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水利(务)局
137
水利部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水利(务)局
138
农业农村部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一年延长至两年。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
县(区)农业农村局
139
农业农村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
县(区)农业农村局
140
农业农村部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141
农业农村部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2
农业农村部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3
农业农村部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4
农业农村部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5
农业农村部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6
农业农村部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7
农业农村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48
农业农村部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生猪定点屠宰证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149
农业农村部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150
农业农村部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渔业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捕捞辅助船)
市农业农村局(捕捞辅助船)
151
农业农村部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水域滩涂养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52
农业农村部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
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153
商务部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商务部门
√
1.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商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2.取消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供应渠道法律文件相关要求。
1.指定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指定部门要将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市商务局
市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154
商务部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
直销经营许可证
《直销管理条例》
商务部
√
1.制定并公开办事指南,在网上公开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1.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行业监管体制。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
市级无权限
市商务局
155
商务部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省、设区的市级商务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商务局
156
文化和旅游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157
文化和旅游部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158
文化和旅游部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159
文化和旅游部
外商投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0
文化和旅游部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3.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1
文化和旅游部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材料。2.将专家论证环节由3个月压减至1个月。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艺术水平考级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信用状况。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2
文化和旅游部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3
文化和旅游部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164
文化和旅游部
外商投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文化和旅游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5
文化和旅游部
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6
文化和旅游部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7
文化和旅游部
外商投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文化和旅游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8
文化和旅游部
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9
文化和旅游部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0
文化和旅游部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1
文化和旅游部
旅行社设立许可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省、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2.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从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3.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4.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5.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2
文化和旅游部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条例》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3
文化和旅游部
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审批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文化和旅游部;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4
文化和旅游部
旅行社经营赴港澳旅游业务审批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文化和旅游部;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5
文化和旅游部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6
文化和旅游部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7
国家卫生健康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8
国家卫生健康委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9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简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0
国家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1
国家卫生健康委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戒毒医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活动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2.加强对戒毒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管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2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批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已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本省(区、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落实情况,并在接到新的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信息。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3
国家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4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专家评审时限由90天压减至60天。
1.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当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规划管理,并对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2.健全以信息化监管为主、随机飞行检查为辅的监管机制,针对薄弱领域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管。3.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防范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5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
186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县(区)卫生健康局
187
国家卫生健康委
社会办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卫生健康委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评审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加强行业自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8
国家卫生健康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将现有甲级、乙级、丙级资质整合为一级资质,整合后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执业地域范围扩展至全国。2.取消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环节。3.取消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9
国家卫生健康委
血站(含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立及执业审批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批准书、血站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90
国家卫生健康委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单采血浆许可证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91
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已取得设置人类精子库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本省(区、市)人类精子库应用规划落实情况,并在接到新的设置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精子库相关信息。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92
国家卫生健康委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93
应急管理部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194
应急管理部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县(区)应急局
县(区)应急局
195
应急管理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196
应急管理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197
应急管理部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198
应急管理部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应急管理部;省、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应急局
市应急局
199
海关总署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主管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临沂海关
临沂海关
200
海关总署
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海关总署
√
1.对于口岸进、出境免税商店的设立,由拟设地直属海关代为接收申请文件并完成实地检查,将结果反馈海关总署。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市级无权限
临沂海关
201
海关总署
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市级无权限
临沂海关
202
海关总署
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
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
√
每半年1次公布存量保税物流中心(B型)情况。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对经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市级无权限
临沂海关
203
海关总署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市级无权限
临沂海关
204
海关总署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市级无权限
临沂海关
205
海关总署
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出口××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直属海关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办理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养殖许可证、海域使用证、水质检测报告等材料。3.办理出口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产许可证明、产品审查批准文件等材料。4.办理饲养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点区域照片或视频资料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发现被境外通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善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临沂海关
206
市场监管总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7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8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9
市场监管总局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2.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3.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4.对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2类产品,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0
市场监管总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1
市场监管总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作为审批前置条件。2.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生产业绩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时对持证生产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市级无权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2
市场监管总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委托)
临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3
市场监管总局
设立认证机构(高风险等级)审批
认证机构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
√
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修订认证领域目录,按照必要性和最简化原则,对认证领域实施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认证领域准入实行优化审批服务。2.取消认证机构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材料数量30%以上。3.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认证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临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4
市场监管总局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指定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和认证机构批准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认证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市级无权限
临沂市场监督管理局
215
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电总局
√
将专家评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16
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广电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
广电总局
境外广播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同意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批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广电总局
√
办理许可证件延期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18
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19
广电总局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电总局
√
1.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3.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有效期限由180日延长至1年。
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电视剧制作单位的电视剧制作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0
广电总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电总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监听监看等方式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监测,对重点节目、疑似存在问题的节目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依法依规对相关信用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6.在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时,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或网络等渠道,对从业主体的规范从业信息进行核查。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1
广电总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部门
√
1.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2.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2
广电总局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部门
√
1.对有线传送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设备证明、企业章程、人员证明等材料。2.对无线传送业务,取消资金保障及来源、具有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和基本建设资金、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可靠等经营许可条件。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通过监看节目内容、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3
体育总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全民健身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部门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市体育局、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市体育局
224
体育总局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体育部门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市体育局
225
国家新闻出版署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6
国家新闻出版署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7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8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审批(初审)
无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9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图书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图书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0
国家新闻出版署
音像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1
国家新闻出版署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2
国家新闻出版署
网络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3
国家新闻出版署
报纸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报纸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1.强化报纸样本数据监测、跟踪和评估,加大报纸质量检查力度。2.扩大纸质报纸审读及借助网络手段审读的覆盖面。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4
国家新闻出版署
期刊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期刊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期刊出版单位申请变更名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与主办单位之间隶属关系或出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期刊年检和审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5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6
国家新闻出版署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复制经营许可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7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转报)
市文化旅游局
238
国家新闻出版署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9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初审)
无
《出版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近5年内出版单位出版的与所申请出版资质相关的代表性出版物,改为审批部门向相关部门了解该单位代表性出版物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40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
图书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近5年内出版单位出版的与所申请出版资质相关的代表性出版物,改为审批部门向相关部门了解该单位代表性出版物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41
国家新闻出版署
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关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及自有物流配送体系情况的证明材料,改为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文字说明,并实地核查其是否具备相应准入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42
中国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升放气球资质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市、县(区)气象局
市、县(区)气象局
243
中国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中国气象局会同国务院电力或通信主管部门;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市、县(区)气象局
市、县(区)气象局
244
中国银保监会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1.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3.其他: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45
中国银保监会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人个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征信报告等材料,改为申请人作出有关承诺。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46
中国银保监会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投资方股东(大)会同意吸收商业银行投资的决议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47
中国银保监会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1.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3.其他: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对于申请筹建外商独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分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1.加强信息共享,通过有关信息平台获取有关信息。2.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48
中国银保监会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将非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外资法人银行董事长、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由中国银保监会下放至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
1.加强系统内监管培训,确保全国监管标准一致。2.通过监管约谈、走访督察等方式,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49
中国银保监会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1.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3.其他: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0
中国银保监会
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人个人及其配偶的征信报告等材料,改为申请人作出有关承诺。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采取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1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终止审批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1.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开业验收报告中提供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程序生成的电子化数据文件等材料。2.将政策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批权限由中国银保监会下放至所在地银保监局。3.保险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2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人综合鉴定等材料。2.对曾经取得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再次申请同类性质任职资格的,不再进行任职资格考试。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3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终止审批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1.不再要求申请人在筹建申请材料中提供筹建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书、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2.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变更营业场所申请材料中提供新营业场所符合办公条件的情况报告等材料。3.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变更业务范围申请材料中提供业务范围变更后的可行性报告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3.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4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5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集团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保险集团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定期组织交流会议。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6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7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保险控股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3.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组织交流会议。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8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59
中国银保监会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审批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0
中国银保监会
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材料。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1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2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3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4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1.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2.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5
中国银保监会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对于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车险示范条款的保险产品,不再要求申请人报送保险条款等材料。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6
中国银保监会
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审批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申请材料中提供偿付能力报告等材料。
1.加强对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管和动态监测。2.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3.强化保险公司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分类监管。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7
中国银保监会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30日压减至20日。
1.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2.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8
中国银保监会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典当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
√
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6年延长至10年。
1.通过年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
临沂银保监分局
无
269
国家药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市、县(区)市场监管局
270
国家药监局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271
国家药监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272
国家电影局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国家电影局;省级电影主管部门
√
能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查询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273
国家电影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县(区)文化旅游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74
国家电影局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电影管理条例》
省级电影主管部门
√
取消申请材料中省级商务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的文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市级无权限
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2
临沂市落实的山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审批部门
监管部门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999年4月通过,2020年7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对于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第320号令),委托济南、青岛、烟台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2.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第333号令),委托10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济宁市、泰安市、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供热经营许可证
1.《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十七条
2.《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1.推行电子化申报。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全面推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推进信息共享。各地发证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政府信息共享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尽快实现企业信息、公民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共享。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鼓励社会监督,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市、县(区)行政审批局
市、县(区)住建局
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燃气供应许可证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2016年3月修正)第十七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承诺时限审批,精简审批材料,加快推广网上办理、信息共享。1.推广网上受理。建立完善网上受理服务平台,申请人将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制作成PD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登录受理服务平台向当地发证部门提报相关材料。2.压缩审批时限。发证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发证同时3日内应将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许可证申请表送达同级燃气管理部门。3.精简审批材料。按照应减必减的原则,统一、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凡达到气源、人员、资金等条件并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先予容缺受理,核发《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4.优化办理环节。坚持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定,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公开办理进度,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审批效率。5.推进信息共享。各地发证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政府信息共享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尽快实现企业信息、公民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共享。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通过审批后定期核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建立违规企业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区)住建局
4
省交通运输厅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第四次修订)第二十一条
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1.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2.指导市、县积极推进特许经营机制改革,简化、完善行政审批程序。
1.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督检查。2.建立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3.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诉受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5
省交通运输厅
使用浮桥或载客十二人以下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1.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2.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
1.分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
2.每年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将其纳入全覆盖范围,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法及时处理。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6
省文化和旅游厅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批文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年9月通过,2017年9月二次修正)第四十八条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取消“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根据投诉举报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监理经营主体信用纪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第333号令)委托12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济南市、枣庄市、威海市、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无
市文化和旅游局
7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2017年1月通过)第十条
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1.简化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能够内部共享、在线核验的可提供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复印件。
2.压减许可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
小作坊:
1.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2.推动实施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规范小作坊生产过程和食品标签标示。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小餐饮: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六项要求,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
在4月份国办调度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时,省市场监管局梳理的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中没有该项,且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反馈。我省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各单位反馈意见报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后,已上报国办。此次增加该项行政许可,应当详细说明上次没有该项,此次增加该项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于向省领导汇报。
县(区)行政审批局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
批准文件、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二条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8〕23号)第二条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取消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年审工作。
1.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现场检查,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委托下放至济南、青岛、烟台3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3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9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
批准文件、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三条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取消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年审工作。
1.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分类评级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委托下放至济南、青岛、烟台3市,青岛西海岸新区,26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3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0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审批
批准文件、交易场所交易业务许可证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四条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1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五条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辅助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无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11-22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2021-11-19临政办字〔2021〕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9日临沂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为加快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升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效能,打造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全力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临政办字〔202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临沂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2020-2030年)
为加快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升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效能,打造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全力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并作为《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扣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消防救援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转型升级,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规划目标
(一)2030年总体目标。到2030年,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救援能力体系,增强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作战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保障等作战指挥体系全面建成,实现统一指挥、分级指挥、精准处置。
——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健全。国家、专业、专职、志愿“四位一体”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形成,队伍规模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综合救援行动更加有力。指挥协调、精准布兵、专业救援、机动作战能力提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形成,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
——综合保障能力更加高效。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战略投送、卫勤救护、战时生活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保障更加精准高效。
(二)2025年中期目标。到2025年,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应急指挥水平,实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充分发挥消防救援体制机制新优势。
——指挥机制转型升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部门统筹协调、消防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力量高效协同”的全要素联合作战指挥机制基本形成。
——救援力量转型升级。消防救援站不断建强,小型消防站织密建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逐步建成需求与储备相一致的消防力量覆盖网络。
——救援能力转型升级。新型作战训练体系逐步完善,综合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应急救援能力。
——救援装备转型升级。应急救援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战勤保障转型升级。单兵保障、遂行保障、属地保障、跨区域保障等多元化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打大仗、打持久战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消防执勤布防体系。
1. 打造市级战区“半小时”灭火救援圈。科学评估全市重大灾害事故风险,合理划分灭火救援战区,依托双岭路特勤消防站、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化工园区特勤站,建设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灭火与应急救援专业队。到2022年,各专业队伍建设项目基本建成、装备设施基本配齐、初步形成战斗力。到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承担市内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全国、全省跨区域增援任务,打造成实战实训、快速行动、专业指挥、综合救援、持续保障的拳头力量。
2. 打造市县辖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开展市县辖区主要灾害事故风险评估,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分区域建强编成科学高效、人员满额精锐、装备合理精良的特勤消防站、一级消防站,打造整建制出动、独立作战、增援攻坚的灭火救援专业中心站。围绕中心站灵活建设织密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缩短作战半径,构建“一域多站、单元合成、布防合理”的“蜂巢式”消防站点布局,形成网格化快速响应体系。到2021年,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调整。
(二)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3. 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标中央对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国家队”的新定位,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拓展,加快救援“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转型升级。建强双岭路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分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建精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4. 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以消防队站建设为牵引,科学规划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与“国家队”一体建设、同步发展。城市消防站“国家队”执勤人员不足的,通过征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逐步推进单编执勤模式。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到2023年,符合《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完成建队任务;到2025年,其余乡镇完成建队任务,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5. 发展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要求,依托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单独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到2021年,全市组建一支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各县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总规模达到550人。到2025年,形成保证重点、辐射周边的森林灭火救援体系。
(三)加强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6. 加强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按照《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DB 37/T 3486-2019),到2021年,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全部完成建站任务;到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除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需要逐步建成。在老旧小区集中区域,通过社会出资、政府补助等方式,建设社区应急救援站,承担消防巡查、宣传培训及初期火灾处置等基本公共安全职能。到2022年,各地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应制定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到2025年,2005年以前建成且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
7. 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公发〔2017〕76号),全面压实企业依法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的法律责任。到2023年,全市大型石化企业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5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按照一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8年,符合建队标准的其他大型企业按照二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30年,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按照二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
8. 加强消防技能人才和志愿力量建设。健全消防技能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每两年举办1次全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建成用好临沂市消防志愿服务平台,定期开展“119”消防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到2022年,成立临沂市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和应急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各县区成立消防宣传志愿服务大队和应急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到2029年,各级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所在城市总人口5%。
(四)健全消防作战指挥体系。
9. 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机制。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0〕22号),有效整合全市政府、企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专家,统筹协调各行业、领域专项指挥部,分灾种、分规模制定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和预案,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程序及职责分工,建立统一、权威、专业、高效的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联动、领导指挥体系。
10. 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智能化水平。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救援作战指挥平台主体框架,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平台实现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应急、公安、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有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到2021年,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将所有消防救援大队、站纳入该系统;到2023年,市、县(区)二级政府分别为本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配齐作战指挥终端设备,实现对各级应急救援力量的信息化调度指挥。到2022年,全市三维数字化预案制作比例占全部重点单位的30%,到2026年,全市三维数字化预案制作比例占全部重点单位的60%,到2030年,完成全部重点单位三维数字化预案制作。
11. 提升灾害事故安全风险预警能力。通过政府大数据平台,深入融合相关行业部门业务信息,分级建设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城市火灾防控大数据库,开展火灾风险预测预警大数据分析,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结合各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协调机制框架,建立健全信息会商研判和预警通报机制,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指导相关队伍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到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到2030年,完成城市消防火灾防控大数据库建设。
(五)加强消防应急通信保障。
12. 加强消防救援应急通信力量建设。立足跨区域联合作战和断路、断网、断电等复杂情况,建强市、县二级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队伍,逐步构建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到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全地形卫星动中通指挥车、轻型卫星便携站、多模单兵图传设备、聚合通信设备、融合通信平台等配套保障装备;到2022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完成PDT数字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建强消防无人机分队,配齐配强固定翼、多旋翼、系留悬停等各类无人机。
13. 建立重大灾害事故现场通信协作机制。具有相应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的通信运营商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通信协作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遂行出动、协同作战,保障现场通信畅通和消防指挥调度网专线快速接入。各地将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指挥部作为政府灾害救援现场指挥部图像、信息的汇聚中枢。
(六)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14. 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深化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按照主战、辅战、增援三级分类,合理调整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装备配备数量,分级分类优化统型,成建制、成体系、成规模配备装备。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比例不低于10%。到2022年,市消防救援支队按标准配齐火灾及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等专业装备,按需配备内河水域救援和冰雪灾害救援等专业装备。
15. 加强攻坚装备配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加强主灾种攻坚车辆装备配备。在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高风险区域,加强多功能城市主战、举高消防车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等装备配备。在大体量地下建筑等火灾高风险区域,完善高风压排烟消防车以及侦察(灭火)机器人、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等装备配备。在化工火灾高风险区域,完善大跨距举高喷射、灭火冷却、洗消侦检消防车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等装备配备。市、县(区)两级政府有条件情况下为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挖掘、破拆、装载等工程机械。
16. 加强新型装备研发配备。着眼特殊火灾和特种灾害事故处置需要,组织研发高层建筑灭火、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轻型智能工程机械、高速公路救援警戒、危险作业机器人、无人机投送等新技术装备。建立新装备试用验证评估制度,借鉴“孵化器”运作模式,加快装备研发和革新成果推广,加强先进实用新型装备配备应用,逐步形成作战、装备、科研、企业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装备研发生产、配备使用格局。
(七)加强消防战勤保障建设。
17. 完善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模式。将消防救援物资保障纳入政府救灾物资调配序列,建立应急资源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配机制。完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生活物资社会化存储、动态存储、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勤保障模式。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队伍加强联勤协作,提升院前伤者救护能力。
18. 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投运能力。加强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应急运力储备,充分利用地方物流企业资源,构建快速运输投送网络。到2022年,建立水、陆、空应急调运调配和绿色通道机制,提升物资装备快速装卸、轻装人员和伤病员空运及物资装备空投等能力;到2025年,依托省级区域性消防战勤保障中心组建应急保障物资运输队,构建形成应急保障物资半小时运输圈,满足本地同时发生2次较大灾害时,达到一次性将防护装备及消耗性救援器材、灭火药剂等物资运送到位的标准。
(八)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9. 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结合市、县(区)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市、县(区)结合消防救援力量布防结构,逐年细化制定消防站建设计划,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和训练设施建设,满足辖区主要灾害事故能力训练需要。到2025年,新建消防站7个;到2030年,累计新建消防站15个。针对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以及现有消防救援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法,灵活建设小型消防站。
20.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水源全覆盖。化工园区补齐市政消火栓,利用河湖水库等天然水源地,建设消防专用取水码头或引水设施。在供水能力不足以及地震设防地区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开放沿街大型建筑消防水池,作为临时应急水源。结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以平邑、费县、蒙阴、沂水、沂南5个森林防火重点县为核心,加快推进全市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市政或供水企业加强市政消火栓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率达到100%。到2025年,各县区依据当地消防专项规划,补齐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保障设施建设欠账;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2600处。到2030年,全市累计新增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5340处。
21. 实施消防车通道畅通工程。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职责,统筹考虑消防车通道布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应用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识别报警等技防措施。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九)加强“智慧消防”建设。
22. 深化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依托临沂物联网服务平台打造统分结合的物联网专属应用平台,不断扩大安装应用范围,拓展物联网消防安全数据监测覆盖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到2023年,在临沂“防消一体化”实战应用平台框架内,运用物联网手段监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器材实时状况,实现灭火救援作战要素信息动态采集、综合分析。到2025年,优化整合各类物联网平台数据,全面实现城市消防监测、车辆装备管理等智能化应用。
23.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务部门指导供水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建设基于GIS地理信息技术的公共消防设施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信息的实时共享。到2025年,市级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到2030年,全市各级实现消防水源的数字化标注及数据共享。
(十)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24.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地方消防经费保障长效体制。结合消防救援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情况,实现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消防业务经费、消防装备建设经费等逐步增长,切实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2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和完善经费管理,对地方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健康发展。
2021-11-1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2021-11-17临政办发〔202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
临政办发〔20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源管护”的原则,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优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9.76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编制绿化规划。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规划等国土绿化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城市绿化规划要满足健康、安全和宜居的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城市公园等建设计划,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落实。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科学确定绿化用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绿化用地,留足绿化空间,均衡绿地分布,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绿化。平邑县、费县、蒙阴县等县要结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生态脆弱区造林绿化。兰山区、河东区、郯城县等县区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林网。要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强化绿线、蓝线管理,通过拆迁建园、绿地改园、棕地建园、拆墙透园和见缝插园等方式,新建一批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口袋公园,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分别建设1处不少于100亩的综合公园,连续建设5年,加快推进“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服务半径公园扫盲计划,不断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公园的复合功能。突出临沂的历史文化主题,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新增口袋公园150处。建设中心城区滨水景观绿道、市域滨水景观绿道和县域风景名胜绿道,建设林荫道路。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及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统筹推进环村林、四旁植树、乡村绿道、庭院等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树种草种结构。加大乡土树种草种种质资源普查、保护、采种生产、良种选育推广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提高供给能力。鼓励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提倡营造混交林。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生态与经济并重,选用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经济树种和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且自然寿命长的碳汇树种。在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湖库周边等区域,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等防护功能强的树种草种,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选用优良珍贵乡土树种。居民区周边绿化要兼顾群众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加大杨柳飞絮、致敏花粉等治理力度,提升城乡居民绿色宜居感受。严格管理国外树种的引种试验,严禁使用未经引种驯化的外来树种和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用于造林绿化。(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高标准编制作业设计。要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客观条件,编制工程造林作业设计(或绿化方案,下同),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要区分荒山、平原、村庄等不同绿化需求,科学设定造林密度、配置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林地水利设施、管护设施、林道、生物防火林带等林业配套基础设施,合理确定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的目标、模式和规模,严格按批准的造林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绿化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用地、用水、树种、草种选择、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合理性评价。加强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推广使用良种壮苗。(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选择绿化方式。要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地被植物。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推进立体绿化,完善居住区绿化,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做到应绿尽绿,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严禁采挖和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等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树木,严格控制城市绿地中使用的苗木规格。严防栽植“断头树”,防止“一夜成林”“快速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尊重自然规律,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森林经营抚育。要加强对新造幼林地的抚育管护和补植补造,建立健全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成林率。切实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强化专业化精细化养护。加大人工纯林改造,开展健康森林建设。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开展防护林退化程度调查,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分批次实施修复改造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在符合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生态功能前提下,采取有偿方式,鼓励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和宿根花卉,促进野生种群恢复,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发展商品林,在不破坏生态前提下,集约化经营、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机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责任制,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落实分级认定和保护要求,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城市内自然山体保护和绿化,对废弃矿区、裸露山体尽快实施修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资源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毁绿、占绿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规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问题发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城市园林专项检查等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资源监测评价。要以工程项目流程管理为主线,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建立生态修复“一个系统、一张图、一本账”。对国家和省财政投资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监测森林资源状况变化,把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整合到自然资源调查“一张图”上,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结合数字城市建设,提高遥感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实现科学绿化“一张图”管理。(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协同推进部门(系统)科学绿化工作,推动国土绿化进机关、进校园、进营区、进厂矿、进村居。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以工代赈开展绿化造林、营林护林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共建共管共享。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政绩观,引领形成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承包并绿化荒山面积1000亩以上或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1000亩以上且达到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可将3%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和灾害防控。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完善并落实承包经营制度,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经营权流转,压实绿化责任主体,持续改善生态状况。要严格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国土绿化列入预算,建立营造林奖补机制,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员职责范围。研究制定绿地认养、社会参与绿化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园林绿化建设,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捐资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投资造林绿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厘清生态资源产权,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两山银行”、旅游康养等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助力集体和农民增收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生态支撑。(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人民银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林业技术培训,为科学绿化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加强荒山造林、退化防护林修复等科学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建立绿化项目专家论证制度,保证建设品质和资源节约。对山区绿化、平原绿化、村庄绿化开展专题研究,推广科学绿化配置模式。(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绩效管理。结合《临沂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研究制定科学绿化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将科学绿化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林长绩效考核目标,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考核情况作为各级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11-1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2021-11-17临政办发〔202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
临政办发〔20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源管护”的原则,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优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9.76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编制绿化规划。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规划等国土绿化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城市绿化规划要满足健康、安全和宜居的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城市公园等建设计划,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落实。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科学确定绿化用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绿化用地,留足绿化空间,均衡绿地分布,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绿化。平邑县、费县、蒙阴县等县要结合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生态脆弱区造林绿化。兰山区、河东区、郯城县等县区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林网。要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强化绿线、蓝线管理,通过拆迁建园、绿地改园、棕地建园、拆墙透园和见缝插园等方式,新建一批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口袋公园,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分别建设1处不少于100亩的综合公园,连续建设5年,加快推进“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服务半径公园扫盲计划,不断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公园的复合功能。突出临沂的历史文化主题,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新增口袋公园150处。建设中心城区滨水景观绿道、市域滨水景观绿道和县域风景名胜绿道,建设林荫道路。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及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统筹推进环村林、四旁植树、乡村绿道、庭院等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树种草种结构。加大乡土树种草种种质资源普查、保护、采种生产、良种选育推广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提高供给能力。鼓励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提倡营造混交林。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生态与经济并重,选用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经济树种和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且自然寿命长的碳汇树种。在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湖库周边等区域,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等防护功能强的树种草种,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在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选用优良珍贵乡土树种。居民区周边绿化要兼顾群众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加大杨柳飞絮、致敏花粉等治理力度,提升城乡居民绿色宜居感受。严格管理国外树种的引种试验,严禁使用未经引种驯化的外来树种和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用于造林绿化。(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高标准编制作业设计。要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客观条件,编制工程造林作业设计(或绿化方案,下同),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要区分荒山、平原、村庄等不同绿化需求,科学设定造林密度、配置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林地水利设施、管护设施、林道、生物防火林带等林业配套基础设施,合理确定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的目标、模式和规模,严格按批准的造林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绿化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用地、用水、树种、草种选择、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合理性评价。加强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推广使用良种壮苗。(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选择绿化方式。要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地被植物。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推进立体绿化,完善居住区绿化,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做到应绿尽绿,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严禁采挖和移植天然大树、古树名木等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树木,严格控制城市绿地中使用的苗木规格。严防栽植“断头树”,防止“一夜成林”“快速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尊重自然规律,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森林经营抚育。要加强对新造幼林地的抚育管护和补植补造,建立健全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成林率。切实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强化专业化精细化养护。加大人工纯林改造,开展健康森林建设。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开展防护林退化程度调查,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分批次实施修复改造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在符合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生态功能前提下,采取有偿方式,鼓励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和宿根花卉,促进野生种群恢复,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发展商品林,在不破坏生态前提下,集约化经营、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机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责任制,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落实分级认定和保护要求,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城市内自然山体保护和绿化,对废弃矿区、裸露山体尽快实施修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资源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毁绿、占绿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规新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问题发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城市园林专项检查等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资源监测评价。要以工程项目流程管理为主线,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建立生态修复“一个系统、一张图、一本账”。对国家和省财政投资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监测森林资源状况变化,把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整合到自然资源调查“一张图”上,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结合数字城市建设,提高遥感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实现科学绿化“一张图”管理。(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协同推进部门(系统)科学绿化工作,推动国土绿化进机关、进校园、进营区、进厂矿、进村居。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以工代赈开展绿化造林、营林护林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共建共管共享。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政绩观,引领形成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承包并绿化荒山面积1000亩以上或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1000亩以上且达到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可将3%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和灾害防控。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完善并落实承包经营制度,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规范经营权流转,压实绿化责任主体,持续改善生态状况。要严格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投入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国土绿化列入预算,建立营造林奖补机制,将造林绿化后期管护纳入生态护林员职责范围。研究制定绿地认养、社会参与绿化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园林绿化建设,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捐资造林、股份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投资造林绿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厘清生态资源产权,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两山银行”、旅游康养等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助力集体和农民增收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生态支撑。(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人民银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林业技术培训,为科学绿化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加强荒山造林、退化防护林修复等科学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建立绿化项目专家论证制度,保证建设品质和资源节约。对山区绿化、平原绿化、村庄绿化开展专题研究,推广科学绿化配置模式。(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绩效管理。结合《临沂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研究制定科学绿化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将科学绿化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林长绩效考核目标,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体系,考核情况作为各级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2021-11-1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1-15临政字〔2021〕1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2日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临沂商城是沂蒙人民历经40年奋斗积累的巨大财富,是临沂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对外形象的重要展现。为进一步放大商城在区域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强化商城对工业发展的带动作...
临政字〔202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临沂商城是沂蒙人民历经40年奋斗积累的巨大财富,是临沂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对外形象的重要展现。为进一步放大商城在区域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强化商城对工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切实做好商城“接二”文章,现就促进全市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围绕“八个第一方阵”和“六强、六富、六精”目标,大力发展商城地产品制造业,统筹推进“商贸名城”和“工业强市”建设,探索形成商城地产品“以商带工、以工兴商、工商联动”新局面,努力推动临沂商城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加快实现我市由商贸物流大市、传统产业大市向商贸物流强市、产业强市转变,再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对着一个市场,选准一个产业,建设一个园区,配套形成一个招商团队、一个研发平台、一个产业基金、一个行业协会、一个推销展会、一套激励政策、一所技工学校“十个一”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思路,深入分析研究,凝聚发展要素,加大支持力度,精准对接招商,全力打造特色地产品制造产业集群20个,规划建设特色地产品制造专业化园区(基地)25个,扶持地产品制造业龙头企业60家;招引商城畅销品链主企业20家;打造区域地产品制造业品牌基地10个。力争到2023年,临沂商城地产品销售额由2020年的1497亿元扩大到2500亿元,地产品率由2020年的34%提升到45%,培育形成产销一体、布局合理、链条完整、园区专业、生态优良的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攻方向
以推动“卖得多产得多”的产业从粗到精、“卖得多产得少”的产业从小到大、“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从远到近为主攻方向,逐步实现地产品制造业由分散到链条的转变、由内循环到双循环的转变、由以卖为主到产卖融合的转变。
(一)“卖得多产得多”的产业从粗到精。针对临沂商城市场畅销、临沂本地制造业有充足基础的板材家具、五金产品、纺织服装、高端建材等重点地产品产业,以强化品牌建设为重点,加快工业设计与企业品牌战略融合,引导企业不断创新和丰富产品体系,提升价值效益。在重点行业逐步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质量标准,鼓励骨干企业主导和参与标准制定,提升市场话语权。
(二)“卖得多产得少”的产业从小到大。针对高端劳保用品、文体用品、汽车及配件等销售额较大、地产品率较低的专业市场,鼓励优质大型商户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按照“以商招商”的方式,瞄准专业市场销售额前10名品牌,通过引进或联合等方式,招引外地龙头生产企业落户临沂,逐步形成集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展销、物流配送等环节于一体的地产品制造产业体系。
(三)“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从远到近。针对临沂本地产量较大、但销售市场主要在外地的产业,如中药材、医疗设备、不锈钢制品、脱水蔬菜等,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优势地产品市场,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拓展产品在本地商城的销售渠道和规模,提高产品本地化销售比重,推动产业链向下游销售、物流端延伸,以市场繁荣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五区先行,示范带动。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分别将塑料制品产业、体育教育用品产业、不锈钢产业、医养产业、五金产业、塑料模具产业、家具装饰材料产业、休闲食品产业8个产业作为全市先行发展的地产品制造业。其中,“卖得多产得多”的产业5个、“卖得多产得少”的产业1个、“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2个(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九县筹划,梯次推进。在五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引导九县结合自身产业特点,确定重点发展方向,并制定形成地产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加快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地产品制造产业发展。
(三)产城融合,业态创新。在大力发展地产品制造业的同时,依托临沂商城“商、仓、流”一体化转型升级,不断推动商城模式创新、业态创新,通过消费电商、工业电商与地产品的深度融合,拓展地产品销售新渠道,更好地服务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措施
对照“十个一”发展模式,确定10项促进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措施:
(一)分析一个市场。2022年3月底前,全面排查梳理临沂商城123个专业市场细分产品销售情况、地产品率,结合临沂现有地产品生产情况,逐市场梳理出“卖得多产得多”“卖得多产得少”“卖得少产得多”3张地产品清单,同时列出各专业市场、细分产品热销品牌清单和本地主要生产商清单,为发展地产品制造业提供决策依据,自2023年起每年梳理一次。建立临沂商城产品销售运行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发布各专业市场、细分产品销售情况分析报告,促进地产品制造业企业更加精准地感知消费端产品需求情况。同时,针对“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配合相关县区通过新建市场或改造提升现有市场,不断拓宽地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选准一个产业。在坚持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围绕“卖得多产得多”“卖得多产得少”“卖得少产得多”3张地产品产销清单,结合区域地产品产业基础和发展导向,全面深入分析本区域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总体方向,每个县区、开发区至少确定2个拟发展地产品产业。自2022年起,每年结合当年3张清单和产业基础,梳理一次拟重点发展的地产品制造产业目录,与前期重点发展产业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一个园区。在统筹市级产业布局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针对本区域确定的重点地产品制造业,按照打造专业化园区的思路,高标准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链条完整、关联度高的地产品制造业园区(基地)。同时,统筹推进地产品产业园区化发展与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严格制定入园产业目录和标准,参照木业产业“龙头带动、中等抱团、小微众创”和五金产业“园区集中、工艺提升、品牌发展”的转型思路,引导中小散企业采用兼并重组、抱团整合等方式集散入园,实现现有地产品制造业产能再整合、再优化。2021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确定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地产品制造业园区(基地)清单和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招引一批龙头。各县区、开发区以相关专业市场销售商户为基础组建招商团队,按照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思路加大招商力度。对“卖得多产得多”的,重点以延伸产业链、补强产业链为目标,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进行精准招引;对“卖得多产得少”的,重点以实现市场热销产品的本地化生产为目标,瞄准市场热销品牌,依托市场优质大型商户“以商招商”;对“卖得少产得多”的地产品制造业,重点以建设优质的本地销售市场为目标,瞄准国内先进市场运营团队开展招商活动。2021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应确定招商工作总体方向和拟招引企业、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研发一批产品。激励、引导企业根据各专业市场、细分产品销售情况,按照消费需求导向,强化产品设计和研发平台建设、品牌和知识产权建设,着力提升产品品牌形象和品质,不断开发、丰富地产品体系,实现生产端供给侧优化提升。2021年底前,相关市直部门在地产品制造业企业中筛选公布一批重点培育地产品品牌名单、优先支持建设地产品研发平台名单、重点建设地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自2022年起,每年评选公布一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成立一个基金。深化产融对接服务,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地产品制造业产业园项目、龙头企业项目建设,促进资本向地产品制造业集聚。同时,畅通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通过资本交易大会等平台,强化发展地产品制造业的融资支持力度。2021年底前,市级相关部门在基金、融资等方面研究形成支持地产品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筛选10-20个地产品制造业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组建一个协会。2021年底前,组织、引导8个首批地产品重点产业分行业组建或完善由专业市场运营商、大型优质商户、专业园区服务商、细分产品生产龙头企业、相关专业型物流公司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行业协会,配套建立常态化地产品制造专题会议协会列席制度。各级各部门所有涉及地产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应积极征求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市场在地产品制造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筹划一批展会。依托全国五金展、木业博览会、小商品展、体育用品展、文化用品展等知名展会平台,强化临沂地产品品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地产品企业、协会参加国内外知名行业峰会、展会活动,加大特色地产品、临沂区域品牌推介力度,巩固拓展在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地区市场。自2022年起,每年谋划一批地产品专项推介展会活动,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出台一套政策。坚持因业制策、一业一策的原则,在市级加大对地产品园区规划、土地指标、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激励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对重点发展的地产品制造业,逐个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切实增强地产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集聚、规范、高效发展。2021年年底前,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一批激励、扶持地产品制造业发展的共性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培育一批人才。依托临沂本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优势,深化“工商校”合作,探索“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的校企双轨联合培养培训模式,培育“产业人才大军”,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对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2021年年底前,对照全市拟发展重点地产品制造业名单,组织各行业协会与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临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临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深入对接、签订合作协议,采用开设对口专业、定向培养、专业实习等方式,建立地产品制造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考核激励
(一)考核内容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考核五区参评的商城地产品产业发展及提升情况;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参评的商城地产品产业发展及提升情况。
(二)考核指标
考核采用百分制,共包含5项指标。其中,基础指标4项,加分指标1项。基础指标按照功效系数法计分,最低分70分。
指标一:临沂商城市场占有率及提高幅度,30分。
考核参评产业主导产品在临沂商城相关专业市场占有率(产品交易额占市场全部产品交易额的比重)及提高幅度,其中占有率12分,提高幅度18分。
指标二: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及增幅,20分。
考核参评产业主导产品在临沂商城相关专业市场交易额及增幅,其中交易额8分,增幅12分。
指标三:产值及增幅,20分。
考核参评产业工业产值及增幅,其中产值8分,增幅12分。
指标四:税收及增幅,30分。
考核参评产业税收总额及增幅,其中税收12分,增幅18分。
指标五:内涵式发展情况,加分指标,最高10分。
品牌建设方面,获得国家部委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区域性产业品牌(基地)加10分,获得省级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区域性产业品牌(基地)加8分,产业每新增1个中国驰名商标加2分;行业引领方面,每新增1个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加10分,每新增1个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加5分;科技创新方面,每新增1家“瞪羚”企业加2分,每新增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加2分,每新增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加0.5分,每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加0.2分。
(三)奖励政策
2022年12月底前,对五区参评产业发展提升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确定五区得分,对排名前3位的区(开发区)在财政奖补、用地指标等方面分档给予奖励;2023年12月底前,对全市参评产业发展提升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确定各县区、开发区得分,对排名前7位的县区(开发区)在财政奖补、用地指标等方面分档给予奖励。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引导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市场商品需求和区域产业基础,选准地产品制造业发展定位;合理规划全市地产品制造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向开发区、重点镇、中心社区、闲置用地等区域集聚,高标准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统筹推动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与招商引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小散乱污企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巩固商城优势、扩大投资等相关工作的协作联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工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坚持以激励为主,制定一批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在建立区域考核奖励机制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上云用云、贷款融资、研发中心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对生产性固定投资大、引进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贡献突出的引商兴工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调度督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奖励”常态化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督导调度机制,每年年初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将园区建设、项目建设、产业链招商、品牌培育等重点工作按照项目化管理模式,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责任人。每季度根据工作推进计划,调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认真梳理先进县区、开发区工作特色经验和亮点做法,进行推广、宣传,全力营造“抓亮点、树典型、创经验”的良好氛围。
附件:五区推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
附件
五区推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
一、兰山区
重点发展地产品产业:塑料制品产业、体育教育用品产业。
(一)塑料制品产业
总体思路:依托临沂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规范化、智能化的小微塑料新材料企业孵化器。
对接的商城市场:华东塑料市场。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园。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年底,完成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园(一期)建设;2022年3月,开工建设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园(二期);2022年年底,招引金发科技、沧州明珠、德威新材料等企业到园区投资;2023年3月,开工建设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2023年年底,招引裕兴股份、国风塑业、振兴实业等企业到产业园区投资。
(二)体育教育用品产业
总体思路:培育吉诺尔体育器材等本土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中国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对接国内外体育器材、训练健身器材等生产企业,带动本地体育教育用品快速发展。
对接的商城市场:中国教育用品采购基地。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在枣园镇闫屯村西中环与永安四路交汇处规划建设占地约1000亩的中国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福建省骏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区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2月基础完成,2022年7月主体结构封顶,2023年1月前完成消防及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2023年1月,招引福建省骏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到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投资建厂;2023年年底前,开工建设产业园二期项目。
二、罗庄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不锈钢产业、医养产业。
(一)不锈钢产业
总体思路:推动“产得多卖得少”的不锈钢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发展由粗到精。力争到“十四五”末,产值突破500亿元。
对接的商城市场:建设不锈钢制品交易市场。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不锈钢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不锈钢深加工区、不锈钢交易市场。不锈钢深加工区:规划面积10485亩,目前已完成园区规划选址。不锈钢制品交易市场:占地约800亩,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位于傅庄街道诸暨工业园,正在开展地块内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深圳网驿产业园、香港红石、东方今典集团、长钛研究院和中国二重等企业。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不锈钢深加工区,2021年年底全面编制完成园区规划,完善“九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初步建成;到2023年年底,园区招引签约项目15个、落地开工项目10个、建成投产项目5个;2025年全面建成北方地区最大的深加工中心。
(二)医养产业
总体思路:推动“产得多卖得少”的医养产业链条延伸扩大,产业发展迈向更高端。力争到“十四五”末,产值突破300亿元。
对接的商城市场:重点建设医药专业市场。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罗欣药业,规划建设医养产业园,积极争取临沂中药材市场落户罗庄区。医养产业园区划分为配套服务区和生产加工区2个功能区。配套服务区规划面积4456亩,生产加工区规划面积4248亩,目前已完成园区选址。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引入首席医疗科技(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入驻,主要建设医用手套生产项目、医疗器械消毒项目。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力争2021年年底,启动园区规划编制。到2023年年底,累计招引签约项目5个、落地开工项目1个、建成投产项目2个。
三、河东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五金产业。
总体思路:推动“卖得多产得多”的五金产业从粗到精。
对接的商城市场:临沂五金城、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占地3800亩的临沂智慧五金产业园,区内包含临沂金科智能制造科技城、山东鲁泰表面科技生态园等平台。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新加坡星迈黎亚集团、江苏洛晓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国立焊割工具有限公司、浙江西菱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立顿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山东鲁泰表面科技生态园一期招商运营;2022年年底,招引200家企业入驻五金产业园生产经营。
四、高新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塑料模具产业、家具装饰材料产业。
(一)塑料模具产业
总体思路:以“项目集聚化、产业园区化、园区功能化、供地标准化”的理念为导向,推动塑料模具产业,由“大路货”转向“精制品”。
对接的商城市场:华强水暖管件市场、华东装饰材料市场、永兴国际玩具城。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在解放路西段规划占地1800亩的塑料地产品加工园,先行启动占地170亩的塑料新材料产业园、占地90亩的高新科创产业园。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利时集团、广东联塑科技。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完成塑料模具产业园规划、土地报批等手续;2022年3月园区全面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塑料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50家塑料企业入园发展;2024年12月完成塑料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2025年1800亩塑料模具产业园基本开发完毕。
(二)家具装饰材料产业
总体思路:以“项目集聚化、产业园区化、园区功能化、供地标准化”的理念为导向,推动家具装饰材料产业,由“铺摊子”转向“集约化”。
对接的商城市场:华东装饰材料市场、豪德建材市场等。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在新西外环东侧、富山路东侧,规划建设占地1200亩的木业提升示范园;在新西外环与解放路交汇处,建设占地1500的家具建材装饰地产品加工园,打造集设计、生产、销售、电商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园区。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上海华港木业。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完成2700亩的片区规划设计;2022年4月份启动华强兴业城二期建设,5月启动金湖科创园建设,8月启动金辰地产品加工园建设;2023年12月完成华强兴业城、金湖科创园建设,入驻企业200家以上。
五、经开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休闲食品产业。
总体思路:加强开展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大力发展功能性食品、药食同源产品等健康食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健康食品品牌。
对接商城市场:临沂华东国际食品城、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提升休闲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山东贝一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郑州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
2021年年底,完成力诚食品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完成点豆贸易有限公司宠物食品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2022年4月,开工建设公社联盟年产3万吨休闲食品生产基地项目;2022年5月,开工建设鲁泉食品加工冷链物流项目。
2021-11-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1-15临政字〔2021〕1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2日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临沂商城是沂蒙人民历经40年奋斗积累的巨大财富,是临沂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对外形象的重要展现。为进一步放大商城在区域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强化商城对工业发展的带动...
临政字〔202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临沂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临沂商城是沂蒙人民历经40年奋斗积累的巨大财富,是临沂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对外形象的重要展现。为进一步放大商城在区域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强化商城对工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切实做好商城“接二”文章,现就促进全市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围绕“八个第一方阵”和“六强、六富、六精”目标,大力发展商城地产品制造业,统筹推进“商贸名城”和“工业强市”建设,探索形成商城地产品“以商带工、以工兴商、工商联动”新局面,努力推动临沂商城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加快实现我市由商贸物流大市、传统产业大市向商贸物流强市、产业强市转变,再造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对着一个市场,选准一个产业,建设一个园区,配套形成一个招商团队、一个研发平台、一个产业基金、一个行业协会、一个推销展会、一套激励政策、一所技工学校“十个一”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思路,深入分析研究,凝聚发展要素,加大支持力度,精准对接招商,全力打造特色地产品制造产业集群20个,规划建设特色地产品制造专业化园区(基地)25个,扶持地产品制造业龙头企业60家;招引商城畅销品链主企业20家;打造区域地产品制造业品牌基地10个。力争到2023年,临沂商城地产品销售额由2020年的1497亿元扩大到2500亿元,地产品率由2020年的34%提升到45%,培育形成产销一体、布局合理、链条完整、园区专业、生态优良的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攻方向
以推动“卖得多产得多”的产业从粗到精、“卖得多产得少”的产业从小到大、“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从远到近为主攻方向,逐步实现地产品制造业由分散到链条的转变、由内循环到双循环的转变、由以卖为主到产卖融合的转变。
(一)“卖得多产得多”的产业从粗到精。针对临沂商城市场畅销、临沂本地制造业有充足基础的板材家具、五金产品、纺织服装、高端建材等重点地产品产业,以强化品牌建设为重点,加快工业设计与企业品牌战略融合,引导企业不断创新和丰富产品体系,提升价值效益。在重点行业逐步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质量标准,鼓励骨干企业主导和参与标准制定,提升市场话语权。
(二)“卖得多产得少”的产业从小到大。针对高端劳保用品、文体用品、汽车及配件等销售额较大、地产品率较低的专业市场,鼓励优质大型商户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按照“以商招商”的方式,瞄准专业市场销售额前10名品牌,通过引进或联合等方式,招引外地龙头生产企业落户临沂,逐步形成集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展销、物流配送等环节于一体的地产品制造产业体系。
(三)“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从远到近。针对临沂本地产量较大、但销售市场主要在外地的产业,如中药材、医疗设备、不锈钢制品、脱水蔬菜等,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优势地产品市场,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拓展产品在本地商城的销售渠道和规模,提高产品本地化销售比重,推动产业链向下游销售、物流端延伸,以市场繁荣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五区先行,示范带动。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分别将塑料制品产业、体育教育用品产业、不锈钢产业、医养产业、五金产业、塑料模具产业、家具装饰材料产业、休闲食品产业8个产业作为全市先行发展的地产品制造业。其中,“卖得多产得多”的产业5个、“卖得多产得少”的产业1个、“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2个(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九县筹划,梯次推进。在五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引导九县结合自身产业特点,确定重点发展方向,并制定形成地产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加快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地产品制造产业发展。
(三)产城融合,业态创新。在大力发展地产品制造业的同时,依托临沂商城“商、仓、流”一体化转型升级,不断推动商城模式创新、业态创新,通过消费电商、工业电商与地产品的深度融合,拓展地产品销售新渠道,更好地服务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措施
对照“十个一”发展模式,确定10项促进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措施:
(一)分析一个市场。2022年3月底前,全面排查梳理临沂商城123个专业市场细分产品销售情况、地产品率,结合临沂现有地产品生产情况,逐市场梳理出“卖得多产得多”“卖得多产得少”“卖得少产得多”3张地产品清单,同时列出各专业市场、细分产品热销品牌清单和本地主要生产商清单,为发展地产品制造业提供决策依据,自2023年起每年梳理一次。建立临沂商城产品销售运行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发布各专业市场、细分产品销售情况分析报告,促进地产品制造业企业更加精准地感知消费端产品需求情况。同时,针对“卖得少产得多”的产业,配合相关县区通过新建市场或改造提升现有市场,不断拓宽地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选准一个产业。在坚持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围绕“卖得多产得多”“卖得多产得少”“卖得少产得多”3张地产品产销清单,结合区域地产品产业基础和发展导向,全面深入分析本区域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总体方向,每个县区、开发区至少确定2个拟发展地产品产业。自2022年起,每年结合当年3张清单和产业基础,梳理一次拟重点发展的地产品制造产业目录,与前期重点发展产业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一个园区。在统筹市级产业布局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针对本区域确定的重点地产品制造业,按照打造专业化园区的思路,高标准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链条完整、关联度高的地产品制造业园区(基地)。同时,统筹推进地产品产业园区化发展与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严格制定入园产业目录和标准,参照木业产业“龙头带动、中等抱团、小微众创”和五金产业“园区集中、工艺提升、品牌发展”的转型思路,引导中小散企业采用兼并重组、抱团整合等方式集散入园,实现现有地产品制造业产能再整合、再优化。2021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确定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地产品制造业园区(基地)清单和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招引一批龙头。各县区、开发区以相关专业市场销售商户为基础组建招商团队,按照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思路加大招商力度。对“卖得多产得多”的,重点以延伸产业链、补强产业链为目标,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进行精准招引;对“卖得多产得少”的,重点以实现市场热销产品的本地化生产为目标,瞄准市场热销品牌,依托市场优质大型商户“以商招商”;对“卖得少产得多”的地产品制造业,重点以建设优质的本地销售市场为目标,瞄准国内先进市场运营团队开展招商活动。2021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应确定招商工作总体方向和拟招引企业、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研发一批产品。激励、引导企业根据各专业市场、细分产品销售情况,按照消费需求导向,强化产品设计和研发平台建设、品牌和知识产权建设,着力提升产品品牌形象和品质,不断开发、丰富地产品体系,实现生产端供给侧优化提升。2021年底前,相关市直部门在地产品制造业企业中筛选公布一批重点培育地产品品牌名单、优先支持建设地产品研发平台名单、重点建设地产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自2022年起,每年评选公布一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成立一个基金。深化产融对接服务,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地产品制造业产业园项目、龙头企业项目建设,促进资本向地产品制造业集聚。同时,畅通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通过资本交易大会等平台,强化发展地产品制造业的融资支持力度。2021年底前,市级相关部门在基金、融资等方面研究形成支持地产品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筛选10-20个地产品制造业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组建一个协会。2021年底前,组织、引导8个首批地产品重点产业分行业组建或完善由专业市场运营商、大型优质商户、专业园区服务商、细分产品生产龙头企业、相关专业型物流公司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行业协会,配套建立常态化地产品制造专题会议协会列席制度。各级各部门所有涉及地产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应积极征求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市场在地产品制造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筹划一批展会。依托全国五金展、木业博览会、小商品展、体育用品展、文化用品展等知名展会平台,强化临沂地产品品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地产品企业、协会参加国内外知名行业峰会、展会活动,加大特色地产品、临沂区域品牌推介力度,巩固拓展在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地区市场。自2022年起,每年谋划一批地产品专项推介展会活动,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出台一套政策。坚持因业制策、一业一策的原则,在市级加大对地产品园区规划、土地指标、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激励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对重点发展的地产品制造业,逐个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切实增强地产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集聚、规范、高效发展。2021年年底前,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一批激励、扶持地产品制造业发展的共性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培育一批人才。依托临沂本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优势,深化“工商校”合作,探索“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的校企双轨联合培养培训模式,培育“产业人才大军”,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对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2021年年底前,对照全市拟发展重点地产品制造业名单,组织各行业协会与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临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临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深入对接、签订合作协议,采用开设对口专业、定向培养、专业实习等方式,建立地产品制造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考核激励
(一)考核内容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考核五区参评的商城地产品产业发展及提升情况;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考核各县区、开发区参评的商城地产品产业发展及提升情况。
(二)考核指标
考核采用百分制,共包含5项指标。其中,基础指标4项,加分指标1项。基础指标按照功效系数法计分,最低分70分。
指标一:临沂商城市场占有率及提高幅度,30分。
考核参评产业主导产品在临沂商城相关专业市场占有率(产品交易额占市场全部产品交易额的比重)及提高幅度,其中占有率12分,提高幅度18分。
指标二: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及增幅,20分。
考核参评产业主导产品在临沂商城相关专业市场交易额及增幅,其中交易额8分,增幅12分。
指标三:产值及增幅,20分。
考核参评产业工业产值及增幅,其中产值8分,增幅12分。
指标四:税收及增幅,30分。
考核参评产业税收总额及增幅,其中税收12分,增幅18分。
指标五:内涵式发展情况,加分指标,最高10分。
品牌建设方面,获得国家部委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区域性产业品牌(基地)加10分,获得省级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区域性产业品牌(基地)加8分,产业每新增1个中国驰名商标加2分;行业引领方面,每新增1个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加10分,每新增1个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加5分;科技创新方面,每新增1家“瞪羚”企业加2分,每新增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加2分,每新增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加0.5分,每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加0.2分。
(三)奖励政策
2022年12月底前,对五区参评产业发展提升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确定五区得分,对排名前3位的区(开发区)在财政奖补、用地指标等方面分档给予奖励;2023年12月底前,对全市参评产业发展提升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确定各县区、开发区得分,对排名前7位的县区(开发区)在财政奖补、用地指标等方面分档给予奖励。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引导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市场商品需求和区域产业基础,选准地产品制造业发展定位;合理规划全市地产品制造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向开发区、重点镇、中心社区、闲置用地等区域集聚,高标准建设专业化产业园区;统筹推动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与招商引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小散乱污企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巩固商城优势、扩大投资等相关工作的协作联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工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坚持以激励为主,制定一批促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在建立区域考核奖励机制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上云用云、贷款融资、研发中心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对生产性固定投资大、引进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贡献突出的引商兴工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调度督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奖励”常态化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督导调度机制,每年年初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将园区建设、项目建设、产业链招商、品牌培育等重点工作按照项目化管理模式,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责任人。每季度根据工作推进计划,调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认真梳理先进县区、开发区工作特色经验和亮点做法,进行推广、宣传,全力营造“抓亮点、树典型、创经验”的良好氛围。
附件:五区推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
附件
五区推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
一、兰山区
重点发展地产品产业:塑料制品产业、体育教育用品产业。
(一)塑料制品产业
总体思路:依托临沂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规范化、智能化的小微塑料新材料企业孵化器。
对接的商城市场:华东塑料市场。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园。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年底,完成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园(一期)建设;2022年3月,开工建设沂河财金众创城产业园(二期);2022年年底,招引金发科技、沧州明珠、德威新材料等企业到园区投资;2023年3月,开工建设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2023年年底,招引裕兴股份、国风塑业、振兴实业等企业到产业园区投资。
(二)体育教育用品产业
总体思路:培育吉诺尔体育器材等本土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中国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对接国内外体育器材、训练健身器材等生产企业,带动本地体育教育用品快速发展。
对接的商城市场:中国教育用品采购基地。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在枣园镇闫屯村西中环与永安四路交汇处规划建设占地约1000亩的中国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福建省骏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区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2月基础完成,2022年7月主体结构封顶,2023年1月前完成消防及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2023年1月,招引福建省骏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到临沂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投资建厂;2023年年底前,开工建设产业园二期项目。
二、罗庄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不锈钢产业、医养产业。
(一)不锈钢产业
总体思路:推动“产得多卖得少”的不锈钢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发展由粗到精。力争到“十四五”末,产值突破500亿元。
对接的商城市场:建设不锈钢制品交易市场。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不锈钢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不锈钢深加工区、不锈钢交易市场。不锈钢深加工区:规划面积10485亩,目前已完成园区规划选址。不锈钢制品交易市场:占地约800亩,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位于傅庄街道诸暨工业园,正在开展地块内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深圳网驿产业园、香港红石、东方今典集团、长钛研究院和中国二重等企业。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不锈钢深加工区,2021年年底全面编制完成园区规划,完善“九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初步建成;到2023年年底,园区招引签约项目15个、落地开工项目10个、建成投产项目5个;2025年全面建成北方地区最大的深加工中心。
(二)医养产业
总体思路:推动“产得多卖得少”的医养产业链条延伸扩大,产业发展迈向更高端。力争到“十四五”末,产值突破300亿元。
对接的商城市场:重点建设医药专业市场。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罗欣药业,规划建设医养产业园,积极争取临沂中药材市场落户罗庄区。医养产业园区划分为配套服务区和生产加工区2个功能区。配套服务区规划面积4456亩,生产加工区规划面积4248亩,目前已完成园区选址。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引入首席医疗科技(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入驻,主要建设医用手套生产项目、医疗器械消毒项目。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力争2021年年底,启动园区规划编制。到2023年年底,累计招引签约项目5个、落地开工项目1个、建成投产项目2个。
三、河东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五金产业。
总体思路:推动“卖得多产得多”的五金产业从粗到精。
对接的商城市场:临沂五金城、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占地3800亩的临沂智慧五金产业园,区内包含临沂金科智能制造科技城、山东鲁泰表面科技生态园等平台。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新加坡星迈黎亚集团、江苏洛晓经贸有限公司、青岛国立焊割工具有限公司、浙江西菱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立顿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山东鲁泰表面科技生态园一期招商运营;2022年年底,招引200家企业入驻五金产业园生产经营。
四、高新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塑料模具产业、家具装饰材料产业。
(一)塑料模具产业
总体思路:以“项目集聚化、产业园区化、园区功能化、供地标准化”的理念为导向,推动塑料模具产业,由“大路货”转向“精制品”。
对接的商城市场:华强水暖管件市场、华东装饰材料市场、永兴国际玩具城。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在解放路西段规划占地1800亩的塑料地产品加工园,先行启动占地170亩的塑料新材料产业园、占地90亩的高新科创产业园。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利时集团、广东联塑科技。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完成塑料模具产业园规划、土地报批等手续;2022年3月园区全面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塑料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50家塑料企业入园发展;2024年12月完成塑料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2025年1800亩塑料模具产业园基本开发完毕。
(二)家具装饰材料产业
总体思路:以“项目集聚化、产业园区化、园区功能化、供地标准化”的理念为导向,推动家具装饰材料产业,由“铺摊子”转向“集约化”。
对接的商城市场:华东装饰材料市场、豪德建材市场等。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在新西外环东侧、富山路东侧,规划建设占地1200亩的木业提升示范园;在新西外环与解放路交汇处,建设占地1500的家具建材装饰地产品加工园,打造集设计、生产、销售、电商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园区。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上海华港木业。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完成2700亩的片区规划设计;2022年4月份启动华强兴业城二期建设,5月启动金湖科创园建设,8月启动金辰地产品加工园建设;2023年12月完成华强兴业城、金湖科创园建设,入驻企业200家以上。
五、经开区
重点发展的地产品产业:休闲食品产业。
总体思路:加强开展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大力发展功能性食品、药食同源产品等健康食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健康食品品牌。
对接商城市场:临沂华东国际食品城、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
拟新建或改造提升的产业园区:依托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提升休闲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拟对接招引的市外企业:山东贝一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郑州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工作时间节点:
2021年年底,完成力诚食品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完成点豆贸易有限公司宠物食品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2022年4月,开工建设公社联盟年产3万吨休闲食品生产基地项目;2022年5月,开工建设鲁泉食品加工冷链物流项目。
(2021年11月15日印发)
2021-11-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奖的通报2021-11-15临政字〔2021〕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步伐,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确定授予“一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多肽的纯化方法”等5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制动磨损报警传感器系统”等1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
临政字〔202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步伐,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确定授予“一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多肽的纯化方法”等5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制动磨损报警传感器系统”等1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二等奖;授予“一种含有法罗培南钠的片剂”等26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转变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奖获奖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5项)
1.一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多肽的纯化方法
专利号:ZL201510306601.X
专利权人: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贵民、朱中松、全艳彩
2.一种利用纳他霉素发酵酶解废液发酵生产聚谷氨酸的方法
专利号:ZL201711214494.3
专利权人: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海军、张英华、苏移山、马双双、袁艳华、谢鲁光、王庆波、刘芳
3.分层扫气二冲程发动机活塞
专利号:ZL201610350520.4
专利权人: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张茂磊、唐立春、孟凡记、郭凤江、王立勇、韩善鹏、邢书彬、崔景国、邵逸群
4.一种用于立磨粉磨钢渣的助磨剂
专利号:ZL201510108385.8
专利权人:临沂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冯恩娟、张辉、赵洪义、刘秀敏、赵建国、陈相田、候陕
5.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310166280.9
专利权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欣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发明人:宋丽丽、乔凤云、陈雨、宋良伟、杨恒哲、路华美
二等奖(10项)
1.制动磨损报警传感器系统
专利号:ZL201910050919.4
专利权人:临沂高新区鸿图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许振飞、许齐放
2.一种控制破碎锤打锤频率的方法及装置
专利号:ZL201910435558.5
专利权人: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强、张建、武香菊、崔永国、徐腾飞
3.首荟通便胶囊的质量检测方法
专利号:ZL201811643862.0
专利权人: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马庆文、沈强玉
4.水蛭指纹图谱的建立方法及其标准指纹图谱
专利号:ZL201310605877.9
专利权人: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志全、苏瑞强、刘武占、李蔚群
5.一种在铁水浇注过程中用于添加孕育剂的随流孕育装置
专利号:ZL201711181506.7
专利权人: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杨国栋、靳启峰、刘子利、尹启生、燕波、吴伟、张少运、宋全美、康传贝、彭建华
6.一种丙戊酸钠及其制备工艺
专利号:ZL201210067260.1
专利权人: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振桥、聂昌盛、张玉美、徐平田、王丽娟、杜宾芳
7.一种适应于泵送施工的轻质高强混凝土及其施工方法
专利号:ZL201611192312.2
专利权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山东宏大置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军、郭玉顺、安百平、赵发源、景帅帅
8.一种可高效吸附并催化降解甲醛的新型多孔纳米材料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810051843.2
专利权人:临沂三禾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郭建文、王成海、刘敬存、郭庆凯
9.清浊益肾胶囊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611228031.8
专利权人: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林祥宇、吴士平、孙永喜、刘倩、万照东
10.多产品半连续熔炼浇铸一体化装置
专利号:ZL201410139782.7
专利权人: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守泰、吴国清、王前进、王飞、邢伯蕾、季忠慧
三等奖(26项)
1.一种含有法罗培南钠的片剂
专利号:ZL201010109139.1
专利权人: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志全
2.新型绕法的EMI共模电感及其绕制方法
专利号:ZL201710498585.8
专利权人: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高启龙、谢真、葛萍萍、尹付祥、徐鸿彬、杨树、吴楠
3.一种绝缘线剥线器
专利号:ZL201811265287.5
专利权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郯城县供电公司
发明人:葛世杰、夏立磊、邹建、李书锋
4.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具有温控调节功能的扫码器
专利号:ZL201811035545.0
专利权人:山东同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宿高明、姜自秀、魏珍珍、陈科
5.一种头孢类药物废液中碘的回收方法
专利号:ZL201811395548.5
专利权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侯善波、徐之存、梁振
6.一种游离脂肪酸测定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610831420.3
专利权人:中拓生物有限公司
发明人:解永生、梁琳琳、隗勇、李晓云、张强
7.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水磨彩色路面砖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510243520.X
专利权人:刘勇
发明人:刘勇
8.一种挖掘机钻机供气装置
专利号:ZL201410219539.6
专利权人:山重建机有限公司
发明人:邹吉祥、魏敬成、李宣、尹彬
9.一种稳定、抗干扰能力强的血清唾液酸测定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专利号:ZL202010200381.3
专利权人:中拓生物有限公司、中科梅奥(山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安娜
10.一种起爆具起爆药芯自动装填机及其工作方法
专利号:ZL201510185599.5
专利权人: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陈成芳、张英豪、秦永、宋伟、张真、孙东方、孙胜日、李舒华
11.高压无缝钢瓶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610206157.9
专利权人:山东永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仕召、周丙善、王宏伟
12.供电转接接线盒
专利号:ZL201910549723.X
专利权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沂南县供电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明人:陈星、梁茂杰、朱华、王志强、庄绪珍、赵乐元、艾永富、沈中华、赵华、朱德源、张纯哲、孙兴松
13.一种带调整装置的双转子锤式制砂机
专利号:ZL201510278757.1
专利权人:山东联邦重工有限公司
发明人:郭伟、张再成、赵长岭、刘友良、周玉腾、胡敬强、张东
14.一种纺织纱线染色定型干燥加工工艺
专利号:ZL202010441197.8
专利权人:山东华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闫宇、张国华、余爱华
15.一种机械铸造浇注系统
专利号:ZL201811334754.5
专利权人:山东常林铸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罗峰
16.一种L-苹果酸的制备、分离以及除杂纯化方法
专利号:ZL201710409184.0
专利权人: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新利、来凤堂、贾召鹏、刘建阳、高翠娟、薄文文、范婷婷
17.一种钛板热连轧规模化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811192594.5
专利权人: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徐明华、赵伟
18.一种物流存储用智能拣选装置
专利号:ZL201811628674.0
专利权人: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明人:郑全军、曹松荣、李晓东
19.一种带颗粒液体灌装方法
专利号:ZL201810210461.X
专利权人: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厉彦明
20.一种增强型玻璃纤维组合物
专利号:ZL201610308889.9
专利权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牛爱君、徐士明、崔宝山、刘兴月
21.一种油品快速调和方法
专利号:ZL201410456558.0
专利权人: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中海雅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焦现广、王艾伍、朱光亮、信召伟、王传栋、刘振、张凯
22.提高电镀金刚线生产中金刚砂分散性的方法
专利号:ZL201811450806.5
专利权人:山东山田新材科研有限公司
发明人:龚志刚、吴淑宝、龚洋、韩宇、邢强强、吴雨韩、曹江霞
23.一种固定翼无人机用快速更换机翼
专利号:ZL201811046130.3
专利权人:山东新文化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欢
24.一种预防南瓜子混入果皮的瓜子仁色选工艺
专利号:ZL201810944623.2
专利权人:金典(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伍家伟、王林瑛、刘家宏、马克超、魏玉伟
25.一种铝合金轮毂铸造用冷却装置
专利号:ZL201910441481.2
专利权人: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政霖
26.本色青芥辣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410513487.3
专利权人:山东行政总厨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徐勤国、焦中枢、宋艳、徐扬
2021-11-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奖的通报2021-11-15临政字〔2021〕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步伐,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确定授予“一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多肽的纯化方法”等5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制动磨损报警传感器系统”等1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
临政字〔202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步伐,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确定授予“一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多肽的纯化方法”等5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制动磨损报警传感器系统”等1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二等奖;授予“一种含有法罗培南钠的片剂”等26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转变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奖获奖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5项)
1.一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多肽的纯化方法
专利号:ZL201510306601.X
专利权人: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贵民、朱中松、全艳彩
2.一种利用纳他霉素发酵酶解废液发酵生产聚谷氨酸的方法
专利号:ZL201711214494.3
专利权人: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海军、张英华、苏移山、马双双、袁艳华、谢鲁光、王庆波、刘芳
3.分层扫气二冲程发动机活塞
专利号:ZL201610350520.4
专利权人: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张茂磊、唐立春、孟凡记、郭凤江、王立勇、韩善鹏、邢书彬、崔景国、邵逸群
4.一种用于立磨粉磨钢渣的助磨剂
专利号:ZL201510108385.8
专利权人:临沂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冯恩娟、张辉、赵洪义、刘秀敏、赵建国、陈相田、候陕
5.注射用埃索美拉唑钠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310166280.9
专利权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欣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发明人:宋丽丽、乔凤云、陈雨、宋良伟、杨恒哲、路华美
二等奖(10项)
1.制动磨损报警传感器系统
专利号:ZL201910050919.4
专利权人:临沂高新区鸿图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许振飞、许齐放
2.一种控制破碎锤打锤频率的方法及装置
专利号:ZL201910435558.5
专利权人: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发明人:张强、张建、武香菊、崔永国、徐腾飞
3.首荟通便胶囊的质量检测方法
专利号:ZL201811643862.0
专利权人: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马庆文、沈强玉
4.水蛭指纹图谱的建立方法及其标准指纹图谱
专利号:ZL201310605877.9
专利权人: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志全、苏瑞强、刘武占、李蔚群
5.一种在铁水浇注过程中用于添加孕育剂的随流孕育装置
专利号:ZL201711181506.7
专利权人: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杨国栋、靳启峰、刘子利、尹启生、燕波、吴伟、张少运、宋全美、康传贝、彭建华
6.一种丙戊酸钠及其制备工艺
专利号:ZL201210067260.1
专利权人: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振桥、聂昌盛、张玉美、徐平田、王丽娟、杜宾芳
7.一种适应于泵送施工的轻质高强混凝土及其施工方法
专利号:ZL201611192312.2
专利权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山东宏大置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军、郭玉顺、安百平、赵发源、景帅帅
8.一种可高效吸附并催化降解甲醛的新型多孔纳米材料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810051843.2
专利权人:临沂三禾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郭建文、王成海、刘敬存、郭庆凯
9.清浊益肾胶囊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611228031.8
专利权人: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林祥宇、吴士平、孙永喜、刘倩、万照东
10.多产品半连续熔炼浇铸一体化装置
专利号:ZL201410139782.7
专利权人: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守泰、吴国清、王前进、王飞、邢伯蕾、季忠慧
三等奖(26项)
1.一种含有法罗培南钠的片剂
专利号:ZL201010109139.1
专利权人: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志全
2.新型绕法的EMI共模电感及其绕制方法
专利号:ZL201710498585.8
专利权人: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高启龙、谢真、葛萍萍、尹付祥、徐鸿彬、杨树、吴楠
3.一种绝缘线剥线器
专利号:ZL201811265287.5
专利权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郯城县供电公司
发明人:葛世杰、夏立磊、邹建、李书锋
4.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具有温控调节功能的扫码器
专利号:ZL201811035545.0
专利权人:山东同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宿高明、姜自秀、魏珍珍、陈科
5.一种头孢类药物废液中碘的回收方法
专利号:ZL201811395548.5
专利权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侯善波、徐之存、梁振
6.一种游离脂肪酸测定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610831420.3
专利权人:中拓生物有限公司
发明人:解永生、梁琳琳、隗勇、李晓云、张强
7.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水磨彩色路面砖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510243520.X
专利权人:刘勇
发明人:刘勇
8.一种挖掘机钻机供气装置
专利号:ZL201410219539.6
专利权人:山重建机有限公司
发明人:邹吉祥、魏敬成、李宣、尹彬
9.一种稳定、抗干扰能力强的血清唾液酸测定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专利号:ZL202010200381.3
专利权人:中拓生物有限公司、中科梅奥(山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安娜
10.一种起爆具起爆药芯自动装填机及其工作方法
专利号:ZL201510185599.5
专利权人: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陈成芳、张英豪、秦永、宋伟、张真、孙东方、孙胜日、李舒华
11.高压无缝钢瓶的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610206157.9
专利权人:山东永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王仕召、周丙善、王宏伟
12.供电转接接线盒
专利号:ZL201910549723.X
专利权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沂南县供电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明人:陈星、梁茂杰、朱华、王志强、庄绪珍、赵乐元、艾永富、沈中华、赵华、朱德源、张纯哲、孙兴松
13.一种带调整装置的双转子锤式制砂机
专利号:ZL201510278757.1
专利权人:山东联邦重工有限公司
发明人:郭伟、张再成、赵长岭、刘友良、周玉腾、胡敬强、张东
14.一种纺织纱线染色定型干燥加工工艺
专利号:ZL202010441197.8
专利权人:山东华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闫宇、张国华、余爱华
15.一种机械铸造浇注系统
专利号:ZL201811334754.5
专利权人:山东常林铸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罗峰
16.一种L-苹果酸的制备、分离以及除杂纯化方法
专利号:ZL201710409184.0
专利权人: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新利、来凤堂、贾召鹏、刘建阳、高翠娟、薄文文、范婷婷
17.一种钛板热连轧规模化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811192594.5
专利权人:山东盛阳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徐明华、赵伟
18.一种物流存储用智能拣选装置
专利号:ZL201811628674.0
专利权人: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明人:郑全军、曹松荣、李晓东
19.一种带颗粒液体灌装方法
专利号:ZL201810210461.X
专利权人: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厉彦明
20.一种增强型玻璃纤维组合物
专利号:ZL201610308889.9
专利权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牛爱君、徐士明、崔宝山、刘兴月
21.一种油品快速调和方法
专利号:ZL201410456558.0
专利权人: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中海雅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焦现广、王艾伍、朱光亮、信召伟、王传栋、刘振、张凯
22.提高电镀金刚线生产中金刚砂分散性的方法
专利号:ZL201811450806.5
专利权人:山东山田新材科研有限公司
发明人:龚志刚、吴淑宝、龚洋、韩宇、邢强强、吴雨韩、曹江霞
23.一种固定翼无人机用快速更换机翼
专利号:ZL201811046130.3
专利权人:山东新文化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刘欢
24.一种预防南瓜子混入果皮的瓜子仁色选工艺
专利号:ZL201810944623.2
专利权人:金典(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伍家伟、王林瑛、刘家宏、马克超、魏玉伟
25.一种铝合金轮毂铸造用冷却装置
专利号:ZL201910441481.2
专利权人: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李政霖
26.本色青芥辣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201410513487.3
专利权人:山东行政总厨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徐勤国、焦中枢、宋艳、徐扬
(2021年11月15日印发)
2021-11-1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1-11-12临政办字〔2021〕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
临政办字〔202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政务服务申请,政务服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应具备的条件、标准、技术要求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已具备或在承诺期限内具备审批条件,政务服务部门依承诺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兑现承诺的审批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政务服务部门以告知承诺方式实施的政务服务,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中,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事项外,均可实行告知承诺。
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由市和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各自权限,组织相关政务服务部门确定,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施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我市提出政务服务申请、具备良好信用条件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申请人有相关行业禁入情形的;
(三)申请人有被行业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其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第五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告知承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告知承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
第六条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明确告知承诺制的条件、标准、流程,动态完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政务服务部门应通过相关服务场所、部门网站和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等渠道,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第八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分类、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和风险可控性等具体情况,确定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实施方式,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可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多种方式。
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主要分为容缺受理、踏勘豁免、备案管理三种实施方式。
(一)容缺受理。对非核心申请材料和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提交主要申请材料,自愿做出能够在约定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或满足法定条件的书面承诺,政务服务部门依承诺进行容缺审核办理,待申请人如期兑现承诺后依法作出批准决定,或者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二)踏勘豁免。对踏勘环节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自愿做出能够满足相关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核查部门不再进行现场踏勘,依承诺作出批准决定。
(三)备案管理。对简易低风险的事项,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准予办理的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申请人提交申请表,自愿做出能够满足相关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政务服务部门当场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人原则上应当自承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达到法定条件。
第九条 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提供线上申报、查询、评价等服务。暂不能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办理的告知承诺制事项,应提供同质线上或线下服务。政务服务部门应根据告知承诺业务办理需求,调整完善系统流程和环节设置,在系统现有流程基础上增加补齐补正和撤销模块,实现告知承诺制事项网办功能。
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等技术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第十条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拟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业务的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核验,参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查询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加强事前风险防控,满足条件的,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及相关条款;
(二)准予办理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期限;
(四)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方式;
(五)行政机关的核查权力、方式;
(六)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失信情节认定标准、整改时限、惩戒措施,以及作出虚假承诺、逾期不履行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承诺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
(八)政务服务部门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承诺的,应当在被告知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自愿承诺符合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四)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相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作出承诺的申请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出承诺的申请人为公民的,应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第十二条 告知承诺书应当作为政务服务办件材料归入办件档案,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涉密敏感信息的除外。
第十三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对纳入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内事项,逐项明确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自觉履行申请人义务,在承诺期限内满足法定条件。
第十四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对于申请人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规范填写提交承诺书、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承诺作出批准决定;对申请人不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或者无法适用告知承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十五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承诺撤回机制,在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按规定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在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前,对照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逐项确定线上核查、线下核查、现场核查、免予核查等核查方式以及核查标准、时限。
监管部门负责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市场主体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
不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政务服务部门确定对申请人承诺内容免于核查前,以及不具备现场核查、勘验等职责的政务服务部门需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的,应当充分征求监管部门意见,依托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建立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双方职责,避免风险后移、监管真空。
对经核查发现申请人不能兑现承诺的,经督促、提醒申请人按承诺书要求履行承诺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不得再从事与该承诺事项相关的活动,并将申请人不能兑现承诺的核查结论推送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职责分工,作出不予受理、终止受理、责令限期整改、不予行政许可、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等决定;生成申请人告知承诺制失信信息,根据失信程度,对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因未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七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会同监管部门建立临沂市告知承诺制失信名单,探索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惩戒工作机制。
(一)告知承诺制信用信息记录应当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事项名称、承诺内容、履诺情况等内容。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申请人违诺失信,按程序撤销办理结果,列入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失信名单。
1. 未按照承诺内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经督促、提醒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2. 实地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督促整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3. 未按告知承诺要求,在核查前有违诺行为的;
4. 经查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决定的;
5. 承诺期限内、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被认定为不合格或违规的;
6. 未取得正式结果文书或未经核查通过前,被监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对承诺事项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失信行为的。
(三)对列入临沂市告知承诺制失信名单的,在其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前,申请人不再享受该领域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绿色通道服务。
第十八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立诉求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评价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失信异议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告知承诺事项办理过程中申请人提出的异议,除确需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介入事项外,异议处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给予回复。
第十九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市信用修复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失信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渠道、修复方式、修复期限和修复程序等内容。
第二十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告知承诺制工作台账,及时梳理、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
第二十一条 政务服务部门实施告知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
(一)对申请人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
(二)违反规定在告知承诺书中擅自增加政务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三)强迫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的;
(四)无充分理由拒绝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的;
(五)篡改、虚构、违规删除告知承诺制信用信息的;
(六)收到监管部门书面意见,对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行为,未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的;
(七)擅自将告知承诺制信用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不明等因素导致出现失误和偏差、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或者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提交虚假材料,经办人员已履行形式审查义务、出现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容错免责。
第二十二条 各级各部门应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分批次梳理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事项,纳入全市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管理。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第二十三条 国家、省已经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2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临政字〔2023〕133号),此文件有效期截至日期至2026年12月12日。
2021-11-12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2021-11-12临政办字〔202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公布如下:韩玉峰平邑县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中级社会工作师、平邑和谐使者肖金岩临沂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馆员...
临政办字〔202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第六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公布如下:
韩玉峰平邑县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中级社会工作师、平邑和谐使者
肖金岩临沂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馆员,临沂市医院协会医务社会工作暨志愿服务工作专委会常委
高会龙郯城县红花镇大尚庄小学一级教师、三级心理咨询师、郯城和谐使者
杨 超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级社会工作师
张 兴沂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中级社会工作师、沂水和谐使者
陈 涛莒南县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级社会工作师
武钰晓临沂市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主任、助理社会工作师
高 媛 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工作科科长、助理社会工作师
解超杰郯城县仁康养老服务中心主任、高级护理员
史东福临沂凯旋老年养护院护理部副主任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2021-11-12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的通知2021-11-11临政办字〔202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9日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9号),巩固“政府主...
临政办字〔202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临沂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9号),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人民群众安全福祉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重点围绕我市小麦、玉米、水稻、花生、桃、大蒜、黄烟等粮食作物和果品、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生长关键时节,加强气象灾害动态监测,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增雨、防雹作业力度,减轻灾害损失,助力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县区政府配合组织实施,不再一一列出)
二、助力生态修复与保护
面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等需求,通过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措施,提升沂沭河流域、蒙山区域和岸堤、跋山等大型水源保护区,滨河景区等湿地资源保护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提升空地探测能力
围绕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加强重点作业区域探测装备建设。加快X波段相控阵测雨雷达布网,提升空中探测水平和能力,实现对冰雹云的快速、精密监测;在粮食主产区、黄烟和果品种植区增设或升级改造自动气象站,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市气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提高作业指挥水平和作业能力
完成高炮和火箭自动化改造,装配覆盖面积大、催化效果好、安全性能高的新型作业装备,优化火箭、高炮、人工影响天气燃烧炉等地面作业站点布局,进一步完善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建立以作业预警、高清视频监控指挥为一体的业务平台,推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体系从粗放型向科学、精准、安全型转变。(市气象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及周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职责。(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综合安全监管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作业装备和弹药存储、运输等安全监管职责。弹药运输单位要具备相关资质。依据有关标准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弹药临时储存点。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审查,落实作业公告、空域申请、射界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气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基层专业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保持人员队伍稳定,按规定落实津补贴及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执行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和规范,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形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合力。(市气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落实财政保障
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当地政府预算。加大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业务运行、重要装备运行和作业保障等项目支持力度,推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保障能力。(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科普宣传
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建设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气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11-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2021-11-11临政办字〔2021〕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0日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临政办字〔202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为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70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并作为《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和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有效应对较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划目标
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到2025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到2030年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类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增强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较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责,形成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职能完备、协作机制健全、灵敏高效、上下联动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加快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逐步形成品类丰富、规模适度、布局完善、共享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满足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的需要。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改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加快构建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互为支撑的装备保障机制,促进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不断壮大、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物资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优化。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调配、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产业发展、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成立市县党委、政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应急管理部门。
2. 实行分级分类储备。按照全省建立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求,落实市县分级储备责任。市级按照应对处置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县级按照应对处置一般(Ⅳ级)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见附表),明确储备地点,科学论证各类应急物资储备重点、规模和方式。
3. 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应先行启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储备难以满足需要时,可向上一级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调用申请应明确需要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规格、数量及调运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全市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向有关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发出调拨指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
(二)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
1. 优化市级仓储布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和交通运输类应急物资储备,加快推进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项目和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依托我市商贸物流优势,加快推进应急物资智慧仓储物流园建设,提升社会化应急物资仓储水平。
2. 提升县级仓储布局。各县区依托本区域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采取新建、改扩建或代储等方式,统筹建设一处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
3. 扩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装备仓储布局。市级依托新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平邑县建设一处仓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专业队伍防灭火装备仓库;各县建设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专业队伍防灭火装备仓库。
4. 完善防汛抗旱类应急物资仓储布局。进一步改造临沂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统筹水利、城市管理、沂沭河水利管理等部门分散的仓储设施,优化职能部门储备布局,满足仓储需求。
(三)加强生活保障应急物资储备
到2025年,市级储备达到保障4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5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达到保障6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3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
1. 强化政府实物储备。到2025年,市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保障4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7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市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保障6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自2021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
2. 扩大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对于难以长期储存或市场供应充足、企业能够快速生产的品类,主要实行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到2025年,市级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4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4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到2030年,市级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6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各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选择合适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每年年初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
3. 加强其他战略物资储备。对肉类、食盐、食糖、粮油等战略储备物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储备。
(四)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
1. 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市级政府储备达到保障3000人1个月、企业(商业)储备3000人10天、产能储备3000人1个月的医疗防护规模;突发紧急医学救援类(Ⅱ类)应急物资市级政府储备达到保障5000人7天、企业(商业)储备5000人5天、产能储备5000人3天的紧急医学救援规模。到2030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政府储备达到保障5000人1个月、企业(商业)储备5000人10天、产能储备5000人1个月的医疗防护规模;突发紧急医学救援类(Ⅱ类)应急物资市级政府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分别达到保障10000人7天的紧急医学救援规模。
2. 做好特殊医疗物资储备。依托重点医院和疾控中心,加强疫病监测、卫生防疫、院前急救、药品疫苗、血液等特殊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快速检测、疫病防控和紧急医疗救治水平。
3. 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依托医药企业和医药物流企业,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企业(商业)储备制度。立足我市产业实际,支持应急征用企业为保障生产医疗卫生物资,实施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支持相关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疫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支持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4. 建立联动储备轮换机制。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对存放周期短、耗资大的部分物资,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联动储备轮换机制,实现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储备物资效能。
(五)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综合消防与救援类应急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采取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进行。依托市综合消防救援专业队伍,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主要包括位移监测雷达、防爆手持电台、模块化运输车、器材装备模块箱、水陆两栖突击车、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水下生命探测仪、声纳探测仪、消防用救生衣、大流量移动消防炮等装备类物资。强化综合救援特殊稀缺类装备器材配备,为专业队伍配备水陆两栖突击车、轻型全地形车、声纳探测仪、化学事故侦检车、氮气灭火车等特殊装备器材。完善应急综合指挥装备器材配备。依托市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应急指挥装备类物资。
(六)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
市级森林防灭火类应急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采取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储备。依托现有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及新建不低于300平方米仓库,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火灾处置、消防防护、野外生产、无线通讯、专用车辆等品类,便携式灭火机、背负式风力灭火机、背负式机动高压灭火水枪、高扬程大功率移动水泵、串联水泵、森林消防风水化快速机动站、山地远程输水车、单兵作战防护装备、对讲机等装备类应急物资。为专业队伍配备大功能自动调压中继功能泵、山地远程输水车、阻燃剂、监测无人机等特殊稀缺类装备器材。
(七)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
洪涝灾害与抗旱类应急物资采取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市、县(区)两级分级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自移动排水泵车、大流量移动泵站、多功能水下抢险勘察车、防汛抢险打桩机、水陆两栖挖掘机、抢险自卸车、水下爆破设备及潜孔钻、水下智能焊接、切割设备等。对基础性抢险救援类物资和设备,依托临沂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城市防汛应急救援站、各县(区)固定储备点和水库,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对抢险施工设备、砂石料和块石等消耗类应急物资,主要采取企业(商业)和社会化储备。市、县(区)规划建设1-2支本级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专业队伍,配备水上救援机器人、大流量移动泵站、管涌探测仪等重要装备器材。
(八)加强其他抢险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1. 危化品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在临沭、临港、郯城、沂水4个化工园区,沂南、费县各1个专业化工园区和不在园区的5家化工重点监控企业,各建立完善1支危化品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采取“库队合一”方式,重点储备火灾处置、陆地运输、环境监测、现场警戒、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污染物收集、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品类物资,如消防机器人、泡沫消防车、60米以上大跨距折臂高喷消防车、照明消防车、排烟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防化洗消消防车等。
2. 矿山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依托临沂矿业集团救护大队,采取“库队合一”的方式,以专业队伍储备为主,矿山应急物资储备为辅,重点储备岩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环境检测、应急动力等品类物资,如全液压钻机、大口径钻机、多功能快速钻机、全液压坑道钻机、自救式呼吸器、救生照明线、冲击钻、凿岩机、液压千斤顶、有毒气体探测仪、移动发电机等。
3.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包括检测车辆、快检装备等。
4. 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化学与放射等安全防护用品、环境应急检测设备、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溢油应急处置装备、污染物收集与处理装备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5. 铁路事故应急物资储备。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应急桥梁搭建、应急动力、破拆起重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6. 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包括生物灾害监测、药剂喷洒设备、防控药剂、人员防护装备、杀虫药剂、疫木处置装备等。
7. 飞机失事应急物资储备。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储备,包括陆地运输、破拆起重、伤员固定转运、火灾处置、水上救援等类别的应急物资。
8. 公共交通枢纽瘫痪应急物资储备。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包括路上运输、应急动力、生活饮食、住宿保障、保暖衣物等类别的应急物资。公安机关负责储备抢险救灾需要的警用物资。
9. 大面积停电应急物资储备。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根据需要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包括电网抢修作业、现场照明、无线通信、应急动力等应急物资。
10. 大规模网络瘫痪应急物资储备。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单位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通信设施抢修、通用防护、现场警戒、无线通信、通信抢修恢复、应急动力、网络通信等类别。
11. 高层建筑倒塌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生命搜救、现场警戒、破拆起重、动力照明等类别。
12. 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公安机关负责警用物资储备。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其他物资储备,包括群众饮食、住宿帐篷、现场照明、保暖衣物等。
(九)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
1. 建立应急物资采购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目录,科学确定政府储备、社会化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及数量,按需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统一采购渠道,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有效采购。科学合理制定应急物资紧急筹措计划,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调拨机制,完善调拨程序,规范调拨流程,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积极性。
2. 建立存储物资轮换机制。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紧密衔接、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轮换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结合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危化品和矿山事故等以及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的不同特点,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3. 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实物)、企业(商业)、产能、专业队伍等储备和其他储备互联互通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根据应对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建立应急状态下紧急生产、紧急采购等紧急保障机制,构建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平台。规范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程序,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确保生产供应有序有力。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军民合作。
4. 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依托各类交通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关机制,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制定市内高速公路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运输免费通行制度。建立航空、高铁应急物流专班、专列制度,补齐航空、医药、冷链物流短板。在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临沂冷链食品分拨中心,提升临沂进口冷链食品专仓作业区功能。借助社会力量,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物资调运2小时市内全覆盖。
5. 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对不宜由政府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政府适当付仓储费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会化储备。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6. 加快培育应急物资产业。依托临沂物流产业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应急物资产业园建设,构建应急物资研发、生产、采购、仓储、配送一体化运营模式,满足我市及周边省市的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安全防护用品的供应需求。
(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
1. 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库、队伍、装备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施全周期动态监测;根据突发事件物资需求,实现应急物资调拨、运输、紧急生产、配送分发、征用、捐赠全流程管理。
2. 建设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制定信息系统数据标准,统一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命名规范,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资源库,涵盖市、县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以及国内外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等信息,实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十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1.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紧急征用和补偿等进行规范,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化建设。
2.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效能评估制度。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复盘实操等方式,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结合部门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定期对储备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储备物资能够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并实现逐年改进。
(十二)强化政策扶持
1. 加强财税扶持。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储备计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落实和完善适用于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2. 加强金融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和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充分发挥各类保险机构作用,丰富保险种类,扩大商业保险承保和赔付范围,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设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或专项开发基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
附件: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表
附件
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表
应急物资类别
职能部门
生活保障
各级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等部门(单位)
公共卫生事件
各级卫生健康、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防汛抗旱
各级水利、城市管理、沂沭河水利管理、应急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森林火灾
各级林业、消防救援、应急等部门(单位)
地震灾害
各级应急、消防救援、地震等部门(单位)
危险化学品事故
各级应急、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
消防救援
各级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矿山事故
各级应急、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各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部门(单位)
环境事件
各级生态环境等部门
铁路安全事故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
生物灾害
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等部门(单位)
民航飞行事故
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等
交通运输事故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等部门(单位)
电力事故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各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
高层建筑倒塌
各级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
大规模网络瘫痪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各级公安机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任务,根据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制定本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部门无储备仓库的,可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协商代储。
2021-11-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2021-11-11临政办字〔202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0日临沂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建立健全我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进一步提升航空应急救援的响应速度、机动能力,扩大救援范围,根据《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应急〔2019〕89号)、《...
临政办字〔2021〕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临沂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为建立健全我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进一步提升航空应急救援的响应速度、机动能力,扩大救援范围,根据《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应急〔2019〕89号)、《山东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6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划,并作为《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关于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条件,健全完善符合全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救援需求的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全面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覆盖、及时高效原则。科学布局通用机场和应急起降点,动态部署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合理覆盖全市主要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型,建立及时高效的快速响应机制。
坚持资源协调、统筹利用原则。充分利用各类机场、物资储备库、应急中心等基础设施,协调军队、武警、公安、消防、交通运输、通用航空公司等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完善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协同应对和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前瞻导向、先进适用原则。充分评估航空应急救援应用场景及未来需求,适当加大先进适用的救援机队、设备配置力度,前瞻性引进新兴航空应急救援与保障技术,提升航空应急救援现代化水平。
(三)救援任务
充分发挥直升机、固定翼飞机等航空器机动能力强、运动速度快、活动范围大、受地形条件限制少等优势,主要担负空中侦察勘测、调度指挥、消防灭火、紧急输送、搜寻救助、特殊吊载、应急通信等救援任务。
(四)发展目标
1. 体系建设目标。建设“一个体系”,形成资源整合、协同高效、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航空体系。打造“三支力量”,以通用机场专业救援能力为常规核心力量,以军队、武警、公安、消防及政府有关部门航空应急能力为支援力量,以通用航空企业为后备力量,形成多层次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2. 能力建设目标。到2025年年底,以80公里为覆盖半径,初步形成“1+3+N”(1是指呼叫指挥中心,3是指费县通用机场、临沂蛟龙通用机场、临沂茶山通用机场,N是指应急起降点数量)的航空应急救援基地网络体系,实现执勤机组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起飞,起飞30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到2030年年底,以50公里覆盖半径为参考,加密航空应急救援网络,与省航空应急救援网络深度对接,在任务需要时可服务于全省范围的应急救援作业。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
1. 落实航空应急救援管理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各区、县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航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市航空应急救援工作的部署完善。定期组织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召开协调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
2. 形成多方协作的航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整合航空应急救援数据信息,搭建跨部门的市级航空应急救援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航空应急救援相关信息的共享与协同。定期组织开展实操性的航空应急救援训练与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航空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探索建立与警务航空体系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指挥工作机制,实现与警航直升机的联动指挥、协同出勤,保障重大航空应急救援任务、重大警务任务需求。实现与民航、警航等航空力量在基地布局、指挥调度、机务地勤、航油航材方面的相互开放、相互保障,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与地面、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对接,建立联合救援机制。
3. 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低空空域保障机制。推动形成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军民航空管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加快完善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低空空域飞行安全监控和管理能力。加快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建设,增强航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4. 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航空应急预案。将航空应急救援机制纳入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等级,编制全市突发事件航空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针对全市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明确航空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及航空应急救援派遣程序,做到有序有效应对。
(二)建立集约统筹的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体系
建设以航空应急救援呼叫指挥中心为枢纽、通用机场和若干个应急起降点为支撑,“呼叫指挥中心—通用机场—应急起降点”三级网络相对完善、覆盖全市的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体系。
1. 呼叫指挥中心。依托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呼叫指挥中心,统筹协调机队、救援队伍、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等航空应急救援资源,具备全市航空应急指挥与调度能力,满足全市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航空应急救援需求。
2. 通用机场。依托费县通用机场建设临沂基地,重点满足森林消防需求;临沂蛟龙通用机场重点满足防汛抢险需求;临沂茶山通用机场重点满足医疗救护、人员救生需求。
3. 应急起降点。全市规划建设直升机停机坪37处。其中,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20处;森林消防直升机专用停机坪17处(标准停机坪6处,临时停机坪11处)。到2025年年底,市区新建综合性医院、综合性三甲医院、重要林区、4-5A级旅游区以及市级应急避难场所等,合理布局标准停机坪或者临时停机坪。
(三)建立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体系
1. 合理化构架救援机队。以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全市救援机队数量、类型、功能及布局,建设与救援场景相结合的“轻中大重”四型直升机体系,灵活配置旋翼无人机、大型侦察无人机,完善以直升机为主体、多种航空器相结合的救援机队。
2. 针对性配置专业救援设备。坚持按需配置、成本节约、定期检修、适时更新原则,配置航空专业救援装备,包括航空常规设备、航空防灭火设备、航空巡查与探测设备、航空医疗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及应急处置设备等。定期对全市航空救援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适时对设备进行更新与补充。
3. 前瞻性引入新型救援设备。坚持前瞻性、探索性、引领性原则,将航空领域新技术与全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融合,重点探索5G技术、遥感探测技术、无人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前沿性技术应用,提高空地协同能力,实现信息精准捕捉与实时互传。
4. 健全完善物资保障体系。将航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纳入全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与全市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共享共用。完善航空应急物资的快速调配机制,提升灾情发生时通用机场、航空机队、物资储备库之间的快速调配与响应能力。在市级和重点区、县物资储备库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保障灾情发生时利用直升机实现物资储备库与灾区的精准对接。建立航空应急救援物资调拨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定期开展全市取水水源地、医疗耗材、防护设备等物资资源调查与更新,确保重点林区火灾发生时直升机可就近取水,灾情发生时应急物资可以快速补充。
(四)建立高效健全的救援管理体系
1. 构建指挥响应体系。由上至下构建“呼叫指挥中心-通用机场-应急起降点”航空应急救援指挥响应体系,协同交通运输、消防、公安、气象、航管、医疗等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航空应急力量,建立“统一指挥、逐级上报”的航空应急救援响应流程,实现不同力量之间的协同运行、互联互通。其中,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指导全市应急救援航空指挥体系建设和航空应急资源的总体调配,并根据灾害事故态势、处置情况及工作需求下达救援任务指令。
2. 搭建监管管理体系。加强救援设施设备管理,全面掌握救援飞机所处位置及机上数据设备、灾情监测设备的参数、故障和巡检等信息。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实时动态监测各类灾害事故数据。建立三维展示系统,搭建航空应急救援指挥可视化系统,辅助救援任务决策。建立多源在线视频会商系统,满足多方参与视频讨论和信息共享。
3.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救援飞行安全,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执飞航空器、机组成员、飞行条件、飞行申报等标准规范。强化救援作业安全,加强空中地面协同作战,建立完善救援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流程,保证救援任务安全开展。强化人员防护安全,配备充足的救援器具与装备,配置基础作业保护装备,保障救援人员应对一般性救援工作的安全开展。在应对可能危害救援人员生命健康的救援任务时,配备与救援任务类型相匹配的专用个人防护装备。
4. 建立灾后评估体系。建立市应急管理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台等相关部门灾后评估工作协同机制。加强灾害日常评估,充分发挥直升机、无人机等航空资源的能力,评估区域灾害等级并划定重点潜在危险区,为航空应急救援的日常巡查路线提供支撑。加强灾害损失评估,开展灾害等级评估、直接损失评估、间接损失评估、生态效益评估、设施设备损失评估、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潜在的社会影响评估等,全面评估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为完善航空应急救援预案提供依据。加强救援实施后评估,对航空应急救援作业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进行详细评估,将作业经验标准化并进行推广,为未来救援任务实施提供参考和依据。对于救援失利的问题进行总结,在培训及演练中作为重点。
(五)建立专业复合的人才队伍体系
1. 加强救援机组队伍建设,保证救援任务顺利开展。强化救援机组全时段备勤管理,进一步明确飞行员、航务人员与机务人员的责任分工,建立高效的机组人员任务响应与协同机制,形成快速应对各种飞行任务的能力。
2. 加强特勤救援任务建设,打造应急救援主体力量。重点提升特勤人员索降、绞车救援、救灾设备使用等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森林消防、防汛抢险、物资转运、人员救生等各类救援作业要求。健全并强化特勤训练体系,形成专业化、多元化的救灾能力,加强与其他救援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形成空地水一体化立体救援网络。
3. 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为实施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构建涵盖无人机驾驶员、通信保障员、心里辅导员等专业技术队伍,协助救援机组完成灾情监测、救援方案制定、救援作业及灾后评估等任务。
4. 加强交流合作能力建设,为航空救援提供人才队伍保障。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及其他航空培训机构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支持建立定向培养机制,吸纳优秀毕业生进入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拓展航空应急救援人才引进与培养渠道。
(六)建立协同有力的社会动员体系
1. 以行业协会为纽带集结社会力量。政府出台相关办法,依托通用航空、应急管理行业协会,搭建社会航空救援协作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高效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由临沂市通用航空协会牵头,统筹航空应急救援社会力量信息化建设。
2. 建立社会力量救援参与机制。采取与通航公司、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明确航空应急救援社会力量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响应层级与角色分工,确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3. 完善社会力量救援保障机制。探索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制定补偿标准,鼓励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航空应急救援,对开展航空应急的社会单位及个人按规定予以补偿,鼓励社会航空救援力量发展与壮大。
三、基础构建
到2025年,将呼叫指挥中心建设成为全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的中心节点,承担救援机队调度、救援任务派遣、飞行协同指挥等航空救援职责,对中心现有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关键能力。
(一)组织机构构建
1. 组建呼叫指挥中心。建设临沂市航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全市应急救援航空力量一体化指挥、规范管理和高效救援。
2. 完善功能。将临沂市应急航空救援体系提升具有森林航空防灭火功能同时兼顾地质灾害(含地震)、防汛抢险、生产安全事故等综合性至多灾种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3. 充实力量。重点加强航空救援机组队伍建设,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提升专业队伍的技战术水平,保障全市航空应急救援任务的顺利开展。
(二)指挥平台建设
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改扩建指挥平台系统,提升通信网络系统、配备灾情监测(机载)系统,建设高效互联互通、空地与空空实时传输的航空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满足多灾种应对、快速响应、灵活处置、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需要。
(三)救援能力建设
按需提升直升机驻防能力,逐步形成机型搭配、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航空应急救援机队和特勤队伍,为应急救援提供综合性航空救援力量,支撑多地同时开展应急救援任务。
(四)物资储备建设
统筹现有库房资源,完善市级航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重点储备消防物资、应急药品、紧急救助物资、航空巡查相关设备、直升机航材等,满足各类航空应急救援任务要求。规范应急物资出入库流程、账目清点、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并针对物资使用时效,制定定期检验测试计划,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可靠性。定期开展物资调运实战演练,在任务需要时可为区域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提供物资转运保障。
(五)培训演练基地建设
搭建航空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体系,面向救援飞行机组、救援作业、地面保障、应急指挥管理等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培训、技能训练和综合场景演练,全方位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六)应急产业发展
以我市主要灾情需求为导向,在通用机场周边适当布局航空救援设备制造、监测预警设备制造、应急防护设备制造、应急工具制造、应急处置专用设备制造等应急产业上下游制造项目,有效提高救援保障能力、动员能力。
四、实施路径
(一)建设调整期(2021-2022年)
依托市应急管理局建设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加快费县通用机场和临沂蛟龙通用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临沂茶山通用机场前期立项工作,开展野外停机坪、应急起降点建设,启动重点航护区水源地调查,购置旋翼无人机并布防至相关通用机场,基本建立与市内其他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的协同救援机制。
(二)全面推进期(2023-2025年)
将呼叫指挥中心建设成为全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的中心节点,承担救援机队调度、救援任务派遣、飞行协同指挥等航空救援职责,对中心现有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关键能力。配齐费县通用机场、临沂蛟龙通用机场、临沂茶山通用机场的航护设备设施,确保全市各通用机场均具备直升机驻防能力,同时配备相应规模特勤救护人员。积极推进平邑蒙山通用机场、莒南通用机场前期立项工作。
(三)完善提升期(2026-2030年)
布局新增沂水、沂南、蒙阴、兰陵通用机场。进一步完善提升各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和航护设施,全市救援航空器、救援机队、特勤人员与救援任务需求相匹配。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纳入全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中,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快规划实施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准确聚焦阶段任务,列出清单,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强化政策引导
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支持航空应急救援队伍与地面消防队伍融合发展。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人员待遇及奖励政策,明确其社会地位、福利待遇、权利义务。加大对地方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及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标准,加强监管和跟踪。
(四)创新资金投入保障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救援航空体系资金保障机制。积极申请并妥善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工程项目。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保障航空应急救援必要经费需求。
2021-11-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的通知2021-11-11临政办字〔202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0日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为推进《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提高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
临政办字〔2021〕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
为推进《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提高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初步形成具有临沂特色的应急保障体系框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全市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市、县综合和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全面建成,应急信息一体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科学高效的7×24小时应急指挥保障体系。
——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显著提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综合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协同作战水平大幅提高。4个化工园区(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郯城化工产业园、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和2个专业化工园区(沂南密胺产业园、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全部建立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一支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各县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市内航空救援实现80公里飞行半径全覆盖。
——形成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布局县级应急物资调配站和乡、村级应急物资调配点。加快推进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2022年年底前生活保障类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实现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救助。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阻断道路24小时内应急抢通率明显提高。
——大疾控体系构建基本完成,传染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推进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强化市、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设,实现重大灾害事故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县级疾控中心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每个县(区)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
——公共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效果逐步显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建成一批应急科普教育场馆和安全实训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
1. 完善领导指挥体系。加快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体制,逐步理顺公共卫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领导体制。组建各级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和指挥机构,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编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统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标准,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等保障能力。2021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达标运行。打造临沂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推进临沂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建设。立足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需要,加强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等设备设施应用,完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和通讯保障平台,提升现场应急指挥保障能力。(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完善应急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完善应急专家委员会制度,分行业分领域建立专家库,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首席专家,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决策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5. 加快实施综合风险普查。2021年年底前,完成地区的致灾、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查以及重点隐患调查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开展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调查,摸清风险底数,查明抗灾能力,建设风险数据库。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植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险视频监控体系,优化气象、环境、地质、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提高大中型水库及骨干河道洪水预报、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控、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等风险预警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牵头,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震台、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建立公共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制度,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研判,动态掌握公共安全形势。探索构建台风、洪水、重大疫情、燃气管道泄漏、危化品爆炸、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等突发事件预测分析模型,提升预测分析研判精准度。(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自然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加强灾害防护设施建设,增强工程防御能力,提高灾害防控水平。
推进城市房屋除险改造,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地震台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御水平。按照城市地震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标识齐全、管理规范的各级城市避难场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市水利局负责)
强化蒙山区域等重点林区火灾防控,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市林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2022年年底前完成7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4处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努力恢复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加强安全风险信息化、智能化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控制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2022年年底前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市应急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大煤矿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非煤矿山源头治理,严密管控地下矿山、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智慧矿山建设,2022年年底前市、县、企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汇聚透水、大面积冒顶、溃坝、高陡边坡坍塌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信息。(市应急局负责)
持续加强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领域专项治理。(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供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推进城镇燃气隐患整改,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完善房屋安全保障,强化民航、铁路、邮政安全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类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运行。(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10.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设,依托双岭路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分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化工园区特勤站,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2021年年底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调整;2022年年底前打造市级战区半小时灭火救援圈,市、县建成辖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11. 加快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要求,依托各县消防救援大队单独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到2021年,全市组建一支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各县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救援理念、职能、方式转型升级。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在隧道救援、事故救援、防汛抗旱、山岳、道路抢险、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应急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加快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加快费县通用机场和临沂蛟龙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直升机起降点建设,积极推进莒南通用机场和临沂茶山通用机场前期立项工作,提升航空救援基础支撑能力。加大航空器租赁和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提升航空救援能力。(市应急局负责)
14. 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按规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021年年底前全市4个化工园区和2个专业化工园区全部建立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壮大临沂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等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2022年年底前再培育发展一批市级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应急推演演练
15.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强化应急推演演练。各级政府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举办综合性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 开展巨灾典型情景构建和应急推演。立足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洪涝灾害、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化工(油气管道)爆炸泄漏事故、大规模网络信息瘫痪、核与辐射等典型情景,构建巨灾情景工作方案,开展应急任务与能力分析,制定完善应对措施,编制巨灾应急预案,开展巨灾应急推演。(市应急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地震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18. 理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加强各类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各环节的衔接,加快构建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运机制。(市委编办、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和方式、布局,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布局建设市级应急物资仓储基地,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综合性物资储备仓库。分类加强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援处置、应急交通、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物资储备。(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大重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制定年度重点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科学确定储备方式和比例,补齐补全应急物资储备缺口。市级优先完成生命搜索与营救、现场监测、人员安全防护、应急通讯指挥、传染病防护、紧急运输保障等急需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各县(区)根据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不断加大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快提升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网络互联、信息互通、业务协同、节约高效的一体化应急物资管理体系。2021年年底前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全过程管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 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坚持急用先行、优势优先发展的原则,发挥基础较好的制造企业优势,升级改造现有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统筹推进应急产业发展。优化应急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应急产业基地建设,2022年年底前在全市建设一批应急产业特色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应急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23.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2022年年底前,县级疾控中心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播流行,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设置,实现对感染者或疑似者的有效防控。加强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药物医疗器械检验和评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 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推广“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标准规范,加强体育馆、展览馆等封闭式大空间建筑资源调查,在突发重大疫情时,能够迅速搭建大规模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合理规划布局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设置标准,每个县(区)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加快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依托现有资源设立1所达到三级标准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快紧急医学处置能力建设。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依托市内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加强与周边地区卫生应急救援的联动,形成市、县分级分类、综合与专科兼顾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综合类、烧伤类、中毒类、核辐射类、骨科类等伤病救治能力。依托医疗机构建设核辐射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中心,提升核辐射救治能力。建立应对典型突发事件的医务人员、急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资源配置方案,逐步实现功能模块化、单元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6. 提高灾后疫情研判和风险防控能力。健全灾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提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水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科学运用公共卫生策略,加强心理支持和精神卫生干预,确保重大灾难后有需求的受灾人群及时获得心理救助服务。加强医学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27. 加快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公路、铁路、航空、管道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交通保障和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临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大力提升重要节点城市资源配置,扩大交通多样化有效供给,打通交通服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 加强应急运输协调调度。整合公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铁路、民航等部门交通信息资源,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的统筹管理,提升综合运行监测、协调联动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分析、应急信息服务等能力,实现与综合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的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 加强应急交通救援和应急运输队伍建设。依托骨干道路运输企业,明确人员和装备、物资等要素配置标准,2022年年底前组建1-2支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 提升应急交通保障韧性。积极推进铁路、公路、机场、管道、长大桥隧、大型互通立交、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监控设施建设,提高信息采集能力,2022年年底前建成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智慧监测与管控体系。加强交通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加大综合交通应急物资储备,2022年年底前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临沂车务段、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 畅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完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现各类应急装备、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运输转运免费通行、优先通行。加强交通战备应急投送能力和运输保障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2. 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制定应急资源共享清单、交换渠道、评价机制,实现应急管理部门、通信主管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和战时应急信息共享。提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灾害事故现场通信保障能力。(市应急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 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灾害多发、重要区域建设抗灾超级基站、基础设施及相关防护设备,提升公众通信网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市委网信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 加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保证在城市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和石油化工火灾事故、隧道及地质灾害等信号屏蔽严重情况下,快速建立前方通信平台,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通信保障要求。加强370M无线应急专网系统建设和无线通信终端装备配备,推广卫星电话、宽带卫星等小型、便携应急通信装备的下沉配置。增强各通信终端信息互通能力,确保复杂条件下灾害现场信息与指挥中心互通顺达。逐步加强设备配备、维护和更新。(市应急局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5. 加强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加快市级应急通信基地建设,配备必要的场地、车辆、装备、专业人员,加大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力度,提升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技术支援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市应急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应急科技装备能力
36.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在应急管理、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石油化工技术等领域开设学科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实训基地实施“订单式”培养政策,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市教育局、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 加强应急技术研究。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应急感知系统、化工企业全风险评价与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智能检测与控制平台、矿山防治水研究与监控、防护涂料的制备与应用、火场应急封堵隔离材料等课题研究。(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 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聚焦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需求,加强矿山救援、地震救援、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污染清理、环境监测、医疗救护、防护用品等领域应急装备的配备,加快应急保障及消防车产业建设项目的建设,逐步提升应急、地震、消防、公安、动物疫情、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监测等行业领域装备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 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发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生命线工程等行业领域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检验检测等应急技术服务,加强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改革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2022年年底前在高危行业领域和危险性较大的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行业和电梯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40. 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开展全市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1. 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政务新媒体品牌。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推动各地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场馆。(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广播电视台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创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深化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市应急局负责)
43. 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按照“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机构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新技术更新换代,积极落实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数据和业务标准,推动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集聚应用。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我市“智慧应急”的“两中心、五体系、一基地”(监测预警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决策指挥体系、风险防范体系、监管执法体系、资源保障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科技创新和装备发展实验基地)架构。(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导检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附件: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项目
附件
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项目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1
临沂市智慧应急建设项目
市应急管理局
2
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
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市粮食和储备局
3
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市卫生健康委
4
应急保障及消防车产业建设项目
北创(山东)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
临沂蛟龙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临沂蛟龙航空服务
有限公司
6
临沂茶山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7
费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8
鲁南安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山东职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1-11-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2021-11-11临政办字〔202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0日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
临政办字〔202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持续推进。坚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抓机遇、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划目标
1. 2030年总体目标。到2030年年底,建成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特色鲜明、全面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保障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各类安全风险精准识别、整体监测、实时感知、早期预警和有效防控。
——应急指挥体系权威高效。应急通信公专网融合率达100%,安全韧性和抗毁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系统,7×24小时应急指挥高效畅通;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指挥、科学决策、精准处置。
——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支撑更加稳固。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和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市级的公共安全重点实验室,打造公共安全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基地,创建安全发展标杆城市、综合减灾标杆社区;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城乡公共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各类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壮大,航空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紧急救援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用物资按日均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储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8%以上,重大灾害事故实现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阻断道路抢险抢通能力明显增强;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公众安全文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系统完善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体系,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的应急实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场馆,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2. 2025年中期目标。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成具有临沂特色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全面有效防控和应对,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专栏1 风险防控目标(到2025年底)
自然灾害
领域
1.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
2.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3. 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45‰以内。
事故灾难
领域
4.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5.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6. 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5。
7.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公共卫生
领域
8.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以上。
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95%以上。
10. 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
社会安全
领域
11. 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12. 网络安全事件得到有效管控。
13. 网络舆情及时有效应对。
专栏2 能力保障目标(到2025年底)
应急指挥能力
1. 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
2. 实现移动指挥平台标准化建设。
3. 公共安全专家咨询决策作用充分发挥。
监测预警能力
4. 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调查评估制度体系。
5. 建成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
6. 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精准发布。
物资保障能力
7. 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储备体系。
8. 救灾物资储备满足紧急转移安置4万人以上需要。
9. 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10. 市主城区达到不低于15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含小包装)储备。
应急力量保障能力
11. 实现市内航空救援80公里飞行半径全覆盖。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
12.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医疗救援保障能力
13. 传染病救治机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积极筹建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
14. 市、县级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标准,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15.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达标率100%。
16. 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传染病防控队伍进一步加强。
运输保障能力
17. 形成应急运输保障网络一张图。
18. 阻断道路应急抢通能力明显增强。
19. 应急调运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绿色通道”畅通。
通信保障能力
20. 建成安全高效畅通的应急通信网络,公专网融合率100%。
21. 实现行政村以上公网覆盖率100%。
22. 公网通信中断24小时内临时应急重点保障率100%。
科技装备保障能力
23. 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专业优势更加突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卓有成效,培养一批专业人才。
24. 建设临沂市级智能消防装备重点实验室、临沂市工业物联网安全重点实验室,推广应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和装备,应急装备配备水平明显提高。煤矿智能化开采量大幅提升,非煤矿山智能化开采水平明显提升。
25. 科技服务队伍发展壮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基层基础能力
26. 修订完善一批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
27. 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综合减灾示范县及社区建设。
28. 城市、县城常住人口人均有效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
方米。建成一批应急实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场馆。
29. 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
30. 社会公众公共安全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
3. 2022年行动目标。全市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建成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指挥平台和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初步形成覆盖全领域、贯通各层级的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新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森林防火重点县全部建成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航空救援服务体系,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加快推进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生活保障类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阻断道路24小时内应急抢通率明显增强。
——基本构建形成统一高效的大疾控体系,县级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传染病救治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布局进一步优化,救治能力明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基本完善,实现重大灾害事故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
——公共安全领域技术和应用示范水平进一步提升,煤矿智能化开采量大幅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应急通信基本实现终端便携化、车辆轻型化、传输无线化、指挥平台机动化。
——推动市大数据资源库建设,加快市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制定数字经济园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标准规范,打造临沂市政务视频会议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1. 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机构
构建由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统领,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当地军事机关有效参与,统一指挥、分类处置和专家支撑协调一致、有机衔接的应急指挥系统。
(1)统一指挥。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要求,市、县两级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负责研究决策应急管理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分类处置。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分领域统筹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专家支撑。建立应急专家委员会制度,分领域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与情景推演等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完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建设以市级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为节点,覆盖全领域、贯通各层级的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指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1)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为本辖区内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和非常态下的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指挥调度、信息集成、综合研判、信息发布等支撑保障。加快推进临沂市智慧应急建设项目,建设全市“应急管理一张图”,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基础信息和指挥调度技术支撑。
(2)分领域应急处置平台。发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领域应急信息系统作用,扩充完善监测预警、风险分析、应急决策、指挥调度、应急评估、模拟演练等功能,实现与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联通。
3. 设立现场应急指挥平台
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完善指挥部功能,保持现场指挥与指挥中心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前后方的协同应对与信息互通。
(1)现场指挥。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扁平化管理,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与物资装备,统筹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配置。组建现场技术支撑团队,配备应急指挥车或移动指挥方舱、应急通信设备、现场侦测设备、必备应急物资、单兵装备等,实现现场指挥部单元化、模块化,满足现场应急指挥的需要。
(二)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构建覆盖各领域的公共安全监测网络,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测预警能力,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 加强风险调查监测
(1)风险调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风险普查,摸清风险底数,明确风险区域位置,统计分析历史突发事件案例,建设风险数据库,积极推动风险评估标准的应用,结合事件发生概率以及后果严重性,合理判定风险等级,绘制风险一张图,加强风险动态管理。
专栏3 风险隐患调查
1. 自然灾害领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编制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区划图。
2. 事故灾难领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公共安全风险调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综合体、重要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风险调查,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职业健康风险识别。
3. 公共卫生领域:拓展疾病监测种类,加强传染性疾病信息收集,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调查。
4. 社会安全领域:扎实开展排查社会安全隐患,防范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等四类风险专项行动,开展专项和区域风险调查。
(2)风险监测。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技术手段,构建卫星感知、航空感知、物联感知、视频感知、全民感知的感知网络,建立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风险监测模式。
专栏4 重点建设方向
1. 气象: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建设,健全市、县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
2. 地震: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提高地震监测预警效能。
3. 森林火灾:加快森林火灾瞭望台和远程监测系统建设,推进卫星遥感、航空巡查等新技术的应用。
4. 农林:科学设立有害生物监测站点,推进动植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网络。
5. 洪涝:推进大中型水库及骨干河道洪水预报系统、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监测预警平台、水文气象及水利工程调度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
6. 生态环境:推进环境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应用,加强重污染天气、重点流域水污染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与防控。
7. 工矿商贸:加强企业远程监测、自动报警设施的配备使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系统和隐患追溯管理系统,强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
8. 交通:加强主干公路网、高速铁路网、航空运输等交通安全信息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对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大客流监控。
(3)信息集成。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和数据规范化管理,集成各行业领域风险监测信息,建设涵盖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信息汇集、储存、分析和共享。
2. 加强风险趋势研判
(1)完善制度。建立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研判,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动态掌握公共安全形势。针对重大风险、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建立跨部门联合值班会商制度,提升综合分析研判能力。
(2)加强研究。加强巨灾演化机理研究,分类别构建灾害预测分析模型,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整合和关联分析,科学研判突发事件的强度、灾害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灾害,提升巨灾预测分析研判精准度。
专栏5 重点预测分析模型举例
1. 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模型
2. 危险化学品爆炸分析模型
3. 燃气管道泄漏反演与爆炸分析模型
4. 台风路径预测分析模型
5. 洪水漫延预测分析模型
6. 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模型
7. 森林火灾蔓延趋势分析模型
8. 地下矿山灾害应急救援预警模型
9. 尾矿库溃坝滑坡分析模型
(3)风险防控。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提升重要设施防灾能力,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专栏6 重点防控内容
1. 城市内涝: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御水平。
2. 水利工程:开展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提高水利工程防洪能力。
3. 公共设施:严格执行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及人员密集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动城市房屋除险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城镇燃气设施保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 森林防火:在国有林场、蒙山区域等重点森林防火区,加快建设森林防火工程,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
5. 地震:严格执行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全面加强城市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
6. 地质灾害:强化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
7. 生态修复: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努力恢复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8. 煤矿: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开采。
9. 化工: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施自动化控制,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10. 消防: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治理。
11. 道路交通: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公路交通附属设施运营维护。
12. 非煤矿山和工商贸: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化解油气增产扩能安全风险,深化涉煤气、高温熔炉金属、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3. 统筹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超市、居民区及食品药品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3. 加强风险评估应对
(1)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单一灾种或多灾种耦合情景,分析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的脆弱性、应急能力等多重因素,确定动态风险的影响程度,绘制灾害影响图。
(2)风险预警。健全预警发布制度,明确预警级别标准,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
(3)风险应对。建立风险分级应对机制,针对预警级别,分级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落实风险应对责任,科学采取应对措施,全力开展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宣传引导。加强权威信息发布,第一时间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播发应急救援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监看、报送、研判、处置力度,及时管控相关谣言和负面信息,做好辟谣工作。
(5)灾后重建。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情报告、核查、评估工作。及时开展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全力做好饮用水、粮油、蔬菜、电力、运输等保障,尽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制定完善灾区扶持政策,加快损毁工程修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科学规划生产力布局,推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建美好家园。
(三)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理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化储备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快速调运机制,构建应急物资智慧化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1. 健全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
(1)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
(2)管理机制。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目录,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管理、储备范围和权限,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工作运行机制。
(3)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评估和应急物资生产调度、采购、储备、管理、调配、运输、回收、报废等各项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物资紧急征用和补偿等制度。规范捐赠物资管理和使用。
2. 完善应急物资采储调配体系
(1)储备计划。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的比例及数量,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
(2)政府储备。按照统分结合和仓配一体化模式,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加快推进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市、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专业性应急物资仓库、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拓宽应急物资采储渠道,加强政府储备物资管理,强化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督导检查。
(3)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全面系统开展重要应急物资区域产能布局调查,大力支持产能备份建设,优化重要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健全应急物资生产、供销企业名录和重点企业储备数据库,编制应急物资供应链分布图。建立完善平战转换机制,增强应急转产能力,畅通应急物资生产供应渠道,实现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相衔接,确保极端情况下应急物资峰值需求的生产供应。
(4)社会化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制度,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协议储备、协议供货、委托代储等多种方式,实施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推广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5)物资调配。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和快速调配、采购机制,加强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完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确保应急需要时,应急物资备得有、找得到、调得快、用得上。
(6)日常管理。建立应急物资日常调拨机制和循环更新机制,充分利用储备资源,发挥储备物资循环利用和服务效能,避免资源浪费,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
3. 提升应急物资智慧管理能力
(1)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做好与省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全面采集和监测全市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实现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配、使用、回收及募捐等全过程智慧化管理。
(2)储备库智能化。在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推广应用智能仓储技术,通过应急物资储备库信息系统与全市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储备物资的远程监管及数字化调配。
(3)“云储备”机制。建设应急物资直采全球寻源系统,通过“云仓储”“云库存”等新模式,实现基于智能决策基础上的储备物资高适应性安全库存动态平衡,形成实物储备与“云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新机制,提高收储调配和资源统筹能力。
4. 强化粮食储备能力建设
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总量计划,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含小包装)储备库存,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推行科学储粮、绿色储粮,强化信息化管理和地方储备粮动态监管,完善粮食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大对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支持力度,建设临沂应急救援物资及粮油食品储备贸易中心,加快构建全面完善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络。
(四)完善应急力量保障体系
发展壮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服务管理,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等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积极推进民兵应急力量与地方专业应急力量统筹建设运用,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 壮大应急救援队伍
(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落实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优化力量布局,增设消防站点,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专业灭火救援和地震、地质灾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转变。加强临沂4个化工园区(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郯城化工产业园、沂水庐山化工产业园)和2个专业化工园区(沂南密胺产业园、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特勤消防站建设,完善特勤消防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组建一支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各县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现有市、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配专业救援装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在隧道救援、事故救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道路抢险、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2030年底,实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覆盖重点行业领域。
(3)航空救援队伍。编制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布局“呼叫指挥中心+通用机场+应急起降点”的应急救援航空体系。2021-2022年,加快费县通用机场和临沂蛟龙通用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莒南通用机场和临沂茶山通用机场前期立项工作;规划完成应急救援直升机停机坪20处,森林防火直升机专用停机坪17处(标准停机坪6处,临时停机坪11处)。2023-2025年,布局新增沂水、沂南、蒙阴、兰陵通用机场。采取租用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航空救援服务领域和能力。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80公里飞行半径全覆盖,进一步满足较大灾害事故救援、紧急医疗救援需求。
2. 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1)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引导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重点扶持临沂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等具有注册资质的公益救援队、消防志愿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民间救援组织的建设,形成以点带面效应,提升全市救灾志愿者的素质能力水平。加强对基层自发志愿者的组织管理,保障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指导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依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动员化工、通讯、电力、供水、供气、运输等行业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做好本行业企业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
(3)村(社区)力量。村(社区)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和应急救援站,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发挥其在公共安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等方面的作用。
3. 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
(1)应急救援实训基地。积极推进鲁南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基地、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训练保障基地建设,强化已有实训基地的建设,满足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需要,为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应急知识技能培训。
(2)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标准的落实,加快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常用装备配备,加强综合消防、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等方面队伍高精尖装备配备,满足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需求,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
(3)培训演练。结合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特点,加强日常训练、应急演练、技能比武、技术交流等。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武警、军队非战争行动力量与区域性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的联调联战联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 强化救援队伍管理服务
(1)制度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和指导,加快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出台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资格认证、日常管理、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评比表扬等各项制度。
(2)政策保障。认真研究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免责、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费通行、损失补偿等各项机制,落实为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受伤人员救治、伤亡人员评残评烈、家庭抚恤等各项措施。
(3)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注册、登记和管理制度,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信息纳入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考核和应急救援行动管理、指挥和调度的信息化、可视化。
(五)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医学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到2030年,建成功能齐全、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科学高效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1. 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监测预警防控。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各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日常和应急监测网络,加强全市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完善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和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的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水平。健全多渠道疫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构建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大数据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预警、决策、防控能力。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医疗设备,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能力。加快推进重大疫情快速反应救治能力建设,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优化传染病救治机构布局。积极筹建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研究论证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方案及平面设计方案,聚合应急指挥、紧急救援、检测检验、全面健康和物资储备等功能,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三级标准传染病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健全完善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实验室,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增加负压病床床位。
(3)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等队伍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能够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求的专业人才。健全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卫生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推动公共卫生科研创新,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临沂大学等高等院校开设医药制造相关专业,促进产教融合,通过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培养”模式,重点培养一批医养健康产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
(4)场所保障。不断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场所保障和供应能力,推广应用可移动的模块化方舱医院,加强体育馆、展览馆等封闭式大空间建筑资源调查,有效应对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等突发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时,大量轻症患者的集中收治问题。合理规划布局集中隔离场所,参照省里的设置标准,全市储备不少于5500个符合标准的房间。
(5)应急联动。加强对疾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多部门卫生应急联动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疾病治疗、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生产运行、治安维护等各项工作。强化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以及乙肝、结核病等发病率较高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下的各项应急准备。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和精细化管理,加强村(社区)等基层联防联控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
2. 提升重特大事故灾害紧急医学处置能力
(1)紧急医疗救治网络。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依托市内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加强与周边地区卫生应急救援的联动,构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综合类、烧伤类、中毒类、骨科类等伤病救治能力。
(2)院前急救与转运救治。积极推动院前急救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实现各类重大灾害事故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目标。优化大灾和极端条件下的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力量装备配置方案,强化远程投送能力和保障能力,打造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
(3)现场紧急处置。分类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医务人员、急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资源配置方案,实现功能的模块化、单元化。提升现场紧急处置能力。
3. 提升灾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灾后疾病防控。健全灾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制定公共卫生策略和措施,提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水平。加强灾后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2)灾后心理卫生服务。将灾后心理健康治疗纳入救灾工作体系,加强心理支持和精神卫生干预,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应激救援工作,确保重大灾难后有需求的受灾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
(3)灾后医疗康复。发挥医疗院校、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产学研合作,加快康复医学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康复专门人才,推动医学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建设。
(六)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
构建立体化、现代化应急运输网络,强化设施维护和抢通抢险能力,提升应急运输保障韧性,建立交通运输紧急调用补偿机制,构建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平战一体化的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实现人员、物资运输市内相邻各县1小时通达,市内各县间2小时通达。
1. 构建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
(1)应急运输网络。统筹铁路、公路、民航、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型物流基地和交通枢纽能力,加强交通运输与生产储备有效衔接,分区分级分类引导生产、仓储、运力向物流枢纽集中。
(2)“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保障。充分发挥物流企业大数据服务优势,实现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重要物资流转和配送不断链,确保应急物资运输“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畅通高效。
(3)整合应急资源。探索发展大车队运营、挂车租赁共享、高铁快运、电商快递班列、长途接驳甩挂、无车承运、多式联运等新模式新业态,提高应急物资运输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整合现有客运资源,利用城市公共汽车以及有资质的营运客车,建立应急疏散车队,完善指挥调度联络和协调机制。依托当地骨干道路货运、物流园区、邮政快递等企业,研究建立应急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制度,提前做好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物流社会动员机制,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基层社区组织等各类主体协同配合的应急物流体系,畅通军地应急物流相互支援渠道,健全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响应机制。
2. 提升应急运输保障韧性
(1)公路运输应急保障。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加强路网、桥隧等重点设施监测预警,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公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依托有实力的运输企业,组建2-3支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提升阻断路桥快速恢复畅通能力,组建1-2支交通工程抢险救援队伍。
专栏7 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一张图
涵盖公路网信息,里程桩、行政界桩信息,桥梁荷载信息和超限车辆通行能力信息,服务区应急保障能力信息,出入口信息,车道信息,路况阻断信息,道路拥堵信息,路段养护单位信息,道路救援信息,沿路乡镇及村庄信息,沿路加油站信息,沿途车辆维修厂(站)信息等,为应急救援运输保障提供决策支持。
(2)铁路运输应急保障。强化铁路安全运行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列车应急运输装备能力,加强铁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对铁路运行安全影响评估分析能力,提升铁路线路、桥梁阻断抢通能力。
专栏8 铁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一张图
涵盖线路等级信息,路段信息、公里桩信息,桥梁信息,站段应急保障能力信息,轨道信息,路况阻断信息,路段设备养护单位信息,平交道口信息等,为应急救援运输保障提供决策支持。
(3)航空运输应急保障。完善机场、跑道、塔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应急保障机位,拓宽航班编组机位容量,增强航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力量,加强大灾情景下机场起降能力评估,落实应急空域紧急避让机制,强化应急空域航空管制,为航空应急运输提供保障。
3. 完善应急运输协调机制
(1)应急运输调度平台。全面归集路网、仓储、运力、需求等基础数据,编制应急运输联络图,提高应急运输调度信息化水平,确保应急运输调度便捷高效。
(2)应急运输储备调运。按照“一份资源、多方使用”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规划、企业积极参与、救援给予补偿的交通运输储备调用机制,确保交通运输保障资源在战时能够快速高效遂行应急保障任务。
(3)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战时优先编组、紧急投送,免费通行、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高效畅通。
(4)应急运输保障预案。根据陆、空等运输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运输保障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为应急物资快速调运提供科学、合理、有效保障。
(七)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建设空天地一体、各行业应急通信网络相融合,全域覆盖、全程贯通、公专互备、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统一高效的通信保障。
1. 构建综合应急通信保障网络
(1)综合应急通信保障。强化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功能,保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和任何灾情下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畅通。
(2)指挥信息网。建设面向指挥决策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等特定用户的信息网络,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现场救援、音视频传输、大数据分析等提供信息通道。
(3)卫星通信网。推进北斗导航卫星、天通通信卫星、高通量卫星等通信资源的利用,拓展利用北斗导航系统,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自主可控的应急卫星通信网。
专栏9 卫星通信系统
1. 天通卫星通信系统:配备天通卫星终端,统一使用国家应急用户专用号段。开通电话、短信、位置、数据等业务,满足应急救援业务传输需求。
2. 市级VSAT(小口径卫星终端站)卫星通信网:充分考虑系统设备兼容性和扩展性,实现市内所属远端站音视频业务的连接,建立市到县之间业务数据的卫星传输。
(4)无线通信网。建设以4G/5G为主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和以数字集群、无线宽带网、无线自组网及短波通信等为主的专用网络,采用“公专互补、宽窄融合、固移结合”的多维组网形态,科学合理统筹配置通信资源,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语音、图像、视频、数据的高速传输、时间校对和位置服务等各类需求。
(5)电子政务网。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带宽,满足政府各部门业务专网转移到电子政务外网的需求。加快电子政务内网向县乡级延伸,提高电子政务内网承载和处理涉密信息能力。
(6)互联网。加强互联网应急保障承载能力建设,完善互联网在企业风险管控、公众信息服务和政府监管等领域的支持和服务功能。
2. 提升应急通信应用能力
(1)应急通信装备。全面改造升级公网应急通信装备,实现终端便携化、车辆轻型化、传输无线化、指挥平台机动化。利用5G或下一代通信网络,扩展全市天空地全时全域的公网覆盖。提高公共安全热点场所4G/5G应急基站车的配比,推广无人机基站和小型化基站的应用。加强公网与各大专网及数字集群的语音通话互联互通建设。
(2)公网保障能力。加快市级应急通信基地建设,配备必要的场地、车辆、装备、专业人员,储备必要的保障器材,进一步提升区域通信网络保障能力。
(3)特殊场景应急通信保障。推动通信终端向智能化、模块化、便携化发展,补齐单兵通信设备短板,提高森林灭火、山区搜救等日常通信盲区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保证在地下空间、化工事故现场、地质灾害现场等信号屏蔽严重区域快速建立前方通信枢纽,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通信保障要求。
3. 健全应急通信网络保障机制
(1)应急通信协作机制。建立重大灾害事故现场通信协作机制,通信运营商与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通信协作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遂行出动、协同作战,保障现场通信畅通和指挥调度网专线快速接入。
(2)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加强联动协调和备勤备战业务协同,开展跨行业队伍的联合训练演练,检验实战中各通信要素实时运行情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巨灾情况下通信网络故障快速预测预判、快速修复。
(3)应急通信保障设施。加强应急通信供电设备、配套设施、备品备件、装备物资等建设和管理,提高现场持续通信保障能力。推动先进通信手段与传统通信手段有机结合,发挥简易通信手段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辅助作用。
(4)应急通信网络安全。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防范网络攻击,堵塞安全漏洞,避免发生大面积网络瘫痪事件。通过双设备、双链路备份冗余等手段,强化事关民生民安关键网络的安全保障。
(八)完善应急科技装备保障体系
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科研创新基地、应急装备产业基地和工程平台建设,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和应急救援装备研发、生产及应用,加强社会化技术服务,提高应急保障科技装备水平。
1. 提升应急科技保障能力
(1)学科建设。优化提升公共安全领域教学科研力量,依托青岛理工大学(临沂)、临沂大学等高校,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方向的人才引进,加强安全工程、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冶金技术等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顶尖院校合作,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2)科研基地。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和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开展风险评估与预防技术、监测预警预测技术、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综合保障技术等研究。
专栏10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研究重点方向
1. 风险评估与预防技术:危险源识别与处置技术,风险评估技术,人员防护技术,避难场所与救助力量规划技术,防灾减灾能力评估技术。
2. 监测预警预防技术:风险隐患检测监测技术,突发事件监测技术,灾害趋势预测预报技术,预警信息发布技术。
3. 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技术,中毒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技术,人员搜救技术,救援与疏散疏导技术。
4. 综合保障技术:突发事件全过程评估技术,突发事件仿真模拟和应急演练技术,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平台技术。
(3)成果推广。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推广激励政策,推广一批适用污染防治、应急装备、监测检测等先进技术成果和工艺设备。
2. 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
(1)装备产能保障。增强关键应急装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协同,促进应急装备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应急保障及消防车产业建设项目、临沂市智能消防装备重点实验室、天河消防应急产业园建设。
(2)专用救援装备。重点提升大型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快速搜救、航空救援等应急装备生产供给能力,加强专用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工程抢险等突发事件救援装备水平。
(3)通用应急装备。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保障和生命救护等方面的通用应急装备的配备,加大无人机、救援机器人、现场指挥调度应急终端、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全方位、多样化的智慧装备配置,推动一批应急技术装备投入使用,实现通用应急装备“一专多能”,提升通用应急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4)个体防护装备。推动应急产品消费观念转变,科学引领生产经营单位、家庭、个人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研发和生产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应急防护产品,大力普及个人应急防护装备。
3. 提升应急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
(1)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委托购买技术服务,有序扩大服务市场需求。通过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服务需求和供给资源的共享对接。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服务力量,提升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2)社会化服务供给。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强培训教育、安全评价、检验检测、隐患排查等技术服务,推进风险监测、应急救援、灾情评估、生活救助等社会化服务。构建保险机构参与公共安全新模式,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保险服务。引导文创企业参与安全文化教育、应急体验培训基地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构建完善契合市情、民情的安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3)社会化服务管理。加强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技术服务标准的实施与应用,逐步建立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公示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自治自律,加强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与检查。
(九)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文化素质,进一步整合基层应急资源,增强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1. 完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
(1)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应急管理普法、执法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2)标准体系。加强风险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社会防控、应急物资、调查评估等标准的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相关应急管理标准制定。
(3)预案体系。完善覆盖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桌面推演和实战化、常态化应急演练。各级政府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2. 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1)统一规划设计。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坚持需求引领、集约共享,强化保障措施和指导督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信息技术应用。加快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应急领域广泛应用,增强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核心能力。
(3)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围绕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域,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网络体系,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节点,并延伸至村(社区)和个人,横向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3. 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1)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持续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升应急宣传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重点推进公众现场应急处置和技能培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技术过硬、作风扎实、服务优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意识、较高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有效缓解高危行业产业人才缺失的问题。
(3)应急科普场馆建设。依托培训基地、科技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功能完善的应急科普基地。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安全体验教育基地。鼓励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
4. 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1)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在应急救援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建立以乡镇(街道)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基础,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重大安全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2)基层公共安全治理。深化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社区建设工作,提高村(社区)应急规范化水平。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基层应急防控力量。建立健全各级干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工作机制,推动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向村居延伸。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险情快报、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协助管控、服务群众等工作,实现重大风险信息直报,提升基层第一时间应急响应能力。
(4)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市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体系,统一标志标识,避免和减轻次生、衍生灾害,并完善物资储备、应急医疗救护、应急广播等设施建设。
三、重大项目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针对应急管理业务需求,建设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应急管理数据支撑体系,开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应急决策支持和政务服务五大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体系,全面构建系统化、立体化、智慧化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为各级党委、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主要指挥场所,具备值班调度、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情报分析、新闻发布、运行保障等功能。建设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包括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等,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提供指挥场所,具备远程会商、指挥调度、应急通信、现场全景概览、现场保障等功能。以全市“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为依托,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建设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
(三)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
依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应用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工作。具备公共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四)应急物资储备建设项目
采取新建、改扩建、租用等方式,建设市、县两级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布局县级应急物资调配站和乡、村级应急物资调配点。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智能化管理,加强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建设。统筹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单位。
(五)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项目
重点加强无人机监测、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应用配备,加强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重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信息技术以及通用航空装备产业。
(六)航空救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建设服务范围广、应急响应快、处置措施强的航空救援力量。加快救援专业人才队伍、航空救援基础设施、救援装备一体化建设,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救助、紧急情况下人员及装备物资的快速送达提供航空运输保障。
(七)应急医疗卫生建设项目
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建立医疗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预案和目录,推进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储备。逐步构建陆、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加强公共卫生专家库、专科医疗服务体系、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
(八)应急科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统筹各地科普和体验教育场馆资源,加快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市、县、乡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积极推进鲁南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基地、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训练保障基地建设,强化已有实训基地的建设,完善基地、场馆教育培训和演练功能,为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队伍、重点岗位员工、社会公众等,提供实训演练、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安全培训等服务。
(九)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项目
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各灾种风险、多灾合一风险、跨灾种演进风险和隐患底数。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加强郯庐断裂带及重点地区的地震活动断裂探测。开展煤矿采空区、岩溶塌陷集中区、综合地质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项目
加强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实施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地下水生态脆弱区治理与修复、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生态化绿色化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山区生态绿化工程建设。
(十一)防汛抗旱水利提升项目
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和抗旱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基地和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十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项目
继续对地震灾害易发区的居民小区、校舍、医院、重要交通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化品厂房、水库大坝等进行抗震加固。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十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项目
加大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威胁人口多、财产损失巨大的,特别是县城、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拿出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建立规划落实工作协调督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查抽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制定行动计划
制定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与规划充分衔接,确保规划有序实施、落到实处。建立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库,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把最急迫、最紧要的工作纳入行动计划中加快实施,尽快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力量、通信、航空救援等保障体系,实现保障能力提升。
(三)强化政策扶持
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制度成果,推广应用到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能源安全、信息网络等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应急征用、医疗服务、生活保障、慈善捐赠、受灾群体救助、关联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措施。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足额安排预备费,保障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等。用足用好中央专项债券,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管理保障项目实施。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加快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围绕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编制人才需求计划,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大急需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建立人才库,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精准引进一批顶尖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加强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职称评价和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五)注重绩效评估
加强规划宣传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规划战略性、导向性、重要性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规划发展方向,增强规划执行力。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跟踪评估,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加大表扬奖励力度,按规定对在传染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2021-11-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七届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的通报2021-11-05临政字〔2021〕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勇于创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涌现出了一批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形成了一批具有独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优秀教学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办学水平和教育...
临政字〔202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勇于创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涌现出了一批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形成了一批具有独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优秀教学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临政办发〔2020〕2 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对2019-2020学年教学成果的评审认定,决定授予《高中班干部培养策略》等463项教学成果“第七届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称号。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做好教学成果的推广和运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教干教师要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第七届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第七届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一、普通高中奖(343项)
特等奖(24项)
高中班干部培养策略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李家涛 赵西伟 李京国
徐沁园 王 颖 张永剑
奥赛班班级管理策略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李守朔 徐希春 刘 宁
王晓青 赵红敏 徐传粉
物理竞赛中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王 垒 陈扬扬 国 政
张 静 殷方磊 李 靖
高三尖子生团队的培养和提升策略
临沂第七中学
刘康平 庞运爱 谢 言
李 斌 付常明 邵明亮
王 鹏
浅谈新高考下高中优生培养策略与措施
临沂第七中学
杨同刚 李守英 盛 敏
任景光 臧加美 陈 克
潘晓敏
高中课堂教学有效性策略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罗全明 高梅花 刘晓筠
刘 伟 李 强 张晓娟
高中优生心理问题指导策略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张少华 乔保芹 刘英霞
张建阔 朱文宏
高中化学提升课后作业质量的途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姚运永 徐 雷 王亚芬
程建玺 姜良威
高三尖子生培养策略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王玉飞 孙 华 朱 利
赵 随 杨国柱 李金凤
优化课堂教学结构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吴淑红 刘慧荣 孟秀芹
薛 娇 陈 燕 褚振金
实验题的设计策略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张 军 神祥强 李 振
王京霞 程凡梅 卢聪聪
语文核心素养下整本书阅读任务群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潘凌玲 李培臣 欧瑞华
张连钦 张 洁 张守忠
提升英语成绩的策略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张海燕 娄 震 栗桂艳
孙连红 刘 杰 徐守爱
实验教学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探索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杜纪军 张永武 张青苗
刘 艳 贾秋福 张瑞富
合作学习在高中教学中的应用探究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颜双喜 公维堂 公海燕
陈 亮 任庆宝 张德志
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策略研究
费县第一中学
刘敬才 王华锋 王全刚
朱海滨 宋 莹 李云强
高中选课走班形势下名优生培养研究
费县实验中学
张京虎 李宗永 胡常明
季宝荟 周长峰 李 云
谈尖子生的培养策略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闫凡东 郝学利 邢佰荣
蔡学军 尹 梅 李 晓
学校体育特长生培养研究与实践
临沭县实验中学
李加奎 臧庆波 闫朝勇
石洪来
新高考下的高三后期备考生物学科教研策略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王伟伟 尹纪玲 谢瑞良
王文娟
在摸索中前进,在挑战中提高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李少军 王 丽 于 晴
肖太春
清北生可遇更可求—浅谈实验班清北生之育成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张清华 李 艳 李 霞
肖志祥
探究实验班的教学与管理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贺可其 郭树军 李明亮
刘宗庆 李明霞 禚昌杰
培养编程思维,开启信息奥赛之门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张凤亮 田永彬 王 斌
牛 杰 夏立行 孙彦富
校长奖(26项)
一等奖(5项)
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李成祥 张明平
素养立意下的大单元教学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陈炳伟 王国栋 毛锦瑞
高三后期管理与备考策略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李 楠
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王继峰
多措并举 促艺体教育之花芳香四溢
临沂外国语学校
张再河
二等奖(8项)
语文课堂呼喊艺术留白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臧书杰
以提升集体凝聚力实现促优序列化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宋建轶
自主高效课堂的模式构建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李洪哲 孙志坤 周洪艳
新时代高考备考策略的研究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丁兆春 徐征田 徐定欣
以导促学,以学定教
临沂第四中学
刘树鹏 李 成 刘爱娟
学校教学管理的有效性的实践及成效
兰陵县第一中学
金银军
基于集团化办学的“优质、高效、生态”名校探索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李世良 鲁统峰 周国红
人本化管理对中学教育管理优化作用
费县第二中学
田松东 任庆东 刘 焕
三等奖(13项)
诚善生根结硕果 诗书浸润有传承
临沂第三中学
杜传强 贾兆芳 孙方连
跟新破旧 革故鼎新 致力于教学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姜自忠
城乡中学STEM课程开发与实施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高印文 李家亮 商良明
高中教学管理策略的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郭洪余 许 扬 张永松
网络对高中学生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临沂第七中学
杨贵华 张甲科 李振宝
名师培养策略探究
费县第一中学
李健全 卢子峰
加强教研组建设,提升校本研修质量
费县实验中学
杨有文 孙丰羽
普通高中人本化管理的研究和探索
莒南第二中学(西校区)
王传强 任洪兰 杜爱贤
高三优化班级管理策略
郯城县第三中学
谢士军
高中学校艺体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临沂第二中学
陈 光 王殿才 刘一现
强化目标管理促进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王洪凯 王和仁 阚京平
兰陵十中2017级备考管理策略
兰陵县第十中学
井 淼
教学领导绩效评价研究
兰陵县第四中学
刘宗喜 林传聪 张永席
教师奖(253项)
一等奖(50项)
选课走班下尖子生的培养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朱海龙 张 栋 郑祥华
根据学生的兴趣量身打造个人人生规划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王富青 孙金龙 毕玉峰
班级管理工作刍议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徐淑波 张志东 汤会禄
浅谈课堂教学中的情境引入
临沂第二中学
徐帮利 于 玥 夏建鲁
高中历史非选择题教学策略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吴军辉 赵 卫 杨庆梅
三位一体教育教学实践模式探析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史兴伟 徐廷廷 唐晓霞
新高考背景下高三走班学生管理与教学的策略探究
临沂第七中学
陈怀兴 许志迎 马君婷
新高考背景下物理教学中数学方法的运用
临沂第四中学
姜家亮 李 芳 司动伟
班级精细化课堂有效管理
临沂第三中学
胡印莲 刘 伟 张雅琪
优等生帮扶提高的探索
临沂国际学校
解宪娟 吴 霞 陈德虎
高中英语自能高效听力教学研究与实践
临沂第十八中学
肖宝丽 李 艳 段淑君
核心素养背景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临沂第十八中学
马士山 史纪霞 刘振银
疫情防控下高中升学班的班级管理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高守宁 杨春芳 付胜亮
高中作文教学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张晓东 韩宗峰 孙海燕
关于高中班级管理的研究和实践
临沂第十九中学
刘艾华 王淑娟 孙士强
“师生共发展,师生同出彩”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高向国 巩在玉 唐国忠
“问题导向”中学德育课程校本化实践研究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刘佃凯 徐景利 葛祥山
新高考背景下深层阅读能力的培养与探讨
临沂外国语学校
阚京芳 王 娟 王 平
高中政治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临沂高新区高级中学
张本富 郑婷婷 杜胭脂
高中有效教学策略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廖颂举 马洪斌 田全超
高中教学学生主体性发挥的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二中学
孙 莹 王 宇 孙宗兰
问题导向在素养提升中的应用
郯城县美澳学校
王庆金 王兴银 程 倩
浅谈高中文言文教学的有效策略
兰陵县第一中学
朱 红 潘红卫 郭永彩
普通高中年级管理模式探究
兰陵县第四中学
李 莉 王兴龙 刘宗成
核心素养下高中课堂教学管理
兰陵县高中教研室
王明胜 赵 锋 潘云卫
新高考形势下班级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孙成强 赵玉艳 杨冰玲
新高考背景下物理课堂教学改革的探索
莒南第二中学(西校区)
荆永超 汲明霞 胡尊恩
高中教学中有效利用学生错误资源的研究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鲁成山 曹佃锋 王丽敏
英语名著阅读方法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王金亮 赵德华 刘金平
班级管理中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二中学
陆光雷 步新同 苑忠秀
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自学能力的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三中学
郭京叶 王洪增 段兆霞
激发学生动能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四中学
葛金辉 闫方健 唐宝云
“新高考”的认识与应对策略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阚士超 孙 强 苏伟伟
核心素养时代,如何提高学困生的有效学习
蒙阴县实验中学
冯宗保 冯子兰 杜纪国
县域高三后期备考策略研究与实践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魏京福 王德平 刘同江
分层教学的理论与实践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徐宝伟 王 慧 朱少云
新课程背景下高中尖子生培养策略研究
平邑曾子学校
刘珂民 郭艳春 张 杰
浅议高考数学在高中教学中的作用
山东平邑赛博中学高中部
金成功 程相东 孙令华
基于核心素养下的课堂教学模式探索
费县第一中学
王 东 孙士军 杨剑波
促进学生深度体验的核心问题教学策略
费县实验中学
廉 胜 邵长城 寇连香
“强基”背景下尖子生培养策略研究
费县第二中学
冯兆伟 赵亚雷 邱艳丽
对于高中主题班会的探索和思考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崔 芹 韩振同 王 伟
培养数学兴趣是学好数学的必备条件
临沭第二中学
王恒迪 陈久柱 田月欣
学案教学在高三地理复习中的应用研究
临沭县实验中学
王通彬 刁 静 王守霞
关于提升所教学科成绩的实践探究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张荣建 董新磊 徐海阳
新高考下用唯物史观统领历史复习策略的探究与实施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刘文清 徐厚臻 郭 莹
情景教学模式在化学课堂中的应用
山东省沂南县第二中学
张在军 王友华 李善坤
提升高三后进生自信心策略研究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杜以如 石少锋 刘剑雯
传统文化教育背景下红色基因传承的路径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朱成广 公彦利 李 顺
沂蒙精神教育融入思想政治课的区域实践探索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傅石灵
二等奖(76项)
优秀生习惯养成及思想品德培养实践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李付前 姜庆相 邵泽芹
新高考背景下的教学班课堂管理实践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赵振清 孝文豪 高 源
新高考背景下名优生培养策略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马德馨 朱继友 马丽水
“三新”背景下高中生课外阅读提升策略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赵举宝 赵民苍 王立来
基于核心素养的优秀生培养策略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王春梅 曹真真 金连珍
新课标下集约式教学课堂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临沂第二中学
高 莉 王 芳 王 平
惩戒教育的方法探索与成效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刘小梅 刘伯超 姜良师
高中班主任对学生培优补弱方案的探索与实践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潘向荣 郗梦雪 朱春艳
新高考改革下“因材施教”教育原则之思考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庄 辰 田 欣 刘 伟
美术生高三专业和文化课学习时间分配
临沂第七中学
代建平 刘 省 杨天辉
高中教学中教师评价学生的有效策略研究
临沂第四中学
张 宁 陈学刚 范晓丽
学生自主管理的途径研究
临沂第三中学
杨兆旗 吴海园 刘晓燕
学生自主阅读能力培养策略探究
临沂第三中学
张笑妹 武洪传 高学伟
全方位无缝隙陪伴式教学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临沂商城外国语学校
王 涛 胡兆军 岳 坤
“新高考”背景下的学校教育创新研究
兰山区教研室
郭士丰 付红军 房建全
新高考分层教学模式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贾庆海 张 宇 王宪虎
高中信息化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临沂第十八中学
臧友峰 马秀娟 刘成海
地理教学中德育渗透的策略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田晓光 赵立江 王美丽
思维导图在高考复习中的作用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石运记 季开娟 尤玉莲
高中学校尖子生培养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王 博 张汉军 薛富余
基于身份认同的教师德育专业发展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刘 渊 张利媛 栾维飞
高中“素养-活动”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罗庄区教学研究中心
孟庆松 沈秀鹏 庄步华
高三如何培优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王开拓 崔国科 杨伟苓
高中数学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王学科 宋立杰 杨丽雪
精细化管理班级 强化尖子生培养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薛桂田 张现龙 李 斌
新高考背景下理化生学科分层式教学研究
临沂外国语学校
张 伟 李 莉 庄贵芳
新课程标准下高中英文名著阅读教学策略
临沂外国语学校
朱存时 吕 哲 陆朝辉
模型建构教学策略研究
临沂高新区高级中学
李春雨 王言成 马建国
打造高效课堂策略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刘艳法 朱文友 刘运生
构建高效课堂的方法和策略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高建霖 李孝银 孙 娜
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策略的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二中学
于民光 宋文娜 倪 娟
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郯城县美澳学校
辛 嫒 徐 诚 暴一星
新时代语言学习实践策略研究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宋开玉 徐承龙 赵太林
高三班级后期管理
兰陵县第一中学
颜廷林 贾秀群
高三数学基础薄弱学生有效性复习研究
兰陵县第二中学
赵银平
利用英语词汇教学提高学生英语成绩
兰陵县第十中学
贺 伟 李淑娜 陈万云
思维导图在高中物理教学中的应用尝试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张 飞 张纪伟 赵 倩
新高考方案下“政史地”组合备考研究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严加生 王义涛 崔可菊
高三分层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夏培殿 高秀礼 徐 岩
高中学案导学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
莒南第二中学(西校区)
唐 英 王承志 杜洪山
指向高中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探究
莒南第二中学(东校区)
郭凤阳 葛洪福 刘永坤
高中生物学作业设计有效策略的研究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张建勋 滕堂荣 高秀娟
“宽严相济”的班级管理策略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于守军 刘 哲 武传斌
同位素在教学研究中作用的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周宏波 刘正德 秦 龙
新形势下的高效教学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二中学
徐以海 于言松 张 霞
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教学模式的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三中学
田启海 王金峰 孙明星
学生思想困惑与对策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四中学
魏洪强 周忠群 石兴逢
“双向四环节”教学策略研究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张旺山 刘立福 杨绍征
如何完成班级后进生转化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基于核心素养的高中生物深度教学研究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崔德胜 孟祥飞 谭阴超
高中物理教学设计优化策略探究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樊功锋 刘胜文 郑世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地名演变与农村发展
蒙阴县实验中学
卢兴利 王泽起 苏 娟
研重点、找弱点、精耕作、提分数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张亚军 邢春晖 李彦伟
夯实基础,找准方向,赢在高考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李世林 高 虎 邱 丽
手握新课程、眼有新高考,心装新评价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续光武 魏 平 崔 嵬
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山东平邑赛博中学高中部
崔 霞 杨 敏 武玉环
加强高考试题研究,助力素质教育发展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 峰 周 松 杨新岗
论情感教育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费县第一中学
杨 飞 陈士辉 张学爱
生活常识在高中地理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费县实验中学
李积华 翟继华 王全学
普通高中学段语文学科优生培养方法研究
费县第二中学
王郝泉 丁长启 焦方芹
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生反思能力培养的研究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刘中山 张文勇 贺可忠
高中作文高效课堂教学研究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谢 飞 赵克秀 赵红星
浅议如何激发高三学生的拼搏精神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禚孝军 尤瑞娟 陈梦云
高中“小组合作探究”教学模式探讨
临沭第二中学
梅崇文 凌在收 殷艳路
新课标高中语文整本书阅读课程化探究
临沭县实验中学
蒋洪峰 曹广英 尹 霞
唐宋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变革复习策略探究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刘乃元 刘 波 史沛菊
主体性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王家涛 王庆存 李桂军
厚立从教之德 做幸福引路人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张秀国 张 慧 东野广峰
新高考背景下高中英语教学启示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赵超丽 王冬梅 赵庆秀
俯身教研 潜心教学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王友强 宋全强 王家昭
做最好的当下 赢得最好的高考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郭雷田 赵文廷 咸春山
思想政治2021年试题特点及其应对策略
山东省沂南县第二中学
谢圣海 胡 杰 付金芹
山东省等级考试地理试题统计分析研究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相 炜 王 政 杜兆雪
优生贯通培养与节点衔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冯连奎 李连吉 高秀萍
课堂学习与艺体特长生培养融合发展的教育实践研究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李 娜 马玉松 杨 洁
李 萍
高考评价体系的学科化实践研究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崔广进
三等奖(127项)
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韩臻臻 谢 娜 孙元萍
主题班会的德育功能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宁 强 殷文宣 王 坤
高中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施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田 哲 李贞娟 田学苗
师生交流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耿艳秋 陈子燕 程振华
高中班主任心理健康辅导的实施路径探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卢 悦 孙令洋 王 婷
开展学科特色活动的探索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张圣芳 卢文莹 梁凤龙
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数学合作性学习的探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张 峰 朱洪彦 李少丽
加强实验教学、突出能力培养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王 磊 王宏韬 任广亮
新高考背景下的生涯规划指导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陈向阳 顾兆娟 李 燕
高中语文阅读问题引导教学探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刘 磊 程 璐 张玉梅
情感教育在高中英语教育中的应用
临沂第二中学
王元玲 禚虎子 李咏梅
学困生转化策略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张伟伟 曹菊青 岳乐乐
基于科学论证的高中实验教学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桑 晓 胡 波 张丽虹
多元化多层次教学走进高中课堂
临沂第二中学
彭恒香 朱祥琪 赵西亮
激励策略在高中教学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杨文舒 郁永记 王孝娟
新课改形势下落实集体备课的实践探索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郑秀香 冯德胜 杨玲枫
高中教学中落实新课程理念实践与思考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刘丽华 孔 洁 邹士勇
高考评价体系下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
临沂第七中学
刘晓萍 李德亮 张叶玲
高中课堂导入设计案例研究
临沂第四中学
马国利 肖延婷 侯尤娟
新高考背景下情境化试题应对策略研究
临沂第四中学
丁玉艳 牛铭玲 孙 娟
新课改背景下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临沂第四中学
刘金玲 张红晓 涂金云
高三“边缘生”转化帮扶的几点做法与思考
临沂商城外国语学校
李立秋 刘兆铭 张兆国
新形势下的班主任工作
临沂商城外国语学校
朱增华 陈胜田 庄 亮
学生高考考前心理疏导的初探
临沂商城外国语学校
邵泽传 刘一堂 刘爱春
素养导向下的课堂教学研究
兰山区教研室
曲宝军 岳明霞 刘学仁
良好的师生关系激励学生进步
临沂国际学校
闫永梅 解自奖 朱 琳
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建设浅谈
临沂国际学校
张鹏飞 王树志 王 艳
和谐课堂构建的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张蒙恩 聂庆源 郑舒娟
基于核心素养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季传娥 李 艳 高兆治
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临沂第十八中学
雷荣环 王 琤 陈广芳
探究性学习在高中数学课堂中的应用策略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王晓明 徐 伟 石本凤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策略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杨尚峰 曾 君 于艾莲
高三物理精细化备考策略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张 宇 宋天航 李鹏博
高中地理提高学生课堂学习参与度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桑莹莹 王敬东 徐高利
关于打造“三心”,实现学生自我突破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郭 伟 刘翠萍 赵慧卿
新旧教材把握与新高考对接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徐向丽 朱维芳 王利利
地理能力培养策略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宋 波 范振波 郁永超
高中物理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李艳伟 官秋华 李石羽
回归课堂本真,打造高效课堂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崔允慧 金玉伟 刘荣护
低重心教学,促学困生转化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李 娟 薛 娟 林勇堂
音乐在教学中的作用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赵广山 郑美玉 从相伟
在教学中注重核心素养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王振香 张 臻 沈永国
实验部尖子生的培养策略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吴传霞 魏振元 王相严
新课改下如何解决学生的内驱力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赵建珍 张景军 张晓琳
高进优出,备课组培优工作策略研究
临沂外国语学校
于海洋 季 伟 刘秀娟
新高考背景下的备考建议及答题技巧
临沂外国语学校
张全红 权艳敏 张 鑫
高中化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临沂高新区高级中学
马庆才 姜 丽 丁 程
培养高中学生小组合作学习能力的探索
临沂高新区高级中学
公香莲 陈兴晖 王 燕
高三一轮复习策略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刘祖亮 王晨晨 徐 芳
高考前30天高三班级管理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张衍国 张慧文 苏 孟
高效课堂的策略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秦步平 李静军 禚孝琳
高中生良好学习习惯策略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马保龙 窦道伟 张增军
高中课堂“四步互动”教学实践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二中学
戚继涛 闵 杰 戚庆宝
习惯养成在教学中的应用
郯城县美澳学校
马艳伟 汪付花 郑艳美
深度学习理论在教学中的应用
郯城县美澳学校
沈士国 张云霞 栗 超
农村高中边缘生的培养与转化探究
郯城县第三中学
杜启玲 李 晴 朱贵钰
高中生物高效教学
兰陵县第一中学
庄艳敏
群文阅读教学现状与策略研究
兰陵县第二中学
诸葛瑞萍 王秀利
普通高中学生自主化管理研究
兰陵县第四中学
赵启宝 王娜娜 杨景国
高中数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兰陵县第四中学
李尼娜 王恩芳 杜西凤
探究性学习在高中课堂中的构建
兰陵县第十中学
黄 珂 陈 煜 王苹苹
高中英语短文阅读兴趣培养策略的研究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赵 美 张 梅 陈永峰
高中数学教学中的分层教学法的应用与研究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张 旭 张秉见 郭相彩
新高考下高效课堂的探索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滕明升 孙 云 张 燕
“政史地”选考组合高效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陈英飞 杨其艳 刘艳红
新高考背景下分层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陈优伟 刘志冰 马宗霞
新课改形势下的班级管理探究与实践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孙钦胜 许洪喜 刘媛媛
高中学生自主管理途径的研究
莒南第二中学(西校区)
崔义礼 刘玲志 崔 涛
高中学校体育教学现状探究与改革实践
莒南第二中学(西校区)
席云峰 刘 彬 李 丽
深度学习视域下高中数学学科核心素养提升研究
莒南第二中学(东校区)
杨 杰 徐传友 卞姗姗
新课改形势下高中语文高效课堂的研究与实践
莒南县第五中学
刘景峰 宋庆滨 杨文芳
高中“导学用大课堂”模式的研究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汲倩倩 左振梅 刘京兰
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设计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肖红霞 贾光东 白金兰
英语学习中诵读作用的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蔡其蕾 李清明 孙金旺
新高考背景下议题式教学的运用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朱聪聪 马正梅 陈景荣
家国情怀教育的认识与提升路径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一中学
赵学云 田启峰 解鑫品
新高考下班级管理策略初探
山东省沂水县第二中学
肖仁辉 杨秀燕 杨 乐
高中语文思维的培养策略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二中学
周生宝 高 倩 张海洋
高中课堂高效教学模式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三中学
李树堂 张 超 马新亮
关于高中学困生学习兴趣激发的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三中学
宋夫利 张 莉 耿 婷
课堂中学生思维拓展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四中学
孙永圣 田相波 王友理
课堂即时性评价研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四中学
孙明德 于永玲 贺可波
基于高考冲刺备考的教学模式和班级管理探究及应用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刘启苓 王效祥 任庆莲
浅谈基于核心素养背景下的课堂教学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马洪国 石 伟 高玉华
对“假说演绎法”生物教学应用的探究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高 蒙 王世德 张玉慧
浅析中学课堂管理策略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刘瑞友 戚 宁 刘 鹏
校园安全问题与信息技术
蒙阴县实验中学
杨君红 李 刚 王信连
培养高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研究
蒙阴县实验中学
李 蕾 梁 薇 王爱华
普通高中社团活动课程化初探
蒙阴县实验中学
宋炳胜 高和水 边开民
凝心聚力,合作共赢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李 涛 任洪亮 李敬华
研究高考,科学备考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李长胜 冯君玲 李 滨
突出个性化和自主性,探索培养名优生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秦宪勋 李大建 徐鹏程
高中语文课外阅读与高效课堂教学研究
平邑实验中学
张 遥 王军华 唐相萍
高中语文分层教学与高效课堂研究
平邑实验中学
高士松 陈桂龙 华 成
“三省”教育下的语文高效课堂
平邑曾子学校
孙宝婷 李 慧 公绪中
班级建设下的“积分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平邑曾子学校
姚新敏 郭 峰 杨守中
微课在高中教学中的应用
山东平邑赛博中学高中部
侯 玲 林仕刚 刘 杉
新课标要求下如何有效指导学生的英语课外阅读
费县第一中学
李 宁 田晓华 王 林
高中英语读后续写教学实践探索
费县第一中学
文献超 马玉玲 吴琪琪
高中物理教学与数学知识的融合
费县第一中学
赵成军 朱凤秀 邢玉兰
新高考背景下高中走班制教学途径研究
费县第一中学
杨亮芸 刘永秀 张继华
高中语文英语文本细读能力培养的探究
费县第一中学
蔡 磊 刘红丽 孙海燕
新高考下高效课堂和有效教学模式研究
费县实验中学
刘 斌 徐 峰 张晓君
中学历史探究性阅读研究
费县实验中学
郭 云 赵自鹏 杜媛媛
谈高中英语读写课教学模式的应用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糜晓静 李锦娟 王志勇
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怎样选修探究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谢士伟 荣又伟 付运茹
物理教学中的学科素养融入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史继慧 王 卉 李华永
“三自一新”教学模式之小组合作学习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刘玉迎 孙维江 班景伟
新课标形势下开放型课堂教学的细节的探究
临沭第二中学
吴清峰 李 明 姚 鲁
信息技术在历史教学中应用
临沭第二中学
杨逸轩 刘景涛 谢历华
高效课堂的构建策略
临沭县实验中学
张卫红 李瑞彬 左安笑
关于高中英语新课程标准下阅读教学探究与实践
临沭县实验中学
季景凤 赵 梅 黄新华
高中英语学生写作能力提高策略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王世明 李宝龙 范满财
英语完型填空的语篇连贯解读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刘明梅 王公成 满新国
做一名有温度的老师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刘春志 黄家福 蔡宗福
新课改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策略研究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张太臻 杨玉寒 姚希华
浅谈高效课堂的几点思考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陈 喜 杜华辉 朱 海
高中数学教学课堂有效提问策略探讨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李客希 彭飞田 高 升
后进生自信心培养的方法探索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张在成 刘兴娟 郑燕芳
核心素养下的复习级部教学管理策略初探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李富明 王兆刚 吴厚高
新高考教学与备考感悟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王洪英 袁俊磊 高淑菊
高中数学课堂教学的实践和思考—分层教学
山东省沂南县第二中学
李庆菊 马传英 袁茂欣
新教材背景下等级考指导策略研究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宋玉柱 李成欣 王 燕
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策略初探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张 伟 崔可霞
基于高考评价体系下的化学备考策略研究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付士林 郑钰霖
基于核心素养的高中数学概念课教学实践研究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郭允远 朱继友 李 雪
关注高考新变化 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陈蔡向 孟庆松
教学管理奖(40项)
一等奖(8项)
传统文化教育在高中德育管理中的实践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金 刚 陈奎才 类延勇
“科学备考、精细工作”管理模式探究
临沂第七中学
商建团 庞 彬 马永亮
高中生心理健康研究
临沂第十八中学
王 勇 李现瑞 周绍健
基于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的备考策略研究与实践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王统霞 牟秀娟 王长峰
“五个四”管理工作思路初探
山东省沂水县第四中学
贾 黎 李 楠 张志增
学术性高中理念体系的建构与发展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李京德 宋 翔 赵加琛
高三精细化管理探索
山东省临沭第一中学
胡文涛 张庆军 高 峰
抓实过程管理 精准高效备考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张守业 李守兴 齐水元
二等奖(12项)
高中级部教学管理的有效性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王立良 宋 伟 许 文
加强课程建设 让素养提升落地生根
临沂第七中学
王清群 王修华 张秀志
新高考形势下高三班级教学管理着力点的研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贾学会 李长伟 方新丽
精致管理促教学质量提升
临沂外国语学校
刘中伟 丰茂华 解自如
创新管理教学策略研究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张可德 井向阳 马开文
新课改背景下高中教学管理的策略探究
兰陵县高中教研室
宋远鹏
新高考形势下高中班级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莒南第二中学(东校区)
董书龙 贾瑞峰 李 杰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策略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二中学
白培坤 高连东 李增顺
高考后期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张茂贵 伊淑桥 齐大庆
职业生涯规划在我校的创新探究
费县第一中学
徐众宇 刘 羽 翟继玮
探索疫情下的高三后期管理
临沭县实验中学
段广强 臧书华 沈庆习
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深度课堂教学研究
山东省沂南县第二中学
苏庆军 贺小兵 夏宝龙
三等奖(20项)
高中思想政治“生活化”课堂教学的探索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张现才 崔秀美 李兆坤
艺术生厌学现象的教育对策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李 兵 江秀国 王建勋
新课改背景下班级教育管理的科学化研究
临沂第二中学
辛 翔 许桂盛 曲本鑫
家校合作在中学开展的必要性研究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孙冲战 尹孟丽 邓文立
新高考下选课走班教学的困境
临沂国际学校
解自奖 陈德虎 李宝怀
区域推进“素养·活动”教学改革研究
罗庄区教学研究中心
崔广胜 崔广合
课堂低重心教学策略研究
罗庄区教学研究中心
王彦国 韩 冰
分层管理理念在高中班级管理中的运用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张洪香 李逢远 王爱华
高三艺考生管理方法与实践
临沂高新区高级中学
王海滨 杜兴华 相 红
班主任建设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郯城县美澳学校
乔 闪 侯丕先 张 伟
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
山东省郯城第二中学
朱锋昌 焦圣贤 侯培丽
目标引领下的特色教学
兰陵县第二中学
郝泽清
新高考政策下高中数学教学思考与探究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刘沛广 朱成永 黄秀杰
高中德育工作的探究与实践
莒南县第五中学
徐田光 孙立武 刘文峰
新课改下教学管理模式构建探究
山东省沂水县第三中学
李正莹 类维宪 于春娟
特长生的管理
蒙阴县实验中学
张兴明 田顺法 冯玉梅
加强县域学科建设 助推强科培优行动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廉开波
班级管理策略之探究
费县实验中学
廉士令 曹庆龙 范燕山
高中“互动探究”高效课堂构建研究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王 博 陈延松
真干求突破,激情铸特色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李明亮 马桂强 张永刚
职业教育(40项)
一等奖(8项)
凭借大赛平台 助推技能培养
临沂市农业学校
王亚南 陈长亮 张枫琳
思政教育融入《基础会计》课程探究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盖丽玮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中职电气自动化教学中的运用
临沂电力学校
孔祥明 田 芳
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技能竞赛对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临沂市理工学校
李洪海 李慧芳 徐敬龙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与培育“工匠精神”关系的探究
临沂市农业学校
刘纯浩 贾秀栋 张枫琳
“双高”建设背景下技能大赛对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临沂市农业学校
李世敏 徐恒召 赵慧颖
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护理技能大赛训练中的应用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万 春
技能大赛促职业教育发展的研究
临沂市农业学校
刘 杰 邵明法 王一祥
二等奖(12项)
中职数控专业《机械制图》课程教学融入工匠精神教育的实践探索
临沂市商业学校
李向前 刘苗苗
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在中职护理学基础课程中的应用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李 青
探索技能大赛对会计专业建设的推动作用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徐 杰 王 雪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为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专业教学改革“导航”的研究
临沂市工业学校
胡怀战
数控综合应用技能大赛训练方法的指导与研究
临沂市工业学校
王 磊 胡尊宾
基于项目教学的中职影视后期特效课程实践与研究
临沂市理工学校
郭林敏 刘振振 赵 静
基于攻击图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临沂市商业学校
任美玉 杨进运
基于物联网技能大赛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与实践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
张金秀 张凡波 时明学
以护理技能大赛为引领的中职护理教学改革的应用研究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赵华翠
工业产品设计技能大赛梯队建设研究方法与策略
临沂市工业学校
刘 莉 谭 艳
职业学校高效课堂教学方法研究
临沂市工业学校
解志强
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实践探究
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
任双勋 刘 宁 贾兰轩
三等奖(20项)
立体化教材编写
临沂市商业学校
刘 涛 张凤芹 安海峰
加强信息与数字化资源建设,推进立体化教材改革与实践
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
卢远祥 赵金国 杜玉涛
情感教育在职教高考中的作用
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
黄兰惠 刘 琦 孙显英
电子电工类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
杜纪全 武晓东 曹艳政
临沂市立体化教材编写及资源开发
临沂市理工学校
李明安 王学忠 潘洪霞
基于项目教学的中职立体化教材开发与应用研究
临沂市工程学校
唐守涛 朱士东 张金峰
职教高考助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临沂市农业学校
林凡娜 张 凯 牟文慧
中职专业课立体化教材建设与实践
临沂市农业学校
陈长亮 王纪民 齐 康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立体化教材
临沂市工业学校
李景涛 曹 强 李 鹏
中职学生问题研究及应对策略
临沂市工业学校
孙运雷 隋国华 丁 建
打造中职社团 丰富第二课堂 落实三全育人
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
陈纪江 程英梁 秦昌涛
关于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训练探究
临沂市工业学校
曹 强 吴淑尧
以训助学、以赛促学,会计综合技能比赛营造浓厚校园实践氛围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庞润泽 张俪严
“三维一体”网络安全培养模式
临沂市商业学校
杨世波 张金波
中等职业学校3D打印技术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临沂市信息工程学校
龚启智 张国太
技能大赛促进中职生职业适应性策略研究
临沂市工程学校
吴 升 邱丽祥 任庆勇
技能成果推动中高职专业衔接课程体系构建
临沂市农业学校
杨久磊 唐玉莹 杨海帆
技能大赛以赛促教
临沂市农业学校
汲广良 范建伟 陈玉功
中职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与维护教学实践的研究
临沂市工业学校
邓 良 刘晨龙
以赛促教在机械装配实践教学项目中的应用
临沂市商业学校
孔艳丽
艺体竞技奖(40项)
一等奖( 8 项)
浅谈体育特长生的培养
临沭县实验中学
李加奎 王红彩
高中艺体教学中健康教育模块的研究
蒙阴县实验中学
赵中锋 刘长军 马新罡
足球特长生培养探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吴玉贝 施德省 王继东
高中体育特长生的选拔与培养
山东省临沂第二中学
刘晓东 董俊臣 刘亚萍
新形势下美术高考教学的探究
临沂第十九中学
李石羽 李青军 孙冠兰
基于新高考下的美术专业教学研究
临沂第七中学
牟姗姗 杜乐园 丛建平
美术高考课堂有效教学策略的案例研究
临沂第七中学
张 辉 杨 慧 尹艳婷
背越式跳高选才与训练的探究
临沂第四中学
王延鹏 王 超
二等奖(12项)
高中男子跳跃能力提升的探究
山东省沂南县第二中学
刘兴吉 燕 伟 李 祥
关于高中美术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的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二中学
刘 燕 朱祥琪 张 勇
短跑运动员的力量训练
临沭第一中学
石言序 王兴涛 李贞杰
高中美术生文化课学习策论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学
丁际友 罗 军 解增田
浅谈原地推铅球用力顺序
山东省蒙阴第一中学
刘玉兵 许运朋 张 莉
艺体特长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翟文华
浅谈高中艺术生文化艺术素养的重要性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孔 俐
高中男子跳高运动员身体及心理素质探究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李 斌 王少全 李富荣
传统武术与学校体育的探究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张 伟 徐玉朴 周生武
高中美术教育中传统文化的渗透
山东省郯城第一中学
何 洁 唐士君 冯宝田
德育教育在体育教学中的作用
费县第一中学
蒋新占 王士权 王文娟
高中音乐专业生培养经验之初探
山东省沂南县第二中学
杜以强
三等奖(20项)
审美教育与音乐教学渗透研究
费县第二中学
魏田德 王 艳 全先秀
高中中长跑特长生素质提升的探究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甄宜峰 孟凡涛 迟艳文
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的放松技术对成绩的影响
临沭县第一中学
宋浩田 陈治国 王晓晖
新课改中高中体育教学模式初探
临沭县第二中学
臧家常 李永浩
关于高中美术社团与美术生培养的实践研究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李 强 毛利群 林 申
新形式下短跑运动员的高考研究与实践
莒南县第二中学、 莒南县第一小学
葛长春 邓 毅 庄绪华
新高考背景下艺术生的多元特色管理
临沂第十八中学
王国栋 张友仁
高中美术专业班优质培养策略初探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孙玉霞 赵 磊 赵 晗
普通生转艺术生的人生规划指导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王富青
高中美术特长生培养模式及辅导策略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赵民苍 曹真真
高中篮球特长生培养策略与规划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闫昌炜
高中美术特长生培养策略的研究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徐慧慧
高考音乐生声乐方向的培养
沂水县第一中学
周 静
对“10加5”训练法提高短跑成绩的研究
沂水县第二中学
于海洋 杜以峰 王友良
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培养与管理策略
临沂第三中学
聂 真 徐 斌 胡尊军
对艺术生的创新教学与管理
临沂第七中学
邢晓春 李士云 叶含露
高中音乐专业教学探索与思考
临沂第七中学
张子锋 虞培绪 邢馨璐
新形势下高中美术艺考策略研究与实践
山东省沂南第一中学
明 磊 王绪苗 仝传会
高三艺术特长生学习规划指导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刘明栋
高考中美术专业课教学的思路和改革
沂水县第二中学
赵 鹏 李化梅 张 峰
科技创新类(40项)
一等奖( 8 项)
高中机器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
临沂第四中学
吕海涛 段传军 王海宁
小学创客教育探索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左安杰 刘 飞 安国文
基于STEM教育理念的航空课程设计与应用研究
临沂岔河小学
刘淑才 王宏键 沈 萍
信息技术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费县实验中学
朱文华 邢永营 石贞梅
九年一贯制学校科技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徐勤波 范家成
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的探索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电化实验教学研究室
孟宪鑫 陈斐然 宋晓辕
区域统筹推进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实践研究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希玉 徐艳华 何龙军
中小学生科技实践活动的探索
临沂第一中学、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
范宝胜 刘 东 孙美丽
二等奖(12项)
农村小学编程教育实践与探索
临沂枣园小学
庄申泉 李祥军
机器人创新教育在信息技术课堂中的实践与研究
郯城县育新中学
李如祥 谢守敏 杨雪义
关于青少年无人机教育的研究报告
临沂光耀实验学校
徐梦晴 王成刚 李 丹
编程在小学科创教育中的探究
临沂红旗小学
张玉华 张小康
小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以FEG智能车为例
临沂枣园小学
刘 勇 王石磊
《以赛促学,以学促教,学赛结合》研究
临沂第四十中学
王可颖 杨家耐 滕玉秀
中小学生项目式创客教学设计研究
费县第一中学
邱 涛 陈广贤 王 超
教育信息化推进的县域新模式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王义秀 公艾青 杨振华
区域推进创客教育以及机器人活动的方法和途径研究
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梁福喜 张 雷 崔向玉
区域推进人工智能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李传博 高凤山 狄江英
组建创客教育教师团队,提升师生创新能力和创新竞争力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鲁 彬 刘曙晓 徐加祥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促进中小学生科技素养综合提升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电教馆
汲长睿 杨涛明 徐万东
三等奖(20项)
依托创客机器人教学全面提升初中学生创新能力的研究
费县博文学校
吕士成 李 涛 赵 斌
机器人格斗在小学创新实践
费县探沂镇刘庄中心小学
杨伟和
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高中创客教育研究
临沂一中
徐 旭 李 浩 赵举宝
基于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的“互联网+”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费县第一中学
李学全 朱 凯 周欣欣
无人机创客与学生兴趣培养的育人模式在教学中的研究与应用
莒南县第五小学
王 龙 聂 红 汤安邦
机器人教育促进小学生创新能力的实践与研究
册山街道中心小学
丁宝峰 马丽云 王庆民
核心素养视野下农村初中人工智能教学的策略探析
费县东蒙镇初级中学
冯 炜
创客普惠教育在中学创客教育的应用初探
费县实验中学
曹守锋 邵 娟 郑宏波
智能机器人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和探究
临沂第二十中学
孙大伟 季坤杰 帅凯文
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的研究与实践
临沂第二十中学
阚志勇 刘宪法 赵星星
基于PBL模式的创客教育在小学阶段的探索与实践
沂水县实验小学
马丽丽 王欣玉 江晓飞
新建学校开展创客教育的初步探索
蒙阴县育秀中学
于跃龙 赵 云
初中创客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山东省蒙阴第三中学
王艳萍 侯慧敏 李树龙
创客教育有效提升学生信息素养水平的探究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何龙军 王明彬 王彩玲
动画创意引发的科技创新思维
郯城县实验中学
徐 晖 杨忠超 朱 利
无人机创客在教学中的研究与应用
莒南县第五小学
赵家明 王 龙 汤安邦
开展机器人大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探究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聂 红 汤安邦
利用大数据创新中小学生科学素养提升的研究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陈文阳 岳彩丽 李成印
依托创客机器人教学 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研究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赵 强 赵 飞 朱艳华
大数据驱动下的智慧教育应用模式与研究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夏立宁 武玉柱 田相开
(2021年11月5日印发)
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