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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03-27临政办字〔2023〕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
临政办字〔202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2023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市40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470人,切实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50处,新增学位3万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慈善总会)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举办“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开展家政技能、电商直播、种植技术等巾帼创富培训,培训女致富带头人600名,培训高素质女农民100名,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命名扶持60处沂蒙大姐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对40处示范基地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示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涉农信访案件,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5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九、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各县区法院)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视野拓展等活动,帮助他们在暑期进步与成长。2023年暑假,为10000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责任单位:团市委)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3-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3-03-27临政字〔2023〕24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迁建事宜,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1.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
临政字〔2023〕24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迁建事宜,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迁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建设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261102042
A26110204
临沂高新区利民生猪定点屠宰场
山东利民肉制品有限公司
彭玉琢
彭作利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古城村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山北头村启阳路与富山路交汇向北1000米路西
迁址建设
2
261106182
A26110608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庆发食品有限公司坪上屠宰场
临沂同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刘顺刚
单宝同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驻地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振兴路与大山路交汇西450米路北
迁址建设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
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196号
261112071
临沭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
陈士刚
临沭县经济开发区金兴路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经济开发区金兴路
地址名称
2
鲁临屠准字004号
261101041
临沂市兰山区社会福利食品冷冻厂
陆浩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路红埠寺工业园(兰山街道办事处全家红埠寺村东南100米处)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路(红埠寺工业园)
地址名称
3
鲁临屠准字190号
261106051
临沂市春福食品有限公司
鲁守忠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驻地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壮岗西村
地址名称
2023-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3-03-27临政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
临政发〔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临沂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承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7.临沂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承办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023-03-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2023-03-20临政办发〔20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
临政办发〔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4年)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0号)精神,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我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3—2024年全市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人,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5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1.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招聘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多种形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并将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各级相关部门每年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助残就业活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3.彩票新征召设立销售网点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在销售技能培训、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残疾人重点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4.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政策倾斜并进行重点帮扶,残疾人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由本人从事个体经营,能够出具相关证明的,可在零售点间距要求基础上放宽50%。(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5.依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宣传推广、免费培训等帮扶。(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区政府)
6.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7.“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要达到15%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
8.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制定并落实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适当放宽体检标准,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专业、学历等报名条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
9.落实“山东手造·产自临沂”推进工程,依托文旅文创资源,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0.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打造助残就业项目品牌。(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1.依托“如康家园”帮助不少于1000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有条件的“如康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可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居家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如康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探索推广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实施“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模式就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12.开发“帮富”“帮扶”残疾人城乡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万人。鼓励就业困难残疾人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六)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
13.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将农村困难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14.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邮乐小店、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15.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16.健全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全市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库。指导高校及早建立残疾人大学生“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县区政府)
17.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将其纳入省、市、校三级招聘网络,点对点推荐就业岗位,提高按比例就业安置率。精准筛选离校未就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离校不断线就业服务。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依托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
18.鼓励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19.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盲人按摩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对其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推拿项目纳入个人账户结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0.深入打造“齐鲁手创”盲人按摩服务品牌,鼓励执行《盲人按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奖补。(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1.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开展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学历+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驻临高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
2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开设残疾人就业绿色通道。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加强职业指导、职业能力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产品市场营销、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3.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残疾人就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按要求承接残疾人就业服务相关工作,对在助力残疾人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符合标准的就业服务平台落实一次性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4.支持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场地开辟残疾人创业专区和残疾人创业园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5.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等补贴。(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6.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加强线上培训资源库建设,完善适合残疾人的培训设施设备,通过高质量职业培训增强残疾人的就业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27.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谋划,细化措施,及时沟通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要全力配合,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对各类就业帮扶、培训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扶持。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市级“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等扶持项目。广泛宣传动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在就业相关表彰中予以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动员。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宣传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用人单位,宣传扶残就业先进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四)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整治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骗取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参评先进个人;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政府残工委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方案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落实情况上报市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2024年年底前,市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托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2023-03-2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的通告2023-03-19临政字〔2023〕21号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20年3月份冻结通告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冻结范围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沂河新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东...
临政字〔2023〕21号
为加快高铁片区开发建设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2020年3月份冻结通告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冻结高铁片区范围内房屋、设施建设和户口变更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主要包括沭河路以东、长春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茶山十路和高铁沿线以南,共25平方公里。涉及沂河新区白沙埠镇26个村,分别是:前石梁头村、后石梁头村、东朱阜村、西朱阜村、卧茨村、尤新村、李村、毛村、北孟家庄村、马合庄村、玩花楼村、白沙埠社区、十字路村、贾家村社区、大姜村、小姜村、义和官庄村、朱潘社区、乔家湖村、大墩村、西孝友村、东孝友村、邵双湖村、西安静村、东安静村、诸葛城社区;涉及柳青街道3个村,分别是:双庄村、刘家庄村、新官庄村。
二、冻结时间
从2023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三、冻结内容
(一)未经依法许可,严禁新建、扩建、改造房屋及其附属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暂停审批办理有关房屋、设施建设项目。
(二)所有房屋不得突击加层、装饰、改变用途和性质;暂停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租赁、抵押(含房屋的买卖、置换、赠与等)以及用途和性质的变更。
(三)不得突击改变用地现状(如改土、改田、改鱼池或改专业菜地等)。
(四)不得突击种植果树、林木或抢建苗圃等设施。
(五)公安部门暂停办理常住人口迁入、现有居民分户手续。
(六)行政审批部门暂停核发企业工商登记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四、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内,违反上述规定突击建设的房屋等设施和抢种的树木苗木等,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冻结期限内,因特殊需要确需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向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政府予以审批。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03-1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3-03-10临政办字〔2023〕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过去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聚焦“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当引领、作示范”战略定位,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八大战略”,经济发展韧性增强,新兴动能加快成长,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安全底板更加牢固,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切实扛起经济大市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省四批政策清单,坚持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定增长,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78.5亿元、增长4.2%,高于全国、全省1.2个、0.3个百分点,总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实现总产值971.4亿元、增长5.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服务业增加值2973.2亿元、增长3.4%,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9797.1亿元、9013.6亿元,总量居全省第5位、第4位。内外需求稳步恢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0.4%,进出口总额增长6.7%,实际利用外资13.9亿美元。收入水平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2亿元、同口径增长9.6%,税收占比78.7%,连续5年全省第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4%。
(二)动能转换实现突破。大力实施先进工业强市战略,持续抓好工业振兴“十个一批”,坚持引入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五年取得突破”目标顺利实现。产业规模日趋壮大。市级领导挂帅十一个工作专班,统筹产业全链条发展,出台工业融资服务17条、融资担保12条、多投快投投准15条等政策,强化领导帮包,精准助企纾困,八大传统产业完成产值5497亿元、增长10%,冶金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产业层次提档升级。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六项行动”,设立1.5亿元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链整体水平得到快速提升。新认定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58家、山东省瞪羚企业27家。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2个、领军企业4家,获评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个。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8.8%,“四新”产业投资增长12.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3.4%。绿色低碳赋能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节能审查和能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成功争取山钢永锋先进优特钢项目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129万吨,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7.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目标。扎实推进6个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735万千瓦、同比增长25.6%,占全市电力装机比重达到54.7%。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数、发电装机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生物质发电装机稳居全省第一。
(三)商城优势加快放大。大力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加快建设“四个商城”,统筹推动“商仓流园”一体化发展,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临沂商城 中国大集”称号,顺利通过“中国物流之都”复审。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分别达到5710.1亿元、8609.2亿元。数字商城提速蝶变。建成全国首个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平台,商城云计算数据中心建成投用。新增标准仓储143.9万平方米,5个网络货运信息平台、6个物流信息平台常态化运行。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5处,新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处、网络零售店铺3.2万家,快递业务量全省第一,快手农产品带货量全国第一。国际商城全面起势。建成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进出口业务门类全覆盖,实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676亿元,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65.3%。海外商城、海外仓增至15处,巴基斯坦瓜达尔港中国临沂商城入选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首开省内至蒙古国班列、鲁疆班列、临沂至日照海铁联运班列,全年欧亚班列到发335列、增长65%。绿色商城加速崛起。国际陆港片区、商谷片区加快建设,8处专业市场完成改造,鲁南高新物流产业园获评“中国一级绿色仓库”“中国五星级仓库”称号。新能源货运车辆保有量达1300余辆,山东顺和物联、山东高速林产供应链入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我市入选国家首批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链式商城强力构建。开展“园区+N”发展擂台赛,规划建设鑫城体育智造产业园、沂河财金众创城等9个地产品园区,培育商城地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5家,地产品率达到40.5%,形成“商城+县区”贸工联动合作发展新格局。
(四)沂蒙乡村焕发活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先行战略,抓实特色产业、四雁工程、百千工程、文旅融合、要素保障“五项重点工作”,乡村振兴绘出多姿多彩新画卷。扛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63.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达到969.1万亩、418.3万吨,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落户临沂。做大做强特色乡村产业。重点抓集群、抓特色、抓科技、抓品牌、抓农民组织化程度,以产业振兴带动全面振兴。新增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80家。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50个、乡土产业名品村342个。新培育市级农民合作社161家、市级家庭农场112家。兰陵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沂水县入选省级现代农业强县,费县入选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莒南县入选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建美建好宜居宜游乡村。扎实推进2个首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24个市级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片区、9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完成1341户农村危房、15.9万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新改建农村公路1961公里,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超过80%,费县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省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接待国内外游客4833.1万人次,莒南成功争创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沂水、沂南分别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发展潜力百强县,沂水县入选首批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
(五)内需潜力持续释放。蹄疾步稳扩大有效需求,积极畅通经济循环,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重点项目加力提速。创新建立“1+1+6”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抓实领导干部帮包、项目问题会商、“十快十慢”评价,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实施类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均超过150%,全年完成投资1100亿元,项目数、完成投资分别较去年增长26%、51%,其中104个项目竣工投产,当年实现产值约240亿元,创历史新高。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突出“实、好、多、快”,瞄准500强和央企,聚焦战新产业、总部经济,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取得新突破。全年签约项目986个、总投资452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和30.9%,其中投资过10亿元项目98个,世界500强、央企投资项目35个。格力智造、甘李药业、沂兴新材料、万华禾香板业等一批标志性项目落地投产。要素保障支撑有力。供应土地1391宗、面积6.9万亩,出让“标准地”198宗、面积7621亩,处置闲置土地1.3万亩,盘活低效土地8547亩。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圆满完成中期评估,获评“2021年山东省改革试点成果”。费县成立全省首家基于“两山”理念的生态资源价值转换平台,省内首单森林碳汇价值保险落地蒙阴县。消费模式不断升级。共筹措省市资金1.5亿元发放汽车、家电、文旅消费券,带动消费100亿元以上,实现网络零售额547.7亿元、增长24.4%。举办RCEP(山东)区域进博会等各类会展活动71场,3个展会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认证,兰山区获评2021年度省现代流通强县。“夜游沂河”全面启动,“激活蒙山”起步成势,“沂蒙乡愁”民宿建设兴起高潮,打造红色研学精品线路5条,“红绿蓝古”旅游体系加快构建。
(六)战略空间深化拓展。充分发挥重大战略叠加赋能优势,不断强化区域合作,高质量发展战略空间得到新拓展。革命老区政策落实有力。成功举办“传承红色基因 推进融合发展”高峰论坛暨2022山东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对接大会,签约项目62个、总投资318亿元。印发实施《临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联合济南市编制《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谋划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推进协作项目66个、总投资超1700亿元。黄河重大战略纵深推进。加快推动41项重点任务、32项重要政策、15项重大工程落实落地。围绕水资源保护利用、防洪减灾、产业发展等领域,争取55个项目纳入省级黄河重点项目库,完成投资89亿元,投资完成率超过110%。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加强。钢投特钢、太钢鑫海等项目陆续投产,临港精钢基地一期建设基本完成。制定出台推进新区高质量发展意见,构建“8+8”体制创新和政策支持体系,沂河新区正式挂牌运行。明确县区发展定位,坚持市县一体、整体策划、因需施策,加快推进县域崛起。加强与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对接交流,城市影响力持续扩大。深化各类帮扶措施,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
(七)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大力实施城镇扩能提质战略,聚焦“大格局、大水面、大空间、大绿化”,统筹中心城区和县城建设,我市获评首届“中国美丽城市典范”。城市规划更加科学。“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2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1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1511平方公里,有力保障了未来15年发展空间和用地需求。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形成《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基础配套更加强化。实施中心城区城建项目390个、重点水利项目79个、重大交通项目40个,北京路沂河大桥、通达路祊河桥、沂河路和陶然路高架路建成通车,快速路通车里程达到70公里、居全省第3位;临临高速、临滕高速、启阳机场航站楼建设扎实推进,双堠水库开工建设。建绿管绿更加精致。开展城市增绿补绿行动,构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城市公园体系,中心城区新增口袋公园170处、综合公园5处,新增绿地76.5万平方米,完成滨河两岸绿带透景疏密67.4公里,城市绿色空间明显提升。城市功能更加完备。扎实推进“两清零、一提标”,中心城区24段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完成雨污管网分流改造241公里。新增供水管网100公里、燃气管网226公里、供热面积578万平方米,入选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城市。改造老旧小区36261户,建设棚改安置房14177套,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城市形象、内涵功能实现“双提升”。兰山区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42位,沂水县列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第62位。
(八)改革创新动力升级。实施“系统集成改革年”行动,加速推动改革由重点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政务服务不断细化。开通“沂蒙政务云客服”,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数、上线应用数均居全省第一。建设“无证明城市”2.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免证明材料办理率达83%,入选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推行“五个审批”新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效率提升30%以上。推出46项“一件事”集成改革服务,电子证照融合应用试点实现新突破,56类涉企经营许可实现“一照关联”,服务能力全国领先。搭建“12345·临沂首发”融媒体平台,调整优化市县乡政务服务热线运行机制,整合部门诉求反映渠道和人员力量,企业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出180项创新措施,争取40项省级以上专项试点和34项省直部门“揭榜挂帅”任务。依托“政企直通车”平台,将相关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至10万余家市场主体,市场主体调查满意度超过96%。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4万户,总量超143万户。加强重大投融资监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完成。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强化法治临沂建设,制定《法治临沂建设指标体系》,出台文明乡村条例,实行法治建设动态监测评估,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法律援助服务站、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0余万件。创新引领不断强化。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承办中国创新挑战赛,全社会研发投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12.8亿元,承担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90余项、获扶持资金3.58亿元,罗欣药业自主研发的全省首个国家1类化学创新药上市,鲁南制药摘得省科学技术最高奖、青年奖,晟昌新材料建成世界首台套可饰面胶合板连续平压生产线。加快科创走廊建设,新增国家级科创平台6个,金正大获批“养分资源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龙湖软件园成为我市首家专业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临沂职业学院建成全省唯一由职业院校运营的国家级众创空间,获批建设的沂蒙山实验室是全省“十四五”期间建设的唯一一家省实验室。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09家、同比增长37.7%,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00家,其中新增485家,同比增长43.4%,居全省第一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6.58亿元、交易额达到16.08亿元,总量、增幅分别居全省第2位和第1位。加强创新人才培育,出台“1+N”人才新政,设立“人才飞地”10处,新引进国家级人才8人,出台高技能人才强市10条措施,31个项目成功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九)民生建设更加有力。大力实施共建共享共惠战略,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项民生实事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1.3%。就业保障更高质量。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推行小微企业“创贷+商贷”服务模式,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指导服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岗7.6万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2万人。教育体系更趋完备。实施强校扩优梯次提升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统筹配置。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处,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项目154个。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入围数量最多,兰陵县入选全省首批改革成效明显县区。临沂技师学院被工信部认定为首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临沂大学获评全国品牌影响力本科高校。健康服务更加周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名列全省前茅,县域就诊率达到91.5%。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成效居全省首位,成功举办“2022全国智慧妇幼健康论坛”。年内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87万个,推动三孩政策平稳实施。17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达到省提升标准。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临沭县成功创建国家健康促进示范县。社会保障更大力度。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标准,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发放救助保障资金约20.5亿元,低保标准实现“13连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新建改扩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15处,新增护理型床位2150张,为11.2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约1.2亿元。为10.2万名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定补金8.8亿元。资助37.6万人参加医保,医疗救助支出2.56亿元。精神文明建设更富成效。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2.5万余次,1个案例入选全国党史学习教育优秀案例选编,打响“‘沂’起学理论”品牌。召开全省弘扬沂蒙精神座谈会,举办山东社科论坛2022新时代沂蒙精神学术研讨会,沂蒙精神持续弘扬,我市被列为全国10个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之一。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工作,临沭县连续61年征集高质量兵员经验全省推广,蒙阴县成为全国退役军人村支书培育工作试点县。实施“山东手造·产自临沂”工程,认定手造特色乡村33个,打造非遗工坊186个;举办第18届书圣文化节、中国书法临书大会,民族歌剧《沂蒙山》获“文华大奖”,京剧《燕翼堂》入选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情景器乐曲《沂蒙那段情》荣获第19届群星奖。提升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小广场各1000个,建成城乡书房23个。成功举办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参加第25届省运会创历史最好成绩,成功申办第26届省运会。人民防空、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档案史志、外事侨务、港澳台、红十字会、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安全底线夯实巩固。始终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决守牢“一排底线”,经济社会大局保持平稳。疫情防控总体平稳。动态清零阶段,坚决落实总策略、总方针,完善市县一体指挥体系,加强能力建设,统筹保通保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防控措施调整优化后,认真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及时把工作重心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上来,加强疫情监测,提升医疗救治水平,突出抓好农村防控,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落实干部包保责任,确保调整转段平稳有序。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取得积极进展,空气、水环境质量指数同比改善6.3%、2.5%,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10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1平方公里。我市入选全国“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城市和全国第一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风险防范稳妥推进。“一企一策一专班”扎实做好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工作,不良贷款率1.23%,低于全省0.04个百分点。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1.1%、18.4%,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矛盾纠纷近6.5万件,调解成功率99.7%,化解信访积案3186件,沂水县获评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任务,市公安局安保维稳指挥部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刑事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9.2%、3.5%,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依然不少。一是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当前,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导致外需走弱,国内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需要一段调整期,将对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部分行业企业面临外需不振、内需乏力的双重压力,存在成本上涨、订单不足、回款周期长等诸多困难。二是发展新动能仍需加速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前沿产业需要优化布局、提速发展,高耗能行业占比依然较高,“四新”经济比重不高,科技创新生态不优,创新资源吸引力和集聚力不强,创新型头部企业和领军型人才团队不多,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成果较少,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任重道远。三是部分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传导至家具、建材、工程装备等关联行业,下拉效应明显。债务违约、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压力依然较大。地缘政治、国际贸易壁垒等对产业链供应链带来一定影响,部分行业可能存在断链断供风险。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四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县域经济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市强县弱”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较为薄弱,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西部乡镇亟需加力突破。五是社会民生领域还有短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特别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仍有较大差距。针对以上问题,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起步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十周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传承践行沂蒙精神,深入实施“八大战略”,全力突破招商引资,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临沂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进出口促稳提质,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更加突出新旧动能转换,凝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强劲势能。锚定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跨越发展的核心动能,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大力突破战新产业,紧抓创新关键变量,加快推动工业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构建“百亿企业、千亿产业、万亿工业”现代产业体系。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树牢“谁英雄谁好汉、招商引资项目见”的鲜明导向,聚焦“实、好、多、快”,实行全年招商、全员招商,推动招商引资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转变。开展“招商引资服务年”活动,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每月晾晒排名、每季专题调度、每半年评选十佳项目。运用“会展+招商”等方式,举办央企推介会等活动,力争新引进500强、央企投资项目30个以上,过10亿元项目60个以上,新签约项目总投资超过4800亿元。招引新增总部企业(机构)突破40家,推动总部经济集聚增势,打造“京沪走廊高端商务总部生态圈”。更强决心突破战新产业。集聚资源、政策、要素,加速布局新经济,加紧抢占新赛道,着力做强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四大支柱产业,紧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聚力突破动力电池、高效光伏、氢能、储能,力争新签约战新产业项目占比25%以上,战新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充分发挥资源、市场、产业等优势,大力招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制造、高效光伏装备制造、氢能装备制造、储能电池、绿氢制备等领域头部企业,产业链两端协同发力,培育壮大一批“雁阵形”产业集群和行业领军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智能光伏装备制造和氢能装备制造基地,推动新能源产业率先崛起、蓬勃发展,打造“绿色低碳之城”。更实举措推动产业升级。实施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出台碳达峰工作方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打造先行区建设“临沂样板”。充分发挥市级领导“链长”统筹指导作用,持续加大精准跟踪服务力度,夯实八大传统产业“压舱石”,狠抓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壮大食品、冶金、木业3个千亿级产业和机械、化工、建材3个五百亿级产业,培育“链主”型企业20家,产值过100亿元、过50亿元、过亿元企业分别达到10家、15家、1200家,力争八大传统产业产值增长10%以上。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力争新增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以上。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组织实施1000个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确定100个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技改投资增长12%。谋划推进临港精钢基地二期,打造“全国高端不锈钢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和能耗替代制度,加快推动“两高”行业能效提升,用足用好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交易制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能用煤需求。更高标准强化创新驱动。坚持以教育、科技、人才创新引领全方位创新,聚力打造科创高地,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超过120亿元。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50家、“瞪羚”企业3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高起点打造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推动科创走廊建设,全力突破高新区。加快上海技术交易所鲁南科创服务中心建设,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1家、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1家,新建各类科创平台100家以上,加快构建以沂蒙山实验室为引领的“1213”实验室体系。抓好“1+N”人才新政落实,推广“揭榜制”“赛马制”,柔性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全面落实临沂“职教十条”,加快青岛理工大学、临沂职业学院和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鲁南技师学院二期、临沂大学医学院建设,推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通过省教育厅设学验收,做好临沂科技学院、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等新增高校筹建工作。力争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达到9所,新培育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20家以上,年度培养技术人才7万人、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更好成效加快数字转型。着力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培育壮大数字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企业活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指导骨干企业创建“晨星工厂”。依托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机械、木业、冶金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3—5个面向行业的特色型、专业型平台,形成以应用为纽带的推广模式。新建5G基站4000个,实现乡镇驻地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信号连续覆盖。加快“城市大脑”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和应用场景。
(二)更加突出释放内需潜力,夯实稳定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撑。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抢抓政策机遇争取优质增量项目落地,紧扣重点领域促进消费加快复苏,持续推动扩需求稳增长。着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人口大市、商贸物流等优势,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积极推动重点消费暖流、文旅消费引流、高端消费回流、新兴消费强流。持续增强消费供给,实施“临沂消费提振年”行动,着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等消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市集经济,推进沂蒙“十大名吃”“产自临沂”直播季(节)等特色鲜明的促消费活动,推动批零住餐行业恢复向好,助燃城市“烟火气”。聚焦“红绿蓝古”,加快推进“水韵琅琊”城市文旅综合体、“激活蒙山”、“沂蒙乡愁”民宿、城市书房、文化“两创”五大项目,接待游客突破57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510亿元。强化消费载体建设,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重点培育兰山沂州里、河东沂州古城等15处特色商圈街区,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乡镇布局商业网点。加快培育新兴消费,放大临沂直播经济优势和“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品牌优势,“一县一品”打造互联网“百万级”区域公共品牌特色品类,新建或改建提升电商直播(供应链)基地5处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12%以上。大力促进会展消费,叫响“会聚临沂·展放精彩”品牌,举办会展活动150场、展览面积突破150万平方米。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树牢“项目为王”理念,用实用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十快十慢”评价等机制,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实施2023年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1100个、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投资158.8亿元的山钢永锋二期及精品薄板、投资100亿元的太钢鑫海年产300万吨不锈钢合金材料、投资55.2亿元的国华金泰光伏玻璃、投资53.1亿元的润益硅基新材料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引领带动效应。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交通方面,打造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临沂模式,加快总投资323亿元的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临沂段、31亿元的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212.8亿元的临沂至滕州高速临沂段、100.4亿元的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临沂段、147亿元的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等45个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83亿元。加快莱临高铁、日兰高速改扩建、临沂至东海高速、临沂至日照高速、蒙阴至邳州高速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力争2024年开工建设。水利方面,加快蒙河双堠水库、兰陵会宝岭水库等74个项目建设,完成投资90亿元以上。推动陶沟河、绣针河内河通航工程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力争完成黄山水利枢纽工程可研、初设批复。全方位落实要素保障。创新完善“要素跟着好项目走”机制,加强资源的市级统筹和分级配置。紧抓中央财政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重大机遇,继续做好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争取,力争项目数量、资金规模保持全省前列。创新基金市场化方式,力争在项目运作、基金投量、产出效应上明显突破。全面落实用地指标提前预支、余缺有偿调剂、供应分类调控等机制,深化土地要素“一对一”对接,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三)更加突出加快商城转型,做强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向现代物流迈进”的殷切嘱托,以“建设现代物流城”为牵引,做优做实四个商城,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力争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分别达到6100亿元、9200亿元。以“数”融商。提升新明辉“商仓流园展”多业态融合发展商业模式,围绕板材、五金等优势地产品,力争培育年交易额过5亿元、过20亿元平台型企业各3家。改造新建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商产业园区,做大做强直播基地,建设东方商都智慧电商产城示范园、中通快递智能电商产业园等项目,电商园区、基地、专营区达到55处。新增标准仓储面积195万平方米,新增智能仓储占比达到35%。以“外”促商。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打造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品展示、品牌推广、仓储物流、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等境外营销业务。提升临沂进口商品城等进口贸易平台,打造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地。加快建设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恢复临沂至韩国全货机航线,增开日本、东南亚国际货运航线2条。提升欧亚班列运行质效,力争到发400列以上。以“绿”强商。紧抓物流园区西迁,开工建设圆通、兰华、金兰等10个现代物流园区。高标准建设国际陆港、商谷片区核心区、滨水宜居城、产业转型提升区等片区,力争现代物流城“一年成形成势成城”。抓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布局国际陆港、临沂空港、临沂疏港、临沂东综合货运枢纽和山东港汇物流园“四枢纽一园区”,推动多式联运绿色低碳发展,打造高能级物流枢纽经济先行区。广泛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能源货运车辆保有量达到1400辆。以“链”兴商。按照“十个一”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思路,推行“政府+商协会+国企”模式,加快建设地产品制造业园区,培育形成产销一体、布局合理、链条完整、园区专业、生态优良的全域地产品制造业发展新格局。建设一批地产品展示中心,培育商城“链主”企业15家,地产品率达到42%,争创省级以上高端品牌15个。
(四)更加突出推进乡村振兴,创建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沂蒙好例。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创建共同富裕沂蒙好例。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建和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54.2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总产稳定在969万亩以上、83亿斤以上。坚持增产与减损两端发力,提升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粮食安全能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扎实推进第二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稳定发挥4404个产业项目作用,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积极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瞄准“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目标,坚持“一县一品”,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突破行动,抢抓预制菜产业发展机遇,完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全国打响苍山蔬菜、蒙阴蜜桃、沂南黄瓜、平邑金银花、莒南花生等一批“土特产”品牌,特色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300亿元。积极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提高山东(临沂)食博会、兰陵菜博会层次,加快提升“产自临沂”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试点,促进金融全链条服务乡村振兴。加快“乡振通”平台应用,力争年底授信突破300亿元。深入实施“四雁工程”。把深化“四雁工程”作为落实乡村振兴先行战略的重要抓手,放大兰陵“四雁工程”效应,做大临沂“四雁工程”优势,优化乡村生产关系,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加快建设“五个乡村”。完善农村带头人“选育管用”机制,吸引归雁人才1000名以上,培养鸿雁人才3000名,市级以上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100家、700家、1300家,争取70%的行政村收入达到20万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水平,聚焦工业、宜居、农业、商贸、文旅、科创、开放等领域,扎实开展“十强乡镇”评选,强化培育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多极引领、多点支撑、协调联动的镇域高质量发展格局。扎实推进73个省级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落实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清单。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重点任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以上。突出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五)更加突出提升城市能级,塑造契合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颜值气质。坚定实施城镇扩能提质战略,优化完善功能配套,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品味,让临沂人自豪、让外地人向往,打造“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聚力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开展新一轮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按照“老城为主、拆旧布绿、完善功能、均衡布局、便民利民”的思路,精雕细琢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的舒适度、便利度。提速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和通达南路取直、创业路等工程,确保温泉高架快速路、机场周边路网、汶河路等工程开工。新增公共机动车泊位4000个,实施中心城区16条道路、30.5公里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等运行维护。深入实施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和环境卫生“双提升”行动,启动第二批5个综合公园建设,新建“口袋公园”240处,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创“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聚力加速沂河新区起势。聚焦“五个定位”,建设“六大片区”,主攻“七条赛道”,统筹资源、整合要素、集成政策,加快实施总投资745亿元的“八纵九横”路网提升及综合管廊建设等“十大工程”,推动产业规模倍增、质量跃升。以“沂蒙光谷”“沂蒙药谷”“沂蒙氢谷”等专业园区为载体,聚焦激光、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氢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承接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产业转移,推进临工智能机器人、华工激光、医药健康产业园、诺顿教育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聚力提升高铁新城活力。围绕建设全国高铁客货捷运新枢纽,配合做好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建设,全力保障按期通车需求。加快推进沭河路、茶山七路等8条道路建设,新开工4个还建社区,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等建成启用,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学中心、沂州实验学校高铁片区等重点工程完成主体施工,天河产业园建设完成并分期投入使用,做强“以枢纽活跃城市”的发展新名片,打造临沂城市现代服务新门户。聚力落实重大区域战略。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内外统筹,加速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推进落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深化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制定济临经济协作区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产业合作、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四个升级版”。加强青岛—临沂区域合作,规划建设青临(沂水)经济合作区。强化与长三角、鲁南经济圈、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城市交流合作,提升区域影响力。支持推动沂水县、平邑县市域副中心建设,加强兰陵、沂南等7个县和重点发展镇与中心城区的联系。深化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为全国共同富裕进程贡献临沂力量。
(六)更加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最佳比较优势。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提振企业信心,努力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临沂的鲜明标识。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一体推进,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动力,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落实国家各类宏观政策和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让政策直达企业、让企业无感即享。深化细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营商环境迈向国内一流”目标,继续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协调监管机制,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健全完善“跨域通办”异地协同办理机制,打造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现代“政务综合体”。全面推行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综合改革。建好用好为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用好“12345·临沂首发”平台,提升“政策发布、诉求收集、督察督办、问计问策”功能,走好网络群众路线。持续开展“企业评部门”,纠治涉企服务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积极倾听企业家心声,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弘扬赞扬企业家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和沂蒙精神,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策划举办对标考察、沂蒙商学堂等培训活动,实现规上企业负责人轮训全覆盖。持续深化优秀企业家褒扬活动,高规格表彰“功勋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广泛宣传创业故事和先进事迹,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七)更加突出增进民生福祉,提升老区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真实体感。坚持在践行沂蒙精神中走好群众路线,以党心换民心,用心用情多做惠民生、暖民心、听民意、聚民力的实事好事,让老区群众的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着力稳定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扬帆”计划,深化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亿元,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以上。着力优化教育。积极推进强校扩优和强镇筑基行动,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50处、新增学位3万个,强化优质师资培育保障,持续完善“双减”工作机制,不断增加优质教育服务供给。着力强化保障。全面实行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大力发展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提升民生工作温度。着力促进健康。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争创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3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等项目建设,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和兰陵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沂水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开诊。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办好第七届中医药文化节。着力保障住房。持续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筹集租赁型人才公寓2300套,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66个,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1934套,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50套,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有效落实房地产领域若干政策措施,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相关工作。着力完善养老。探索助餐食堂、家庭照护床位等新模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拓展农村幸福院服务功能,规范运营率超过60%。着力繁荣文体。大力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两个一千”工程,新建城市书房15家以上。策划举办“同源”中国画作品展、“书圣故里·中国临沂”中国书法临书大会等文化展,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启动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筹备工作,加快市体校二期工程等场馆建设。持续实施县乡级“双四一”工程,新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500处以上,举办临沂马拉松、沂河体育节等品牌活动,带动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八)更加突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排底线。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用好“一排底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掌握安全发展主动权。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落实“乙类乙管”措施,强化疫苗接种、就医用药保障、医疗救治服务,做好重点人群防护,推动药品、设备、人员等医疗资源下沉,确保平稳顺利度过流行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推进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和“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高质量完成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深入推进“金安工程”,加强对大型企业流动性、非法集资等领域动态监测,确保不良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大财政各类资源整合力度,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分类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禁变相举债、化债不实,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好重点商品保供稳价。扎实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确保电煤库存可用天数维持在20天以上,政府储气能力达到2060万立方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用能用电需求。密切监测主要民生商品和重要生产原材料价格,保障市场价格平稳。抓实社会安全治理。纵深推进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枫桥式社区”创建,加大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搞好文明创建、双拥建设、慈善救助、优良家风传承等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企业责任事故“四项制度”,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风险管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统筹做好防汛抗旱、气象、地震、人防、消防等工作,加快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水平。
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不断开拓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附件
临沂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指 标 名 称
计算
单位
2021年
实际
2022年
2023年
实际
增长
计划
增长
一、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5465.5
5778.5
4.2%
5.5%左右
二、三次产业
粮食产量
万吨
418
418
418
新造林面积
万亩
1.18
0.83
0.6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13.1
7
6.5左右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52.4
52
51.5
三、三大需求和利用外资
固定资产投资
%
11.4
12.3
7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2931.1
2918.8
-0.4%
5.5%左右
外贸进出口
亿元
1766.8
1875.1
6.7%
促稳提质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3.8
13.9
1.8%
14.5
四、高质量发展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
%
2.02
2.06
2.2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4.3
5.0
16.3%
5.38
7.6%
五、财政物价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09.5
420.2
9.6%
6%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101.1
1.6%
3%左右
六、城镇化水平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42.73
42.86
42.96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5.97
56.97
57.97
七、教育卫生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万人
5.42
5.75
6%
6
4.3%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张
6.69
6.71
6.75
八、就业收入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7
10.2
-4.7%
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9.1
5.4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8.0
4.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11.7
6.8
快于城镇
九、社会保障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744.05
757.1
1.75%
762
0.65%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1080.65
1051.08
-2.73%
1052
0.08%
棚户区改造开工量
套
2979
3442
15.5%
11934
246.7%
十、防震人防勘察
年末地震观测台项数
项/台
158/93
160/94
1.2%
162/95
1.2%
新增人防工程
万平方米
33.7
103
206%
69
十一、安全消防
每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人数
人
0.0139
0.0105
-24%
0.01
-4.8%
新开工消防站/新增市政消防栓
个
9/520
8/208
2/120
万车死亡率
人/
车·万车
0.96
0.94
-2%
0.91
-3%
十二、节能减排
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压减和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约束性指标。
2023-03-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的通知2023-03-07临政办发〔202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临政办发〔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农田间机耕道和村内街巷。
第三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保障投入、社会参与、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养护资金补助机制,推动实施路长制和管理养护新机制。
县(区)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边界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具体负责县道管理养护工作,监督指导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路长制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实行路长责任制管理。
第八条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日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置县、乡、村各级路长,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建立调度、考核等制度,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
第十条路长制有关信息应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管理养护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按作业性质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养护工程包括预防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和应急养护工程。具体划分标准参照《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应以上一个年度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编制。每年日常养护计划总里程应为农村公路总里程,养护工程计划里程不得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的7%。
县道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应于当年3月底前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进行路况巡查,及时完成日常保养和小修工作,发现突发损坏、交通中断或者路产路权案件等影响公路运行的情况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第十五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管理程序,除应急养护工程外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十六条县(区)人民政府应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模式。
除应急养护工程外的养护工程应采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专业化养护公司。
鼓励县道日常养护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专业化养护公司,逐步提高养护技术水平。鼓励将村道日常保养交由公路沿线村民负责,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或个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养护作业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更新制度,加快管理信息化进程。
第十九条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三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应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四级及以下公路自动化检测比例应逐步提高。
第二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作为养护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测评定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对本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有效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县(区)人民政府应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第二十三条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取缔占用公路的集市贸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依法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做好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应当及时维护、更新交通安全设施。
第四章 养护资金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包括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
(二)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三)企业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
(四)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市场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省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考核奖惩、应急养护和日常养护奖补。
第二十九条县(区)人民政府应保障县道养护工程投入,建立乡道、村道养护工程补助机制。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绩效评价。
第三十一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
第三十三条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2023-03-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3-03-06临政办字〔20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
临政办字〔20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同抓好计划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2.临沂市市级罚没物品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起草部门:市财政局)
3.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临沂市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审计局)
7.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8.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9.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粮食和储备局)
10.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3-03-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3-03-04临政字〔2023〕20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等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此件公...
临政字〔2023〕20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3〕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等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06号
261104031
山东郯润生态食品
有限公司
——
——
——
郯城县庙山镇驻地西2000米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驻地西2000米
地址名称
2
鲁临屠准字003号
261101031
山东汇融肉制品
有限公司
——
——
——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
地址名称
3
鲁临屠准字024号
261102011
临沂江泉肉制品
有限公司
——
王德全
高凤升
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社区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
法人代表
地址名称
4
鲁临屠准字203号
261111082
沂南县鲁源食品厂
——
郭太
刘钦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苏村社区一组39号
——
法人代表
2023-03-0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黄伟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3-02-27临政任〔202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黄伟为临沂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家庆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杨振魁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夏培喜为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明耀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王郡宪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临政任〔202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黄伟为临沂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家庆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杨振魁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夏培喜为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耀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王郡宪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孙钦山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张俊平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季文卿为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秀为临沂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乃增为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健为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恩田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洁的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庄乾杰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陈磊的临沂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吉宝的临沂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管恩犁的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杨振魁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厉彦吉的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超的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均德的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郡宪的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孙钦山的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俊平的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2023-02-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3-02-12临政发〔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为切实用好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
临政发〔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为切实用好省政府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上半年全面向上向好,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对应原则,逐条明确市级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大援企惠企力度
1.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达产,落实企业开工复产实时监测报告机制,用好“四进”工作力量,全面排查摸清企业面临的工人返岗、产销对接、原材料供应、资金保障、物流运输、市场开拓等实际困难,建立问题实时征集、及时解决、限时反馈工作闭环,加快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达产。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引导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增加一季度排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4.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鼓励各市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临沂分行)
5.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执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定期公开发布制度,建立“用工监测—用工保障—人才培养”一体化服务体系,一季度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召开1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将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的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对2023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地区)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给予单个航班最高5-150万元补贴,对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给予最高100-300元/吨航时补贴,对航空公司在山东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的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化航空货运补贴标准,鼓励省内机场加密、增开北美和欧洲货运航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7.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全省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推进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房产管理系统与供电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常态化实施“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8.实施重点扩产企业包靠服务,建立新投产工业项目、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清单,逐一明确服务专员,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帮包服务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市县级帮包服务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全力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形成优质增量拉动效应。(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
9.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跟踪抓好《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号)、《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鲁文旅发〔2023〕2号)落地,督促各市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消费市场全面复苏回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0.开展文旅消费促进行动,办好“畅游齐鲁乐享山东”主题旅游年,开展青岛国际啤酒节、泰山国际登山节、孔子文化节等品牌活动,新建1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1.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新打造10家电商供应链基地、10家电商直播基地、10个电商产业带,创新举办电商促消费活动,促进鲁货名品扩大网上销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深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采取“先创后奖”方式,对新认定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省级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对排名前列、实效突出、创新示范作用显著的再给予20%—40%的示范引领奖励。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新增托位数3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4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3.支持各市采取发放购房消费券等多种形式促进住房消费。对新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支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允许各市适当上浮公积金可贷额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4.盯紧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建立“一对一”联系帮包机制,实施重大项目联审会商,组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现场协调服务,跟进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遴选1000个左右优质项目,集中提速办理项目审批、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工作,推动一批基础设施“七网”、重大产业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形成示范拉动效应,确保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质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6.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引领工程,制定发布投资导引,充实专项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落实贷款贴息、设备奖补等政策支持。抓好20个事关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建设,再谋划10个左右支撑性引擎性项目;梳理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清单,“一对一”服务保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开展技改提级行动,筛选实施1200个重大技改项目,统筹不少于5亿元资金,创新实施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股权投资、技改专项贷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8.加力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择优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最大限度压减手续办理时限;支持公路、铁路、城建、水利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19.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快开,推动更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底前统一核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滚动做好后续项目储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3.完善项目谋划储备、要素保障、问题解决、督导服务四项机制,用好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和30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考核前列的市给予正向激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全力稳住外贸外资
24.盯紧欧美、日韩、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境外市场,分批次组织企业“抱团出海”,加强与境外商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对接合作,集中签约一批外贸订单和重大外资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5.加大境外展会支持力度,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左右,对年内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80%补贴,助力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6.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支持政策措施,制定跨境电商跃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培育行动,在全球重点海外仓布局“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前展后仓”拓展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7.筹备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活动,加强产业链招商和市场化招商,招引一批重点外资项目落地。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类金融业及“两高”项目),支持各地按投向实际生产经营的外资使用金额给予奖励。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优化提升供给质量
28.设立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等重点领域,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在一季度末按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复合计算前100名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全年产值累计增速不低于10%且新增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单户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以统计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9.强化企业梯次培育,支持领航型企业牵头建立行业合作机制,制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方案,新增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瞪羚企业4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以上,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集约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做大做强4个国家级“双跨”平台,新培育省级平台50个以上,打造100家左右“工赋山东”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支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产业+学科”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依据年度建设发展绩效评价结果,对其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2.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进一步提高“两高”项目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3.编制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方案,加快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壮大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100家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4.省级财政安排衔接资金31亿元,重点支持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创建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30个以上,省级财政对每个示范区分阶段累计奖补2000万元。安排股权投资资金2.8亿元,加快海洋牧场、种业提升、工厂化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有效释放改革动力活力
35.实施要素集成改革,积极承接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开展省级联动试点。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重点区域内工业用地全部推行“标准地”出让。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进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机构,举办产业资本对接活动,拓宽市场化、多元化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6.开展营商环境集成改革,推动涉企全生命周期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高频服务事项“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免申即享、智能审批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具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37.推动企业集成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梯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好企业;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高标准实施省属企业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培育10个左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发布民营企业家“挂帅出征”百强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2023-02-12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2023-02-11临政字〔20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3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统筹谋划,分类制定推进措施,细化领导帮包,培优服务保障,齐抓共管、联动发力,切实凝聚起助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用足用好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机制,深化“...
临政字〔20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统筹谋划,分类制定推进措施,细化领导帮包,培优服务保障,齐抓共管、联动发力,切实凝聚起助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要用足用好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机制,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发挥部门联合会商、协同攻坚优势,帮助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快推进、尽早投产达效。要强化督导调度,严格跟踪问效,按照“一项目一策”要求,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对照重点项目工作台账,严格月调度、月通报、季评价,定期进行动态调整优化,高效有序推动项目建设。
附件:1. 2023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2. 2023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1
临沂至滕州公路项目(临沂段)
(线路全长105公里)
2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
(线路全长69公里)
3
沂康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
(年产中性硼硅药用玻璃3.6万吨)
4
沂新光电精密电子玻璃项目
(年产盖板玻璃2000万平方米)
5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万名)
6
临沂智慧云仓智能冷链仓储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园区吞吐量25万吨,年处理快件6000万票件,年集散货值100亿元)
7
圆通山东临沂智创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年处理快件5.28亿票件)
8
临沂兰城钛时代1GWh复合钛锂电池生产项目
(年产复合钛锂离子电池1GWh)
9
兰山财金智慧云仓物流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园区吞吐量21万吨,年处理快件6000万票件,年集散货值100亿元)
10
金露维年产1亿罐饮料及印铁制罐项目
(二期)
(年产印铁1500万张、制罐4亿只)
11
新港年产19万立方米高端饰面人造板项目
(年产高端饰面人造板19万立方米)
12
合瑞达年产20万吨高端改性塑料粒子及复合新材料塑料制品项目
(年产高端改性塑料粒子及复合新材料塑料制品20万吨)
13
临沂第三十六中学西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新增初中班次60个)
14
康雨管业年产10万吨塑料管材管件项目
(年产塑料管材管件10万吨)
15
七里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11.6公里)
16
育才路地下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1280个)
17
美连包装年产10.6万吨BOPP胶带项目
(年产BOPP胶带10.6万吨)
18
联阳航天增材制造军工产品项目
(年产零部件2500件)
19
临沂兰城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年产新型太阳能电池板400万平方米)
20
临沂兰城纬景储能生产项目
(年产液流电池1万套)
21
临沂市“水韵琅琊”城市文旅综合体项目
(规划范围42平方公里,一期规划航线全长32公里)
22
中国(华丰)国际食品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容纳副食类商户2000户,年副食类产品交易额100亿元)
23
苏科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
24
中科智谷智能制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25
耀诚机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
26
罗庄区城区污水管网项目(二期)
(敷设污水管网40.2公里)
27
罗庄区城区道路管网配套改造工程
(线路全长3.4公里)
28
罗庄财金智慧谷项目
(总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员1000人)
29
鲁台智慧精致农业产业园项目
(年产芽苗菜3.6万吨、预制菜100吨、两季优质蝴蝶兰180万株、蝴蝶兰瓶苗150万株、名贵海水鱼类500吨、淡水鱼类300吨,冷链农产品年中转量120万吨)
30
罗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总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天)
31
罗庄区罗盛园智慧城市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720个)
32
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高都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5万名)
33
罗庄区招商路海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00万套)
34
正乾年产17万立方装配式建筑部件项目
(年产装配式建筑部件17万立方米)
35
中配美华国金智能制造设备产业中心
项目
(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
36
华盛江泉集团2×350MW热电联产项目
(年发电量42亿千瓦时,新增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设计供应工业蒸汽214吨/小时)
37
蓝鹏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和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项目
(年产智慧停车设备20万台、720°环影相机100万台)
38
华飞亿家地产品智能制造及国际交易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
39
力诚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年产高效光伏组件5GW)
40
临沂市天翔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年仓储量50万吨)
41
临沂市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2万名,年培训职业技能人才6000人次)
42
中金年产6000万份体外检测试剂项目
(年产体外检测试剂6000万人份)
43
东立五金机电新经济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50万吨)
44
建投农高冷链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为17.9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0万吨)
45
河东区北京路城市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1500个,其中配置新能源充电桩500个)
46
河东区引调水工程
(增加沂河二滩蓄水量400万立方米,年引调水1.2亿立方米)
47
临沂商城应急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06.7万平方米)
48
临沂市肿瘤医院科研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
49
安丰粮食储存仓房及小麦粉深加工车间配套设施项目
(年存储原粮5万吨,年加工小麦粉10万吨)
50
伟达年屠宰分割100万头生猪项目
(年屠宰分割生猪100万头,冷库年储存2万吨)
51
中科宝通非开挖设备(盾构机、水平定向钻等配套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年产盾构机、水平定向钻等非开挖设备200台〔套〕)
52
河东区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
(排水管网清淤、修复提升127公里,新建排水方涵12.9公里,新建雨水管网219.73公里,完善污水管网242.64公里)
53
爱朵瞬吸高透气母婴系列护理用品项目
(年产高端护理用品10亿片)
54
河东区格力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年仓储流转量180万吨)
55
万华禾香绿色家装板材项目
(年产人造板材80万立方米)
56
永宁药业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医药产品427.5吨)
57
华传航空航天配件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精密模具3000套、纤维增强塑胶制品800万件、特种电缆组件1.1万套)
58
优尔德利年产6.3万吨精甘油项目
(年产精甘油6.3万吨)
59
源生制药年产6065吨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6065吨)
60
凯一达智能显示终端生产项目
(年产各尺寸智能终端显示产品180万台)
61
郯城县供热管网扩面工程
(敷设蒸汽供热管网20公里,设计管网供热能力100吨/小时,年供热蒸汽量72万吨)
62
利蒙年产100万平方米门窗幕墙MES高端智能生产线项目
(年产门窗幕墙100万平方米)
63
鲁南贝特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64
泰鲁时代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Tosmic 200吨、氟醛基200吨、2,3-二氯吡啶3800吨、2-肼基-3-氯吡啶2000吨、4-羟基联苯1500吨、3-肼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0吨及氯唑酮2000吨)
65
临沂杏林(郯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73公里)
66
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老校区搬迁及实训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1万名)
67
聚众智能医学模型项目
(年产医学模型8万件)
68
隽宇年产1200万条蚀刻引线框架扩建项目
(年产蚀刻引线框架1200万条)
69
精进药业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1.46万吨)
70
五得利集团农业产业化项目(二期)
(年加工小麦140万吨)
71
宏创智慧显示工厂及研发中心项目
(年产液晶显示面板600万片)
72
郯城交投绿色交通建筑材料综合场站项目
(年产水洗砂60万吨、碎石120万吨)
73
润益(山东兰陵)硅基新材料产业项目
(年产各类硅基新材料200万吨、新型硅基节能建筑材料200万平方米、高端硅基电子材料10万吨)
74
兰盛智能高速经编机及配套制造和休闲网用品一体化项目
(年产智能高速经编机及配套设备1500台、休闲网用品1.5亿平方米)
75
济晟金石石塑造纸项目(一期)
(一期年产石塑纸和石塑纸箱10万吨)
76
递一棒年产5万吨鸡肉蛋白棒深加工项目
(年产鸡肉蛋白棒5万吨)
77
矿程年产300台(套)智能矿机装备项目
(年产智能矿机装备300台〔套〕)
78
赛德年产500万平方米高档石英石板材项目
(年产高档石英石板材500万平方米)
79
兰陵县中医医院新院项目
(总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设计床位832张)
80
众海机械研发与制造项目
(年产空气压缩机1.5万台)
81
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敷设排水管网370公里)
82
兰陵县东城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989个)
83
兰陵县城市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主管网全长340公里、分支管网全长210公里)
84
绿沃川智慧农业示范园配套优质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二期)
(年加工草莓800吨)
85
兰陵王城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
86
兰陵县三峰山隧道工程(二期)
(隧道全长370米)
87
国华金泰4x1200t/d太阳能光伏玻璃、年产
500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
(年产轻质镀膜钢化光伏玻璃2.88亿平方米、高纯硅基新材料500万吨)
88
鲁驰高性能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年产输送带1.2亿平方米、高铁减震垫100万米、三角带1000万米、航空和船舶密封件100万件、炭黑6万吨)
89
锐巴年产15.2万吨橡塑功能新材料项目
(年产橡塑功能助剂15.2万吨)
90
沂水黄山铺镇200MWp农光互补项目
(年发电量2.63亿千瓦时)
91
天炬30万吨高性能(超高模)玻纤智造项目
(年产无碱玻璃纤维纱30万吨)
92
兴田高端液压元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高端液压油缸105万台)
93
沂水县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储能规模300MW/600MWh)
94
沂水县高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修建公用廊架15.1公里、道路15.58公里,敷设供水管道2.3公里、供汽管道2.2公里)
95
沂水县北部片区供热项目
(敷设供气供热管道7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
96
沂水县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项目
(改造道路9.4公里,新建道路5.5公里,敷设管道14.9公里)
97
沭河上游综合治理(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
(疏挖河道21.67公里,加固堤防10.96公里,修建防汛道路31.7公里)
98
沂水县人民医院西院区医养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438张)
99
智班年产600台数控机床项目
(年产数控机床600台)
100
浴鑫年产10万台太阳能、100万柱散热器项目
(年产太阳能10万台、散热器100万柱)
101
晶道年产20万套汽车玻璃项目
(年产汽车玻璃20万套)
102
百千喜年产600万件服装、400万套床上用品项目
(年加工服装600万件、床上用品400万套)
103
达开生物年产8000万件中医药产品及80万件智能医疗设备项目
(年产中医药产品8000万件、智能医疗设备80万件)
104
青援3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绿色工艺系统集成项目
(年产液体糖15万吨、麦芽糊精5万吨)
105
隆科特年产5万吨生物制品项目
(年产生物制品5万吨)
106
蒙河双堠水库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大〔2〕型,总库容13782万立方米)
107
绿源电动车北方智能制造工厂项目
(年产电动自行车200万辆)
108
沂南县孙祖红色文化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35万人次)
109
城发苏科沂南食品加工智能工厂项目
(年产肉制品6万吨)
110
盛源玩具100万打/年毛绒玩具及40万打/年箱包生产项目
(年产毛绒玩具100万打及箱包40万打)
111
晟成轴承年产600万套高端传动零部件项目
(年产高端传动零部件600万套)
112
莱士敦年产45万立方米新型建材ALC生产线及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二期)
(年产ALC新型建材45万平方米)
113
春阳果蔬中央厨房项目
(一期年产预制菜300万份)
114
恒大食品年加工2万吨肉制品项目
(年产肉制品2万吨)
115
沂南县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
(敷设供热管道总长19.66公里,新增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
116
醉三国高品质白酒生产项目
(年产白酒4000吨)
117
临工华星电动车桥项目
(年产轮边电动车桥10万条、铸钢件5万吨)
118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扩建提升工程
(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7300名,年培训职业技能人才1500人)
119
卫禾年产50万台(套)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项目
(年产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部件50万台〔套〕)
120
安嘉卞桥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七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总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
121
百翔二期新材料纱线智造项目
(年产高档纱线10万吨)
122
强深商贸冷链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23
平邑县大洼艺术谷提升项目
(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
124
非尝厨艺预制菜小微企业园项目
(年产预制菜40万吨)
125
名匠金属新建年产1000万片高端金刚石锯片及30万台电动工具生产线项目
(年产金刚石锯片及电动工具生产线50条)
126
中农天泰现代种业玉米育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年产农作物良种1.5万吨)
127
晖弘年产600万支手套模具项目
(年产手套模具600万支)
128
中卓年产30万台(套)生物质燃烧炉和光伏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年产生物质燃烧炉20万台、光伏系列产品10万套)
129
平邑资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14.96公里)
130
东升(平邑)石材产业园综合配套区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
131
临沂艾维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办公家具、5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
(年产办公家具5万套、贴面板5万立方米)
132
平邑县蒙山康谷温泉疗养院康复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
133
费县智能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134
金鲁升年产30万立方米高性能新型木质定向重组环保材料OSB绿色智能生产线项目
(年产高性能新型木质定向重组环保材料30万立方米)
135
G327连固线费县绕城段改建工程
(线路全长27.1公里)
136
新时代新型制剂产业化项目
(年产注射用微球300万瓶、混悬剂1600万支、脂质体注射液1500万支、脂质体无菌冻干粉针250万支、抗肿瘤软胶囊2.4亿粒)
137
盛世明珠高档智能家具生产项目
(年产智能柜式家具板100万平方米)
138
昱洁年产3000万米环保型超细纤维复合材料项目
(年产环保型超细纤维复合材料3000万米)
139
益海嘉里高端新材料包装制品项目
(年产编织袋2.4亿条、吨包袋200万条)
140
费县城区供热首站扩建及城区二级站、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敷设DN800-DN600聚氨酯保温热水管网21公里,敷设DN200-300管网7公里)
141
费县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项目
(新建蒸汽管线21公里)
142
费县博物馆项目
(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年接待访客50万人次)
143
费县乡村振兴培训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144
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慧化项目
(新建、更换城乡供水管网133公里)
145
费县引调水工程(二期)
(治理河道9.5公里,年供水1965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万亩)
146
天元重工大卷重宽幅镁合金卷板精整工程
(年精整大卷重宽幅镁合金卷板5000吨)
147
临沂费县艺林滨水中学开发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500名)
148
飞达高效智能钻机项目
(年产水井钻机1500台〔套〕、工程钻机2000台〔套〕、螺杆空压机1000台〔套〕)
149
纷橙纺织高档服装面料生产项目
(年产纱线4500吨、服装面料900万米)
150
蒙阴县综合物流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151
益泰农牧一体化项目
(年存栏种鸡10万只,年产蛋量1500万枚)
152
山水蒙阴萌乐世界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
153
蒙阴垛庄嘉鸿智造园工程(一期)
(一期总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
154
蒙阴县云蒙明珠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6万人次)
155
蒙阴县漠河农场智慧农业项目
(年产番茄360吨、叶菜类蔬菜300吨、黄瓜270吨、草莓25吨、无机蔬菜100吨)
156
蒙阴县十里桃乡项目
(年深加工果蔬产品800吨,年产压缩食品200吨,年培训新型农民7000人次)
157
锣响年产40万套专用车新国标车桥、空气悬架项目
(年产专用车新国标车桥、空气悬架40万套)
158
环贸年产450套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1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年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450套、汽车配件100万件)
159
蒙阴县东汶河引调水工程(二期)
(开挖疏浚河道61公里,敷设管道26.7公里)
160
蒙阴县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一期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161
蒙阴县临工智造园项目
(年产大型挖掘机、装载机1.3万台,工程机械配件40万套)
162
山工工程机械钢圈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轮辋50万套)
163
蒙阴水域综合治理项目
(设置生态保育管网35公里,修复小微湿地46.7公顷)
164
鑫海年产162万吨高端不锈钢合金材料工程
(年产不锈钢162万吨)
165
莒南县临港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线路全长2.5公里)
166
莒南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河湖水质提升项目
(连通治理全长60公里,灌溉面积23.3万亩)
167
莒南县莲花湖文化中心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168
莒南县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
169
新农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年产肉制品3万吨,年屠宰生猪100万头)
170
莒南县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修复并扩建人工湿地574亩,敷设管网51.9公里)
171
莒南县陡山水库至石泉湖水库水系连通工程
(线路全长8.67公里)
172
莒南县农村供水工程
(敷设管道19.7公里,日处理水10万吨)
173
莒南县城区学校基建项目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5125名)
174
莒南县人民医院黑虎山院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张)
175
莒南县智慧城市研发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
176
聚赢年生产2万吨预制菜及冷链项目
(年产预制菜1万吨、熟食肉制品5000吨、果脯5000吨,冷库库容8万立方米)
177
裕顺年产20万吨新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生产线项目
(年产道路安全护栏12万吨、高速公路护栏2万吨、反光标牌1万吨、悬臂杆5万吨)
178
莒南县板泉镇航天育种紫色产业示范区项目
(年产紫色小麦、紫色玉米、紫色旱稻良种5000吨,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
179
临沂市农业学校新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4500名)
180
鑫海年加工300万吨不锈钢合金材料工程
(年产高端不锈钢合金材料300万吨)
181
伟宏年产1.5万吨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
(年产装配式钢结构件1.5万吨)
182
华盛化工3000吨/年二元醇改扩建项目
(年产1,2-戊二醇2000吨、1,2-己二醇1000吨)
183
临沂市工业学校南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5000名)
184
临沭县城市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工程
(新增供热面积105万平方米)
185
中科芯华年产5万吨聚乳酸纤维项目
(年产聚乳酸纤维5万吨)
186
临沭县城南、城东片区综合管线及给排水工程
(线路全长31公里)
187
临沭县水系连通工程
(连通修复全长170公里)
188
济坤特色原料药、高端制剂、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年产地氯雷他定40吨、富马酸卢帕他定200吨、巴瑞替尼20吨、克立硼罗20吨、立他司特40吨、普拉洛芬20吨、预充针支2万吨、叶酸40吨)
189
临沭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年储存粮食1.2万吨、食用油3000吨、食用盐120吨,冷库库容18万立方米,冷藏库库容9万立方米)
190
金倍年产60万件铁艺制品项目
(年产铁艺制品60万件)
191
新研材料年产20万吨TPEP螺旋钢管及100万平方米3PE钢管项目
(年产TPEP螺旋钢管20万吨、3PE钢管100万平方米)
19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肉鸡孵化厂项目
(年产雏鸡鸡苗1亿羽)
193
临沭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及中试基地项目
(新建道路全长20公里、提升改造道路7.3公里,中试基地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194
基弗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装备生产制造项目
(年产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装备500台〔套〕)
195
夹谷山冰雪温泉及冬季运动项目培训基地项目
(年接待游客2.5万人次)
196
金蒙年产2600吨电池材料用特种陶瓷项目
(年产电池材料用特种陶瓷2600吨)
197
临沭县润德医养项目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设计护理型床位490张、医疗型床位200张)
198
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生产项目
(年产磁性材料粉料7万吨、磁性材料元件4亿件、电源300万件)
199
中科天问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
(年产光伏组件1200MW)
200
金湖科创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
201
金鹏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年产工业机器人1500台〔套〕)
202
惟一斋仓储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203
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联合工房项目
(总建筑面积8738平方米)
204
巴比熊高端休闲食品研发生产中心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糕点产品7万吨)
205
振兴机电新型微特电机研发和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节能电机产品1.8万台)
206
临沂高新区龙腾路公共停车场项目
(设计停车位1120个)
207
临沂高新区燕子河综合整治工程
(治理全长14.78公里)
208
临沂高新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治理全长18.89公里)
209
创维智能终端生产应用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
210
临沂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雨污分流改造全长30公里,路面恢复67万平方米)
211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治理提升项目
(线路全长16.2公里)
212
临沂高新区人民医院项目
(总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200张)
213
沂河新区科创城片区市政路网能源管网基础设施项目
(线路全长62公里)
214
中国邮政临沂邮件处理中心项目
(年处理邮件3.65亿件)
215
远腾高端网红休闲食品、预制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休闲食品4.5万吨、预制食品1.5万吨)
216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
217
源顺全数字高档数控机床及全流程、定制化1.5万吨五金仪表铜配件生产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铜壳1000万只、水表机芯1000万只、接管螺母1000万套、超声波管段500万只、智能阀门600万只、地漏卫浴100万只、地暖分水器100万套、缠绕膜480吨、电子模块100万只、高档数控机床7000台)
218
沂河新区雨污分流疏改工程
(线路全长150公里)
219
佳泉水表年产500万套机芯、100万台智能仪表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100万套、热量表50万只、水表机芯500万套、智能水表塑料外壳200万套)
220
启阳新型环保高寿命、防火电线电缆智能化生产项目
(年产新型环保高寿命、防火电线电缆30万千米)
221
鲁南经济圈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应急成品粮油存储能力1.5万吨)
222
临沂国际生态城临沂乡村振兴新时代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
223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库区项目
(仓储容量20万吨)
224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仓储容量15万吨)
225
临沂狄邦国际学校项目
(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160名)
226
骏富高端铝制品生产项目
(年产氧化铝型材2.7万吨、电泳铝型材3000吨、高端喷塑铝型材3万吨、铝模板20万平方米)
227
泰智年产1万台(套)工程机械及车辆轮辐设备项目
(年产工程机械及车辆轮辐设备1万台〔套〕)
228
临沂市诺顿国际学校项目
(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000名)
229
国人服饰年产150万套服装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年产服装系列产品150万套)
230
沂河新区高端健康休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71.2万平方米)
231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北城儿童医学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000张)
232
华乐科技年产15万台智能变频空压机项目
(年产智能变频空压机15万台)
233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超薄精品板材项目
(年产精品钢材524.8万吨)
234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年产铁256.23万吨、钢240万吨)
235
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16万吨煤炭干馏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焦炭116万吨)
236
临沂精钢基地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58.98万平方米)
237
临沂市临港精钢基地城建配套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238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年配电量30亿千瓦时)
239
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氢能产业基地项目
(年产氢气2亿立方米、LNG6.8万吨、工业蒸汽20.7万吨)
240
山东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项目
(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
241
山东锐铃汽车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项目
(年产新能源商用车5万辆)
242
景耀高端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年产各类轻量食品饮料玻璃瓶14.6万吨)
243
中科生泰年产50万吨纳米环保新型材料研发及生产中心项目
(年产纳米环保新型材料50万吨)
244
三丰4.8万吨/年高分子材料助剂系列产品项目
(年产高分子材料助剂4.8万吨)
245
域潇综合开发进口海滨砂矿中锆英砂及伴生矿深加工新材料项目
(年产氯化稀土3万吨、富钇稀土3072吨、氧氯化锆6万吨、高纯氧化锆(粉)1万吨、偏硅酸钠3万吨)
附件2
2023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1
临沂第九中学清河路校区项目
2
临沂华沂物流项目
3
威扬冷链清真预制食品及中央厨房项目
4
慧迪年产12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5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
5
中扬木业年产6万立方米无醛节能防火家具板项目
6
临沂玫瑰湖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
7
中国(临沂)国际商贸城产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一期)
8
山东临商产城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国际贸易中心
9
旺利达年产30000吨彩涂铝卷、5000吨拉丝铝卷、200万平方米铝蜂窝板技改项目
10
罗庄区中等职业学校项目
11
罗庄区通达南路取直工程
12
宇光低碳可降解包装制品产业项目
13
华飞亿家高档日用餐具智能科技生产及智能化配送中心项目
14
盛阳不锈钢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15
新宝泉纳米级抗菌搪瓷项目
16
新宝泉高纯石英光学玻璃项目
17
罗庄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区综合管网项目(西区)
18
德仕邦年产1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玻璃及耐火新材料项目
19
河东区黑龙冰雪世界项目
20
河东区北方美谷产业园项目
21
山东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项目(二期)
22
中科梅奥年产3000万份体外检测试剂项目
23
河东区沂蒙红嫂军供配送中心项目
24
知林年综合利用8000吨含贵金属资源项目
25
利兴化工年新增11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
26
合创年产20万吨农业秸秆纤维清洁高效制备工程
27
恒通化工30万吨/年高性能聚氯乙烯树脂项目
28
海量新材料年产5000吨二甲硫基甲苯二胺及10000吨二乙基甲苯二胺项目
29
鸿锐电子高频高速数据线缆项目
30
三角形生物科技年产1亿瓶健康饮品及高分子塑料容器产业一体化项目
31
宏麒化工16万吨/年丙烯酸及14万吨/年丙烯酸酯类、7万吨/年精丙烯酸一体化项目
32
凯旭高端石英制品项目
33
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凤凰山铁矿项目
34
楠江建材新型铝制材料项目
35
兰陵县第十八小学项目
36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扩容项目
37
沂水县城发苏科大健康一体化产品加工制造项目(一期)
38
天炬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39
盈达食品年产3万吨调理品项目
40
德飞服装智慧工厂项目
41
沂南经济开发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42
山东东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部经济项目
43
澳创易达年产1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
44
康岭药业年产2000吨中药饮片、20吨直接口服中药饮片、30吨配方颗粒生产线项目
45
沂蒙道地药材市场公司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
46
山东认养一头牛智能仓库项目
47
昌源木业新建年产200万平方米木地板项目
48
新时代重组蛋白类药物产业化项目
49
费县心理医院新院区项目
50
临沂市工程学校新校区项目
51
蒙阴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先进材料产业园
52
金美达年深加工8万吨高碳盘条项目
53
中铁中基现代观光农业产业园
54
嘉铭年产20万吨铸造覆膜砂项目
55
莒南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项目
56
临沂高新区解放路综合管廊项目
57
华能保温装饰结构一体化新型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58
瑞福莱年产1100万套智慧交通设施项目
59
临沂高新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市磁电产业园项目(三期)
60
宏领智能家居及自动化设备制造项目
61
鼎盛智能装备生产及研发项目
62
泰达锦瑞新材料科创园项目
63
恒泰年产800套新型环保科技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64
金宝山年加工1500套高效节能稳定集成化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65
至美标识年产80万平方米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等标识标牌项目
66
天元钢桥梁绿色智能智造基地项目
67
三三工业科技先进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68
兴和年产2万吨耐磨新材料项目
69
合力汽车传感器智能制造项目
70
维氏药业非药物靶向疗法研发生产应用项目
71
临沂市第二人民医院沂河新区分院项目
72
沂河新区学前教育标准化提升工程
73
沂河新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74
临沂城市职业学院项目(一期)
75
北方食盐中转中心及健康生活用盐深加工项目
76
金业金属不锈钢管精深加工及餐厨具生产项目
77
鼎祥年产270万吨镀铝锌镁金属材料项目
78
旭坤年产6万吨高硼玻璃器皿项目
79
方舟创园(临港)新型化工产业园项目(二期)
80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023-02-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3-02-07临政字〔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
临政字〔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布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件,其他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
对废止、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其他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原登记号
新登记号
有效期截至日期
1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8〕48号
LYCR-2016-002026
LYCR-2023-0020002
至2025年12月31日
2
临沂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37号
LYCR-2016-002067
LYCR-2023-0020003
至2026年12月31日
3
临沂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临政办发
〔2013〕78号
LYCR-2013-002012
LYCR-2023-0020004
至2026年12月31日
4
临沂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5〕26号
LYCR-2015-001005
LYCR-2023-0010001
至2024年12月31日
5
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7〕9号
LYCR-2017-001001
LYCR-2023-0010002
至2023年12月31日
6
临沂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临政办发
〔2017〕30号
LYCR-2017-002007
LYCR-2023-0020005
至2026年12月31日
7
临沂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
临沂市安全生产通报办法
临政办发
〔2018〕6号
LYCR-2018-002003
LYCR-2023-0020006
至2025年12月31日
8
临沂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暂行)
临政办字
〔2019〕86号
LYCR-2019-0020005
LYCR-2023-0020007
至2024年10月1日
9
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20〕4号
LYCR-2020-0010001
LYCR-2023-0010003
至2024年5月31日
10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归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20〕9号
LYCR-2020-0010003
LYCR-2023-0010004
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临沂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临政办发
〔2006〕122号
LYCR-2016-002013
2006年9月19日
2
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08〕28号
LYCR-2016-001042
2008年9月9日
3
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9〕28号
LYCR-2016-002035
2009年3月25日
4
临沂市美国白蛾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22号
LYCR-2016-002062
2010年9月9日
5
临沂市滨河景区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1〕6号
LYCR-2016-001050
2011年2月26日
6
临沂市燃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1〕88号
LYCR-2016-002082
2011年11月16日
7
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7〕59号
LYCR-2017-002009
2017年12月1日
8
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临政办字
〔2020〕101号
LYCR-2020-0020005
2020年10月1日
9
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临政办发
〔2020〕6号
LYCR-2020-0020006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3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施行日期
1
临沂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试行办法
临政发
〔2002〕16号
LYCR-2016-001012
2003年1月1日
2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蒙友谊奖”的暂行规定
临政发
〔2002〕72号
LYCR-2016-001015
2003年1月1日
3
临沂市地名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04〕73号
LYCR-2016-001022
2004年12月22日
4
临沂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5〕111号
LYCR-2016-002005
2005年9月27日
5
临沂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临政发
〔2005〕45号
LYCR-2016-001029
2005年10月18日
6
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临政发
〔2006〕5号
LYCR-2016-001032
2006年2月13日
7
临沂市档案资料征集暂行办法
临政办字
〔2006〕15号
LYCR-2016-002010
2006年9月12日
8
临沂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7〕85号
LYCR-2016-002022
2007年11月2日
9
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
临政办发
〔2007〕95号
LYCR-2016-002024
2007年12月3日
10
临沂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暂行规定
临政办发
〔2008〕56号
LYCR-2016-002028
2008年9月8日
11
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08〕32号
LYCR-2016-001043
2008年10月6日
12
临沂市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09〕118号
LYCR-2016-002043
2009年11月24日
13
临沂市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6号
LYCR-2016-002046
2010年1月14日
14
临沂市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05号
LYCR-2016-002054
2010年8月4日
15
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25号
LYCR-2016-002063
2010年9月27日
16
临沂市生猪定点屠宰证书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31号
LYCR-2016-002065
2010年11月3日
17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10〕132号
LYCR-2016-002066
2010年11月3日
18
临沂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3〕41号
LYCR-2013-002006
2013年7月16日
19
临沂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3〕40号
LYCR-2013-002005
2013年7月20日
20
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26号
LYCR-2013-001002
2013年7月31日
21
临沂市利用岸堤水库水源集中供水水资源费原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27号
LYCR-2013-001003
2013年8月1日
22
临沂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3〕53号
LYCR-2013-002008
2013年9月20日
23
临沂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38号
LYCR-2013-001007
2013年10月20日
24
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40号
LYCR-2013-001008
2013年12月1日
25
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临政办发
〔2013〕67号
LYCR-2013-002010
2013年12月1日
26
临沂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4〕4号
LYCR-2014-002001
2014年1月30日
27
临沂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临政办发
〔2014〕7号
LYCR-2014-002002
2014年2月10日
28
临沂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4〕22号
LYCR-2014-001004
2014年7月1日
29
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
临政发
〔2014〕29号
LYCR-2014-001006
2014年9月10日
30
临沂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
临政办发
〔2015〕1号
LYCR-2015-002001
2015年1月10日
31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15〕36号
LYCR-2015-002012
2015年9月14日
32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15〕37号
LYCR-2015-002013
2015年9月21日
33
临沂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6〕3号
LYCR-2016-001001
2016年3月1日
34
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临政发
〔2016〕13号
LYCR-2016-001055
2016年7月1日
35
临沂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6〕43号
LYCR-2016-002093
2016年12月21日
36
临沂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7〕10号
LYCR-2017-002002
2017年5月15日
37
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临政办发
〔2017〕17号
LYCR-2017-002003
2017年7月13日
38
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7〕21号
LYCR-2017-002004
2017年9月1日
39
临沂市建设项目规划调整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7〕19号
LYCR-2017-001002
2017年12月1日
40
临沂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8〕32号
LYCR-2018-002002
2018年3月1日
41
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临政发
〔2018〕14号
LYCR-2018-001004
2018年7月30日
42
临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临政发
〔2018〕23号
LYCR-2018-0010005
2019年1月1日
43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临政办字
〔2019〕78号
LYCR-2019-0020004
2019年9月13日
44
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临政办字
〔2019〕142号
LYCR-2019-0020008
2020年2月1日
附件4
其他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登记号
有效期截至日期
1
临沂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6〕116号
LYCR-2016-002011
至2023年12月31日
2
临沂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临政发
〔2007〕32号
LYCR-2016-001040
至2023年12月31日
3
临沂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09〕47号
LYCR-2016-002036
至2023年12月31日
4
临沂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临政办发
〔2009〕98号
LYCR-2016-002040
至2023年12月31日
5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
临政办发
〔2010〕20号
LYCR-2016-002047
至2023年12月31日
6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考评办法
临政办发
〔2010〕21号
LYCR-2016-002048
至2023年12月31日
7
临沂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0〕57号
LYCR-2016-002051
至2023年12月31日
8
临沂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1〕7号
LYCR-2016-001051
至2023年12月31日
9
临沂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1〕10号
LYCR-2016-002071
至2023年12月31日
10
临沂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
临政办发
〔2011〕73号
LYCR-2016-002076
至2023年12月31日
11
临沂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临政发
〔2011〕42号
LYCR-2016-001053
至2023年12月31日
12
临沂市市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
临政办发
〔2011〕91号
LYCR-2016-002081
至2023年12月31日
13
临沂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3〕33号
LYCR-2013-001006
至2023年10月1日
14
临沂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临政办发
〔2014〕52号
LYCR-2014-002013
至2023年12月31日
15
临沂市社会救助办法
临政发
〔2015〕10号
LYCR-2015-001001
至2023年6月7日
16
临沂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临政办发
〔2015〕45号
LYCR-2015-002015
至2023年11月30日
17
临沂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5〕7号
LYCR-2015-002003
至2023年3月31日
18
临沂市税式支出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6〕15号
LYCR-2016-001056
至2023年12月31日
19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8〕11号
LYCR-2018-001001
至2023年7月31日
20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规则
临政发
〔2018〕12号
LYCR-2018-001002
至2023年7月31日
21
临沂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8〕13号
LYCR-2018-001003
至2023年7月31日
22
临沂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22号
LYCR-2018-002008
至2023年9月30日
23
临沂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21号
LYCR-2018-002009
至2023年9月30日
24
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25号
LYCR-2018-0020010
至2023年10月31日
25
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8〕30号
LYCR-2018-00200012
至2023年12月9日
26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19〕9号
LYCR-2019-0010001
至2024年7月31日
27
临沂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19〕7号
LYCR-2019-0020001
至2024年4月30日
28
沂蒙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59号
LYCR-2019-0020002
至2024年7月19日
29
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18号
LYCR-2019-0020006
至2024年11月14日
30
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33号
LYCR-2019-0020007
至2025年1月16日
31
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19〕146号
LYCR-2019-0020009
至2025年1月31日
32
临沂市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20〕2号
LYCR-2020-0020001
至2025年4月12日
33
临沂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临政办字
〔2020〕44号
LYCR-2020-0020002
至2025年6月7日
34
临沂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20〕45号
LYCR-2020-0020003
至2023年6月7日
35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
临政发
〔2020〕6号
LYCR-2020-0010002
至2025年7月31日
36
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0〕3号
LYCR-2020-0020004
至2025年9月30日
37
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0〕8号
LYCR-2020-0020007
至2026年1月31日
38
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临政发
〔2020〕10号
LYCR-2020-0010004
至2026年1月31日
39
临沂市重大项目管理评价办法
临政办发
〔2020〕13号
LYCR-2020-0020008
至2026年1月31日
40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21〕2号
LYCR-2021-0010001
至2026年7月31日
41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临政办发
〔2021〕4号
LYCR-2021-0020001
至2026年11月30日
42
临沂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临政办字
〔2021〕95号
LYCR-2021-0020002
至2023年12月12日
43
临沂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暂行办法
临政办发
〔2021〕6号
LYCR-2021-0020003
至2024年3月31日
44
临沂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
临政办字
〔2021〕105号
LYCR-2021-0020004
至2027年1月19日
45
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管理规定
临政发
〔2021〕4号
LYCR-2021-0010002
至2026年12月31日
46
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临政字
〔2021〕156号
LYCR-2021-0010003
至2027年1月31日
47
临沂市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临政办发
〔2022〕4号
LYCR-2022-0020001
至2027年5月31日
48
临沂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临政办发
〔2022〕6号
LYCR-2022-0020002
至2027年8月29日
49
临沂市涉税信息共享传递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2〕7号
LYCR-2022-0020003
至2027年9月30日
50
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临政办发
〔2022〕9号
LYCR-2022-0020004
至2025年10月31日
51
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
临政字
〔2022〕101号
LYCR-2022-0010001
至2027年12月31日
52
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临政发
〔2022〕14号
LYCR-2022-0010002
至2027年12月31日
53
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临政发
〔2022〕16号
LYCR-2022-0010003
至2028年1月31日
2023-02-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方案2023-02-06临政办发〔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9号)和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要求,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制定本方案。一、进一步破...
临政办发〔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9号)和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要求,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1.按照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集成高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023年2月底前,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建立健全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工业产品生产管理规定,依托省级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电线电缆等产品审批流程;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告知承诺审批,企业提交申请书、告知承诺书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即时发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措施,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管,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建立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体系,2025年12月底前,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园区工作站+龙头企业”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实体服务平台6个以上,打造“互联网+”的云服务平台1个以上,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助力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优化重点工业品分级分类监管,2023年7月底前,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完善工业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办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6.按照国家和省标准,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持续推进“减证办”,进一步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全面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对各部门自行增设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2023年2月底前,发布《临沂市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建立健全行政协助核查制度,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8.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推动将招投标相关内容列入审计方案,作为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民生、企业、投资等行业领域审计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大对规避招标、招标控制价虚高、围标串标等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审计力度。(牵头单位: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依托全省一体化“企业码”服务体系,以营业执照为企业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清理违规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清理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已收取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工作,存在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或其它没有法律依据保证金情况的,及时退还相关保证金,新增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13.全面清理各地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制定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15.及时公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不得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行政处罚,依法全面准确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定期组织立法后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评估,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等情形的不合理罚款规定,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建议,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2023年2月底前,完成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
18.落实《山东省定价目录》,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中国广电临沂公司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完善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管理制度,严厉整治违规收费行为,非电网供电主体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向终端用户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供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市市场监管局)
20.根据省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制定完善支持性政策,对符合供电企业接收标准的终端用户实行直接供电到户和“一户一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及时办理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
22.规范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收费流程管控,强化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加强与消费者产生直接联系的第三方合作收费情况的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3.明确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相关要求,做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监测,严格规范利率外各类融资收费行为,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实现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持续引导机构认真落实减费让利政策,严格规范利率外各类融资收费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4.开展银行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金融机构做好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工作。(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5.认真贯彻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规定,在国家、省关于“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的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纳入体系的业务执行不超过0.5%的担保费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26.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指导监督。通过年报、等级评估、“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联合部门重点抽查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并动态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各行业管理部门应逐步扩大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调研、立法、规划、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着力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28.强化口岸收费监管,定期公布《临沂市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港口收费目录清单》。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创新推广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组织模式,持续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加快编制全市港口布局规划,开展全市内河航道研究,着力推进兰陵陶沟河、莒南绣针河通航工程前期研究,推动临沂市内河水运早日“通江达海”。(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培育标准化示范主体,加快推广数码托盘、自动打码、自动分拣等行业新技术,推动标准化设施设备应用以及操作管理标准化,培育一批设施先进、标准严格、操作规范、运营稳定的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省重点流通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十一)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30.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1.聚焦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2023年2月底前实现涉企不动产登记、员工录用等“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2.提升电子证照服务能力,优化市级电子证照系统架构,升级电子证照智能核对、统计分析功能,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调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3.打造“无证明城市”3.0,推动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身份证、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跨区域跨部门应用,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广泛应用。深化“电子营业执照+N”融合创新应用,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关联市场主体名下档案、印章、证照、监管、信用、政策等信息,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推广应用“企业身份码”,实现涉企信息“一照关联”“联展联用”“一码通行”。按照省级统一部署持续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跨域通办专区,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跨域通办专窗(区),完善帮办代办兜底服务机制,打造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通办专窗代收代办为辅、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体系。2023年2月底前,推动国家新部署的16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34.2023年2月底前,分阶段整合各类测量测绘事项,推动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报件样式,最终达到全流程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的目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5.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协调各级、各部门加强要素保障、加快手续办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6.对环评等投资审批有关事项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加强批后监管,加强对告知承诺制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严格落实失信记分制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7.依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动态管理,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整治“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集成办理,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8.认真落实投资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筛选和实施力度、落实项目融资服务工作机制,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款投放,为稳增长提供金融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9.在前期统一提供数据接口,进行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全市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业务系统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底数,对尚未完成业务系统对接的,强化督导调度,确保2023年2月底前完成数据对接;对已完成业务系统对接的,进一步了解数据共享和业务贯通情况,提升系统互联和信息共享深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
40.依托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便利企业了解和查询关税优惠、原产地操作、服务投资开放、知识产权等规则。(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临沂海关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41.通过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单一窗口”功能应用。定期组织召开培训会,助力部门、外贸企业熟练掌握平台功能的操作和应用,切实提高通关效率。(牵头单位:市口岸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2.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申请设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确保出口跨境电商“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临沂海关,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四)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43.全面推广实施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4.通过电子税务局,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5.精简退税资料,优化退税流程,推行出口退税电子化单证备案,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临沂海关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五)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46.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完善我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各级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依据、分类、结果等全市统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7.不断加大网上“中介超市”线上线下推广力度,通过线上持续优化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内容和服务功能,线下提供引导入驻、帮办入驻等服务,吸引更多资质等级高、服务信誉好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8.坚决整治行政机关违法指定中介机构、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9.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50.2023年2月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措施,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1.完善“一企一档”功能,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2.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健全完善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共享,推动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七)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53.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推动实现抽查事项、实施部门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4.依托“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及时准确汇集监管信息,推动监管数据有序共享、高效利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5.2023年12月底前,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沂海关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6.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金融、工程建设、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等现代化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57.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全面实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提升行动,2023年6月中上旬前,完成市、县二级监管事项标准化提升并实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8.2023年12月底前,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相关措施,进一步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不断推动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避免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9.坚决杜绝在未查明违法事实、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市场主体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一刀切”执法;坚决杜绝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等方式取代日常监管的“运动式”执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0.2023年12月底前,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61.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积极配合上级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排斥外地经营者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持续开展民生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宣传及网络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62.健全非正常专利申请快速联动处理机制,对有异议的案件及时处理,对重复提交非正常申请的依法依规处置,严格落实对专利代理机构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3.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准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擅自使用地理标准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监督检查,建立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地理标准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坚决遏制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64.严格执行国家、省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准确开展保护。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通使用等制度创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5.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的指导下,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临沂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和宣传,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二十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66.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涉企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8.切实发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信箱、热线意见征集平台作用,做好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9.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0.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71.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2.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3.完善我市清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督促拖欠主体单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限时完成清欠任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4.建立完善政务诚信执行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全市政务诚信建设监测预警,加强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75.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未纳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权责事项不得实施。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权责清单。(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6.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赋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
2023-02-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子文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3-02-03临政任〔20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子文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高晓龙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汪文化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朱丙法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周新兴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邱高翔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守贵为临沂市政府总督学(副...
临政任〔20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子文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高晓龙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汪文化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丙法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新兴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高翔为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守贵为临沂市政府总督学(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庄会兴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浩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庄金才为临沂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峰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琳为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波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晓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秀为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峰为临沂市大数据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琦为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魏传炜为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徐勤勇为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成梁为临沂市密码管理局局长;
冯军为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牛司正为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新华为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凯为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永胜为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宏伟为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勇为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郭明德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军的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子文的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孔凡顺的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林海的临沂市政府总督学职务;
李学春的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冯军的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张琦的临沂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孟振宇的临沂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海英的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曹丽霞的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焕海的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志琦的临沂市大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克的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兴助的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牟春林的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泉法的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魏传炜的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齐永胜的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02-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3-01-16临政发〔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
临政发〔2023〕1号
现将《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对应原则,逐条明确市级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3年新制定的政策(共27项)
(一)强化助企纾困力度
1.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银行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避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开展2023年度全省旅行社责任险补贴试点,省财政按照保费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3.整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和竞价佣金,并按照30%以上的比例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负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4.鼓励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对二手车备案销售企业收购后用于再销售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车号牌,进一步降低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2023年,全省落实待销售二手车单独签注管理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对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实施优先过闸,提高通行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优供给扩需求
6.按照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总量将16个市划分为3个组别,对每个组别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排名首位的市,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7. 2023年,创建10个工业强县,给予每县不少于2亿元的资金或专项债券支持,统筹用于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8.省级财政统筹安排5000万元,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商业汇票签发量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签发量年度前2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以及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9.对在省内转化创新药(1类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药)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按照研发投入4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额度最高1亿元。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0.围绕“十强产业”提升、企业运营需求、核心技术攻关等,实施专利导航项目30项,其中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20项、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10项,每项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1.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聚焦汽车、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举办大型促销活动200场以上;鼓励各市对具有消费引领性的创新模式、创意活动和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对1万平方米以上消费类展会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推动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线上线下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引导生产企业产销分离入限纳统,鼓励品牌经营店铺转设法人、商贸个转企等。2022—2023年,省外商贸企业在鲁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后,对其产生的新增财力省级不再分成,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奖励,或采取参股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各市对达到一定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新增纳统商贸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奖励一定额度的定向消费券等,提高企业入库纳统积极性;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根据2022年四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各市年度纳统企业零售额增量进行激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3.实施智慧社区建设扩面提升行动。2023年支持建设20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对于建成的基础型和成长型智慧社区,按照单个社区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于引领示范作用强、功能完善、惠及范围广的标杆型智慧社区,按照单个社区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4.推进中华文化体验廊道建设,聚焦“十个展示带”,建立廊道建设项目库,在财政经费、金融授信额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税收、用地、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廊道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银保监分局)
(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15.加快推动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并转,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提前关停退出。对2022—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给予50元、40元、20元、1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6.单体项目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燃气机组自发自用电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收系统备用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17. 2023年建设5—7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对获批建设的,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18.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创新要素支撑
19.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以竞争性项目的方式给予200—3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0.根据创投机构团队业务投资理念、领域和业绩表现,在培育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等,遴选省级创投优秀团队和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来最高可出资30%提高至40%,省、市、县(市、区)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最高可出资50%放宽至60%。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在收回实缴出资后,省级引导基金可将全部收益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2.实施数字政府强基2.0工程,加大基层网络建设支持力度,2023年,省财政对承担区域骨干节点建设任务的市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选取社会关注度高、应用场景广的4—5个领域,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手段,开展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对承担试点示范任务的市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五)保民生兜底线
23.巩固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力争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0万个。(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4.提高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5.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机制,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不低于60%比例给予救助。(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26.统筹安排70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建设,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开展体育惠民消费季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27.设立1000万元的安全生产督查激励资金,对在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予以激励,年度督查激励市不超过6个,市、县(市、区)两级总数不超过16个。(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二、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2023年涉及我市延续执行的政策(共200项,见附表)
附表
2023年涉及我市延续执行的政策清单及责任分工(共200项)
序号
政策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设立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技改投资、民间投资、“四新”投资总量及增幅等进行考核,给予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补短板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
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
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5%以上;立体机械式停车场(楼、库)中,非固定停车位可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视情况安装充电设施,相关部门据此进行竣工验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局
3
全省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4
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山东高速临沂发展
有限公司
5
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规范汽车消费贷款办理流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执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
临沂银保监分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6
加快实现雨污合流清零步伐,落实分年度额度梯次递减的激励制度,对2021年至2024年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现清零的县(市、区)进行奖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城市管理局
7
加大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信贷支持力度,对全省县城、县级市城区以及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市辖区,符合条件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建设目,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择优给予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优惠利率。
市发展改革委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污染治理与节能减碳、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局
9
加大对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和运行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按户给予补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
10
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好中央补助资金,加大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11
对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单列。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按照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税务局
12
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预算内资金,专项支持卫生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社会兜底服务等重大公共服务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13
大力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各市、县(市、区)根据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积极推广符合本地需求的“快交、快邮、快快、快商、快销”合作进村模式,对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由各市、县(市、区)政府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包裹架和信息录入设备等费用进行奖补,每个站点补贴不超过2000元。
市邮政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供销合作社
市财政局
14
以快递进村单量、单件成本、派送距离和服务发生区域等为依据,按照补贴后市域内业务总体盈亏平衡和自主可持续经营的原则,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按照2021年每单不超过0.3元、2022年每单不超过0.2元、2023年每单不超过0.1元的补贴区间,由各市政府分年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差异化后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
市邮政管理局
市财政局
15
组织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2023年省级财政对评审合格并排名前5位的样板县,每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促进农村客运、货运、快递邮政融合发展,打通农民出行、消费“最后一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市邮政管理局
16
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对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经评审合格并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17
深入推进文旅消费促进行动,省级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统筹采取政府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引导扩大文旅消费。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财政局
18
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改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其中,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不重复奖励。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财政局
19
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打造“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举办旅游发展大会,组织开展“好客山东游品荟”“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支持改善旅游设施,促进旅游消费。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财政局
20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直接用于采摘和农业观光的种养殖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利用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整治和改造废弃土地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21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对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时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
保险公司在“关税保”项下出现赔付损失,以省公司为单位,对年度赔付总额超过“关税保”年度保费收入150%以上、200%以下的部分,财政承担30%;赔付总额超过保费收入200%以上的部分,财政承担20%,单户保险公司最高补偿限额3000万元。对“关税保”项下赔付损失财政承担部分,省级财政与出险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3
对2023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地区)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给予单个航班最高5—150万元补贴,对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给予最高100—300元/吨航时补贴,对航空公司在山东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优化航空货运补贴标准,鼓励省内机场加密、增开北美和欧洲货运航线。
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临沂机场有限公司
市财政局
24
调整省级进口贴息目录,对符合“十强”产业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具体由各市自主确定并落实贴息资金,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贴息率可上浮5%。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5
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自2021年起3年内,对山东建筑企业开展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出口特险(含特定合同保险和买方违约保险)和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的保费等,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单个项目保费支出的70%、每个保费缴纳年不超过15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26
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
实施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机制,2023年安排10亿元,对综合评价得分前10名的财政困难县,分三档给予奖励(三档分别为前3名、4—6名、7—10名),奖励额度占资金总规模的20%;对单项评价得分前30%的财政困难县,分三档给予奖励(三档分别为前10%、11%—20%、21%—30%),奖励额度占资金总规模的80%。
市财政局
28
采取流量券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特色产品网络销售专项行动,分领域分场次开展直播订货会、采销对接会等活动,每年新培育1万户网络销售应用企业,对企业流量费用最高补贴3000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9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全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30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
市财政局
31
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符合法定条件的免征契税。
市税务局
32
降低国有企业混改项目进场交易成本,自2021年第二季度起,对公开进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混改项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再收取投资者任何费用,不再强制实行交易会员代理制。
市国资委
33
继续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继续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其他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山东高速临沂
发展有限公司
34
持续推进简易注销工作,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为20天。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35
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
36
畅通物流运输,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实现企业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提升海关“智慧查验”水平,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
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海关
37
全面对接国际国内大型船公司,增加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协调船公司将其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投放,提高空箱储备。全面推行空箱快速验放服务,扩大“船到即放、船边直取”模式,推广“港内堆场直放”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海关
38
加大汇率避险政策及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管理产品宣传推广力度,督促指导商业银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制避险方案,有效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纳入辖内金融机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明示贷款年化利率,降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39
对符合全省产业布局和新旧动能转换“三个坚决”要求的“两高”行业企业,实施技术产品升级、环保节能改造、安全水平改造等不新增产能、不增加能耗煤耗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受“两高”项目准入政策限制,依法依规予以核准备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40
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引导科技企业用好科技增信评价体系,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市科技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41
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用应为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对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可适当降低购置费用总额标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42
加大对创投企业支持力度,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对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由最高30%提高到40%,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占比由最高50%放宽至60%;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让渡全部收益。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43
以“十强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全部采用“揭榜制”组织实施,争取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加快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市科技局
44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的研发投入后补助。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45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攻关、设备购置、人才引进。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6
切实发挥“氢进万家”“北斗系统”、智慧化工园区等已启动实施的科技示范工程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适时再启动一批“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工程。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47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改革,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其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
市科技局
48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省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后,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统筹给予15万元补助。
市委编办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9
加快推动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发展,大力培育市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对考核评价优秀、良好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予以通报激励。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50
自2021年起,对在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激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51
支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自2021年起,对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山东省或将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山东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省级财政、企业所在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1000万元。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对企业产生的新增财力,由企业所在地给予适当奖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52
加大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力度,涉海企业牵头建设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可依托省内用人单位申报省级科技项目和人才工程,并根据期满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引才用才奖励补助。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53
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对试点县规模化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对项目接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贷款规模,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市发展改革委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54
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55
对于获批省级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的环保企业,以项目竞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市科技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56
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开展6—8个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57
对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智慧教育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新建5G基站,省级财政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单个电信运营企业或采取共建共享模式的联合企业最高补助1500万元,单个企业不得同时以独立和联合体方式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58
开展专利保险扶持工作,对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于高价值专利和企业投保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上浮10%,最高补贴50万元。对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59
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利率情况开展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档次予以通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60
深化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完成农村金融服务下沉、健全完善抵押担保体系、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加强试验区项目课题研究,注重总结和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顺利通过终期评估和验收。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1
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供应链票据加快发展。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62
健全市场化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发挥省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粮食提供融资增信。
市粮食和储备局
市财政局
63
开展大蒜、蒜薹、马铃薯、辣椒、生姜、大白菜、大葱、生猪等省级特色品种目标价格保险,2023年为农户提供不少于50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64
实施齐鲁金融人才工程,对入选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5
对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的省内企业,将其碳排放权纳入抵质押融资担保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市生态环境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66
落实好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持续更新省级绿色金融项目库清单,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
市生态环境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7
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对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的建设项目,在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附图(项目用地用海边界范围等空间矢量信息)承诺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作为规划审查的依据,与用地用海报批组卷材料一并报批、备案。报国务院批准用海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政府报请省政府附图承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8
实施重大项目新增指标提前预支政策,在国家明确2023年新增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前,对符合拿地条件、急需开工的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22年各市核补指标的50%以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69
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商务局
70
进一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乡村振兴板挂牌融资。健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专项上市后备资源库,强化培育培训服务,帮助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71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税务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支持各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监测评价列入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
72
允许“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按规定标准减半征收。结合工艺特点,建设地下厂房的,地下部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73
对各市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制造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74
对工业及能源、环境保护、养老、教育、文化、体育、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公共卫生、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弹性供应方式供应。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最高年限为20年,期满可续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先行租赁期限最高为20年,转为出让时,租让年限合计不得超过该宗土地法定出让最高年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
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76
市、县(市、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各地可按照学历层次等因素分级确定补贴标准,每上调一级上浮标准应不低于50元/月;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员工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77
持续增加教育资源供给,2023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各200所。
市教育局
78
对来鲁投资人士及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根据其经由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投资额或所属人才层次,就近就便予以协调入读本地优质学校(幼儿园)。
市教育局
79
2021年起,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普遍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心电图机等设备。持续开展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友善环境整治。
市卫生健康委
80
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开展“双通道”药店省内联网结算试点,提升群众就医购药便捷度。扩大山东省“双招双引”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服务功能,逐步将更多高层次人才纳入平台服务范围,为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帮办代办服务。
市医保局
81
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工程,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建设,强化村内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省级财政对村级主管网及以上工程建设改造给予资金补助。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82
省级财政根据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覆盖率,按照农村户厕每户每年30元、农村公厕每座每年6000元左右的标准予以奖补,列入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市、区),由县级财政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农村改厕服务站建设、管护平台建设、抽粪车配置维护、管护保洁人员工资、户厕抽粪费用等,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83
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产生收益向村集体成员倾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4
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全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和810元。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85
在产粮大县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为每亩950元、1150元、950元;在商河县、惠民县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玉米收入保险保额为每亩1000元。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银保监分局
86
深化“双全双百”工程,落实国家确定的13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场景,创新推出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场景,逐步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出台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完成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优化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改版升级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网上办事体验区”,引导企业和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事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申办率达到70%。搭建全省政策兑现事项集成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方便企业、群众快速查找兑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7
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电子卡包”,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执法检查等领域,不再提交各种证明材料。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大数据局
88
对因公出国审批、护照、签证、来华邀请、领事认证、APEC商务旅行卡等外事业务,一律实行“网上办”“掌上办”。
市外办
89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精简落户手续,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0
统筹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集中支持现代水网、综合立体交通网、现代物流网、能源保障网、市政公用设施网、新型基础设施网、农村基础设施网等“七网”建设。其中,省级专列部分资金“点供”支持省级决策实施的重大“七网”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1
2023年,安排机场建设资本金补助,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入,支持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项目加快建设。
临沂机场有限公司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92
调整优化重大技术改造财政贴息政策,省级设立“技改专项贷”,建立财政、银行、担保全方位融资联动机制,变“竣工后贴息”为“建设中支持”。建立“技改专项贷”项目库,统筹用好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或股权投资支持。其中:贷款贴息按银行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最高2000万元确定;对担保机构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给予担保总额0.5%的补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93
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鼓励争创国家“双跨”平台,2023年对主营业务收入、工业设备连接数、用户及开发者数、服务中小企业数等指标综合排名前10位的省级以上平台,省级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10%—30%,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94
提高工业互联网网络互通能力,统筹优化全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布局,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5的二级节点,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举办工业互联网大赛、5G应用创新大赛和全省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建设“工赋山东”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95
围绕集聚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2023年择优认定一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对于优势突出的数字经济园区(试点),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数字经济总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96
深入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支持创建新型数据中心,推动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2023年对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02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服务超过15%、网络层级和互联互通水平较高的大中型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每个在用标准机架最高给予1000元支持;对能够有效提供城市内部低时延算力服务,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超过30万人次)的边缘数据中心,省级财政对每个在用标准机架最高给予3000元支持。
市大数据局
市财政局
97
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优先将改造项目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设置5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内项目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
市生态环境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98
2023年,在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选取10个园区或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集群审核模式试点,每个示范试点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99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和住房租赁补贴范围,2023年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资金,向2.8万户发放租赁补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100
降低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将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2000—3000元降至1800元。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防办
101
2023年,评审认定10个“现代流通强县”,省级财政对每个县奖励1000万元,专项用于提升流通设施水平、做优做强流通主体、创新发展流通业态模式等。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102
2023年,评审认定10个“现代农业强县”,省级财政对每个县给予1亿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103
2023年第一季度,分解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省级财政筹集落实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并于第一季度下达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104
对于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内自建的仓储物流项目及现代物流网重点项目,按照相关程序优先推荐为省、市、县重点项目,并优先给予土地要素保障。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经批准,可以划拨供地;在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内,规划建设物流设施用地,参照工业仓储用地有关政策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5
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00—300万元部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财税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106
用好国际物流纾困常态化解决机制,优化“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功能,分海运、空运、铁路运输方式统一受理外贸企业国际物流诉求,分类推送至相关单位办理。建立企业诉求信息共享、办理进展在线查询、跟踪督办工作机制。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107
支持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省级财政支持相关市完成国家储气任务,按其承担租赁费用的30%给予补助。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予以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108
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重点企业和市、县(市、区)政府给予分档奖励。其中,对主体税收增长较快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一定比例的,分三档给予奖励,最高按上缴省级税收增量50%的比例给予奖励。
市财政局
109
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每个“十强”产业中经济效益增长、吸纳就业不减、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的前10名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基础性奖励和最高2000万元激励性奖励。
市财政局
110
依托省级高新区等创新载体,建设以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为重点的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省级财政依据建设发展绩效给予每家省级开放式大学科技园最高1000万元奖补。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111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从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安排2亿元,集聚专家智库、联盟协会、高校院所的力量,对已突破“卡脖子”技术并转向大规模产业化的优质项目进行全要素赋能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112
省财政统筹资金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生物育种平台建设。
市科技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113
鼓励“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创新服务券”等模式,严选服务机构、配券产品和领券条件,支持企业围绕创新和技术、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市场开拓等方向提升能力,按照服务额度比例,单张服务券最高补贴5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4
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突出“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创新导向,将创新创业、技术开发、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标准,作为“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5
设置5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山东省内科创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助力全省科创企业做大做强。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科技局
116
将“十强”“雁阵形”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含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纳入“山东惠才卡”颁发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7
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对各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服务、创新等情况,分档给予奖补,推动实现山东省高价值专利倍增目标。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118
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标提质行动,2023年省级财政对经评估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的市,根据智慧场景打造、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城市大脑建设应用等,择优给予最高1200万元奖补。
市大数据局
市财政局
119
开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推动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对2023年智慧商圈建设成效排名前5位的市,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120
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年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9.95万户、棚户区8.99万套。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121
2023年继续将农村公路省级涉农资金切块分配,与市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1.8万公里,改造存量危桥30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300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122
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发展思路,落实“四个区分”原则方法,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持续优化调整“两高”管控政策。新上“两高”项目实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和“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主要产品和装置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能效标杆水平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坚决控住“两高”行业能耗煤耗增长。存量“两高”项目实施分类处置、改造提升,依法依规推进违规项目整改,稳妥有序退出落后低效产能,深入实施“两高”行业能效升级,力争2025年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明显提升“两高”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两高”项目监管,建立“两高”项目清单,搭建“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持续推进清单化、动态化、精准化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23
规范省级统筹部分能耗指标使用,全部实行有偿使用,除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布局项目外,100%用于支持非“两高”行业项目建设。对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两高”项目,能耗替代市级筹措确实存在困难的,由项目所在市做出承诺并编制提出“十四五”规划期内分步筹措方案,可由省级统筹部分给予“过桥”保障,项目所在市要作出按时偿还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承诺以及按时偿还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途径和时间,并明确到期若无法偿还拟采取的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
124
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运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新增能源,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所在市的新能源能源增量,除国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项目外,必须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125
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经评定,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在购买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26
优化“日韩陆海快线”“上合快线”“鲁欧快线”“中老国际货运班列”等精品线路,推进济南、青岛、临沂三个集结中心加快建设。在口岸通关、铁路生产作业等方面建立路企协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压减班列边境出入境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
临沂海关
127
深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整合要素资源,加强改革集成,扩大有效供给。省级采取“先创后奖”方式,对认定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按照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对排名前列、实效突出、创新示范作用显著的再给予20%—40%的示范引领奖励。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128
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普惠养老供给,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对列入国家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的项目,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129
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日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健康委
130
围绕推进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在省级养老服务补助政策基础上,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奖补力度,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优先鼓励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优先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并发挥作用。省级统筹整合养老服务资金5亿元,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养老服务发展质量等因素对各地给予奖补。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131
2022年6月9日起,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收费标准下调为1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混和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收费标准统一下调为3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132
加快重大项目谋划推进,从省预算内投资中单列3000万元重大项目谋划实施前期工作费,专项用于项目论证、评估咨询、可研编制、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
133
优化企业招用工服务,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一对一”精准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并及时线上发布,提升人岗匹配度。全面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行智能化认证、电子化签章、不见面服务,实现全程网办、全省通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4
进一步完善通关流程,将进出口环节需要验核的监管证件,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全部纳入“单一窗口”办理,并实现联网核查。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临沂海关
市口岸办
135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136
按照国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137
按照国家规定,延续执行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相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138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139
对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140
2023年12月31日前,停止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141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总费率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税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142
开展汇率避险担保试点,鼓励担保公司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担保,银行免除中小微企业保证金。对于担保机构承办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担保费,由省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5∶5比例全额补贴,试点期间省级财政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沂市中心支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临沂银保监分局
143
推动“齐鲁进口贷”业务,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进口企业融资发展,促进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对落实“齐鲁进口贷”政策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市商务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融资担保集团
144
顶格执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村农村局
145
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积极培育行业协会、产业共同体等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年择优选取10个左右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146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以创新服务券形式对2023年首次申请DCMM二级及以上认证企业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最高30%、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补贴,全年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打造一批数据驱动型数字经济晨星工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147
每年对新认定的10个左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148
完善省属企业创新发展考核,提高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出视同效益额比例。
市国资委
149
按照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求,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管理并实施差异化管控。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不停产限产,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根据绩效分级采取不同比例停限产减排措施。
市生态环境局
150
优化企业环保服务,建立年度省级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实行“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帮扶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到20个工作日。
市生态环境局
市行政审批局
151
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对开展荒山荒地、废弃矿山、黑臭水体、采煤沉陷地、工业遗址等综合整治的社会主体,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不超过3%的治理面积从事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相关产业开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2
2023年,评审认定1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每个给予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153
2023年,评审认定10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每个给予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专项用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154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对于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整县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的县(市、区),按照贷款额分档,省级财政于次年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市生态环境局
市财政局
155
省级财政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18元。对森林蓄积量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率的市,每高0.0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向市级财政补偿10万元;对森林蓄积量增长率低于全省平均增长率的市,每低0.01个百分点,市级财政向省级财政缴纳10万元。新增造林每亩补助不超过800元,退化林修复、农田林网和见缝插绿每亩补助不超过400元。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156
依据耕地保护激励评价标准,对上一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0个县(市、区),按排名先后给予差别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省级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省级奖励资金,由县(市、区)政府全部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157
充分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作用,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158
创新提升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完善运行“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持续扩大数字文旅消费。
市文化和旅游局
159
深入实施全民阅读“书香山东·数字阅读”共享工程,打造山东全民阅读在线,集中采购版权,持续更新10万册图书、3000种期刊、10000集视频讲座、5000集听书、400门文化慕课等数字阅读资源,免费提供无差别的公共文化服务,全省开展各类阅读活动超过2万场次,新增200家城市书房、1000个亲子阅读空间、1000个数字阅读空间、500个家庭图书馆、500个老年听书馆。
市文化和旅游局
160
支持各市在拥有文化底蕴和商业资源的街区、园区、景区等,搭建老字号集聚平台。2023年认定3个老字号集聚区,省财政每个支持100万元。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161
开展质量强县创建活动,2022—2024年以考核评价方式认定10个质量强县(市、区),每个给予200万专项资金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162
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行动,2023年计划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7家,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163
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
市税务局
164
国资监管机构对承担政府煤气油储备任务的企业实施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承担政府煤气油储备任务对经营指标产生影响的,考虑各类财政补贴后据实调整考核结果。
市国资委
165
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海上光伏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各市将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海上光伏和海上风电项目纳入项目库,按规定程序予以支持。对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口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等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市税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临沂海关
166
出台落实加强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规范加氢站建设的审批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7
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不在化工园区发展,且不受固定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限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应急局
168
对于2022—2023年度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根据产业分类、经济贡献情况、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况,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169
2022—2023年,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省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170
加快推动总部企业(机构)上市融资步伐,在山东省新设立、新引进或在山东省注册的原有总部企业(机构),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500万元补助。其中,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的,补助200万元;经证监会发审委或交易所上市委审核(审议)通过的,再补助200万元;上市融资成功后,再补助100万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171
对2022—2023年度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机构)数量、数量增幅(基数为零除外)、经营贡献、使用外资和地方经济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位于全省前5名的县(市、区),以省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扬,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172
具备建设工程行业最高等级资质,上年度在山东省地方经济贡献超过5000万元的建筑施工企业,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超过5000万元(不限地域)的勘察、设计企业及超过1000万元(不限地域)的监理企业,在山东省设立的业务覆盖范围不少于2个省份的全资子公司,可直接申请省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由全资子公司设立的技术中心达到相应资金、技术、人才等标准且满2年的,可直接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
173
对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山东省服务业专业人才评审范围和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便利化服务保障。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174
加快总部经济环评审批,实行并联提速审批、即来即审,审批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对列入《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市行政审批局
175
对于引进落地对全省和相关市、县(市、区)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总部项目,依法依规在政策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一企一策”。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督导落实
176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177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的中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完成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178
设立50亿元再贴现“专精特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理贴现。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9
设立20亿元再贴现交通物流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签发或收受的票据办理贴现。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交通运输局
180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2023年为全省文旅企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
市文化和旅游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81
统筹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用于精品文化旅游名镇、旅游民宿集聚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重点突出完善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标识系统和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以及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从业人员培训等。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财政局
182
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
市文化和旅游局
183
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文化和旅游局
184
大力促进信息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年,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185
支持预制菜企业发展电商,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技改项目等,按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贴息支持。对新上的总投资超5000万元、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保障预制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86
加快餐饮业恢复发展,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夜间非高峰时段,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城市管理局
187
支持企业采取“前展后仓”方式,利用东盟、中东、非洲、欧美等重点市场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扩大出口,对展示场地租金给予不低于70%的资金补贴。
市商务局
188
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对通过试点单位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培训费用最高给予70%的资金补贴。
市商务局
189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190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缓缴费款有困难的,经申请,全部缓缴费款2023年底前分期补缴到位。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191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
市财政局
192
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从2022年二季度起,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193
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按照本金的60%对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4
优化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优选一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高、风险控制效果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新增发放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当确认为不良后给予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临沂银保监分局
195
支持全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资企业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通过要素保障、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等政策,推动外方债权人将债权转增注册资本。
市商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沂市中心支局
196
坚持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方向,推动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积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示范项目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的2倍标准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197
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实施,在不改变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成片开发范围的前提下,允许县(市、区)根据项目需求变化情况,在已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优化调整项目的类型、面积、位置及实施时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8
拆旧复垦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在扣除村民安置、公共服务配套、村集体自身发展用地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包括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可以在省域内跨市、县(市、区)有偿调剂使用。指标调剂在全省统一的“调剂平台”上运转,实行网上公开竞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9
在山东省新设立或新引进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总部,年检验检测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职工达到300人以上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山东省新设立或新引进的认证机构总部,累计发放有效认证证书达到1万张以上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200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灵活就业人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最高100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2023-01-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2023-01-13临政办发〔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激励创新,强化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临政办发〔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激励创新,强化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临沂市专利奖励的申报、推荐(自荐)、评审、奖励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临沂市专利奖励包括中国专利奖奖励、山东省专利奖奖励、临沂市专利奖。
第四条 中国专利奖奖励是市政府对临沂市内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的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给予每项最高3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给予每项最高5万元奖励。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国专利奖的获奖结果审核确认授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山东省专利奖奖励是市政府对临沂市内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的奖励。获得山东省专利特别奖的,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奖励;获得山东省专利一等奖的,给予每项最高5万元奖励。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按照山东省专利奖的获奖结果审核确认授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临沂市专利奖设重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临沂市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临沂市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届授予重大专利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4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57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70%。
获得临沂市专利奖重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会同市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调整临沂市专利奖励标准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临沂市专利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奖励。
第八条 临沂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自荐)、评审、奖励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对保护成效突出的专利项目,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第九条 市政府设立临沂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临沂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申报临沂市专利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者个人应是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专利为国内有效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申报专利已经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四)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专利授权文本质量高,专利布局严密。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
(五)申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专利权共有的,应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已经申报的,取消参评资格:
(一)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或者临沂市专利奖;
(二)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三)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申报临沂市专利奖,应当填写《临沂市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专利权有效证明材料,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者实物照片;
(四)针对该专利采取的运用措施说明,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证明材料;
(五)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措施说明,专利授权文本,专利布局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维权取得显著成效的证明材料或者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的证明材料;
(七)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申报临沂市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下列单位可以推荐参评项目:
(一)各县区专利行政部门;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临沂市辖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四)中央、省驻临单位;
(五)市级相关行业协会。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可以自荐参评项目,自荐范围由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和调整。
推荐单位应当对临沂市专利奖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进行分组。
(一)初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分组结果组织各专业评审组对本专业的参评专利进行初评,形成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
(二)终评。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查,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答辩,综合评定参评项目,提出拟奖励名单。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拟奖励名单在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审工作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认真核实,提出处理建议,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意见通知异议方、申报方和推荐方。
第十六条 公示结束后,由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将拟奖励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市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八条 获奖临沂市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获奖情况记入其本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参与临沂市专利奖评审工作的专家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临沂市专利奖的,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报请市政府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五年内不得申报政府专利奖励,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推荐单位对参评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与专利权人串通,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明知或应知专利权人弄虚作假,协助专利权人骗取临沂市专利奖,暂停其推荐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与评审的专家、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评审专家的评审资格,工作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临政办发〔2015〕37号)同时废止。
2023-01-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01-13临政办字〔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为稳妥有序探索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9次会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会议精神...
临政办字〔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稳妥有序探索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9次会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通过招标采购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及医疗费用,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二)坚持三医联动,同步推进。坚持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医保支付、政府财政保障制度、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医疗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坚持公益性质,合理制定价格。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应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稳定调价预期,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兼顾居民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
(四)坚持合理价格比差,促进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充分考虑医疗机构性质、等级、区域、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保持市、县、乡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合理的价格比差,有效促进分级诊疗和患者分流。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基本路径。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整、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建立与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数据评估,由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机制实施调价。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机制做好调价配合工作。
(二)综合设置启动条件。
1.设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启动条件。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针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收入结构不合理和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在综合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医药费用结构及增长情况、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机构运行状况、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启动条件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上一年度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率≧5%或近三个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累计≧15%;
(2)医疗收入年增长率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
(3)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少于9个月;
(4)区域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上年度以技术劳务为主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验检查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低于40%;
(5)调价整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国家、省医改政策规定的重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属于专项调整的范围,可不受上述条件的约束。
2.设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下调启动条件。谈判准入、集中带量采购、大型设备集中采购引起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要素中的耗材、试剂或大型设备等大幅降价,导致相应医疗服务项目成本降幅达到30%以上,且实施降价时间达到一年。
3.设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约束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上调医疗服务价格:
(1)上年度医药总费用增幅高于10%;
(2)上年度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增幅超过预期;
(3)本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值≧3.5%;
(4)区域内医保基金上年度亏损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3个月;
(5)区域内发生重大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宜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其他情形。
(三)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市上一年度的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评估,符合触发标准的,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超过约束标准的,本年度原则上不安排价格动态调整。配套医改重点任务实施的专项调整,以及价格矛盾突出项目进行的个别调整除外。2021-2023年,要抓住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窗口期,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价格,加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力度,与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紧密衔接。
(四)合理测算调价空间。1.价格上调。调价空间主要按照“历史基数”加“合理增长”的方式确定,即以每次调价前医药费用总量为基数,选择反映控费效果、经济发展、医保筹资、物价水平或居民收入变化等相关指标综合确定合理的调整幅度。原则上最大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我市生产总值增长幅度与医药卫生费用增长幅度之差值。为落实重大医改任务,配套实施专项调整时,可根据医改任务对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和成本的实际影响分类测算调整空间,兼顾医院、患者和医保三者平衡。2.价格下调。按照涉及的具体项目,调价空间主要按照“测算项目成本实际减少”的方式确定。
(五)优化选择调价项目。市医疗保障局制定调价规则,明确调价总额占上一年度服务性收入的比例、调价项目数量占实际开展项目数量的比例等有关要求,各医疗机构按要求自主报告调价方案,提出急需或必要调整的项目、调价幅度及上一年度服务量,市医疗保障局以医疗机构报告的服务量为权重,计算各拟调价项目的加权平均价格,按每个项目调价金额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以排序靠前、总和不超过本地区调价总额的项目为基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调价项目优化选择和结果确认:一是优先将技术劳务占比高、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二是关注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运行特点,兼顾收入结构特殊的专科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三是全面比对分析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在全省价格水平,保持区域间价格平衡,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四是平衡好调价节奏和项目选择,防止出现部分应调整的项目长期得不到调整、部分项目过度调整的情况。
(六)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法主要是将调价空间向调价项目进行合理分配。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调价预计增收的总额与既定的调价空间基本吻合,注意公立医疗机构间、学科间均衡。二是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性收入占比。三是继续实行分级定价。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和功能定位、医师级别、市场需求、资源配置方向、医疗服务成本和质量等因素,既要保持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间的合理差价(10-15%),又要保持省、市、县、基层同级别医疗机构合理梯度价格关系,引导合理就医。四是保持地理区域间价格水平合理衔接,促使我市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医疗发展水平相当、相邻地市的价格水平保持合理衔接。五是开展模拟测算。对拟调价方案进行静态模拟测算,动态分析价格调整对医疗总费用、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医保基金支出、患者负担的影响,以及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就诊行为的影响。
四、完善配套措施
(一)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医疗服务定调价的程序,一般包括价格和成本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环节。当年度医疗服务价格涉及整体性调整或调价项目达到总项目数10%以上时,应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要依法依规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定调价程序,结合我市实际,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开展调查成本和价格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做好调价风险评估,重点研判影响范围广或涉及特殊困难群体的调价项目,防范个性问题扩大成系统性风险。
(二)做好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价。市级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运行监测机制,科学设置监测指标,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建立并运用医药价格监管系统,定期监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区域内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费用变化、基金支付等改革运行情况,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对患者、医院、医保基金的影响,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完善政策。加强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加强信息化保障。一是建设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系统和医疗服务价格影响因素分析系统,通过建立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数据库和影响医疗服务价格的数据模型,为合理制定、动态调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保障。二是强化医药价格信息监管服务系统功能,实现系统与医疗机构数据库直连,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医院运行数据的动态分析、系统分析,为开展动态调整评估、考核提供保障。
(四)维护患者合法价格权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费应以知情同意、合法合规为前提,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并以明确清晰的方式公示,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五)提升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适应改革,完善自我管理,科学核算并控制成本,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改革和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实现良性平稳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发挥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动态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同。医疗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工作。医疗保障部门要精心组织、合理测算,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基金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和指导,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监测和成本管理,为动态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政策,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妥善应对负面舆情,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01-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实施的通知2023-01-03临政字〔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推动沂河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关于开展省级新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3号)、《关于支持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22〕30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沂沂河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临发〔202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赋予沂河新区管委会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有关事项如下:一、赋权...
临政字〔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动沂河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关于开展省级新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3号)、《关于支持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22〕30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沂沂河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临发〔202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赋予沂河新区管委会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有关事项如下:
一、赋权范围及方式
以实现“新区事、新区办”为目标,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直接赋予沂河新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市级425项、县级2944项行政权力事项(见附件)。
二、赋权承接
(一)全面做好事项承接。沂河新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尽快建立承接运行、监督考核、跟踪评估等机制,完善业务信息系统,配备工作场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顺。
(二)全力保障过渡交接。市县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涉及的业务系统、文件资料、制式证明、证书、审批印章、审批端口等交接到位。对有关部门已正式受理的事项,仍按原渠道办理。对交接后发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由原实施机关出具明确意见,沂河新区根据意见依法依规办理。事项划转后,沂河新区和原业务办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逐项明确是否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三)着力提升审批效能。沂河新区要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次办好”改革,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要严格落实窗口建设、窗口服务及服务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要求,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对依申请权力事项,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现事项、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沂河新区承接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沂河新区管委会承担相应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对沂河新区管委会无权监管的事项,由相应的市直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对沂河新区负责审批、市直部门负责监管的事项,沂河新区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审管备忘录,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形成双方互联互通、紧密结合的监管工作格局,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五)做好事项更新公示。对赋予沂河新区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沂河新区管委会要列入权责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和沂河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做好维护管理,确保事项准确。
三、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权责一致。对下放的事项,沂河新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逐一落实责任主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对以沂河新区名义履行相应行政职能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产生的行政赔偿,由沂河新区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强化跟踪指导。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要对沂河新区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与沂河新区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密切跟踪相关事项运行情况,对沂河新区行使相关行政权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主动靠上、帮助解决。
三是强化评估检查。对下放沂河新区的事项,市直各部门、沂河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动态评估,对需要调整的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评估赋予沂河新区实施的事项运行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沂河新区要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01-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22-12-31临政字〔2022〕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基础形势(一)发展基础(二)发展形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重点产业(一)现代生物(二)高端装备制造(三)新材料(...
临政字〔2022〕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基础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产业
(一)现代生物
(二)高端装备制造
(三)新材料
(四)节能环保
(五)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
(七)新兴服务业
四、空间布局
(一)布局原则
(二)总体布局
(三)重点产业布局
五、重大工程
(一)集群集聚发展工程
(二)创新创造引领工程
(三)数字赋能升级工程
(四)系统支撑配套工程
(五)开放交流合作工程
(六)发展生态优化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强化项目支撑
(三)推进试点示范
(四)实施评估监督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是加快先进工业强势崛起,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塑造新增长优势,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取得一批重大成果,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产业规模稳步扩大。2021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16年的28.45%提高到42.28%。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97家,实现产值1227.3亿元,同比增长23.8%;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由2016年的12.7%提高到2021年的19.4%,年均提高1.34个百分点,总体呈现稳步提高的态势,涵盖了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
——集聚效应持续放大。市场主体突破130万家、居全省第4位,高新技术企业增长4倍、超过1100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4家、瞪羚企业48家。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围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高新区为主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升级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电子元器件及其功能材料集群入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已建成5个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1个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国家试点创新型产业集群。
——科研体系不断完善。龙湖软件园、启迪之星孵化基地、中科创新园等孵化载体投入使用,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加快建设,临沂高新区成功入选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高端人才引领型),临沂电子元器件产业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山东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先后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院所签署了合作协议,引进院士及创新团队人才500多人,备案山东省院士工作站50余个,引进转化科技成果420多项。
——创新平台逐年增多。建成省级以上科创平台629个,全市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个、国家众创空间9个。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中国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天河产业园、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临沂分所、山东高新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陆续建设启动。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及未来一个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同时也将面临复杂多变的困难和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增强机遇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加快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展机遇。从国际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以及新一轮绿色低碳发展等趋势的影响下,以5G、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光子芯片、氢能源存储与利用等先导性、颠覆性技术加速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变压器”,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的主要动力。从国内看,我国正迈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我省恰逢国家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大历史机遇,着力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从自身看,我市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实施先进工业强市战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增强产业育新能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续动力。
——面临挑战。从外部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疫情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发达国家和主要新兴经济体加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逆全球化、技术封锁及壁垒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生一定制约。从区域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成为各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聚焦点,战新产业加快向先进地区的都市圈和中心城市集聚发展的态势更加明显,科技、人才、资本等高端要素竞争日趋激烈。从内部看,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还存在短板,求之而不得的困扰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产值规模较小,产业能级偏低;关键核心技术缺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研投入不足,产业核心人才紧缺;产业链条较短,带动作用较弱。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目标要求,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方向,以重大项目和重要平台为抓手,聚焦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完善产业创新生态,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协同贯通,着力固根基、扬优势、强龙头、补短板、聚集群,加快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打造集群化、融合化、生态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高起点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强开放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优势区域,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坚持集聚融合。推动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未来产业互联融通。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依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载体,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坚持绿色低碳。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逐步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坚持激励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战略规划、综合监管等方面引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各类要素协同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坚持供需互动。坚持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以创新驱动和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新消费,畅通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的发展路径,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规模,打造经济增长新优势。
——坚持重点突破。发挥骨干企业的牵引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尖”和“雁阵型”方向发展。提升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核心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突破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兴服务等领域,前瞻布局面向未来的先导性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日趋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和集聚园区,成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和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新建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级创新平台30个以上,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率均达到15%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个左右。
——产业集聚不断提高。推动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发展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产业,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成为有重要影响的优势产业,新兴服务业发展成为有突出特色的新兴产业。产业布局更加均衡,打造若干个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批产业链条完备、产业配套完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骨干企业能级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2025年,新增9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化企业和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集团)。
三、重点产业
立足现有基础和巨大潜力,做强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四大支柱产业,强力突破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兴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临沂现代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一)现代生物
抢抓生物技术加速演进、生命健康需求快速增长机遇,聚焦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领域,提升创新能力,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建设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产业集聚地。
——生物医药
强化化学制药和现代中药两大优势产业,扶持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特医食品和医药服务业四大潜力产业,形成“2+4”优势与潜力产业协调并进的产业格局,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将医药产业培育成为富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支柱产业。
1.化学制药。做强做大存量,创新开拓增量,推动新药、仿制药和新型制剂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化学制药优势产业的行业地位。新药。鼓励以精准治疗和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强基于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原研药开发,上市一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加快开发源头创新实体药物、品牌通用名药物,以及抗肿瘤、抗心脑血管疾病、抗代谢性疾病、抗感染性疾病(抗耐药菌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老年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等品种。仿制药。重点发展通过一致性评价和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的仿制药品种;重大传染病防治、罕见病治疗、儿童老年用药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市场潜力大的药品。及时开展对国外专利到期药物的首仿、抢仿;加强对非专利药物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原料药和新型制剂。加快合成生物技术、连续流微反应、连续结晶和晶型控制等开发应用,支持高端原料药和制剂并行突破发展,开发口服缓控释、透皮吸收、特殊包衣、靶向制剂、长效注射剂、非注射给药系统等新制型,打造“基础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制剂”产业链。
2.现代中药。依托丰富的道地药材资源,加大药材种植及精深加工,加快中药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做优做特沂蒙现代中药,融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建设中医药强市。药材种植加工。鼓励各县区依托特色中药材资源,因地制宜推进金银花、丹参、银杏等道地药材种植以及全蝎、蟾酥等中药材养殖,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中药材种植基地,培养中药材特色强镇或中医药产业集聚区,打造全省道地药材主产区,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鼓励在县镇、种植专业村、规模化种植基地附近,建设一批质量可追溯并符合环保要求的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趁鲜加工)项目。中药产品研发。开展中药有效物质和药理毒理基础研究,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融合传统工艺,提升中药生产工艺、流程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聚焦新型抗肿瘤、心脑血管、新型靶向抗病毒、抗抑郁等,以病证结合、专病专药或证候类中药等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鼓励对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发展中药大品种。依托市中医医院等谋划组建临沂市中医药文献馆,支持经典名方产品开发,推进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提升靶向中药天然产物开发、中药天然产物分离制备关键技术,推动符合标准的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植物提取物、特殊用途化妆品、药食同源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3.生物制药。依托产学研医合作,围绕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创新前沿和关键技术,重点开展生物原料菌种培育和改造技术、生物药物提取纯化技术和重组蛋白药物稳定性和研究及其制剂开发。聚焦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疾病临床用药需求,开发抗体药物、核酸药物、多肽药物、血液制品、小分子药物、酶制剂、细胞治疗等。围绕新冠肺炎、肝炎、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快疫苗产品孵化和产业化,填补我市疫苗产品空白。鼓励临沂市人民医院、沂水中心医院、临沂市肿瘤医院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巩固提升既有壳聚糖、海参氨糖、大豆肽、氨基酸、硫酸软骨素、生物多糖、代糖、血清素等产品,开发生物大健康制品,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企业,打造生物制药产业基地。
4.医疗器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升级,提升我市在麻醉面罩与医用导管、消毒剂、医用口罩、防护服、手术衣等领域的行业地位,做大做强医用不锈钢换药车、服药车、治疗车、麻醉车、病床、轮椅等产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体外诊断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合作交流,招引培育一批体外诊断器械企业,支持全自动大型临床诊断仪器、床旁即时检测系统、远程患者检测系统和常规诊断设备开发,支持体外诊断产品开发,加快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高通量测序仪、即时检测设备、质谱分析仪、光致电化学分析仪、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PET/CT/FMI分子影像设备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产业化。围绕养老养护和大健康市场需求,鼓励开发家用护理、诊疗、监测(血糖、血压、体温、心脏等)和康复设备,加快家用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市场布局。鼓励有产业基础的地方集聚发展医用耗材,开展植入、介入、人工关节等高值耗材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医用物资应急储备基地和医用卫材生产基地。
5.特医食品。依托我市丰富中药材、动植物资源,根据不同疾病特点,发挥市检验检测中心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标准、营养与危害物关键检测技术、风险防控措施研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发母乳营养补充剂,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肿瘤、肝病、肌肉衰减综合症、炎性肠病、食物蛋白过敏、难治性癫痫、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脂肪酸代谢异常、肥胖、减脂手术以及创伤、感染、手术应激状态等不同类型的特医食品,拓展适合中老年人抗衰老、增强免疫力、心脑血管及减肥增肌、儿童益智等功能性食品。
专栏1: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
化学制药。聚焦具有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药、罕见病治疗药物、新型技术平台药物、特定疾病亚群药物,以及有明确临床价值的改良型新药等,突破原料药创新工艺、复杂制剂技术、给药系统等关键技术,依托市检验检测中心持续开展高风险品种探索性研究,发挥罗欣药业冻干粉针剂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罗欣药业山东省晶型药物技术创新中心、鲁南贝特药物新制剂研发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新时代药业山东省药物国际化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新时代药业新型制剂产业化、中健康桥通心舒胶囊、福长药业原料药、永宁药业原料药和新材料绿色生产基地、沂南阳都医药园等建设,打造费县生物医药产业园,郯城县和临沭县化学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
现代中药。聚焦中药材基地建设以及中药新药研制、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转化、中成药二次开发等,突破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技术、中药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制剂形式和给药技术等关键技术,发挥市检验检测中心在中药材及饮片、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体系建立等技术优势,合作共建临沂市中医药科研平台,发挥鲁南厚普山东省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中药材资源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大陆制药中药材深加工工艺工程实验室、一方制药中药配方颗粒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修正药业中药颗粒、鲁南中药制剂研发中心、一方制药中药配方颗粒重大产能提升、天泽中草药加工、康岭药业中药材加工等建设,打造平邑、郯城、兰陵中医药产业园。
生物制药。聚焦新型抗体药物、新一代免疫检测点调节药物、新型新冠病毒疫苗、新靶点创新药物、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产品等,突破细胞培养技术、新型生物药的产业化制备技术、生物药新给药方式、新型递送技术、疫苗新佐剂等关键技术,发挥鲁南制药国家哺乳动物细胞高效表达工程实验室、隆科特酶制剂生物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恒欣药业山东省溶媒结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鲁南新时代山东省蛋白类药物工程实验室、山东省肿瘤标志物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靶向药物载体研制及诊疗一体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卫康生物山东省壳寡糖及其季铵化衍生物工程实验室、临沂大学新型疫苗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甘李药业临沂生产基地、新时代重组蛋白类药物产业化、墨海自扩增mRNA疫苗研发、隆科特生物制品、江正生物生物提取胆酸等建设,打造沂河新区“沂蒙药谷”,建设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园。
医疗器械。聚焦新型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等医疗器械,疾病筛查、精准用药所需的各类分子诊断产品,支架瓣膜、心室辅助装置等高端植入介入产品,重组胶原蛋白类、可降解材料等生物医用材料,突破工程化技术、医疗设备数字化技术、远程诊疗技术等关键技术,发挥中拓生物医用诊断试剂工程实验室、兰陵瑞安射频消融针研究实验室、中科梅奥(山东)信息化健康诊断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美瑞斯医械·智谷、康利医疗二期、中科梅奥(山东)外检测试剂、中金体外检测试剂、鑫高益核磁共振及CT设备、达开生物智能中医药设备等建设,积极承接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转移,打造特色医疗器械产业园。
特医食品。落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有关生产标准规定,聚焦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和产业化,发挥若尧特医食品工程实验室、临沂大学健康食品及其质量控制工程实验室、新程金锣大豆功能多肽研发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市检验检测中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品质营养与危害物关键检测技术及防控措施研究,发挥我市农业资源和食品生产优势,引进培育一批特医食品、功能性食品产业化项目落地,打造特医食品、功能性食品生产基地。
——生物农业及其他生物业
加强生物育种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的生物育种研究机构,培育一批上规模的现代种业企业。支持生物农药、生物兽药、新型动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等重大产品开发,研制可替代抗生素的生物兽药、生物饲料添加剂,促进产业化规模化生产与应用。深化农业领域开放合作,与优势科研机构共建一批高水平作物品种选育、生物农药及肥料科研和推广服务平台,提升生物农业研发创新能力。发展生物发酵、生物基产品、特色生物制品产业,以生物基材料、生物绿色工艺等为重点,推动生物技术在医药、化工、材料、农业、轻纺、食品深加工、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培育壮大生物制造产业集群。强化生物安全保障,提高生物防护设备生产和储备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二)高端装备制造
以“安全自主可控”为导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加工装备、物流装备等向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绿色化、集群化转型,培育发展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机械智能制造名城。
——先进工程机械
1.高端整机。引导优势整机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无人机遥感测绘、数字孪生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重点发展大型、节能型装载机和挖掘机,继续保持系列产品综合优势。紧跟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发展自动化、智能化工程机械产品,加大新能源工程机械、高原型工程机械、特殊工程机械等新品种研发,扩大我市工程机械产品国内外市场,打造沂河新区先进工程机械集聚区。
2.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依托沂河新区、临沭县等高端液压件主控阀、高精密液压元件的技术优势,以及沂水液压油缸等配套零部件方面的能力,围绕液压泵、阀、马达等液压元件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高端液压件、四轮一带配件、液力变矩器等研发,发展智能主控阀、有机硅耐高低温高端密封件等高端产品,建设中高端液压零部件产品研发生产基地。推动平邑、蒙阴等骨干企业深化与国内知名车辆装备制造企业合作,发展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巩固变速箱、驱动桥生产基地优势。引导沂南县等轴承骨干企业创新发展汽车、工业机器人、风力发电机组等高端轴承,建设轴承及轴承单元生产基地。
3.智能采矿装备。针对智慧矿山建设需求,围绕装、挖、钻、运等,研发智能勘探、水井等大口径深孔钻机、矿山采掘装备、智能无人掘进机、智能无人矿用车辆等,支持发展全地形、远程遥控等自动化、智能化高端产品。研发“智慧矿山平台”,实现资源和开采环境数字化、矿山信息可视化,提供涵盖设备选型、工况匹配、服务保障、金融支持、智慧矿山信息化系统等一体的矿业整体服务解决方案,提升矿山采掘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4.工程机械云制造。推进“制造业+互联网”工程,促进工程机械企业加快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个性化定制等业务形态,加快云制造平台建设,培育“云制造”模式。围绕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研发制造服务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服务化和服务型制造进程,提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管理、维护、诊断等全流程的智能化水平。
——自动化农机装备
1.高端整机装备。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高端整机产品。依托临沭县、沂河新区、沂水县既有技术优势,加大农用工程机械新品种研发,完善产品动力功率跨度(26-400马力),提升机械稼动率,实现一机带动耕种收储多种用途,重点开发动力换挡无级变速拖拉机、多作物收获联合收割机、青贮收获机、秸秆打捆机,以及精量播种机等小型农机装备、微耕机、新型粮食干燥设备等。布局建设园林植保机械产业新型研发中心,发展无人机及智能化大田机动宽幅施药装备、水田植保、园林植保等控制智能化、操作自动化、作业精细化新产品,建设全国大型、高端植保机械基地。
2.农机零部件。围绕小麦、玉米等大宗粮食和花生、毛豆、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农机装备需求,推进新型高效节能农用发动机、液压机械无级变速器(HMT)、大马力拖拉机用转向驱动桥和农机装备专用传感器等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高端传动零部件基地。加快突破小型汽油机、柴油机关键技术瓶颈,将我市打造成为小型汽油机出口基地。
3.高效农机具及智能作业系统。加快农机物联网与大数据、高效低排放柴油机、农机传动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机械化提档升级,示范推广高效专用农机具及配套技术,推动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创建。强化农机与农艺融合,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逐步改进农机具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及服务推广等环节。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逐步完善“智慧农机”服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快实现农机装备故障及作业性能远程监测、实时诊断和自动控制。
——智能加工装备
1.智能激光设备。依托临沂激光科技产业园和鲁南光电高科技产业园,瞄准珠三角、长三角、华中、环渤海等激光产业带,招引上下游企业,建设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临沂分中心等,推进与工程机械、汽车等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开发集成化、智能化的高性能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激光打标机等先进激光加工成套设备,突破发展脉冲连续激光器、激光头、激光软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科技含量高、业界影响大、带动效应强的全产业链激光产业集群。
2.高端数控机床。结合鲁南地区生物医药、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信息等领域需求,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化生产线,培育高精度卧式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机床新产品,提升机床产品可靠性和精度保持性。支持机床企业与其他省市装备制造企业加强合作,拓展高档机床应用领域。
3.智能仪器仪表。发挥仪表产业的市场和规模优势,规划建设仪表科技产业园,推动现有仪表企业集聚发展、抱团发展,培育头部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打造行业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招引国内知名仪表电子企业并设立仪表产业研究院,引进控制模块、传感技术、智能管理等科研团队,开展智能水表、水表远程控制、管理及配置等新技术新产品协同研发、孵化,推进仪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仪器仪表产业集群。
——机器人与增材设备
以研制具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特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装备为重点,招引国内外工业机器人制造知名企业,在系统集成、机器人本体和减速器、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方面形成一定的自主研发制造能力,重点发展高性能弧焊、装配、搬运等工业机器人。围绕老龄化社会服务、医疗康复、公共安全、教育娱乐、科学研究等领域,推动服务机器人的产业化发展。面向安全生产和消防等领域,发展消防救援机器人、特种作业机器人等产品。
——智能物流仓储装备
结合临沂现代商贸物流转型发展需求,积极发展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及自动导引运输车(AGV)等相关装备,打造高端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产业集群。突破全数字化控制、自主导航、智能避障等智慧物流技术,开发自动输送和分拣系统、物流机器人系统、自动识别与感知系统等先进物流仓储装备。研究重型AGV关键技术及应用解决方案,扩展产品载重范围,开发牵引式、轨道式、举升式、背负式等不同类型AGV产品,进一步拓展重装产业链。积极与商用车、农业机械、食品加工、金属加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合作,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开发多向行驶、协同作业、防碰撞检测、室外爬坡等多功能智慧物流装备,加快实现规模化应用。借助优势企业工艺制造和技术实践优势,注重智能物流系统相关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吸引物流系统集成商和新型智能物流装备供应商,提升产品的调配、运输能力,为用户提供功能全面的智能物流装备。
专栏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点
先进工程机械。聚焦重大成套设备和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高压大流量液压元件和液压系统、高性能密封装置、高端轴承、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等,发挥山东临工山东省工程机械可靠性工程实验室、金利液压山东省高温高压液压元件工程实验室、开元轴承山东省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工程实验室、国众机械齿轮工程研究中心、福阳液压高端液压油缸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金利液压工程机械高端液压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临工集团数据供应链和数据中心、山重建机试验中心、华星机械智能结构件、飞达矿山高效智能钻机、兴田机械高端液压元件智能化生产、晟成轴承高端传动零部件生产等建设,打造沂河新区、临沭、沂水、沂南、平邑、河东等高端工程机械产业基地,构建全产业全流程的智能制造体系。
自动化农机装备。聚焦智能农业动力机械、灌溉智能化装备、高效精准环保多功能农田作业装备、经济作物高效智能收获与智能控制装备、设施智能化精细生产装备等,发挥华盛中天山东省节能减排汽油机工程研究中心、雷沃传动山东省收获机械可靠性工程实验室、源泉机械山东省油料作物种植收获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白龙机械农业装备机械智能化工程实验室、博发动力以二冲程为动力的园林机械工程实验室、常美机械智能化农业联合收获机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皓耘科技中试工厂等建设,以罗庄、临沭、莒南、沂河新区、沂水等为主体打造高端农机装备制造基地。
智能加工装备。聚焦金属切削成形机床、数控组件、机床控制和伺服系统、实验分析仪器仪表、应用仪器仪表、激光焊接切割设备、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等,发挥沂水机床厂管螺纹车床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友谊机械数控机械智能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花集团智能水表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动华工激光复杂构件大功率激光设备产业化、奔腾激光大功率激光加工设备制造、基弗智能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装备生产制造、金凯电力高端智能水表等建设,打造沂河新区激光装备制造基地、沂水高端机床生产基地,建设“沂蒙光谷”。
机器人与增材设备。聚焦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服务消费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发挥临沂大学先进增材制造与装备工程实验室、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机器人应用与智能制造技术工程实验室、越浩瓦楞板自动焊接机器人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临工工业智能机器人产业园等建设,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的应用,拓展机器人工业检测、机器人维护服务等,推动机器人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
智能物流仓储装备。聚焦提高物流仓储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发挥山东商贸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和山东商贸物流研究院作用,促进仓储物流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发挥临沂大学智慧物流工程实验室、阿帕网络智慧物流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商城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创制一批适用性广、经济性好的商贸物流装备,提升物流仓储操作效率,助力打造临沂现代商贸物流体系。
(三)新材料
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装备、重大工程建设需求,围绕先进特钢和高端不锈钢、有色金属、特色无机非金属、有机高分子等材料,完善产业链应用配套,培育临沂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
——先进特钢和高端不锈钢
积极承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退出产能,加快推动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无缝钢管、高端轴承钢、超高强帘线钢、高强度紧固件用钢等高性能特钢和高温合金材料,打造国内一流的先进特钢生产基地。推动与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深入合作,建设全国不锈钢期货交易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发展双相不锈钢等高附加值产品,研发航空航天、交通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海工装备、医疗器械等制造业用不锈钢品种,家电、高档厨具、高端建筑装饰用不锈钢等,形成不锈钢“原料-板带-制品”全产业链条,打造中国高端不锈钢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围绕白色家电、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高端应用领域,发展高强高韧高耐磨、低成本的铝、镁、铜、钛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逐步形成与终端产品相配套的产业链体系。推动发展高档建筑铝材、装饰铝材、全屋全铝定制门窗及家居,加快建筑铝材个性化、定制化发展。支持发展阳极氧化、高精铝板带箔、食用铝箔、电子铝箔、车体结构件、发动机零部件、轮毂等高端铝精深加工产品。围绕汽车、空调等镁合金下游领域应用,引育镁合金精密成型企业,打造高性能镁合金研发中心,优化镁合金熔铸、挤压、压铸、半固态触变等成型工艺,重点发展牺牲阳极和压铸件。围绕铜合金结构和功能铜材,培育招引生产电子、交通运输等行业用铜材的铜加工企业。围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高端化工、医疗等领域引育高端钛及钛合金产品深加工企业。鼓励研究金属粉末成形与制备技术,建设低成本钛合金粉末、铁基合金粉末、高温合金粉末等生产线。
——高性能磁电材料
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发展需求,推进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研发一批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电子材料产品。依托山东省软磁复合材料及应用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软磁复合材料及应用产业化技术研究,积极发展软磁复合材料,构建“软磁复合材料-电机定子铁芯-电机设计-电机生产制造-应用”的产业化体系。发展高性能封装材料,加快培育超高性能永磁材料,开展特种金属软磁材料生产技术研究,推动形成软磁铁氧体材料-磁芯-电子元器件-电源-消费电子产品产业链。引进培育纳米电子材料、新型电子陶瓷等新型电子信息材料的研发生产,开展高性能显示器件用发光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
——特色无机非金属材料
1.高端陶瓷材料。围绕石油、化工、微电子、汽车、航空、航天等应用领域,向具备机械功能、热功能、化学功能、电磁功能的陶瓷方向拓展,研发高强度、高硬度、耐磨损、耐高温新型陶瓷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积极发展新型高性能结构陶瓷、功能陶瓷、节能环保用陶瓷、微波陶瓷等。依托沂南、沂水、兰陵丰富的石英砂岩资源和硅产业科技创新园,拓展碳化物陶瓷、氧化物陶瓷应用领域,打造特种陶瓷产业园区。围绕高端日用陶瓷和高档艺术瓷,聚焦陶瓷产品差异化、时尚化、创意化发展,重点发展白瓷、骨质瓷、炻瓷、银玉瓷、艺术瓷等产品,优化罗庄陶瓷产业结构,加快构建临沂高端陶瓷材料品牌体系,提升“中国临沂陶瓷”知名度。
2.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依托沂水、沂南等基础优势,围绕玻璃纤维下游行业应用,发展高强、低介电、高硅氧、耐碱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同时加强与建材产业协同,拓展玻璃纤维在汽车工业、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打造“高性能玻纤—玻纤织物—玻纤复合材料”深加工产业体系,打造玻纤新材料产业研发加工基地。开展碳纤维、陶瓷纤维、有机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等的研发与产业化,延伸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产业链。依托沂兴新材料产业园等,积极发展特种玻璃、高纯度石英材料、高性能摩擦材料、绿色新型耐火材料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
——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
以功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为导向,推动有机高分子材料向精深加工及应用方向发展。依托郯城丙烯产业优势,支持研发应用于航空航天、海工装备等特殊领域的高性能聚氨酯新材料,拓展聚氨酯新材料产业链,加快发展改性胶黏剂、弹性体、光学树脂等功能性有机高分子新材料。依托优势企业生产芯片抛光液专用超纯度硅溶胶、高性能催化剂专用特硅溶胶等高端新材料,开发热塑性复合材料、多功能涂料等复合材料。
专栏3: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
先进特钢和高端不锈钢。聚焦高性能轴承用钢、机床专用钢、先进轨道交通用钢、能源用钢、新一代功能复合化建筑用钢、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等,发挥临港有色高碳锰铁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山钢永锋超薄精品板材、山钢永锋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太钢鑫海不锈钢合金材料等建设,打造临港“以产出支撑进位”的强劲增长极。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聚焦新型铝铜镁合金、高品质铝铜镁铸件(型材、锻件)、高性能靶材等,发挥凯米特新材料高强度铝合金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楠江新型铝制材料、达安新型铝制材料等建设,推动有色金属绿色化、高端化发展。
高性能磁电材料。聚焦高饱和磁感应强度、高磁导率、低损耗和低磁致伸缩系数的软磁材料等,发挥中瑞电子山东省磁性材料工程研究中心、银凤电子山东省软磁铁氧体工程研究中心、环邦电子磁性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动建立山东高新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发高性能、高稳定性的非晶、纳米晶快淬磁粉及具有高各向异性的HDDR磁粉,推进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等建设,培育提升省级高新区特色磁电产业集群。
特色无机非金属材料。聚焦特种陶瓷、人工晶体、新型建筑材料、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发挥金蒙山东省碳化硅纳米新材料工程实验室、山东玻纤山东省玻璃纤维工程研究中心、山田研磨山东省表面功能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华润(兰陵)硅基新材料、山田新材料锂电新能源专用碳化硅陶瓷、天炬节能高性能(超高模)玻纤智造、沂康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基舜节能纳米隔热新材料等建设,打造特色无机非金属材料基地。
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聚焦高性能塑料及树脂、聚氨酯材料及原料、氟硅合成材料、高性能橡胶、高性能膜材料、新型功能涂层、生物基合成、生命基高分子、电子化学品及封装材料等,发挥祎禾科技高性能复合胶凝材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雷华塑料山东省高性能树脂材料工程实验室、威普斯橡胶绿色高性能橡胶输送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百特新材料CMP研磨液、安特纳米材料单晶硅芯片CMP研磨液、合创宏高分子新材料、鲁驰新材料高性能橡胶制品、舜天化工科技新材料等建设,推进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产业化进程,形成特色园区。
(四)节能环保
以全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以绿色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牵引,促进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及新材料的产业化,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保障。
——高效节能
坚持节能优先,深化水泥、建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绿色建筑、交通、商贸物流、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提升。鼓励研发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及关键零部件,支持低碳零碳负碳和存储技术装备工程化攻关和高效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电机能效提升、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全面推行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能源综合绿色化改造,开展全生命周期绿色节能服务。
——先进环保
促进先进环保装备及材料提质增效,发展大气治理装备、水处理装备、固废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装备、土壤污染治理装备、低碳发展装备、环境监测装备等行业,加强先进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创新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环境治理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十四五”末,建立较完善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体系。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激活和培育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生态损害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积极申报省级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推进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资源循环利用
实施绿色低碳优能战略,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化工、建材、纺织、轻工、新兴产业等循环化发展,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完善绿色循环政策体系,发展循环型产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支持建设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建立中心城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鼓励县区建设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再加工利用产业基地。支持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临港区、高新区等建立区域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动创建“无废城市”。加快布局工程机械、机床、农用机械、五金工具、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4: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
高效节能。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器材、绿色建筑材料、绿色节能工程施工等,发挥天元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建造技术工程实验室、金明寓环保装配式建筑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提高装备制造品的节能环保性能,积极发展节能制造和再制造工程,培育能效、水效“领跑者”,实施一批节能、节水项目,建设节能型、节水型企业,打造高效节能装备产业基地或集群。
先进环保。聚焦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及电子设备、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服务等,发挥润通科技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圣大环保烟气脱硫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加快释放生态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基地或产业集群。
资源循环利用。聚焦矿产资源与工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城乡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资源利用设备,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活动等,发挥长荣环保大宗废酸废铝泥资源化高值利用技术工程实验室、临大恒通海绵城市工程实验室、会宝岭铁矿低品位铁矿全价值链开采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建立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五)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
围绕“双碳”战略,紧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聚力突破动力电池、高效光伏、氢能、储能,推动新能源产业率先加速崛起。
——太阳能
以提供绿色电力、绿色热力为重点,促进太阳能集成应用技术开发,发展先进晶硅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和智能逆变系统,开发太阳能供暖、太阳能工农业供热制冷、光储充电桩等技术装备产品,促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融合发展。优先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大力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区域连片规模化开发。加快推动沂水县、郯城县、兰陵县、河东区、高新区、平邑县等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结合“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示范创建,开展全市光伏重点乡镇园区建设,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等综合利用,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围绕“硅晶体加工—硅片制造—光伏电池片—光伏电池板(组件)—光伏电站”产业链,精准招引硅片研发制造、导电银浆等技术含量足、价值链水平高的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20万千瓦左右。
——氢能
瞄准零碳冶金科技制高点,开展氢冶金高效还原技术、氢还原设备改造与开发工作,加快临沂氢能源产业园建设。依托钢铁基地,推动钢铁领域降碳零碳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开展万吨级氢冶金工程及高纯铁制备工程建设与应用示范。依托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建设省级氢能应用示范项目,联合青岛国际院士港集团,开通临沂至青岛城际氢干线。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探索推进高效智能氢气输送模式。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推动氢能多场景多领域应用。瞄准罗庄、临港、费县等区域,着力引进制氢加氢、氢燃料电池和氢能汽车生产等项目,依托光伏制氢、直流供电等技术,积极打造氢能零碳园区。
——储能
加强先进储能技术、控制系统的规模化应用,培育储能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我市在发展锂电池方面基础原料充足、应用市场广阔的优势,积极引进锂电池及电芯生产企业,打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群。发挥费县、蒙阴、平邑、沂南等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抽水蓄能+产业”的发展模式,加快沂蒙抽水蓄能电站、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等建设。探索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享受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
——风能、地热能
统筹考虑全市风力资源、交通运输、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电网接入等影响因素,稳妥推进存量风电项目,开展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建设,加快风电场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风电稳定性和持续性能力。加大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有序推进地热能持续开发利用,提高浅层地温能资源在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重点引进不抽取地下水的地源热泵技术和设备,鼓励在大型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等有冷、热需求的场所发展浅层地热能取暖制冷。
——生物质能
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产业发展,统筹全市木业、农业、畜牧业、垃圾等生物质资源禀赋,在确保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前提下,科学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适当建设污泥掺烧耦合发电项目,鼓励现有农林生物质直燃电厂实施供热、供冷改造,合理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处置问题。积极推进生物质非电利用,科学规划布局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鼓励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模式,推进费县生物质应用重点县发展。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模式,支持生物质天然气示范建设,加快生物质天然气产业化发展。
——智能电网
聚焦构建新能源为主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以智能传感、信息通信、自动控制技术为支撑,加快提升电网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应用、安全防护等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信息采集终端建设,在发、输、变、配、用各环节部署智能装置,实现信息全面采集、状态全息感知。加强信息传输网络建设,重点实施35千伏及以上电网光纤网架完善和通信带宽提升工程,建设状态全面感知、信息互联共享的智慧变电站。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重点实施调控云、电力现货市场系统等安全防护升级工程,保障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加快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打造发输储配用一体化商业示范运营模式。
——新能源汽车
1.纯电动汽车。加强与国内优势纯电动汽车企业的全面合作,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国物流之都”及千万级人口大市的市场需求优势,推广城市公交电动化及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深层推广纯电动城市客车、纯电动旅游客车、纯电动商务车及纯电动物流车的研发、制造及产业化,加强纯电动汽车底盘设计、整车开发和定型试验等技术开发能力,完善整车生产工艺及安全性研究,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发展整车产品。
2.燃料电池车。密切跟踪氢能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我市的资源优势条件,积极与国内燃料电池发动机领域的领先企业合作,从燃料电池物流车、客车、中重型卡车等燃料电池商用车着手,推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示范应用,分领域逐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范围,以应用带动燃料电池整车企业项目建设,并逐步带动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重点发展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和基础材料等系统核心部件。
3.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以新能源汽车整车推广应用为抓手,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配套生产企业,重点支持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鼓励新材料企业与新能源车企在新能源汽车电池方面的技术合作,支持具有小型化、轻量型及高功率密度化的基于软磁复合材料的新型高效电机研发。依托现有资源优势,瞄准锂电池和氢燃料电池等动力电池,着力突破新能源汽车。开发轻量化、高可靠、低成本的动力电池,带动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发展。利用现有焦化、钢铁等行业的副产氢资源以及新能源电力制氢,发展氢燃料电池基础配套产业。支持开展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研究,鼓励相关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
专栏5: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重点
太阳能。依托我市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特点和开发利用基础较好的优势,加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合理布局集中式光伏重点项目,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光伏应用样板。聚焦高效电池片等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晶硅材料等太阳能材料等,发挥京普太阳能光热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曜灵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钙钛矿电池、欧达新能源年产10GWp光伏组件+1GW/2GWh智慧储能系统生产基地、力诚新能源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瑞晶新能源年产5GWG12高效新型光伏电池、欧力特新能源年产8GWh大型储能专用锂电池、中科天问太阳能光伏组件等建设,打造河东、兰山、兰陵等光伏产业园。
氢能。聚焦氢能新兴能源装备、氢能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推进罗庄区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园、临港钢投氢能产业基地、临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纯氢冶金技术开发中试基地、费县联亿甲醛尾气制氢项目建设,并依托我市上游资源基础和大量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积极招引氢燃料电池、氢质子膜、膜电极等生产企业,打造“沂蒙氢谷”,建设鲁南地区氢能产业新高地。
储能。发挥储能在能源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进费县沂蒙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充分参与全省电网调峰。加快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启动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科学研究论证平邑郑城、沂南孙祖等抽水蓄能资源站点项目选址,力争纳入国家规划盘子。推广应用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等一批趋于成熟的储能技术,推进沂水独立储能电站、郯城磷酸铁锂储能电站、兰陵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临沂兰城纬景储能、兰山钛时代复合钛储能等建设,进一步扩大我市新型储能规模。
风能。聚焦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重防腐涂料等风能发电材料、风能发电运营维护和施工等,推进临沭三期76.5MW风电、郯城100MW风电等建设,招引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及配件生产等中上游企业,填补我市风电产业链中前端空白。
生物质能。聚焦生物质能原动力设备、生物质燃烧锅炉等生物质能设备以及生物质发电、供热、供气等,加快沂南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国能(临沂)生物质热电联产、沂水长青环保能源二期扩容、阳都热电生物质热电联产、费县上源热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在生物质天然气、沼气发电和民用生物质清洁取暖等方面提升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水平。
智能电网。聚焦智能电力控制设备及电缆制造、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制造等,推进沂都电气干式变压器及自动控制技术研发、临西(临沂VI)500kV输变电工程等建设,实现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智能巡检,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新能源汽车。聚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锂离子电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供能装置等,引进培育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领域企业,推进双林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桥智能制造及新能源扁线电机等,集聚一批上下游企业。依托高新区磁性材料与电子元器件集群优势,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高性能高压连接器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高效能轻量化电机领域研发攻关,引进轻量化车身、轮胎轮毂、底盘总成、内外饰零部件领域生产企业。推进锐铃汽车新能源商用车项目,以北汽新能源汽车为主体,打造临港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
以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5G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发展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构建电子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数字经济园区,打造数字强市。
——下一代信息网络
加快布局5G通信网络建设,到2025年建设5G基站2.6万个,积极推动规模组网,实现县级以上城区、乡镇镇区、工业园区、重点医院、校园、主要旅游风景区、农产品主产区5G网络全覆盖,并向有需求的重点行政村延伸。推进5G商业化应用,在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园区、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旅游、数字孪生、AR/VR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建设。发挥国家首批“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优势,推进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推动光纤到房间(FTTR)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
——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以应用需求为牵引,提升软件供给能力,推进软件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增强软件产业赋值、赋能、赋智效应。加快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完善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业务转型等软件外包体系,支持基于开源软件的创新研发。围绕数字临沂建设,支持企业在制造业数字化、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政务服务、医养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打造技术先进、市场认可度高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动龙湖软件园、沂蒙云谷、临沂科技创业园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发展,争创一批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动软件产业规模提升,构建自主可控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体系。
——电子核心制造
以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沂南双创科技园、沂水机械电子产业园为载体,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招引培育面向电力电子、医疗电子、机械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子等项目。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微型化、低功耗、宽频化、集成化和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延伸终端产品,拉长产业链条。推动高新、沂水等健全软磁铁氧体材料-磁芯-电子元器件-电源-消费电子产品产业链;二极管、三极管等分立器件芯片、框架、封装、测试产业链;电子陶瓷粉-电容、滤波器产业链;触控屏-平板手机产业链,打造“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下游应用”完整磁电产业链条。做大现有计算机外设、LED照明、应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扩大整机产品占比,形成整机与元器件相互促进发展的良性互动。
——工业互联网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木业、机械、冶金、医药为突破,对接优势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垂直行业平台;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工业场景,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引导规上工业企业“上云用数获能”。对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支持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基于标识解析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应用创新。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新型设计、共享工厂、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协同制造、智能物流配送等模式创新,推进服务化改造。
——大数据和云计算
以服务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导向,支持推动数据中心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构建多源异构、云边端协同的一体化算力体系。科学布局低时延边缘数据中心,构建云计算、超级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格局。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
——人工智能和区块链
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进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行为识别、智能感知等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安防、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构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集群网络化协作发展生态,研发攻关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核心技术,促进人工智能和工业制造融合。深入开展“区块链+”行动,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和“链+”行业应用,在产品追溯、政务民生、金融服务、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
专栏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重点
下一代信息网络。聚焦高端路由器、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站设备、基于IPv4/IPv6高性能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制造,显示设备、人机交互设备、云终端设备等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以及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等,创建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推进可可西里通讯和网络设备配件、凯一达智能显示终端生产、鸿锐电子高频高速数据线缆、兴慧智能液晶显示屏、电子雾化器生产等建设,加快5G规模组网和光纤入户,提升下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和专业设备制造水平。
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聚焦关键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重点,突破云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信息安全、面向党政办公的基础软件平台、三维设计和建模仿真软件、BIM(建筑信息模型)图形平台、地理信息平台型软件等关键技术,推进临沂省级软件园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探索“软件+硬件+数据+互联网”等新模式。
电子核心制造。聚焦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敏感元件及传感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碳化硅衬底材料、高端专用磁性材料等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等,发挥海纳电子山东省光电连接器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中瑞电子基于5G边缘计算的电子元器件数字工厂、春光磁电碧陆斯凯通磁电高频软磁铁氧体电子元器件材料、澳柯玛(临沂)半导体电控模组智能制造、中钢智慧谷半导体芯片研发与制造等建设,提升电子元器件制造能级,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规模。
工业互联网。聚焦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互联网协同制造平台、工业物联网服务等,发挥临沂大学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工程实验室、旭兴网络“知点云”数字孪生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华为(罗庄)工业智能创新中心、中信信息物联网平台、旭兴网络数字孪生教育等建设,完善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
大数据和云计算。聚焦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云平台系统等,发挥山东省新型供应链生态大数据分析实验室、拓普网络山东省云计算关键技术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慧创信息时空大数据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国为沂南县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慧创信息时空大数据云平台等建设,推动大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满足海量存储服务需求,构建高效数据处理体系,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
人工智能和区块链。聚焦人工智能软件、智能消费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发挥临沂大学数学建模与智能计算工程实验室和数据分析与智能计算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资源,研发人工智能底层技术,深入推动融合发展,积极申报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试点。
(七)新兴服务业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发展数字创意服务、技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物流等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新兴服务业体系。
——数字创意
推动数字技术与创意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虚拟/增强现实、网络视听、线上直播、数字娱乐、媒体广告、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数字创意服务业。推动数字创意与生产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智慧农业等融合发展,加强沂蒙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创新与数字化展示利用,建设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高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打造一批创意产业基地。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设计服务融合发展,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强数字化设计应用,支持“设计+”新商业、新业态发展,促进沂蒙文化、历史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新设计。提升发展共享经济,推动创新科研设施、交通出行、房屋住宿、办公空间等资源共享。
——先进技术服务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引进知识产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科技交易大市场,开展成果评估、挂牌交易、科创融资、成果落地等一站式服务。加强科技资源开放服务,引导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培育一批检验检测、计量校准、技术评价、质量认证等专业公共服务机构,提升全过程、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争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建中国(临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现代金融
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引进金融机构入驻各区县。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拓展信托投资、商业保险、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业务,建立金融咨询、融资租赁中心等服务机构,完善金融信贷担保机制,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立生物医药、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战新产业的金融支持,培育新兴金融市场。
——现代商贸物流
推进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一批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以及物流中心、综合性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深入开展多式联运工程,建设具有多式联运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属性的综合货运枢纽,打造陆海空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构建专业物流服务体系,完善与创新集装箱、大宗货物、零担货物、汽车、工程装备等专业货种的物流服务产品与组织形式,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实施物流行业数字赋能,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及装备,加快智能化发展步伐,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推进智慧物流建设,积累物流大数据,完善物流诚信体系。
专栏7:新兴服务业发展重点
数字创意。聚焦数字创意技术设备、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广播电视服务、数字设计服务等,发挥鲁美达工柳木枝根创意设计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推进佳画卡亚洛文创电商产业园等建设,加强与数字科技的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水平。
先进技术服务。聚焦研发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市场、技术推广等,推进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等服务支撑和应用水平,培育创建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转移先进县区,构建“研发、加速、中试、生产”的转化体系。
现代金融。聚焦机器人融资租赁服务、保理服务、互联网信托、信息技术信托、融资担保服务等,开展多层次多样化政金企对接,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金融服务品牌。
现代商贸物流。聚焦互联网物流、现代航空物流等,推进“互联网+物流”,补齐电商物流、快递物流、冷链物流等设施短板,依托临沂启阳国际机场,探索建设空中物流通道。完善多式联运体系,重点打造临沂北、临沂机场、京沪高铁辅助通道站点等综合客运枢纽和临沂国际陆港、临沂东、临沂空港、临沂疏港、沂南港汇国际物流园等综合货运枢纽,推进全国性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大幅提升现代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四、空间布局
(一)布局原则
——错位布局,集约发展。以新兴产业园区、创新产业集群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以产业链为抓手、以创新链为纽带、以价值链为枢纽,综合考虑各县区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条件,制定差异化的项目和人才引进政策,合理配置产业空间,促进县区错位化发展和资源集约型发展。
——链式布局,集群集聚。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企业创新平台、高校院所为载体,支持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单位建设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研究院,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各区域构建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形成集聚发展、分工明确、区域互补的发展格局。
——统筹协同,产城融合。充分发挥兰山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等核心地区带动作用,联动周边地区,按照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统筹协调的思路,探索建立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培育主导产业,逐步增强跨区域资源和要素整合能力,着力打造产城融合、协同发展的城市发展格局。
(二)总体布局
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空间布局与工业布局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协调,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市场化配置为引导,以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加快形成“一核多点”的空间布局。
图1: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布局示意图
“一核”:以主城区为中心,依托沂河新区、高新区,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推动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发展,紧跟产业发展前沿,将主城区打造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擎。
“多点”:按照县区特色发展和集聚发展相结合的思路,培育多个产业增长点。依托各县区产业基础优势和特色,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产业链建设为主线,以优化产业布局为抓手,以培育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产业集群为重点,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三)重点产业布局
——生物医药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依托自然资源及产业发展布局现状,结合未来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坚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集聚集约、协同推进原则,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协调互补、融合发展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一核一园一带一基地”总体空间格局。
一核——生物医药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集聚区。以沂河新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为主体,汇集我市主要医药工业及生产服务业企业,主要布局化学药品、现代中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药商贸物流等领域,打造二、三产有机融合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区。
一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依托费县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主要布局原料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等领域,充分发挥紧邻核心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等优势,重点承接核心区产业功能外溢,突破产业发展空间瓶颈。
一带——中药材种植加工集聚带。在平邑县(郑城镇、流峪镇、临涧镇、铜石镇一带),郯城县、费县、蒙阴县(联城镇、垛庄镇、坦埠镇、环云蒙湖一带),主要集中布局金银花、银杏、徐长卿、丹参、桔梗、板蓝根等各类道地中药材规范化与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带动沂水县(沙沟镇、诸葛镇)以及其他县镇特色中药材种植。在平邑经济开发区主要集中布局中药材加工产业,鼓励其它县区开发中药饮片、高档养生茶等中药保健产品。
一基地——中间体原料药生产基地。在郯城县和临沭经济开发区,主要集中布局医药中间体与原料药生产项目,打造我市化学原料药的集中生产基地。
——高端装备制造
重点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进行布局。
打造以沂河新区为我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先导区,以高新区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带动区,以其他优势区县为补充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格局。以主机产品为牵引,以协作配套为纽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向优势区县集聚,增强集聚效应,促进形成高端装备制造业抱团发展的新格局。
河东区、兰山区、莒南县、费县、沂南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企业,拓展高端装备制造配套产业链条,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提升配套件产品质量和水平。临沭县依托骨干企业,积极发展高端智能农机、大中型工程机械等整机产品,研发为整机产品配套的高端液压元件、精密铸件等零部件。沂水县、临港区依托智能数控加工装备优势企业,积极建设以数控加工装备为核心的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平邑县积极发展以汽车变速器、工程机械桥箱等精密机械为核心的高端装备配套产业。蒙阴县提高车桥、制动器等核心部件配套能力,大力发展专用车制造、工程机械等为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沂南县发展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等成套设备制造系列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新材料
重点针对高性能金属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先进功能陶瓷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领域进行布局。
围绕我市钢铁产业需求,依托临港、莒南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集群,打造不锈钢生产基地。依托罗庄区现有基础,打造不锈钢制品深加工基地,通过错位发展,打造高性能金属材料产业高地。
以高新区为载体,依托电子元器件及其功能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整合有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发展环境,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兰山区依托沂兴新材料产业园,打造精密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等特殊玻璃生产基地和碳酸锂原材料提取生产基地。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利用丰富的石英砂岩资源,补全碳化硅产业链,开发高性能碳化硅复合材料。临沭县发展陶瓷新材料、电池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延伸产业链条。平邑县以平邑新材料国际产业基地为依托,打造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显著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业集群。郯城县依托鲁南聚氨酯产业园及其功能区,打造上下游一体化的聚氨酯新材料产业集群。费县依托镁合金、铝合金、镁铝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制造产业,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蒙阴县加快纳米电子材料以及智能传感器、无线充电装置等下游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节能环保
积极融入全省布局,优化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布局,统筹推动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兰山区推进木业板材等节能环保改造,提高生活垃圾、污泥、厨余垃圾等处置利用,打造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发展绿色服务,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园。罗庄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含铝废渣等综合利用,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河东区发展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建设表面处理产业园。沂河新区发展高效节能工程机械、节能型液压气压元件等高效节能装备制造,集中建设表面处理中心。高新区发展软磁复合材料电机等高效节能装备制造,核心部件、整车制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
沂水县发展光伏发电,建设临沂低碳能源供应中心,打造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区。费县推进木业板材集中制胶和节能环保改造,建立以木业加工废物利用为主的生物质能源产业基地。沂南县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推进沼肥与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绿色食品业等一体化发展。沂水县、郯城县、临沭县等化工园区建立全市危废收集、暂存、处理利用的产业体系和处置基地。兰陵县、沂水县、临港区建立大宗工业固废循环利用基地。
——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
重点围绕氢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电网智能化等方面进行布局。
依托兰山区、罗庄区、临港区等物流园区,积极开通“氢干线”,合理配套、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推动技术引进合作,布局燃料电池模块和电堆生产、整车制造、供氢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加氢服务及移动车载甲醇制氢等项目,积极申请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加快河东区、兰山区、兰陵县等光伏产业园建设,发挥沂水县等作为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开发模式”。积极在莒南县、临港区、郯城县、临沭县、兰陵县等地开展相关风电项目。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模式,推进费县生物质应用重点县发展。
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能源生产领域融合发展,逐步提升智能终端、新一代配电站等的覆盖率。
——新一代信息技术
重点针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制造业、数字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进行布局。依托高新区、沂河新区、郯城县为主体,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3+N”发展布局。
“1”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以电子信息制造、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通讯服务等领域为重点,打造软磁铁氧体材料-磁芯-电子元器件-电源-消费类电子产品产业链。
“3”即“沂蒙云谷”智慧产业园、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和“临沂数谷”龙湖科技园,依托“沂蒙云谷”智慧产业园,建设打造“互联网+”教育云平台、社区云平台、“互联网+”科技旅游园区,形成规模软件企业汇集、产学研结合密集的软件生产及信息服务集聚区。依托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打造二极管、三极管等分立器件从芯片、框架、封装、测试产业链,加快推进液晶面板生产项目,逐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依托“临沂数谷”龙湖科技园,打造我市数字经济孵化高地。
“N”即支持河东区以中科创新园,临港区以临港信创工业云数据中心为载体,高标准规划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实现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平邑京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物流园区、电商园区、冷链园区为一体的“一园三区”产业集群。依托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逐步完善园区电子研发、制造体系。依托沂南双创科技园,搭建产学研合作、产业转移、金融服务、创业教育“四大平台”,实现创新创业融合发展。鼓励沂水等其他县区,注重产业延链招引,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信息产业园。
——新兴服务业
重点围绕数字创意、技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物流进行布局。
以综保区、国际机场口岸为载体,以现代物流体系为支撑,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构建陆铁空三位一体专业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各类装备及设备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兰山区、费县等为核心,积极引导全市各区县,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依托高新区、沂河新区等技术基础和优势,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拓展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旅游等应用场景,建立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的专业市场服务体系,提高产品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重大工程
(一)集群集聚发展工程
——促进集群协同发展。实施产业集群梯次发展,建设一批产业配套能力强、集聚程度高、市场影响力大、集成创新活力强、创业环境好、辐射带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集聚区。构建集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产权服务、科技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链合作共同体,提升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促进产业集群间链式衔接、资源共享,全面提升集群协作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城市建设,加快形成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态势。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按照“园区集群化、产业专业化”思路,推动生产要素聚集和优化配置,将高新区、沂河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各类产业园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承载区,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推动建设招商产业园,以“标准地”形式实施靶向精准招商,争创省级“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国际合作特色园区。
——培育壮大产业主体。聚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加强要素供给、政策支持和帮扶服务,支持通过扩能改造、项目开发、兼并重组等方式,培育一批“领航型”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重点“链主”企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鼓励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攻克关键核心产业环节,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形成领军企业层出不穷、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二)创新创造引领工程
——培育创新创造主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托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加快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鲁南分院、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天河产业园等建设。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对接长三角科创大走廊,开展创新型城市和“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打造创新平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综合性、专业性创新平台在我市布局,加快推进临沂现代药物山东省实验室(沂蒙山实验室)建设,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多层级创新平台体系。推动与国家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着力解决制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前沿性技术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系统集成及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的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认证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区。
——实施科技研发攻关。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考核等政策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覆盖产业链的创新政策体系。深化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和“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源头创新和强链补链延链需求,在创新药物研发、基础元器件、关键设备、工业软件设计等方面,形成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创新成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设中国(临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信息发布、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产权交易、科技风险投资、科技评估咨询、知识产权和人才中介等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数字赋能升级工程
——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云行齐鲁 工赋山东”行动,加快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力争每年新增上云工业企业300家以上,评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制造业的融合应用,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动钢铁、化工、医药、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流程再造和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加快装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等,提升装备数控化、生产线数字化和工厂智能化水平。支持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整合开放资源,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服务业新模式。
——加速数字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 目,开展5G、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促进全方位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以数据供应链促进产业链高效协同,有力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数据赋能”行动,鼓励企业通过数字技术调整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智能终端、数字内容、文化创意等数字经济消费需求。培育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推动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打造一批新技术领域特色应用场景。
(四)系统支撑配套工程
——强化产业链式支撑。聚焦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加强技术攻关,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和自主化发展水平。着眼建链、强链、补链、保链,以产业链长制为抓手,加速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的优良产业生态。推动各县区围绕优势产业,以产业集聚区、产业转移园等为载体,通过产业扩能强链、科技创新补链、园区招商扩链、服务配套延链等方式,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项目,联合推动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夯实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NB-IoT网络部署力度,建设高质量5G网络,持续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推动标识解析节点建设。推动电信运营商等企业新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扩容集聚,打造服务鲁南地区的数据中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大数据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能源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提升完善“城市大脑”,建设先进普惠的智慧课堂、数字校园、“电子健康卡”等智慧民生基础设施,全力打造数字技术标杆城市。
(五)开放交流合作工程
——融入区域联动发展。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在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市场机制等领域合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共建合作园区。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对接联动,推动济南—临沂对口合作纵深发展,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合作交流,开展城市间产业链协同、专业化整合,打造生物医药、工程机械、钢材深加工等产业集群。引领鲁南经济圈城市协作融合,推动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联合打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为支撑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桥头堡、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鲁南跨越发展示范引领区。
——实施精准招商引资。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理顺招商引资、引技、引智体制机制,促进区、县之间联动发展、协同发展、错位发展。强化产业招商、园区招商、链式招商、以商招商,瞄准行业大企业集团,引进一批标志性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延伸主导产业链条,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扩大优势产业规模。鼓励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依托其先进的管理、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借力发展,互利共赢。落实总部经济奖励政策,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地区总部落户临沂。
(六)发展生态优化工程
——强化综合政策支持。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优惠的扶持政策。统筹用好各类政府资金、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发挥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作用,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创新开发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支持力度,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零增地”技术改造,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政务服务事项、扩大服务范围、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政企直通车”平台功能,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兑现”“免申即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研究、制定、落实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政策,制定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柔性管理办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完善人才供给体系。加大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急需紧缺工程师引育力度,建设高技能人才强市,打造一支具备国际视野、引领产业创新变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家队伍。强化国内人才交流合作,持续开展“临沂-名校人才直通车”“青鸟计划·才聚沂蒙”等活动,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区,布局设立一批“人才飞地”,推广“人才+技术+项目+社会资本”战略合作方式,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探索建立符合新技术与新产业发展规律要求的多要素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加快品质品牌提升。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积极参与“山东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好品山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以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为方向,加快培育国内外知名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着眼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依托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产品质量检测、计量测试、可靠性验证中心,打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推进柔性化生产改造,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定制,支持企业发展“产品+服务”总承包模式,创新提升主导产品质量链管控水平。
——提升绿色环保水平。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布局,瞄准未来经济发展需求,推动绿色型、环保型技术应用,减少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行业环保、安全、节能准入标准,推行绿色生产标准,健全绿色生产评价体系,推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引导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利用,提高信息化、节能减排和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发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班作用,统筹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争取上级支持。各县区加快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规划落实落地。
(二)强化项目支撑
深入研究上级重大战略、规划和支持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把握好政策窗口期,高起点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加强土地、能耗等要素统筹和对接,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做好对投资主体和项目服务,确保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快见效。
(三)推进试点示范
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试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示范或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积极探索重点产品示范应用运营模式和工作机制,扩展企业市场空间。及时总结推广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行业发展标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评估监督
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跟踪监测,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变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2022-12-3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2022-12-31临政字〔2022〕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目 录一、基础形势(一)发展基础(二)发展形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三、空间布局四、发展重点(一)做大做强化学制药(二)做优做特...
临政字〔2022〕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基础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空间布局
四、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化学制药
(二)做优做特现代中药
(三)创新发展生物制药
(四)积极培育医疗器械
(五)布局发展特医食品
(六)配套发展医药服务业
五、任务举措
(一)主体培育提升工程
(二)集群集聚发展工程
(三)创新创造引领工程
(四)招商引智强化工程
(五)开放合作深化工程
(六)绿色环保促进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
(三)优化营商环境
(四)实施评估监督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健康临沂建设的重要基础。紧抓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机遇,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型,构建现代化生物医药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加快“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三个转变,奋力在全国革命老区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综合实力在全国地级市中进位次、人均占有在全省提水平。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涵盖中药材种植加工、医药工业、医药商贸物流的临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结构、布局日趋完善,发展方式更加科学,整体水平居全省前列,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
1.综合实力持续增强。2021年,全市医药行业总产值258.7亿元,同比增长19.9%,其中,新时代产值过50亿元,鲁南贝特、鲁南厚普、罗欣药业产值过30亿元,鲁南制药和罗欣药业入选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约560亿元,其中,生物医药工业领域销售收入约330亿元;中药材领域销售收入约70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30余万亩,金银花、丹参、银杏、山楂等产量居全国前列;医药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销售收入约160亿元,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集群效应逐步显现。产业集群已初步形成中药材种植加工、医药工业、医药商贸物流等一体化发展的局面。在生物医药工业子领域,形成了一批骨干企业,主要有鲁南制药、罗欣药业、甘李药业、翔宇药业、隆科特等,化学药品主要有替吉奥、单硝酸异山梨酯、奥利司他、替戈拉生、洛索洛芬钠等;现代中药主要有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小儿咳喘灵口服液、脉络舒通颗粒、心通口服液、鼻渊通窍颗粒、荆防颗粒、复方红衣补血口服液、清热银花糖浆、感冒止咳颗粒等;生物制品主要有甘精胰岛素注射液、聚乙二醇化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酶制剂、壳聚糖胶囊、海参氨糖、大豆肽等;医疗器械主要有麻醉面罩与医用导管、消毒剂、医用口罩等。中药材种植初具规模,平邑县成为“中国金银花之乡”,郯城县成为“中国银杏之乡”,蒙阴县建有徐长卿规范化种植基地。医药商贸物流体系不断完善,拥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营或兼营医药产品的零售批发企业和物流公司。
3.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拥有国家手性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哺乳动物细胞高效表达国家工程实验室、冻干粉针剂药物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先后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等多家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鲁南制药与华东理工大学联合组建了鲁华生物技术研究所,与山东大学联合组建了山大鲁南天然药物研究院、山大鲁南超临界流体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山东分中心、国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山东大学)临沂协同创新中心等高端平台相继落户临沂。罗欣药业29个项目产品被列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拥有发明专利达1076个。
4.发展后劲蓬勃有力。现有一批在研新药,涵盖抗血栓药、抗癌、降血糖等重大疾病、常见疾病治疗领域。临床试验:重组抗CD20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普卡那肽、抗肿瘤药LXI-15029和LX-086、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类新型长效降糖药、第四代超长效胰岛素周制剂、预混双胰岛素复方制剂等。注射用重组GLP-1—FGF21-Fc双功能融合蛋白等1类生物制品,IDO抑制剂埃地奥鲁等1类化学药品,消化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改良新药,以及抗癌药物CDK2/CDK4/CDK6抑制剂、MEK抑制剂、CHECK抑制剂、降血压药物Renion抑制剂、治疗糖尿病药物蛋白酪氨酸磷酸酯酶1B等处于研发中。
5.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山东省是传统的生物医药大省,医药工业综合实力连续十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已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发展,拟实现万亿元产值目标,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临沂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速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是新一轮科技革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以互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医药深度融合,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靶向治疗、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技术、双功能抗体等精准医疗技术日渐成熟,推动产业日新月异。二是需求攀升提供了庞大的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以疫苗、抗体药物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成为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主要方向;老龄化趋势加快,医保水平提高,居民健康消费加快向疾病预防型、保健型和健康促进型转变;医改将预防和控制疾病放在首位,国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推动现代中药快速发展,为生物医药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三是激烈竞争提供了转型动力。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竞争日趋加剧,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行业内企业重组频繁、大企业不断涌现,集聚发展趋势明显;药品监管、中药辅助用药目录、新版医保目录等各项政策持续调整,倒逼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走高质量发展路子。
总体看,“十四五”时期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机遇大于挑战,但仍需加快解决一些制约问题和短板,激发高质量发展潜力。
1.生物医药工业亟待补链强链。我市生物医药工业板块各子领域发展不平衡,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的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的产业生态较为脆弱。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出能力不高、效益较低;龙头企业少且未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带动作用;园区载体建设滞后,专业运营能力不足,综合实力及产业凝聚力较低。亟待借鉴国内外先进园区的产业发展经验,完善以孵化器、加速器、标准厂房等为支撑的产业承载体系,加快产业集聚。
2.创新研发能力亟待大力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创新研发相对薄弱,高端产业孵化和服务平台缺乏,创新药、首仿药较少,生物医药创新对产业增长贡献有限。医疗教育科研层次低,高水平的医学院校较少,仅临沂大学医学院、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卫生学校等。
3.人才梯队欠缺亟待聚力弥补。与先进城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相比较,临沂市本地专业人才集聚度偏低,特别是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占比较低,国内外知名的拔尖人才稀缺,人才支撑创新发展的能力不强。亟待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育政策环境,集聚适用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核心支撑力量。
4.中药材种植潜力亟待深度挖掘。临沂中药材资源丰富,共有1000余种,占全省50%以上,其中,可规模化种植的61种,总蕴藏量约1.47亿千克(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但中药材种植存在标准化水平较低、技术支撑不足、信息服务落后、产业链较短等问题,亟待通过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扩大规范化种植面积等,挖掘中药种植发展潜能。
5.专业医药商贸物流亟待全面突破。临沂市是闻名全国的市场名城、物流之都,商贸物流、第三方物流、快递物流、医药物流、冷链物流等业态蓬勃发展,商、仓、流、园联动并进。配合未来中药种植加工和医药工业的长足发展,专业医药商贸物流能力亟待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全面突破,加强配送渠道、配送能力和配送终端建设,实现全程信息化可追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抓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机遇,以建基地、育龙头,强支撑、补缺项为着力点,依托空间链集聚产业链,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依靠创新链带动服务链,推动服务链整合资源链,构建全链式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生态圈,锻造化学制剂、现代中药、医药商贸物流长板,补齐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人才梯队短板,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竞争新优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需求,打造鲁南领先、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闯新路、走在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科研与转化并举。坚持原创思维,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实现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的创新突破,培育新兴业态,不断推动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产业体系迭代升级,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2.坚持集聚发展,企业与园区并进。整合要素资源,加强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提升产业载体承载功能。推动链群发展,发挥引领作用,以产业链为抓手、以创新链为纽带、以价值链为枢纽,推动企业与园区共同发展,形成分工协作、集聚发展的产业集群。
3.坚持开放合作,内培与外引并重。树立开放合作发展理念,立足区位、生态、环境、资源等优势,突出道地药材、经典名方等特色,支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大针对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知名企业、高端人才和科研成果,强化企业、园区、区域间合作交流,加快形成资源互补、产业协同的发展局面。
4.坚持优化服务,质量与品牌并行。创新体制机制,持续加强药品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释放企业活力和市场潜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品质,在细分领域发展一批品牌产品,提升生物医药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力打造产业链条完善、功能协同、研发实力与整体竞争力突出的中药材种植加工、医药工业、医药服务业有机结合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综合实力省内一流、国内知名。
1.产业规模整体翻番。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力争实现1000亿元。原料药及药物制剂、医疗器械和医药商贸物流规模显著提高,中药种植加工发展跨上新台阶,集群发展及产业链互补优势进一步凸显。
2.集聚效应大幅提升。到2025年,培育过百亿元的生物医药园区3个以上,企业入园比例达到70%以上,空间布局更加优化,集聚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年产值规模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9家,年服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医药商贸物流企业达到5家,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主导,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新格局。
3.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新组建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5个以上,力争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0家,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00项以上,大型和中型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比重分别达到8%和5%以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走在前列,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4.产品结构更加优化。力争完成2个以上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的研制工作,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重磅品种4个、5~10亿元拳头品种7个,产品结构更加优化,影响力显著提升。
5.人才结构日益完善。到2025年,新培育5~10个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团队,新引进50~1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新培养300名以上骨干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形成以高端人才团队为支撑的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人才梯队。
表1: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主要发展目标一览表
类别
产业指标
2020年
2025年
年均复合增长率%
经济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总体规模(销售收入,亿元)
504
1000
14.7
其中
生物医药工业销售收入(亿元)(全口径)
326
600
13.0
中药农业销售收入(亿元)
66
120
12.7
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销售收入(亿元)
112
280
20.1
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总产值(亿元)
207.7
500
19.2
企业
年产值规模超过50亿元的工业企业(家)
0
4
/
年产值规模21~50亿元的工业企业(家)
4
1
/
年产值规模10~20亿元的工业企业(家)
1
4
/
年服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商贸物流企业(家)
1
2
/
年服务收入21~50亿元的商贸物流企业(家)
2
1
/
年服务收入10~20亿元的商贸物流企业(家)
0
2
/
产品
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品种(个)
2
4
/
年销售额5~10亿元以上的大品种(个)
5
7
/
创新
国家级创新平台(个)
8
10
/
发明专利拥有量(个)
1076
1500
/
人才
新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个)
/
5~10
/
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名)
/
50~100
/
新培养骨干人才(名)
/
300
/
三、空间布局
根据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依托自然资源及产业发展布局现状,结合未来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坚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集聚集约、协同推进,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协调互补、融合发展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一核一园一带一基地”总体空间格局。
一核——生物医药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集聚区。以沂河新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为主体,汇集临沂市主要医药工业及生产服务业企业,主要布局化学药品、现代中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药商贸物流等领域,打造二、三产有机融合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区。
一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依托费县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主要布局原料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等领域,充分发挥紧邻核心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等优势,重点承接核心区产业功能外溢,突破产业发展空间瓶颈。
一带——中药材种植加工集聚带。在平邑县(郑城镇、流峪镇、临涧镇、铜石镇一带),郯城县、费县、蒙阴县(联城镇、垛庄镇、坦埠镇、环云蒙湖一带),主要集中布局金银花、银杏、徐长卿、丹参、桔梗、板蓝根等各类道地中药材规范化与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带动沂水县(沙沟镇、诸葛镇)以及其他县镇特色中药材种植。在平邑经济开发区主要集中布局中药材加工产业,鼓励其它县区开发中药饮片、高档养生茶等中药保健产品。
一基地——中间体原料药生产基地。在郯城县和临沭经济开发区,主要集中布局医药中间体与原料药生产项目,打造临沂市化学原料药的集中生产基地。
图1:临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空间布局图
四、发展重点强化化学制药和现代中药两大优势产业,扶持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特医食品和医药服务业四大潜力产业,形成“2+4”优势与潜力产业协调并进的产业格局。
(一)做大做强化学制药
做强做大存量,创新开拓增量,推动新药、仿制药和新型制剂高端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培育已获准上市的药品,扶持独家品种,基本形成大品种引领的发展格局,同时加快在研药物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化学制药优势产业的行业地位。
——新药。鼓励以精准治疗和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强基于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原研药开发,上市一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校加快开发源头创新实体药物、品牌通用名药物,以及抗肿瘤、抗心脑血管疾病、抗代谢性疾病、抗感染性疾病(抗耐药菌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老年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等品种。
1.抗肿瘤药物:重点开发治疗肺癌、肝癌、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等我国高发性肿瘤疾病的毒副作用小、临床疗效高的靶向与高选择性抗肿瘤药物及辅助用药。
2.抗感染药物:重点开发抗病毒(如肝炎、艾滋病等)、抗耐药结核杆菌的新型抗感染药物和肝脏功能保护用辅助治疗药物。
3.内分泌及代谢疾病药物:重点开发作用机制新颖、长效高效、用药便捷的糖尿病治疗用新型单、复方药物制剂。
4.心脑血管疾病药物:重点开发作用机制新颖、长效速效、用药便捷的高血压、高血脂和血栓等防治用新型单、复方药物制剂。
5.中枢神经性疾病药物:重点针对帕金森、阿尔茨海默氏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神经性疼痛等症状,开发解除症状的速效药物和缓解病情的长效药物。
——仿制药。加强仿制药技术工艺研发攻关,重点发展通过一致性评价和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的仿制药品种。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市场潜力大的药品,如重大传染病防治、罕见病治疗、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老年用药等。及时开展对国外专利到期药物的首仿、抢仿;加强对非专利药物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规模。
——原料药和新型制剂。坚持高端原料药和制剂并行突破发展,打造“基础原料→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制剂”产业链。加快合成生物技术、连续流微反应、连续结晶和晶型控制等开发应用,支持CMO生产和高端原料药产业承接,培育一批特色原料药和关键中间体。针对临床必需、副作用较大的品种剂型开发临床替代性较好的新剂型,推进口服缓控释、透皮吸收、特殊包衣、靶向制剂、长效注射剂、非注射给药系统等研究开发,在具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打造化学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
专栏1:化学制药发展重点
创新方向:针对精准医疗需求,发展具有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药,如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炎、呼吸系统疾病、耐药微生物感染等重大临床药物;罕见病治疗药物;基于反义寡核苷酸、小干扰RNA、蛋白降解技术(PROTAC)等新型技术平台药物;特定疾病亚群药物;有明确临床价值的改良型新药等。
前沿技术:原料药创新工艺;具有高选择性、长效缓控释等特点的复杂制剂技术,包括微球等注射剂,缓控释、多颗粒系统等口服制剂,经皮、植入、吸入、口溶膜给药系统,药械组合产品等。
平台载体:发挥罗欣药业冻干粉针剂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罗欣药业山东省晶型药物技术创新中心、鲁南贝特药物新制剂研发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新时代药业山东省药物国际化工程实验室等作用,培育新建一批化学制药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重点区域:费县,培育壮大企业,加快形成集化学合成药、中成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等较完善的产业链,打造集研发、生产、包装、物流、营销于一体的全国一流生物医药园区。
产业化项目:新时代药业新型制剂产业化、中健康桥通心舒胶囊系列生产、福长药业原料药、永宁药业原料药和新材料绿色生产基地、泰鲁医药中间体、源生制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济坤生物原料药、沂南阳都医药园等。
(二)做优做特现代中药
依托丰富的道地药材、特色药材资源,加大药材种植养殖及精深加工,以培育大企业、大品种为抓手,做大中成药、做精中药饮片、做优植物提取、做专延伸产品等,构建涵盖药材种植、饮片加工、提取物制备、中成药及延伸产品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各环节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融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建设中医药强市。
——药材种植加工。鼓励各县区依托特色中药材资源,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中药材种植基地,培养中药材特色强镇或中医药产业集聚区。突出“道地性”,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打造全省道地药材主产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延伸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链,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
1.建立种子种苗育繁基地。深度挖掘临沂地区特色优势动植物资源,针对现有品种退化问题,开展良种选育工作,解决育种、培苗和栽培等人工繁育关键技术,推动药用植物利用由野外资源为主向人工栽培为主的转变;筛选适宜的动植物药材品种,发展药食同源类动植物药材,建设规范性药用动植物良种繁育基地,创建省级种子种苗育繁推基地。
2.加强中药种植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金银花、丹参、银杏等道地药材种植以及全蝎、蟾酥等中药材的养殖,打造道地药材沂蒙产区。加大对中药材种植企业支持力度,推进种植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企业建设一批高品质“道地药园”、GAP基地等。推进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培育临沂中药材品牌。打造中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中药“在线检测、在线交易、在线追溯”,为中药产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和技术支撑。
3.规范中药材初加工。鼓励在县镇、种植专业村、规模化种植基地附近,建设一批质量可追溯并符合环保要求的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趁鲜加工)项目。制定和推广初加工产品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规范初加工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临沂既有冷链物流向中药材趁鲜加工区域延伸,为趁鲜加工产品提供物流保障。
——中药产品研发。推动符合标准的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植物提取物、特殊用途化妆品、药食同源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开展中药有效物质和药理毒理基础研究,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融合传统工艺,提升中药生产工艺、流程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聚焦新型抗肿瘤、心脑血管、新型靶向抗病毒、抗抑郁等,以病证结合、专病专药或证候类中药等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鼓励对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发展中药大品种。加快传统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工艺研发和标准制定。
1.做精中药饮片。改进中药饮片炮制工艺,严格落实饮片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饮片行业监管,提高饮片质量管控水平。鼓励企业重点突破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优化和药品质量控制研究,推动发展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提升中药配方颗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做大中成药。开展中药大品种技术升级和二次开发,大力培育中成药大品种、大品牌,快速提升产业规模和产品质量。联合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针对中药在慢性病、多发病、老年病、代谢综合征、病毒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疾病的治疗优势,挖掘开发民间组方、验方资源,加快现代中药新产品研发,推出一批市场急需、疗效确切的中药创新药和具有较好临床优势的中药改良型新药。支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开发一批符合中药特点的新剂型,拓展新适应症。依托临沂市中医医院等谋划组建临沂市中医药文献馆,支持经典名方产品开发,推进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
3.做专延伸产品。积极拓展植物提取、中药保健、药膳等健康新产品,发展金银花提取物、银杏提取物为代表的特色植物提取物。加快药食同源产品开发,成体系推出一批金银花系列、银杏系列、太子参系列、丹参系列、全蝎系列等大健康产品。支持以中药理论为指导,系列开发针对性强、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剂型多样的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
专栏2:沂蒙现代中药发展重点
创新方向: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建设常用大宗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开展中药新药研制,重点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制,以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开展中成药二次开发,发展中药大品种。
前沿技术:濒危药材人工繁育技术,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技术,中药材无公害种植、养殖技术,中药生产质量控制技术,符合中药特点、基于病证特点的制剂形式和给药技术。
平台载体:依托山东大学、国内高端中医药科研机构或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临沂市中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临沂市中医药科研平台,发挥国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山东大学)临沂协同创新中心和临沂市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作用,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发挥鲁南厚普省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工程实验室、新大陆制药中药材深加工工艺工程实验室、一方制药中药配方颗粒工程实验室等作用,培育新建一批中药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重点区域:平邑县,以金银花健康产业园为载体,充分挖掘金银花的药用、食用、保健、预防等功能,研发金银花系列产品,提升金银花产品附加值。郯城县,发挥银杏的特色优势,以银杏苗、叶、果为原料,招引中医药企业,发展银杏制药、银杏系列保健品,拉长银杏产业链条,打造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兰陵县,围绕大蒜、牛蒡等,推进相关保健品和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积极发展集中药材种植、生产、中成药加工、植物提取为一体的中医药产业园。
产业化项目:修正药业中药颗粒、鲁南中药制剂研发中心、一方制药中药配方颗粒重大产能提升、邑安中医中药饮片、天泽中草药加工、康岭药业中药材加工等。
(三)创新发展生物制药
依托产学研医合作,利用企业在生物制药领域形成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围绕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创新前沿和关键技术,重点开展生物原料菌种培育和改造技术、生物药物提取纯化技术和重组蛋白药物稳定性和研究及其制剂开发。聚焦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疾病临床用药需求,开发新型疫苗、抗体药物、核酸药物、多肽药物、血液制品、小分子药物、酶制剂、细胞治疗等,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企业,打造生物制药产业基地。
1.开发生物创新药。促进胎盘多肽注射液、人神经生长因子注射液扩大应用及生产规模;推动人纤维蛋白原临床研究和申报生产;开展炭疽免疫球蛋白的创新研究和产业化;加快在基因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等方面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创新药物。
2.填补疫苗空白。围绕新冠肺炎、肝炎、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及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加快预防性和治疗性疫苗产品孵化和产业化,填补我市疫苗产品空白。鼓励开发重组亚单位疫苗、合成肽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等新型疫苗产品,以及市场需求量大的高端常规疫苗、多联多价疫苗等。
3.拓展干细胞治疗。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医合作、技术转让、委托研发等方式,开发干细胞治疗产品。鼓励临沂市人民医院、沂水中心医院、临沂市肿瘤医院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积极引进专家团队,提升临床试验水平,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
4.强化多糖、多肽类生物制品。做大做强既有壳聚糖、海参氨糖、大豆肽、氨基酸、硫酸软骨素、生物多糖等产品。着眼养生和医美等大健康领域,进一步开发有生物活性的多糖、多肽类产品。
专栏3:生物制药发展重点
创新方向:针对肿瘤、免疫类疾病、病毒感染、高血脂等疾病的新型抗体药物,新一代免疫检测点调节药物,多功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等。新型新冠病毒疫苗、疱疹疫苗、多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多联多价疫苗等。新靶点创新药物,以及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产品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
前沿技术:超大规模(≥1万升/罐)细胞培养技术,双功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多肽偶联药物、新型重组蛋白疫苗、核酸疫苗、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药物等新型生物药的产业化制备技术,生物药新给药方式和新型递送技术,疫苗新佐剂等。
平台载体:发挥鲁南制药国家哺乳动物细胞高效表达工程实验室、隆科特酶制剂生物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恒欣药业山东省溶媒结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鲁南新时代山东省蛋白类药物工程实验室、卫康生物山东省壳寡糖及其季铵化衍生物工程实验室、中健康桥生物医药工程实验室、临沂大学新型疫苗工程研究中心等作用,培育新建一批生物制药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重点区域:沂河新区,积极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等国内知名院所合作建设临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集生产制造、中试成果转化、生产企业总部和生产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沂蒙药谷”,建设生物药集聚区。兰山区、罗庄区、高新区等县区依托现有基础优势,积极开展单抗、多肽、蛋白药物、疫苗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特色生物医药产业园。
产业化项目:甘李药业临沂生产基地、新时代重组蛋白类药物产业化、隆科特生物制品、墨海自扩增mRNA疫苗研发、江正生物生物提取胆酸、维氏药业烟酰胺单核苷酸肠溶胶囊等。
(四)积极培育医疗器械
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升级,提高常规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引进发展快速检测和精准医疗等体外检测设备及检测试剂,重大疾病急救、治疗、康复设备及高值耗材,智能动态监测设备、治疗仪器和智慧化辅助诊疗系统,养老养护和慢性病服务等产品,打造医用物资应急储备基地和医用卫材生产基地,培育临沂特色的医疗器械产业。
1.提质常规医疗器械。提高临沂在麻醉面罩与医用导管、消毒剂、医用口罩、防护服、手术衣等领域的行业地位,延伸拓展输液器、注射器及关联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和产品技术含量。依托临沂精钢基地优势,做大做强医用不锈钢换药车、服药车、治疗车、麻醉车、病床、轮椅、医用刀、剪、钳、镊等产品,拓展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先进实用医疗器械、残障人士生活康复辅具。
2.拓展体内外诊断与监护产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体外诊断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合作交流,招引培育一批体外诊断器械企业,支持全自动大型临床诊断仪器、床旁即时检测系统、远程患者检测系统和常规诊断设备开发,特别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便携化发展方向,鼓励多功能、移动式、可穿戴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加快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产业化,鼓励发展光学和声学诊疗产品等。
3.延伸植入类医疗器械。鼓励发展人工器官、组织及其组合产品以及生物医学3D打印技术,重点发展医用传感设备、葡萄糖监测产品、新型支架、骨修复材料等微创植入体,支持植入、介入、人工关节等高值耗材的研发和产业化。
4.布局家用医疗器械。围绕养老养护和大健康市场需求,鼓励开发家用护理、诊疗、监测(血糖、血压、体温、心脏等)和康复设备,加快家用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市场布局。
专栏4:医疗器械发展重点
创新方向:新型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疾病康复、肿瘤放疗、应急救治、生命支持、可穿戴监测、中医诊疗等领域的医疗器械,疾病筛查、精准用药所需的各类分子诊断产品,支架瓣膜、心室辅助装置、颅骨材料、神经刺激器、人工关节和脊柱、运动医学软组织固定系统、人工晶体等高端植入介入产品;重组胶原蛋白类、可降解材料、组织器官诱导再生和修复材料、新型口腔材料等生物医用材料。加快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医疗装备领域应用。
前沿技术:提高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工程化技术,医疗设备数字化技术,人工智能辅助决策/诊断分析软件,远程诊疗技术,高价值的关键部件和专用材料等。
平台载体:发挥中拓生物医用诊断试剂工程实验室、兰陵瑞安射频消融针研究实验室、中科梅奥(山东)信息化健康诊断工程实验室等作用,培育新建一批医疗器械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重点区域:沂河新区、河东区、郯城县、兰山区等县区,积极承接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转移,集聚一批医疗器械的高科技企业,打造一批以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生物医药材料及制品、康复器械、家用器械等为主导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培育鲁南医药器械产业集群。
产业化项目:美瑞斯医械·智谷、康利医疗二期、中科梅奥(山东)外检测试剂、中金体外检测试剂、鑫高益核磁共振及CT设备、达开生物智能中医药设备等。
(五)布局发展特医食品
依托我市丰富中药材、动植物资源,根据不同疾病特点,充分发挥市检验检测中心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标准、营养与危害物关键检测技术、风险防控措施研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及产业化。开发母乳营养补充剂,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肾病、肿瘤、肝病、肌肉衰减综合症、炎性肠病、食物蛋白过敏、难治性癫痫、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脂肪酸代谢异常、肥胖、减脂手术以及创伤、感染、手术应激状态等不同类型的特医食品,拓展适合中老年人抗衰老、增强免疫力、心脑血管及减肥增肌、儿童益智等功能性食品。
专栏5:特医食品发展重点
发展方向:落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有关生产标准规定,推进市检验检测中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品质营养与危害物关键检测技术及防控措施研究,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和产业化,拓展一批大健康产品。
平台载体:发挥若尧特医食品工程实验室、临沂大学临沂市健康食品及其质量控制工程实验室、新程金锣大豆功能多肽研发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等作用,培育新建一批特医食品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重点区域:罗庄区,依托现有若新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贝耶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提升特殊食品品牌,打造特医食品生产基地。兰山区和河东区,引导企业向金锣科技园、河东食品产业园集聚,延伸发展特医食品和功能性食品,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莒南县,利用花生红衣等植物提取物,打造抗氧化、增强免疫力等系列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基地。
产业化项目:发挥我市农业资源和食品生产优势,招引培育一批特医食品、高附加值的功能性食品项目落地实施。
(六)配套发展医药服务业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大力发展研发生产服务,开展精准医疗与智慧医疗服务,进一步整合生物医药商贸流通资源,构建覆盖生物医药全产业链不同供应主体、面向不同消费主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贸物流体系,提升生物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研发生产服务。依托生物医药集聚园区,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积极吸引和培育生物医药研发和服务机构,鼓励开展新药筛选、新药制备、安全性评价、动物实验、医疗器械等临床前研发服务,发展委托制造、产品注册、生产和包装、市场和推广等第三方服务,打造产学研协同的生物医药第三方研发链和产业链。
——精准医疗与智慧医疗服务。针对恶性肿瘤、遗传疾病、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培育精准医疗、个性化治疗以及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诊断治疗等新兴业态和高端服务模式。支持重点企业联合医疗服务资源,发展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独立的第三方检查检验和医疗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基因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出生缺陷基因筛查、肿瘤早期筛查及用药指导、传染病与病原微生物检测等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示范。围绕健康管理和疾病预警监测、监控、筛查、诊疗、康复等应用领域,积极培育互联网医疗等新型服务项目。
——医药商贸物流体系。以建设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抓手,依托现有医药商贸物流企业,构建生物医药产品商贸物流体系。高水平建设中药材交易中心,做大做强区域性特色中药材市场,培育鲜药材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开展药品现代物流体系试点,引导企业积极使用无线射频、无线通讯、温度传感等物联网技术和自动化分拣设备,加快仓储、配送等业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支持大型生物医药商贸物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布局建设一批生物医药产品现代仓储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链物流。推进“互联网+”经营模式,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利用新技术,引入保险、物流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网上药店、药品配送等延伸服务,构建生物医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专栏6:生物医药服务业发展重点
平台载体:依托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中药检验重点实验室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区域检验实验室,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临沂大学临沂市智慧物流工程实验室、希杰荣庆高端冷链物流工程实验室、阿帕网络智慧物流工程实验室等作用,培育新建一批服务生物医药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重点区域:发挥中心城区现代商贸物流优势,鼓励生物医药生产销售企业与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依托既有创新平台,推进医药和商贸物流深度融合,建设一批集分拣、储存、加工、配送于一体的生物医药领域冷链物流中心。
产业化项目:宏欣医药仓储、天健中药大数据智慧储运、苏科医药健康产品制造暨智能化医药配送中心等。
五、任务举措
(一)主体培育提升工程
——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加强要素供给、政策支持和帮扶服务,在化学药、中药、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特医食品、医药服务业等领域,选择一批企业进行培育,建设原料基地、生产基地,提升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医药骨干企业进行“二次创业”,通过并购重组、参股控股、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等方式整合技术、品种、市场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形成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态势,全面提高我市生物医药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加快提升品牌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研发、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快建立产品上市后研究、产品追溯、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等制度,推进仿制药等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对优势品种进行二次开发,开展资金、技术等资源整合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开发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药物和生物新产品,形成品牌效应。支持建设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打造沂蒙山精品中药材品牌。
(二)集群集聚发展工程
——培育强势产业集群。搭建集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产权服务、科技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链合作共同体,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初创园、加速器等各类孵化平台建设,打造集“产品研发、中试转化、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生物医药集聚孵化基地。通过联合、兼并、参股和控股等实现资源整合和扩张,打造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带动上下游相关环节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改变生物医药“小、散、低”的局面,形成“大上规模,小创特色”的发展格局。
——打造高端专业园区。按照“园区集群化、产业专业化”思路,推动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园区聚集,形成集研究开发、企业孵化、生产制造、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区域性专业化园区。高端制剂园区(罗庄医药产业园、费县生物医药产业园、“沂蒙药谷”),发展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等现代药物制剂,注重缓释、控释、靶向药物等新品种与剂型的研发与引进,实现制剂更新换代。高端原料药园区(郯城、临沭),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发展污染小、附加值高、盈利模式好的原料药,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高端医疗器械园区(沂河新区、河东区等),积极承接长三角医疗器械产业转移,发展新型医学影像、体外诊断、高端植入介入产品等,打造各具特色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加强与长三角等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合作,吸引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科研机构入驻,促进聚集发展。
(三)创新创造引领工程
——实施研发创新攻关。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产学研医共同参与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紧扣临床前试验、安全评价、工艺研发、质量研究、制剂开发、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创新全链条,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合作,推进临沂现代药物山东省实验室(沂蒙山实验室)建设,打造先进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技术转化平台以及孵化培育平台。推动与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国家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以化学药、现代中药、配方颗粒、提取物、抗体药物、细胞产品、健康产品等领域为重点,建立集研发、中试、孵化、转化于一体的生物医药关键共性技术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引育壮大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及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为企业提供创新技术与产品支撑。发展可提供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检验检测等服务的高水平第三方机构。围绕医疗器械研发链条,鼓励建立可从事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工装开发、合同定制、质量检测的专业化服务机构,提高分工协作水平。
(四)招商引智强化工程
——实施精准项目招引。聚焦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节点,以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等领域为重点,瞄准行业领军企业,强化产业招商、园区招商、链式招商、以商招商,引进一批标志性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延伸主导产业链条,扩大优势产业规模。落实总部经济奖励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药企和高端医疗器械企业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建设生产基地。加强CRO(合同研发机构)、CMO(委托生产机构)引进,推进人才团队、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创新平台等在我市落地转化。
——强化创新人才引培。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生物医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优秀生物医药企业家。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生物医药行业高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加速培养一支适应未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的高水平研发、管理人才队伍。鼓励柔性使用海外人才,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就地吸引和使用人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创建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和药品医疗器械应用技术实训基地,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生物医药行业特点、不同层级衔接、政府表彰与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和岗位薪酬制度。
(五)开放合作深化工程
——加强市场开发营销。加强生物医药市场的研究与开发,正确把握和充分利用国家医改的新政策,大力开发药品市场,建立健全市场营销网络。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创造更多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产品,提高制药企业的地位和声誉。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营销人才,强化营销人员培训,建立合理的营销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营销人员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生产与流通企业优化分工合作,提高生物医药产品的终端销售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扩大原料药出口,力争在药品制剂出口方面有所突破,推进生物医药外向型经济发展,培植更多国际知名企业。
——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快产业链布局,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合作,积极开拓新兴医药市场。支持有实力、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在沿线国家(地区)因地制宜设立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特色商品展销中心和经贸合作区。通过开展境外并购、股权投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床优势产品。设立国际注册机构,加大熟悉境外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为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提供人才支撑。参加进出口博览会和境外展销会、推介会,把握市场信息,提高外向发展能力。推动国内外行业组织在贸易促进、信息交流、行业自律、应对摩擦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搭建国际合作公共服务平台。
(六)绿色环保促进工程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的落后技术和产品,严格执行生物医药行业环保、安全、节能准入标准,推行绿色生产标准,健全绿色生产评价体系。通过产业集聚和园区循环经济推进产品链技术集成、全过程减排控污、清洁生产与治污一体化,实现传统生物医药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转变。依托现有医药、化工产业园区,打造采用绿色工艺的高端特色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提高大宗原料药绿色产品比重。
——加快绿色技术应用。坚持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利用,提高信息化、节能减排和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开发和应用连续合成、生物转化等绿色化学技术,加强生产过程自动化、密闭化改造。推动企业制定整体污染控制策略,强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开展数字赋能升级。探索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应用,提升新靶点和新药物的发现效率。建设“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式”为特征的制造车间和智能工厂,实现生产流程标准化、控制要素数字化、数据集成管理网络化、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快企业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实施生物医药供应链管理,形成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提升生物医药制造智能化控制水平和生产效率,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和整合共享,形成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保险公司、信息技术服务商等共同参与的“互联网+医药”新生态。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发挥专班作用,围绕规划实施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促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创新试点等方面争取上级支持。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省对接争取,加大基金、研发、创新、人才、土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专业化的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拓宽医药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产业政策与药监、物价、医保、采购、临床等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合。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对投资主体和项目的服务,加强土地、能耗等要素统筹对接和综合保障。
(三)优化营商环境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一站式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医药领域的数字化监管,研究、制定、落实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政策。推进生物医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政策研究、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综合性服务水平。加强对外宣传,营造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评估监督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构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督导服务机制,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变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2-12-3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12-31临政字〔2022〕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国药监综〔202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30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药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临政字〔2022〕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国药监综〔202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30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药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鲁办发〔2022〕17号)《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食药安办字〔2022〕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践行“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发展之中”理念,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智慧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新修订的《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实施,配合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构建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制度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配合)
(二)提高为企服务能力。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助力企业不断做大做优。创新服务模式,在药品审评审批、生产许可检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协调争取省级政策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医药产业园区,吸引外来企业入驻,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投产;提高专业化分工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全市医药产业布局协调、特色突出。(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服务能力。推动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实施“道地沂药”品牌战略,打造“鲁十味”区域性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指导服务,鼓励委托配制,推进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递级转化,提升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托国家药监局与山东大学共建的国家药品监管科学临沂协同创新中心,加强中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中药材质量关键技术、行业标准研究以及质量风险监测、产品二次开发等服务,逐步打造立足临沂、服务鲁南、辐射长三角的研发中心。鼓励中成药二次开发,推动优势休眠品种恢复生产。支持更多中药企业和中药品种进入“品质鲁药”榜单,推动中药产业基地和健康产业园建设,争创省级科技示范园。(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检查执法能力。建立满足工作需要、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市县两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对检查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统一调配使用机制,统一指挥、调派全市药品检查员。鼓励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执法装备等条件。积极组织实施药品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竞赛。加强市县药品执法装备建设,保障药品监管业务用房(如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执法档案室、快检室、信息化室等)需求。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检查基本装备指导标准的通知》(药监综〔2020〕41号)配备药品执法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检装备和应急保障装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五)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推进市县两级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市级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场所建设,提升仪器设备配置,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力争2025年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中国药典》中药、化学药品全检能力达到95%以上,化妆品检验能力参数达到700个以上。加强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医药企业的合作共建,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积极争取加入山东省国家重点实验室联盟,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对医药产业的助力作用,更好服务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六)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市县两级药品安全监测评价和警戒能力建设。开展药物警戒、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测评价方法学研究,加强山东省中药药物警戒工作平台建设,开展符合中药特点的药物警戒实践和方法研究,争取设立国家级药物警戒研究基地。支持医疗机构等单位依法依规共享利用监测数据。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和风险会商机制,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配合)
(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市县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度,修订完善市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财政部门负责保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各县区负责保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车辆、通讯、救治等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核查、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建立健全药品风险防控机制,组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开展风险交流、风险研判和核查处置等工作,提升舆情监测处置能力,及早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第五分局配合)
(八)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持续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积极与省药监局中药饮片追溯监管平台对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配合)推广应用“临沂市医疗器械监管信息管理平台”和“沂械安”微信监管小程序,推动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衔接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牵头)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和品种档案建设,实现“一企一档”“一品一档”管理。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实现药品监管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配合推进“智慧帮办”“一店一码”等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开发零售药店“电子地图”,方便公众购药用药。(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大数据局配合)推进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引导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积极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九)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大力实施“铁军锻造”工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监管队伍。加大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培养力度,提供专门培训时间,提升党政干部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化能力水平,每年人均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干部到上级药品监管部门挂职或者学习锻炼。优化培训安排,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拓展培训途径,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对各级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实训。鼓励市县监管人员积极配合参与省级药品监督专项检查,推进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在实战中提高相关人员的药品监管能力。加强药品技术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强化人才线上线下学习教育,纳入市药学会继续教育项目,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配合)
(十)强化部门协作能力。加强审管联动配合,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建立行政相对人违诺联合惩戒和监管信息反馈处置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与事后监管无缝隙衔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配合)健全各级药品监管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行刑衔接、行检衔接机制,健全完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及线索通报标准、规范和程序。(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市公安局牵头)健全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实施信用评价、信息披露、分类管理等措施,对严重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工负责)深入推进“三医联动”,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依法依规开放、共享。(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牵头,市大数据局配合)加强药品安全法规政策、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稳妥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配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协调机制,依法承担药品安全工作相应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切实发挥市级药品安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各县区履行药品安全责任的评价,压实药品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与药品安全和医药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市县药品监管经费投入力度,确保药品监管抽样检测、监测评价、监督检查、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仪器设备配备等工作需要。根据监管业务需求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检查、检验、监测评价和警戒、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标准制修订成果激励机制,鼓励在科研奖励、职称评审和工作绩效等工作中认可标准成果。(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引进、培养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熟悉医药产业的高级专业人才。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优化监管队伍结构,强化药品专业监管要求,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优化年龄和专业结构。(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科学核定各级履行审批、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健全完善药品技术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坚决破除“四唯”,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合理核定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内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适当向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纪律监督,确保药品监管队伍安全。对不履行药品监管责任或者阻碍干涉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特大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激励药品监管领域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在药品监管工作中敢担当、有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实施容错纠错。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在职务职级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12-3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予以表扬的通报2022-12-30临政字〔2022〕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第十一届山东省少...
临政字〔2022〕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
第十一届山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22年9月份在临沂市成功举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遵循“锻炼队伍、展示风采、安全简约、精彩纷呈、盛况空前”的办赛理念,做到了组织筹备坚强有力、开幕演出精彩纷呈、竞赛表演规范有序、交往交流成效显著、保障工作优质高效,办成了一场团结和谐奋进的全省民族体育盛会,推动了民族体育事业发展。由141名运动员组成的临沂代表团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先后斩获金牌22枚、银牌23枚、铜牌5枚、优秀奖1个,金牌数位居全省第一名,金牌数和奖牌数均创历史最好成绩,临沂代表团荣获本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充分展示了沂蒙儿女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风貌。
为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此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12-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2022-12-28临政发〔2022〕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目 录前 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机遇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全面提升市民化质量 营造平等包容社会氛...
临政发〔202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第二节机遇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全面提升市民化质量 营造平等包容社会氛围
第一节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集聚策略
第二节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管理
第三节打造共建共享共惠的包容城市
第四章加快优化城镇化格局 健全完善现代城镇体系
第一节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
第二节建构多层次网络化的城镇化体系
第三节培育凸显蒙山沂水的现代都市区
第四节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第五节持续优化重点镇发展和村庄布局
第六节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五章持续增强发展新动能 加快构建区域创新高地
第一节全面增强创新育新能力
第二节打造先进现代产业体系
第三节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第六章深入推进智慧城镇化 系统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第一节筑牢城镇数字底座
第二节提升精准智治能力
第三节优化智慧服务供给
第四节发展城市数字经济
第五节推动城乡智慧协同
第七章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 聚力打造生态宜居之城
第一节打造宜居宜业的品质城市
第二节打造绿色低碳的生态城市
第三节打造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第四节打造多彩缤纷的文旅城市
第八章深入推进均衡城镇化 扎实推进全民共同富裕
第一节实现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第二节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三节聚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第四节推动城乡社会治理协同高效
第九章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 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第二节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第三节构建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第十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
第三节健全推进机制
第四节开展监测评估
前 言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临沂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重要支撑。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主要明确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是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是其他相关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临沂市着力推进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6%,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
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2010年至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5.05%提升至57.40%,年均提高1.71个百分点。由于统计口径调整,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54%,2020年提升至55.06%,年均提高1.76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居鲁南经济圈城市首位。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1102.57万人,居全省第一位,较2015年增加71.37万人。“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00万人,居全省第一位,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
城镇格局持续优化。临沂市北部城区魅力显现,成为现代服务新门户;老城区连同西部城区、南部城区转型升级,成为城市更新和动能转换示范区域;东部沂河新区成为省级新区,为迈向“两河时代”夯实基础;以沂河为依托,沿河梯次发展的模式,使得中心城区更加集聚。沂水、平邑县城和临港新城建设速度加快,市域副中心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费县、兰陵、郯城、临沭、莒南、沂南县城与中心城区联系更加紧密,一体化发展态势明显;蒙阴县城加速发展,与区域生态融为一体。重点镇等功能节点特色鲜明。“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初步形成。
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9.1:42.7:48.2调整到2020年的9.2:36.5:54.3,第三产业占比提高6.1个百分点。“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年均增长2.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39.9%,较2015年提高12.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20家、较2015年末增加2.7倍。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电子元器件及其功能材料集群入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木基复合材料产业基地、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获批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80%以上。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66万人。创建全国基础教育课程综合改革示范实验区和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幼儿园991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511所,大班额全部消除,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78%。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建成招生。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院区、市肿瘤医院河东新院区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100%。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一年半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功获批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
绿色发展深入人心。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12.9%,居全省第三位。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78.6%,主要河流及支流消除劣五类水体,24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散乱污”治理成效加速显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23.49%,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复审,沂蒙山晋升世界地质公园,沂河上榜“中国最美家乡河”。
城乡融合提质提速。脱贫攻坚任务提前完成。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超过30%,5万元以下全部清零。大力实施农村改厕、清洁取暖等工程,“四好农村路”被列为全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78个。集中推进1个国家级、4个省级、27个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省级“新六产”示范主体达到67家。粮食产量稳定在400万吨以上,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84个,“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沂水县入选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河东区、沂水县、费县获批第一批省级农村改革综合实验区。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5年分别提高37.8%、4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5。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临沂市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战略叠加、政策利好,助力临沂提升城市能级。区域发展战略叠加,北接京津冀,南邻长三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等带来发展新机遇。重大政策利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政策集成优势明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临沂市更好进入东盟市场打开了窗口。
(二)区位优越、交通提升,加快临沂拓展经济腹地。临沂市近海临港,地处四大港口群的第一波辐射区域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核心位置,临港经济开发区距岚山港仅20公里,处于港口的直接腹地。京沪高铁辅助通道的建设,使临沂市成为长三角与京津冀联络轴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对接长三角的门户枢纽。被确定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国50个铁路枢纽地区之一,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加快完善,一小时经济圈、同城生活圈加快形成,为更大范围内的要素流入奠定良好基础。
(三)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推动临沂重构城乡关系。中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优先支持,财政优先保障,社会踊跃参与乡村建设,以及沂水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全面建设,使临沂市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迎来最好的战略机遇,乡村社会在城乡要素双向交流、频繁互动的趋势下正发生深刻变革,乡村地区对人口和资源的吸引力日益增强,有利于培育形成“城融乡”与“乡融城”双向互促新格局。
二、风险挑战
(一)生态保护压力大,对转型发展提出潜在挑战。依据《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市45.2%的国土面积被划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34.4%的国土面积被划定为国家级农产品生产区,同时还有14处禁建区域,生态保护责任重大。须在保障市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协调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创新市域西北部生态保育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将大山水融入城市发展格局,探索生态保护地区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二)城市间竞争激烈,对要素集聚提出严峻挑战。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流动趋势从“城乡流动”向“城城流动”转变,各城市的人口自身均衡压力显著增大,受相邻的长三角城市群、淮海经济区以及济南、青岛等省内强市竞争,临沂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面临严峻挑战。
(三)不平衡矛盾突出,对高质量发展提出全新挑战。经济全球化遭遇诸多阻碍,国际经贸规则重塑,对城市全面开放提出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攻坚阶段,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更加紧迫,对城市绿色转型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城镇常住人口覆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将面临更大压力,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也将面临更大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紧盯“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深入实施城镇扩能提质等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以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契机,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为引领,坚定不移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力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积极建设山东区域副中心城市,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均衡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促进人的现代化和城乡现代化相协调,不断破除制约人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满足城乡各群体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全体居民共同分享城镇化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城乡互促,双向融合。以新型城镇化为纽带,坚持城乡一盘棋理念,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实现。顺应产业变革趋势,主动运用信息化和先进技术手段,促进新旧动能有机转换,提升城乡治理总体效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探索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新路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
创新驱动,智慧集成。坚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贯穿新型城镇化全过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构建创新生态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数字应用场景,完善城乡数字治理,构建山东领先、特色鲜明的智慧临沂。
核心引领,整体提升。把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作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中之重,积极培育市域副中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设施共建、生态共保、产业共兴、民生共享,推动临沂都市区一体化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跃升。
开放包容,增强韧性。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保护历史文化,培育现代市民精神,形成内涵深厚、多元开放、包容和合的城市文化。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树立危机防控意识,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显著增强城市防范和化解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城市运行秩序。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主要目标。现代化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城镇化质量显著提高,县区发展差距、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
——非户籍常住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高。实施更加积极、更为包容的人口集聚策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人民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高质量教育体系、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优化。按照“做大做强中心城、做专做优县城、做特做美重点镇、做精做新一般镇”的空间格局优化思路,依托现有市辖区,逐步形成东西向都市区发展轴和南北向城镇发展轴,重点衔接鲁南经济发展廊道和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开放型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初步形成,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持续完善,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更加凸显。
——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依托沂山、蒙山生态屏障,构建沂河、沭河、祊河等区域性生态廊道,凸显蒙山沂水为基底的地域空间特色,山河城相融的生态本底更加稳固,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城市空间利用方式初步形成,品质城市、创新城市、高效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低碳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设施和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普惠,初步建成数字惠民服务体系,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实现。
——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城市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更有成效,高标准市场化体系基本建立,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精细化社会治理模式基本建立,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理高效有序,人文精神积极向上,城市充满蓬勃生机。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人才入乡机制初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产业协同发展程度进一步提升,小城镇服务农村发展功能不断夯实,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4左右。
到2035年主要目标。城镇化达到成熟阶段,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开放型的现代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完善,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模式更加成熟定型,中心城区联动周边功能片区和综合组团形成临沂都市区,在主要领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建成宜商宜游、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强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左右。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水平处于领先地位。人口自由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化城市基本建成,与之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城乡差距显著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2左右。
表2-1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主要指标及规划目标值
序号
指标名称
基期值
目标值
2020年
2025年
2035年
智慧化
1
投运5G基站数量(万个)
0.5
2.6
4.0
2
5G用户普及率(%)
15.0
60.0
100.0
3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
80.0
95.0
100.0
4
物联网覆盖率(%)
10.0
60.0
100.0
5
智慧校园建设覆盖率(%)
50.0
100.0
100.0
6
智慧医院覆盖率(%)
87.0
93.0
99.0
7
公共区域智能监控覆盖率(%)
30.0
60.0
100.0
8
政务服务电子证照使用率(%)
30.0
65.0
75.0
绿色化
9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8.3
≥18.3
≥18.3
10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74.7
100.0
100.0
11
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
95.0
100.0
100.0
12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40.0
42.0
46.0
13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15.0
20.0
35.0
均衡化
14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
--
15
城乡居民收入比
2.5
2.4
2.2
16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
2.72
3.7
4.5
17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
100.0
100.0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个)
0.3
4.5
5.5
双向化
19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5.06
62左右
72左右
20
镇区人口过10万的新生小城市
--
--
2
21
集体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上村占比(%)
82.0
100.0
100.0
22
行政村物流服务覆盖率(%)
90.9
100.0
100.0
第三章 全面提升市民化质量 营造平等包容社会氛围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集聚策略
强化人口发展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持续增强外来人口吸引力,推动人口规模壮大和结构优化,构建合理的发展格局,凸显人口对城市的发展红利。
一、大力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原则,分阶段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配套政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转化、地域转移、身份转换,以及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加大县城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引导重点镇特色化发展,有效吸纳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居住就业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重点开发城镇就业岗位,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向城镇转变。
二、持续扩大外来人口集聚规模
顺应人口从“城乡流动”向“城乡流动与城城流动并存”态势转变,坚持以产业聚人、以民生养人、以山水留人,畅通人口流入通道,逐步扩大外源性劳动年龄人口、城市发展和服务领域的外来从业人员流入数量,加大高学历人才、技术工人引进力度,持续提升临沂大学等本地大专院校毕业生留临规模。以产业聚人,强化制造基地、集群等载体的培育建设,以产业转型带动人口结构优化,推动对外来产业非户籍人口的不断吸纳与就地转化;以民生养人,以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抓手,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增加外来人口的居住舒适度;以山水留人,将临沂市大山水格局融入都市区,突出北方水城本色,塑造大生态、大水面、大通道、大景观特色空间,吸引外来人口集聚。
三、稳妥推进居民就地就近市民化
加快城中村城郊村居民的市民化。创新城中村城郊村开发激励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允许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市场主体实施、合作改造等不同路径,激发市场主体或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项目的积极性。根据村庄规模、村民诉求等现实条件探索多元化改造模式。在保障村民居住条件下,为村集体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房产等,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村民生活需求。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等需要保留或不具备全面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城郊村,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通过局部拆建、功能改变、整饬修缮等方式增加公共空间,提升人居品质。
第二节 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管理
按照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显著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一、深化居住证登记制度
推动以居住证为载体为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拓展居住证功能,不断增加居住证所附着的公共服务项目和办事便利条件,将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纳入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有序提高居住证与户籍制度衔接水平,缩小居住证与户籍在享有城市公共服务和权利上的差距,提高居住证持有者落户便利程度。
二、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
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宜城则城、宜乡则乡、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可将户口迁入农村居住地;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城镇户口空挂人员,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并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可将户口迁入农村居住地。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三、建立现代化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户口业务全省“通迁、通办”,部分业务全国“通办”。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和动态监测体系,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分类完善就业、教育、收入、社保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准确掌握全市人口规模、素质结构、城乡分布、迁移流动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城市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维护落户农民农村权益
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农村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相关权益,农民自愿退出农村权益应依法获得合理补偿,探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的具体办法,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第三节 打造共建共享共惠的包容城市
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为重点,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强化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建设福利平等、机会公平、全龄友好的包容性城市。
一、构建分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以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人才安居住房供应,形成分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并保持稳定。规范发展公租房,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申请准入门槛,严把资格审核“准入关”,优化公租房的住房空间布局,落实公租房项目和周边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原则,提高居住便利度,不断提升公租房后期运营和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逐步完善配套机制、增加投入,采取新建、改建、改造或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进行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常住人口全覆盖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社区分布情况,均衡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托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得性。增加学位供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保障范围,确保其能够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其享有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扩大普惠性养老、幼儿园和托育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外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
三、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救助福利机制,稳步提高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安居工程。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提高特殊群体保障水平。
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
多方分担社会成本,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社会和农业转移人口个人共同参与的城市融入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类融入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探索将非正规就业逐步纳入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融入制度设计中。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其参与社区治理。注重网络等新媒体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适应性的影响,帮助其实现人际关系网的扩张并改变其价值观念和身份认同方式,减少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心理障碍。
第四章 加快优化城镇化格局 健全完善现代城镇体系
第一节 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鲁南经济圈等重大区域战略,探索新合作、开创新局面、重塑新优势,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打造山东区域副中心城市
纵深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落实“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布局,坚持中心引领、圈层支撑、融合互动,对标济南、青岛省域双中心,发挥人口大市、地域大市、经济大市等优势,建设山东区域副中心城市,形成“济青临”三城支撑、协同发展、一体推进的格局。
二、打造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
深入实施城镇扩能提质战略,以八百里沂蒙秀美山水为依托,以城文旅融合为牵引,加强全域规划建设,优化城市布局、交通布局、功能布局、绿地布局、城管布局,建设沂蒙城市体;构建内外畅联的立体大交通、快速便捷的市域出行网、治用一体的水韵生态圈,打造集约高效、智能绿色、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以红带绿、以绿映红、红绿接蓝、古今辉映,进一步提升文旅大市发展水平;深化与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城市合作交流,加速壮大综合实力、增强区域影响力,打造鲁南苏北地区中心城市。
三、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
以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建设为契机,用足用好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省级新区等重大机遇,与长三角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主动参与长三角分工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探索合作共建园区,提升高铁路网、机场航线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临沂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格局中的嵌入度和价值链地位,做靓“产自临沂”品牌,做优精品旅游,做强总部经济,争创国家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京沪走廊高端商务总部生态圈,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
四、打造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
强化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突出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统筹人、产、城三大要素,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建立健全与产城融合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互补、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相协调,建设功能融合、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精致城市,打造全国领先的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
第二节 建构多层次网络化的城镇化体系
加快培育都市区成为区域核心,引领形成以县城为载体、以重点镇为基础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化体系。
一、打造以都市区为核心的整体格局
以八百里沂蒙秀美山水为依托,以城乡、文旅融合为牵引,加强全域规划建设,实施城镇扩能提质战略,让宜居宜业宜游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鲜明内涵。充分结合临沂生态和空间结构特点,发挥连接东西、承接南北战略作用,打造“一心引领、三极联动、七轴集聚、多点支撑”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引领”,即依托现有中心城区,联合莒南、临沭、郯城、兰陵、费县、沂南等县城打造临沂都市区,争做500万人口城市,进入省内城市第一梯队。
“三极联动”,即沂水县、平邑县和临港新城三个市域副中心,环绕临沂都市区均衡布局,加快形成新的市域发展增长极。
“七轴集聚”,即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形成临日、临连两条都市发展轴,以及沂水—沂南、蒙阴、平邑—费县、兰陵、郯城等五条中心城区与县城的联系轴。
“多点支撑”,即以重点镇承载功能转移、提升空间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图4-1 临沂市城镇化体系结构规划图
二、形成清晰有序的等级规模职能结构
构建层次清晰的等级规模结构。以临沂都市区为市域中心,人口规模500万人。I型大城市1个,为中心城区。中等城市2个,为沂水中心城区(含许家湖、黄山铺)、平邑中心城区(含温水)。I型小城市8个,为临沭、郯城、费县、莒南、沂南、兰陵、蒙阴和临港新城。Ⅱ型小城市121个,包括10—20万的小城镇6个,5—10万的小城镇7个,2—5万的小城镇21个,其他为2万以下的小城镇。
构建分工有序的城镇职能结构。临沂都市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外围以机械制造、健康食品、生物医药、传统产业升级等为重点。
表4-1临沂市城镇规模等级体系
城镇规模等级
城镇数量
城镇名称及人口规模(万)
Ⅰ型
大城市
300-500万
1
中心城区(330)
中等城市
50-100万
2
沂水—许家湖—黄山铺(50)
平邑—温水(50)
Ⅰ型
小城市
20-50万
8
临沭(36)、郯城(38)、费县(38)、莒南(35)、沂南(30)、兰陵(35)、蒙阴(28)、临港新城(20)
Ⅱ型小城市
10-20万
6
义堂(15)、探沂(10)、汤头(10)、傅庄(10)、李庄(15)、兰陵(15)
5-10万
7
半程、青云、大店、板泉、垛庄、马站、地方
2-5万
21
蛟龙、店头、马头、高峰头、红花、尚岩、向城、上冶、薛庄、梁丘、仲村、郑城、白彦、常路、坦埠、黄山铺、许家湖、四十里堡、大庄、铜井、青驼
2万以下
87
——
表4-2临沂市城镇职能等级体系
城镇职能等级
城镇
名称
城镇职能
区域中心城市(1个)
临沂中心城区
鲁南苏北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商贸物流枢纽、山东省对接长三角的门户、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滨水宜居文化名城
市域
副中心
城市
(3个)
沂水
临沂北部副中心,对接胶东经济圈的门户城市,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化综合城市,岱崮沂蒙风情休闲旅游目的地
平邑
临沂西部副中心,对接鲁西南地区的门户城市,以食品加工、金银花药材加工、新材料、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化综合城市,蒙山景区旅游服务基地
临港
新城
临沂东部副中心,临日青大通道战略节点城市,以精钢产业为主导的制造业基地
县域中心城市(7个)
临沭
临沂都市区的东南部卫星城市,科技创新示范县,以高端化肥研发生产、高端农机研发制造、农业科技研发服务为主的涉农产业智能制造新城
郯城
临沂都市区的南部卫星城市,对接长三角“三步走”的先行区,以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智能制造新城
兰陵
临沂都市区的西南部卫星城市,对接长三角“三步走”的先行区,以农业标准服务、蔬菜保鲜加工、冷链物流为主的智能制造新城
费县
临沂都市区的西部卫星城市,县域经济新标杆,以高端木业家居、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为主的现代工业新城,休闲康养旅游目的地
莒南
临沂都市区的东部卫星城市,先进工业强县,以食品加工、精钢制造为主的现代工业新城,红色教育和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
沂南
临沂都市区的北部卫星城市,先进工业强县,工农联动、城乡融合试验区,以食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现代工业新城,红色文化旅游和山水生态旅游目的地
蒙阴
临沂“两山”理论创新实践基地,以食品加工、生态康养、休闲旅游等生态经济为主的绿色新城
第三节 培育凸显蒙山沂水的现代都市区
突出中心城区的核心带动作用,通过快速路网构建,扩大核心区规模、拓展核心区功能,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城、小城镇产业协作,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推动临沂由“沂河时代”迈向“两河时代”。
一、重塑网络联动的都市区格局
培育“一心两轴引领、两廊三带支撑、组团片区联动”的临沂都市区空间布局。“一心两轴引领”,即以中心城区构建都市区发展核心,通过“日临徐”“济临连”都市发展轴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两廊三带支撑”,即沂河、沭河两条绿廊,蒙山、尼山支脉、五莲山支脉三条绿带,构成都市区生态本底。“组团片区联动”,即以现有中心城区周边发展单元为特色功能片区,以莒南、临沭、郯城、兰陵、费县、沂南县城为综合功能组团,建构分工有序、紧密联系的网络化结构。
二、凸显都市区与山水交融特色
依据主体功能区、自然地理格局的空间差异特征,形成北部以蒙山为绿心的生态发展区和南部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临沂都市区。通过搭建“屏—片—脉—廊”的生态体系,将临沂市的蒙山沂水融入都市区,形成城市与生态交相辉映、相互融合的局面。依托蒙山、尼山支脉、五莲山支脉生态环境,构建沂河、沭河区域性生态廊道,凸显大山大河为生态基底的都市区地域空间布局特色,同时体现强化底线约束和推进城市空间布局形态多元化的思想,贴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两河共育、城园共生的理念,构建“大集中、小分散、蓝绿融城”的新型城乡空间布局范式。
图4-2临沂都市区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图
三、分类指引中心城区周边各片区功能
中心城区形成“一心七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即现有中心城区,“七区”即周边7个特色功能片区,包括产城融合片区、未来产业先导区片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片区、田园宜居片区、西部新城片区、科创走廊片区、生态新城片区。
临沂都市区是灵活有效腾挪现有功能布局,承载“区域协同、交通集散、旅游服务、科技创新、商贸物流提升、新兴产业发展”等若干重大战略性功能落地的核心空间载体。以现有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强与特色功能片区、综合功能组团的联系,逐步实现一体化发展,东部包括莒南组团、临沭组团、产城融合片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片区;南部包括兰陵组团、郯城组团、新旧动能转换示范片区和田园宜居片区;西部包括费县组团、西部新城片区和科创走廊片区;北部主要为生态新城片区。
东部的产城融合片区、未来产业先导区片区和北部生态新城中的高铁片区是沂河新区的重要部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积极融入“一带两轴七组团”沂河新区总体布局,全力推进重大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任务落实,助力沂河新区打造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桥头堡、鲁南跨越发展示范引领区、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
表4-3临沂中心城区周边各特色功能片区发展指引
特色功能片区名称
发展指引
东部
产城融合片区
借势省级新区发展平台,面向未来预留发展空间,加快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绿色美好新家园。
未来产业
先导区片区
以临沂经开区为载体,依托“沂蒙光谷”“沂蒙药谷”“沂蒙氢谷”等专业园区,聚焦激光、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氢能等未来产业领域,积极招引承接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产业外溢,探索建立“飞地园区”,打造国家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
南部
新旧动能转换示范片区
推进罗庄传统产业转型,促进新兴产业集聚。
田园宜居片区
突出沂沭河、武河国家湿地公园、黄山水库等生态要素,打造宜居功能片区,建设生态田园新城。
西部
西部新城片区
主要承接国际商城升级换代的使命,发展智慧物流,打造高端木业生产集群。
科创走廊片区
推进新兴产业集群,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北部
生态新城片区
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围绕生态绿心,推进高铁门户建设,赋予康养、休闲等新功能,发展成为三生融合、城乡融合、生态宜居、充分展示城市形象的新城片区。
第四节 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促进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打造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群众满意的精致城市,构建沂蒙城市体。
一、培育三大市域副中心
临港新城发挥近海临港和大进大出优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布局市级重大平台和产业,打造临沂产业升级、城市扩容、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沂水县、平邑县突出产业和人口集聚,加快形成新的市域发展增长极。沂水县对接胶东经济圈,打造以高端食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产业的现代化综合城市,具有沂蒙风情特色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平邑县打造全国重要的金银花药材加工基地、绿色石材生产加工基地、建筑装配式生产基地、蒙山旅游服务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四市交界的商贸物流中心。
二、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周边县城
依托临沂中心城区,联合莒南、临沭、郯城、兰陵、费县、沂南县城打造临沂都市区。通过快速路网的构建,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县城、小城镇产业协作,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莒南县对接胶东经济圈,率先建成先进工业强县。临沭县立足现有优势,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郯城县、兰陵县依托区位优势、现有基础,争当对接长三角“三步走”先行区。费县争做县域经济新标杆。沂南县加强与中心城区对接,建设工农联动、城乡融合试验区。
三、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
蒙阴县对接济南都市圈,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成为临沂核心山水田园群的旅游服务基地。积极提升蒙阴县城在县域的中心功能,带动乡村振兴,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发展适宜产业和清洁能源,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保障提供支撑,打造以绿色产业为主导的高品质县城。
第五节 持续优化重点镇发展和村庄布局
依托城镇发展轴,选择一批经济基础好、发展活力足的小城镇进行重点打造,建设产城融合、服务高效、环境宜人的现代化城镇组团、就近城镇化新载体。将一般小城镇打造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结合村庄布局优化,着力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聚力发展重点镇
完善重点镇支持政策,发挥要素成本低、生态环境好、体制机制活等优势,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新载体。坚持承上启下、示范带动,适当扩大重点镇管辖范围和发展空间,以重点镇为枢纽和节点,带动小城镇协调发展。
不拘泥于行政区划限制,每个县区选择1—3个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作为重点镇,重点突破、率先发展。重点镇承担县域副中心功能,具有服务周边未被中心城区、县城覆盖乡镇的职能。同时,结合重点镇的发展基础,按照工业重点镇、文旅特色镇和公服中心镇进行分类打造,成为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优质载体。
表4-4重点镇职能和定位引导
城镇职能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职能
小城镇
工业
重点镇
(12个)
蛟龙、李庄、红花、兰陵、探沂、地方、垛庄、马站、板泉、半程、义堂、傅庄
以工业为主,可承接中心城市或者县城的产业疏解,为周边乡村地区提供就业和公共服务
公服
中心镇
(8个)
汤头、店头、尚岩、梁丘、白彦、坦埠、青驼、大店
城镇生活圈的中心
文旅
特色镇
(12个)
涝坡、相沟、大田庄、东蒙、柏林、马牧池、张庄、孙祖、苏村、岱崮、院东头、泉庄
旅游服务基地
一般
农业镇
(其他)
——
农业服务中心
二、加快培育新市镇(郊区新城)
开展新市镇(郊区新城)培育行动。紧抓重点镇发展机遇,高起点建设半程、汤头、李庄、探沂等新市镇(郊区新城)。创新推进机制,做优特色产业,加强精细管理,打造精致环境,集聚精英人才,主动承接中心城区外溢红利,培育成为镇区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的现代化新市镇。随着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新市镇进一步对接中心城区发展需求,在发展规划、城镇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等各方面与中心城区统筹协调、有机衔接,赋予其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优先培育成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成为中心城区多中心、郊区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支持探沂镇争创“鲁南第一镇”。统筹市县力量,支持探沂镇不断加强规划建设管理,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品牌优势,加快产业提质升级步伐,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统筹推进产城融合、产教融合、产旅融合,全力争创“鲁南第一镇”,打造宜居宜业的城乡融合发展“探沂样板”。
三、合理优化村庄布局
因地制宜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尊重乡村自然地理格局,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现有序、适度聚居,构建服务半径2公里左右、服务人口3000—8000人的乡村社区生活圈,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农民功能。对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发挥特色产业优势,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农产品集散、工贸等专业化村庄。保护好、发展好城市近郊农村,有选择承接城市功能外溢,培育一批与城市有机融合、相得益彰的特色乡村。对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丰富的村庄,支持发展休闲旅游业,建立人文生态资源保护与乡村发展的互促机制。
第六节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建设与市域城镇化空间相协调,布局合理、结构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助力全市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
一、建设互联互通、优质高效的快速交通网
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以高铁客运专线、高速公路、民航为主体,互联互通、优质高效的快速交通网,逐步形成“三网两圈两枢纽”的综合立体大交通格局。
建设“米”字型高速铁路网。实施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加快莱临高铁规划建设,推进临沂至连云港高铁前期研究,力争到2025年,实现“八县通高铁”,初步建成高铁“135交通圈”;“十四五”末,高速铁路营运里程达到330公里左右。
建设“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完成临临高速、临滕高速公路建设,推动董梁高速、临东高速、临徐高速、蒙邳高速、临沂至日照高速、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规划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县双高速”,逐步构建“五横五纵”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1000公里。
建设区域性航空枢纽。进一步提升临沂启阳机场交通枢纽功能,完善机场航线网络,完成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及附属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2025年建成区域性枢纽机场,与省内及周边城市实现1小时通达,与全国各大城市以及世界主要城市实现半日或一日内通达。
图4-3临沂市快速交通规划图
二、构建畅通市域、经济便捷的普通干线网
以普速铁路、普通国省道为主,以城市快速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为辅,构建全域畅通、经济便捷的普通干线网。
构建发达完善的普速铁路网。“十四五”期间,推进董家口至沂水、临沂至连云港、临朐至沂水铁路等普速铁路规划建设,打造“一纵两横五联”的普速铁路网。
构建高效快捷的市域快速路网。依托现有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快速化改造、新建工程,逐步打造中心城区与各县之间的快速通道,每县重点打造一条快速路,形成“一环两圈九通道”快速高效公路网。依托既有县乡道路的提升改造,确保县城与所有乡镇之间实现二级公路相连,主要村(社区)与乡镇之间实现二级公路相连。依托主要河流河坝及现有沿河路,打造“两纵三横一连”的沿河快速路网。
构建外畅内达的城市快速路网。强化中心城区主干道与外围交通的快捷连通,打造“三环十八射”的城市快速路网,联络各个特色功能片区,同时承担过境交通的快速集散,实现中心城区内外交通转换。
推动轨道交通规划研究。开展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推动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
三、形成通达深、惠及广的基础服务网
以农村公路为主体,铁路专用线、通用航空、水运为补充,构建通达程度深、惠及范围广的综合交通基础网络。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推动与旅游、生态、文化融合发展。围绕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重要节点,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费县、临沭通用机场投入运营,推动平邑、莒南、兰山、兰陵等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市域、辐射鲁南、服务全省”的通用机场群。推进陶沟河和绣针河通航工程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力争实现临沂内河水运零的突破。
四、建设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货运枢纽
建成一批有效衔接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客货运枢纽。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沿线综合客运枢纽等规划建设,合理配套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多种运输方式,打造临沂北、临沂机场2个门户型综合客运枢纽,推动客运“零距离换乘”。抓住全国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机遇,重点建设临沂国际陆港、临空、临东、临港、山东港汇国际物流园等“四枢纽一园区”,推动货运“无缝衔接”。
表4-5重大交通设施项目表
第五章 持续增强发展新动能 加快构建区域创新高地
第一节 全面增强创新育新能力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聚焦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协同打造鲁南科技大走廊,实施主体培育、科教兴市、人才引育、机制创新“四项工程”,努力实现创新驱动由助推到支撑再到引领的转变。
一、共建鲁南科技创新策源地
聚力打造鲁南科技大走廊,着力整合鲁南四市科创资源,建设战略性基础研究平台,共同争取国家布局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集成攻关平台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承担国家“科技创新2035—重大工程”。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共同构建创新活力强劲与产业繁荣发展共融共生的高端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生态,依托重点企业加强各类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筑科技创新策源地、高端人才集聚地、成果转化目的地。
二、大力培育创新创造主体
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加快建设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鲁南医养健康创新中心、清华启迪科创大厦等重点科创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构建多层级创新平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研发计划,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力争有所突破。
三、多措并举紧抓育新能力
实施科教兴市工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更好发挥教育在创新发展中的动力源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属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结合全市产业发展特色与需求,新增一批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加快建设临沂科技教育创新城。推进省市共建临沂大学,支持临沂大学等高校开展国家“双一流”和省“双高”建设,建设好临沂大学医学院。积极引进高校院所,服务老区高质量发展。
四、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用好现有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政策体系,梯次培养、精准引育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构筑集聚各方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实施新一轮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育具备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理念的优秀企业家群体。健全完善人才考评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探索人才价值资本化、股权化有效路径。
五、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坚持市场导向,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共同体。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和“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坚决破除“重论文、轻实绩”等不良导向。整合设立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奖补力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设立一批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实省科技创新券兑现政策。鼓励出台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制度,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设立成果转化中心,搭建成果转化直通车,打造“沂蒙硅谷”。
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新旧动能转换创投基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完善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专项培育机制,加快推进科技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特色科技金融和保险产品。
表5-1重大创新载体(工程)表
科创平台:(1)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2)临沂激光科技产业园(3)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4)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5)沂蒙山实验室(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华东服务中心(7)临沂现代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8)鲁南医养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9)临沂高端装备协同创新中心(10)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等。
教育工程:(1)新建、改扩建350处中小学、幼儿园(2)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3)临沂艺术学校新校区(4)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5)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等。
第二节 打造先进现代产业体系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建具有临沂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优化产业总体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临沂市经济新增长极,形成“两圈、七轴、五极、多平台”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着力培育全市产业“两圈”经济。城市经济圈,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便捷的交通条件,以集聚的研发能力为核心,打造支撑引领全市“十优”产业发展的城市经济圈。生态经济圈,辐射环蒙山区域、沂沭河沿岸区域,重点发展以环保、绿色、健康、养生为理念的现代高效农业及康养文旅等特色产业。
全力推动全市统筹“七轴”联动。与市域空间“七轴集聚”相衔接,依托重要运输走廊,充分发挥通道枢纽功能和沿线园区载体平台功能,因地制宜地打造“十优”产业集聚轴。充分发挥兰陵、郯城、临沭3县紧邻长三角地域优势,打造鲁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轴,为全市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探索有效路径。
重点打造全市发展“五极”优势。精钢基地,建设国内领先、绿色高端的产业集群,联合临港经济开发区和东部商城,构筑组合效应,打造全市强劲增长极。科创走廊,抢抓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兰陵站开通机遇,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隆起带,构筑区域产业新高地。沂河新区,培育新经济、强企业、大商务,打造平台经济聚集区,建成鲁南跨越发展示范区。高铁新城,建设全国高铁客货捷运枢纽,打造临沂城市现代服务新门户,形成临沂发展新名片。西部商城,建设产销协同、产城融合的商贸智能体,打造全市商业新地标。
强化提升多层级重点平台。强化国家级平台引领作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锚定“高新”定位,聚集高端资源,突出研发孵化,打造现代科技新城。加强兰山、罗庄、河东等省级园区建设,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充分发挥义堂木业产业集聚区、金锣健康产业集聚区等其他园区的集聚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加强产业准入,推进产业空间集聚,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二、推进“四个商城”建设
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坚持“商仓流园”一体化发展,建设数字商城、国际商城、绿色商城和链式商城,全面提升“临沂商城、中国大集”首选度。
图5-1临沂商城五个片区发展引导图
力争2025年底,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突破7000亿元,物流总额突破10000亿元。加快传统市场迭代升级,通过“留改拆”分类施策的更新理念优化传统市场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商贸物流全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国际陆港和临沂商谷,在兰山、罗庄、河东、沂河和高新等商城核心区域,打造全业态、全渠道的新一代商贸市场。培育电商平台、壮大电商主体、发展电商园区,打造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网货集散中心。培育会展主体,发展品牌展会。实施仓储提质扩容行动,加快推广统仓统配物流新业态。
表5-2重大商贸物流项目表
商贸仓储:(1)临沂“商谷”(2)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3)中通快递鲁南(临沂)智能电商产业园(4)圆通山东临沂智创园(5)韵达物流鲁苏电商总部项目(6)中农财金科技物流产业园(7)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8)临沂综合保税区冷链物流仓储分拨中心等。
现代物流:(1)临沂济铁物流园(朱保)综合货运枢纽(2)青岛港(沂南)内陆港物流园(3)山东高速鲁南高新物流产业园(4)路运港智慧物流装备产业园(5)临沂临港铁路物流园(6)临连铁路物流园等。
三、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迈上新台阶
坚持链条化、集群化发展方向,每个县区、开发区各选准2—3个主导产业集中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新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罗庄打造省级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木业产业,建设高端绿色无醛板材加工基地,打造“木业园区+木作整装材料基地+现代物流”新格局。食品产业,打造全国闻名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精品钢制造产业,重点打造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绿色高端的精品钢产业集群。机械电子产业,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机械智能制造名城。高端化工产业,培育成为安全清洁、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高效的支柱产业。医药产业,依托“沂蒙药谷”,打造优势生物医药基地、延伸做强中药产业、推动医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材产业,着力构建新建材、新建筑、新基建、新生活方式链式发展的新格局,打造全国知名的现代化建筑业强市。纺织产业,打造成为结构优化、要素集约、个性鲜明、功能时尚、品牌引领的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国内首家中国设计师品牌服装产业基地。
表5-3重大传统产业项目表
木业产业:(1)临沂高端木业科技产业园(2)费县定制家居产业园(3)平邑县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区(4)临港区木业园区等。
食品产业:(1)金锣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2)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3)金胜花生科技产业园(4)隆科特新型酶制剂项目(5)佳沃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6)玉皇粮油加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等。
精品钢制造产业: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基地等。
机械电子产业:(1)奔腾激光大功率激光加工设备制造项目(2)百翔手套智能装备制造项目(3)临沂国金智造产业园项目(4)中澳特种装备产业园(5)康麟电子5G工业物联网系列产品项目等。
医药产业:(1)甘李药业临沂生产基地项目(2)医疗器械产业园区项目(3)临沂墨海自扩增mRNA疫苗研发项目(4)新时代药业口服固体制剂及普通冻干粉针车间项目(5)道地药材生产中成药产业化示范项目(6)鲁南贝特制药制剂车间产品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等。
建筑建材产业:(1)临沂智慧五金产业园项目(2)陶瓷转型升级示范园项目等。
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高地
坚持园区支撑、链式整合、集群带动、协同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为重点,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工业互联网、数据赋能特色应用为重点,构建竞争力强、特色优势突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强市。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磁性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连续流制造新工艺,培育建设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全省重要的新材料、新工艺创新基地。新能源产业,加快推广应用储能技术,大力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积极布局氢能源,打造“沂蒙氢谷”。数字经济,以发展数字经济园区为抓手,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
表5-4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表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高新区5G磁电智慧物联科技创业园项目(2)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产业园项目(3)沂蒙云谷(华为大数据中心)(4)创维智慧超高清智能终端生产应用基地(5)费县沃伦数智云数据中心等。
新材料产业:(1)中瑞电子基于5G边缘计算的电子元器件数字工厂建设项目(2)沂兴新材料项目(3)罗庄区国安50万吨生物基可降解新材料项目(4)祎禾科技新材料(5)山东玻纤玻璃纤维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6)兰陵县国华金泰光伏组件生产项目(7)山东华星超高强耐磨材料项目等。
新能源产业:(1)临沂氢能源产业园(2)兰城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钙钛矿电池项目(3)欧力特年产8GWh大型储能专用锂电池项目(4)力诚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等。
数字经济:(1)临沂数字供应链产业城(2)山东新航临沂绿色智能印谷项目等。
五、增加现代服务供给新路径
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培育发展现代金融,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协同创新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稳步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围绕康养、旅游、商贸等重点领域,构建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高效高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积极创建新型消费示范城市,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融合发展。
六、创建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新示范
大力发展种植业、生态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现代高效农业,抢占预制菜发展“新风口”,重点打造“一带五区”现代农业发展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一带”,即沂蒙山地区生态经济农业带;“五区”,即东部粮油果茶主产区、西部林果药材主产区、南部粮食蔬菜主产区、北部林果蔬菜主产区、中心城区都市休闲农业区。
七、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统筹考虑临沂市旅游业发展所处的阶段和文旅资源禀赋,构建“一核引爆、四线交融、集群发展、全域驱动”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引爆。以临沂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为主体空间,突出文创产业、兵学文化、商贸会展、书法文化、红色文化、滨水休闲、温泉度假、工业旅游八大要素,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强化主城区的核心辐射带动能力,建设文旅融合创新示范城市和区域旅游集散中心,打造“水韵琅琊·夜游沂河”文旅综合体。
四线交融。研学旅游红线。高效整合和利用全市优质红色文化资源,以沂蒙红色精神为引领,重点打造“大青山—文峰山”“孟良崮—红嫂家乡”“桃棵子村—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尹家峪”“朱村—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临沂商城”等五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红色文旅与生态体验、历史文化、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的红色文化传承线。生态旅游绿线。串联各县区绿色生态资源,形成北部山区和南部田园汇聚一体的沂蒙生态绿色环线。水上旅游蓝线。大力开发水上观光、水上运动、文化演艺、滨水休闲、温泉康养、滨水度假、航空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打造“水韵琅琊·夜游沂河”等项目,繁荣发展蓝色经济。历史文化古线。挖掘临沂兵学文化、东夷文化、汉晋文化、“七圣”文化,依托各类文化遗址、文博场馆,大力开发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全国知名的兵学书法研学基地、文物考古旅游目的地。
集群发展。整合县区和部门资源,打破行政区划和产业界限,以“旅游+”和“+旅游”为理念,打造十三大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优化临沂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做实做强全域旅游目的地。
全域驱动。坚持全域理念,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区域内与旅游资源相关的经济社会资源进行优化提升,实现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共建共享,宜居宜游。
第三节 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坚持就业优先,着力扩大就业总量,支持灵活就业,拓展重点人群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优化就业服务,提升就业质量。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统筹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加快推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新基建的有效融合,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结合重大项目建设,适时调整和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区域就业行动计划,促进就业布局与人口布局、产业布局相匹配。完善普惠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将各项就业支持政策延伸覆盖到新就业形态人员。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互联网+就业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扩大线上招聘渠道,定期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积极推进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并行发展、互相补充,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优势,提供人才招聘、劳务派遣、管理咨询等多样化、精准化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推进“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扩大创业规模,提升创业质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创业扶持,实施“创贷+商贷”,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为契机,提升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完善园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支持更多人群创业。
四、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重点产业岗位需求,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快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探索“订单班”“定制性”、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扩大“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规模,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打造实用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强市。
五、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启动青年就业启航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实施综合帮扶,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大力推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建设,建成区域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区,成立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设立5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10家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打造“最美兵妈妈”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第六章 深入推进智慧城镇化 系统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第一节 筑牢城镇数字底座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适度超前布局泛在连接、智能融合的“网、云、端”数字设施,全面支撑城镇智慧化建设。
一、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5G网络建设,大力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力争到2025年,具备开通条件的通信基站达到2.6万座,实现中心城区、各县城及乡镇驻地、工业园区、主要旅游风景区、农产品主产区5G网络信号全覆盖。普及千兆光网,打造一批全光网工厂、企业、园区,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家庭千兆接入能力和商务楼宇万兆接入能力全覆盖。加快实现乡镇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加快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部署,统筹推进全市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推动重点商业网站、媒体网站等改造升级,实现各类应用全面支持IPv6,持续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
二、强化城镇基础算力支撑
以数据存储和算力需求为导向,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政务需求,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建设,争取建设1个省级一体化数据中心区域节点,建成2个以上低时延边缘数据中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数据中心,用好企业上云补贴、数据中心电价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应用本地数据中心。推动新建数据中心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3,打造绿色数据中心。推进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沂南国为大数据云计算中心、费县IDC大数据中心建设,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服务行业产业发展需求。
三、加快城镇智能终端部署
深入推进物联网建设,全面提升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科学部署视频图像、监测传感、控制执行等感知终端和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性的智能化传感器,实现物联、数联、智联,增强全域立体化的智能感知能力。加快“5G+工业互联网”部署,构建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进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工业场景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城区范围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构建,实现中心城区地上地下空间三维全呈现,创建虚实交互的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开发建设、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全方位支撑。
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改造
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汽车、公路、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在路网感知、车路协同、信息化管服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交通运行智能协同水平。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统筹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布局,加快智能电网和新能源终端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多表合一”,实现电、气、热等多种能源消费信息的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数据共享。
第二节 提升精准智治能力
以数据创新应用驱动城镇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变革,加快建成智慧中枢系统,全面提升城镇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
一、促进政务服务智慧便捷
梳理制定全市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双全双百”事项清单,开发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双全双百”服务专区。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拓展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打造“无证明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提升“爱山东容沂办”中“关怀专区”模块功能,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和“爱山东”APP适老化改造。加快机关内部业务系统对接融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办公业务协同。依托“山东通”移动办公服务,推动支撑平台整合,开展PC端和移动端服务门户应用。
二、推进政府治理全域一体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强化“互联网+监管”以及行政执法监管、信用监管在市场治理领域的融合应用。推进重点安全领域的源头性、基础性信息资源优化整合和业务关联,建设立体化防控体系、公共卫生信息系统、食品药品和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体系、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智慧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形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实现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搭建统一的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一网统防、一网统管、一网统办、一屏统览”。
三、推动决策运行协同高效
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分析挖掘力度,为宏观经济调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多领域应用场景监测预警、运行态势综合感知、形势研判提供数据支持及决策依据,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全面提升政府决策和履职能力。加快数字机关建设,推行党政机关系统性、数字化改革,推进党政机关决策、执行、督查、反馈等数字化协同,构建综合集成、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内部运行机制,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
第三节 优化智慧服务供给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智慧+”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数智融合惠民服务体系。
一、健全智慧教育体系
响应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融入全省一体的“互联网+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智慧课堂,提供集教、学、考、评、管于一体的数字校园服务,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临沂智慧教育云平台,开展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工作,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应用,提供更多覆盖小初高的优势教育资源,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均衡配置和网络家庭教育全覆盖。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开展以“智慧教学”等为引领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智慧校园应用,打造智能教学空间,实现智能辅助教学和个性化学习服务。
二、提升医养社保服务
开展智慧医院建设行动,推进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管理等各环节数字化、精准化和智能化,加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普及应用。完善“健康临沂”平台,实现“一码就医”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积极构建“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保障服务体系。完善线下大厅、网办大厅、自助终端、移动APP等社保服务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上下层级贯通的社保服务体系。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形成涵盖个人、家庭、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及专业医疗机构等综合信息的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智慧化、个性化、多样化、便利化养老服务。
三、丰富智慧文体服务
加强公共文化云建设,推动沂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数字化。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文化馆等平台资源信息共享,打造数字“文化超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推进县区数字博物馆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利用数据手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社交等方面提供智慧化、个性化的健身服务。
四、优化智慧就业服务
完善“互联网+就业服务”,健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促进就业数据跨业务、跨区域、跨部门共享,积极推进就业和人才服务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优化个体经营服务,支持小微电商通过直播电商等多种形式实现创业就业,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建设,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打造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
五、探索特色智慧服务
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丰富完善健康、教育、娱乐、医疗、健身等数字化服务产品。加快全域智慧旅游发展,建设智慧旅游平台,推动临沂市旅游产品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升级,提高旅游服务品质与游客满意度。策划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打造“一站式文化旅游创意体验目的地”。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建立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长效机制,满足城乡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智能化服务需求。
第四节 发展城市数字经济
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一、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上云用数赋智”。
二、打造数字化服务特色品牌
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推进“商、仓、流、园”一体化发展,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推动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全国直播电商发展新高地。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和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提升物流业数字化水平。
三、推动数字科技创新转化
利用市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在全产业链分享渗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数字强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加快传统企业数字科技创新,推动数字技术在机械、钢铁、木业等领域关键环节的集成应用,打造行业技术优势,提升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城市管理、交通、医疗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切实提升数字技术示范应用实效。
第五节 推动城乡智慧协同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分级分类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智慧社区(村居)提升工程,打造智慧共享、普惠便民、城乡协同的发展格局。
一、深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突出地方特色,选择优势方向先行突破,加快打造以人为本、需求导向、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全部县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加快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探索构建“城市智能体”。积极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长效运营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常态化举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据创新应用大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创新应用。
二、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村各领域广泛深入应用,构建农村数字化生产生活新模式,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创新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优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创新“5G+数字乡村”应用场景,依托顺和直播电商等资源优势,推动培育一批信息化程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生产经营组织,打造一批质量优、特色强、叫得响的农村电商品牌。探索运用全面感知、可靠传输、先进处理和智能控制等物联网技术,提升智慧农业发展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三、积极推进智慧社区(村居)建设
建设智慧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社区(村居)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加快构建全时段、全方位、高质量、个性化的智慧社区(村居)数字服务体系,为社区(村居)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打造社会治理的“平安细胞”。加快完善社区(村居)智慧服务体系,推动社区配置健康管理、紧急呼叫等智能产品,提升社区适老化水平,支持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设施、智能健身、智能垃圾箱等公共配套设施,打造10分钟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
第七章 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 聚力打造生态宜居之城
第一节 打造宜居宜业的品质城市
遵循城市人口集聚规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和运营模式,在产业空间拓展中同步实现城市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目标,打造有温度、有气质、可触摸的品质之城。
一、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功能
编制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逐步建立“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尽快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合理确定重点片区容积率、绿地率等规范性要求。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研究,制定实施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引导市政设施隐性化、地下化、一体化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权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监督机制。
二、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
以城市设计引领高品质城市建设,明确重点区域的空间景观和建筑设计指引,提炼和创新城市风貌元素,将沂蒙精神融入城市设计,凸显人文内涵,打造优美、靓丽街景。采用微更新、结构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阳台、主题街区。优化夜景亮化,将蒙山沂水、红色基因等文化融入城市亮化,展现历史悠久、钟灵毓秀的城市形象。美化城市界面,规范城市建筑与街道界面整饰,着力打造精美路段、精致节点。实施城市绿道、立体绿化工程,提升改造湿地景观,加强山体保护,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和居民休闲空间。
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以补短板、惠民生为重点,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提升,完善居住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满足市民多样化配套需求,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构建15分钟生活圈。优化老城空间结构,在严格落实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基础上,推进老旧厂(场)区改造为发展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等业态的空间或场所,整合集聚创新要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城市活力。以突出街区历史文化、商业特色为重点,推动传统商圈提升改造,带动街区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向高端化、多元化发展。
四、打造全龄友好的城市功能
聚焦“一老一小”、青年人才和特殊群体等全龄群体多层次需求,将包容互助和柔性关爱渗透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完善托育、基础教育、健康、医疗等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全面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青年人居住的时尚社区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青年人提供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教育培训、创新创业、游憩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对青年人的吸引力、承载力和服务力。
五、完善城市环境设施体系
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为统领,强化规划管控,采用“海绵+”模式实施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统筹实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城市生态修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强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解决老城区内涝积水、城市黑臭水体等涉水“城市病”。
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秉持因地制宜和实用性原则,优化“干线、支线、缆线”管廊供给结构。在老城区结合立体交通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管线增设扩容、缆线下地等有序推进管廊建设。完善综合管廊市场化建设运营的投融资、产权登记、入廊收费等政策保障体系,推动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
深入推进“清洁城市”建设。开展城市道路、园林绿地、住宅小区、公共空间、河网水域、设施等清洁行动,到2025年,完成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与修复,60%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80%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示范路标准并通过验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80%以上的乡镇(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重点区域公厕24小时开放率达到100%。适度超前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合理布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应收尽收。
第二节 打造绿色低碳的生态城市
抢抓国家支持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机遇,深入实施绿色低碳优能战略,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城镇化建设全过程,协同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不断厚植新型城镇化的生态底色。
一、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发非常规水源,发展清洁型、循环型节水产业集群,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到2025年,单位GDP水耗完成省下达控制任务目标。
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选择合理的城市增长策略,从简单化的“规模控制”转向精细化的“增长管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城市新增用地开发效率和效益管控,实行常态化城市土地使用绩效评价和弹性用地供给策略,保障建设用地结构合理,促进土地使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加快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沂蒙山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沂河沭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云蒙湖、跋山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开展沂河、汤河等流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推进云蒙湖、武河等湿地公园提升改造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持续推动南涑河、莲汪沟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强社会参与生态修复动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
加大环境协同治理力度。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有效遏制臭氧(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狠抓工业污染和移动污染源专项整治,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三、坚持精准降碳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产业体系,全面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探索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广费县生态资源价值转换、蒙阴“林长制+乡村振兴”以及“碳汇交易”等做法,争取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突破。以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为关键,严控“两高”,落实“五个减量替代”,统筹能耗指标,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各类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减排技术改造,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优化能源结构,有序关停低效煤电机组,优化城市热源布局,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依托精钢基地建设氢能产业园。加强煤炭和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外电接纳能力,筑牢能源安全保供底线。
四、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
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因地制宜推广被动式建筑,2025年中心城区和县城居住建筑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广智能建造,严格控制碳排放量增长,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
五、加快发展绿色交通出行
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全面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统筹推进公交车更新换代,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城市公共汽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搭建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
六、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村镇。大力推进绿色消费,围绕衣、食、住、行等生活环节,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将生态环保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绿色志愿服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风尚。
第三节 打造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建设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维护城市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一、加强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管理
有序推进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减少管网漏损。开展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必要的路面电网及通信网架空线入地。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以燃气管网等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改造提升。对15年以上的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10至15年的供热管网进行实时监控,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2025年,供水、供气和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率达到85%以上。
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和维护。优化消防站规划布局,加快建设提升,尽快建成“5分钟”灭火救援圈。加强对消防站、特勤站中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等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持续做好消防站消防通信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完善维护保养台账。
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设施建设。提高沂沭河骨干水利工程防汛标准,加快推进沂河、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建设蒙河双堠水库,提升骨干河道防洪能力。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水利设施防洪减灾水平。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加强中小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推进城市堤防、河道等防洪工程按规划标准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和县城排水管网(方涵)、泵站、疏浚河道等建设,全面整治内涝积水点,打通部分区域排水主通道,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二、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城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号,保障防汛抗洪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建设普查数据库。建立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建筑应急避难功能,提高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增强应对灾害能力。
三、保障高水平城市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观念,建立“守好一排底线”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压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责任。守牢政治安全,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加强经济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政府债务、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隐患,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扎实推进“食安临沂”建设。建立健全重大疫情综合监测预警、响应、指挥和救治机制,守牢疫情安全。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和快速调配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体系、治安防控体系、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专业力量协同、社会力量辅助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疫情防控精密智控能力。提升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等防御、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表7-1重大安全保障工程表
公共安全:(1)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工程(2)高新区龙湖公园人防工程(3)河东区中昇大街人防工程(4)罗庄区启迪广场人防工程(5)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实验小学人防工程等。
应急保障:(1)临沂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2)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3)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4)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训练保障基地(5)临沂应急救援物资及粮油食品储备贸易中心(6)天河消防应急产业园(7)鲁南经济圈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等。
第四节 打造多彩缤纷的文旅城市
发挥临沂市有山有水有灵气、有史有圣有文气、有城有商有人气的特质,坚持以红带绿、以绿映红、红绿接蓝、古今辉映,进一步提升文旅大市发展水平。
一、坚持红色引领,弘扬沂蒙精神
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内涵,传承红色基因,提升红色文化首位度。围绕全市红色资源最集中的区域,推进连片开发,打造龙头项目,提升改造沂蒙红嫂家乡旅游区、孟良崮战役遗址等红色景区,打造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沂蒙干部学院,打造全国红色研学高地。优化研学旅游线路,全景式讲好沂蒙故事,用各个历史阶段践行沂蒙精神的丰硕成果丰富研学内容,更加精深地体现内容价值,巩固全国党性教育、红色旅游“领头羊”位置。挖掘红色故事,创作文艺精品,探索对优秀剧目进行改编,适应文旅融合场景需求,进一步放大红色旅游品牌效应。
二、突出绿蓝特色,绘就山水画卷
以激活蒙山旅游为重点,建设观光游、度假游、房车游、康养游的优质线路,开发农耕体验、运动健身、节庆活动、工业旅游的高端产品,让轻休闲、微度假、慢生活成为临沂旅游的新品质。做精“崮乡奇观”,整合龟蒙、云蒙、天蒙、彩蒙、钻石公园、孟良崮、云蒙湖、岱崮地貌八大园区资源,充分展现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独特魅力;做美“溶洞画廊”,推进沂水萤火虫水洞·地下大峡谷、天然地下画廊等溶洞景区旅游产品提档升级;做特“浑然天成”,加快推进利用莒南卧佛、临沭苍马山、沭河古道马陵山、岱崮地貌神佛崮、竹泉村、红石寨等山水生态浑然天成的资源优势,打造独特风景名胜旅游目的地。
用好“一城六河、八水绕城”资源,丰富水上观光、运动、演艺新业态,开发“夜游沂河”,打造“水韵琅琊”,催生蓝色经济。充分利用沂河、沭河、祊河、柳青河、云蒙湖、天马岛等河湖水利资源,大力发展水上观光、水上运动、滨水休闲等旅游产品。
三、保护传承历史,彰显名城魅力
依托汉晋文化、书法文化、兵学文化、孝文化、珠算文化、名人文化等特色文化,留住城市发展记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富有历史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古代与近代文明交相辉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历史文化名城。做好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汉墓竹简博物馆、东夷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彰显沂蒙文化的历史厚度和独特魅力。重点保护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尊重空间格局,延续街区肌理,传承风貌特色,充强化历史文化意向和真实体验感;继续办好书圣文化节、中国临书大会、中国同源画展等,进一步叫响书圣故里、书法名城品牌。保护庠门里传统风貌区、金—银雀山传统风貌区、青龙河传统风貌区,打造临沂传统风貌展示区。
表7-2重大文旅产业项目表
文化传承:(1)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2)沂蒙精神纪念地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沂蒙精神孟良崮国家党性教育基地(4)沂蒙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5)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修缮保护、改造提升(6)红色沂蒙文旅提升项目(7)文峰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8)朱村红色文化改造提升(9)跟着共产党走纪念馆(10)大青山突围遗址公园(11)沂蒙红色研学教育营地(12)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13)郯国故城遗址公园(14)中共华东中央局旧址陈列馆(15)茶芽山临沂阻击战陈列馆(16)羲之文化创意产业园等。
文旅融合:(1)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2)临沂市工人文化宫(3)郯城木玩产业园(4)临沭柳编产业园(5)兰陵国家农业公园(6)沂蒙山龟蒙景区5A级景区提升建设项目等。
第八章 深入推进均衡城镇化 扎实推进全民共同富裕
第一节 实现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乡镇服务农民功能,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推行学前教育镇域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农村园保教质量。优化市域乡村学校、幼儿园布局,改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优质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园),扩大覆盖范围,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完善“互联网+教育”体系,构建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基础教育资源库,提高智慧校园覆盖率。完善县域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稳步增长机制,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向农村中小学倾斜,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
二、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县域内以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组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推动分级诊疗、资源共享。涉农县区按照二级医院标准各打造2—3所乡镇(街道)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完善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按照“县域统筹、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服务人口数量重新核定编制,实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乡村医生招聘工作,保障新招聘乡村医生以及已在岗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城乡社保资金补贴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巩固提高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推行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模式。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
四、优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完善提升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深化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建设,举办民间秧歌会、广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节会。深入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群众广场艺术节等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水平,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发扬历史文化,叫响“书圣故里、魅力临沂”、中国书法名城品牌。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打造书香临沂。
五、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发展
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快推进县乡“双四一”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健身工程三年提升计划。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举办好临沂马拉松、中国沂河体育节和“红色之旅·沂蒙骑行”等特色品牌赛事,普及群众性运动项目,布局建设一批“口袋公园”,发展大众健身项目,提高全民健身运动水平。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重点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建设,加快补齐乡村设施短板,促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一、畅通城乡高效路网
建设县城到乡镇、重点村(社区)和景区的快速路网,初步构建高效通达的城乡高效路网体系。加快建设区域快速路,优先连通4A级以上景区、田园综合体、优质农产品基地。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间的交通连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农村公路站点建设,基本形成以乡镇(街道)客运站为支点、农村客运招呼站为网络的农村客运基础体系。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基本形成安全畅通、功能完善、治理有效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二、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
统筹城乡水利、能源、电信设施建设,推进资源共享、设施共建、空间共用。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农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动适应智慧农业、数字农村建设需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与农村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模式,依托市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设施数据共享。
三、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投入机制
结合农村产业和村庄布局,分级分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利用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确乡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省级支持、市级统筹、县区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对乡村道路、水利、公交、环保和邮政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逐步实现“气上楼、暖入户、垃圾分类、污水集中收集、物业有序覆盖”。
第三节 聚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拓展城乡居民就业创业增收空间,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一、健全城乡居民稳定增收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拓展基层发展空间,保障不同群体发展机会公平,推动更多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加大相对贫困地区、粮食主产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地方生产总值增速、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二、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改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培养发展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采取订金、薪金、租金、酬金、奖金、基金、红利等“六金一利”的联结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建立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继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体系,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动态监测防止返贫,8个省级、6个市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一体谋划、合力推进,重点在宜居、产业、文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样板。
三、强化农村就业创业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农村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招工信息、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积极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必要的实训服务。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降低创业门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鼓励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支持发展各类小店,发展直播带货、养老托育、乡村旅游等就业新形态。聚焦新生代农村青年等就业重点群体,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
第四节 推动城乡社会治理协同高效
坚持重心下移、数字赋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塑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健全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街道社区治理模式,促进社会治理重心下沉街道社区,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组织,以综治中心(社区服务站)为工作平台,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新型社区治理,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和社区治理智慧化水平,统筹建设便民服务终端网络,支持建立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智能配送体系,实现“智慧社区、便捷生活”。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
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建立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调解组织网络,加快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动资源力量下沉一线,强化基层“微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村门口”。推进现代科技与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深度融合,开发利用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互通、措施联动、智能监测预警、精细化管理服务、全程电子留痕、责任即时可查。
三、进一步理顺城市治理体制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综合设置管理执法机构,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实现综合执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
第九章 深入推进双向城镇化 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坚决破除制约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推动人、地、钱、技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深化实施头雁、归雁、鸿雁、雁阵“四雁工程”,夯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继续推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临沂模式”,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定向培育一批基层农技推广人才,依托浙大山东(临沂)农研院、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建设“三农”人才培训基地,年培训乡村振兴各类人才2万人以上。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包括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以及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二、深化农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强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应用,支持对农村集体林地、土地、水塘和房屋进行流转,深化国有林区和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公益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方式。
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三权分置”路径,依托兰陵县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自愿有偿退出、抵押、审批以及农户资格权保障、收益分配、监管等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以村宅换城镇房”“带地入建”等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强化宅基地管理。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同地同权、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促进全市土地要素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完善多元入市模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片区整治入市规范有序。探索实行点状供地和混合用地,构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综合利用模式。探索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开展乡村低效闲散土地综合整治。
三、强化财政金融投入保障
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对乡村振兴给予“优先保障”,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对工商资本当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奖补支持。加大政府投资、政府债券对农业绿色生产、农村人居环境、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城乡融合公益性项目。稳步加快财政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支持集中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加大对乡村医疗卫生、学前和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支持力度。
四、推进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支持和鼓励国有银行等适度恢复乡镇网点,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在乡镇(社区)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县域抵押担保体系,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支持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通过抵贷返租等市场化方式处置抵(质)押品,完善农村抵(质)押品配套政策,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农县域全覆盖。结合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县区稳慎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涉农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出资引导的乡村振兴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提升农村保险综合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用好省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开设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探索开展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业务品种。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优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科技与资本有效对接,探索开展商标权、著作权、景区门票收费权等产权抵(质)押融资服务。
五、促进科技成果入乡转化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的基础支撑作用,落实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科技入股政策,健全农业科技常下乡、常在乡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精准开展高效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创业技能等新技术培训。依托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重点组建种业种苗、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大健康、农业发展战略与乡村规划等七个研究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探索“产品+技术”“社会化服务+技术”等市场化农技推广服务供给模式。推动现代智慧农业技术应用与产业化发展,推广智能设施与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生产计划系统研究,加快农村远程数字化、农业管理智能化、信息技术服务可视化系统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强化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第二节 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和田园综合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一、深化城乡产业融合
深入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加快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生态农业新模式。合理利用生态、红色、温泉、田园综合体等旅游资源优势,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新业态,培育果蔬采摘、农事活动等乡村旅游节会活动,开展精品文旅城镇、景区化村庄创建,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功能互补和深度融合。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突破行动,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三级联创”,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过百亿农业产业集群6个,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评定市级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12个,支持有条件的县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强县。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格局。
二、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打造四类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包括农业园区、特色小镇、美丽宜居乡村和田园综合体,将其培育成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先行区。把农业园区作为重要平台,优化提升各类农业园区。突出木业特色小镇、河东区汤头温泉特色小镇、彩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兰陵田园新城特色小镇、朱家林创意特色小镇等特色小镇的品质,做精做强主导产业,持续创新提升,将特色小镇建设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探索美丽宜居乡村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方式,盘活用好乡村的资源资产。创建一批田园综合体,以朱家林国家级田园综合体为引领,以尹家峪田园综合体、东蒙乐华田园综合体、压油沟田园综合体、大殿汪·水浥田园综合体等4个省级田园综合体为支撑,以27个市级田园综合体为补充。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培育一批田园综合体典型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三、做强农产品流通体系
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强乡镇(街道)商贸设施和到村(社区)物流站点建设,促进传统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优势产区建设批发市场,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探索“互联网+菜篮子”新模式,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全国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建设,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举办兰陵菜博会、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会、食品产业博览会等,推广“产自临沂”优质农产品。支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优选重要农业节点村镇,率先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打造地区性先进冷链物流中心。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田园综合体、智慧农业、农业科技研发等关键领域,精心筛选一批现代农业项目,推动资金、土地、用能等政策资金向项目集中。创新财政投入使用,对适合的农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业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生产者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补贴政策,加大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机制。
五、促进乡村消费升级
强化小城镇服务农民功能,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把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的相关政策,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试点工作。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第三节 构建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将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作为突破现阶段镇村发展局限和重塑城乡经济地理的重要功能节点,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激活镇村内生发展动力、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一、构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基于地域相邻、人缘相亲、禀赋相近等因素,打破镇行政区划边界、传统镇村体系、小散乱格局,以主要交通骨架和服务配套为依托,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为保障,以相对集中的镇区为核心,带动周边产业园区、景区、乡村社区聚落发展,形成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辐射周边的城乡融合发展单元。大力推动中心城区、县城周边乡村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培育都市农业、乡村康养、休闲娱乐、通勤住区等服务城市的功能,接纳城市功能外溢,成为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跳板。积极引导重点镇城乡融合发展,培育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产品采摘、传统工艺展示等体现小城镇特色的功能,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探索塑造现代乡村风貌。
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发展指引
以中心城区和县城周边乡村地区、重点镇镇区及临近村庄为主体,选取12个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结合各个单元的特色及资源优势,确定其类型及发展引导内容。
表9-1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发展指引
名称
所属县区
类型
发展引导
“北部城郊”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兰山
综合型
位于中心城区向北的主要发展方向上,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科技田园、美丽花园、幸福家园。
“黄山”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罗庄
综合型
位于中心城区南郊,素有“中国杞柳之乡”的美誉,境内有武河国家湿地公园,要突出生态休闲、近郊度假、廉租住区等功能。
“汤头”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河东
综合型
位于中心城区近郊,交通便捷,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地热资源丰富,要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突出温泉、康养、休闲等特色。
“李庄”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郯城
综合型
李庄镇为全国重点镇,位于中心城区近郊,交通便捷,是郯城县的工业重镇、县域副中心,要重点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品质,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代村”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兰陵
农业型
位于兰陵县城乡结合部、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周边的农村地区,要以规模化农业为主导,推动加工、观光、体验等产业发展。
“朱芦”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莒南
综合型
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东北部,距离厉家寨高铁站约3公里,紧邻绣针河,要突出五彩朱芦、康养圣地的特色。
“彩虹小镇”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沂水
景区型
位于沂水县城以东,距离高速公路出入口约5公里,要突出文化运动、乡村休闲、康养旅游特色。
“桃墟”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蒙阴
农业型
位于岸堤水库南侧,山深线穿镇区而过,是蒙阴县城与垛庄镇联络轴上的重要节点,要结合库区整治,突出生态农业、近郊休闲等特色。
“水浥”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平邑
综合型
位于平邑县城西环路以西,西侧为水浥田园综合体,南侧为长山,北侧为板材城,发展空间充足,要突出近郊农业、特色采摘、农村社区等功能。
“探沂—义堂”城乡
融合发展
试验单元
费县
园区型
两镇均为全国重点镇,位于中心城区与费县县城联络轴上,要依托木材产业园转型升级、临沂西部新城建设,突出科创、文创、现代商贸物流等要素引领,推进与中心城区、费县经济开发区的融合发展。
兰山
“铜井”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沂南
景区型
位于沂南县城北部,要依托竹泉村、红石寨、石崇崮等项目,最大程度实现生态价值转化。
“青云”
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
临沭
农业型
青云镇是全国重点镇、省级农业强镇,位于河东、莒南、临沭三个县区的几何中心,东望苍马山、西邻沭河,要突出都市农业、乡村休闲等特色。
备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单元选取区域的基础和依托主要为镇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景区,因此其类型分别与重点镇的职能类型不同。
第十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调整必须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合理确定市、县(区)分工。市政府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激励机制,健全激励导向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节 健全推进机制
依据本规划,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整合人口、产业、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形成推进城镇化的合力。加强与省直部门对接,针对不同县区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
第四节 开展监测评估
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县区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城镇化发展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城镇化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土地指标方面给予奖励,并积极争取上级城镇化发展建设资金支持。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健全完善新型城镇化监测评价制度。
2022-12-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临沂市专利奖的通报2022-12-22临政字〔2022〕1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表彰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权利人,激励市场主体自主研发创新,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确定授予“一种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剂”等5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一种超薄型防火涂料及其制备方法”等1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二等奖、授予“一种镭射防伪...
临政字〔2022〕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表彰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权利人,激励市场主体自主研发创新,根据《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确定授予“一种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剂”等5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一等奖、授予“一种超薄型防火涂料及其制备方法”等1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二等奖、授予“一种镭射防伪BOPP双向拉伸膜的制造工艺”等40项专利临沂市专利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提升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努力取得更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加快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不断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共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临沂市专利奖获奖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临沂市专利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5项)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发明人
1
ZL201810706805.6
一种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剂
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建合、丁兵
2
ZL201710721156.2
一种复方红衣补血口服液
及其质量检测方法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林凡儒、林祥宇、王世礼、
罗晓倩、王维才
3
ZL2014106463810
一种基于蒸压砌块垂直切割机钢丝摆动蓄能机构
东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孙京伟、刘吉、郝帅、刘兴伟、刘勇、许刘春、杨明
4
ZL201110186380.9
耐高温、高压力升型罗茨鼓风机
山东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京方、王洪强
5
ZL201911409629.0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无线智能远传水表
及其监控方法
江花集团有限公司
姜开德、莫言田、姜自成、
张其燕、姜杰、朱家虎
二等奖(10项)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发明人
1
2017114066845
一种超薄型防火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山东韩师傅新材料有限公司
韩志龙、李书润、
侯陜、张丽君
2
ZL200910091307.6
植物蛋白胶粘剂及制备方法、由该植物蛋白胶粘剂制备的改性胶粘剂
山东千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世锋、李建章、高强、
周文瑞、桑子涛
3
ZL202011589663.3
输配电线路巡检装置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蒙阴县供电公司
周超、贾开华、刘刚、夏永友、张海军、公维强、公明、
于云霞、唐翠翠、王东
4
ZL201910750582.8
一种汽车减速器壳体气密检测装置
临沂金盛机械配套有限公司
郑云龙
5
2019104033539
一种液压油缸密封性测试装置及其应用
山东星奥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刘洪良、杨成标、刘树声
6
ZL202011363558.8
工业数据采集控制器及其控制方法
星控物联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程仁彬、高启龙、杨树、吴楠
7
ZL202110154053.9
一种工业园区综合污水的处理方法
山东珺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于悦、王彩冬
8
ZL201711183028.3
一种谷氨酸产生菌活菌胶囊发酵生产γ-聚谷氨酸的方法
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王庆波、李海军、苏移山、
张英华、谢鲁光、袁艳华
9
ZL202110024131.3
一种抗干扰、稳定的血清总胆红素(酶法)测定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中拓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刘安娜
10
ZL201510777068.5
一种泡沫混凝土发泡剂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老兵老兵(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天方建设研究试验有限公司
李庆新、安百平、
郭玉顺、景帅帅
三等奖(40项)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发明人
1
ZL201610060915.0
一种镭射防伪BOPP双向拉伸膜的
制造工艺
山东雷华塑料工程有限公司
高华、黄勇、李荣浩、
刘涛、周琦、沈俊龙
2
ZL201711429628.3
一种头孢特仑新戊酯的制备方法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李军军、刘振腾、董雪菊、
盛中丽、田松
3
ZL201610591014.4
烟气净化装置及安装有该装置的
循环流化床锅炉
山东巨亚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张亚玉
4
ZL202010771951.4
一种低密度刨花板调湿处理方法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倪德荣、陈利群
5
ZL201810426783.8
一种全角度符合PET探测方法
山东麦德盈华科技有限公司
刘继国
6
ZL201810823126.7
一种PVC抑烟剂及其制备方法
山东万新威纳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林彦军、都魁林、宿磊、
李凯涛、孙鹏
7
ZL201610675585.6
二冲程发动机缸体加长型闭式扫气通路
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张茂磊、唐立春、韩善鹏、
邢书彬、王立勇、崔景国、邵逸群
8
ZL201810160704.3
一种喷出后可变颜色的仿下雪场景的气雾剂产品的配方及制作方法
临沂轶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王翠芝
9
ZL201710026660.0
一种他达拉非化合物的制备方法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
恒欣药业有限公司
王军、刘林、叶淼
10
ZL201710131920.0
一种胰激肽原酶及其制备工艺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倪来学、凌峰、刘学生
11
ZL201911023523.7
一种用于防治植物病害的枯草芽孢杆菌及其应用
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周英俊、苑伟伟、凌红丽、
吕宾、孙文丽、梁莉
12
ZL202010545674.5
一种挂钩全自动生产装置
临沂雅诺日用品有限公司
荀恩雨、张鹏
13
ZL201911360872.8
一种抗菌高氧阻隔PE复合膜
及其制备方法
山东亚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霍艳苓
14
2020103904732
一种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试剂盒
中科梅奥(山东)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中拓生物有限公司、
中拓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刘安娜
15
ZL201710176414.3
一种18KW影视灯具前框砂型铸造方法
山东银光钰源轻金属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李廷斌、司文强、吴国清、
李霞、王飞
16
ZL201310264556.7
平地机变功率控制系统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迟峰、崔元福、熊玉力、
苗国华、刘永坚、王良兵
17
ZL201910336005.4
一种高饱和磁通密度、低损耗软磁
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山东精创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邵国庆、梁丽萍、郭文英、吴玉明
18
ZL03100186.6
一种治疗急慢性鼻渊的药物组合物
及其制备方法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熊富良
19
ZL201210556889.2
原甲酸三甲酯中杂质纯化方法
及专用设备
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赵志刚、王亮亮、孙承权、
王建琳、王宝富
20
ZL2014107330483
一种基于蒸压加气砌块板材铣槽预切装置
东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孙京伟、刘吉、郝帅、刘兴伟、刘勇、许刘春、杨明
21
ZL202010515742.3
一种用于太阳能集热管硅胶圈
的便捷安装装置
山东华临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孔煜峰
22
ZI201910251361.6
一种电力检修系统及方法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费县供电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王洪旭、石增辉、夏继青、
王东、王袁、徐建光
23
ZL202010574187.1
一种倾斜电线杆扶正装置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莒南县供电公司
陈琳、杨金伟、刘记良、王艳启、张伟、毛利强、胡少波、刘金龙、王金
24
ZL201811575851.3
一种含吡啶废水的处理方法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杜敬彩、王本田、
朱长杰、武宝成
25
ZL201711064585.3
一种新型含硅的受阻酚类抗氧剂
及其制备方法
山东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冯上体、付建英、
李化毅、朱优江
26
ZL201811061709.7
一种智能化的多功能涤纶纤维的
生产设备
山东华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孙钦超、李树泉、孙勇军
27
ZL201710990405.8
一种能降低开裂的
高磁通量铁氧体粉体粉料
山东春光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宋兴连、刘涛、
韩卫东、解丽丽
28
ZL201811455008.1
一种污水生物处理装置和方法
金锣水务有限公司
郝如杰、周连奎
29
ZL201110022219.8
一种硝酸分解磷矿过程中所得酸解液的助滤净化方法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高义武、徐淑班、郑磊
30
ZL202011313737.0
一种球墨铸铁的
包内控速旋流球化方法
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刘长森、王浩、陈同玉、张玉湖、马涛、刘小亮、滕文峰
31
ZL202010375911.8
一种低饱和压降数字三极管
山东沂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王兴超、路尚伟、杜丰田
32
ZL201810678497.0
一种风能和太阳能组合式路灯
及安装方法
山东博普光电照明科技
有限公司
李让剑
33
ZL201410200428.0
利用改性金属粉末锻造
汽油机连杆毛坯的方法
临沂市金立机械有限公司
顾为、宋家隆、徐飞、
宋家杰、刘强
34
ZL201710880394.8
一种连续流反应器
山东诺为制药流体系统有限公司
陈延坤
35
ZL201811624349.7
多功能试验夹钳及工作方法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兰陵县供电公司
高伟、姜国华、王校敏、
李国昌、李德帅
36
ZL201911279981.7
一种饲料用葡萄糖氧化酶复配酶体系及其酶活测定方法及用途
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
刘胜利、郭庆文、王兴吉、
刘顺启、马传兴、张明超、
陈洪伟、王春军、王克芬
37
2020101191209
一种防漏型无汞电池用浆层纸
的制备方法
山东华太新能常州大学源电池有限公司、常州大学
林本才、王嘉军、王文周、
于金华、马忠红
38
ZL201810800399.X
一种污水处理用废渣过滤装备
山东同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飞、宿高明、姜自秀、杨心亭
39
ZL201811413211.2
一种用于混合的微通道反应器芯片
山东金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胡尊奎
40
ZL201810003641.0
便携式电子智能电能表防窥电检测仪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平邑县供电公司
周生伟、刘宏、丁文霞、
张琪、孙兆健、赵飞
2022-12-22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陶园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2-12-16临政任〔202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陶园为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珂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崔荣军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炯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尤元勋为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祝传民为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武光伟为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张立涛为临沂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王言国为临沂市...
临政任〔20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陶园为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珂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崔荣军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炯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尤元勋为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祝传民为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武光伟为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涛为临沂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言国为临沂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洪岭为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昕为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建英为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震为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贺方启的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孙涛的临沂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刘晓明的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戚少海的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鹏传的临沂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高立存的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尤元勋的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东春的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12-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山东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2022-12-15临政字〔2022〕1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山东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肩负全市人民殷切期望,大力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不畏强手、奋勇争先,参赛成绩大幅提升,实现金牌数翻番的历史性突破,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充分展示了沂蒙儿女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风貌,为临沂争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激发了前进信心和奋进力量。为鼓...
临政字〔2022〕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在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山东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肩负全市人民殷切期望,大力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不畏强手、奋勇争先,参赛成绩大幅提升,实现金牌数翻番的历史性突破,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充分展示了沂蒙儿女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风貌,为临沂争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激发了前进信心和奋进力量。
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振奋士气,经研究确定,对在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60名优秀运动员、41名优秀教练员、11个贡献单位、36名先进工作者,在参加山东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2名优秀运动员、7名优秀教练员、8个贡献单位、6名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对参加省运会、省残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的市体育局、市残联和贡献金牌前三名的郯城县人民政府、沂南县人民政府、平邑县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在筹办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山东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和加快建设体育大市工作中再立新功,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2.参加山东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3.记集体二等功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优秀运动员(160人)
篮球男子甲组:李明泰、李帝延、臧祥宇、刘格瑞、黄童童、杨尚琪、邵星豪、付柏澄、陈嘉城、杨凯博、王铂涵、李子超
篮球男子乙组:李政乐、李泓霖、张译天、徐铭涛、郝戈、王钎宇、辛高政、徐紫瑄、王伟丞、宗宸旭、刘卓越、王腾
篮球女子甲组:孙源伶、万颖颖、刘辰、张琪、赵诺、孙艺馨、陈一霄、苗静、徐源婕、朱珂莹、李凝、郭欣雨
篮球女子乙组:张尹玲、武子涵、蔡若彤、王子萱、葛秀慧、刘柯彤、何欣燃、王倩如、李瑞恩、彭莉雯、赵昕、李阳
篮球女子3人制:王晨、赵一明、赵艺然、张一诺、张钰涵
足球女子甲组:薛子涵、张子怡、高子悦、秦子凡、李玉珠、陈宣伊、鲁艺璇、李杰、闫子慧、杜雨轩、李娜、王佳宁、张译文、李佳妮、郑圆、田畅、马依诺、高梦涵、孙欣宁、毛晓静
足球女子丙组:李雨馨、郁诗佳、徐诗涵、李亚茹、李心悦、肖雨轩、张美琪、莫一菲、刘璇、臧桂苹、阚承诺、徐悦、李欣、梁馨萌、倪舒茹、马珂涵、姜岚、刘维佳、符馨允、殷瑞雪
排球男子乙组:高俊、葛绪斌、徐怀瑞、袁政、朱志强、赵峥、韩宇昊、薛瑞、杨博文、张梓晨
排球女子乙组:徐欣、周诺、赵玫、汪志玲、徐子涵、徐蓉、甄娜、王蕊、姜博文、李梦宇、张庆雨、王紫涵、严春阳
橄榄球男子乙组:古玉树、张守阳、杨清宇、陈佳亮、杨皓钧、周传运、赵柄淇、张恕也、马韶泽、李嘉庆、刘济森、高郑、刘富豪、韩梦超
自行车:徐婷婷、梁欣茹、王乐华、常凯淞、时鹏洋、王清源
跆拳道:刘洋
摔跤:甄康、冯浩展
武术散打:付家乐
武术套路:刘涛
乒乓球:王艺洁、孙小蕾、王闰、孙淇琪、杨薷雅
皮划艇:王金伟
田径:马英龙、高英杰
击剑:颜开、增国根、董俊良、林汇淼
霹雳舞:张家宁、朱志远、齐赫、时群智、阿肯卓尔·乌拉木别克
羽毛球:张力元、薛子煜
二、优秀教练员(41人)
篮球:李刚、陈允利、周艳华、李秀阳、季维娜、王加一、张继浩
足球:吴玉贝、纪辉、颜路、姜庆潮、王小双、付强
排球:朱越、徐伟、于娜、侯海婷
橄榄球:石运飞、陈凯文、石进超
自行车:吴哲亮、付星、赵悌新
跆拳道:刘文宝
摔跤:王志勇
武术:宋加玺、栗涛、苏振国
乒乓球:何海川、何海洋、潘一智、孙鹏翔、高天问
皮划艇:崔凤云
田径:刘敬才、张洪臣
击剑:密启豪、艾嘉意
霹雳舞:李士龙
羽毛球:张庆勋、张学金
三、贡献单位(11个)
市委编办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体育局
市体育运动学校
临沂第一中学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
郯城县人民政府
沂南县人民政府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四、先进工作者(36人)
孙 晨 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葛继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员
徐 豪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员
朱湘君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教科文预算绩效评价科副科长
陈敬强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科长
李 健 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宋加新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副科长
赵文芳 市体育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李宏生 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长建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科员
于永艳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科员
冯 明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赛活动科工作人员
密 杰 市体育运动学校主持总务科工作
张伟伟 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科员
王亚琼 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科员
赵翠焕 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科员
闫茜茜 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
张 倩 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
李艳慧 临沂第一中学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廖艳峰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甲利 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刘善友 沂南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吴月明 沂南县业余体校竞赛训练科科长
宋云飞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云 平邑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 勇 莒南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光明 莒南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一级教练员
朱金涛 兰山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训科科员
蒋余霞 罗庄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体育产业科科长
吴家鑫 蒙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科员
王 建 费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崔建柱 河东区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党总支副书记
徐启艳 兰陵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竞技科科员
郭 艳 兰陵县少儿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
马立兴 沂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姜 波 临沭县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
附件2
参加山东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优秀运动员(42人)
游泳:崔喆垠、罗彬祥、孙胜
自行车:孙荣花、李帅帅、孟艳、尤欣欣、王宝树
田径:朱鲁客、王硕、梁富云、王涛、杨航、宋炳国、
李怀伟、唐锐
盲人柔道:刘芳、李慧娴
坐式排球男队:杨壮成、阚洪义、杜明亮、张龙玉、
于兆岭、林凡光、高会文、葛士金、马振年
坐式排球女队:杨秀娟、晁君、阮金燕、王建萍、刘蕾、王林华、董小迪、王朋朋、李国媚
轮椅篮球女队:徐萍萍、王海兰、徐西花、刘洁、崔艳理、颜丙珊
二、优秀教练员(7人)
游泳:徐庆帅
自行车:付俊伟
田径:焦春亮、王延鹏、宋汉桂
坐式排球:袁凯
轮椅篮球:孙艺萌
三、贡献单位(8个)
市残联
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市康复医院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市特殊教育学校
临沂第四中学
兰陵县残联
费县残联
四、先进工作者(6人)
宋林林 市残联宣文部部长
庞尔锋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骆善通 市康复医院门诊部主任
刘 蕾 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
王少云 市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科员(体育训练大队队长)
黄从立 临沂第四中学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3
记集体二等功名单
市体育局
市残联
郯城县人民政府
沂南县人民政府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12-15 -
● 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2022-12-14第33号《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已经2022年11月30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市长 侯晓滨2022年12月12日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规划引领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四章 保障支持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弘扬沂蒙精神,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
第33号
《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已经2022年11月30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侯晓滨
2022年12月12日
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引领
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四章 保障支持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弘扬沂蒙精神,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保障支持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红色旅游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融合发展,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旅游促进工作,研究解决红色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旅游的统筹协调、整体形象推广、产业促进、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规范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行为,发挥旅游行业组织在红色旅游产品推介、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经营者培训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推进与鲁南经济圈、淮海经济区等区域其他城市的旅游合作,积极融入黄河文化旅游带建设,加强宣传推广、资源共享,推动区域红色旅游协同发展。
第二章 规划引领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红色旅游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并做到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 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应当明确红色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内容。
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应当彰显沂蒙精神内涵,结合沂蒙地方文化特色与发展实际,体现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产品开发、文化建设、服务质量提升等要求。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推进各红色景区(点)统一协调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协同管理,提升红色旅游竞争力。
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应当符合红色旅游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建筑外观风格与本地红色文化氛围协调。
第三章 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红色旅游业发展政策,支持红色旅游产业化运营和市场化发展,建成以沂蒙精神为文化内涵、以沂蒙亲情为地域特色、以红色教育为引领主线的红色旅游业体系。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市红色旅游业发展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红色旅游业发展具体政策。
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红色旅游与农业、工业、商业、教育、体育、康养等融合发展。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引导红色旅游与绿色生态旅游、蓝色水上旅游、沂蒙历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红色旅游资源,在红色旅游资源富集区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鼓励、支持红色旅游资源富集区优先发展红色旅游。
第十五条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红色旅游,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旅游企业;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发展,发挥市场在红色旅游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旅游业经营者丰富红色旅游线路产品,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鼓励、支持旅游业经营者创新产品业态和经营模式,推出品质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第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开展红色研学活动。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国内外旅游者来本市开展红色研学活动。
支持红色旅游与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打造体现沂蒙精神特色的研学游线路,完善体验式教学线路,开发沉浸式红色旅游体验项目。
第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研发、生产、销售体现沂蒙精神内涵、具有沂蒙红色文化特色的文创商品、旅游纪念品等红色旅游商品。
第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国有红色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置,推进服务设施产权改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围绕“亲情沂蒙·红色临沂”旅游品牌,统筹组织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重大外事、经贸、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中加强对本地红色旅游的宣传推广。
第二十一条 支持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休假时间,鼓励结合实际参加红色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中国旅游日”组织举办红色旅游推介会、主题论坛等活动,集中推广、宣传本地红色旅游品牌。
鼓励具备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点)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四章 保障支持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红色旅游人才引进、培养的激励措施,对促进红色旅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带头人、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等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运用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和各类相关资金支持红色旅游发展。
第二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红色旅游发展的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展红色旅游的企业和红色旅游项目的开发、运营给予信贷支持。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红色旅游项目发展用地,重点支持符合投资、产值、就业、产业规模等要求的重大红色旅游项目用地。
鼓励采取入股、联营、合作等方式依法进行红色旅游开发。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红色旅游地方标准,引导红色旅游经营者按照标准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第二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旅游行业组织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红色旅游景区(点)应当持续提升讲解服务队伍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九条 红色旅游景区(点)的展陈展示与讲解词应当做到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符合历史史实,具有较强的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并应当根据时代发展,及时调整、补充、更新。
红色旅游景区(点)展陈展示和讲解词的内容应当征求党史史志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意见。
鼓励红色旅游景区(点)使用多媒体互动展示、智慧解说系统、自助旅游导览服务终端等现代化展陈手段。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加强对旅游志愿者的管理,规范志愿服务项目登记、指导、监管等。
鼓励旅游志愿者开展红色旅游咨询服务、翻译接待、文明旅游引导、景区(点)游览讲解、旅游应急救援等活动。
鼓励专业研究人员、退休人员、在校学生等担任志愿讲解员。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快通往主要红色景区(点)道路交通建设;具备条件的,设立红色旅游专线。
城市公共客运、道路客运线路和站点的设置,以及公共自行车等其他公共交通网点布局应当充分考虑沿线红色旅游景区(点)的交通需求。
第三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升旅游集散中心或者旅游者中转站的服务功能,助推红色旅游发展。
红色旅游景区(点)应当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体现沂蒙精神内涵的游客服务中心、休闲驿站等旅游基础设施,并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需求。
第三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红色旅游领域的应用,加强红色旅游信息数据库、公共服务平台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红色旅游线上促销,宣传、推介本地红色旅游产品。
第三十四条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对本区域红色旅游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引导红色旅游景区(点)主动适应特殊条件下的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创新有效匹配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推动本区域红色旅游业的恢复和发展。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红色旅游景区(点)评价机制,并建立游客意见征询和满意度测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明确旅游市场监管职责分工,制定旅游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公布执法权限,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投诉,建立投诉档案,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 旅游者在红色旅游活动中,应当爱护红色旅游资源,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和红色旅游景区(点)的文明旅游基本要求。
红色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宣传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劝阻不文明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4日印发)
2022-12-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2022-12-14临政发〔202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
临政发〔202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第三条 行政应诉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坚持推进依法行政。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应诉,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参加的行政诉讼活动。
本规定所称应诉承办单位,是指具体承办行政应诉事项的部门或机构。
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建立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保障行政应诉工作开展。
第六条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本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负责人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七条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应当依法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解,履行生效裁判,接受司法监督。
第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应诉工作。
第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旁听庭审、现场观摩等形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
第二章诉源治理
第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或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发挥本机关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第三章应诉责任
第十三条 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应诉承办单位:
(一)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承担相关职能的行政机关或具体实施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应诉承办单位;
(二)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单独被告的,复议机关为应诉承办单位,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并根据案情需要参与应诉工作;
(三)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应诉承办单位;
(四)被诉行政行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牵头的行政机关为应诉承办单位,其他行政机关配合应诉。
第十四条 因政府直接作出或者以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由司法行政机关拟定应诉承办单位,报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签批;案情重大复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由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批,并将应诉通知及时转送应诉承办单位。
第十五条 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其根据“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的行政应诉法律文书后,应当在3日内登记,并确定应诉承办单位,明确应诉承办人员。
应诉承办单位应当以被诉行政机关的名义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单独被告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必要时,可以要求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予以协助,共同出庭应诉。
第十八条 应诉承办单位在收到开庭传票后,负责组织、联络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人民法院发现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出庭应诉,应当当庭告知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人员,并同时通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对于具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且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等情形的,应当向监察机关、被诉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第四章 庭前准备
第十九条 应诉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准备以下应诉材料:
(一)答辩状或者代理意见;
(二)证据;
(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六)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条 答辩状应当形式规范、说理充分,载明基本信息、事实、相关依据、主要观点以及答辩请求、落款、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在答辩中提出:
(一)行政诉讼主体不适格的;
(二)原告曾就被诉行政行为提起过行政诉讼的;
(三)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
(四)原告已就被诉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尚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的;
(五)应当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未经过行政复议的;
(六)被诉行政行为受其他生效判决羁束的;
(七)管辖权异议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 应诉承办单位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目录,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证明目的和内容作出说明。
应诉承办单位认为需要向其他单位调取应诉证据材料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直接调取或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发函调取,有关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三条 答辩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经行政机关审定并加盖印章或应诉专用印章后,由应诉承办单位在答辩期内提交人民法院。
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承办单位应当最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将答辩状、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和授权委托书等应诉材料报送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或材料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长举证期限的书面申请。
第二十五条 诉讼代理人应当在行政机关的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经委托人认可;诉讼进展中对案件具有影响的重要情况,诉讼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六条 应诉承办单位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明显违法的,应当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自纠或调解意见。
第五章 出庭应诉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
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于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出庭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当载明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应诉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倡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一)人民法院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的;
(二)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抗诉的。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经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涉及企业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第三十一条 有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由共同被告协商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
第三十二条 对于同一审级需要多次开庭的同一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一次庭审的,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但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再次出庭应诉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应诉承办单位应当于人民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3日之前,将开庭传票和确定的拟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其中至少1名应为经办被诉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应诉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按时出庭,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司法礼仪,尊重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根据庭审要求,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依据。
第三十七条 庭审结束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核对庭审笔录,补充遗漏、修改差错,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字。
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诉讼代理人应当全程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处理,认真履行应诉职责,提升应诉技能,推动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组织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和解活动的,行政机关诉讼代理人应当积极配合,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第六章 裁判履行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收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后,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应当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二)需要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三)裁判文书有履行内容或者需要作进一步处理的,及时提出办理意见。
第四十一条 二审、再审阶段,行政机关有新的证据或书面意见,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
第四十二条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应诉承办单位负责裁判履行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法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应诉承办单位应当逐一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应诉承办单位报备的拟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不符合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该承办单位重新确定符合规定的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四十六条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或未报备拟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第四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络,健全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行政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第四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库,每年评选、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指导行政应诉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建立类案办理标准,提高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量。
第四十九条 建立行政应诉工作通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对应诉案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书面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建立行政应诉案件败诉报告制度。对败诉的案件,应诉承办单位应当自收到行政判决或裁定之日起10日内,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证据材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四)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五十一条 应诉承办单位在办理应诉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五十二条 行政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配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等作为评价内容。
第五十三条 对于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表扬。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决定履行等复议事项的办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临政字〔2023〕133号),此文件有修改。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