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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4-07-30临政发〔202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临政发〔20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按时高质量完成。市司法局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承办单位:市科技局)
2.临沂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临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美丽临沂建设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临沂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6.临沂市深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市城管局)
7.临沂市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24-07-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2024-07-26临政办字〔2024〕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推动全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撑新兴消费上“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
临政办字〔2024〕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推动全市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撑新兴消费上“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和战邮精神,以“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为引领,进一步提升行业基础设施能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产业融合创新,建设提升10个以上综合快递物流园,500个城区示范驿站,100个乡镇共配中心,1000个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点,争创2个国家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4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3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力争到2026年年底,全市邮政寄递业务量超30亿件,占全省业务量1/4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能级
1.增强集聚发展效能。服务临沂商城转型升级、县区商贸物流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衔接,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加快推进县域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对规划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本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用地可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新建或改建快递基础设施用地执行工业和仓储用地标准,可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在电商产业园规划快递仓配设施,快递企业入驻园区享有与电商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加强智能收寄、分拣、投递设备推广,推动智能安检机应用。以临沂机场改扩建、临沂高铁站建设为契机,推动快件上机、上高铁,积极为航空邮件快件合理分配空侧场地,积极探索在高铁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2026年底前全市建成10处以上综合快递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城乡寄递物流体系。将智能快件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开展末端服务站点规范提升行动,城区打造500个示范驿站。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要求,在具备条件的社区物业等公共场所,设立快递服务站点,提升末端服务质量。各级政府按照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统筹商贸流通、供销联动、交通事业发展、电商扶持等渠道资金,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一体协同推进。推进乡镇共配中心建设,探索开展红色引领快递进村行动,在中心村、客运站、农产品市场、供销便民网点设立快递服务站,发挥网格员、公益岗、综治员等作用,缩短服务半径。支持邮快合作,依托农村邮政普遍服务配送渠道和网点,打造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农村寄递共配体系。大力培育“一县一品”项目,引导各县区参与示范创建,支持蒙阴县、郯城县争创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全国示范区,创建4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创建3个寄递量过千万的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强化资金和土地支持,提升100个乡镇共配中心,1000个农村快递综合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3.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培育引进快递区域性总部或分拨中心、结算中心。快递企业在临沂市设立区域总部或省级分拨中心的,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给予增信支持,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鼓励企业加大对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优化快递车辆通行管理,合理设置临时停车位,提供停靠、装卸、充电便利,保障优先有序通行。加强对快递车辆持证上牌、保险、外观标识规范管理,对快递车辆通过禁行禁停区适当予以通行、停靠便利。落实鲜活农产品冷链寄递“绿色通道”政策,实施预约抽检、车辆免开箱等便捷查验。承担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服务范畴,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在公共就业招聘网和零工市场开设快递用工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深化产业融合创新
4.提升服务制造业水平。持续推进商城地产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产业分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和规模。鼓励优质大型商户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招引外地龙头生产企业落户临沂,逐步形成集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产品展销、物流配送等环节于一体的地产品制造产业体系。聚焦制造业企业对邮政快递服务的需求,引导快递企业提升限时寄递、精准寄递、供应链管理咨询、客户画像和大数据分析等个性化服务能力,推进入厂物流、仓配一体化、订单末端配送、区域性供应链服务、嵌入式电子商务,为制造业企业量身定制快递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5.发展跨境寄递业务。加快“国际商城”建设,充分利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政策优势,以“国际贸易+会展经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国内国际齐头并进”为方向,推动对外贸易稳中求进、进中提质。推进通关一体化,吸引更多外地优质外贸经营主体到临沂试点开展业务。加快国际航空快递发展,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快递企业来临沂商城开设分支机构。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发展跨境电商、国际快递业务,进一步优化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外汇、融资、信用保险、仓储快递物流等线上服务,助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临沂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综合保税区)
(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6.坚持绿色发展路径。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新能源快递配送车辆更新应用,到2026年底,行业使用新能源车达到500辆以上。大力推进绿色包装技术应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开展电商快递绿色包装协同治理,减少二次包装,严控过度包装,推动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鼓励快递网点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积极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引导快递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使用电子面单、“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推广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包装。实施绿色分拨、绿色网点试点,鼓励在园区配置光伏电站、充电桩等节能减排设施设备,新建快递物流园区建有快充桩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持续将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平安临沂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建设,做好统筹保障,支持行业执法能力建设。按属地原则加强县(区)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规划衔接落地、行业寄递安全联合监管、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委托,有效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业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联络归口,强化信息共享,构建邮政管理、公安等协同管控机制。加强行业双预防体系建设,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加大对企业总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问责力度。加强联合监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加强绿盾智慧监管系统应用,加强安全预警、运行监测。加强行业应急管理,建立邮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应急队伍和应急车辆数据库,全面增强行业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加强快递小哥权益保障。推进快递员群体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实现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全覆盖。依法落实快递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快递员纳入困难群体住房保障范畴,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联合开展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面向本单位员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好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专班作用,集中会商、统筹推进有关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对邮政快递业的支持指导,抓好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支持保障。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安排和“双重管理”要求,邮政领域地方履职能力建设,由地方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支持邮政管理部门积极融入地方大局,主动服务地方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人才支撑。推进行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支持市内高等院校设立邮政快递相关专业,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支持快递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2024-07-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袁家大院保护范围的批复2024-07-09临政字〔2024〕51号沂南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申请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袁家大院文物保护范围的请示》(沂政报〔2024〕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县保护范围调整意见。将袁家大院保护范围调整为:以正房西北角为基点,向北约5米,向西约8米,向南约92米,向东约27-29米,面积约35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西北角:北纬35°32′56.168549″,东经118°27′46.38...
临政字〔2024〕51号
沂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袁家大院文物保护范围的请示》(沂政报〔2024〕2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保护范围调整意见。将袁家大院保护范围调整为:以正房西北角为基点,向北约5米,向西约8米,向南约92米,向东约27-29米,面积约3500平方米。保护范围GPS坐标,西北角:北纬35°32′56.168549″,东经118°27′46.382641″;东北角:北纬35°32′56.151142″,东经118°27′47.816941″;东南角:北纬35°32′53.011299″,东经118°27′47.761232″;西南角:北纬35°32′53.030124″,东经118°27′46.210024″。
二、你县要进一步做好袁家大院的“四有”工作,及时调整、完善袁家大院的记录档案,作出标志说明,设置保护界桩,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
三、你县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袁家大院保护范围的管理规定,协调处理好文物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四、你县要对袁家大院周边新发现文化遗存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及时进行登记并公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2024-06-29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建设国家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是国家、省赋予临沂的重大战略使命,也是临沂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商贸物流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定位,深入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等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商贸物流智慧化、国际化、绿色化、链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在推进“万亿工业、万亿物流、万亿金融”中放大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战略位势,全面塑造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奋力开创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打造融入长三角、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现代流通战略节点。
2. 建设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临沂商城、中国大集”首选度更加凸显,区域商贸流通枢纽功能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现代物流城垂直崛起“四个商城”建设全面增势,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78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2000亿元。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分别突破7200亿元、10000亿元,智能仓储占比达到45%,区域性现代仓储群渐成规模。
——高效能流通网络基本形成。综合交通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内通外达的“来”字型综合交通通道格局成型,干支仓配功能进一步提升,共同配送模式有效推进,海外商城、海外仓达20处以上,“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日趋完善。争取增加中欧班列固定线路及国际联运计划,力争到发数量每年增加20%左右,打造国家级多式联运中心。
——流通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金融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迈向国内一流,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总量突破170万户,对外开放跨上新台阶,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新跃升。
——市场主体竞争力显著增强。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引擎项目落地建设,流通市场主体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打造骨干物流园区和企业20家、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平台型企业16家、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网络货运平台4个。完成39个传统物流园区搬迁改造,招引落地物流行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
到2035年,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内畅外联的流通网络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三网两圈两枢纽”综合立体大交通格局。各类绿色技术在流通领域全面深入推广应用,数据和信息赋能成效全面显现,线上线下全方位深度融合,区域性“公路+”多式联运体系全面建成。流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塑成,物流市场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年均增长均保持8%以上,总量均实现再翻一番,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支撑,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二、骨干走廊战略定位
临沂位于京沪、沿海、沿黄、陆桥国家物流大通道,依托鲁南通道、鲁中通道、滨临通道、京沪辅助通道等两纵两横四条综合运输通道支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横向:临沂以鲁南通道为主线(日兰高速、岚曹高速、新石铁路、鲁南高铁),向东通达日照港、青岛港、连云港,向西衔接郑州等中原城市群,融入沿黄国家物流通道,并在兰州西向接入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对接服务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伊犁等支点城市。依托鲁中通道(鲁中高速、青兰高速、瓦日铁路),融入国家陆桥物流大通道,向西对接广大中部地区,积极支撑服务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
纵向:临沂以滨临通道为主线(新台高速、长深高速、胶新铁路),积极融入东线沿海流通大通道,对接服务沿海国家骨干流通走廊。以京沪辅助通道为支撑(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京沪高速),依托京沪国家物流通道,对接京沪国家骨干流通走廊,服务“长三角”城市群。
(二)走廊定位。
“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物流走廊“枢纽”——依托鲁南、鲁中通道,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补链强链城市等支撑作用,拓展河南、山西等中西部公铁联运物流市场和中欧班列集货网络,加强与新疆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等支点城市的合作对接,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融入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部产业和开放高地,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门户。
服务“长三角”农产品骨干流通走廊“中心”——依托京沪国家物流通道,发挥临沂综合交通枢纽支撑作用,连接济宁、枣庄、潍坊、日照等地,向南服务“长三角”城市群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稳定保供工程,完善农产品保鲜流通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集聚水平,依托临沂商贸市场集散优势,加强与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支点城市联动,探索廊内城市间“资源互补”合作机制,推动与长三角在农产品、能源等多领域流通合作,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
鲁南经济圈区域骨干流通走廊“中心”——依托临沂综合保税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开放平台,联合菏泽、济宁、枣庄等地,深化与苏豫皖交界地区城市合作,以物流合作为重点,积极开拓粮食、水果、脱水蔬菜等农产品市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兴市场,加快区域农资保供和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共建鲁南区域骨干流通走廊,带动新兴产业、高效农业跨地区合作,增强产业实力和商贸物流功能,创建全国区域骨干流通走廊示范带。
1. 服务区域农产品流通,打造“长三角”供应基地。立足我市农业特色和优势,全面对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产销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布局建设应急保供中心仓、冷链物流基地等设施平台,全力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依托大型批发市场、商会协会、农民经纪人等组织,加强与长三角蔬菜集团、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主体的合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开辟从生产基地到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聚焦“土特产”,加快培育24个特色产业,打响兰陵蔬菜、蒙阴蜜桃、沂南黄瓜、费县西红柿、平邑金银花、莒南花生等一批“土特产”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服务国家化肥储备,打造鲁南农资储备基地。发挥复合肥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政策性农资储备任务。结合市场需求和服务半径,畅通运输通道及面向鲁南苏北集中消费区的流通网络。布局建设1处省级农资仓配基地,改造提升10处县域仓配中心,实现仓储、调配、供应协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山东供销农资智能仓配和应急保障(临沂)基地等项目建设,统筹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全省农资流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打造服务鲁南辐射苏北的农资储备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服务区域煤炭流通,打造晋鲁煤炭组织中枢。依托瓦日线、侯月新菏兖日线,向西延伸对接山西、陕西,向东连接日照港,发挥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等政策平台优势,协同钢焦化氢一体化循环产业链打造,加快疏港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重大煤炭基地平台共建共享,开展区域性货物集散与分拨配送,组织煤炭、焦炭等重要资源跨区域、规模化流通,打造联通山西辐射鲁南苏北的煤炭流通组织服务基地,强化集散功能,推动煤炭流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 拓展国际合作。推动临沂港与青岛港、日照港等联动发展,深化港口功能前置,打造鲁南集装箱调运中心。持续拓展多式联运大通道,加大中欧班列运输计划争取力度,加密运行频次,提升TIR线路版图,拓展运营中哈、中俄等国际公路(卡航)运输业务,加快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增开国际货运航线,稳定提升日韩货运航线,建设国际货运监管仓、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支持机场申请进境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引导企业拓展在“一带一路”、RCEP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仓布局,实现“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推动新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市场开拓境外计划”,支持企业在中亚、东南亚、非洲等区域组织开展贸易自办展和经贸对接会。设立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探索创新属地查检作业线上查检模式,推广注册登记线上评审,持续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海关监管改革措施,助力企业快速通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海关、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区域协作。以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建设为契机,与长三角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智慧农业创新联盟,推进农业科技品牌共建,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探索创新飞地、研发生产异地协同等模式,争创国家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城市协同发展,优化区域商贸物流布局,完善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共同实施智慧物流升级、国际物流培育、多式联运试点等工程,加快推动与连云港、徐州、商丘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流通支点城市合作共建。深化与晋鲁煤炭骨干流通走廊沿线城市合作,以物流联通为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协同发展,联合走廊沿线城市共同组建企业联盟,形成稳定的煤炭等重要能源、资源产品产销联盟。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绿色物流一体化先行区建设,强化与淄博、潍坊等城市物流协同发展。加快实施河道整治提升、高铁基地建设等工程,建设鲁南物流能源廊带,联合打造鲁南高铁枢纽城市群。深化济南—临沂对口合作,高质量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协同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主动对接胶东经济圈,谋划建设青临(沂水)经济合作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做强枢纽经济。推动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与综合货运枢纽、机场、铁路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效协同,构建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探索推进“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集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能级,加快建设国际陆港,完成39个传统物流园区整合搬迁,推动顺和天源智慧物流园、财金智慧云仓、公路物流枢纽二期等16个新建物流园区建设和搬迁物流园区改造,打造“仓配一体、园线一体”的高能级物流枢纽经济先行区。依托临港不锈钢产业集群优势,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强化与日照港口功能对接,实现与日照产业互补联动一体化发展,打造钢材、煤炭及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物流枢纽。发挥航空货运高效优势,积极培育“临空经济”,依托临沂综合保税区,构建跨国采购体系,积极发展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垂直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推动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1.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40项依托市级业务系统办理事项,实行智能审批。全面梳理流通产业审批链条涉及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制定全产业“一链通办”事项清单,在流通产业发展集中的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手续办理。选取高频事项研究制定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域办、就近办、极简办、智能办。推行建设项目智审快办,全面实行“云评审”,提供视频会商、线上评审服务。推行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加大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打造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所有入企执法检查,均通过平台备案,实行“扫码入企”,对检查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全国一张清单,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开展流通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聚焦财政奖补、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及时修改、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规则标准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标准统一,实现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梳理流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现场踏勘、现场核验、征求意见等特别程序用时,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时限的,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1. 推进专业市场业态转型。围绕“前端延伸”“流通渗透”“后端升级”,推动各类市场从单一的交易功能,向商品交易与体验展示、设计研发与品牌孵化、仓储配送与供应链管理、商城指数与信息发布等不同功能业态的组合叠加转型,形成总部型、流通型、体验型、展贸型四大类型市场。加速推进商谷片区建设,提升市场形态,导入高端业态,增加市场运营含金量。高标准、高要求打造提升专业市场,促进产研融合、产销融合、产运融合。鼓励专业市场与国内优秀产业基地合作,探索实践产销异地合作模式,巩固市场集散优势。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合作,整合资源要素,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商贸数字化水平。推动商贸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垂直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新零售等新型交易模式。支持市场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复制推广新明辉一站式数字供应链模式,打造一批“专而强”“特而精”的本土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电商第三方服务,建设东方商都智慧电商产业园、中通快递智能电商产业园等项目,打造特色商品电商供应链基地,提升直播电商基地首位度,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动态平衡。探索“市场+供应链+直播+仓配”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争创国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到2025年,垂直电商平台达到30个,年交易额过亿元(平台)企业累计20家。(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提升生鲜农产品流通设施水平。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通道周边,因地制宜建设田头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指导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市场、集配中心等设施。指导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鼓励畜禽类加工龙头企业、特色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冷链资源共享,配套发展保鲜储运设施,建设完善畜禽、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及服务体系。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布局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智慧批发市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完善市区蔬菜储备制度建设。引导田间集货销售场所和季节性批发交易市场向产地收货处理中心转型。支持电商平台、实体企业采用产地直供、跨区域销售、线上线下合作的模式,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发展标准化、订单化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大力拓展中央厨房、消费扶贫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1. 优化城乡商业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全市商业网点,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提升商业服务能级,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推动各类商圈错位发展。加快解放路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建设,高标准打造“新琅琊不夜街区”、沂州里等热门商圈,创新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项目,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商业,在主城区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县域综合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城乡流通网络。统筹城乡服务资源,培育壮大一批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建立以县域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为补充、村级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联采分销、直营加盟、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线上线下、上行下行、基地建设等七项服务功能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县乡村三级网络为依托、七项服务功能为支撑的全市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一张网”。(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实施数字商贸兴市、物流数智提升工程,围绕五金、小商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等优势行业,引导商城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支持大型商超等连锁商业上线上云上平台,推动购物中心等传统商业积极引进首发商品和首店、旗舰店,拓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业态,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快临沂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物流大数据底座,培育一批高质量数据应用场景,打造省级物流大数据平台节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畅通农村网购渠道。指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等,打造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完善产地节点市场与长三角主销区市场供应链信息网络,搭建产销交易供应链大数据平台,推动产销地供求信息互换互通。到2025年,全市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超过11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有龙头商贸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大型物流骨干园区、企业多元发展,打造行业标杆。支持发展垂直电商平台或供应链平台等平台型企业,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技术装备等数字化联动升级。推动有实力商贸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方式拓展经营网络,完善全球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国际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引导专线物流企业以联合、加盟、入股等合作方式做大规模,开展第三方、四方物流供应链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物流企业争创国家A级物流企业和省星级物流企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培育特色企业做优做精。鼓励特色商贸流通企业做优做精,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鼓励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行动,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强领军企业,培大育强莒南花生、沂南肉鸭、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支持物流园区统一运输管理系统,统一物流结算,推广使用电子面单。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推动国内外市场衔接联通。实施“海外临沂”战略,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商城企业设立进出口贸易公司,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外贸公司来临沂设立分支机构。依托中国(临沂)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平台,加强与大型国际承包工程对接合作,做大工程物资出口。发展“产业集群+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用好RECP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政策,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商品品类拓展、通关方式创新、公共海外仓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区域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加快推进RCEP、“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上合组织国家海外仓建设,积极拓展非洲、中东、南美等新兴市场公共海外仓,支持在贸易来往频繁的边贸城市设立边境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放大开放平台集成效应。深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用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推动综合保税区与临沂商城深度融合。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推动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出口业务。加快“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紧盯中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组织举办境外自办展和经贸对接会。加快建设临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屠苏岛大型会展中心,高水平举办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世界人造板大会等国际性展会,提升临沂国际贸易知名度和辐射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1. 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推进枢纽存量提升工程建设与存量项目业态转型,提高物流运营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与国际陆港联动,加快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用足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政策,加快推动临沂国际陆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空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疏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南综合货运枢纽、临沂东综合货运枢纽和山东港汇国际物流园区“五枢纽一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综合货运枢纽布局,提高全市综合货物运输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提升综合货运枢纽辐射能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以国家物流枢纽和区域骨干物流枢纽为主框架,建设“N”个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城乡高效配送网络体系。创新“客运+邮政”“客运+快递”“电商+快递”等客货邮运营新模式,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打造城乡双向畅通通道。建设城乡高效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创新货物公交、集提集配等配送模式,提升配送信息化水平。制定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力度,提升物流与城乡共同配送运作效率。到2025年底,建成县级物流节点66处、乡镇配送中心(物流站)159处、村级物流点3538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水陆空货运周转能力。提速建设现代物流城,全面完成39处物流园区、1800家物流企业搬迁,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物流城。发挥好临沂港、综保区、济铁物流园等平台功能,加强与山东港口集团合作,深化青岛港等沿海港口功能前置,拓宽陆海联运、海铁直运功能,推动港口、物流园区一体化,提升企业进出口效率。支持公转铁货运主体做大做强,承接大宗货物转运,完善提升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加密中欧班列运行频次。支持临沂物流企业运营中哈、中吉乌“卡航”等国际公路运输业务,提升临沂至吉尔吉斯坦TIR运输线路,拓展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新线路。增开国际货运航线,争取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完善提升临沂机场国际口岸功能,进一步稳定提升日、韩货运航线。(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冷链物流能力。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肉类、果蔬等农副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规模化、社会化、网络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重点支持兰陵县、沂南县、蒙阴县、莒南县、平邑县等,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通道周边,新建、扩建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以“田头冷库”为基础的冷链物流节点。以综保区国际冷链物流中心及周边冷链物流设施为主要承载区,构建农产品中转集散型冷链物流基地。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等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逆向物流服务。加快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逆向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坚持从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入手,贯通农林牧渔、肉蛋奶菜菌果之间的联系,提升“四料五减”水平。到2025年,实现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应急物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统筹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流能力储备,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响应机制。支持物流枢纽企业完善应急设施功能,增强多节点、多通道、网络化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实现应急物资跨区域快速调运、区域内有效分拨和配送。构建涵盖救灾防灾、医疗防护、粮食食品等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机制,以生产企业产能保障、流通企业有偿代储、政府应急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制度,健全应急物资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度机制。落实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生产生活物资顺畅调运。搭建应急物流调度平台,实时精准查询应急物流仓储、物流企业应急能力储备。依托国家物流枢纽,融入国家应急物流骨干网,打造应急物流节点城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1. 加强通道立体网络建设。①完善公路通道网络。推动临沂至徐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日兰高速改扩建、潍坊至邹城等高速开工建设。加快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完成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高速项目建设,到2025年,初步形成“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远期逐步构建“十纵十横”普通国省道网络。②完善铁路通道网路。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进厂区,畅通货物运输“微循环”,到2025年铁路专用线达到18条。全线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和董家口至瓦日(兖石)铁路联络线,加快推进莱芜至临沂高铁前期工作。③完善航空通道网络。建成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开通日韩全货机航线。加快推进兰山、平邑、兰陵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实现“1+X”格局的沂蒙机场群。力争完成费县、临沭通用机场验收。④完善水运通道网络。压茬推动兰陵县西泇河、莒南县绣针河通江达海工程,联通运河长江及日照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枢纽集疏运能力。全力推进董家口至沂水、胶新铁路复线、临沭至连云港、临朐至沂水等项目建设,实施“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提升铁路连片成网效应。打造“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的现代化集疏运网络,实现国内干线网、区域分拨网与同城配送网的三网融合、互联互通、相互赋能,提高走廊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到2025年初步建成“三网两圈两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综合交通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应急资源调度机制,基本实现应急资源统筹共享,构建高效顺畅的应急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争取国铁济南局批复更多的混装车站和混装线路,大力发展中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推进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发挥不同运输方式比较优势,打造“国际海运+国内铁路+新能源重卡”联合运输模式。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木业企业等货物“散改集”,推动临沂商贸产品由汽车散装运输向铁路集装箱运输转变。到2025年,临沂铁路发送量超过450万吨,铁路运输在交通运输结构中占比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联运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公路物流企业与铁路物流企业联合模式,培育多式联运综合经营主体,搭建多式联运综合智慧平台,建立完善的集装箱还箱场站,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持续增加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经营主体建立“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开展“全程不拆箱”,实现多式联运“ 一箱到底”。到2025年,力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项目达到6个,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率达到100%,有效降低全市交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促进货运清洁能源替代。优化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三级绿配节点体系,落实新能源货车便利通行政策,创新“路权+奖励”支持政策,大力推广城市新能源货车。鼓励发展新能源重卡,稳步替代传统燃油货车。加强氢能源货车技术研发,推广使用氢能源货车。到2025年,清新能源货车达到3000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建设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客货运站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实现有效覆盖,打造“青岛-临沂-济南”新能源重卡全国示范线路。鼓励货运枢纽使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货运枢纽智能化升级,实施智慧赋能园区工程。鼓励货运枢纽建设光伏电站,发展智能储电设备,引导现代物流城等物流园区使用电动叉车、电动货车等新能源物流设备。依托农资、商贸等重要运输通道,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等新技术,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推进智慧公路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1. 建立流通产业项目库。建立流通领域融资项目库,梳理龙头流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发挥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商贸、交通物流、农村流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加大供应链金融平台研发推广力度,发挥“沂链通”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与上海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直连作用,扩大我市供应链票据签发和交易规模。深入开展“银担商票保”业务试点,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型企业综合信誉弱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新路径。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银行机构开发应收账款质押、电子仓单质押等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缓解商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市级“融沂通”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功能优化和特色专区建设,为市场主体创业兴业提供融资保障。加强平台推广,开展进企业、进商城等宣传活动,打造“融沂通”服务品牌。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推动银行机构与平台合作,开发信用数字信贷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引导银行机构在乡镇增设网点、改善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乡镇网点恢复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加快营业网点总体布局优化和服务功能提升,加大智慧柜机等智能设备布设力度,确保优先向乡镇(社区)倾斜。深入推动“沂蒙金融超市”行政村布点设立工作,深化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支付升级工程。扩大涉农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探索建立各类产权数字化登记、流转交易系统。(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措施,优化涉企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信贷可得率和便捷性。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风险补偿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深化银担合作,加大“支小支农、降费让利”力度。发挥数字金融赋能作用,健全抵质押物价值重置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抵质押担保难、信用评估难、风险定价难等堵点难点。健全金融辅导、金融管家等融资服务保障机制,探索针对流通领域特色产业集群组建商圈辅导队,拓宽辅导企业范围,推进金企精准对接,破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1. 加强市外金融机构招引合作。优化提升我市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快聚合优势金融资源,培育壮大现代金融产业,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征信服务、政策咨询、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市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临沂,推动各类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抢抓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机遇,深化与鲁南其他地市在政策规划、协作机制、资源要素等领域的金融合作,推进城市间金融机构、人才、资源等要素的互联互通,形成区域金融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鼓励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定位,打造地方金融服务品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减量提质”的发展思路,引导业务开展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地方金融组织做优做强,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构建覆盖市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政策,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形成地方金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对其他各类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加强整合归集,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银行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临沂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保险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争取更多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纳入省级以奖代补范围。推动县区申报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品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增强出口信用保险效能。支持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统筹相关资金对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信保保费支持比例不低于50%,其他市场支持比例不低于30%。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覆盖面和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推行审批替代、主动公开、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制。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将书面承诺的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承诺,鼓励市场主体在进入市场前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市级行业协会作出守信承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广应用,推动各监管部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尽快实现监管领域、事项和对象全覆盖。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监管部门按照省、市统一的制度规范建立或调整信用评价模型、信用等级划分和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标准等,构建全市信用监管“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对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切实把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
(二)强化方案责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建设方案实施,及时研究解决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有关规划编制、流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土地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建设方案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商贸与农产品等战略流通领域,加强与省直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指导支持。严格落实流通领域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聚焦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全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利用各类政策和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2024-06-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6-26临政字〔2024〕4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领汇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临沂...
临政字〔2024〕49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领汇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212号
A26110910
——
山东领汇食品有限公司
孙新利
吴凤英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东城项目聚集区(六和饲料厂东200米路北)
法人代表
2
鲁临屠准字221号
A26110204
A26110205
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
周成名
——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窑南头村
2024-06-2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耿涛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6-24临政任〔20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耿涛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苗壮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房庆良为临沂市水利局副局长;朱俊合为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吴广江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王淑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副县级);王林墩为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鹿荣华为临沂农业发展...
临政任〔20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耿涛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苗壮为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房庆良为临沂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俊合为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广江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王淑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副县级);
王林墩为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鹿荣华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相彬的临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汉民的临沂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阎良赋的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24日印发)
2024-06-2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命张韬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6-24临政任〔202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韬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刘铮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李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侯剑勃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李尉为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临沂市人民政府...
临政任〔20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韬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铮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李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侯剑勃为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尉为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6月24日印发)
2024-06-2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06-21临政办字〔2024〕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内涵丰富、业态多元、要素齐备、内驱强劲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旅...
临政办字〔2024〕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内涵丰富、业态多元、要素齐备、内驱强劲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推动旅游业向千亿级产业迈进,特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千亿级旅游产业为目标,按照“一核一区一带”(一核:中心城区旅游目的地,一区:环蒙山旅游度假区,一带:沿沂河休闲观光带)总体布局,构建“红绿蓝古今”精品旅游体系,优化市场供给,完善要素体系,拓展客源市场,扩大文旅消费,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力争2024年全市接待游客9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5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4%;2025年全市接待游客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93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5%;2026年全市接待游客1.0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6%,将旅游产业打造成全市支柱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旅游核心产品
1.发展水上旅游。围绕打造城区旅游目的地,依托生态水城,持续推进水韵琅琊城市文旅综合体项目,2024年底前形成成熟完善的文化演艺、文旅消费、水上公交、水上观光、水上餐饮等特色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加强创意,重点提升行进式游船演艺“夜画琅琊”、打造城市会客厅“点靓沂河”、扩展水上漫游“柳青花溪”等项目,打造广播电视塔网红餐厅,启动沂河北岛建设,增加水上餐饮、娱乐、运动等业态,一体打造功能分明的水岸联动体验区,2024年游客接待量突破1300万人次,2026年建成江北夜游首选目的地。提升完善灯火兰山·新琅琊、沂州里、琅琊古城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每年新创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不少于2处,2026年水韵琅琊旅游区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以资源整合做强温泉旅游,推动温泉与农旅、文旅、学旅、商旅、康旅等多业态融合,立足资源分布,集中打造温泉旅游片区。提升汤泉省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奥华温泉健康城、名仕温泉酒店等项目建设,拓展温泉产业链,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叫响“汤头温泉”品牌。
2.激活蒙山旅游。立足打造“福寿名山”目标,加快实施蒙山旅游区总体规划,推动龟蒙、云蒙、天蒙三大景区资源整合、协同发展,2026年蒙山景区及周边区域年游客接待量达500万人次,初步建成“主客共享、近悦远来”的知名旅游目的地。龟蒙景区以鹤鸣湾项目、天宇博物馆新馆群项目为核心,打造核心度假产品;云蒙景区以蒙山体育运动公园、无名境民宿为核心,打造运动养生产品;天蒙景区以龙溪谷、天蒙山居为核心,打造休闲体验产品。实施“水润蒙山”工程,推动蒙山滑雪、山地运动、蒙山慢道等体育休闲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登山节、环蒙山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发挥岱崮地貌优势,打造“网红崮”,形成破壁出圈的“崮文化”新热点。
3.优化红色旅游。着眼擦亮红色旅游品牌,以企业团建拓展红色旅游,优化红色旅游发展格局。提升、完善、拓展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孟良崮、文峰山等8个红色景区、场馆功能业态,推动红色岱崮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沂蒙山小调诞生地综合提升项目等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制定出台《推进红色研学旅游工作方案》,优化1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5条红色研学精品线路,扩大红色旅游市场影响力。建设提升红色大型教育基地,把红色企业团建作为重点,招引头部团建企业,设计精品培训课程,建设企业团建场馆基地,开发特色实践线路,培养一批红色培训导师队伍,建好规范运行机制。组织旅游企业推出企业团建系列产品,积极争取承办全国红色体验式教育活动,打造沂蒙精神体验式教育综合实践基地。依托“红色沂蒙”智慧运营平台,统一调配红色研学、企业团建、红色旅游资源与客源,规范市场运营。
4.提质乡村旅游。顺应轻休闲、微度假乡村旅游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沂蒙乡愁”民宿,统筹抓好规划设计、文化创意、运营宣传,完善美食、文化、节庆、体育健身等多元配套,让“住民宿、忆乡愁”成为临沂旅游新名片。从2024年起每年新建或提升精品旅游民宿20家以上,到2026年全市精品民宿和乡村酒店达到200家以上、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6个以上。实施“一县一精品”,各县区每年打造提升至少1个精品乡村旅游点,到2026年新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重点村(含休闲度假村)10个。推进乡村旅游片区化发展,探索建设沂水院东头镇等7个乡村旅游集聚区,打造“乡往沂蒙·美好生活”旅游品牌。
5.打造演艺旅游。着力打造“演艺之城”,突出高品质剧场演出、音乐节、演唱会活动举办和主题演艺、演艺新空间打造,不断提升临沂演艺业发展能级。创排音乐剧《青春之城》、柳琴戏《辛锐》,持续引进精品舞台剧目,每年开展剧场演出110场以上,打造“主客共享”的城市演艺会客厅。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开发街头演艺、广场演艺,持续策划举办海棠音乐节、大学生音乐节等活动,打造本地节会品牌,每年策划开展各类演艺活动120场以上。推动开心麻花剧场、斜杠剧场等演艺新空间打造提升,引导现有旅游演艺项目提质升级,不断丰富演艺业态和内容,将演艺打造成为重要旅游吸引物。
6.做大商贸旅游。发挥临沂商贸物流优势,强化“商城即景区、商铺即景点”理念,培育打造华丰国际商贸城、中国酒店用品城、中国教育用品采购基地、临沂小商品城、临沂进口商品城等商文旅综合体,每年推出2-3处特色购物街、网红打卡地,打造一批旅游购物体验专区。针对游客需求,延长营业时间,围绕购物中心,配套建设游客中心、餐饮中心、娱乐中心、旅游特色街等服务设施,带动吃住行游购娱全场景消费,提升“临沂商城·中国大集”首选度。进一步优化商品展陈、导购和售后服务,提升购物体验,增强商城旅游吸引力、竞争力。大力发展文创产业,支持中国结、二胡、草柳编、石雕、高榆木梳等非遗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山东手造·产自临沂”“礼遇·临沂”等品牌。依托各类名优特产,包装研发旅游商品,建立沂蒙旅游必购商品名录,每个县区至少开发1款旅游必购商品大礼包。
(二)提升旅游产业能级
7.实施产业强基工程。坚持增优势、补短板,实施旅游投资“双30”计划,每年抓好30个在建项目建设,谋划30个补链强链项目,强化产业支撑,到2026年,提升一批老项目,建设一批新项目,招引一批好项目,累计完成旅游投资300亿元以上,新培育“雁阵形”旅游产业集群1个。
8.实施景区焕新工程。每年抓好20家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导览、安全警示等配套设施和景观、场馆、步游道等观览设施,丰富业态产品,优化管理服务,拓展综合功能,到2026年打造2至3家年接待游客过300万、10家年接待游客过百万景区。
9.实施企业培优工程。推动所有县区成立国有文旅集团,发挥市县文旅集团平台优势,整合文旅资源,形成规模效应。支持国有企业参与民营文旅企业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以文旅部门为主体的各级文旅集团业务评价体系。积极招引总部企业、“链长”企业、新型旅游企业,到2026年,新发展年营收超3亿元的旅游企业1至2家。
10.实施业态融创工程。深化文旅融合,依托各类非遗工坊、遗迹遗址、博物馆大力发展非遗旅游、文博旅游,推出一批文物主题游径。深入挖掘东夷文化资源,赋能旅游产业发展,开发特色文旅品牌,打造文旅融合新IP。加强博物馆建设,推进优质博物馆进驻景区,用好博物馆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功能,建设羲之故居片区博物馆群、平邑天宇自然博物馆群等,带动地方文化发展,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旅游辨识度。深化跨界融合,实施“文旅+”,开发建设一批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交通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业态。以大众体育培养康养旅游,坚持以群众体育为主体,推动“体育+健康+旅游”,举办临沂马拉松等有影响力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充分利用现有闲置体育场馆承接体育活动,带动体旅消费。发挥各类协会作用,策划举办高层次活动,助推旅游发展。坚持“一县区一特色”,开展“一县区一品牌、一县区一线路”建设,推动县区旅游、行业旅游相互交融、协同联动。
(三)完善旅游要素体系
11.健全旅游交通网络。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体系,新改建一批旅游公路,打通蒙山至临沂城区直通道路,打造“一环多支”红色旅游廊道。配套完善市内机场、高铁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加强全市路域环境整治,净化美化旅游道路沿线环境。
12.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完善市级智慧文旅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旅游智慧化监管水平。推进智慧景区建设,组织4A级以上景区增强门票预订、交通接驳、智慧停车、智能找厕、消费购物等功能,培育一批智慧旅游示范标杆。积极推广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应用,打造沉浸式、互动式体验项目。
13.优化夜间消费环境。坚持主客共享,及时调整特色公交、观光公交、夜公交线路,延长部分线路运营时间,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出行、出游需要。推动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场馆延时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夜间开放。梳理旅游景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条件,挖掘既有停车资源,在确保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推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错峰免费开放,最大限度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
(四)丰富旅游住宿供给
14.完善精品住宿体系。实施品牌引领带动战略,支持各县区引进国际、国内高端酒店、品牌连锁酒店,完成3个以上高端品牌引进项目。结合地理风貌、历史文化等资源,创新经营模式,设计创意产品,打造一批特色主题酒店。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形成项目联动优势,提升游客游览体验。评定一批星级旅游饭店,打造一批好客山东精品酒店,发展一批文化主题饭店,到2026年,争取全市星级旅游饭店总数达到40家以上,好客山东精品酒店达到10家以上,文化主题饭店达到8家以上。
15.提升住宿服务品质。推广“亲情沂蒙”旅游服务规范,实施“服务质量提升月”专项行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开展精细化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研发精品菜、特色菜,推出10家非遗美食饭店、20道网红旅游小吃、30道经典“沂蒙菜”,打造一批沂蒙特色菜示范店。
(五)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16.打造精品线路。统筹四时节气,推出“畅游沂蒙”四季旅游特色线路。整合优质资源,重点沿沂河串联各大景点景区,打造沂蒙乡村逍遥游、水韵琅琊体验游等休闲观光精品线路。细分客源市场,打造红色研学游、生态康养游、精品民宿游、商城购物游、文博考古游等专项线路。整合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资源,制定临沂旅游攻略。
17.开展精准营销。坚持“引客入临”,立足周边、巩固省内、拓展省外,借助旅游专线包机,争取日韩和东南亚,扩大市场半径。借助香港航线开通,积极开拓香港市场。重点做好高铁沿线城市推介,进一步开拓长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客源市场。加强与OTA平台全面合作,构建“互联网+文旅产业”新模式,在携程、同程、美团、去哪儿等在线旅游平台,设立临沂旅游官方旗舰店,扩大产品销售。用好社会自媒体,聘请一批“沂蒙旅游大使”,评选“旅游推荐官”,加强与网红大V合作,联系知名综艺或影视剧组做宣传推广和游客引流,提升“红色沂蒙·时尚临沂”品牌影响力。
18.强化活动引流。持续举办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庆。用好“三春”(春花、春菜、春茶)、“三节”(节气、节日、节庆)等时机,开发传统民俗游、现代假日游、地方主题游、四季节气游等专项产品,创新举办“春赏沂蒙好风光”“畅游沂蒙夏日爽”“请到沂蒙看金秋”“冬享沂蒙过大年”四季之旅以及“沿着沂河发现美”“登临蒙山悦美好”等文化旅游主题活动,组织策划“请到沂蒙过周末”,广泛开展“沂蒙四季·活力临沂”文旅活动。坚持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开发周期性产品,搞活四季游,做到旺季更旺、淡季不淡,打破淡季困局。
(六)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19.健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文旅部门与12345临沂首发、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快速妥善处置旅游投诉、涉旅舆情和旅游安全事件。
三、配套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市政府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旅游发展协调指导。全面落实带薪休假,鼓励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干部职工错峰休假。每年评选表扬一批旅游工作先进县区、先进乡镇、优秀旅游企业,形成县区竞相发展、比拼赶超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将旅游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列为县级及以上重点旅游产业项目的,实行一事一议,予以用地保障。支持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政府在配套基础设施方面予以支持。
(三)强化财金支持。市县财政每年统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旅游产业;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服务,推广“乡村振兴贷”“文旅工赢贷”“民宿贷”等信贷产品,加大对旅游企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强化创新驱动。叠加形成政策放大效应,推广乡村民宿、乡村酒店证照联审联批机制。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举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支持星级饭店、星级民宿、乡村酒店等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定点,支出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市内中小学校依托旅游资源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全市职工到景区举办疗休养活动。
(五)强化人才引育。推动建立旅游文创大师工作室,形成高端人才集聚效应。加强旅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引育2名优秀经营人才、3名青年骨干管理人才、30名左右专业技能人才,培训50名左右旅游管理人才、300名左右旅游专业人才和乡村旅游带头人、经营业户。遴选10名左右国内知名旅游专家,建立旅游发展智库。
附件: 1.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责任分工表
2.临沂市旅游产业千亿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项目表
3.2024-2026年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计划表
2024-06-2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4-06-0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驻临高校:现将《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驻临高校:
现将《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加快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以公开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做好“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包发布推送。锁定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目标,聚焦“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战新产业全面起势、未来产业坚定入局”三条主线,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校企融合、产教融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绿色智能家电、特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赛事等领域消费和“惠享琅琊•乐购临沂”国潮消费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情况,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二)以公开助推高水平开放。围绕“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聚焦“四个商城”建设,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和相关政策宣传,让“南义乌、北临沂”的品牌进一步叫响全国、走向世界。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宣传发布,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公开助推社会精细治理。加大城市更新“十大工程”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关切,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围绕“沂蒙粮仓”建设、乡村产业富民、和美乡村提升、数字乡村试点等方面,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聚焦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持续做好重要政策宣传发布。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心向社会公众开放。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拆迁安置方案等事项,通过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以“卫生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房票”“认房不认贷”“带押过户”“降低首付”“租赁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聚焦“教育突破年”行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关政策推送,重点推送老年助餐、银发经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托育服务供给、孤儿助学工程、“护佑健康”项目等支持政策和措施。动态调整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加大物业、环卫、家政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加强“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信息推送,唱响“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
(五)以公开助推监管效能提升。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的更新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措施,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针对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不同特点,分别探索制定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或规范。逐步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领域,探索建立各领域统一的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工作成效。
二、不断强化政策公开和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提升政策集中发布质效。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惠企政策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换位企业视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和一站式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办事体验越来越好。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统筹推进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数据同源管理,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明确政策网络版式,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稳步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适用范围。
(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能级、重点领域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降碳减污扩绿、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开展市、县区两级“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三、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回应群众现实需求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用词准确严谨,按时高质出具答复告知书。
(九)推进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设覆盖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县区的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协查、答复、归档等一体化功能。推进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政民互动成效
(十)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律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制定政策性文件的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要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十一)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五、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十二)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完善政策问答平台运行机制,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组建知识库,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政务新媒体等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十三)切实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全链条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任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及时大范围转载重要信息。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在公开前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
(十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场地建设标准、功能建设需求为重点,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对全市现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规范升级,做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创新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便民服务场所,筛选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六、牢固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确保工作提质增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十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以前期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年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
(十七)强化培训监督和工作落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广泛征集和推广一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公开品牌,形成规模效应,共同打造临沂市政务公开品牌体系。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配档表,实时跟进推动,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健全完善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统筹政务公开安全与保密,全面规范公开方式和范围,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安全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赋能临沂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要点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以公开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做好“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包发布推送。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锁定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目标,聚焦“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战新产业全面起势、未来产业坚定入局”三条主线,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校企融合、产教融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推进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绿色智能家电、特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赛事等领域消费和“惠享琅琊•乐购临沂”国潮消费节、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供水厂出水安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状况,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
全年
(二)以公开助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
围绕“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
全年
聚焦“四个商城”建设,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和相关政策宣传,让“南义乌、北临沂”的品牌进一步叫响全国、走向世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宣传发布,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三)以公开助推社会精细治理
加大城市更新“十大工程”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关切,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沂蒙粮仓”建设、乡村产业富民、和美乡村提升、数字乡村试点等方面,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聚焦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领域,持续做好重要政策宣传发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心向社会公众开放。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惠农资金补助发放、拆迁安置方案等事项,通过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四)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
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以“卫生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房票”“认房不认贷”“带押过户”“降低首付”“租赁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聚焦“教育突破年”行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关政策推送,重点推送老年助餐、银发经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托育服务供给、孤儿助学工程、“护佑健康”项目等支持政策和措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动态调整并公开社会救助标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物业、环卫、家政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信息推送,唱响“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五)以公开助推监管效能提升
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的更新发布和解读,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措施,提高监管透明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针对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不同特点,分别探索制定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或规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逐步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领域,探索建立各领域统一的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工作成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驻临高校、高职院校等部门(单位)
全年
二、不断强化政策公开和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提升政策集中发布质效。
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惠企政策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换位企业视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和一站式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办事体验越来越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统筹推进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数据同源管理,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和效率。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快推进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明确政策网络版式,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稳步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适用范围。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能级、重点领域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降碳减污扩绿、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三、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回应群众现实需求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用词准确严谨,按时高质出具答复告知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九)推进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探索建设覆盖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县区的市级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协查、答复、归档等一体化功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推进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四、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政民互动成效
(十)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律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制定政策性文件的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一)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
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全年
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五、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完善政策问答平台运行机制,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组建知识库,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政务新媒体等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三)切实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全链条工作制度。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有序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任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及时大范围转载重要信息。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在公开前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四)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场地建设标准、功能建设需求为重点,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对全市现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规范升级,做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创新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便民服务场所,筛选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六、牢固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确保工作提质增效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以前期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年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各县区及部门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各部门、单位10月底前完成
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全年
(十七)强化培训监督和工作落实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广泛征集和推广一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鼓励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公开品牌,形成规模效应,共同打造临沂市政务公开品牌体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年
2024-06-0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06-0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发〔20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
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对应原则,逐条明确市级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 将钢铁、有色、石化、机械、轻纺等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纳入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对相应设备购置费用(单项设备购置费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 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资金,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设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设备大规模更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3.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住建领域设施更新资金22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供水、供热、供气、排水、安防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4. 鼓励已投运生物天然气发电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安全可靠水平,对生物天然气发电项目,2024-2025年其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补贴至0.75元,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5. 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按照“早淘汰多补助、晚淘汰少补助”原则,区分不同车辆类型、使用年限及淘汰时间,根据各市2024年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6.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支持老旧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对更新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根据不同车辆类型、电池规格,给予城市公交企业一次性定额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7.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支持内河和沿海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拆解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建造,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8.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4500万元,支持2019年1月1日前安放龙骨的600总吨以上符合条件的老旧内河运输船舶,开展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船舶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9. 深入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购置应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4类农机报废,按照单台农业机械不同类型给予定额报废补贴,逐步扩大报废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给予一定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0. 2024年支持改造提升1万家村卫生室,统筹相关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智慧随访设备、康复理疗设备以及必要的体检设备,全面优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1.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2.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双高”、“811”建设高校,以及国家、省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更新购置一批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单台(套)价格原则上在50万元及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3. 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支持重点行业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安排2.65亿元,重点投向承担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项目、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投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投资期内,对被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跨或特色专业型平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提前退出时间达1年以上(含)的,给予投资收益的30%-50%让利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 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正处市场推广期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为其购买符合条件的保险,省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 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医疗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制定优质产品和先进设备清单,建立完善评价机制,推荐更多企业和产品纳入国家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推广目录。对纳入国家有关目录清单的生产企业,其新上符合条件的扩大产能、技术升级等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16. 统筹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山东省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 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省级筹集资金1.26亿元,按照每个乡镇8万元、每个街道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短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8. 推行重点领域绿色采购,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加大对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政府采购力度,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并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9. 按照省级奖补,各市发放促消费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等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补贴。省财政安排相关资金,根据2024年各市废旧家电回收量同比增长情况和限额以上家电零售额增量贡献等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 统筹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平台和拆解再利用项目给予一定投资补助。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1. 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具备资质拆解企业等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的,2027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2. 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23. 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 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优化代理收费、专用线收费,有效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5. 对通行京杭运河(包括支流航道)山东段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对在小清河航行的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给予全额补助,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补助总额度最高2000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6. 省级筹集2000万元,对2024年经山东港口的内贸海运多式联运“一箱制”业务,给予最高600元/标箱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7. 省级筹集2000万元,对2024年山东港口海铁联运班列出口下水集装箱,给予每标箱350-500元补贴;对2024年支线船公司在山东港口运营的内支线,每运营一个航次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8. 鼓励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对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新增纳统企业,且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择优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9. 支持全省惠民流通项目建设,统筹省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补短促融项目、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项目给予一定投资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0. 将现代物流业作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10个左右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1. 对国家、省确定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鼓励利用有效载体和多种渠道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用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32.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2027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印发)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06-0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加快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换位企业群众视角,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流程再造、集成服务为手段,将“一件事”改革由技术层面上升至制度层面,2024年内,贯彻落实13个国家部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迭代更新100个省级部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创新打造8个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超预期的便利化服务体验。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1.信用修复“一件事”。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设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修复的协同服务机制,信用赋能助力企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负责)
2.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统筹核查企业在“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缴存、科技、交通运输、纳税、知识产权、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监管”等1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窗受理、一网申请、协同办理、一次办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对企业“车辆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医保缴存信息、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等10项信息进行数据协同、统一核查,避免企业多头跑、往返跑。(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海关负责)
4.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将“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文化体验”等4个事项整合优化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深化数据赋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不同领域的有效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5.企业信息变更、新生儿出生等9个“一件事”。对已推出的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残疾人服务、退休等9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根据国家部署安排,进行优化提升,拓展事项范围,优化办理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各“一件事”牵头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二)迭代更新省级重点“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6.诊所备案“一件事”。将“诊所备案、医师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以及店招牌匾事前服务”6个事项整合优化为诊所备案“一件事”,上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电子证照系统、“无证明城市”系统,共享调用人员身份证明、资格信息等证件数据,实现诊所备案“一个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负责)
7.民宿“一件事”。整合优化“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民宿全流程开办关联事项,实行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对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对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原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适用范围的旅游民宿不纳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超出适用范围的旅游民宿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实行告知承诺。(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8.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将“无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背景核查事项以及驾驶员考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事项整合优化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跨部门联审联办,协同完成申请人背景信息核查,并提供考试电话预约服务。申请人考试通过后,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下载电子证照,实现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站办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9.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整合优化为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打通民政、教育、公安、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实行数据比对、线上辅助核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申报渠道,实现全程网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0.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将“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加装电梯补贴申领”等5个事项整合优化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将事项全部纳入系统“一张网”申报和审批。通过部门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确定施工方后,继续发起并完成全流程事项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评、联合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1.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合踏勘、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证书”等5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统一申报入口,依托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综合利用公安户籍、自然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数据,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线上“一次申请、全程无纸化”办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2.幼儿园入学“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上线幼儿园入学“一件事”,接入常住人口、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居住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等基本信息数据,实行一网申报、一表确认、辅助核验、结果反馈,全程在线办理。(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3.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一件事”。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变更、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约开户”等8个事项整合优化为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一件事”,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复用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环节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并行完成注销登记、设立登记与后续事项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14.农机“一件事”。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农机注册登记、农机行驶证、农机购置补贴等19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农机上牌“一件事”,将农机现场查验、车辆信息核对提前至销售前,实行集中查验,核定车牌。推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与山东农机补贴APP数据推送、信息共享,申请人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办理行驶证核发等事项后,一次性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和农机跨区作业证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等查询核验事项以及就业登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事项整合优化为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实行“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享”机制,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联办,实现贷款申请、审核、审批、贴息等全流程业务“一站式”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
16.露营产业“一件事”。将露营产业涉及的“项目建设、准入准营、活动申报”等领域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行多样化“一件事”组合服务模式。设立“绿色通道”,集中对露营产业园区进行一次性审核,审批出露营场地“标准地”;针对露营产业不同阶段和运营模式,设定审批“套餐”,针对不同需求提供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负责)
17.涉水检测“一件事”。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食品小餐饮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等事项,根据应用场景进行组合,实行一表申请、一次检测、多项联办,提供“套餐式”“点单式”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18.军人退役、扶残助困等88个“一件事”。对军人退役、扶残助困、公民婚育、新车上牌照等已打造的88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按照省级部署安排,进行迭代更新,分批编制修订工作规程,统一规范办事材料、申报流程、办理环节、承诺时限等要素,加快再造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深层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减费用”,有序推动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各“一件事”牵头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三)创新打造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19.用地用林“一件事”。整合土地报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实行一套申请材料、多部门联合现场查验、集中公告公示、统一缴费流程和统一申报入口,推动部门间材料共享、数据互认、信息互通,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节约审批时间,变“企业跑腿申办”为“政府内部联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
20.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等企业需办理的手续集成到一个平台、一张表单,后台分发数据到各业务系统依次办理,实现企业跨境电商经营、外贸经营业务全链条一次办。(市行政审批局、临沂海关负责)
21.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分布式电源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整合为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申请人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由部门间进行数据共享、协同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
22.企业冷链食品产运销“一件事”。将“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食品生产许可”“动物检验检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绿色通道通行证”“食品经营许可”等11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冷链食品产运销“一件事”,上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打造“建设场景”“生产场景”“运输场景”“销售场景”,为企业分类定制专属特色服务,实行网上申报、掌上申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负责)
23.住宅专项维修“一件事”。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优化为住宅专项维修“一件事”,打通住建、不动产等部门数据通道,在“爱山东”APP发起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意见收集流程,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为一个链条、一套材料,实现住宅维修项目在线申报、施工审批一链受理、项目维修进度全链条在线展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24.用地规划公示“一件事”。将土地成交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合并为土地成交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提升建设项目公示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25.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将“公共充电桩报装申请”“提供证照信息”整合为一个办事场景,申请人通过“爱山东”“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一次性上传申请资料,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调用证照信息的,无需提供实体证照材料,实现“线上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办理”。(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牵头,市大数据局负责)
26.青年人才津贴发放“一件事”。深化数据赋能,采取“无形认证”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工作。通过对社保缴纳数据、学信网毕业年限和学历层次数据进行政务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当次人才津贴申领条件人员,确定津贴拟发放人员,通过“无形认证”确定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申报。针对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以及其他无法通过“无形认证”确认信息的人员,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人才津贴申报信息,全程网办,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津贴发放至青年人才个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四)强化“一件事”支撑保障
27.优化“爱山东”平台功能。优化在线申报功能,整合事项办事入口,重新梳理规划市级站点、15个县级站点、156个镇(街)栏目、4097个村(居)栏目,推动高频事项在业务中台上网运行。完善“爱山东”平台条件预检、材料预审等审批功能,推动市级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审批后台接入“山东通”,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审批。(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28.强化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优化平台智能客服,围绕企业和群众咨询量高的领域,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知识库管理机制,完善热词推荐、内容关联推荐、智能匹配、智能联想等功能,分批做好政务服务知识问答内容的梳理、入库、更新、监督等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沂蒙政务云客服”智能化水平。加强各级“网上办事区”规范管理,提供全流程业务咨询和现场辅导,主动引导企业群众优先选择网上、掌上办事服务,帮助企业群众养成网办习惯。(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29.加强系统数据共享支撑。加强“鲁通码”、电子证照等数据共享应用,梳理已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表单要素、证照材料,形成数据需求清单。根据数据需求清单,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依托业务中台智能化服务能力,构建相关数据资源映射关系,推动已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表单要素、电子证照共享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自动填写”和“免提交”。(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三、推进计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6月底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针对贯彻落实的13个国家部署“一件事”、迭代更新的100个省级部署“一件事”和创新打造的8个市级“一件事”服务场景,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和示范县区,开展集中攻坚和创新示范,逐项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路径,力争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发布。
(二)推动落实阶段(2024年9月底前)。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和示范县区,按照方案部署,组建工作小组,7月底前,推动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8月底前,各任务牵头部门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9月底前,将经试点验证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召开推进会议,及时了解堵点问题和意见建议。11月底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结合“我陪群众走流程”等工作,对各级各部门“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成效进行验收评比。对成效突出的,及时总结提炼,并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抓好抓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营商环境重点建设内容。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抓好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和沟通联络等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市大数据局要做好数字化支撑保障。“一件事”具体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小组,集中攻坚,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方式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本县区有关任务的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按照“成熟一批、宣传一批”的思路,组织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主动解读改革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浓厚改革氛围。要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畅通企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倾听企业群众的诉求和需要,动态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改革质效。
附件:1.“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任务清单
2.优化提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支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配档表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5-28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政发〔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省政府《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民生消费改善提升,聚力回收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技改提升、多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产品供给能力升级、高效循环利用、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行业技术标准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高效设备产品比重,有效扩大需求,提高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1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9: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工业技改提升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冶金、化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木业等传统优势产业,落实《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每年实施1000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积极参与省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
(二)开展数据赋能产业行动。通过标杆引领、样本示范、平台赋能,分类梯次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龙头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建设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领航”企业。开展“工赋临沂·益企行动”,以木业、食品等细分行业为突破,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本,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到2025年,力争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0家,上云工业企业3000家。
(三)提高产业节能降碳水平。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培育水效、能效领跑者。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工业园区8个,命名或批准创建的生态工业园区不少于7个。
三、开展多领域设备更新
(一)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二)深化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电动化替代,保持全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率100%,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和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
(三)引导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及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购置先进适用列入补贴机具种类的农业机械、报废淘汰老旧农机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农机报废回收利用体系,扩大报废机具种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废旧农机装备再制造,提升农业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提高教育文旅设备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驻临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装备,提升教研水平。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努力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教学装备和教学仪器配置及更新工作。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升级。
(五)增强卫生领域设备配置。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12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6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二)引导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山东省家电消费节”为契机,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等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鼓励各县区(开发区)联动平台、家电生产销售企业,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积极开展“以旧换新”各类促销活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
(三)推进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品质家居体验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组织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开展家居换新促销让利活动,引导居民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
五、推动产品供给能力升级
(一)有效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机床、激光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仓储、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力争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75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
(二)有效提升优质产品产量。突出比较优势、做强龙头,推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企业发展。借势拓展产业链条,招引强链、补链项目,营造特色产业生态,重点谋划推动“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商用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体系项目。
(三)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痛点、堵点编制技术需求和项目清单,组织高校院所及创新团队来临“揭榜挂帅”“赛马”,联合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等在先进制造领域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和高质量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和双重突破。
(四)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积极开展“好品山东”建设,组织参与“好品山东”宣传推广,提升临沂品牌培育动力。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组织申报上平台,向全国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
六、加快高效循环利用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型及专业型分拣中心,改造提升现有分拣中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
(二)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效益。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提质增效,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典型企业。开展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推进家电产业“以旧产新”,支持家电生产企业、绿色循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繁荣二手车市场,引导鼓励龙头汽车流通企业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建立二手车集中整备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二手车品质及售后保障,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进行纳统。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拓展海外市场,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四)规范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
七、培育绿色低碳产业
(一)推动战新产业起势。推进工程机械电动化,以应用为牵引,依托20亿立方米氢资源优势以及74万物流车辆、2840台公交车辆绿色升级市场,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紧盯头部企业,引进落地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新型储能、智能换电(氢能)商用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北方氢能之都”,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基地。
(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废弃电器电子、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优势,推动资源再生行业链长式发展,以回收循环利用产业为导向加快推进全市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围绕环境咨询、污染治理、再生资源等领域优质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支持做大做强,实现全市环保产业健康良性快速发展。
(三)推动未来产业突破。以生态为载体,瞄准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赛道,在应用场景构建、人才引育、产融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参与的产业创新生态,建好沂蒙新质产业园,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八、提升行业技术标准
(一)强化标准引领。结合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参与能耗排放、产品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制修订,推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促进全市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在机械、物流、人造板等领域主导和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6-10项。
(二)强化质量监管。结合产业分布、风险会商、投诉举报、时间节点等因素,根据《临沂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和年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加大各类工业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抽检频次,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强化标准衔接。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国际标准,支持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到2025年,力争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2项。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推进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
九、强化政策集成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上级资金支持范围。统筹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资金,全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好国家7000至10000元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乘用车以旧换新政策。运用好省政府第二批政策清单中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的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会纪律,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三)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争取并运用好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做好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四)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用足用好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鼓励县区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需新增用地的,予以重点保障。
十、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紧盯靠上、亲自研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分领域细化配套方案。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上争取、配套政策等情况,“两办”要跟进督查,推动最好政策机遇转化为最大发展机遇。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系统谋划项目。建立“动态政策清单”,明确范围要求、项目储备标准、对上争取路径。持续开展调研摸底,充实设备更新需求和供给台账。要围绕更新换新应用场景,持续谋划储项目,加强服务指导,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完善“项目储备清单”。对已推送到国家再贷款等项目,持续跟踪做好协调服务,推动政策变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专题培训、促销活动、供需对接等“事项落实清单”,加大更新换新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行业各领域“宣传活动清单”,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充实政策清单,通过“沂i企”推送至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到企业、到消费者,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更新换新”取得更好成效。
2024-05-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5-27临政字〔2024〕45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
临政字〔2024〕45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2号
A26110609
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刘英文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025号
261102021
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刘甲才
寇运鹏
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焦沂庄社区
法人代表
(2024年5月27日印发)
2024-05-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5-16临政字〔2024〕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基础(一)基本情况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
临政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1个省级新区,156个乡镇(街道),4136个行政村(居),户籍人口1200万人,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国字号荣誉,被授予中国市场名城、中国物流之都、中国书法名城等称号。
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迈上6000亿元台阶、达到6105亿元,增长6.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8亿元,税收占比73.8%、居全省第5位;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2.2%、10.6%和6.5%,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双过万亿”,各项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7.9%。新增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74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家。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29.6亿元、增长14.9%。
3. 生态环境情况。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4,水环境质量指数5.20、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6,省控以上断面优良率超省定目标17.3个百分点。
(二)工作基础
1.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础牢固。临沂市先后获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等称号。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山东省首批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再生资源分拣示范中心,构建了具有临沂特色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加工中心—再制造—二手商品交易”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
2.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规模庞大。临沂依托丰富的废旧物资资源,分类别建立了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回收范围覆盖临沂及周边地市。2023年,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家电家具等废旧物资281万吨,报废机动车拆解量6.26万辆,废旧物资行业主要企业产值合计236.7亿元。
3. 商贸物流优势明显。“线下”有批发市场125个,从业人员30万人,商品涵盖6万个品种、600多万种商品,辐射全国,远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线上”有电商园区55处,从业人员17万人,是北方最大的短视频直播电商基地;有物流园区39处、配载线路近3000条,覆盖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通达全国所有港口和口岸,形成了“南有义乌、北有临沂”格局。2023年,临沂商城完成市场交易额6126亿元、物流总额9334亿元、网络零售额6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8.5%和35%。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再生资源、物流商贸等关键优势,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临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推动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县区现状基础和再生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工利用体系建设,逐步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重点突破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域协作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力推进试点建设。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示范推广、模式凝练。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鼓励各县区循环经济园区(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循环经济企业完善废旧物资产业链条,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凝练发展模式,发挥带动和集聚效应,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模式和经验做法。
(三)实施期限
2024-2025年。
(四)示范定位
1. 围绕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优势领域,不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领军者。
2. 抓牢“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时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示范区。
3. 依托临沂市“中国物流之都”“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等物流资源优势以及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与京津唐经济圈结合点、中国东部南北大通道中心枢纽、鲁南经济圈等区位优势,建立立足临沂、辐射山东、面向全国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本建立。绿色分拣中心、两网融合站点分别达到5个、20个,交易中心数量达到10个,废旧物资回收量突破800万吨。
——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达到30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突破350万吨。
——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更加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线下二手商品交易数量达到40个,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达到1500个。再制造产业规模继续扩大,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达到3个。
——制度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相关政策,落实资金、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
绿色分拣中心数量(个)
0
5
2
两网融合站点数量(个)
0
20
3
交易中心数量(个)
5
10
4
废旧物资回收量(万吨)
514
800
5
废旧物资回收量增长率(%)
4
5
6
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数量(个)
20
30
7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万吨)
260
350
8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增长率(%)
5
7
9
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个)
26
40
10
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个)
1000
1500
11
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个)
1
3
四、主要任务
(一)规划布局回收网点,完善回收网络体系
1. 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以“便捷、便民、规范、智能、高效”为原则,做好前期规划、土地、资金、监管等保障措施,按照“户分类—社区(行政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回收模式,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推动中心城区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服务范围向各县区延伸,整合县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重点完善废旧纸箱、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功能,积极开展废旧农膜、药瓶(关联企业)、快递包装物回收处理,逐步将县城区、村镇的回收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原则,统一规范回收站点。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规范回收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及乡镇内社区、村庄、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区域回收站点全覆盖。
2. 统筹建设绿色分拣中心。以“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为原则,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等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加快现有分拣中心生产能力提升,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要求的分拣中心实施提标改造。新建综合型及专业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监测、分拣、打包、储存等功能,鼓励采用行业先进流水线分拣平台,采取人工和机械化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拣作业,通过初步分拣、二次分拣,为生活源、商业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提供保障。鼓励各县区根据再生资源品类,因地制宜建设废旧有色金属、废金属、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
3. 深入推进“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全面提升、更换城乡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压缩处理等设备,切实提高镇域垃圾转运能力。以兰山区为核心,辐射带动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等周边区域,构建大数据资产,建立完整的个人账户信息,支持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
4. 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行业运营监管,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废旧物资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实现行业信息发布、网上交易、企业资质及信用审核等功能。建立“互联网+社区”垃圾回收模式,在小区、商超推广智能回收平台、智能回收超市,设置智能回收箱,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公开回收渠道、回收方式、回收价格。以莒南县为试点,推进供销社系统“数字供销”平台建设,实现县域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加工利用水平
1.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废有色金属方面,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智能化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循环经济产学研合作平台、国际化绿色宣教交流平台三大平台及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产业基地、数字循环产业创新基地、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综合示范基地、环保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园区共融生态文化体验基地五大基地,构建“国际化生态和谐、产业数字赋能、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的智慧高端园区,推进“园区一体化、产业循环化、技术协同化、运作创新化、环境绿色化”建设运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以河东区、高新区为中心,加快建设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基地,通过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建设和生产线设备技术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构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回收—绿色拆解—绿色再制造—绿色再利用”循环发展体系。废纸方面,以郯城县、临沭县为中心,构建废纸回收“小区回收点+中转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制浆设备,打造“废纸—制浆—造纸—热电”循环产业链。
2. 提升加工利用水平。针对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重点品种,加大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废杂铜精炼工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加工、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等专业技术,在精细拆解、高端再生材料生产、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3. 加强行业技术创新。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重点特色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针对废旧物资主要品种加工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联合攻关。加强产学研应用,注重把实验室研发成功的技术与设备,推广为符合规模化利用的技术和设备,促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推广服务。
(三)规范废旧物资交易,完善再生资源市场
1. 拓展再生资源交易渠道。完善源头收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注重过程优化,以龙头骨干企业与重点项目为带动,充分利用现有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回收利用领域发展优势,打造临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通过实施上下游产业链扩链工程,带动废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固废综合利用,提升临沂市整体废旧物资回收效率和二手商品品质,打造辐射全省、服务全国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强化末端销售,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二手交易范围,建立规模化交易市场,加快电子设备、家电、手机、电脑等二手商品市场建设。
2. 加强二手市场交易管理。加快推进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县区集中建设规范的“跳蚤市场”,充分挖掘社区、学校等闲置物资交易、流通管理,制定出台管理规程,规范跳蚤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鼓励各中小型二手商品交易商户借助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强化信息化交易监管,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积极发挥临沂在废弃电子电器、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的优势,推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工程机械研发,培育再制造产业
1. 提高再制造领域研发能力。充分发挥临沂有色金属产业、不锈钢产业以及工程机械产业的优势,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利用现阶段各个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布局临沂东部、西部、北部和南部的再生资源利用在工程机械产业领域的建设。东部以莒南县、临港区为主体,充分利用临港区规范化的废旧钢材资源回收项目,强化再生钢材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应用;西部以河东区、罗庄区、平邑县、费县、沂河新区为主体,强化专用车和机车关键零部件建设;北部以沂水县、沂南县和蒙阴县为主体,强化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的机械设备零部件产业发展;南部以兰陵县为主体,充分挖掘再生塑料资源优势,深化智能塑编设备的研发,打造国内高端塑编机械生产基地、塑编机械性能测试基地。
2. 培育壮大再制造产业体系。加强资源再利用企业招引,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再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保障要素跟进。强化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逐步进行产业整合,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鼓励区域性再加工中心建设,推动河东区建设以工程机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为主导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支持高新区发挥磁性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产业优势,实施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支持沂河新区充分利用现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领域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实施上下游产业扩链工程;推动临港区发挥钢铁产业优势,探索废钢铁资源高效高价值回收利用。
(五)加强规范标准建设,创新产业管理体系
1. 严格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规范。积极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7515-2019)等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等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企业准入条件。推动标杆型企业及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再制造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划化发展和运营。
2. 完善废旧物资产业发展管理体系。加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积极培育大型企业,兼并整合回收环节小企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五、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安排
强化“项目为王”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扎实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标准化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超过40亿元,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六、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体系
鼓励社会投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产业关键补链、再制造、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简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备案程序,有序推进相关企业落地建设。保障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土地等要素合理需求。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业废弃物及城市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保障设施进行规范管理。
(二)落实财税政策
落实好财税、信贷等扶持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入库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以民营经济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投融资力度,壮大资本实力、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健全统计体系
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废旧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指标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各县区统计职责,加强相关项目跟踪工作,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制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持续提升统计创新服务能力,创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政、产、学、研、用融合,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加快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制重要技术标准并优先采用。加大力度引进废旧物资、再制造领域顶尖人才,培育领军人才,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人才培育能力,积极参与“百校千企”等人才对接活动,吸引关键技术人才。
(五)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以高效、环保、安全、节能等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重点企业、二手交易市场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市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责任落实及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检查秩序,推进相关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和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开展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企业改善管理的建议等,认真接受和评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商务、工信、财政、城管、供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协调和指导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基层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督导调度
构建起“全领域融合、全地域覆盖、全方位共建”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共同研究谋划、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持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告牌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形式普及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等知识,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较高的地区考察学习,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各种有利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技术,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的《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字〔2022〕132号)同时停止执行。
(2024年5月16日印发)
2024-05-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2024-05-1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临政办字〔202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范围
(一)在县区边界河道、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万立方米)的;
(三)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四)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至两千万立方米(不含两千万立方米)的。
二、县区负责审批范围
(一)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一千五百万立方米)的;
(二)年取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百万立方米)的。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5-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2024-05-11临政办字〔2024〕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00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和43个市政府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评估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
临政办字〔2024〕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00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和43个市政府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评估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在临 沂心为民”品牌打造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在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企业群众、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评估考核,确定郯城县等6个县区为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3个市政府部门单位为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单位,同时还确定了一批综合工作进步突出、专项工作表现突出等单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县区、各部门要着眼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改进提升,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政务公开力量。
附件: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结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结果
一、县区(开发区)评估考核结果
(一)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县区(6个)
郯城县、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兰山区
(二)政务公开综合工作进步突出县区(5个)
河东区、莒南县、蒙阴县、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沂河新区
(三)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县区(按行政区划排序)
政策解读:兰陵县、沂水县、费县
公众参与:沂南县、平邑县、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依申请公开:兰山区、罗庄区、莒南县、临沭县
二、市政府部门、单位评估考核结果
(一)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单位(23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
(二)政务公开综合工作进步突出单位(10个)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国资委、市供销合作社、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局、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铁路民航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按部门序列排序)
政策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公众参与: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4-05-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2024-05-10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
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动态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为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附件:1.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2.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
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
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
费县上冶镇人民政府
蒙阴县桃墟镇人民政府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河新区司法局白沙埠司法所
兰山区柳青街道京韵园社区
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
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家庄社区
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
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
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
临沂市第二十中学
临沂大学法学院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临沂市会展经济商会
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
附件2:
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克杰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
武善学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王 静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罗亚海
临沂大学法学院院长
马秀兰
临沂大学文学院教授
唐 慧
临沂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闵凡群
临沂大学法学院讲师
公 静
临沂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王芳凯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伟娜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赵莉莎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左慧彬
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永侠
临沂市科技职业学院总督学
鲍 辉
临沂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赵凤金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善宏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妍君
临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崔恩贵
临沂市水文中心主任
丁 晶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彦申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帅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
解文科
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业监测规划站副站长
张耀文
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兆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刘海亮
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会石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萍
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彬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大海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2024-05-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朱茂波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
临政任〔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
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朱佩清为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列第一位,试用期一年);
徐淑波为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杨自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南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孔德阳为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朝文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吴清军的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牟玉善的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秀秀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红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景亮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徐淑波的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春晨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临政任〔20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凯华为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李鲁为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沙兆武为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成田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凯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管佃如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剑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勇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刘恒波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龙江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家兴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明耀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胡俊保的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西平的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
林红的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鸿伟的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彦军的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耿华伟的临沂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王子鹤的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凯的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陈庆村的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庄乾元的临沂市地震台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4-29临政办字〔2024〕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
临政办字〔202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临沂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提升规模、集约养殖、结构合理、绿色低碳、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30亿元,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60万吨以上,稳产稳供基础更牢,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力争到2030年,畜牧业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率先建成畜牧强市。
二、推动畜禽养殖向规模化特色化转型升级
(一)优化区域布局。打造以莒南、沂南、沂水、费县、兰陵为重点的优质三元猪生产区,以兰山、沂南、莒南、兰陵、平邑为重点的牛羊生产区,以临沭、费县、郯城、沂南、沂水为重点的肉禽生产区,以蒙阴、费县、沂南、沂水、平邑为重点的特色畜牧业生产区,培育一批超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以强县为着力点,以强企为抓手,探索畜牧链主企业梯次培育,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生、上下游企业共处的雁阵模式,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深入推进粮改饲,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构建粮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业循环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二)优化结构主体。坚持稳生猪、提家禽、增牛羊、兴奶业、促特色,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提升禽肉占比,增加牛羊母畜存栏,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兔、蜂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将更多中小散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积极开展“三退一进”工作,培育一批适度规模家庭牧场,逐步降低散养比重。加快培育畜禽粪污利用、优质饲草料生产供应等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种业振兴。做大做强沂蒙黑猪、沂蒙鸡、沂蒙黑山羊等地方特色品种;立足国家级中华蜜蜂(北方型)保护区,创新推广“沟峪型”保种模式;推动加快鲁蒙绒毛型产长毛兔、鲁沂獭兔配套系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地化选育,强化奶牛联合育种。到2025年,保有省级地方品种保种场7家,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1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推动设施畜牧向标准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一)加快技术研发。加大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技术体系等支持力度,推动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加快畜牧数智化装备技术研发创新。在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立体养殖、牧光互补等装备研制方面取得一批创新性成果。大力支持现代养殖设施设计、畜禽生长信息监测、动物疫病智能诊断与防控等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设施升级。实施设施畜牧现代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生猪家禽多层、立体养殖,加大智能成套设备推广,引导养殖场户配套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等设施,推广奶牛数智化养殖、肉牛肉羊园区化高效养殖等新模式,提高养殖用地产出效率,持续提升集约化水平。到2025年,畜禽养殖机械化率达到65%。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实现“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饲养自动化、品种良种化”,每年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场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智慧赋能。加快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建设、智慧牧场培育,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2024年、2025年各创建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3个、智慧牧场1个,到2025年底分别达到22个、1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推动屠宰加工向规范化高质化转型升级
(一)聚焦产能优化。合理优化产能布局,引导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兼并重组、平稳退出等方式,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进一步压减屠宰场点数量,到2025年底,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占比达到90%。严把规划、审批关口,2024年1月1日起申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满足《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当全面达到《规范》要求,并在投产6个月内完成首次检查。所有屠宰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聚焦规范提升。全面推进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2024年年底前,确保20家以上企业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到2026年1月1日,全市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达到《规范》标准。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驻场官方兽医要依法依规履行屠宰检疫职责,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依托山东省智慧畜牧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三证”信息互联互通,用好技术、数据监管手段,为日常监督赋能增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联络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未经检疫调运生猪、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震慑作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高质发展。鼓励屠宰企业通过自建养殖基地或与合作社产销联合的方式向养殖端延伸,强化屠宰企业与养殖主体间稳定、长期、良好合作关系。重点培育招引一批畜牧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加快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到2025年,引导培育5家集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的健康肉供应链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以地理标志畜产品为重点,打造区域性畜产品公用品牌;以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为重点,培育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企业品牌;以打造畜产品科普基地为重点,提升畜产品知识传播辐射力。到2025年,全市打造区域性畜产品公用品牌1个,企业畜产品品牌14个,培育畜产品科普基地4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发展方式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一)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构建无疫省维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护。在做好牛羊布鲁氏菌病免疫的同时,积极推进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创建,每年创建1-2个净化场。加快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和兽医实验室改造提升。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提档升级,深化保处联动,鼓励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后产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
(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深化农安、食安、公安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扎实做好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分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法定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100%。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合格率维持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畜禽养殖节能降耗,推广节水技术模式,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和节粮行动,开展农业农村部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大力发展宠物饲料,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引导规模场采用清洁能源供暖,配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臭气排放控制,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生态化养殖水平。深化粪肥还田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三物循环”生态养殖模式,3年内打造种养结合示范基地30个。开展畜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应用,到2025年,创建饲料兽药齐鲁样板示范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要素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要把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时代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战略支撑,高点站位、高标推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目标任务,共同研究助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各县(区)要完善畅通高效工作机制,压实压细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要有重点的支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用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好粮改饲等项目,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作用,利用好畜禽良种工程、遗传资源保护、生产性能测定等政策项目,促进生猪产业稳健发展和畜禽种业振兴;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推进,调整优化动物防疫工作支持重点。强化政府投资支持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支持县区自主开展优势特色畜产品保险,发挥省农担优势,拓展养殖设施、活体畜禽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范围,探索畜牧全链条综合授信和绿色金融途径,增强各类主体获贷能力。支持各地加大对现有养殖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探索化零为整有效办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三)强化人才队伍。面向高等院校教授、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专家等,遴选15名组建临沂市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智库团队。组织做好畜牧兽医职业技能竞赛、畜牧兽医行业继续教育和创新创优竞赛。坚定不移抓好“四雁工程”,为加快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024-04-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4-11临政字〔2024〕26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
临政字〔2024〕26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1号
A26110204
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
周成名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窑南头村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082号
261106011
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
张定收
杨现师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城东环路与南环路交汇西200米路北
法人代表
2024-04-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4-03临政办字〔2024〕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
临政办字〔2024〕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市37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0人,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余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指导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
四、加强孤困儿童关爱帮扶,开展“手牵手圆梦行动”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规范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兜牢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通过组织夏令营、冬令营、参观研学等集体活动,帮助孤困儿童提升精神面貌、养成良好性格。2024年暑假,组织开展不少于100场次夏令营活动。为5000余名受帮扶孤困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慈善联合总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5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六、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为1万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通过线上“云陪伴”和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2024年寒假、暑假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交流实践等活动,帮助孩子假期进步成长。(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团委)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有关的涉农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提升10处儿童友好公园,在公园内建设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儿童活动区域,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有趣有益的空间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新建工会妈妈小屋。开展“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示范点选树工作,加强对小屋的动态管理,规范提升小屋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年底建成“工会妈妈小屋”330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单位工会)
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建设高品质城市书房20家,推进优秀小戏小剧创演工程,评选推出优秀小戏小剧20部。持续打造“沂蒙四季 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开展公益课堂、培训、展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演出等100场次,进一步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4-04-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4-03-29临政办字〔2024〕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
临政办字〔202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同抓好计划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临沂市“沂蒙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2.临沂市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3.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7.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8.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9.临沂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起草部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03-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03-28临政办字〔2024〕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
临政办字〔2024〕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立法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1.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年内开展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7件)
1.临沂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办法(起草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2.临沂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临沂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5.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临沂市志愿服务条例(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
年内开展调研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
1.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起草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临沂市农村供水办法(起草单位:市水利局)
2024-03-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3-18临政办字〔2024〕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
临政办字〔2024〕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镇、乡村文明的样板镇、共同富裕的示范镇、宜居和美的生态镇,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任务目标
按照“产业发展、人口集聚、配套齐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目标,每县(区)至少选取1个镇作为市级重点镇,重点培育、突破发展。到2026年底,重点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上企业个数和工业增加值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镇驻地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亮化率达到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公共服务显著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通信等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更加舒适便捷。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设计,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1.强化规划引领。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指导各县区有序推进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镇区风貌设计,塑造特色景观风貌,提升空间环境设计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坚持以产兴镇,激发镇域内生动力
2.强化产业支撑。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强化科技创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到重点镇创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3.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拉长主导产业链条,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培育特色产业。扶持引导重点镇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对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市县(区)统筹的重点项目优先进驻镇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功能配套,增强城镇承载能力
5.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交通体系,完善镇区路网,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加强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推广建设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6.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实现每个镇建有2处以上公共体育场所。加强重点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市县(区)镇三级教研网络,到2025年镇中小学、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学办园标准,重点镇成为“强基筑基”试点镇。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打造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切实提高重点镇医疗卫生水平。推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集约化、数字化发展,引导建设舒适便捷、全域覆盖的镇“政务服务圈”。(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改善居住环境。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滨河公园、口袋公园等,为群众创造更多休息休憩的空间,开展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做好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店外经营、摆摊设点、户外广告等治理行动,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8.传承历史文脉。实施新时代重点镇文化强基铸魂工程,完善公共图书室、文化站、民俗博物馆等场馆功能。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建设青年社区。因地制宜发展青年社区,到2025年每个重点镇至少建成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青年社区,重点保障30岁以下青年人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增强商贸功能。优化商业布局,到2024年底重点镇商贸中心设置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有条件的可以打造文旅特色镇街,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业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强要素配置,健全重点镇扶持机制
11.强化财税扶持。2024-2026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重点镇建设。鼓励重点镇所在县(区)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县镇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财政支出责任和重点镇特色,分类管理,科学划分县乡财政收入,适当下放资金管理权限,增加重点镇财政自主调控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对重点镇支持力度。对重点镇符合条件的项目,帮助争取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重点镇(不含市级主导片区)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及用于农业农村计提部分外,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镇建设。重点镇范围内实现的非税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市级部分外,其他非税收入由所在县(区)按规定用于重点镇相关支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税务局)
12.强化用地支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跟着项目走”原则,指导县(区)优先通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来保障重点镇用地,对于确有新增用地需求的,通过增存挂钩政策,使用核补新增用地指标予以保障。支持有条件的镇规划建设产业园区,优先保障产业园区用地。保障好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用地。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镇域内整理出来的土地指标优先留作自用。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强化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到重点镇增设服务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市县(区)农担机构优先为重点镇适度规模农业产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做到应担尽担、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14.强化人才支撑。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持续推进“减上补下”,优先保障重点镇镇级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全面落实现有的人才政策。聚焦重点镇建设需求,组织开展专家服务“一对一”扶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简政放权。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将部分县级事权和职能下放到镇,赋予重点镇部分县级审批职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镇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专班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镇建设。建立市县(区)领导联系重点镇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专班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将政策、资金、项目等向重点镇倾斜。各县(区)出台具有本地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统筹资源和力量,全力推进重点镇发展。
(二)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镇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类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市、县(区)承接的优质招商项目,凡重点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项目在重点镇实施。
(三)做好工作评价。将重点镇建设纳入全市城建观摩会观摩内容,对重点镇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多措并举推动重点镇高质量发展,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重点镇给予奖励,对工作长期进展缓慢的镇不再重点培育。
(四)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利用融媒体等宣传媒介,讲好临沂城镇建设故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面推动镇域经济突破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沂市重点镇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重点镇名单
1.兰山区义堂镇、半程镇
2.罗庄区褚墩镇
3.河东区郑旺镇
4.郯城县李庄镇
5.兰陵县兰陵镇、尚岩镇
6.沂水县院东头镇、马站镇、许家湖镇
7.沂南县铜井镇、辛集镇
8.平邑县地方镇、卞桥镇
9.费县探沂镇、上冶镇
10.蒙阴县垛庄镇
11.莒南县坪上镇、大店镇
12.临沭县青云镇
13.高新区马厂湖镇
14.沂河新区白沙埠镇
2024-03-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工业标准厂房分割政策的通知2024-03-14临政办字〔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拟分割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5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自持的标准厂房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不包括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
临政办字〔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拟分割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15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自持的标准厂房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不包括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优化办理程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投资促进等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按本意见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对各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各县的项目,由各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市级不再审核,市联合审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业务监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3-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2024-03-13临政办字〔2024〕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现公布如下:王朋英 莒南县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莒南县妇联幸福护航志愿队业务督导主任、心理咨询师三级郭 星 临沂大学法学...
临政办字〔2024〕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现公布如下:
王朋英 莒南县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莒南县妇联幸福护航志愿队业务督导主任、心理咨询师三级
郭 星 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助理社会工作师
庄立峰 沂南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傅侵迪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傅家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孙百琴 费县融媒体中心副台长、主任编辑,费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荣誉会长兼监事长
黄晓琦 临沂市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地区主任、社会工作师
颜廷丽 临沂军用饮食供应站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刘 恒 沂水县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王 鹏 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三级、养老护理员四级
马兰兰 郯城县仁康托养中心养老护理员(高级)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3-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3-01临政办字〔202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
临政办字〔202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城市更新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聚焦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保护历史文化、彰显风貌特色、推进产城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加快城市建设方式由外延粗放向内涵集约转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着力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城市品质再升级的率先突破。形成顶层统筹、横向联动、纵向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涵盖法规政策、操作流程、技术标准等多层次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完成一批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特色风貌传承、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交通安全畅通、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增强等目标,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单元统筹。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持续开展城市体检,编制更新专项规划,完善规划管理体系。识别更新对象,划定更新单元,制定年度计划,注重市级统筹、县区实施、重点突破、协同推进。
2.坚守底线,注重品质。以不破坏生态资源、不拆除历史遗存、不影响特色风貌、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底线,坚持“留改拆”并举,处理好城市开发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注重城市功能化、品质化、精细化更新。
3.功能完善,改善民生。鼓励腾退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防灾减灾、公园绿地、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统筹,强化规划管控,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金融政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建共享。
5.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老城区为重点,统筹安排,集中力量聚焦瓶颈问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积极稳妥地推动城市更新全面展开,着力增强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主要任务
(一)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1.对拟进行更新的老旧片区现状开展调查评估,摸清空间布局、功能品质、风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需求,评估实施难度。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整体策划(方案),明确实施区域、更新方式、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以自求平衡为前提,有效预防风险。科学划分片区改造地块范围和实施时序,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整体设计、一体打造,严防大拆大建,干一片、成一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统筹管理,享受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出台政策明确具体入库流程、条件要求,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符合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条件要求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已列入市级年度计划的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健全工作督查机制,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因地制宜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宅产品,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完善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的政策措施;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住宅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4.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政府为主体,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行改造资金和规划指标全市统筹、土地资源区域统筹,坚持净地出让;采取“新建、改建、纳管”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用好土地支持政策,利用闲置低效的土地、房屋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租赁性人才住房和职工宿舍等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管理,2024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2025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二)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
5.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提升质量效果和长效管理转变,“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到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C、D级危房以及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同步实施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鼓励相邻小区及周边区域统筹规划、联动改造、设施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6.老旧住区加快补齐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供电设施短板,到2025年,全市建设居民个人电动汽车充电桩8万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制度,落实延长新建住宅质量保修期限要求,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升工程
8.持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更新,完善城镇低效用地管理系统,鼓励引导低效用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流转交易。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灵活调整土地政策,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启动低效用地连片整治工作,自2023年11月到2026年11月,全市计划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300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0000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9.加强对工业遗存以及工业建筑、工业设备、厂址、生产工艺等工业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到2025年,完成省、市级工业遗产调查、评估、认定,将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鼓励开展活化利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四)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0.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用好存量房屋资源,对高频次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减小规模、均衡布点。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25年,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提升。(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市民政局牵头)
12.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13.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14.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积极推进快速路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打通断头路不少于20条,进一步提高城区路网密度,畅通交通微循环。加快通达南路、汶河路、机场周边道路等项目建设,尽快构建完善“三环十五射”骨架路网。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实施,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15.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6.加快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整县(区)制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积极发展城市热源供应多能互补系统,加大漏损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和二次管网改造力度。“十四五”期间预计改造供热管道126.69公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7.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配齐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基本建立分类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
18.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更新片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或在详细规划中设置城市设计专篇。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强化城市绿线、古树名木、原有绿地保护,修复城市滨水岸线、山体周边自然生态,加强乡土植物应用,打造开敞蓝绿空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建设公园城市,合理布局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一批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创新“公园+”理念,加强公园与林荫停车场、体育健身、农贸市场、公厕、应急避险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到2026年,中心城区计划建成口袋公园485处,形成点、线、面,均、多、精的公园绿地系统,构建城市绿色空间大格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0.加强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市绿道达到1000公里。(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七)历史保护文化传承工程
21.加快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按要求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自评估,托清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检验保护利用成效,梳理政策机制需求,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打好基础。落实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坚决避免破坏性建设。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对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庠门里传统风貌区、青龙河传统风貌区、金—银雀山传统风貌区和全市119处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评估论证,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实施方案、生成更新项目的依据。加强历史建筑的管理,历史建筑挂牌率、测绘建档率动态维持100%。活化利用王羲之故居等街区、历史建筑,支持设立宣传、展示等场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
22.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23年到2025年,全市预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2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力争到2030年前,建成6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示范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4.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例达到1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5.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形成从固废回收到产品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条,实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九)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工程
26.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标准,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提高城市更新改造中建设工程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注重消防设计质量、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管控和设施设备系统功能,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台、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2024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8.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到2025年,新开工建设完成消防站3处。(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29.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既有居民管道用户橡胶软管全面更新改造,并加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装置;对所有发现安全隐患的管道,在专项安全评价基础上,通过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更新改造等实现应改尽改;对摸底排查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现应改尽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30.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人均避难场所达到1.5㎡/人。(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坚持“大格局、大水面、大空间、大绿化”总体工作思路,贯通青龙河、南涑河等断点和干涸沟渠,提高水系贯通率,持续改善祊河、陷泥河等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中心城区绿色海绵空间。加快不达标雨水管道扩容改造,新建雨水管道应按标准上限值设计。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型建筑与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各类项目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城区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基本实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
32.推进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123+N”的建设思路,集中构建城市大脑枢纽平台,打造城市大脑常态运行展示中心、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到2025年,实现市级“城市大脑”与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互联互通。(市大数据局牵头)
33.加快建设房屋和市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屋信息全链条、全要素统一上图入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4.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2025年实现城市管理领域“一网统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工程审批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6.有效整合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推广全领域全周期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智慧社区、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智慧医院、智慧校园、智慧停车场等建设,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300个左右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市本级和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配合、县区为主实施、上下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备的组织实施体系,调整完善临沂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协调调度各县区城市更新项目,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梳理行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项目及难点堵点问题,细化形成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8.完善政策支撑。开展城市体检,形成“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加快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路径措施等。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各自领域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探索创新与地方特点相适应的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模式、技术方法,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9.强化要素保障。出台行政审批、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项目推进和争取金融支持搭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财政奖补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社会资金参与的收益保障机制,鼓励物业权利人、原产权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房地产业、建筑业、设计咨询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做好宣传引导。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做好城市更新的宣传工作,全面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努力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和辅导,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探索成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对行政决策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024年3月1日印发)
2024-03-0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4-02-29临政办字〔2024〕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临政办字〔202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深入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全力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力争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力争6.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力争9%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力争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力争12%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力争7%以上,外资外贸提质增效,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十二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辨识度”
聚焦“转型期”的传统产业、“风口期”的新兴产业和“萌芽期”的未来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具有鲜明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推动特色产业加速转型。聚焦食品、木业两大千亿级特色产业,全力抓好企业增产增效、梯次培育、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创新发展、融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提质升级。(1)把握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新需求,坚持向规模、链条、品牌发力,协同抓好技改、研发、设计、会展和电商,促进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招大引强,推动食品产业向健康、绿色、休闲、功能方向发展,重点推进百事食品山东生产基地、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沂南宠物产业全产业链一体化、新银麦啤酒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力争产值突破2000亿元。(2)木业重点强化园区建设、链式发展、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推动“从单一到集群、从前端到后端、从有醛到无醛”迈进,驱动供应链价值链加快重塑升级,重点推进兰山高端木业提升区、费县智能家居产业园、郯城万华产业园、平邑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等建设,力争产值达到1300亿元。
(二)推动优势产业攀高向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龙头聚集群,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新高地。(1)冶金产业聚焦优特钢、不锈钢、“钢-焦-化-氢”一体化、高端铸造4个链条,加快永锋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山钢永锋钢焦一体、不锈钢产业园、太钢鑫海热轧冷轧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3000亿级“钢铁新城”强势崛起。(2)化工产业加快传统园区转型,引导恒通化工、舜天化工、金沂蒙等龙头企业更新生产工艺,重点推进信科环化醛基绿色材料、昆达生物乙醛产业链、方舟创园新型化工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加速实现与新能源、新材料深度耦合。(3)机械产业坚持“智高绿新”发展方向,推动工程机械提档升级、智能家电补链强链、激光产业扩能增效、环保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推进临工智慧农业装备机械制造、卫禾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格力智能制造、福光激光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全省领先、国内知名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4)医药产业重点补齐生物制药短板,锻造化学制剂、现代中药、医药商贸物流长板,延伸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快推进鲁南贝特原料药绿色智造、甘李药业抗体类药物产业化、精进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修正药业、力诺制药等项目,打造链条完善、功能协同、研发实力与整体竞争力突出的产业集群。(5)聚焦绿色建材、装配式建材等方向,重点推进沂蒙交投新型绿色建材、进维装配式新材料等项目建设,推动建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6)纺织产业瞄准服装设计、功能性纺织材料等领域精准招商,全力补链延链强链,支持奥博纺织、国人服饰等龙头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纺织产业扩能提质。
(三)推动新兴产业聚链成势。抢抓新机遇新风口,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拿到更多新质生产力“入场券”。(1)加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爆发式增长。以光储氢一体化产业集群纳入全省未来产业集群为契机,科学编制光伏、氢能等专项规划,加快“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光伏储能产业重点做强兰山、兰陵、河东3个光伏产业核心园区,加快推动4个储能示范项目和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促进光储一体发展,加快打造“中国光伏新城”。氢能产业深挖“资源+场景”两端优势,在化工、冶金、物流等领域全面推进氢能应用,加快落地一批氢能装备制造项目,着力打造“北方氢能之都”。(2)借势破局新能源商用车。重点推进魏桥狮桥“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链项目,尽快形成年产DeepWay智能换电重卡5000辆及MINI卡、小卡、全铝轻量化挂车、市政环卫车等新能源商用车全产品线。加快罗开众铖新能源等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做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基地。(3)拥抱数字经济“新浪潮”。坚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完善数字基建网络和服务体系,拓展推广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加速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实施“工赋临沂·益企行动”,推动龙头、链主企业综合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带动全行业、全链条改造,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0家,上云工业企业3000家,新培育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家以上。分行业搭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数字园区2家。加快推动13个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建设。(4)抢滩布局低空经济。坚持“以应用带动制造、以应用推动融合、以应用增创优势”,以通用机场为切入点,对接招引无人机和通用航空器头部企业,在原材料供应、产品研发、技术融合、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突破无人机制造,发展无人机物流,带动航空旅游等配套产业发展。(5)坚定入局未来产业。瞄准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通过应用牵引、资本助力、生态营造,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
二、加快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商城繁荣度”
坚定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以现代物流城为牵引,加快推进“四个商城”建设,不断塑造现代商贸物流发展新优势。力争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网络零售额分别达到6600亿元、10000亿元和700亿元。
(一)主攻国际商城。(1)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用好临沂港、保税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航空口岸等载体,依托兰华进口商品城发展“网购保税+出区展示+网上下单”模式,打造批零兼营、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多业态融合场景,新增各类外贸主体150家、海外商城(边境仓)3处。(2)开通临沂至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际公路线路3条,实现TIR国际公路运输500车。加快中欧班列运贸一体化发展,提高班列回程重载率,中欧班列开行450列以上。(3)举办第四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10场以上。
(二)突破数字商城。(1)锚定创建“中国数字商贸示范城市”目标定位,实施数字商贸兴市、物流数智提升工程,围绕五金、小商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等优势行业,引导商城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培育过亿元企业5家,累计达到20家。(2)加快物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物流标准化企业10家,新建标准仓储30万平方米。(3)发展数字化金融,持续完善“沂链通”供应链平台功能,推动商城供应链票据平台建设,创新开发数字信贷产品。
(三)推进绿色商城。(1)推进省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培育物流标准化示范园区、企业20家。(2)加快推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临沂邮件处理中心建设,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绿色低碳的综合物流枢纽提升示范区。(3)加快布局新能源充换电设施,重点推进兰山区绿色智慧物流共享化运营项目建设,推动货运车辆绿色化更新,新投放新能源绿色货运车辆2000辆以上。
(四)提升链式商城。(1)重点打造商城地产品园区15处,培育招引地产品头部企业40家,打造一批商城地产品品牌,力争地产品率达到43%。(2)全面建成临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启动屠苏岛大型会展中心建设,举办中国木业产业博览会、全国五金商品交易会等各类会展150场以上、面积160万平方米以上。
三、建强经济发展主战场,持续提升“园区加速度”
坚持以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以制造业为主体,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工业发展主阵地、改革创新主引擎、对外开放制高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推动激活新区。对标“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抢抓长三角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聚焦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光电等主导产业,大力招引行业龙头链主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提速推进源顺科技、金利智能叉车、远海物流园、一方中药饮片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打造“沂蒙光谷”“沂蒙药谷”“沂蒙氢谷”。临沂经开区、综保区在全国全省争先进位,沂河新区在全省四个新区中走在前,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900亿元。
(二)加快突破高新。坚持以开放驱动创新,做大做强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养健康等主导产业,加快推动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茂业信息减速机、中医药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磁性元器件、智能传感器、医疗器械等标志性产业链。加快补齐研发投入、创新产出等短板,推进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春光磁电总部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加速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规上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三)强化临港进位。按照“构建产业链条、打造产业生态、形成产业集群”思路,以钢铁高端特种材料为突破口,着力发展优质碳素钢、高强度钢、冷轧钢、硅钢、汽车用钢、石油天然气管线用钢等特色产品,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绿色化工等产业集群,推动精钢基地高质量发展,做强以产出支撑全市进位的强劲增长极,着力打造“中国高端不锈钢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800亿元。
(四)突出县域园区承载。塑强主导产业,每个开发区打造1-2个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加强“主导产业+辅助产业”协作配套,探索“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开展特色产业链招商,推动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及高端环节项目落地。主动承接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科技资源外溢辐射,打造产业承接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力争每个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增幅分别高于全市2个、3个百分点以上。
四、攻坚突破招商、科技、金融,持续提升“增量贡献度”
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领域,在招大引强、成果转化、金融赋能上精准发力,不断补齐延伸锻强产业链,努力把“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
(一)抓实招商“一号工程”。(1)坚持“实好多快”,聚焦战新产业突破、主导产业升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区域产业转移四大领域,集中力量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新引进500强项目50个以上,投资过10亿元项目100个以上,力争实际到位资金1300亿元以上。(2)高质量招引外资,举办首届跨国公司项目合作推介会,推动存量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规上工业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全力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二)加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产业双向奔赴、深度融合,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4%以上。(1)充分发挥鲁南制药、金正大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动作用,加快沂蒙山实验室、曜灵时代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1213”实验室体系。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投入使用,深化校企研发合作和核心技术攻关。对现有1047个科创平台科学评估、整合提升,布局各类创新平台100家以上。(2)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新认定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150家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8%。(3)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捕捉机制,实施“百校千企”计划,组织开展“名校直通车”“揭榜挂帅”等活动,力争对接重点高校院所100家以上。建立企业技术清单、可转化科技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发现、挖掘、策划、转化和服务工作,引进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300项以上,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高标准规划建设沂蒙新质产业园,承接优质科技成果转化。(4)突出推动产教融合,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秋季搬迁招生,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完成主体工程,加快建设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鲁南技师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开工临沂城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学院,启动临沂大学医学院建设,试点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达到9家,力争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达到1万人,打造市级产教融合型特色专业10个以上,不断壮大临沂产业工人队伍。布局“人才飞地”、中试示范基地各10个,加速实现人才就地创业、技术就地研发、成果在临沂转化。
(三)聚力深化金融赋能。(1)聚焦“五大金融”,全面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优化金融配置能力,提升信贷服务能级。(2)全力突破基金,探索国资领投、民间资本参与模式,加强基金与项目招引深度融合,力争新增参股基金15支、规模100亿元以上。(3)加快企业上市,动态补充上市企业储备库,筛选100家“种子”企业、50家“幼苗”企业入库培育、帮包推进,新增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以上。
五、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提升“经济活跃度”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推动经济社会向稳向实向新发展。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1)用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发挥市重大项目推进专班作用,精准调度、协调推进、跟踪服务,推动927个省市县重点项目早开快投、在建项目快建多投,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2)聚焦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新三样”及新兴产业、现代物流、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推动重点项目滚动更新、梯次接续、良性循环。(3)抢抓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特别国债、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机遇,健全常态化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力争更多优质项目落地临沂,更多利好政策惠及临沂,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临沂。
(二)精准激发消费潜能。(1)用好“房票”等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举办“五一”“十一”等重点车展,新建公共充电桩3000个、个人充电桩20000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万辆、其中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5万辆。(3)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等集中促销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家电。(4)加快解放路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建设,高标准打造“新琅琊不夜街区”、沂州里等热门商圈,创新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项目,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5)实现县域综合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
(三)攻坚突破对外贸易。(1)实施“外贸促进提升行动”,紧盯中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和重点区域,谋划举办自办展、境外经贸对接会等会展活动,帮助外贸企业获取更多订单。(2)聚焦食品、板材、陶瓷、工程机械等传统优势行业强化外贸综合服务,力争新增工业外贸企业30家以上、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500家以上。
六、塑造见精神、有味道的品质气质,持续提升“城市精致度”
聚力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效应,推动城市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努力打造名副其实的鲁南苏北区域中心城市。
(一)提升城市文化。精心筹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1)统筹做好羲之文化园区等片区渐进式更新,统筹推进“点靓沂河”“沂河之声”、水上公交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柳青花溪”,持续打造“水韵琅琊”,提升城区文化“黏性”。(2)实施“水润蒙山”,推进蒙山·鹤鸣湾、天宇博物馆新馆群项目建设,加快“激活蒙山”。(3)高水平举办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促进文旅引流。(4)布局一批演艺点阵,抓好琅琊古城二期建设,举办高水平演唱会、音乐会,打造演艺之城。(5)优化5条红色研学精品线路,推出红色演艺《英雄孟良崮》,打造红色旅游龙头项目。(6)激活河东、沂南温泉资源,擦亮“中国地热城”品牌。(7)以“沂蒙乡愁”品牌为统领,创建1-2个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新建、提升精品民宿30家以上。(8)发挥商城优势,突出文旅赋能,推动商文旅深度融合。
(二)完善城市功能。(1)全面推进G518临港至临沂段快速化改造、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长春路东段快速化改造、温泉路快速化改造、雄安大道、沭河北路等骨干道路实施,建设过街天桥5处,打通“断头路”12条;9县重点推动141个道路桥梁项目建设。(2)加强公园绿地与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公厕环卫、林荫停车、城市书房和无障碍设施等便民服务有机融合,新建公共活动空间项目14个,新增绿地233.3公顷、体育场13个,创造更多绿色空间。(3)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19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燃气管网6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4)改造老旧小区391个、4万户,建成棚改项目8000套,建设筹集保租房1792套,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青年社区、标准小区、邻里中心。(5)争创全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试点,加速布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城市。
(三)加强城市管理。(1)拓展城市运管服平台特色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2)实施积水点治理及调蓄池建设,确保提升提标改造率达到69%。(3)配套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增污泥日处置能力200-300吨。(4)重点改造三十五中、朴园小学等12所学校周边护学步道,增加学生通行和家长候学空间。(5)出台《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提升“乡村振兴新高度”
树立大农业观,走好片区化推进之路,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7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85亿斤以上。
(一)深化连片推进。(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百千工程”,抓实124个市级示范片区,加快建设临沭朱村“好日子”、沂南砖埠“智圣甜缘”、莒南相沟“相遇薯光”等8个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片区。(2)全域提升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绿满沂蒙花满村”等行动,新改建“四好农村路”、农业生产路各1000公里,新增绿化覆盖面积4000亩。(3)推广费县、沂水、兰陵经验,大力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每个县区打造3个以上应用场景,畜禽粪污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0%、95%以上。
(二)强化产业赋能。(1)做足“规模、增值、品牌”文章,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培大育强莒南花生、沂南肉鸭、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好品山东”等省级以上品牌2个以上,力争18个特色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2)加强农业招商,壮大精深加工,支持沂水食品产业园等14个园区建设,重点推动安宜美、正新食品等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培育2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筹备办好临沂食博会、兰陵菜博会,提升“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突出“四雁”领航。(1)深化推广郯城“四雁孵化器”、沂南“雁阵型村居”、费县“国企助力”等经验做法,力争2年实现县域全覆盖。(2)强化典型培育,评选百优“沂蒙四雁”、50名“王传喜式好支书”,吸引归雁1000名,分类培训鸿雁3000名,发放“四雁振兴类”贷款300亿元以上。(3)全面建强合作社,一村办好一家合作社,一镇办好一家联合社,一县办好一家国家级示范社,打造“沂蒙强社”品牌,新培育100个“双社联合村”,新建县级以上示范社350家、联合社30家、合作社办公司30家。(4)力争村集体收入过20万元的行政村超过75%,过50万元的超过45%。
八、放大自身比较优势,持续提升“区域融合度”
发挥重大战略叠加赋能优势,在更大范围集聚要素资源、更广领域开展区域合作、更深层次参与区域竞争,不断拓展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全力拓展发展空间。(1)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加快济临协作区建设,高水平筹办第三届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2)加快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宿段建设,力争开建莱临高铁,打造“米”字型高铁枢纽。(3)开工临沂至徐州、临沂至东海、日兰高速改扩建、蒙阴至邳州高速,建成临淄至临沂高速,加速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临沂至滕州高速建设,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50公里,加快构建“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4)高标准规划建设空港片区,启阳国际机场航站楼建成投用,开通日韩、香港航线。(5)论证、推进绣针河通航,力争西泇河通航工程开工。
(二)全面提升县域经济。(1)实施产业升级优势再造等“七大工程”,各县重点培育打造1-2个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省强县领跑、弱县跨越、百县图强计划中争先进位,力争莒南县、沂水县规上工业产值“过千亿”。(2)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力争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3)加快沂水县、平邑县、临港区市域副中心建设,提升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4)加快振兴罗庄,盘活土地资源,激活民间投资,突破大好项目,厚植发展动能。
(三)精准突破镇域经济。(1)抓好重点镇,每个县重点打造1-2个小城镇。(2)突破边远镇,支持兰陵县鲁城镇、下村乡,费县石井镇、梁邱镇,平邑县郑城镇、白彦镇等西部六乡镇跨越发展。(3)打造工业镇,借势借力主城区辐射,做强探沂镇、矿坑镇、青云镇、李庄镇等一批工业镇。(4)培育特色镇,因地制宜引导乡镇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形成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的城镇。
九、突出典型示范带动,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协同度”
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擦亮现代化建设的生态文明底色。
(一)源头降碳。(1)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5万千瓦,关停煤电机组10台49.7万千瓦。(3)加强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认真落实能耗双控、节能审查、减量替代等制度,确保完成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4)选取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企业、园区、村居,开展低碳零碳试点。
(二)精准治污。(1)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主城区600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现智能管控。(2)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6个省级化工园区和2个国家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提升,完成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9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确保水环境国、省控断面达标率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3)强化土壤和用地安全管控,构建固废全过程智慧监管体系,系统推进“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创建绿色工厂40个、绿色园区3个。
(三)系统扩绿。(1)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竣工验收,持续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精准提升造林1.6万亩。(2)扎实推进兰山区、罗庄区、沂南县、沂水县4个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综合性区域试点。(3)加快推进蒙阴县、费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分类推进环保特色专业园区建设。
十、坚持一切工作到企业,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
树牢“对企业诉求‘先说行’”理念,围绕“降成本”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以发展环境新优势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1)深入落实营商环境“28条”、资金融通惠企“10条”,结合实际推出一批企业“可感、可触、可享”的惠企政策。(2)持续完善“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建立“企业库”“政策库”“事项库”。(3)从企业角度做好政策梳理、分类解读,对企业标签、政策标签自动关联、智能匹配,主动将各级惠企政策送上门、落实好,推动政策直达企业、免申即享。
(二)优化便捷高效政务服务。(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2)依托“12345·临沂首发”平台,强化“接诉即办”,闭环解决企业诉求。(3)发挥好领导干部帮包、助企服务员等机制作用,“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困难问题。(4)加快推进流程再造、系统升级,打造信用修复、企业上市、社会保障等一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场景,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集成协同办理,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环节。
(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1)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降低对低风险企业的监管比例和频次。(2)综合运用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科技溯源等监管手段,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非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加速实现“有感服务、无感监管”。(3)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企业评部门”,规范整治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十一、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民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持续实施“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落实落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稳就业政策,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以上。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适时调整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2)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不低于20万人。(3)实施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着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优化群众居住环境。(4)加快推进还建回迁工程建设,全力保障群众回迁安置。
(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供给。(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3处,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项目30处、乡村办学条件改善项目225个。(2)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加快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改造提升1000个村卫生室,建强乡村医生队伍,实现名医基层工作站乡镇卫生院全覆盖。(3)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争创2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优化“一老一小”服务。(1)多元化发展“老有所养”,激活银发经济,提高公办民营、委托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健全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50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7000户。(2)普惠性推广“幼有善育”,引导国有企业开设公办托育示范机构,探索托幼一体、家庭托育模式,培育市级示范托育机构15家,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个。
(五)丰富文化体育生活。(1)深化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打造“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建设城市书房20处,打造传统文化(非遗)传习驿站200处,举办“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3万场次以上。(2)评选优秀群众性小戏小剧20部,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4500场以上。(3)举办第八届运动会、第十三届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活动,高标准筹备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
十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社会和谐度”
精准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1)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化工、矿山、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2)打好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极端天气等防范应对。
(二)维护经济金融安全。(1)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对县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2)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落实城投公司举债融资提级管理制度。(3)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4)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扎实完成“保交楼”年度任务。
(三)抓实社会安全治理。(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实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2)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风险管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霸治痞,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做好2024年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附件
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22年实际
2023年
2024年
实际
增长(%)
计划
增长
(%)
一、经济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5778.5
6105.2
6.3
—
5.5,力争6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7
12.2
—
8,力争12以上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12.3
6.5
—
7,力争9以上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2918.8
3226.7
10.6
—
8,力争10以上
外贸进出口
亿元
—
1682.7
-4.8
提质增效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3.9
7.4
-46.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20.2
445.8
6.1
—
5.5,力争6.5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101.6
99.3
—
103左右
—
二、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生产总值比重
%
2.04
2.24
—
2.4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5.09
6.51
—
8.01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43.4
45
—
47
—
三、城乡发展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6.93
57.9左右
—
59以上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3231
35336
6.3
—
6,力争7以上
四、民生福祉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2
10.5
—
9以上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
万人
5.75
6.31
—
6.3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01
7.3
—
7.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2.89
3.04
—
3.21
—
每千人口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2.8
4
—
4.1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757.1
788.3
—
788.3
—
粮食产量
亿斤
83.6
85.3
—
稳定在85亿斤以上
五、安全保障
每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人数
人
0.0105
0.01
—
0.0098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人/
年·万车0.94
0.91
—
0.88
—
新开工消防站/新增市政消防栓
个
8/208
2/120
—
2/120
—
年末地震观测台项数
项/台
160/94
162/95
—
163/96
—
新增人防工程
万平方米
103
92.2
—
60
—
六、绿色生态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其中,能耗强度指标按照省激励性任务安排;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等9项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