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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06-0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发〔20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
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对应原则,逐条明确市级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 将钢铁、有色、石化、机械、轻纺等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纳入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对相应设备购置费用(单项设备购置费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 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资金,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设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设备大规模更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3.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住建领域设施更新资金22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供水、供热、供气、排水、安防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4. 鼓励已投运生物天然气发电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安全可靠水平,对生物天然气发电项目,2024-2025年其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补贴至0.75元,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5. 省级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按照“早淘汰多补助、晚淘汰少补助”原则,区分不同车辆类型、使用年限及淘汰时间,根据各市2024年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比例奖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6.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支持老旧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对更新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动力电池,根据不同车辆类型、电池规格,给予城市公交企业一次性定额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7.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支持内河和沿海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拆解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建造,对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8. 2024-2025年,省级筹集资金4500万元,支持2019年1月1日前安放龙骨的600总吨以上符合条件的老旧内河运输船舶,开展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船舶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9. 深入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购置应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4类农机报废,按照单台农业机械不同类型给予定额报废补贴,逐步扩大报废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给予一定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0. 2024年支持改造提升1万家村卫生室,统筹相关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智慧随访设备、康复理疗设备以及必要的体检设备,全面优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条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1.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2. 统筹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双高”、“811”建设高校,以及国家、省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更新购置一批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单台(套)价格原则上在50万元及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3. 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支持重点行业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安排2.65亿元,重点投向承担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项目、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投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投资期内,对被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跨或特色专业型平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提前退出时间达1年以上(含)的,给予投资收益的30%-50%让利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4. 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正处市场推广期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为其购买符合条件的保险,省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 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医疗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制定优质产品和先进设备清单,建立完善评价机制,推荐更多企业和产品纳入国家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推广目录。对纳入国家有关目录清单的生产企业,其新上符合条件的扩大产能、技术升级等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16. 统筹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山东省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 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省级筹集资金1.26亿元,按照每个乡镇8万元、每个街道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快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短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8. 推行重点领域绿色采购,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加大对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政府采购力度,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并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9. 按照省级奖补,各市发放促消费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等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补贴。省财政安排相关资金,根据2024年各市废旧家电回收量同比增长情况和限额以上家电零售额增量贡献等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 统筹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平台和拆解再利用项目给予一定投资补助。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1. 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做好规划和用地保障;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具备资质拆解企业等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的,2027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2. 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23. 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货车用户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 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优化代理收费、专用线收费,有效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5. 对通行京杭运河(包括支流航道)山东段的集装箱船舶实施免费过闸。对在小清河航行的船舶通行费、过闸费给予全额补助,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4年补助总额度最高2000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6. 省级筹集2000万元,对2024年经山东港口的内贸海运多式联运“一箱制”业务,给予最高600元/标箱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7. 省级筹集2000万元,对2024年山东港口海铁联运班列出口下水集装箱,给予每标箱350-500元补贴;对2024年支线船公司在山东港口运营的内支线,每运营一个航次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8. 鼓励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对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新增纳统企业,且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择优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9. 支持全省惠民流通项目建设,统筹省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补短促融项目、现代物流提质增效项目给予一定投资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0. 将现代物流业作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10个左右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1. 对国家、省确定的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鼓励利用有效载体和多种渠道整合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用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32.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2027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印发)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06-0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引导市场预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201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一)加大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力度。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每季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动态更新一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优质民间投资项目,择优向国家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荐,并支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健全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推介机制,依托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每季度完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三张清单,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项目。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打造“临沂版”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鼓励民营企业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商用车、高端装备、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战新产业,聚焦发展光储氢一体化、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建设晨星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上云工业企业。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持续推动“千项技改、千企提质”,动态更新民间投资“重点技改项目库”,择优推荐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对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先进研发、检测设备购置费用,按照不超过贴息贷款或设备购置费10%的比例择优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同时获评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的,技改设备奖补上限相应提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交通项目。围绕打造“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临沂模式”,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新机制出台为契机,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放力度,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采用联合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具有稳定收益、条件成熟的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内河水运、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除国家明确的条件要求外不提高门槛。通过公路冠名权转让、路域环境综合开发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四)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水利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中小河流治理、水源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村饮水水质提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水利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各级水利投融资主体通过参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以及水利资源优先开发等方式与民间资本合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采取转让涉水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水利存量资产,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五)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品质提升。聚焦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城市停车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参与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公路客运场站及公园绿地的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利用,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商城、国际商城建设,推动“商仓流园展”贯通提效,助推物流总额突破10000亿。引导商城企业、商户围绕五金、小商品等优势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创建“中国数字商贸示范城市”,培育过亿元企业达20家。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探索“市场+会展”模式,每年举办各类会展150个以上,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展会项目达12个以上;积极参与屠苏岛国际会展中心等各类会展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布局境外营销渠道,建设海外商城、海外仓(边境仓)。重点为民营企业搭建地产品平台15处,培育招引地产品头部企业40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七)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围绕科技“翅膀工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积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引导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试基地、加速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新型模式,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科技示范工程。支持民营企业申报急需紧缺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项目,引进、研发、孵化一批产业化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走出去”,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布局一批联合研发机构。推动制定《临沂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强化民营资本参与全市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八)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鼓励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管护,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利用村庄闲置土地和房屋,打造特色民宿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建设农耕文化博物馆、村史馆,激活农村“沉睡”资源。深入实施“四雁工程”,引导民间资本和四雁人才对接,探索构建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光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央企、省属能源企业组成多种形式联合体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力度,借助高校、协会搭建沟通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协同发展,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做好民营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聚焦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规定享受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积极支持申报国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对产权清晰但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于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三、强化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
(十三)加大贷款融资支持力度。打造“融沂通”金融服务品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实施首贷培植名单制管理,为首贷户提供一站式受理、审批、放款的“首贷专属服务”。每季度开展政金企现场对接会,共享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与资金安排等信息,组织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主办行”,做好融资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财政+担保+信用+银行”合作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出质,向银行机构借贷。对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市、县在5%的代偿率以内分档分别给予最高20%的代偿补偿,县区财政按照担保金额的0.3%予以担保费补贴,担保费率原则上按照“保本微利”确定。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建筑业等行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将信用良好民营企业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等纳入贷款增信范围。(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融资担保集团)
(十四)加大土地保障服务力度。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五)降低招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鼓励其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营造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环境
(十六)完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版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切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产业和领域,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增设民间投资准入条件,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采购公告等方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落实《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科技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揽子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发挥“沂i企”平台作用,开展政策服务可视化直播、专题解读、线下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十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稳妥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对情节严重的失信主体,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十八)营造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良好氛围。定期调度评估各县区民间投资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处理等工作情况,压实工作责任。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深化运用“直通车”机制,依托“12345·临沂首发”“企业评部门”,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等重点问题线索,畅通直诉路径。推广各县区促进民间投资的好经验好做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等)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06-0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政办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加快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换位企业群众视角,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流程再造、集成服务为手段,将“一件事”改革由技术层面上升至制度层面,2024年内,贯彻落实13个国家部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迭代更新100个省级部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创新打造8个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超预期的便利化服务体验。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1.信用修复“一件事”。在“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设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修复的协同服务机制,信用赋能助力企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负责)
2.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统筹核查企业在“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缴存、科技、交通运输、纳税、知识产权、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监管”等1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窗受理、一网申请、协同办理、一次办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对企业“车辆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医保缴存信息、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等10项信息进行数据协同、统一核查,避免企业多头跑、往返跑。(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海关负责)
4.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将“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文化体验”等4个事项整合优化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深化数据赋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不同领域的有效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5.企业信息变更、新生儿出生等9个“一件事”。对已推出的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残疾人服务、退休等9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根据国家部署安排,进行优化提升,拓展事项范围,优化办理环节,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各“一件事”牵头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二)迭代更新省级重点“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6.诊所备案“一件事”。将“诊所备案、医师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以及店招牌匾事前服务”6个事项整合优化为诊所备案“一件事”,上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电子证照系统、“无证明城市”系统,共享调用人员身份证明、资格信息等证件数据,实现诊所备案“一个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负责)
7.民宿“一件事”。整合优化“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民宿全流程开办关联事项,实行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限时办结。对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对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原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适用范围的旅游民宿不纳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超出适用范围的旅游民宿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实行告知承诺。(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8.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将“无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背景核查事项以及驾驶员考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事项整合优化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跨部门联审联办,协同完成申请人背景信息核查,并提供考试电话预约服务。申请人考试通过后,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下载电子证照,实现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站办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9.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整合优化为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打通民政、教育、公安、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实行数据比对、线上辅助核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申报渠道,实现全程网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0.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将“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加装电梯补贴申领”等5个事项整合优化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将事项全部纳入系统“一张网”申报和审批。通过部门内部流转,并联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备案;确定施工方后,继续发起并完成全流程事项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审评、联合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1.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合踏勘、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证书”等5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统一申报入口,依托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综合利用公安户籍、自然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数据,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线上“一次申请、全程无纸化”办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2.幼儿园入学“一件事”。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上线幼儿园入学“一件事”,接入常住人口、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居住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等基本信息数据,实行一网申报、一表确认、辅助核验、结果反馈,全程在线办理。(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3.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一件事”。将“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涉税变更、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约开户”等8个事项整合优化为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一件事”,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复用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环节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并行完成注销登记、设立登记与后续事项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负责)
14.农机“一件事”。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农机注册登记、农机行驶证、农机购置补贴等19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农机上牌“一件事”,将农机现场查验、车辆信息核对提前至销售前,实行集中查验,核定车牌。推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与山东农机补贴APP数据推送、信息共享,申请人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办理行驶证核发等事项后,一次性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和农机跨区作业证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5.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将“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等查询核验事项以及就业登记、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事项整合优化为创业担保贷款“一件事”,实行“一套材料、单次采集、多方共享”机制,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联办,实现贷款申请、审核、审批、贴息等全流程业务“一站式”办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
16.露营产业“一件事”。将露营产业涉及的“项目建设、准入准营、活动申报”等领域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行多样化“一件事”组合服务模式。设立“绿色通道”,集中对露营产业园区进行一次性审核,审批出露营场地“标准地”;针对露营产业不同阶段和运营模式,设定审批“套餐”,针对不同需求提供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负责)
17.涉水检测“一件事”。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食品小餐饮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等事项,根据应用场景进行组合,实行一表申请、一次检测、多项联办,提供“套餐式”“点单式”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18.军人退役、扶残助困等88个“一件事”。对军人退役、扶残助困、公民婚育、新车上牌照等已打造的88个“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按照省级部署安排,进行迭代更新,分批编制修订工作规程,统一规范办事材料、申报流程、办理环节、承诺时限等要素,加快再造办事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深层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减费用”,有序推动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各“一件事”牵头部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三)创新打造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
19.用地用林“一件事”。整合土地报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实行一套申请材料、多部门联合现场查验、集中公告公示、统一缴费流程和统一申报入口,推动部门间材料共享、数据互认、信息互通,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节约审批时间,变“企业跑腿申办”为“政府内部联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
20.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等企业需办理的手续集成到一个平台、一张表单,后台分发数据到各业务系统依次办理,实现企业跨境电商经营、外贸经营业务全链条一次办。(市行政审批局、临沂海关负责)
21.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分布式电源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整合为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申请人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由部门间进行数据共享、协同办理。(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
22.企业冷链食品产运销“一件事”。将“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食品生产许可”“动物检验检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绿色通道通行证”“食品经营许可”等11个事项整合优化为冷链食品产运销“一件事”,上线“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打造“建设场景”“生产场景”“运输场景”“销售场景”,为企业分类定制专属特色服务,实行网上申报、掌上申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负责)
23.住宅专项维修“一件事”。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优化为住宅专项维修“一件事”,打通住建、不动产等部门数据通道,在“爱山东”APP发起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意见收集流程,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整合为一个链条、一套材料,实现住宅维修项目在线申报、施工审批一链受理、项目维修进度全链条在线展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24.用地规划公示“一件事”。将土地成交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合并为土地成交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提升建设项目公示效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25.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将“公共充电桩报装申请”“提供证照信息”整合为一个办事场景,申请人通过“爱山东”“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一次性上传申请资料,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调用证照信息的,无需提供实体证照材料,实现“线上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办理”。(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牵头,市大数据局负责)
26.青年人才津贴发放“一件事”。深化数据赋能,采取“无形认证”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青年人才津贴发放工作。通过对社保缴纳数据、学信网毕业年限和学历层次数据进行政务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当次人才津贴申领条件人员,确定津贴拟发放人员,通过“无形认证”确定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申报。针对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以及其他无法通过“无形认证”确认信息的人员,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人才津贴申报信息,全程网办,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津贴发放至青年人才个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四)强化“一件事”支撑保障
27.优化“爱山东”平台功能。优化在线申报功能,整合事项办事入口,重新梳理规划市级站点、15个县级站点、156个镇(街)栏目、4097个村(居)栏目,推动高频事项在业务中台上网运行。完善“爱山东”平台条件预检、材料预审等审批功能,推动市级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审批后台接入“山东通”,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审批。(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28.强化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优化平台智能客服,围绕企业和群众咨询量高的领域,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知识库管理机制,完善热词推荐、内容关联推荐、智能匹配、智能联想等功能,分批做好政务服务知识问答内容的梳理、入库、更新、监督等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沂蒙政务云客服”智能化水平。加强各级“网上办事区”规范管理,提供全流程业务咨询和现场辅导,主动引导企业群众优先选择网上、掌上办事服务,帮助企业群众养成网办习惯。(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29.加强系统数据共享支撑。加强“鲁通码”、电子证照等数据共享应用,梳理已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表单要素、证照材料,形成数据需求清单。根据数据需求清单,推动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依托业务中台智能化服务能力,构建相关数据资源映射关系,推动已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表单要素、电子证照共享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自动填写”和“免提交”。(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市直部门单位负责)
三、推进计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6月底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针对贯彻落实的13个国家部署“一件事”、迭代更新的100个省级部署“一件事”和创新打造的8个市级“一件事”服务场景,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和示范县区,开展集中攻坚和创新示范,逐项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路径,力争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发布。
(二)推动落实阶段(2024年9月底前)。各“一件事”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和示范县区,按照方案部署,组建工作小组,7月底前,推动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8月底前,各任务牵头部门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9月底前,将经试点验证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召开推进会议,及时了解堵点问题和意见建议。11月底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结合“我陪群众走流程”等工作,对各级各部门“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成效进行验收评比。对成效突出的,及时总结提炼,并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抓好抓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营商环境重点建设内容。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抓好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和沟通联络等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市大数据局要做好数字化支撑保障。“一件事”具体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小组,集中攻坚,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方式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本县区有关任务的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按照“成熟一批、宣传一批”的思路,组织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主动解读改革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浓厚改革氛围。要将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畅通企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倾听企业群众的诉求和需要,动态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改革质效。
附件:1.“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任务清单
2.优化提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支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配档表
2024-06-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5-28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政发〔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省政府《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民生消费改善提升,聚力回收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技改提升、多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产品供给能力升级、高效循环利用、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行业技术标准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高效设备产品比重,有效扩大需求,提高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1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9: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工业技改提升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冶金、化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木业等传统优势产业,落实《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千企千项”技改工程,每年实施1000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积极参与省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
(二)开展数据赋能产业行动。通过标杆引领、样本示范、平台赋能,分类梯次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龙头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建设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领航”企业。开展“工赋临沂·益企行动”,以木业、食品等细分行业为突破,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本,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到2025年,力争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0家,上云工业企业3000家。
(三)提高产业节能降碳水平。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培育水效、能效领跑者。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工业园区8个,命名或批准创建的生态工业园区不少于7个。
三、开展多领域设备更新
(一)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
(二)深化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电动化替代,保持全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率100%,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和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
(三)引导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及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购置先进适用列入补贴机具种类的农业机械、报废淘汰老旧农机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农机报废回收利用体系,扩大报废机具种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废旧农机装备再制造,提升农业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提高教育文旅设备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驻临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装备,提升教研水平。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努力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教学装备和教学仪器配置及更新工作。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升级。
(五)增强卫生领域设备配置。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12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6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二)引导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山东省家电消费节”为契机,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等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鼓励各县区(开发区)联动平台、家电生产销售企业,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积极开展“以旧换新”各类促销活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
(三)推进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品质家居体验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组织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开展家居换新促销让利活动,引导居民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
五、推动产品供给能力升级
(一)有效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机床、激光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仓储、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力争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75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
(二)有效提升优质产品产量。突出比较优势、做强龙头,推动农业机械、工程机械企业发展。借势拓展产业链条,招引强链、补链项目,营造特色产业生态,重点谋划推动“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商用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体系项目。
(三)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痛点、堵点编制技术需求和项目清单,组织高校院所及创新团队来临“揭榜挂帅”“赛马”,联合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高等院校、龙头企业等在先进制造领域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和高质量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和双重突破。
(四)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积极开展“好品山东”建设,组织参与“好品山东”宣传推广,提升临沂品牌培育动力。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组织申报上平台,向全国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
六、加快高效循环利用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支持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型及专业型分拣中心,改造提升现有分拣中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
(二)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效益。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提质增效,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典型企业。开展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项目,推进家电产业“以旧产新”,支持家电生产企业、绿色循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繁荣二手车市场,引导鼓励龙头汽车流通企业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建立二手车集中整备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二手车品质及售后保障,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进行纳统。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拓展海外市场,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四)规范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
七、培育绿色低碳产业
(一)推动战新产业起势。推进工程机械电动化,以应用为牵引,依托20亿立方米氢资源优势以及74万物流车辆、2840台公交车辆绿色升级市场,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紧盯头部企业,引进落地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新型储能、智能换电(氢能)商用车、“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北方氢能之都”,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基地。
(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废弃电器电子、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优势,推动资源再生行业链长式发展,以回收循环利用产业为导向加快推进全市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围绕环境咨询、污染治理、再生资源等领域优质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支持做大做强,实现全市环保产业健康良性快速发展。
(三)推动未来产业突破。以生态为载体,瞄准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赛道,在应用场景构建、人才引育、产融合作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参与的产业创新生态,建好沂蒙新质产业园,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八、提升行业技术标准
(一)强化标准引领。结合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参与能耗排放、产品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制修订,推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促进全市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在机械、物流、人造板等领域主导和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6-10项。
(二)强化质量监管。结合产业分布、风险会商、投诉举报、时间节点等因素,根据《临沂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和年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加大各类工业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抽检频次,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三)强化标准衔接。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国际标准,支持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到2025年,力争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2项。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推进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
九、强化政策集成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上级资金支持范围。统筹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资金,全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好国家7000至10000元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乘用车以旧换新政策。运用好省政府第二批政策清单中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的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会纪律,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三)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争取并运用好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做好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四)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用足用好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鼓励县区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需新增用地的,予以重点保障。
十、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行;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紧盯靠上、亲自研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分领域细化配套方案。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上争取、配套政策等情况,“两办”要跟进督查,推动最好政策机遇转化为最大发展机遇。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系统谋划项目。建立“动态政策清单”,明确范围要求、项目储备标准、对上争取路径。持续开展调研摸底,充实设备更新需求和供给台账。要围绕更新换新应用场景,持续谋划储项目,加强服务指导,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完善“项目储备清单”。对已推送到国家再贷款等项目,持续跟踪做好协调服务,推动政策变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专题培训、促销活动、供需对接等“事项落实清单”,加大更新换新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行业各领域“宣传活动清单”,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充实政策清单,通过“沂i企”推送至各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到企业、到消费者,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更新换新”取得更好成效。
2024-05-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5-27临政字〔2024〕45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
临政字〔2024〕45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2号
A26110609
山东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刘英文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工业园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025号
261102021
临沂市罗庄区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刘甲才
寇运鹏
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焦沂庄社区
法人代表
(2024年5月27日印发)
2024-05-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5-16临政字〔2024〕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基础(一)基本情况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
临政字〔202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1. 临沂市概况。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2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和1个省级新区,156个乡镇(街道),4136个行政村(居),户籍人口1200万人,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国字号荣誉,被授予中国市场名城、中国物流之都、中国书法名城等称号。
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迈上6000亿元台阶、达到6105亿元,增长6.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8亿元,税收占比73.8%、居全省第5位;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2.2%、10.6%和6.5%,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双过万亿”,各项指标均保持稳定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7%、7.9%。新增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74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家。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29.6亿元、增长14.9%。
3. 生态环境情况。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7、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4,水环境质量指数5.20、全省第8,改善幅度全省第6,省控以上断面优良率超省定目标17.3个百分点。
(二)工作基础
1.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础牢固。临沂市先后获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等称号。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山东省首批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再生资源分拣示范中心,构建了具有临沂特色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加工中心—再制造—二手商品交易”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
2.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规模庞大。临沂依托丰富的废旧物资资源,分类别建立了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回收范围覆盖临沂及周边地市。2023年,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家电家具等废旧物资281万吨,报废机动车拆解量6.26万辆,废旧物资行业主要企业产值合计236.7亿元。
3. 商贸物流优势明显。“线下”有批发市场125个,从业人员30万人,商品涵盖6万个品种、600多万种商品,辐射全国,远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线上”有电商园区55处,从业人员17万人,是北方最大的短视频直播电商基地;有物流园区39处、配载线路近3000条,覆盖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通达全国所有港口和口岸,形成了“南有义乌、北有临沂”格局。2023年,临沂商城完成市场交易额6126亿元、物流总额9334亿元、网络零售额6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8.5%和35%。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再生资源、物流商贸等关键优势,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临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推动产业集聚化、规范化发展,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县区现状基础和再生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工利用体系建设,逐步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重点突破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域协作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力推进试点建设。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示范推广、模式凝练。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鼓励各县区循环经济园区(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循环经济企业完善废旧物资产业链条,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凝练发展模式,发挥带动和集聚效应,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模式和经验做法。
(三)实施期限
2024-2025年。
(四)示范定位
1. 围绕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优势领域,不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领军者。
2. 抓牢“临沂商城”转型升级时机,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临沂市打造为全国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示范区。
3. 依托临沂市“中国物流之都”“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等物流资源优势以及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与京津唐经济圈结合点、中国东部南北大通道中心枢纽、鲁南经济圈等区位优势,建立立足临沂、辐射山东、面向全国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本建立。绿色分拣中心、两网融合站点分别达到5个、20个,交易中心数量达到10个,废旧物资回收量突破800万吨。
——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达到30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突破350万吨。
——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更加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线下二手商品交易数量达到40个,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达到1500个。再制造产业规模继续扩大,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达到3个。
——制度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相关政策,落实资金、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1
绿色分拣中心数量(个)
0
5
2
两网融合站点数量(个)
0
20
3
交易中心数量(个)
5
10
4
废旧物资回收量(万吨)
514
800
5
废旧物资回收量增长率(%)
4
5
6
规模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数量(个)
20
30
7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万吨)
260
350
8
规模以上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增长率(%)
5
7
9
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个)
26
40
10
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个)
1000
1500
11
规模以上再制造企业数量(个)
1
3
四、主要任务
(一)规划布局回收网点,完善回收网络体系
1. 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以“便捷、便民、规范、智能、高效”为原则,做好前期规划、土地、资金、监管等保障措施,按照“户分类—社区(行政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回收模式,合理布局规范回收站点,推动中心城区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服务范围向各县区延伸,整合县区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重点完善废旧纸箱、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功能,积极开展废旧农膜、药瓶(关联企业)、快递包装物回收处理,逐步将县城区、村镇的回收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12),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原则,统一规范回收站点。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规范回收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各县城区及乡镇内社区、村庄、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区域回收站点全覆盖。
2. 统筹建设绿色分拣中心。以“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为原则,按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等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加快现有分拣中心生产能力提升,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要求的分拣中心实施提标改造。新建综合型及专业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监测、分拣、打包、储存等功能,鼓励采用行业先进流水线分拣平台,采取人工和机械化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拣作业,通过初步分拣、二次分拣,为生活源、商业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提供保障。鼓励各县区根据再生资源品类,因地制宜建设废旧有色金属、废金属、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
3. 深入推进“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项目,全面提升、更换城乡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压缩处理等设备,切实提高镇域垃圾转运能力。以兰山区为核心,辐射带动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等周边区域,构建大数据资产,建立完整的个人账户信息,支持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
4. 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行业运营监管,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废旧物资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实现行业信息发布、网上交易、企业资质及信用审核等功能。建立“互联网+社区”垃圾回收模式,在小区、商超推广智能回收平台、智能回收超市,设置智能回收箱,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公开回收渠道、回收方式、回收价格。以莒南县为试点,推进供销社系统“数字供销”平台建设,实现县域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信息化、数字化发展。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加工利用水平
1.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废有色金属方面,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智能化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循环经济产学研合作平台、国际化绿色宣教交流平台三大平台及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产业基地、数字循环产业创新基地、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综合示范基地、环保高新技术研发转化基地、园区共融生态文化体验基地五大基地,构建“国际化生态和谐、产业数字赋能、再生资源集约利用”的智慧高端园区,推进“园区一体化、产业循环化、技术协同化、运作创新化、环境绿色化”建设运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方面,以河东区、高新区为中心,加快建设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基地,通过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建设和生产线设备技术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构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回收—绿色拆解—绿色再制造—绿色再利用”循环发展体系。废纸方面,以郯城县、临沭县为中心,构建废纸回收“小区回收点+中转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制浆设备,打造“废纸—制浆—造纸—热电”循环产业链。
2. 提升加工利用水平。针对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重点品种,加大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废杂铜精炼工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加工、废旧锂电池清洁回收等专业技术,在精细拆解、高端再生材料生产、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
3. 加强行业技术创新。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联合行业协会、重点特色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针对废旧物资主要品种加工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联合攻关。加强产学研应用,注重把实验室研发成功的技术与设备,推广为符合规模化利用的技术和设备,促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推广服务。
(三)规范废旧物资交易,完善再生资源市场
1. 拓展再生资源交易渠道。完善源头收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注重过程优化,以龙头骨干企业与重点项目为带动,充分利用现有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回收利用领域发展优势,打造临沂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通过实施上下游产业链扩链工程,带动废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固废综合利用,提升临沂市整体废旧物资回收效率和二手商品品质,打造辐射全省、服务全国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强化末端销售,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二手交易范围,建立规模化交易市场,加快电子设备、家电、手机、电脑等二手商品市场建设。
2. 加强二手市场交易管理。加快推进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县区集中建设规范的“跳蚤市场”,充分挖掘社区、学校等闲置物资交易、流通管理,制定出台管理规程,规范跳蚤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鼓励各中小型二手商品交易商户借助电商平台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强化信息化交易监管,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积极发挥临沂在废弃电子电器、废有色金属等再生利用领域的优势,推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工程机械研发,培育再制造产业
1. 提高再制造领域研发能力。充分发挥临沂有色金属产业、不锈钢产业以及工程机械产业的优势,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利用现阶段各个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布局临沂东部、西部、北部和南部的再生资源利用在工程机械产业领域的建设。东部以莒南县、临港区为主体,充分利用临港区规范化的废旧钢材资源回收项目,强化再生钢材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应用;西部以河东区、罗庄区、平邑县、费县、沂河新区为主体,强化专用车和机车关键零部件建设;北部以沂水县、沂南县和蒙阴县为主体,强化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的机械设备零部件产业发展;南部以兰陵县为主体,充分挖掘再生塑料资源优势,深化智能塑编设备的研发,打造国内高端塑编机械生产基地、塑编机械性能测试基地。
2. 培育壮大再制造产业体系。加强资源再利用企业招引,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再加工利用产业基地,保障要素跟进。强化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逐步进行产业整合,形成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鼓励区域性再加工中心建设,推动河东区建设以工程机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为主导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中心;支持高新区发挥磁性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产业优势,实施废弃电子产品资源高价值回收利用;支持沂河新区充分利用现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领域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实施上下游产业扩链工程;推动临港区发挥钢铁产业优势,探索废钢铁资源高效高价值回收利用。
(五)加强规范标准建设,创新产业管理体系
1. 严格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规范。积极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GB/T 37515-2019)等相关标准文件要求,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等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企业准入条件。推动标杆型企业及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再制造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规划化发展和运营。
2. 完善废旧物资产业发展管理体系。加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积极培育大型企业,兼并整合回收环节小企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对遵纪守法企业的支持力度,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五、重点项目清单及建设安排
强化“项目为王”理念,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扎实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标准化回收站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超过40亿元,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六、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体系
鼓励社会投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产业关键补链、再制造、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简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备案程序,有序推进相关企业落地建设。保障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土地等要素合理需求。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行业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业废弃物及城市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保障设施进行规范管理。
(二)落实财税政策
落实好财税、信贷等扶持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入库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以民营经济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投融资力度,壮大资本实力、降低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健全统计体系
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废旧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指标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各县区统计职责,加强相关项目跟踪工作,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制度,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持续提升统计创新服务能力,创新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政、产、学、研、用融合,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加快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制重要技术标准并优先采用。加大力度引进废旧物资、再制造领域顶尖人才,培育领军人才,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人才培育能力,积极参与“百校千企”等人才对接活动,吸引关键技术人才。
(五)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以高效、环保、安全、节能等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重点企业、二手交易市场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市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责任落实及体制机制建立情况检查秩序,推进相关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和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开展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对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企业改善管理的建议等,认真接受和评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商务、工信、财政、城管、供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协调和指导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基层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二)加强督导调度
构建起“全领域融合、全地域覆盖、全方位共建”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共同研究谋划、指挥协调、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持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广告牌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形式普及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等知识,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较高的地区考察学习,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各种有利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技术,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12月22日市政府印发的《临沂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字〔2022〕132号)同时停止执行。
(2024年5月16日印发)
2024-05-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2024-05-14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临政办字〔202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取水许可审批,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修订),现对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市、县审批权限范围划分如下: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范围
(一)在县区边界河道、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万立方米)的;
(三)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四)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至两千万立方米(不含两千万立方米)的。
二、县区负责审批范围
(一)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一千五百万立方米)的;
(二)年取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下(不含五百万立方米)的。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5-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2024-05-11临政办字〔2024〕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00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和43个市政府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评估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
临政办字〔2024〕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00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和43个市政府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评估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在临 沂心为民”品牌打造为抓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在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企业群众、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评估考核,确定郯城县等6个县区为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3个市政府部门单位为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单位,同时还确定了一批综合工作进步突出、专项工作表现突出等单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县区、各部门要着眼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改进提升,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政务公开力量。
附件: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结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临沂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结果
一、县区(开发区)评估考核结果
(一)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县区(6个)
郯城县、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兰山区
(二)政务公开综合工作进步突出县区(5个)
河东区、莒南县、蒙阴县、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沂河新区
(三)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县区(按行政区划排序)
政策解读:兰陵县、沂水县、费县
公众参与:沂南县、平邑县、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依申请公开:兰山区、罗庄区、莒南县、临沭县
二、市政府部门、单位评估考核结果
(一)政务公开综合工作优秀单位(23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
(二)政务公开综合工作进步突出单位(10个)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国资委、市供销合作社、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局、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铁路民航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政务公开专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按部门序列排序)
政策解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公众参与: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4-05-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2024-05-10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
临政办字〔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确定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5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吕艳滨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期限三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动态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为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附件:1.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2.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
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
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
郯城县高峰头镇人民政府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
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
费县上冶镇人民政府
蒙阴县桃墟镇人民政府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沂河新区司法局白沙埠司法所
兰山区柳青街道京韵园社区
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
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家庄社区
郯城县马头镇民主街
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
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
临沂市第二十中学
临沂大学法学院
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临沂市会展经济商会
临沂市中小企业(维权)协会
附件2:
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克杰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教授
武善学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
王 静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罗亚海
临沂大学法学院院长
马秀兰
临沂大学文学院教授
唐 慧
临沂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闵凡群
临沂大学法学院讲师
公 静
临沂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王芳凯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伟娜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赵莉莎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副教授
左慧彬
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永侠
临沂市科技职业学院总督学
鲍 辉
临沂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赵凤金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善宏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妍君
临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崔恩贵
临沂市水文中心主任
丁 晶
临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彦申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帅
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
解文科
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林业监测规划站副站长
张耀文
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兆伟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刘海亮
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会石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萍
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 彬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大海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2024-05-1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朱茂波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
临政任〔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朱茂波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主玉之后);
祝卫军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为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守岭为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周兆娜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民光为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秀秀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朱佩清为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列第一位,试用期一年);
徐淑波为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杨自军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南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孔德阳为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朝文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吴清军的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牟玉善的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秀秀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建红的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景亮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徐淑波的临沂国际生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刘春晨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5-09临政任〔20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临政任〔20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春晨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厉彦吉为临沂沂河新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世彬为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恒波为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李明耀为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彦军为临沂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凯华为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李鲁为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沙兆武为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成田为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凯为临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管佃如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立剑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勇为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刘恒波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龙江的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家兴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明耀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胡俊保的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西平的临沂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
林红的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鸿伟的临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彦军的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耿华伟的临沂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王子鹤的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张凯的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陈庆村的山东沂蒙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庄乾元的临沂市地震台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9日印发)
2024-05-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4-29临政办字〔2024〕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
临政办字〔2024〕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临沂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提升规模、集约养殖、结构合理、绿色低碳、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30亿元,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60万吨以上,稳产稳供基础更牢,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力争到2030年,畜牧业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率先建成畜牧强市。
二、推动畜禽养殖向规模化特色化转型升级
(一)优化区域布局。打造以莒南、沂南、沂水、费县、兰陵为重点的优质三元猪生产区,以兰山、沂南、莒南、兰陵、平邑为重点的牛羊生产区,以临沭、费县、郯城、沂南、沂水为重点的肉禽生产区,以蒙阴、费县、沂南、沂水、平邑为重点的特色畜牧业生产区,培育一批超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以强县为着力点,以强企为抓手,探索畜牧链主企业梯次培育,构建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共生、上下游企业共处的雁阵模式,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深入推进粮改饲,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构建粮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业循环的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二)优化结构主体。坚持稳生猪、提家禽、增牛羊、兴奶业、促特色,完善生猪产能调控,提升禽肉占比,增加牛羊母畜存栏,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兔、蜂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将更多中小散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积极开展“三退一进”工作,培育一批适度规模家庭牧场,逐步降低散养比重。加快培育畜禽粪污利用、优质饲草料生产供应等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种业振兴。做大做强沂蒙黑猪、沂蒙鸡、沂蒙黑山羊等地方特色品种;立足国家级中华蜜蜂(北方型)保护区,创新推广“沟峪型”保种模式;推动加快鲁蒙绒毛型产长毛兔、鲁沂獭兔配套系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地化选育,强化奶牛联合育种。到2025年,保有省级地方品种保种场7家,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1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推动设施畜牧向标准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一)加快技术研发。加大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技术体系等支持力度,推动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加快畜牧数智化装备技术研发创新。在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立体养殖、牧光互补等装备研制方面取得一批创新性成果。大力支持现代养殖设施设计、畜禽生长信息监测、动物疫病智能诊断与防控等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设施升级。实施设施畜牧现代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生猪家禽多层、立体养殖,加大智能成套设备推广,引导养殖场户配套精准饲喂、智能环控等设施,推广奶牛数智化养殖、肉牛肉羊园区化高效养殖等新模式,提高养殖用地产出效率,持续提升集约化水平。到2025年,畜禽养殖机械化率达到65%。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实现“生产标准化、管理智能化、饲养自动化、品种良种化”,每年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场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智慧赋能。加快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建设、智慧牧场培育,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2024年、2025年各创建智慧畜牧业应用基地3个、智慧牧场1个,到2025年底分别达到22个、1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推动屠宰加工向规范化高质化转型升级
(一)聚焦产能优化。合理优化产能布局,引导企业通过改造提升、兼并重组、平稳退出等方式,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进一步压减屠宰场点数量,到2025年底,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占比达到90%。严把规划、审批关口,2024年1月1日起申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满足《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当全面达到《规范》要求,并在投产6个月内完成首次检查。所有屠宰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聚焦规范提升。全面推进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2024年年底前,确保20家以上企业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到2026年1月1日,全市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达到《规范》标准。进一步强化屠宰监管,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驻场官方兽医要依法依规履行屠宰检疫职责,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依托山东省智慧畜牧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三证”信息互联互通,用好技术、数据监管手段,为日常监督赋能增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联络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未经检疫调运生猪、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震慑作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高质发展。鼓励屠宰企业通过自建养殖基地或与合作社产销联合的方式向养殖端延伸,强化屠宰企业与养殖主体间稳定、长期、良好合作关系。重点培育招引一批畜牧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加快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到2025年,引导培育5家集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的健康肉供应链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以地理标志畜产品为重点,打造区域性畜产品公用品牌;以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为重点,培育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企业品牌;以打造畜产品科普基地为重点,提升畜产品知识传播辐射力。到2025年,全市打造区域性畜产品公用品牌1个,企业畜产品品牌14个,培育畜产品科普基地4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发展方式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一)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构建无疫省维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强化牛羊调运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护。在做好牛羊布鲁氏菌病免疫的同时,积极推进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场创建,每年创建1-2个净化场。加快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和兽医实验室改造提升。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提档升级,深化保处联动,鼓励探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后产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
(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深化农安、食安、公安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扎实做好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分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法定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100%。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合格率维持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畜禽养殖节能降耗,推广节水技术模式,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和节粮行动,开展农业农村部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利用试点。大力发展宠物饲料,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引导规模场采用清洁能源供暖,配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臭气排放控制,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生态化养殖水平。深化粪肥还田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三物循环”生态养殖模式,3年内打造种养结合示范基地30个。开展畜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应用,到2025年,创建饲料兽药齐鲁样板示范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要素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要把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新时代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战略支撑,高点站位、高标推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目标任务,共同研究助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各县(区)要完善畅通高效工作机制,压实压细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项目要有重点的支持畜牧业转型升级,用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好粮改饲等项目,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作用,利用好畜禽良种工程、遗传资源保护、生产性能测定等政策项目,促进生猪产业稳健发展和畜禽种业振兴;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推进,调整优化动物防疫工作支持重点。强化政府投资支持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支持县区自主开展优势特色畜产品保险,发挥省农担优势,拓展养殖设施、活体畜禽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范围,探索畜牧全链条综合授信和绿色金融途径,增强各类主体获贷能力。支持各地加大对现有养殖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探索化零为整有效办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三)强化人才队伍。面向高等院校教授、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专家等,遴选15名组建临沂市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智库团队。组织做好畜牧兽医职业技能竞赛、畜牧兽医行业继续教育和创新创优竞赛。坚定不移抓好“四雁工程”,为加快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024-04-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2024-04-27临政办字〔2024〕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更好地发挥租赁型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作用,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青年人才在临沂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等有关规定,对全市人才公寓建设筹集管理等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筹集人才公寓10283套,其中市级1000套、县区(...
临政办字〔2024〕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租赁型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作用,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青年人才在临沂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等有关规定,对全市人才公寓建设筹集管理等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筹集人才公寓10283套,其中市级1000套、县区(开发区)9283套。2024年底全市具备分配条件的人才公寓7283套,2025年底新增具备分配条件的人才公寓3000套(任务分配情况见附件)。
二、申请标准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含博士以外的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第一个租期,申请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第二个租期,申请人应当在临沂市内就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
2. 申请人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申请时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3. 原则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0平方米。
三、租金标准
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以3年为一个租期,最长不超过两个租期,最短不低于3个月,采取轮候或摇号方式提供。第一个租期(3年)免租金;第二个租期第1年租金按市场租金价格的30%收取,第2年租金按市场租金价格的50%收取,第3年租金按市场租金价格的100%收取。第一个租期,承租人入住时,需缴纳3个月的市场租金作为租赁押金;第二个租期,承租人应提前预缴当年的租金。租赁期间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运营管理
市、县区(开发区)分级负责人才公寓项目运营管理和保障。市级人才公寓由市城投集团、市城发集团负责运营管理和维修维护,费用通过物业收费和租金收入等渠道解决,市财政对人才公寓年度市场租金评估收入与实际租金收入差额给予运营补贴。县区(开发区)人才公寓由各自委托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运营管理和维修维护,费用由县区(开发区)财政给予补贴。
五、监督检查
市人才住房工作专班负责全市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县区(开发区)分级对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每年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人才公寓运营补贴挂钩(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全市人才公寓建设筹集任务分配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市人才公寓建设筹集任务分配表
筹集主体
筹集任务(套)
2024年5月底具备分配条件数量(套)
2024年底新增具备分配条件数量(套)
2025年底新增具备分配条件数量(套)
市 级
1000
1000
0
0
兰山区
5000
1888
1212
1900
罗庄区
600
300
90
210
河东区
500
300
100
100
郯城县
300
150
70
80
兰陵县
323
225
66
32
沂水县
300
258
20
22
沂南县
220
162
30
28
平邑县
300
150
110
40
费 县
300
150
70
80
蒙阴县
220
100
16
104
莒南县
300
150
50
100
临沭县
220
100
16
104
高新区
200
100
50
50
沂河新区
400
150
100
150
临港区
100
100
0
0
合 计
10283
5283
2000
3000
2024-04-2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批复2024-04-11临政字〔2024〕26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附件...
临政字〔2024〕26号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单位《关于公布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的请示》(临审服报〔2024〕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意见,准予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准予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你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1
鲁临屠准字221号
A26110204
临沂市成名食品有限公司
周成名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窑南头村
附件2
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批准文号
定点屠宰代码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鲁临屠准字082号
261106011
山东凯泰食品有限公司
张定收
杨现师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城东环路与南环路交汇西200米路北
法人代表
2024-04-1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04-03临政办字〔2024〕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
临政办字〔2024〕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4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市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2024年筛查40万人,筛查率达60%以上。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市37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500人,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市3000余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指导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
四、加强孤困儿童关爱帮扶,开展“手牵手圆梦行动”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落实主动发现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规范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兜牢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通过组织夏令营、冬令营、参观研学等集体活动,帮助孤困儿童提升精神面貌、养成良好性格。2024年暑假,组织开展不少于100场次夏令营活动。为5000余名受帮扶孤困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慈善联合总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市250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六、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为1万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通过线上“云陪伴”和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2024年寒假、暑假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交流实践等活动,帮助孩子假期进步成长。(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区团委)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有关的涉农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提升10处儿童友好公园,在公园内建设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兼具教育性、趣味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普惠性的儿童活动区域,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有趣有益的空间和服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新建工会妈妈小屋。开展“工会妈妈小屋”建设及示范点选树工作,加强对小屋的动态管理,规范提升小屋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年底建成“工会妈妈小屋”330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单位工会)
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建设高品质城市书房20家,推进优秀小戏小剧创演工程,评选推出优秀小戏小剧20部。持续打造“沂蒙四季 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开展公益课堂、培训、展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演出等100场次,进一步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事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实事办实办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24-04-0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2024-03-29临政办字〔2024〕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起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
临政办字〔2024〕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起草部门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同抓好计划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临沂市“沂蒙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2.临沂市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3.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临沂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临沂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6.临沂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7.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8.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9.临沂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起草部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03-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03-28临政办字〔2024〕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
临政办字〔2024〕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立法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1.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年内开展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7件)
1.临沂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办法(起草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2.临沂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临沂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5.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临沂市志愿服务条例(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
年内开展调研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
1.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起草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临沂市农村供水办法(起草单位:市水利局)
2024-03-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3-18临政办字〔2024〕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
临政办字〔2024〕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化全市城镇化布局形态,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因地制宜、高点定位、示范引领、分类施策,重点打造产业振兴的引领镇、公共服务的先行镇、乡村文明的样板镇、共同富裕的示范镇、宜居和美的生态镇,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任务目标
按照“产业发展、人口集聚、配套齐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目标,每县(区)至少选取1个镇作为市级重点镇,重点培育、突破发展。到2026年底,重点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上企业个数和工业增加值实现较大幅度增长,镇驻地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亮化率达到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公共服务显著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通信等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更加舒适便捷。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设计,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1.强化规划引领。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指导各县区有序推进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2024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镇区风貌设计,塑造特色景观风貌,提升空间环境设计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坚持以产兴镇,激发镇域内生动力
2.强化产业支撑。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强化科技创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到重点镇创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3.优化产业结构。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拉长主导产业链条,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力度,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培育特色产业。扶持引导重点镇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对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市县(区)统筹的重点项目优先进驻镇产业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功能配套,增强城镇承载能力
5.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交通体系,完善镇区路网,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加强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公共厕所改造提升。推广建设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6.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实现每个镇建有2处以上公共体育场所。加强重点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市县(区)镇三级教研网络,到2025年镇中小学、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学办园标准,重点镇成为“强基筑基”试点镇。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打造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切实提高重点镇医疗卫生水平。推动镇区便民服务中心集约化、数字化发展,引导建设舒适便捷、全域覆盖的镇“政务服务圈”。(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改善居住环境。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滨河公园、口袋公园等,为群众创造更多休息休憩的空间,开展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做好镇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店外经营、摆摊设点、户外广告等治理行动,保持环境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8.传承历史文脉。实施新时代重点镇文化强基铸魂工程,完善公共图书室、文化站、民俗博物馆等场馆功能。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科学利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建设青年社区。因地制宜发展青年社区,到2025年每个重点镇至少建成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青年社区,重点保障30岁以下青年人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增强商贸功能。优化商业布局,到2024年底重点镇商贸中心设置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有条件的可以打造文旅特色镇街,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商业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强要素配置,健全重点镇扶持机制
11.强化财税扶持。2024-2026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重点镇建设。鼓励重点镇所在县(区)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县镇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财政支出责任和重点镇特色,分类管理,科学划分县乡财政收入,适当下放资金管理权限,增加重点镇财政自主调控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对重点镇支持力度。对重点镇符合条件的项目,帮助争取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重点镇(不含市级主导片区)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及用于农业农村计提部分外,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镇建设。重点镇范围内实现的非税收入,除上缴中央和省级、市级部分外,其他非税收入由所在县(区)按规定用于重点镇相关支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税务局)
12.强化用地支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跟着项目走”原则,指导县(区)优先通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来保障重点镇用地,对于确有新增用地需求的,通过增存挂钩政策,使用核补新增用地指标予以保障。支持有条件的镇规划建设产业园区,优先保障产业园区用地。保障好投资1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用地。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镇域内整理出来的土地指标优先留作自用。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强化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到重点镇增设服务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市县(区)农担机构优先为重点镇适度规模农业产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做到应担尽担、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14.强化人才支撑。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持续推进“减上补下”,优先保障重点镇镇级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全面落实现有的人才政策。聚焦重点镇建设需求,组织开展专家服务“一对一”扶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简政放权。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将部分县级事权和职能下放到镇,赋予重点镇部分县级审批职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镇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专班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镇建设。建立市县(区)领导联系重点镇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专班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将政策、资金、项目等向重点镇倾斜。各县(区)出台具有本地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统筹资源和力量,全力推进重点镇发展。
(二)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重点镇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类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市、县(区)承接的优质招商项目,凡重点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项目在重点镇实施。
(三)做好工作评价。将重点镇建设纳入全市城建观摩会观摩内容,对重点镇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多措并举推动重点镇高质量发展,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重点镇给予奖励,对工作长期进展缓慢的镇不再重点培育。
(四)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利用融媒体等宣传媒介,讲好临沂城镇建设故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面推动镇域经济突破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沂市重点镇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重点镇名单
1.兰山区义堂镇、半程镇
2.罗庄区褚墩镇
3.河东区郑旺镇
4.郯城县李庄镇
5.兰陵县兰陵镇、尚岩镇
6.沂水县院东头镇、马站镇、许家湖镇
7.沂南县铜井镇、辛集镇
8.平邑县地方镇、卞桥镇
9.费县探沂镇、上冶镇
10.蒙阴县垛庄镇
11.莒南县坪上镇、大店镇
12.临沭县青云镇
13.高新区马厂湖镇
14.沂河新区白沙埠镇
2024-03-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工业标准厂房分割政策的通知2024-03-14临政办字〔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拟分割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5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自持的标准厂房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不包括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
临政办字〔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对《临沂市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办字〔2023〕73号)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拟分割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15亩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建设单位自持的标准厂房面积应不低于标准厂房总面积的20%(不包括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优化办理程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投资促进等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按本意见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对各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各县的项目,由各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市级不再审核,市联合审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业务监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3-1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2024-03-13临政办字〔2024〕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现公布如下:王朋英 莒南县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莒南县妇联幸福护航志愿队业务督导主任、心理咨询师三级郭 星 临沂大学法学...
临政办字〔2024〕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33号)规定,经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考察等程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确定了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现公布如下:
王朋英 莒南县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莒南县妇联幸福护航志愿队业务督导主任、心理咨询师三级
郭 星 临沂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助理社会工作师
庄立峰 沂南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傅侵迪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傅家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孙百琴 费县融媒体中心副台长、主任编辑,费县爱国拥军志愿者联合会荣誉会长兼监事长
黄晓琦 临沂市山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地区主任、社会工作师
颜廷丽 临沂军用饮食供应站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刘 恒 沂水县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师
王 鹏 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三级、养老护理员四级
马兰兰 郯城县仁康托养中心养老护理员(高级)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3-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3-01临政办字〔202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
临政办字〔202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城市更新引领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聚焦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功能品质、补齐设施短板、保护历史文化、彰显风貌特色、推进产城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加快城市建设方式由外延粗放向内涵集约转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着力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城市品质再升级的率先突破。形成顶层统筹、横向联动、纵向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涵盖法规政策、操作流程、技术标准等多层次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完成一批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特色风貌传承、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交通安全畅通、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增强等目标,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好,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单元统筹。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持续开展城市体检,编制更新专项规划,完善规划管理体系。识别更新对象,划定更新单元,制定年度计划,注重市级统筹、县区实施、重点突破、协同推进。
2.坚守底线,注重品质。以不破坏生态资源、不拆除历史遗存、不影响特色风貌、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底线,坚持“留改拆”并举,处理好城市开发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注重城市功能化、品质化、精细化更新。
3.功能完善,改善民生。鼓励腾退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公共服务、市政基础、防灾减灾、公园绿地、保障性住房等公共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
4.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统筹,强化规划管控,搭建实施平台,创新规划、土地、金融政策,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多元主体、社会公众、多领域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建共享。
5.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老城区为重点,统筹安排,集中力量聚焦瓶颈问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积极稳妥地推动城市更新全面展开,着力增强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主要任务
(一)老旧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1.对拟进行更新的老旧片区现状开展调查评估,摸清空间布局、功能品质、风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需求,评估实施难度。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整体策划(方案),明确实施区域、更新方式、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以自求平衡为前提,有效预防风险。科学划分片区改造地块范围和实施时序,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整体设计、一体打造,严防大拆大建,干一片、成一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统筹管理,享受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出台政策明确具体入库流程、条件要求,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符合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条件要求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已列入市级年度计划的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健全工作督查机制,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因地制宜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宅产品,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完善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的政策措施;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住宅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4.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政府为主体,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三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行改造资金和规划指标全市统筹、土地资源区域统筹,坚持净地出让;采取“新建、改建、纳管”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用好土地支持政策,利用闲置低效的土地、房屋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租赁性人才住房和职工宿舍等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管理,2024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2025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二)老旧住区宜居改造工程
5.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向提升质量效果和长效管理转变,“一区一策”制定改造方案,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到2025年,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C、D级危房以及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同步实施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鼓励相邻小区及周边区域统筹规划、联动改造、设施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6.老旧住区加快补齐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供电设施短板,到2025年,全市建设居民个人电动汽车充电桩8万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质量保险等制度,落实延长新建住宅质量保修期限要求,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使用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三)老旧厂区(建筑)转型提升工程
8.持续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更新,完善城镇低效用地管理系统,鼓励引导低效用地进入土地二级市场流转交易。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灵活调整土地政策,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5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启动低效用地连片整治工作,自2023年11月到2026年11月,全市计划完成整治总面积不低于30000亩,每年连片整治总面积不低于10000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9.加强对工业遗存以及工业建筑、工业设备、厂址、生产工艺等工业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到2025年,完成省、市级工业遗产调查、评估、认定,将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鼓励开展活化利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四)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0.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用好存量房屋资源,对高频次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减小规模、均衡布点。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25年,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提升。(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市民政局牵头)
12.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13.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14.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积极推进快速路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打通断头路不少于20条,进一步提高城区路网密度,畅通交通微循环。加快通达南路、汶河路、机场周边道路等项目建设,尽快构建完善“三环十五射”骨架路网。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一体化实施,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15.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6.加快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整县(区)制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积极发展城市热源供应多能互补系统,加大漏损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和二次管网改造力度。“十四五”期间预计改造供热管道126.69公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7.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配齐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基本建立分类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公共空间营建提升工程
18.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更新片区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或在详细规划中设置城市设计专篇。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强化城市绿线、古树名木、原有绿地保护,修复城市滨水岸线、山体周边自然生态,加强乡土植物应用,打造开敞蓝绿空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建设公园城市,合理布局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一批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创新“公园+”理念,加强公园与林荫停车场、体育健身、农贸市场、公厕、应急避险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到2026年,中心城区计划建成口袋公园485处,形成点、线、面,均、多、精的公园绿地系统,构建城市绿色空间大格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0.加强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市绿道达到1000公里。(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七)历史保护文化传承工程
21.加快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按要求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自评估,托清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底数,检验保护利用成效,梳理政策机制需求,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打好基础。落实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坚决避免破坏性建设。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对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庠门里传统风貌区、青龙河传统风貌区、金—银雀山传统风貌区和全市119处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组织专家评估论证,调查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实施方案、生成更新项目的依据。加强历史建筑的管理,历史建筑挂牌率、测绘建档率动态维持100%。活化利用王羲之故居等街区、历史建筑,支持设立宣传、展示等场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程
22.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23年到2025年,全市预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2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力争到2030年前,建成6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示范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4.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例达到1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5.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形成从固废回收到产品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条,实现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九)城市安全韧性增强工程
26.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标准,落实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提高城市更新改造中建设工程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注重消防设计质量、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管控和设施设备系统功能,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台、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2024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28.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到2025年,新开工建设完成消防站3处。(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29.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既有居民管道用户橡胶软管全面更新改造,并加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装置;对所有发现安全隐患的管道,在专项安全评价基础上,通过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更新改造等实现应改尽改;对摸底排查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现应改尽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30.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人均避难场所达到1.5㎡/人。(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坚持“大格局、大水面、大空间、大绿化”总体工作思路,贯通青龙河、南涑河等断点和干涸沟渠,提高水系贯通率,持续改善祊河、陷泥河等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中心城区绿色海绵空间。加快不达标雨水管道扩容改造,新建雨水管道应按标准上限值设计。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型建筑与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各类项目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城区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基本实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
32.推进通信网络、基础算力、智能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123+N”的建设思路,集中构建城市大脑枢纽平台,打造城市大脑常态运行展示中心、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到2025年,实现市级“城市大脑”与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互联互通。(市大数据局牵头)
33.加快建设房屋和市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屋信息全链条、全要素统一上图入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4.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2025年实现城市管理领域“一网统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工程审批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6.有效整合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推广全领域全周期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智慧社区、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智慧医院、智慧校园、智慧停车场等建设,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300个左右基础型及以上的智慧社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市本级和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3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配合、县区为主实施、上下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备的组织实施体系,调整完善临沂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协调调度各县区城市更新项目,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梳理行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项目及难点堵点问题,细化形成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8.完善政策支撑。开展城市体检,形成“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加快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城市更新任务目标、路径措施等。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各自领域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探索创新与地方特点相适应的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模式、技术方法,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9.强化要素保障。出台行政审批、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项目推进和争取金融支持搭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财政奖补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社会资金参与的收益保障机制,鼓励物业权利人、原产权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房地产业、建筑业、设计咨询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做好宣传引导。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做好城市更新的宣传工作,全面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努力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和辅导,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探索成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对行政决策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024年3月1日印发)
2024-03-0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2024-02-29临政办字〔2024〕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临政办字〔2024〕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深入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全力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力争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力争6.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力争9%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力争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力争12%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力争7%以上,外资外贸提质增效,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目标。为确保上述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十二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辨识度”
聚焦“转型期”的传统产业、“风口期”的新兴产业和“萌芽期”的未来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具有鲜明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推动特色产业加速转型。聚焦食品、木业两大千亿级特色产业,全力抓好企业增产增效、梯次培育、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创新发展、融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提质升级。(1)把握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新需求,坚持向规模、链条、品牌发力,协同抓好技改、研发、设计、会展和电商,促进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招大引强,推动食品产业向健康、绿色、休闲、功能方向发展,重点推进百事食品山东生产基地、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沂南宠物产业全产业链一体化、新银麦啤酒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力争产值突破2000亿元。(2)木业重点强化园区建设、链式发展、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推动“从单一到集群、从前端到后端、从有醛到无醛”迈进,驱动供应链价值链加快重塑升级,重点推进兰山高端木业提升区、费县智能家居产业园、郯城万华产业园、平邑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等建设,力争产值达到1300亿元。
(二)推动优势产业攀高向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龙头聚集群,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新高地。(1)冶金产业聚焦优特钢、不锈钢、“钢-焦-化-氢”一体化、高端铸造4个链条,加快永锋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山钢永锋钢焦一体、不锈钢产业园、太钢鑫海热轧冷轧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3000亿级“钢铁新城”强势崛起。(2)化工产业加快传统园区转型,引导恒通化工、舜天化工、金沂蒙等龙头企业更新生产工艺,重点推进信科环化醛基绿色材料、昆达生物乙醛产业链、方舟创园新型化工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加速实现与新能源、新材料深度耦合。(3)机械产业坚持“智高绿新”发展方向,推动工程机械提档升级、智能家电补链强链、激光产业扩能增效、环保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推进临工智慧农业装备机械制造、卫禾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格力智能制造、福光激光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全省领先、国内知名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4)医药产业重点补齐生物制药短板,锻造化学制剂、现代中药、医药商贸物流长板,延伸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快推进鲁南贝特原料药绿色智造、甘李药业抗体类药物产业化、精进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修正药业、力诺制药等项目,打造链条完善、功能协同、研发实力与整体竞争力突出的产业集群。(5)聚焦绿色建材、装配式建材等方向,重点推进沂蒙交投新型绿色建材、进维装配式新材料等项目建设,推动建材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6)纺织产业瞄准服装设计、功能性纺织材料等领域精准招商,全力补链延链强链,支持奥博纺织、国人服饰等龙头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推动纺织产业扩能提质。
(三)推动新兴产业聚链成势。抢抓新机遇新风口,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拿到更多新质生产力“入场券”。(1)加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爆发式增长。以光储氢一体化产业集群纳入全省未来产业集群为契机,科学编制光伏、氢能等专项规划,加快“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光伏储能产业重点做强兰山、兰陵、河东3个光伏产业核心园区,加快推动4个储能示范项目和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促进光储一体发展,加快打造“中国光伏新城”。氢能产业深挖“资源+场景”两端优势,在化工、冶金、物流等领域全面推进氢能应用,加快落地一批氢能装备制造项目,着力打造“北方氢能之都”。(2)借势破局新能源商用车。重点推进魏桥狮桥“智能轻量化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绿色智慧物流”产业链项目,尽快形成年产DeepWay智能换电重卡5000辆及MINI卡、小卡、全铝轻量化挂车、市政环卫车等新能源商用车全产品线。加快罗开众铖新能源等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做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基地。(3)拥抱数字经济“新浪潮”。坚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完善数字基建网络和服务体系,拓展推广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加速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实施“工赋临沂·益企行动”,推动龙头、链主企业综合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带动全行业、全链条改造,培育晨星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0家,上云工业企业3000家,新培育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家以上。分行业搭建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数字园区2家。加快推动13个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建设。(4)抢滩布局低空经济。坚持“以应用带动制造、以应用推动融合、以应用增创优势”,以通用机场为切入点,对接招引无人机和通用航空器头部企业,在原材料供应、产品研发、技术融合、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突破无人机制造,发展无人机物流,带动航空旅游等配套产业发展。(5)坚定入局未来产业。瞄准人工智能、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通过应用牵引、资本助力、生态营造,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
二、加快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商城繁荣度”
坚定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以现代物流城为牵引,加快推进“四个商城”建设,不断塑造现代商贸物流发展新优势。力争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网络零售额分别达到6600亿元、10000亿元和700亿元。
(一)主攻国际商城。(1)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用好临沂港、保税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航空口岸等载体,依托兰华进口商品城发展“网购保税+出区展示+网上下单”模式,打造批零兼营、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多业态融合场景,新增各类外贸主体150家、海外商城(边境仓)3处。(2)开通临沂至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际公路线路3条,实现TIR国际公路运输500车。加快中欧班列运贸一体化发展,提高班列回程重载率,中欧班列开行450列以上。(3)举办第四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10场以上。
(二)突破数字商城。(1)锚定创建“中国数字商贸示范城市”目标定位,实施数字商贸兴市、物流数智提升工程,围绕五金、小商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等优势行业,引导商城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培育过亿元企业5家,累计达到20家。(2)加快物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物流标准化企业10家,新建标准仓储30万平方米。(3)发展数字化金融,持续完善“沂链通”供应链平台功能,推动商城供应链票据平台建设,创新开发数字信贷产品。
(三)推进绿色商城。(1)推进省现代物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培育物流标准化示范园区、企业20家。(2)加快推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临沂邮件处理中心建设,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绿色低碳的综合物流枢纽提升示范区。(3)加快布局新能源充换电设施,重点推进兰山区绿色智慧物流共享化运营项目建设,推动货运车辆绿色化更新,新投放新能源绿色货运车辆2000辆以上。
(四)提升链式商城。(1)重点打造商城地产品园区15处,培育招引地产品头部企业40家,打造一批商城地产品品牌,力争地产品率达到43%。(2)全面建成临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启动屠苏岛大型会展中心建设,举办中国木业产业博览会、全国五金商品交易会等各类会展150场以上、面积160万平方米以上。
三、建强经济发展主战场,持续提升“园区加速度”
坚持以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以制造业为主体,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工业发展主阵地、改革创新主引擎、对外开放制高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一)推动激活新区。对标“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抢抓长三角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聚焦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光电等主导产业,大力招引行业龙头链主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提速推进源顺科技、金利智能叉车、远海物流园、一方中药饮片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打造“沂蒙光谷”“沂蒙药谷”“沂蒙氢谷”。临沂经开区、综保区在全国全省争先进位,沂河新区在全省四个新区中走在前,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900亿元。
(二)加快突破高新。坚持以开放驱动创新,做大做强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养健康等主导产业,加快推动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茂业信息减速机、中医药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磁性元器件、智能传感器、医疗器械等标志性产业链。加快补齐研发投入、创新产出等短板,推进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春光磁电总部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加速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规上工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三)强化临港进位。按照“构建产业链条、打造产业生态、形成产业集群”思路,以钢铁高端特种材料为突破口,着力发展优质碳素钢、高强度钢、冷轧钢、硅钢、汽车用钢、石油天然气管线用钢等特色产品,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绿色化工等产业集群,推动精钢基地高质量发展,做强以产出支撑全市进位的强劲增长极,着力打造“中国高端不锈钢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800亿元。
(四)突出县域园区承载。塑强主导产业,每个开发区打造1-2个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加强“主导产业+辅助产业”协作配套,探索“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开展特色产业链招商,推动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及高端环节项目落地。主动承接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科技资源外溢辐射,打造产业承接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力争每个工业类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增幅分别高于全市2个、3个百分点以上。
四、攻坚突破招商、科技、金融,持续提升“增量贡献度”
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领域,在招大引强、成果转化、金融赋能上精准发力,不断补齐延伸锻强产业链,努力把“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
(一)抓实招商“一号工程”。(1)坚持“实好多快”,聚焦战新产业突破、主导产业升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区域产业转移四大领域,集中力量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新引进500强项目50个以上,投资过10亿元项目100个以上,力争实际到位资金1300亿元以上。(2)高质量招引外资,举办首届跨国公司项目合作推介会,推动存量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规上工业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全力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二)加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产业双向奔赴、深度融合,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4%以上。(1)充分发挥鲁南制药、金正大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动作用,加快沂蒙山实验室、曜灵时代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1213”实验室体系。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投入使用,深化校企研发合作和核心技术攻关。对现有1047个科创平台科学评估、整合提升,布局各类创新平台100家以上。(2)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新认定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150家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8%。(3)建立常态化科技成果捕捉机制,实施“百校千企”计划,组织开展“名校直通车”“揭榜挂帅”等活动,力争对接重点高校院所100家以上。建立企业技术清单、可转化科技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发现、挖掘、策划、转化和服务工作,引进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300项以上,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高标准规划建设沂蒙新质产业园,承接优质科技成果转化。(4)突出推动产教融合,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秋季搬迁招生,临沂技师学院新校区一期完成主体工程,加快建设临沂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鲁南技师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开工临沂城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学院,启动临沂大学医学院建设,试点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达到9家,力争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达到1万人,打造市级产教融合型特色专业10个以上,不断壮大临沂产业工人队伍。布局“人才飞地”、中试示范基地各10个,加速实现人才就地创业、技术就地研发、成果在临沂转化。
(三)聚力深化金融赋能。(1)聚焦“五大金融”,全面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优化金融配置能力,提升信贷服务能级。(2)全力突破基金,探索国资领投、民间资本参与模式,加强基金与项目招引深度融合,力争新增参股基金15支、规模100亿元以上。(3)加快企业上市,动态补充上市企业储备库,筛选100家“种子”企业、50家“幼苗”企业入库培育、帮包推进,新增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以上。
五、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提升“经济活跃度”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推动经济社会向稳向实向新发展。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1)用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发挥市重大项目推进专班作用,精准调度、协调推进、跟踪服务,推动927个省市县重点项目早开快投、在建项目快建多投,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2)聚焦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新三样”及新兴产业、现代物流、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推动重点项目滚动更新、梯次接续、良性循环。(3)抢抓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特别国债、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机遇,健全常态化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力争更多优质项目落地临沂,更多利好政策惠及临沂,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临沂。
(二)精准激发消费潜能。(1)用好“房票”等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举办“五一”“十一”等重点车展,新建公共充电桩3000个、个人充电桩20000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万辆、其中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5万辆。(3)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等集中促销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家电。(4)加快解放路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建设,高标准打造“新琅琊不夜街区”、沂州里等热门商圈,创新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项目,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5)实现县域综合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
(三)攻坚突破对外贸易。(1)实施“外贸促进提升行动”,紧盯中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和重点区域,谋划举办自办展、境外经贸对接会等会展活动,帮助外贸企业获取更多订单。(2)聚焦食品、板材、陶瓷、工程机械等传统优势行业强化外贸综合服务,力争新增工业外贸企业30家以上、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500家以上。
六、塑造见精神、有味道的品质气质,持续提升“城市精致度”
聚力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效应,推动城市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努力打造名副其实的鲁南苏北区域中心城市。
(一)提升城市文化。精心筹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1)统筹做好羲之文化园区等片区渐进式更新,统筹推进“点靓沂河”“沂河之声”、水上公交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柳青花溪”,持续打造“水韵琅琊”,提升城区文化“黏性”。(2)实施“水润蒙山”,推进蒙山·鹤鸣湾、天宇博物馆新馆群项目建设,加快“激活蒙山”。(3)高水平举办书圣文化节、诸葛亮文化节,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促进文旅引流。(4)布局一批演艺点阵,抓好琅琊古城二期建设,举办高水平演唱会、音乐会,打造演艺之城。(5)优化5条红色研学精品线路,推出红色演艺《英雄孟良崮》,打造红色旅游龙头项目。(6)激活河东、沂南温泉资源,擦亮“中国地热城”品牌。(7)以“沂蒙乡愁”品牌为统领,创建1-2个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新建、提升精品民宿30家以上。(8)发挥商城优势,突出文旅赋能,推动商文旅深度融合。
(二)完善城市功能。(1)全面推进G518临港至临沂段快速化改造、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长春路东段快速化改造、温泉路快速化改造、雄安大道、沭河北路等骨干道路实施,建设过街天桥5处,打通“断头路”12条;9县重点推动141个道路桥梁项目建设。(2)加强公园绿地与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公厕环卫、林荫停车、城市书房和无障碍设施等便民服务有机融合,新建公共活动空间项目14个,新增绿地233.3公顷、体育场13个,创造更多绿色空间。(3)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19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燃气管网6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能力800万平方米。(4)改造老旧小区391个、4万户,建成棚改项目8000套,建设筹集保租房1792套,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青年社区、标准小区、邻里中心。(5)争创全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试点,加速布局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城市。
(三)加强城市管理。(1)拓展城市运管服平台特色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2)实施积水点治理及调蓄池建设,确保提升提标改造率达到69%。(3)配套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增污泥日处置能力200-300吨。(4)重点改造三十五中、朴园小学等12所学校周边护学步道,增加学生通行和家长候学空间。(5)出台《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提升“乡村振兴新高度”
树立大农业观,走好片区化推进之路,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好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7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85亿斤以上。
(一)深化连片推进。(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百千工程”,抓实124个市级示范片区,加快建设临沭朱村“好日子”、沂南砖埠“智圣甜缘”、莒南相沟“相遇薯光”等8个乡村振兴省级示范片区。(2)全域提升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绿满沂蒙花满村”等行动,新改建“四好农村路”、农业生产路各1000公里,新增绿化覆盖面积4000亩。(3)推广费县、沂水、兰陵经验,大力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每个县区打造3个以上应用场景,畜禽粪污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0%、95%以上。
(二)强化产业赋能。(1)做足“规模、增值、品牌”文章,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培大育强莒南花生、沂南肉鸭、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好品山东”等省级以上品牌2个以上,力争18个特色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2)加强农业招商,壮大精深加工,支持沂水食品产业园等14个园区建设,重点推动安宜美、正新食品等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培育2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筹备办好临沂食博会、兰陵菜博会,提升“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突出“四雁”领航。(1)深化推广郯城“四雁孵化器”、沂南“雁阵型村居”、费县“国企助力”等经验做法,力争2年实现县域全覆盖。(2)强化典型培育,评选百优“沂蒙四雁”、50名“王传喜式好支书”,吸引归雁1000名,分类培训鸿雁3000名,发放“四雁振兴类”贷款300亿元以上。(3)全面建强合作社,一村办好一家合作社,一镇办好一家联合社,一县办好一家国家级示范社,打造“沂蒙强社”品牌,新培育100个“双社联合村”,新建县级以上示范社350家、联合社30家、合作社办公司30家。(4)力争村集体收入过20万元的行政村超过75%,过50万元的超过45%。
八、放大自身比较优势,持续提升“区域融合度”
发挥重大战略叠加赋能优势,在更大范围集聚要素资源、更广领域开展区域合作、更深层次参与区域竞争,不断拓展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全力拓展发展空间。(1)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加快济临协作区建设,高水平筹办第三届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2)加快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宿段建设,力争开建莱临高铁,打造“米”字型高铁枢纽。(3)开工临沂至徐州、临沂至东海、日兰高速改扩建、蒙阴至邳州高速,建成临淄至临沂高速,加速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临沂至滕州高速建设,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50公里,加快构建“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4)高标准规划建设空港片区,启阳国际机场航站楼建成投用,开通日韩、香港航线。(5)论证、推进绣针河通航,力争西泇河通航工程开工。
(二)全面提升县域经济。(1)实施产业升级优势再造等“七大工程”,各县重点培育打造1-2个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省强县领跑、弱县跨越、百县图强计划中争先进位,力争莒南县、沂水县规上工业产值“过千亿”。(2)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力争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3)加快沂水县、平邑县、临港区市域副中心建设,提升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4)加快振兴罗庄,盘活土地资源,激活民间投资,突破大好项目,厚植发展动能。
(三)精准突破镇域经济。(1)抓好重点镇,每个县重点打造1-2个小城镇。(2)突破边远镇,支持兰陵县鲁城镇、下村乡,费县石井镇、梁邱镇,平邑县郑城镇、白彦镇等西部六乡镇跨越发展。(3)打造工业镇,借势借力主城区辐射,做强探沂镇、矿坑镇、青云镇、李庄镇等一批工业镇。(4)培育特色镇,因地制宜引导乡镇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形成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的城镇。
九、突出典型示范带动,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协同度”
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擦亮现代化建设的生态文明底色。
(一)源头降碳。(1)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5万千瓦,关停煤电机组10台49.7万千瓦。(3)加强资源循环高效利用,认真落实能耗双控、节能审查、减量替代等制度,确保完成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4)选取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企业、园区、村居,开展低碳零碳试点。
(二)精准治污。(1)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主城区600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现智能管控。(2)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6个省级化工园区和2个国家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提升,完成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91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确保水环境国、省控断面达标率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3)强化土壤和用地安全管控,构建固废全过程智慧监管体系,系统推进“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创建绿色工厂40个、绿色园区3个。
(三)系统扩绿。(1)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竣工验收,持续实施国土绿化三年攻坚行动,精准提升造林1.6万亩。(2)扎实推进兰山区、罗庄区、沂南县、沂水县4个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综合性区域试点。(3)加快推进蒙阴县、费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分类推进环保特色专业园区建设。
十、坚持一切工作到企业,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
树牢“对企业诉求‘先说行’”理念,围绕“降成本”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以发展环境新优势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1)深入落实营商环境“28条”、资金融通惠企“10条”,结合实际推出一批企业“可感、可触、可享”的惠企政策。(2)持续完善“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建立“企业库”“政策库”“事项库”。(3)从企业角度做好政策梳理、分类解读,对企业标签、政策标签自动关联、智能匹配,主动将各级惠企政策送上门、落实好,推动政策直达企业、免申即享。
(二)优化便捷高效政务服务。(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2)依托“12345·临沂首发”平台,强化“接诉即办”,闭环解决企业诉求。(3)发挥好领导干部帮包、助企服务员等机制作用,“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困难问题。(4)加快推进流程再造、系统升级,打造信用修复、企业上市、社会保障等一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场景,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集成协同办理,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环节。
(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1)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降低对低风险企业的监管比例和频次。(2)综合运用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科技溯源等监管手段,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非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加速实现“有感服务、无感监管”。(3)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企业评部门”,规范整治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十一、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民生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持续实施“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落实落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等稳就业政策,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以上。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适时调整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2)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不低于20万人。(3)实施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着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优化群众居住环境。(4)加快推进还建回迁工程建设,全力保障群众回迁安置。
(三)公共服务资源均衡供给。(1)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3处,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项目30处、乡村办学条件改善项目225个。(2)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加快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改造提升1000个村卫生室,建强乡村医生队伍,实现名医基层工作站乡镇卫生院全覆盖。(3)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争创2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优化“一老一小”服务。(1)多元化发展“老有所养”,激活银发经济,提高公办民营、委托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健全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力争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50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7000户。(2)普惠性推广“幼有善育”,引导国有企业开设公办托育示范机构,探索托幼一体、家庭托育模式,培育市级示范托育机构15家,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1个。
(五)丰富文化体育生活。(1)深化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打造“沂蒙四季、活力临沂”群众文化品牌,建设城市书房20处,打造传统文化(非遗)传习驿站200处,举办“戏聚沂蒙、乐享沂蒙”等九大类活动3万场次以上。(2)评选优秀群众性小戏小剧20部,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4500场以上。(3)举办第八届运动会、第十三届中国沂河体育节等赛事活动,高标准筹备第26届省运会、第12届省残运会。
十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社会和谐度”
精准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1)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化工、矿山、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2)打好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抓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极端天气等防范应对。
(二)维护经济金融安全。(1)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对县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2)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落实城投公司举债融资提级管理制度。(3)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4)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扎实完成“保交楼”年度任务。
(三)抓实社会安全治理。(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实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2)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风险管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霸治痞,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影响发展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做好2024年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附件
临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22年实际
2023年
2024年
实际
增长(%)
计划
增长
(%)
一、经济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5778.5
6105.2
6.3
—
5.5,力争6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7
12.2
—
8,力争12以上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12.3
6.5
—
7,力争9以上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2918.8
3226.7
10.6
—
8,力争10以上
外贸进出口
亿元
—
1682.7
-4.8
提质增效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13.9
7.4
-46.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20.2
445.8
6.1
—
5.5,力争6.5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101.6
99.3
—
103左右
—
二、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生产总值比重
%
2.04
2.24
—
2.4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5.09
6.51
—
8.01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43.4
45
—
47
—
三、城乡发展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6.93
57.9左右
—
59以上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3231
35336
6.3
—
6,力争7以上
四、民生福祉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2
10.5
—
9以上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
万人
5.75
6.31
—
6.3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01
7.3
—
7.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2.89
3.04
—
3.21
—
每千人口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2.8
4
—
4.1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757.1
788.3
—
788.3
—
粮食产量
亿斤
83.6
85.3
—
稳定在85亿斤以上
五、安全保障
每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人数
人
0.0105
0.01
—
0.0098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人/
年·万车0.94
0.91
—
0.88
—
新开工消防站/新增市政消防栓
个
8/208
2/120
—
2/120
—
年末地震观测台项数
项/台
160/94
162/95
—
163/96
—
新增人防工程
万平方米
103
92.2
—
60
—
六、绿色生态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其中,能耗强度指标按照省激励性任务安排;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等9项指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024-02-2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邵长满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2-18临政任〔20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邵长满为临沂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军峰为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刘宏达为临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郑庆东为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列张自华之后);王立华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列孙钦山之后)。免去:谢国光的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赵明坤的临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世开的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
临政任〔202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邵长满为临沂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军峰为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宏达为临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郑庆东为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列张自华之后);
王立华为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列孙钦山之后)。
免去:
谢国光的临沂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明坤的临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世开的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郡宪的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繁咏的临沂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2-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任崇福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4-02-18临政任〔202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任崇福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列周兴金之后)。免去:上官跃祥的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刘政军的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霍德文的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李庆道的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临政任〔2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任崇福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列周兴金之后)。
免去:
上官跃祥的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政军的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霍德文的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庆道的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2-1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02-08临政办字〔202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
临政办字〔20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发展壮大“四雁”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引领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沂蒙“四雁”人才,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第三条沂蒙“四雁”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面向农村、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沂蒙“四雁”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00名,支持期限为4年。
第五条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沂蒙“四雁”人才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一)高素质农民。包括在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人才。
(二)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三)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齐鲁人才工程、沂蒙乡村之星的人员,已获得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称号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沂蒙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人选数量不超过每次选拔人数的30%。
第七条沂蒙“四雁”人才的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市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三章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沂蒙“四雁”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荐本县区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一)部署申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按照1:1.5比例提出县级推荐人选数量,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推荐。
1.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
2.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并上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沂蒙“四雁”人才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3.各县区组织初步评审,产生县级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并征求同级政法、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综治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对经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人选,经县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全过程。县区要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县区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遴选。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委由涉农领域专家组成,在充分讨论和记名投票表决基础上,提出沂蒙“四雁”人才建议人选名单。
(五)考察公示。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六)颁发证书。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信息报送。名单公布后,由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沂蒙“四雁”人才人选信息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各县区要建立完善“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与政策扶持
第十条沂蒙“四雁”人才在支持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津贴每年由市农业农村局直接向支持期内的沂蒙“四雁”人才集中发放一次。
第十一条沂蒙“四雁”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市农业农村局在选拔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选拔产生的沂蒙“四雁”人才实行轮训。
第十二条加大对沂蒙“四雁”人才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沂蒙“四雁”人才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第十三条积极支持沂蒙“四雁”人才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干部人选、劳动模范人选等。
第五章管理
第十四条加强工作评估。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沂蒙“四雁”人才档案,每年年底委托各县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沂蒙“四雁”人才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实行动态管理。沂蒙“四雁”人才在支持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偷税漏税和环保责任等问题,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沂蒙“四雁”人才的,由相关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报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后,认为确不应继续作为沂蒙“四雁”人才的,取消其资格,停止相应待遇,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同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区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沂蒙“四雁”人才制度,及时协调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其做大做强产业。
第十七条强化舆论宣传。积极依托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沂蒙“四雁”人才先进事迹,为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蒙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6号)同时废止。
(2024年2月8日印发)
2024-02-0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2024-02-07临政字〔202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202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为落实城镇扩能提质战略,加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精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城建办牵头...
临政字〔2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为落实城镇扩能提质战略,加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精城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城建办牵头,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围绕以绿地为载体的公共空间、交通拥堵治理、雨污分流改造、城市更新、生态治理、文体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制定了《2024年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级新建项目
2024年市级新建项目54个,计划总投资102.1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57亿元。
(一)以绿地为载体的公共空间项目
总投资17.5亿元,实施现代物流城高速平急两用场所、盛湖平急两用场所、华阳路平急两用场所、马厂湖镇中心平急两用场所、科创新城平急两用场所、社区公园、绿荫停车场、北京东路及高速出入口综合整治等15个项目。
(二)道路桥梁及交通拥堵治理工程
总投资20.8亿元,年度投资8亿元,实施长春路东段快速化改造、长春路沂河桥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北城二期规划二路、李公街跨滨河东路过街天桥、杏园小学天桥、祊河城区段防洪提升、三河口隧道安全改造、学校周边护学步道改造、武汉路祊河桥桥下停车场、公共停车设施联网改造及配套系统建设、交通拥堵路口改造、购置公交车、公交港湾改造提升、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共智慧停车场、河东区启航路城市停车场15个项目。
(三)雨污分流改造及内涝治理工程
总投资14.1亿元,实施涑河片区内涝治理工程、陷泥河片区内涝治理工程、沂蒙路调蓄池工程、启阳路积水点改造4个项目。
(四)公用事业项目
总投资1.3亿元,年度投资0.9亿元,实施城区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罗庄区、高新区建成区供水管网敷设工程 2个项目。
(五)公共服务设施
总投资28.2亿元,年度投资13.7亿元,实施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临沂一中北校区改造、临沂大学网球场、临沂大学橄榄球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体育馆、临沂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城市书房、临沂融媒大厦、万和中央广场人才公寓项目等12个项目。
(六)高铁新城项目
总投资20.2亿元,年度投资2.9亿元,实施茶山六路西段、乔家湖街、朱潘街、孝义街4条道路,凤栖湖高中、朴园小学高铁分校共6个项目。
二、各区新建项目
2024年各区新建项目198个,计划总投资557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163.6亿元。
(一)兰山区:总投资175.1亿元,实施74个项目。其中,现代物流城项目56个,道路桥梁及交通拥堵治理项目7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1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4个,还建社区项目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城市更新项目1个。
(二)罗庄区:总投资69.8亿元,实施27个项目。其中,公共空间项目1个,道路桥梁及交通拥堵治理项目8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3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9个,还建社区项目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城市更新项目4个。
(三)河东区:总投资124亿元,实施30个项目。其中,道路桥梁及交通拥堵治理项目10个,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项目8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8个,还建社区项目1个,城市更新项目3个。
(四)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投资61.8亿元,实施29个项目。其中,公共空间项目2个,道路桥梁及交通拥堵治理项目15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2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8个,城市更新项目2个。
(五)沂河新区:总投资126.3亿元,实施38个项目。其中,公共空间项目2个,道路桥梁及交通拥堵治理项目14个,雨污分流及公用项目5个,公共服务及民生项目12个,还建社区项目3个,城市更新项目2个。
三、海绵城市项目
从2024年计划中筛选确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结合城建项目一并推进实施。
附件:
1.202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市级新建项目)
2024-02-0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2024-02-06临政字〔20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4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大项目作为推动重大战略、落实重大任务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全力保障项目多投快建。要强化节点推进,把抓落地、促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一季度施工“黄金期”,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精准化纳统,确保项目尽快形成实...
临政字〔202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4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大项目作为推动重大战略、落实重大任务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全力保障项目多投快建。要强化节点推进,把抓落地、促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一季度施工“黄金期”,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精准化纳统,确保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全面反映项目推进成效。要强化要素保障,用实用好项目会商、一体化推进机制,不断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土地、资金、能耗等要素创新保障,加快推进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落实,以优质服务为重点项目“轻装快进”保驾护航。要强化项目监管,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强化全过程安全和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全力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
附件:1. 2024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2. 2024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市重大实施类项目名单
1
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临沂段)
(线路全长167公里)
2
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
(线路全长93公里)
3
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线路全长37公里)
4
临沂至徐州(鲁苏界)高速公路
(线路全长31.4公里)
5
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
(线路全长94.3公里)
6
解放路西段拓宽改造工程
(线路全长12.6公里)
7
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临沂段)
(线路全长105公里)
8
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临沂段)
(线路全长69.2公里)
9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北城儿童医学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000张)
10
曜灵年产2GWh钠电储能电池及银浆银粉
生产项目
(年产钠离子电池2GWh)
11
联阳科工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航空航天零部件等产品6100件)
12
慧迪年产120万平方米智能家居、5万立方米
人造板项目
(年产智能家居120万平方米、人造板5万立方米)
13
千喜鹤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14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临沂市老年病医院)医康养综合楼项目
(总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设计床位800张)
15
金兰智慧物流港项目
(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2200万吨)
16
东华智慧物流科技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500万吨)
17
智慧云仓智能冷链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年仓储量35万吨)
18
华丰智慧物流港项目
(总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450万吨)
19
华苑智慧仓储物流港项目
(总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950万吨)
20
北园智慧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300万吨)
21
华沂智慧港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80万吨)
22
华建智慧港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200万吨)
23
兰山区石桥河引调水工程
(线路全长10.7公里)
24
康雨年产10万吨塑料管材管件项目
(年产管材管件10万吨)
25
图玛物流科技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800万吨)
26
临沂中联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600万吨)
27
进杰年产60万支智能水表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60万支)
28
中骏物联网智能设备项目
(年产物联网智能设备100万台〔套〕)
29
中迈电缆年产10亿米特种电缆扩建项目
(年产特种电缆10亿米)
30
正通中医药分装包装项目
(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
31
兰山区前十、后十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205.2万平方米)
32
顺和天源智慧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000万吨)
33
新财源物流产业供应链项目
(总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600万吨)
34
鹏昊TPS节能中空玻璃项目
(年产TPS中空玻璃20万平方米)
35
佳硕高低压配电设备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项目
(年产高低压配件、新能源充电桩50万件)
36
罗庄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智能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线路全长5.1公里)
37
罗庄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日处理污水13万立方米)
38
临沂诚明小学项目
(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160名)
39
临沂懿文中学项目
(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400名)
40
恒新能源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煤场项目
(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年仓储量200万吨)
41
欣荣硅基新材料项目
(年产硅基新材料45万吨)
42
蓝特年产10000台搪玻璃设备项目
(年产搪玻璃设备1万台〔套〕)
43
美鑫金属光伏发电项目
(年发电量3130万kWh)
44
佳之善蛋品全产业链数字科技园项目
(日产高品质鸡蛋300万枚)
45
罗开众铖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类配件项目
(年产新能源汽车类配件500万件)
46
利信铝业年产20万吨绿色再生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
(年产高品质铝合金20万吨)
47
华飞亿家地产品智能制造及国际交易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年产日用陶瓷3000万件)
48
中明液压工程机械软硬管总成及油箱制造项目
(年产软硬管总成600万根、油箱5000台〔套〕)
49
恒新能源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年发电量31.9亿kWh)
50
耀诚机械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年产高端机械类装备配件10万吨)
51
丰华年产2000台高端数控机床及产品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高端数控机床2000台〔套〕)
52
罗庄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
53
宏远全铝智能挂车、全铝货箱及城市环卫专用车项目
(年产全铝挂车1万台、铝货箱3万台、环卫车1000台)
54
宏硕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型材挤压一体化项目
(年产特种铝合金棒材13万吨、铝合金型材8万吨)
55
德峰兴元年产10GW光伏切片项目
(年产光伏切片10GW)
56
东晟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
57
山大附中河东实验学校项目
(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2520名)
58
华芙年产125万套锂离子电池模组项目
(年产锂离子电池模组125万套)
59
山东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
60
河东区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快速充电桩5559枪、慢速充电桩183枪,设计总功率33.5万kW)
61
河东区现代种业科技产业园项目
(年加工销售种子1万吨,年培育蔬果种苗9万棵,年产草莓60吨、西红柿100吨)
62
奥达年产15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构件项目
(年产装配式建筑构件15万立方米)
63
中俄物流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600万吨)
64
临沂市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33.5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2万名,年培训职业技能人才6000人次)
65
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
(年屠宰生猪600万头,年产鲜冻猪产品43万吨,年加工肉制品21万吨)
66
临沂机场新航站楼项目
(总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建设登机廊桥17座)
67
特丽诗年产2亿平方米PVC环保膜项目
(年产PVC环保膜2亿平方米)
68
恒通化工110KV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6.5公里,年输电量24亿kWh)
69
鸿锐年产QSFP400-800G高速线缆1000万条项目
(年产QSFP400-800G高速线缆1000万条)
70
郯城县城市片区集中供热工程
(线路全长24.5公里)
71
东都新材料年产20亿只气雾剂分装项目
(年产气雾剂20亿只)
72
顺鹏食品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年产熟食制品3.5万吨)
73
国程欧美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家具500万套)
74
茂华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年加工蔬菜30万吨)
75
速易思国防教育科普设备及模型项目(二期)
(年产模拟舱500套、火车模型300套、其他各类模型1500套)
76
郯城县开发区智慧停车场项目
(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设计危化品停车位140个)
77
东方雨虹临沂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年产砂浆80万吨)
78
欧睿宇邦定制橱柜、衣柜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年产橱柜2.8万套、衣柜3.2万套)
79
上海电气郯城19万千瓦风电项目
(总装机规模190MW)
80
联飞智能风力发电设备及重载机器人项目
(年产碾环机、重载机器人、物流转运装置等高端装备各5套)
81
永昇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及年产150吨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高纯石英砂3000吨、尾矿150吨)
82
精进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生产项目
(年产原料药及专用化学品1.3万吨)
83
泰鲁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Tosmic200吨、氟醛基200吨、2,3-二氯吡啶3800吨、2-肼基-3-氯吡啶2000吨、4-羟基联苯1500吨、3-肼基-4-甲氧基联苯盐酸盐1000吨及氯唑酮2000吨)
84
爱通佳和实木家居绿色智造产业生态项目
(年产实木家具零部件100万套)
85
郯城县八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总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
86
三佳聚合年产5万吨表面活性剂、2.5万吨胶粘剂、1.5万吨功能有机硅及聚氨酯助剂扩建项目
(年产表面活性剂5万吨、胶粘剂2.5万吨、功能有机硅及聚氨酯助剂1.5万吨)
87
众益年饲养7万羽种鸡项目
(年饲养种鸡7万羽)
88
富德年产园林绿化花卉营养土20万吨、荒山修复盐碱地治理30万吨项目
(年产园林绿化花卉营养土20万吨、荒山修复土30万吨)
89
华传航空航天配件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精密模具3000套、纤维增强塑胶制品800万件、特种电缆组件1.1万套)
90
鲁南贝特原料药绿色智造项目
(年产盐酸索他洛尔、醋氯芬酸、酒石酸唑吡坦等原料药400吨)
91
源生制药年产6065吨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6065吨)
92
开阳(临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3公里)
93
兰陵牛蒡文化乡创共同体示范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
94
金一堂年产8000万袋兽药粉剂预混剂项目
(年产兽药粉剂预混剂8000万袋)
95
S38岚菏高速新兴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
(线路全长1.2公里)
96
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105.1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
97
国华金泰4x1200t/d光伏玻璃、年产500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
(年产轻质镀膜钢化光伏玻璃2.9亿平方米、高纯硅基新材料500万吨)
98
凤凰山铁矿项目
(年采选铁矿石400万吨、铁精矿98.9万吨)
99
兰陵王城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
100
兰陵县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暨乡村振兴5G+数智平台项目
(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
101
银岭纺纱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及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
(年产涤纶纱线4000吨)
102
翰宸年产12.6万套高低压配电设备项目
(年产高低压配电设备12.6万套)
103
江源生产线提升改造及标准化智能化厂房改建项目
(年产浸渍饰面板皮5000万套)
104
递一棒年产5万吨鸡肉蛋白棒深加工项目
(年产鸡肉制品5万吨)
105
长远新材料年产50000m³胶合板、200万张饰面板、1万套板式家具项目
(年产胶合板5万立方米、饰面板200万张、板式家具1万套)
106
亚美达年产60万套钢毂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二期)
(年产轻量化钢圈60万套)
107
兰陵县城市供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线路全长130公里)
108
天炬年产17万吨ECER玻纤生产线数字化升级技改项目
(年产无碱玻璃纤维纱17万吨)
109
麒祥年产42万吨高性能子午轮胎配套专用材料、7.5万吨小苏打项目
(年产高性能子午轮胎配套专用材料42万吨、小苏打7.5万吨)
110
庆铃专用汽车制造项目
(年产专用汽车7000台、液压油缸5万台、车桥2万支)
111
盛泰钛全产业链一体化—绿色低碳钛铁资源综合利用及钛材料深加工研发中心项目
(年产钛精粉28.6万吨、铁精粉17.7万吨)
112
得彩年产6万吨新型路面涂层材料、3万吨水性粘合剂、7万吨塑料改性母料项目
(年产路面涂层材料6万吨、水性粘合剂3万吨、塑料改性母料7万吨)
113
三杰年产12万吨新型包装材料、10万吨BOPP高分子功能膜项目
(年产包装材料12万吨、BOPP高分子功能膜10万吨)
114
峰泉新材料年产39000吨系列橡胶助剂、5000吨无溶剂聚氨酯涂料A及4000吨脂肪族减水剂项目
(年产系列橡胶助剂3.9万吨、无溶剂聚氨酯涂料A5000吨、脂肪族减水剂4000吨)
115
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扩容项目
(年发电量9436万kWh,年供热200万GJ)
116
白羚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年产鲜羊奶6000吨)
117
波罗客年产21000吨饼干项目
(年产饼干2.1万吨)
118
同岳高端绿色食品项目
(年产肉制品1万吨)
119
德胜液压油缸生产线升级改造及组装车间、研发楼建设项目
(年产液压油缸12万台〔套〕)
120
兴达年加工100万套农机配件项目
(年产农机配件100万套)
121
菲耀年产2.76万吨宠物食品项目
(年产宠物食品2.76万吨)
122
和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项目
(年产特医食品1万吨)
123
鼎欣生物年产12万吨高品磷酸盐项目
(年产高品磷酸盐12万吨)
124
昆达生物乙醛产业链延伸项目
(年产烟酰胺3万吨、3-氰基吡啶3万吨)
125
隆科特年产5万吨生物制品项目
(年产生物制品5万吨)
126
七星柠檬年产50万吨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
(年产柠檬酸40万吨〔二期〕)
127
达开年产8000万件中医药产品及80万件智能医疗设备项目
(年产中医药产品8000万件、智能医疗设备80万台〔套〕)
128
沂南县宠物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年产宠物食品35万吨)
129
沂南县预制菜产业园项目
(年产预制菜10万吨)
130
辰文食品烤德上供应链(智慧工厂)项目
(年产预制烤鸭坯8.7万吨、冒烤鸭配菜1.2万吨、酱卤产品3750吨、鸭副产品6250吨)
131
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
(工程规模大〔II型〕,总库容13782万立方米)
132
沂南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年产新能源汽车配套扁线电机30万套、扁线电机成套定转子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桥80万台)
133
沂南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
(年产肉类预制菜2万吨)
134
爱玛山东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各类电动车10万辆)
135
振前食品年加工1.8万吨预制菜项目
(年产黄桃罐头1.8万吨)
136
盛祥食品肉制品生产全产业链项目
(年产熟食5000吨、调理品1.2万吨)
137
国能(沂南)生物质供热项目
(年供热73.4万GJ)
138
沂南县智能指挥体系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
139
乾海机械年产300万片硬质数控刀片项目
(年产硬质数控刀片300万片)
140
中节能平邑一期5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总装机规模500MW,年发电量7.2亿kWh)
141
平邑县300MW/600MWh储能项目
(储能规模300MW/600MWh)
142
平邑县蒙山龟蒙·鹤鸣湾康养度假项目
(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
143
明辉重工年产1000台〔套〕重型回转设备及工业环保设备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年产重型回转设备及工业环保设备1000台〔套〕)
144
高领畜禽加工项目
(年加工生猪100万头、鸡5000万只,年储藏猪肉冷鲜肉4.2万吨,年产畜禽血制品3000吨)
145
奥德利新型绿色低碳被动式门窗智造项目
(年产新型耐火门窗30万平方米、高端系统门窗30万平方米)
146
(东升)平邑国际石材产业园综合配套区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
147
山东认养一头牛智能工业仓库项目
(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年存储流通乳制品20万吨)
148
临工华星电动车桥顼目
(年产电动车桥10万条、精密铸钢5万吨)
149
上海正新食品全产业链智造项目
(年产各类熟制调理品10万吨、高品质禽用饲料30万吨)
150
卫禾年产50万台〔套〕高端智能装备传动系统项目
(年产高端农机传动系统部件、拖拉机驱动桥、汽车变速箱等产品50万台〔套〕)
151
裕瑞定制化建材设备生产线生产项目
(年产轻质水泥墙板设备15台〔套〕、水泥纤维板设备15台〔套〕、玻镁板设备15台〔套〕、石膏系列设备15台〔套〕、圆形别墅梯等细分梯形设备100台〔套〕)
152
康迪木业高端家居全产业链示范项目(二期)
(年产绿色智能家具10万套)
153
昌源木业新建年产200万平方米木地板项目
(年产高档木地板200万平方米)
154
刘宏金刚石工具年产800万片金刚石锯片、78万米绳锯项目
(年产金刚石锯片800万片、绳锯78万米)
155
力印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自动化制造生产线30台〔套〕、人造石1200万平方米)
156
费县绿色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
157
沂蒙原乡农产品加工智慧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年周转农产品280万吨)
158
费县山高新能源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
(储能规模200MW/400MWh)
159
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日处理污水6万立方米)
160
欣宇辉动植源纳米肽膳食营养食品项目
(年产动植物纳米肽萃取物1500吨、复配膳食补充食品系列1600万盒、本草甜品及药膳预制菜360万碗)
161
天元重工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生产项目(二期)
(年产大卷重高性能宽幅镁合金卷板5000吨)
162
麦润昂10万吨仓储冷藏生产加工项目
(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00万吨)
163
费县博物馆项目
(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
164
费县心理医院新院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设计床位400张)
165
临沂朴园小学探沂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1600名)
166
新四维生态蛋鸡产业链数字化建设项目
(年产无菌鲜蛋1.5万吨)
167
进维新材料年产15万套装配式新材料项目
(年产装配式新材料15万套)
168
费县公共职业技术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
169
禾良拓高端智能农机具整机制造项目
(年产高端智能农机具整机1万台)
170
诚品木业全屋私人定制家居项目
(年产全屋定制家居10万套)
171
鸿宇年产50万平方米高档木地板项目
(年产高档木地板50万平方米)
172
费县映文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C区)
(总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
173
费县智能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174
金鲁升年产30万立方米高性能新型木质定向重组环保材料绿色智能生产线项目
(年产高性能新型木质定向重组环保材料30万立方米)
175
六位一体新型绿色建材项目
(年产骨料400万吨、机制砂100万吨、水泥混凝土3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100万吨、沥青混合料20万吨、预制件10万立方米)
176
德信生物高端功能性保健食品项目
(年产蜜桃果粉、果醋、药食同源提取物等3万吨)
177
中浩塑业智能仓储物流装备制造项目
(年产塑料循环科技新材料20万吨、智能托盘600万个、智能料箱200万只)
178
崮政智能冷链集配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年货物吞吐量1400万吨)
179
蒙阴智慧物流产业链项目
(总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
180
贝斯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玻璃制品再生资源1万吨)
181
山东百利同工业长轴项目
(年产工业长轴10万根)
182
怡棉高端精梳棉非织造布生产线项目
(年产非织造布1万吨)
183
无名境·望山机车文化创意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184
蒙阴县汽车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
(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185
凯越年产30万根钻杆智能化生产项目
(年产钻杆30万根)
186
环邦电子高性能软磁材料制造项目
(年产各类软磁材料3万吨)
187
孟良崮红色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总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
188
恒尔泰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年产智能康养设备6万台〔套〕)
189
华澳纺织年产150万米高端兔绒面料项目
(年产高端兔绒面料150万米)
190
振兴物流汽车服务“能源岛”项目
(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191
兔兔健康食品智慧养兔产业链项目
(年养殖肉兔13万只,年产饲料3000吨, 年加工食品500吨)
192
蒙阴县沂蒙红色研学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193
普泽绿色康养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年产家具3万套、床上用品20万套、护理床5万台、辅具器具20万台〔套〕、康复设备3万台〔套〕、健康监测设备10万台〔套〕、食品2万吨)
194
蒙阴县萌乐世界项目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195
鑫海高端不锈钢新材料全产业链智能制造加工项目
(年产不锈钢合金材料100万吨)
196
诺博德新材料年产60万立方米高性能复合新材料项目
(年产高性能复合新材料60万立方米)
197
相沟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198
莒南县大店庄氏庄园提升改造工程
(总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199
莒南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
(日处理污水4万立方米)
200
莒南县北城新区公共停车场项目
(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设计停车位1738个)
201
安浦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制造项目
(年产定制化智能物流设备及智能物流系统180套)
202
亚新数字印刷智慧包装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年产塑料彩印包装膜、塑料彩印包装袋2592万米)
203
莒南高端不锈钢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总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
204
莒南县南部蓄水调水工程
(蓄水量500万立方米)
205
碧海无菌包装新材料智能工厂项目
(年产液体食品无菌纸复合材料80亿包)
206
新农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年产肉制品3万吨,年屠宰生猪100万头)
207
蓝汇年对外冷链储藏10万吨项目
(年对外冷链储藏10万吨)
208
鑫海300万吨不锈钢合金材料工程
(年产高端不锈钢合金材料300万吨)
209
玉皇粮油生产线改扩建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年处理油料15万吨、生产主食3万吨)
210
莒南天马岛旅游区基础设施项目
(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211
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
(线路全长54.5公里)
212
S38岚罗高速相沟连接线(西环路南延)工程
(线路全长6.5公里)
213
金微纳米高纯纳米球形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智能装备项目
(年产高纯纳米球形微粉材料3.8万吨)
214
信科环化年产30万吨醛基绿色材料及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年产醛基绿色材料及湿电子化学品30万吨)
215
凯迪雅智能家居项目
(年产智能家居5万套)
216
鸿宇年组装1万台营地房车乡村文化旅游项目
(年组装营地房车1万台)
217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设计托位147个)
218
高特威尔年产60亿只陶瓷基座、60亿只石英晶体谐振器及自动化制造项目
(年产陶瓷基座60亿只、石英晶体谐振器60亿只)
219
百事食品山东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薯片2.5万吨)
220
临沂市工业学校南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5000名)
221
临沭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年仓储量35万吨)
222
临沭县食用菌智慧规模化种植项目
(年产鲜菇3650吨、干品食用菌2085吨)
223
浩霖木柳藤铁加工项目
(年产工艺品500万件)
224
临沭县全域旅游服务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66万人次)
225
莱正金属高档户外用品生产及研发运营项目
(年产户外用品200万套)
226
宝维汽车零部件配套项目
(年产汽车零部件400万件 )
227
宏领智能家居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年产自动智能主板贴片200万件、自动终端机成品100万台)
228
金宝山年加工1500套高效节能稳定集成化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年产高效节能稳定集成化智能机械装备1500台〔套〕)
229
通泰年产15万件电力配套设施项目
(年产电力配套产品及设施15万件)
230
镁泰新材料年深加工10万吨高端装饰铝项目
(年产高端装饰铝10万吨)
231
博发动力厂区提升改造项目
(年产锂电园林机械工具30万台〔套〕)
232
诚歌新材料装备制造及绿色建材项目
(年产绿色高档建材500万平方米、铝箔涂装设备生产线50台〔套〕)
233
恒泰智造年产800套新型环保科技智能机械装备项目
(年产新型环保科技智能机械装备800套)
234
骏图智能物流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年产仓储设备15万套、智能自动分拣立体库设备2万套)
235
茂业年产260万台齿轮减速机及电机项目
(年产减速机、电机、轴承260万台)
236
国金启慧国金科创智慧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
237
福友智能年产4500套管材生产成套设备项目
(年产管材挤出成套设备4500台〔套〕)
238
春光磁电智慧电源磁电材料项目
(年产磁性材料粉料7万吨、磁性材料元件4亿件、电源300万件)
239
裕瑞金湖科创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
240
晶华包装高端环保包装高清数码数字印刷基地项目
(年产印刷包装产品26万吨、纸板2.9亿平方米、纸箱7000万平方米)
241
博创电子机械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
242
创拓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
243
华能保温材料保温装饰结构一体化板新型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年产保温结构一体化板792万平方米)
244
仁华医药药品研发生产项目
(年产膏剂、搽剂2亿支)
245
金辰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246
卓凡航天增材制造(3D打印)全产业链山东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航空航天、核工业等领域配件5000台〔套〕)
247
柳工叉车电动叉车及核心零部件项目
(年产叉车及核心零部件产品6万台〔套〕)
248
源顺智能定制化5G高端智能数控机床与工业智能机器人项目
(年产数控机床6000台、工业机器人5000台、AGV无人送料车3000台及各类智能配件1亿套)
249
华恒起重传动系统及桥箱制造项目
(年产高精密齿轮产品10万套、重型高端桥箱2万吨)
250
山东百年鲁南区域销售总部及分拨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251
艾拓年产200万只智能水表及1000万套智能水表配件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200万只、智能水表配件1000万套)
252
金耐动力年产3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类配件(电动植保园林机械)、300万台〔套〕通用汽油机及配件项目
(年产新能源汽车类配件300万台〔套〕、通用汽油机及配件300万台〔套〕)
253
一方制药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年产中药饮片3500吨)
254
大明光福8GW第四代钙钛矿光伏电池生产项目
(年产第四代钙钛矿电池8GW)
255
天元钢桥梁绿色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年产桥梁钢结构5万吨)
256
佳泉年产500万套机芯和100万台智能仪表项目
(年产智能水表100万套、热量表50万只、水表机芯500万套及智能水表塑料外壳200万套)
257
源流年产55万只水表及500万套水表配件生产项目
(年产水表55万只、水表配件500万套)
258
沂蒙山地质仪器研发项目
(年加工制作各种罗盘10万件)
259
鑫盛泰液压破碎锤、液压管件项目
(年产液压型碎碎锤1万台、液压管路5万台〔套〕、液压阀块5万套、液压接头1000万件、其他液压辅具装备8000台〔套〕)
260
金利年产3万台电动叉车及核心零部件项目
(年产智能电动叉车产品3万台)
261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高铁校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设计容纳学生3660名)
262
临沂极地海洋世界景区提档升级及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年接待游客130万人次)
263
巴伐中德科技产业示范园项目
(年产绿色节能新建筑体系及节能环保材料2万吨、低碳环保工程设备170套)
264
金赫包装新型材料包装生产加工项目
(年产新型包装材料3亿套)
265
临沂亲和家源健康养老中心项目
(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
266
山东临沂雄安路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线路全长4.1公里)
267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库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
268
甘李药业抗体类药物产业化项目
(年产GLR1023单抗注射液110万支、GLR1027单抗注射液140万支)
269
华夏星光年产2万套激光床身、防护罩及卡盘激光配套产品项目
(年产激光床身、防护罩及卡盘激光配套产品2万套)
270
临港有色金属年产冷轧60万吨项目及高端板材120万吨项目
(年产冷轧产品60万吨、高端板材产品120万吨)
271
鼎祥年产270万吨镀铝锌镁金属材料项目
(年产镀铝锌镁金属材料270万吨)
272
绿链物流临港智慧多式联运物流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
273
方舟创园新型化工产业园项目(二期)
(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
274
华兴源高精智能海工船板及配件制造项目
(年产高精智能海工船板35万吨)
275
景耀高端食品饮料轻量化玻璃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年产轻量食品饮料瓶11.9万吨)
276
锋通钢铁中间产品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年产新型原料脱硫剂100万吨及新型溶剂165万吨)
277
永锋临港先进优特钢产业基地二期及超薄精品板材项目
(年产精品钢材524.8万吨、铁256.2万吨、钢240万吨)
278
临沂精钢基地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279
临港精钢基地城建配套区项目
(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
附件2
2024年市重大准备类项目名单
1
蒙阴至邳州高速公路
2
义晟新材料研发及智能装备制造项目(一期)
3
兰山区体育中心项目
4
临工智慧农业装备机械制造项目
5
唯高毫米波雷达CBD研发产业项目
6
合鼎年产EVA封胶膜3000吨、特种功能膜9600吨、BOPP特种胶带16000吨、表面保护材料16000吨项目
7
盛阳不锈钢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8
羲和未来汽车产业园项目
9
利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
10
罗开众铖年产600万件新能源汽车类配件项目
11
开沃汽车年产10万辆商用无人车生产基地项目
12
舜宇环保及人工智能装备项目
13
晟昌智慧城市装备制造项目
14
临沂沂堂35MW光伏发电项目
15
河东区八湖镇、郑旺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6
河东区小微食品产业园项目
17
临沂德艺高级中学项目
18
瑞发德年产6万吨高端预制菜智造项目
19
中临健康产业制造中心项目
20
中睿智远现代渔业科技产业园项目
21
河东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22
正东智能仓储物流项目
23
太古新材料年回收处理4万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24
郯城县红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25
郯城县龙泉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26
晶亿升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10000只石英钳锅、2000吨石英管项目
27
金德瑞年产20000吨高纯石英、4000吨石英管项目
28
中兰机械设备研发制造和性能测试基地项目
29
祥杰乡村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及包装项目
30
欧科农产品加工及高端包装项目
31
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
3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开阳(临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33
景田包装饮用水(山东)基地项目
34
合盛汇能2万吨/年高端钛及钛合金深加工项目
35
利威新能源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36
沂南县宠物用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7
光通信产业园飞满亚光器件制造项目
38
千年舟家居材料全屋定制及装配式建筑项目
39
联亿新能源UFC装置甲醛尾气制氢加氢储氢一体化项目
40
蒙阴县蜜蜂乐园项目
41
蒙阴县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42
大唐蒙阴100MW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43
华皮岭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44
莒南县相邸110kV输变电工程
45
莒南县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46
新原新材料年产30万吨生物基新材料聚乳酸(PLA)项目
47
金正阳管业年产70万吨高等级传输管线智能化绿色生产项目
48
来宝智能建筑机械装备项目
49
英派瑞延年产36万套轻量化汽车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50
云为峰高端食品机械制造生产项目
51
中佑健康城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52
奥广源达高附加值胆酸类医药产品研发项目
53
威科年产2万台挖掘机结构件项目
54
泰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55
沂蒙优质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56
旺森包装年产瓦楞纸板2.5亿平方米项目
57
新远中高端模具制造以及聚乙烯中空制品生产线项目
58
茂源新材料年产40万吨环保型覆膜砂、旧砂再生生产线项目
59
吉电新能年处理40万吨废铅蓄电池及含铅废料项目
60
吉电新能年产1000万kVAh铅碳电池项目
61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园区2×50MW级天然气分布式燃机项目
2024-02-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01-23临政办字〔20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科技强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推动工业...
临政办字〔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
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科技强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推动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临沂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一)丰富科技金融产品。支持银行机构建立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针对科创企业的特征和需求,规范发展“人才贷”“专精特新”贷、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业务,为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机构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金融产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配合)
(二)加大金融机构投融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拟上市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中长期资金支持。推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所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省财政、市财政、贷款银行按照35%、35%、30%的比例给予风险分担,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研发类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90%。对按时还本付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任选一笔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争取省财政一次性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配合)用足用好山东省科创和“专精特新”再贴现引导额度,优先接受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作为再贷款合格质押品。(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配合)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加大科创企业挖掘培育力度,对高新技术、绿色低碳、“专精特新”等领域优质企业进行梯队管理,逐步培育科创板企业。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动“硬科技”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境内上市或境外首发上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四)加大上市融资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科技型企业,市财政分阶段最高给予1500万元财政扶持。对拟在境内上市企业试行“免申即享”政策,分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财政支持;对在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给予500万元财政支持;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基础层、创新层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财政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对接区域性股权市场为挂牌企业提供资本运作、人才培养、路演培训、投融资对接等全方面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五)吸引创业投资机构落户临沂。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自设立之日起3年内,实际投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累计每满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奖励2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科技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奖励支持300万元。鼓励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积极引导长期资本出资创业投资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省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六)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引领作用。按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发起设立种子类、天使类、创投类、并购类等参股基金。发挥临沂市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扶持全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及重点项目发展。设立重大工业和科技项目引导资金,采取委托贷款、股权投资和设立产业基金方式进行运作,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对种子类、天使类、创投类参股基金,引导基金按照参股基金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应额度让渡全部收益;参股基金引入临沂市重点产业领域项目的,按参股基金对该企业股权投资额的1%给予支持。(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
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七)建立科技担保体系。创设“科技贷”服务体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备案方式,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投资基金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鼓励各县区加强“科技贷”业务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联动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
(八)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科技项目研发、知识产权、科技转让服务、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等领域创新保险产品。加强科技保险产品宣传推广,支持更多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产品分散创新风险。认真落实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九)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机制。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项目库,协调组织银行、保险、创投、地方金融组织等机构开展投融资对接会,常态化开展市县联动的科技金融项目路演活动,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高频对接。引导技术经理人全过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对高级技术经理人对接成功的项目,“科技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予以优先支持。筛选全市重点科技企业和项目、科技园区及创新创业共同体等纳入金融辅导,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配合)
(十)建立科技型企业大数据信用平台。优化临沂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强化中小微企业政务数据、行业领域数据归集和整合利用,着力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缺失、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探索创新信贷风控模式,通过信用大数据提升银行审批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在高新区、费县试点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共同负责)
(十一)鼓励建设科技支行。鼓励银行机构选取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设立条件的支行,加挂科技支行牌子开展相关业务,享受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的资金计划、单独的审批流程、单独的考核政策、单独的风险容忍、单独的人员配置等支持政策。市县两级财政统筹资金为科技支行授信的扶持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按照不高于贷款金额的0.5%给予利息补贴,单笔贷款补贴不超过20万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配合)
四、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机制
(十二)创新重大项目遴选模式。探索建立行业部门、产业界、金融投资机构、专家智库等多方参与的重大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创投专家及投资代表在项目立项和验收等环节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探索实施重大产业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基金、银行三方联审机制,强化对技术成熟度、产业化经济性、项目预期前景的验证评估。(市科技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三)打造共享共用的科技项目库。实行科技项目常态化、动态化储备管理,建立科技项目投融资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将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企业,及时推送金融及投资机构受理。在符合商业和技术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同步推送企业生产经营、研发能力、预期前景等项目申报及评审信息,为金融投资机构评估审查提供条件保障。(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构建“政银担投”相结合的项目支持机制。推动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融资担保、产业投资一体化配置,支持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同合作,为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承担企业,提供更高额度、更低成本的中长期信贷资金。鼓励市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给予联动支持。在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产学研合作专项等领域,探索开展“拨改投”“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支持模式。(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配合)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十五)建立联动机制。建立由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和重点金融投资机构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科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工作。主动对接国家、省政策资源,建立市、县工作联动机制,鼓励县区出台配套细化措施,推动政策服务向县域下沉,在一线落地。(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六)建立科技金融“双向交流”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从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中介机构遴选培养打造一批懂科技、熟政策的“金融辅导员+科技特派员”队伍,深入一线开展政策宣讲、金融培训、信息咨询等,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配合)
本措施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中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2024-01-2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01-08临政发〔20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
临政发〔202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为切实用好省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对应原则,逐条明确市级责任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4年新制定的政策(涉及临沂共44项)
(一)加大援企惠企力度。
1.优化国际航空货运补贴标准,对2024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地区)航空货运航线给予单个航班最高5—150万元补贴,对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给予最高100—300元/吨航时补贴;鼓励新开加密北美和欧洲货运航线。对航空公司在山东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3.顶格执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用工稳定且规范的小微企业,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利率不超过4%的专项贷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全面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通过一份公共信用报告,代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52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机制,编制全口径信用修复指南,帮助失信主体加快信用修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二)全力扩大有效需求。
6.用好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励资金,对16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及增量贡献率、民间投资占比及提高幅度、省级重点项目实施推进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给予排名前5位的市分别奖励15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补短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经评定,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在购买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4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24年年底前统一核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4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壮大信息服务消费,推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4年遴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1.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80%,鼓励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除保留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及更新城市公共汽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鼓励各市制定更加优惠的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支持企业扩大二手车出口,对二手车出口检验检测费给予每辆车最高150元的资金支持,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最高50%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到账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外资项目、年度到账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省财政按其到账外资实际支出金额2%的比例、项目所在市按其到账外资实际支出金额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
15.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用应为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对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行业,可适当放宽标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6.建立完善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支持。其中:贷款贴息按银行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最高2000万元确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17.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在重点产业领域成功转化实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包)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8.围绕重点产业提升、企业研发经营、核心技术攻关等,实施专利导航项目80项,其中全省重点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5项、区域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40项、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35项,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9.健全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以及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按最高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0.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任选一笔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所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省财政、市财政、贷款银行按照35%、35%、30%的比例给予风险分担,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研发类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9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1.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分别设置50亿元和80亿元的“专精特新”、科创再贴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优先接受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作为再贷款合格质押品。(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等,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提供研究开发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对符合条件且服务制度健全、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经综合评定,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创新券总额的10%、20%、30%分三档给予奖励补助,同一供给方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3.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2024年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验收通过后给予每个基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并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4.实施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项目奖补,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对承担建设高质量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每项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全面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向标准转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25.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面向全省培育一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推动区域内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6.聚焦高端软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十大领域”建立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遴选100个标志性优质项目在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领域科技型企业,给予10%的研发投入后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7.聚焦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产业规模效益带动,面向全省优势产业集群培育认定一批省级“产业大脑”,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省级“产业大脑”建设及集群内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8.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通过“创新服务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市场开拓、工业设计与品牌推广等方向购买服务。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5万元,兑付比例不超过购买服务额度的30%。其中,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以及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认证服务的企业,单张服务券额度可上浮至10万元;对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诊断试点的企业补贴比例可提高至100%,单张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9.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新入选的“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领航企业、特色专业型平台等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级标杆示范,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面向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双跨”平台等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场景解决方案,事后择优给予服务商每个场景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0.加快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提高工业互联网网络互通能力,对商业模式清晰且形成规模化标识解析应用服务能力的二级节点,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优化升级“工赋山东”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分行业、分区域举办供需对接、场景路演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31.深入开展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支持建设新型数据中心,推动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2024年对电源使用效率(PUE)降低0. 02以上(或等效节约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高水平服务超过15%、网络层级和互联互通水平较高的大中型数据中心,省财政对每个在用标准机架最高给予1000元支持;对能够有效提供城市内部低时延算力服务,间接经济效益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年服务超过30万人次)的边缘数据中心,省财政对每个在用标准机架最高给予3000元支持。(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32.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扩面提升行动,2024年对于建成的基础型和成长型智慧社区,按照单个社区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于引领示范作用强、功能完善、惠及范围广的标杆型智慧社区,按照单个社区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
33. 2024年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7000万元左右,围绕发展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择优支持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入库项目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引领性、支撑性项目。对两业融合试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创新中心建设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评估结果优秀的项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4.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筛选评价、信息对接、推广应用等服务,对推动专利产业化成效显著的,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35.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加快发展,对列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货运企业月报名单(规上道路货运企业)的,货运量20万吨(含)以上或货物周转量5000万吨公里(含)以上的,且货物周转量增量达到全省前50位的道路货运企业,省财政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更新、维修货运车辆等道路货运直接性支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36.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按照每个试点工程300万元奖补标准,支持2024年上半年纳入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并经评审排名前5名的企业,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多式联运规范标准及单证格式制定和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多式联运中转站建设(改造)、设施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改造)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37.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省财政统筹5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对2024年新开通、稳定运营3个月以上,且融合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电商等三种及以上服务的客货邮线路,每条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用于客货邮合作线路运营中车辆运行、设备购置更新、站点修缮提升等直接性支出,同一县(市、区)最高补贴10条线路,已享受过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38. 2024年,创建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70个左右,省财政分阶段每个安排补助资金2000—5000万元,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9.围绕粮食、蔬菜、特色果品、特色畜牧等产业发展,开展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省财政对每个产业分阶段累计给予5000万元—1亿元资金支持。启动对虾、深海鱼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省财政对每个产业分阶段累计给予不超过2亿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40.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行动,2024年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家、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5家,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41.增设省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以工代赈,重点向沂蒙革命老区、黄河滩区、享受中原经济区政策区域及发展薄弱县倾斜,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等建设,采用竞争方式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给予100-2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提速能源绿色转型。
42.深入落实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鼓励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提前关停退出,对2023—2025年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的企业,每千瓦分别给予40元、20元、1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未按国家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附加和交叉补贴的不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3.推进中深层地热能示范项目建设,筛选100口建设规范、技术先进、示范效果显著的中深层地热井,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每口井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级与项目所在市共担。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浅层地热能项目,纳入省级浅层地热能重点项目库后,按有关程序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4.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涉及临沂共26项)
1.保险公司在“关税保”项下出现赔付损失,以省公司为单位,对年度赔付总额超过“关税保”年度保费收入150%以上、200%以下的部分,财政承担30%;赔付总额超过保费收入200%以上的部分,财政承担20%,单户保险公司最高补偿限额3000万元。对“关税保”项下赔付损失财政承担部分,省财政与出险企业所在市财政按5∶5比例分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对符合“十强”产业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进口,以不超过申报年度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贴息率,具体由各市自主确定并落实贴息资金,省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贴息率可上浮5%。(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其他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4.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攻关、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开展专利保险扶持工作,对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于高价值专利和企业投保目标国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上浮10%,最高补贴50万元。对投保“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企业给予适当倾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6.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供应链票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供应链票据加快发展。(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7.支持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省财政支持相关市完成国家储气任务,按其承担租赁费用的30%给予补助。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8.实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突出“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创新导向,将创新创业、技术开发、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标准,作为“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2024年将农村公路省以上奖补资金切块分配,与市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1. 8万公里,改造存量危桥30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50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10.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建成投运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对光伏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新增能源,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留给所在市的新能源能源增量,除国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项目外,必须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日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12.开展汇率避险担保试点,鼓励担保公司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担保,银行免除中小微企业保证金。对于担保机构承办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担保费,由省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5∶5比例全额补贴,试点期间省财政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沂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
13.推动“齐鲁进口贷”业务,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进口企业融资发展,促进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对落实“齐鲁进口贷”政策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4.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积极培育行业协会、产业共同体等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年择优选取10个左右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每个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实施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IPO企业,省财政按照申请(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重组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按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7.支持全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资企业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通过要素保障、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等政策,推动外方债权人将债权转增注册资本。(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沂市分局)
18.省财政统筹资金,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商业汇票签发量前10名和同比增速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供应链票据签发量年度前2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以及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19.单体项目装机容量小于5万千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燃气机组自发自用电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收系统备用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20.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对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以竞争性项目的方式给予2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1.加大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2.支持企业提升基础创新能力,加力培育高技能人才,支持实施一批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省财政对评选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效益发挥等情况,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3.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的上个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0%标准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提升企业融资可得性和惠及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4.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补助,对16市专利保险扶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情况综合评定,每年分三档给予奖补支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5.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加强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指导各市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6.深入实施“齐鲁文艺高峰计划”,加强选题策划和引导,创作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力作,对获得国家级奖项、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奖励。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推动全省重点剧目展演巡演,支持省内大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全年举办各类剧目展演巡演5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