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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8-23临政办字〔202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1日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
临政办字〔202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
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19〕7号)《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临沂)发展规划(2020-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持“集约利旧”,统筹推进临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2022年年底前,市本级和3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以上,全部县达到三星级以上。2025年年底前,力争市本级打造五星级标杆城市,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目标,对标领先城市,全力打造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1411工程”。建设1个“城市大脑”,实现数字基建新设施、数字治理新格局、数字惠民新模式、数字经济新动能4大目标任务,创建商贸物流1个特色品牌,打造高铁新城1个区域示范。构建善感知、会思考、有温度的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22年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 优化信息通信网络。推进5G网络建设和规模组网,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全覆盖,10000座5G通讯基站具备开通条件。2022年年底前,全市建成13000个5G基站,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70%,IPv6网站支持率8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25Mbit/s,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9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临沂移动、临沂联通、临沂电信、临沂铁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编制《临沂市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意见》,为临沂市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2022年年底前,争创2个以上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和超级计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移动、临沂联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构建市县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依托省级视频监控资源服务目录价格体系,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21年年底前,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总数继续保持18万路,开展视频监控深度开发应用工作。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2022年年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4. 完善融合基础设施。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统筹推进公交车视频监控、营运车辆监控、道路运输监管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要素采集齐全、传输稳定可靠的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提升水利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支持现有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监控杆等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提升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逐步提高地下管线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市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智能联网充电桩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 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地上和地下BIM、CIM模型构建,为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2022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6. 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完善提升“爱山东”APP临沂分厅、“爱山东·容沂办”APP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2022年年底前,实现1800项服务事项“掌上可办”,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全市统一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与调度“一网统管”、社会稳定预警“一网统防”、公众服务“一网统办”。2021年年底前,全市基层网格专职网格员移动终端配备率100%,社会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事项流转处置、日常监管考核信息化率100%。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 拓展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级信用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支持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提升信用创新应用水平。2022年年底前,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 优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智慧城管体系,重点建设“一网”“一库”“一图”“一端”“一平台”。2022年年底前,市级建设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诉求、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重点应用的建设和拓展,各县区按照市级要求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项目。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成临沂市灾害信息预警发布和信息资源汇聚中心。2022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 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治理能力,完善黑臭水体治理监测平台,推进城市水环境监测一体化。提升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构建市县两级业务贯通的“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2022年年底前,实现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密度间距低于5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12. 推进智慧出行服务。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数据联网,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停车场“一网运行”。推行“掌上公交”、乘车电子支付、电子站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2022年年底前,打造一批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智慧停车应用优秀案例;实现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 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2022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 完善智慧医疗服务。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推行“一码就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打造全市统一医疗健康码工程体系,推进健康码在全市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取药等全流程应用。2022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全市电子健康卡(码)应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 推动智慧文体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宽人脸识别、微信、支付宝等不同借阅图书渠道。建设数字文化馆,实现省市县(区)数字化建设一体化。整合数字博物馆资源,建设在线导览展示系统,实施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2022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数字图书馆、省文化馆平台资源信息共享,全面建成市级数字博物馆,完成县区级数字博物馆试点建设。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等功能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加快完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2021年年底前,主城区及试点县建成智慧社区(村居)18个。2022年年底前,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30%以上,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50%以上。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智慧社区(村居)不少于300个。(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7. 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区,带动九县优势产业发展,实现各行业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格局。2022年年底前,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增幅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 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制造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实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企业上云数量1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 促进农业、旅游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景区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同步发展以VR旅游+VR景区(景点)的互动沉浸式旅游体验。2022年年底前,实现景区非接触式支付体验,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创建特色品牌
20. 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发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主体功能,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一体化推进“商、仓、流”。
“商”方面,坚持“线下抓布局优化、线上抓业态创新”,打造临沂直播基地,不断提升电商交易额度。2022年年底前,实现网络零售规模达到380亿元。新建、改建(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专营区20处以上。
“仓”方面,坚持“以商定仓、仓配一体”,在国际陆港打造现代化仓储集聚区,引进罗滨逊智能化仓储解决方案,建设京东亚洲一号仓,搭建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仓储系统。2022年年底前,新增标准仓储面积240万平方米,新建仓储50%以上应用智能仓储管理系统。
“流”方面,坚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强“陆向通道疏通、空中航线畅通、港口业务拓展、等级枢纽合作”,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促进物流业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2022年年底前,培育6家左右网络货运骨干信息平台。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引导物流企业提升智慧化水平,2021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物流行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及物联智慧云平台建设;2023年年底前,实现80%本土物流企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七)打造区域示范
21. 推动高铁新城建设。支持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建设,推进天河产业园建设。构建精准高效功能片区现代治理体系,搭建高铁片区城市信息聚合规建管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试验区。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智慧交管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智慧照明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将高铁新区打造成新型智慧城市试验区和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高铁片区推进办,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的宣传,发布《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2022年3月)。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场景应用,加快推进重点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对照中期评估建议和省验收要求,开展市级自评,找出自身建设不足、找准工作短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针对建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全市迎检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制度,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考核评估、示范推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及主城区(五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动实施。各县政府要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要求,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突出“一县一品、千城千面”制定建设任务书,细化实施方案,经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实施,同时做好相关智慧应用开发工作,积极争创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相关建设专项资金,做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财力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人才招引、培养机制,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在各部门和机构增设专业人才岗位,建立高端智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由专业公司从事智慧城市建设、集成、运维,并加强与业内头部企业技术合作,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大数据资源汇聚、大数据创新应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整合提升、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提升、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等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举办全国性高端峰会,提升临沂新型智慧城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21-08-2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2021-08-17临政办字〔202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决策部署,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强市发展目标,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突出项目引领,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扶持,示范推进,经县区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市政府确定100个2021年全市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85亿元,其中本年度计划投资165亿元,现...
临政办字〔202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决策部署,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强市发展目标,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突出项目引领,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扶持,示范推进,经县区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市政府确定100个2021年全市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85亿元,其中本年度计划投资165亿元,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把项目实施纳入本地工业经济发展重点任务,作为带动区域发展、引领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动项目建设,为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转变注入强劲动力。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2021-08-1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2021-08-13临政字〔202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3日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为全面加快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市城建办补充编制了《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
临政字〔202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
为全面加快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市城建办补充编制了《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共实施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等25个项目,总投资64.7亿元,其中,市财政资金47.6亿元;2021年投资14.5亿元,其中:市财政资金10.3亿元、片区开发2.5亿元、市场化运作1.6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总投资37亿元,2021年投资3.7亿元。工程全长27.4公里,分为三段:滨河路(沂河路-长春路)、滨河西路(三河口隧道-长春路)、祊河路(蒙山大道-长春路)。全线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实现主线连续交通流。
二、李公街跨滨河东路过街天桥工程
投资4000万元。建设李公街跨滨河东路过街天桥。
三、综保区珠海路道路工程
投资1亿元。工程东起东外环,西至澳门路,全长1.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
四、沂蒙路与临沂北外环立交工程
总投资2.7亿元,2021年投资1亿元。工程位于沂蒙路与国道205交汇处,建设全互通立交一座。
五、公交闭合圈打造项目
投资2570万元。建设广州路、通达路、金雀山路三条公交专用道,打造公交闭合圈。
六、南京路沂河桥等三座大桥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投资1300万元。实施南京路沂河桥、陶然路沂河桥、西安路祊河桥等护坡防护、护岸防护和堤身加固等工程。
七、祊河城区段过洪断面数学模型编制
投资200万元。祊河城区段六座桥梁等编制数学模型,对祊河城区段过洪断面进行综合评估。
八、污水提质增效(一期)
投资1000万元。通过清淤疏通、混错接改造、缺陷修复、管网建设等措施,提高污水收集浓度。
九、大学城东部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总投资5000万元,2021年投资2500万元。对大学城东部片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提高片区防汛标准。
十、宏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总投资1.75亿元,2021年投资8750万元。打通大山路至育才路段断头路,新建排水方涵,同步开展上下游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十一、两排项目
总投资7400万元,2021年投资2900万元。实施开源路明渠改造、王庄路(顺河街至涑河)排水、城市道路积水点应急处理等3项工程。
十二、中心城区公共环境布置
总投资146万元。打造重点路段园林景观小品、公益宣传栏、路灯道旗和部分楼宇墙体灯光秀。
十三、园林绿化项目
总投资8500万元,2021年投资4500万元。实施北城新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沂河左岸李公街滩内景观提升工程、雕塑公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等3项工程。
十四、中心城区交通综治支撑平台
投资300万元。搭建包含现状路网信息、交通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报表生成等功能的中心城区综治支撑平台,建设微观仿真模型,对拥堵改造方案进行评估。
十五、8万吨引水上延维修工程
投资1500万元。对8万吨引水上延工程水毁管道进行维修,保障居民用水。
十六、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二期)
投资3亿元。实施综合楼及汉街改造提升、后续布展、南北文化公园等项目。
十七、市城投集团项目
总投资4.9亿元,2021年投资1.75亿元。实施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临沂奥体中心附属配套设施、创意产业园西安路100米绿化带项目3项工程。
十八、市水务集团项目
总投资11.2亿,2021年投资1.4亿元。实施临沂市科教创新城供水管网建设、临沂市第四水厂2项工程。
附件: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第二批)
附件
2021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第二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范围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万元)
2021年资金来源(万元)
开工竣工时间
建设主体
备注
总投资
2021年
投资
市财政资金
片区开发
市场化运作
其他
综合预算
PPP
运作
1
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滨河路(沂河路- 长春路);滨河西路(三河口隧道- 长春路);祊河路
(蒙山大道-长春路)
改造的整体目标是实现主线连续交通流,设计车速60公里每小时;道路等级为交通性主干路, 全线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包括道路、桥梁、交通
、照明、绿化、雨水、给水、电力、通信等工程
全长27.4公里,分为三段:
(1)滨河路(沂河路-长春路):全长约15.4公里
(2)滨河西路(三河口隧道-长春路):全长约7.7 公里
(3)祊河路(蒙山大道- 长春路):全长约4.3公里
改造
370000
37000
37000
2021.10-
2023.03
市住建局
2
李公街跨滨河东路过街天桥工程
李公街与滨河东路交汇处
过街天桥及附属设施
过街天桥
新建
4000
2000
2000
2021.10-
2022.04
市住建局
3
综保区珠海路
道路工程
澳门路至东
外环路
珠海路道路、管线综合、绿化、亮化等
全长1.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
新建
10000
10000
10000
2021.09-
2022.04
市城发集团
含电力迁改
4
沂蒙路与临沂北外环立交工程
沂蒙路与北外环交汇处
立交匝道工程
主线长度3000米,匝道长度4000米
新建
27000
10000
10000
2021.10-
2022.12
市交通
运输局
5
公交闭合圈打造项目
建设广州路(滨河西路-茶山路);通达路
(南京路-沂河路);金雀山路(东兴路-蒙山大道)
标志标线工程、电子监控工程
广州路段4700米;通达路段13500米;金雀山路段7500米
新建
2570
1275
1275
2021.08-
2021.12
市交通
运输局
市公交公司
6
南京路沂河桥、陶然路沂河桥、西安路祊河桥等三座大桥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南京路沂河桥、陶然路沂河桥、西安路祊河桥
护坡防护、护岸防护和堤身加固等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改造
1300
1300
1300
2021.08-
2021.12
市住建局
7
祊河城区段过洪断面数学模型编制
长春路-三河口
对长春路、西安路、武汉路、蒙山大道、通达路、沂蒙路祊河桥进行过洪断面综合评估
新建
200
200
200
2021.08-
2021.12
市住建局
8
污水提质增效
(一期)
中心城区
管网排查、疏
通、修复
DN600-DN1500
改建
1000
1000
1000
2021.08-
2021.12
市住建局
9
大学城东部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王平庄社区
及周边
雨污分流、分流井
DN600-DN1500
改建
5000
2500
2500
2021.08-
2021.12
市住建局
10
宏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双岭路-涑河北街
新建大山路至育才路道路及排水箱涵等附属设施,对双岭路至涑河北街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2.9公里
新建
17500
8750
8750
2021.10-
2022.06
市住建局
11
开源路明渠
改造工程
陶然路-清河北路
清淤、涵墙改造、新建盖板等
600米
改造
3000
500
500
2021.11-
2022.06
市城管局
12
王庄路排水
工程
顺河街-涑河
西侧敷设雨、污水管道,东侧建设4x2箱涵,新建道路及人行道、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涑河南街新建1座8立方/秒雨水泵站
600米
改造
4000
2000
2000
2021.11-
2022.06
市城管局
13
城市道路积水点应急处理工程
蒙山大道(北园路-成才路)、聚才六路与滨河路交汇处
增设雨水收集井及雨水连接管、管网清淤、敷设管网等
700米
新建
400
400
400
2021.06-
2021.07
市城管局
14
中心城区公共
环境布置
中心城区
打造园林景观小品、公益宣传栏、路灯道旗和部分楼宇墙体灯光秀,发布电子屏公益广告
新建
146
146
146
2021.06-
2021.07
市城管局
15
北城新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
北城新区
北城新区一期4 个地块用于口袋公园建设,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在以上地块中适宜建设地下停车场的1个地块结合口袋公园建设地下工程, 建筑面积约8500 平方米
总面积约1.6公顷
新建
4000
2000
2000
2021.09-
2022.07
市城管局
16
沂河左岸李公街对应滩内景观提升工程
滨河景区
对现有长势较差的苗木进行更换,建设广场、林荫停车场,增加亲水场地和林荫步道,建设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打造沂河滨水城市阳台
总面积约12公顷
新建
2000
1000
1000
2021.08-
2021.12
市城管局
17
雕塑公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雕塑公园
雕塑公园内环园提升:更换破损沥青路面、彩色透水混凝土、路侧集水沟、路两侧路沿石,沿环园路建设1.2米健身塑胶跑道。出 入口改造提升,维修廊架,增加城市家具, 增加监控系统等。
新建
2500
1500
1500
2021.08-
2021.12
市城管局
18
中心城区交通综治支撑平台
中心城区
通过路网普查及相关交通基础数据收集处理,搭建包含现状路网信息、交通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报表生成等功能的中心城区综治支撑平台。搭建微观仿真模型,利用模型对堵点交叉口改造、信号配时、路段改造等方案进行评估,为方案实施提供依据
平台信息覆盖中心城区; 利用微观模型进行20处堵点治理方案进行评估
新建
300
300
300
2021.08-
2021.12
市住建局
包含高清正摄图影像资料购置等约60万
19
8万吨引水上延维修工程
黄埠闸-岸堤水库
水毁管道维修
51公里
修复
1500
1500
1500
2021.08-
2021.10
市住建局
20
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二期)
沂蒙路与金雀山路交汇处
综合楼及汉街等改造提升、后续布展、南北文化公园
改造提升9423平方米;展陈10769平方米;南北公园10.7万平方米
新建
30000
30000
30000
2021.01-
2021.12
市文旅局
老城区指挥部
21
中央储备粮临沂直属库
项目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123号
1栋办公楼,1栋生活楼,14座平房仓,1栋一站式服务楼,1栋机修器材库,1 栋消防泵房及水池,1栋变配电间,2间门卫,1 间公共厕所,停车位75个
总建筑面积88289.09
平方米
新建
33300
15000
15000
2021.10-
2023.06
市城投集团
22
临沂奥体中心附属配套
设施
北城新区北至兰州路、南至西安路、东至沭河路、西至孝河路
柳青河河道治理
、柳青河东路、涵、雨水、路灯
、交通设施、西安路100米绿化带
河道治理长度:0.9公里道路:长1600米,宽13.5米(其中人行道两侧各3 米),涵洞45米;雨水:双侧,管径DN800 路灯:53棵;标志牌、划线、交通监控西安路100米绿化带长度: 0.8公里
新建
12800
2000
2000
2021.08-
2023.12
市城投集团
23
创意产业园西安路100米绿化带项目
北城新区西至温凉河路, 东至白马河路
西安路100米绿化带
总长度0.4公里
新建
2800
500
500
2021.11-
2022.05
市城投集团
24
临沂市科教创新城供水管网建设工程
河东科创城片区
供水管道
临沂市科教创新城供水主干管道建设工程,西接30 万吨东线DN1200 主管道, 沿长春路向东敷设 DN1200 供水管至联邦路,沿联邦路向南敷设 DN800供水管至兖石铁路,管线长度约11 公里;于范庄路、规划一路、规划路敷设 DN300 供水管道,管线全长约3公里
新建
12000
12000
12000
2021.08-
2021.12
市水务集团
25
临沂市第四
水厂项目
河东区汤头镇
水厂
河东区汤头街道, 国道205以南、国道206以东、胶新铁路以西,征地面积约404亩
新建
100000
2000
2000
2021.10-
2026.12
市水务集团
启动前期手续办理
合计
647316
144871
103371
25000
16500
2021-08-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结果的通报2021-08-13临政办字〔2021〕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3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自查的通知》,市政府对各县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评价结果(一)目标完成情况。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均...
临政办字〔202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3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自查的通知》,市政府对各县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结果
(一)目标完成情况。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均完成了“十三五”能耗强度控制目标;除沂水县、蒙阴县和经开区外,其他县区均完成了“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二)评价结果。兰山区、平邑县2个县区为超额完成等级;罗庄区、高新区、兰陵县、郯城县、莒南县、临港区、沂南县、临沭县、河东区、费县、沂水县、蒙阴县12个县区为完成等级;经开区为基本完成等级。
二、下步工作
市政府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兰山区、平邑县2个县区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经开区和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县区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深入分析能耗煤耗消费形势,坚决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持续均衡有力推进能耗“双控”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主线,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控制新增能耗,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决培育“四新”经济等新动能,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和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各项节能约束性目标任务。
附件:各县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得分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各县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得分表
县 区
节能目标(40分)
节能措施(60分)
总得分
得分
排名
完成情况
(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
“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25分)
“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15分)
目标责任(10分)
结构调整 (8分)
重点领域节能(20分)
支持政策(12分,另有1分加分项)
监督检查(4分)
节能管理与服务(6分)
工业节能(4分)
建筑节能(4分)
交通节能(4分
公共机构领域节能(5分)
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3分)
价格政策落实情况(2分)
税收政策落实情况(2分)
专项资金和重点工程情况(4分)
技术和产品推广情况(2分)
市场化机制推进情况(2分,另有1分加分)
兰山区
25
15
10
8
1.5
4
4
5
2
2
2
4
2
2
4
6
96.5
1
超额完成
平邑县
25
15
10
6
4
4
4
5
2
2
2
4
2
2
3
6
96.0
2
超额完成
罗庄区
25
15
10
6
4
4
4
5
1.5
2
2
4
2
1.5
2
6
94.0
3
完成
高新区
25
15
10
7.5
2
3.4
4
5
1
2
2
2
2
2
4
6
92.9
4
完成
兰陵县
25
15
9.5
7.5
0.5
4
4
5
2
2
2
4
1.5
1.5
3
6
92.5
5
完成
郯城县
25
15
10
8
4
3.2
4
5
1
2
2
2
1.5
1
3
5
91.7
6
完成
莒南县
25
15
8
7
1.5
4
4
5
1.5
2
2
4
1.5
1
2.5
5
89.0
7
完成
临港区
25
15
10
7.5
0
3
4
5
0.5
2
2
2
1.5
2
3
5
87.5
8
完成
沂南县
25
15
5
5
3.5
4
4
5
1.5
2
2
2
1.5
1.5
4
6
87.0
9
完成
临沭县
25
15
5.5
8
3
4
4
5
1
2
2
2
1
1
2
6
86.5
10
完成
河东区
25
15
7
7
2
4
4
5
1
2
2
2
1.5
1.5
2.5
5
86.5
10
完成
费县
25
15
6
5.5
3
3.6
4
5
1.5
2
2
2
1.5
1
3
5
85.1
12
完成
沂水县
25
0
10
6
2
3
4
5
2.5
2
2
4
2
3
4
6
80.5
13
完成
蒙阴县
25
0
10
6
2
3.3
4
5
2
2
2
4
2
3
4
6
80.3
14
完成
经开区
25
0
10
6
4
4
4
5
2
2
2
4
2
1
1.5
5
77.5
15
基本完成
2021-08-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耕地卫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08-13临政办字〔2021〕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2021年耕地卫片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3日临沂市2021年耕地卫片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1〕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临政办字〔202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2021年耕地卫片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临沂市2021年耕地卫片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1〕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手段。通过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纠正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行为。压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工作任务
(一)核实耕地卫片图斑。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有效力量,对下发的耕地卫片疑似图斑进行分析比对、实地核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合法性判定,按时上报核实成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核实确认的问题图斑,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问题台账,根据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做到一图一档,逐图销号。
(三)整改纠正问题图斑。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法依规推动问题图斑整改纠正,并对整改真实性负责。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恢复耕种的必须限期恢复,该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责任。
(四)检查评估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发区)耕地卫片图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开发区)将予以警示约谈;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三、时间安排
(一)县级核实上报。图斑核实采用“鲁地云APP”进行现场核查、拍照举证,举证材料和影像以及问题图斑整改方案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市级数据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举证材料和影像进行汇总审查,对整改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形成审查报告提报市政府。
(三)整改审核上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问题图斑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完成情况提报市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和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20〕34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3号)明确的任务分工要求,对各自领域、行业内的耕地问题图斑履行监督、整改责任。
(二)加强市级监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核实及整改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按照“严起来”要求,对审核图斑判定真实性低于95%或存在虚假整改情况的县区(开发区)公开通报。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将以耕地卫片审核结果为依据,对耕地卫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排名后三位的县区(开发区)进行重点监控,逾期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整改先进县区(开发区),在耕地保护激励政策及资金方面,将予以倾斜;对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且未能恢复耕种条件的,等量扣除该县区(开发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把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保持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田长”工作效能,采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三)坚决遏制新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问题图斑整改纠正落实结果作为衡量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标准,对新增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做到“零容忍”。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大基层群众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耕地,营造耕地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事项
耕地卫片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要以机要方式单独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卫片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动态要及时上报市政府。
附件:问题图斑的判定及具体措施
附件:
问题图斑的判定及具体措施
一、建设用地
耕地卫片中的建设用地压占图斑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实际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判定为“合法建设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提供举证材料。
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而占用或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判定为“违法建设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修建住宅的,判定为“违法宅基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二、临时用地
耕地卫片中的临时用地图斑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实际为临时用地且取得临时用地批复的图斑,判定为“合法临时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提供举证材料。
未取得临时用地批复而进行临时用地建设的图斑,判定为“违法临时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同意补划的,判定为“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假借临时用地名义,取得临时用地批复,但实际用地不是作为临时用地使用的,判定为“违法建设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同时,要倒查审批及监管责任。
三、设施农业用地
耕地卫片中的设施农业用地图斑要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对实际用途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已履行备案程序的,判定为“合法设施农业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提供举证材料。
对图斑核查时发现没有履行备案程序的,判定为“未备案设施农业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即督促备案,规范管理,并限时提供举证材料和现场影像资料,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备案手续,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农业养殖设施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同意补划的,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占用基本农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假借设施农业项目名义,实施非农业建设的,判定为“违法建设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同时,要倒查审批及监管责任。
四、园地、林地、草地
耕地卫片中的园地、林地、草地图斑要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树木、果木、草皮的,分别判定为“林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园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草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的,判定为“绿化用地图斑”,此类图斑应提供举证材料。
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判定为“违规绿化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限期纠正,恢复耕种。
对占用耕地种植树木、果木、草皮的,分别判定为“林地图斑”、“园地图斑”、“草地图斑”,此类图斑要限期纠正,恢复耕种。
五、湖库塘用地
耕地卫片中的湖库塘地类图斑要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挖湖造景、库塘扩容的,判定为“湖库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建设人工湿地、人造水利景观的,判定为“合法水工用地图斑”,此类图斑应提供举证材料。
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建设人工湿地、人造水利景观的,判定为“违规水工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占用耕地挖塘养殖的,判定为“养殖水面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限期纠正,恢复耕种。
六、道路用地
耕地卫片中的道路地类图斑要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实际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判定为“合法交通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提供举证材料。
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而占用或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建设的,判定为“违法交通用地图斑”,此类图斑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对已经批准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农村道路的,判定为“农村道路图斑”,此类图斑要提供举证材料。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农村道路的,判定为“违法农村道路图斑”,占用一般耕地的,要限期整改、恢复耕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立案查处、限期整改。
七、其他用地
为实施非农建设而进行推填土、土地平整、摆放晾晒等影响耕地种植,且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的,判定为“违法推填压盖图斑”,不得判定为临时用地,此类图斑要限期整改、恢复耕种。
2021-08-13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08-09临政办字〔2021〕54号兰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工作方案为聚焦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提升体博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定于2021年9月26日至28日,在临沂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
临政办字〔2021〕54号
兰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聚焦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提升体博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定于2021年9月26日至28日,在临沂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以建设“国际体育用品采购中心”为目标,以跨界、扩圈、融合的办展方向为指引,运用线上线下“双核”办展模式,实现“展览+论坛+赛事”精准对接,发挥临沂市“市场+物流”的优势,打造永不落幕的高水平、专业型体育用品展示交易平台,引导体育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全省体育产业高量发展。
二、展会主题
体“汇”山东,聚“交”临沂,打造国际体育用品采购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体育局、临沂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临沂市体育局、临沂市商务局、兰山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
合作单位:山东省体育产业联合会
临沂市体育产业协会
中国(临沂)体育用品城
展务执行:山东福瑞德国际会展集团
四、主要议程
(一)开幕式
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
地点:临沂国际博览中心广场
(二)展览展示
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8日
地点:临沂国际博览中心
规模:展出面积36000平方米,参展企业500家,国际标准展位1500个。主要划分六大展区:
1.智能健身运动器材装备展区
包括商用健身器材、家用健身器材、康复按摩器材、保健产品、体育科学仪器、户外健身器材、游乐设施、健身器材配件等。
2.户外运动休闲及运动食品展区
包括户外及登山运动装备(功能服饰、徒步旅行装备、远足旅行装备,登山绳索、锁扣、冰镐、冰锥、冰爪,越野及徒步旅行手杖)、野营装备(帐篷、睡袋、充气床垫、户外家具、野营炊具)、轮滑装备(滑板、滑板车、直排溜冰鞋、滚轴溜冰鞋、头盔、护具)、自行车运动装备(高科技运动自行车、骑行服、手套、功能内衣、运动短裤、运动袜)、运动饮料、运动食品等。
3.运动休闲服饰展区
包括球类及团队运动鞋服及配件(足、篮、排球装备,田径运动装备)、运动时装(街头服装、都市服装、功能性内衣、运动衫、连帽运动衫、休闲鞋,运动眼镜、运动手表、鞋类配件,时尚运动配件面料、辅料、鞋材及配件)等。
4.智慧运动场馆设施展区
包括场馆营造(塑胶场地、人造草坪、运动地板、塑胶颗粒、树脂及涂料、活动看台座椅、坡道设施、蓬房及施工铺装设备、防水系统)、体育器材(田径器材及用品、体操器材、篮球架、各类网柱)、声光电设备(场馆灯照明设施、音响设备、吸声系统、LED显示、电子计时器、计分器)、康乐及游乐场设施、游泳设备、电子模拟运动场地、体育场馆检测机构及专业技术维护设备等。
5.球类运动及水上运动展区
包括乒乓球器材及配件,足、篮、排器材及配件,台球、桌球、高尔夫、棒垒球、手球、橄榄球、保龄球、壁球、门球、巢球器材及配件,游泳及海滩装、划船鞋、航海鞋、游泳运动配件、帆板运动配件、潜水服装及配件、船艇等。
6.“体育+”综合展区
包括“体育+旅游”、“体育+康养”、“体育+教育”等综合展区。
(三)同期活动
1.中国国际体育用品采购高峰论坛;
2.“兰山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观摩及调研;
3.山东省体育产业联合会一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4. 山东·海南(山海联盟)合作论坛;
5. 全国体育电视媒体高峰论坛;
6. 山东省青少年体育发展高峰交流论坛;
7.山东省体育产业优质资源推介会暨临沂市体育资源招商推介会;
8. 第二届中国体育智能制造创新大赛;
9.首届山东省体育服饰原创设计大赛;
10.山东省体育惠民消费季体博会专场;
11.中国健美健身冠军赛。
五、任务分工
成立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邀请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相关省份、省直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体博会,组织省内各地市体育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参展;负责体博会高峰论坛策划和组织工作;负责高峰论坛有关专家的邀请工作;指导相关配套活动的开展。
临沂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体博会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制定体博会媒体宣传方案、主流媒体记者参会邀请及接待工作;负责协调体博会各种媒体的宣传推介工作;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组委会领导同志活动,草拟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负责协调各单位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调度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临沂市教育局:邀请国内外学校体育装备企业、采购商参加展会。
临沂市工信局:配合做好中国国际体育用品采购论坛、中国体育智能制造创新大赛、体育服饰展演等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省工信厅领导参加博览会相关活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临沂市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场馆及各项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协调和维护工作;负责处理现场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此次展览展销等活动实施安全许可;负责场馆、宾馆和各项活动现场的车辆停放管理及周边道路交通管控、秩序维护。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活动期间场馆及各项活动现场的消防工作。
临沂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城区范围内LED、户外广告位等广告资源进行体博会宣传工作;做好体博会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体博会氛围营造工作。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市内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广告、站牌广告及长途车站广告位等广告资源进行体博会宣传工作;负责协调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利用高速公路广告资源做好体博会宣传工作;负责安排长途汽车站、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制作道路导引、悬挂欢迎条幅等氛围营造工作;负责开通体博会临时公交线路。
临沂市商务局:负责省商务厅领导参加博览会开幕式的邀请和接待工作;配合市体育局、兰山区政府做好体博会审批、绩效评估及后续工作。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各星级酒店放置体博会宣传资料;负责利用体博会平台宣传推介临沂市旅游资源;负责重要来宾、客商参观旅游景点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策划“红色沂蒙行”旅游专线,为与会嘉宾提供红色旅游服务。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活动期间场馆、酒店及各项活动现场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活动期间所需场馆、酒店及各项活动现场的医疗保障工作。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参展商品的质量监管及参会消费者的维权工作;做好展会期间各展馆、相关宾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各展馆、相关宾馆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工作。
临沂市体育局:负责展会重大事项协调,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工作部门的联系;负责邀请中体联、省体育局等领导和嘉宾参加展会;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体博会的相关工作等。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市内各县区金融和保险系统利用网站、网点LED、易拉宝等对体博会进行宣传推广。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负责开辟专栏节目对体博会进行宣传推介;负责及时跟踪报道博览会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临沂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市内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体博会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开幕式现场录播及博览会现场的采访和报道工作。
兰山区人民政府:负责体博会筹备、组织、推进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体博会顺利进行。
临沂商城控股集团:负责临沂国际博览中心的场地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展馆周围的氛围营造和展会宣传工作。
山东福瑞德国际会展集团:负责体博会的招商招展、设计策划、宣传推广、对接服务和运营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的筹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完成各项筹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精准开展体育产业项目招引,最大限度为参展商提供便利,推动各参展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要统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与博览会筹备工作,完善工作预案,确保展会活动有序开展、安全高效。要强化宣传,努力扩大体博会影响力,打造知名展会品牌,为推动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贡献力量。
附件: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
第二届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 政 山东省体育局局长
任 刚 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王延奎 山东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玉兰 临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金龙 山东省体育局经济处处长
翟培建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周晓东 临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
张洪永 临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陈海玲 临沂市教育局局长
戚树启 临沂市工信局局长
王行军 临沂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徐立娟 临沂市城管局局长
李献荣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呈春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西平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 杰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艳芬 临沂市体育局局长
褚 冰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梁绍伟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
王 涛 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总编辑
沈如茂 兰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桂强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陈湘华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李长城 临沂商城控股集团董事长
孙立伟 山东福瑞德国际会展集团董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张玉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金龙、翟培建、张洪永、刘艳芬、沈如茂、刘桂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兰山区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沈如茂同志兼任专班组长。组委会不作为临沂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2021-08-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1-08-06临政办字〔2021〕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以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
临政办字〔202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市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临沂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临沂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1-2025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临沂市开发区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临沂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2021-2025年)(承办单位:市科技局)
8、临沂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临沂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承办单位:市应急局)
10、临沂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承办单位:市应急局)
11、临沂市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承办单位:市应急局)
12、临沂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承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临沂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承办单位:市医保局)
14、临沂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市大数据局)
2021-08-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8-05临政办字〔2021〕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4日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展不动产“慧登记”省级试点的批复》(鲁自然资函〔...
临政办字〔202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展不动产“慧登记”省级试点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0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动产登记与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紧密结合起来,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部门协作共享,充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网络化、智能化、人性化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简化登记流程,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梳理各类登记事项,关联集成相关业务,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三是坚持资源统筹,最大程度发挥现有行政资源效能,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建立业务协同流程,对人员安排、窗口设置、数据共享等行政资源进行统筹调配。
(三)试点目标。对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综合创新改革,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形成全面、系统、可复制的不动产“慧登记”综合成果,为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借鉴。
2021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无纸化”、“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全程网办”、部分高频登记业务“智能网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地域限制、24小时全天候在线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统一,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不动产“慧登记”新模式,树立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标杆。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登记事项
1. 制定不动产“慧登记”配套制度规程。制定《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改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组合制度,明确范围、制定标准、规范流程,以制度先行引领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规范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9月底)
2.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机制。制定《临沂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技术规范和标准(试行)》,探索不动产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创新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制作、归档、管理和应用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完成时限:8月底)
3. 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网上协同办理全覆盖。推进不动产登记部门与覆盖市区的水电气暖等专营单位进行系统对接,实现网上协同办理过户。依托不动产“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平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不具备系统对接条件的水电气暖等专营单位签订授权服务协议,共享不动产过户信息,协同办理过户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8月底)
(二)创新完善机制
4. 改进不动产登记审查婚姻状况模式。自然人因买卖、互换、赠与、分割、合并、建造、变更、抵押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再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实行承诺制,其真实性由当事人负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8月底)
5. 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进一步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发企业、房屋经纪机构、人民法院等单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端口,深化服务内容,分流登记窗口现场业务,让企业、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市住建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9月底)
6. 全面开展“互联网+不动产预告登记”。商品房销售合同全面实现电子化,登记系统与房产交易系统实现交互共享获取电子合同。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预告登记约定书》电子文书嵌入商品房签约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签订电子合同时一并签署,进行网签备案后,相关信息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申请书、约定书等电子文书自动推送至登记系统发起预告登记,系统智能审核登簿,实现已备案合同商品房预告登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9月底)
(三)深化数字赋能
7. 优化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加快推进在线身份认证安全技术应用,通过优化升级系统,对接第三方平台,研发移动端认证及意愿确认功能,启用电子签章、电子表单等功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实现“无纸化”、全天候、全地域、零次跑的“全程网办”模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8月底)
8. 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优化升级“临沂市电子印章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更多事项“线上盖章、线上申请”。加快推进移动端电子签章功能应用,群众、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时,可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电子签章功能,通过在线身份认证,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功能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8月底)
9. 优化共享数据信息交互应用。推动税务、公安、民政、卫健、法院、市场监管以及水电气暖等多部门与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共享,扩大共享数据覆盖面,切实提高共享数据利用率。共享信息提供方对共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各类资料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纸质资料,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零纸质材料申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9月底)
10. 深化不动产智能审核功能。利用数据智能比对等技术,进一步研发不动产登记智能申请、智能受理、智能审核以及智能登簿等功能,逐步将不动产登记业务由人工审核向计算机智能审核转变,实现“即时办结、24小时智能审核”,有效节省人力支出,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8月底)
11. 优化网上电子缴税系统。建立线上、线下统一核税机制,提高核税效率,优化网上电子缴税办理流程,提高网上缴税便捷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9月底)
(四)加强安全管控
12. 建立网办业务质量监控机制。动态监控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智能网办”办理流程及登记内容,及时预防和化解登记风险,确保不动产智能登记质量和安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8月底)
13. 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异地“容灾备份”工作。采用“云容灾”集成备份方式,对现有登记系统数据进行有效备份,保护登记系统数据安全,为不动产登记全面“无纸化”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8月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全市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开展试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重大问题沟通、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落实措施,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限倒逼工期,以责任倒逼落实。
(三)强化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一件一件问效,对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限期整改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不动产“慧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工作亮点,重点做好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宣传改革进展新成效等工作,为有效推动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君师 副市长
副组长:赵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鑫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张永利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孔 云 市档案馆副馆长
张志鹏 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科科长
王行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高级警长
张丛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洪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化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济民 市住建局副局长
韦 伟 市卫健委副主任
赵从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李守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王志琦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吕晓辰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郭元华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公冶颂 临沂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
马祥东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朱化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祥东同志兼任副主任。
2021-08-05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7-28临政办字〔2021〕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8日 《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严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构建农村“大健康”工作格局,实现乡村健康共享、和谐共建的法律保障,是推动以健康乡村建设为基础建设健康...
临政办字〔202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
《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严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构建农村“大健康”工作格局,实现乡村健康共享、和谐共建的法律保障,是推动以健康乡村建设为基础建设健康临沂的重要举措,已于2021年7月1日颁布实施。为加快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管理规范、法律约束等手段,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村居民健康保障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重点突破、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把健康乡村示范创建与文明乡镇创建、卫生乡镇创建紧密结合,聚焦建设健康环境、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质量,加强理念倡导、政策引导,推动大健康思想深入人心,形成农村居民共同关注健康、共同参与和促进健康的氛围,为建设新时代大美新临沂提供坚强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工作重点,提高健康乡村建设水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坚持规划引领,将健康乡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行政区域内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健康乡村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保障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农村健康硬件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安全,提高农村地区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把健康乡村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增长机制,为健康乡村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条例》知晓度。以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健康乡村建设。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全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两医联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供优质普惠的健康服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和就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领办或者托管村卫生室。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鼓励有关保险企业发展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为村民重特大疾病治疗和多元医疗需求提供保障。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村民膳食减盐、减油、减糖,引导村民养成科学健康的膳食习惯,提高村民健康素养。落实学生餐营养标准,引导农村地区学生均衡膳食,提高农村地区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习惯。加强村民控烟限酒健康教育,规范农村地区烟酒销售,减少烟酒对村民身体健康的危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完善监管体制,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依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开展农村地区集市、超市、餐馆、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检测、评估和执法,确保农村地区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源可溯的食用油、肉、蔬菜等食材,保障餐饮食品健康卫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广科学健身,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健身活动,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健身项目,增强村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村民身体素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安全预警,提高预防溺水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在河流、水库和汪塘周边组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健康乡村建设支持力度。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定期督导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立法督导评估,对《条例》立法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分析、综合评价,不断完善推进措施。
2021-07-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07-21临政字〔202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前期,省政府对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2021年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发展目标、重大举措和重点部署,增加、调整了我省2021年部分相关指标,提出了新增重点任务的落实措施。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新增和调...
临政字〔202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前期,省政府对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家2021年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发展目标、重大举措和重点部署,增加、调整了我省2021年部分相关指标,提出了新增重点任务的落实措施。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补充完善全市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新增和调整部分指标,我市相关指标新增和调整情况(4项)
(一)新增指标(3项)。
1. 2021年全市5G用户普及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移动、临沂联通、临沂电信、临沂广电)
2. 2021年全市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 2021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93件,增长率25%。(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调整指标(1项)。
2021年全市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6.5张提高到6.7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23项)
(一)关于“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规模明显大于2020年,为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
落实措施:(1)抓好直达资金分配与执行工作,确保直达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发放到个人。(2)加强数据规范性审核,提高监控系统数据质量。(3)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使用财政直达资金,对直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实。(4)完善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库款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关于“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落实措施:严格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延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省政府部署,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期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关于“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落实措施:(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5%、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执行。(2)对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关于“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完善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制度。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2021年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落实措施:(1)按季度通报辖区银行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对未完成监管目标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监管督导措施,确保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对临商银行、12家农村商业银行2020年度小微金融服务情况开展监管初评,根据反馈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大型银行2021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2)督导辖区银行机构完善普惠金融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地落细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度等制度,各法人银行机构普惠金融考核占比达到10%以上。继续做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管控工作,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3)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确定2021年县域存贷比重点提升县,加强引导、定期监测,确保重点提升县县域存贷比较2020年实现提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五)关于“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落实措施:(1)配合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和现货市场建设,开展现货交易“日清月结”抄表测试,做好市场化结算服务,助推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继续降低一般工商电价,加强转供电价格监管,推动转供电环节价格常态化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沂供电公司)
(六)关于“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违规设置的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
落实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整治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建立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弘扬企业家精神”。
落实措施:持续落实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关于设立“临沂市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和《临沂市优秀企业家考核激励措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临沂市优秀企业家进行重奖,分别授予“临沂市功勋企业家”“临沂市行业领军企业家”“临沂市优秀企业家”称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关于“健全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
落实措施:(1)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一倍以上,集中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用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创新券等科技金融政策,多方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专家服务团队对企业开展全方位跟踪辅导服务,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针对制造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政策分类梳理、打包推送和精准辅导,落实“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为纳税人提供靶向服务。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鲁税通”等途径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辅导,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覆盖面和精准度。(3)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政策解读,了解资助的新政策、新渠道。加大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项目申报率。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争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九)关于“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搭建更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
落实措施:(1)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0-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市级智能化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集群化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购置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或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购置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优选技术水平高、投资强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技改项目,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2)充分发挥好各级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调整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政策,鼓励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基金+项目”的方式,将市外优质项目落户临沂或把项目企业研发生产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引入我市,市级引导基金将通过直接跟投、让利等方式给予增资增信支持,并优先参股其设立的项目基金,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3)抓住共建淮海经济区的有利契机,做好淮海基金母基金认缴和子基金设立,并积极推荐我市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项目。主动对接社会资本,争取更多产业基金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发展。(4)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试点企业、工业设备上云、上云标杆企业、列入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试点、5G产业示范试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试点名单的企业给予奖补。(5)积极推进数字化赋能工业,着力构建“3+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3个行业级平台,若干企业级平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上云,引导中小微企业逐渐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生产设备等向云端迁移。(6)聚力新材料产业发展,以现有产业基础,园区空间为框架,实施特色产业集聚工程。依据区域产业特色,建设新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围绕不锈钢、铝合金、聚氨酯、高性能铁氧体磁性材料等优势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培植工程。扎实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创业创新大赛活动、省重大关键技术攻坚项目申报活动等。研究出台产业发展支持意见,重点在规划、土地、资金、人才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全力为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关于“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落实措施:(1)以“好品山东”建设为统领,制定临沂市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出台落实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2)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卓越质量沂蒙行”,以制造业质量提升为重点,年内对300家企业进行质量管理指导服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建设。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省试点基础上,扩面提效,在全市打造100家省级、市级示范案例。(3)深入实施品牌带动工程,筛选100家企业开展重点培育,组织“泰山品质”认证申报和市长质量奖评选认定工作,指导兰山、费县等县区木业、物流产业争创山东省优质产品(服务)生产基地,精心筹备2021年山东省“中国品牌日”活动。(4)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出台《临沂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完善标准化创新激励机制,将政策保障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支撑,调动全市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指导企业梳理建立标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和生产标准化水平;打造企业标准领跑者,从木业产业开始以点带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树立标准质量标杆,逐步形成对标赶超、以标提质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关于“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扩大县乡消费”。
落实措施:(1)培育1个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县,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布局商业网点,新建改造一批直营连锁超市和加工配送中心。(2)积极推进落实省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五年行动计划,实施“151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工程”,引进培育全球性物流企业集团、全国大型物流企业和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3)支持物流企业(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重大工程、试点示范和政策资金,推动重点物流项目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落地建成,迅速形成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物流企业主体。引导物流企业向专业化、个性化、特色化转型发展,积极组织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参加星级企业(园区)、A级企业评定,推动我市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4)继续深入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工作,完成沂水县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认定,认真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具有临沂特色的城乡高效配送模式和做法。(5)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精神和省具体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我市物流企业申报和创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6)积极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根据省要求,组织开展我市流通领域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力争我市1-2家大型企业申报认定省级数字化改造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关于“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
落实措施:(1)积极推动停车场设施建设,鼓励医院、学校、商超等重点区域的单位通过内部挖潜措施,改造并增加停车泊位。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布局。积极推动公共停车场智能化建设。(2)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3)在拟建高速公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沟通,同步规划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积极协调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业主单位,结合服务区提升改造,做好服务区内配电站的规划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关于“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落实措施:(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用好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进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规范资金使用监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分层分类开展帮扶救助,多渠道促进稳岗就业。强化保障措施,坚持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继续落实教育、人才、科技、金融、社会帮扶等各项政策;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办)(2)按照各级财政补助每村不低于50万元标准,支持全市90个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3)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作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县域范围内村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1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四)关于“稳定种粮农民补贴,适度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
落实措施: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将小麦(三等)2021年最低收购价50公斤112元提高至113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五)关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落实措施:(1)实施特色产业培育提升行动。聚焦我市名优特农产品,打造百亿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和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分别发展到150个、40个以上。(2)坚持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督促指导获批2019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兰陵县、莒南县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及档案整理、迎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获批2020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沂水县、平邑县启动项目建设工作;争取年内从其他7个县区中择优推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家。(3)积极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特色作物种植、特色养殖、传统手工业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乡土产业名品村。聚焦农业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创建镇域经济特色明显,主导产业产值达到2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4)开展生猪产能恢复工作。举办培训班对县区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对种猪开展性能测定,提升生产性能。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5)积极开展国家级标准化养殖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方案,对达到标准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力争今年完成1家国家级标准化养殖场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六)关于“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落实措施:(1)组织承办保险机构统一承保条件,优化理赔服务。(2)根据省“境外百展”计划和我市产业特点,制定我市“境外百展”计划,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专场云展会。(3)举办好山东省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扩大与RCEP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七)关于“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优化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
落实措施:(1)组织企业参加山东出口商品全球系列展期活动,继续开展境内外百展市场开拓专项行动,年内力争组织500余家次企业参加上述线上或线下境内外展会。(2)结合临沂产业特点,加强对“制造+服务”、文化产品、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培育,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省级特色产业服务出口基地。(3)扩大大宗商品、高新技术产品和优质民生消费品进口,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进口“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八)关于“推动国际物流畅通,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落实措施:(1)通过政策宣讲会、关企交流微信群、海关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单一窗口”涉及进出口货物通关环节相关功能,指导企业用好“单一窗口”,做好相关政策答疑。严格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向社会及时公开海关业务环节收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口岸办、临沂海关)(2)做好进出口货物申报、接单放行等通关环节工作,提高处置效率,配合口岸海关实现欧亚班列铁路快速通关。严格落实好RCEP货物“6小时通关”。(责任单位:临沂海关)(3)全力支持中欧班列运行。大力支持济铁物流园海关监管场所建设;在场所验收前,坚持采用场所外施封查验的特殊作业模式办理中欧班列监管业务,并免收区外监管手续费,为企业减少物流费,支持外经贸企业发展;开辟欧亚班列绿色通道,实施预约加急通关,一次办好所有转关监管手续,针对欧亚班列特事特办、优质服务,快速高效规范验放通关货物,确保欧亚班列准点开行。(责任单位:临沂海关)
(十九)关于“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
落实措施:(1)积极培育特色园区,鼓励开发区建设“双招双引”园区、新业态发展园区、突出与日韩等重点国别(地区)合作的国际合作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2)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外资和外经贸发展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0〕26号)政策规定,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度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上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除省财政扶持资金外,市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支持。做好“金锣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十)关于“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落实措施:(1)根据国家、省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试点工作。(2)2021年年底前,组织我市技术领先、管理先进、信誉度佳的环保企业争创省级环保龙头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3)立足高标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育遴选2家节水型标杆企业。(4)制定完善节水激励政策,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推动节水服务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水利局)(5)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一)关于“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
落实措施:(1)认真落实省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两高一资”行业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系数,坚决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增长。(2)研究制定全市能耗“双控”工作总体方案,将具体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县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关于“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落实措施:(1)2021年,确保我市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大公办园发展力度,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指导河东区、临沭县积极准备,争创2022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2)根据价格管理规定,加快推进办学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收费调整工作,提高办学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3)指导郯城等县创建产教融合典型区(园),积极推进临沂职业学院、临沂卫生学校、临沂高级财经学校牵头的市级共享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4)完善市级职教集团工作机制,指导全市9个市级职教集团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经常性活动,推动临沂市商业学校、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临沂市理工学校建设京东校园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三)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
落实措施:9月底前,推动电子健康卡全面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覆盖全市9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内一码通用。年底前,实现全市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纳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国家2021年计划报告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4项)
(一)关于“深入推进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做好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通和创新应用”。
落实措施:根据国家和省要求,落实数据中心用电补贴政策,组织数据中心积极申报用电补助资金。积极争创省级绿色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临沂供电公司)
(二)关于“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
落实措施:学习借鉴省改革经验做法,探索推进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相关改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关于“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
落实措施:配合省建设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根据省工作安排,大力宣传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相关服务项目,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施,引导有需求企业、个人入住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平台,参与知识产权交易,通过专利转移转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关于“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落实措施: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指导兰陵县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基础信息调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国家2021年预算报告新增重点任务落实措施(3项)
(一)关于“适度减少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落实措施:(1)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扎实做好专项债券筛选、储备、申报工作,加强对上沟通联系,最大限度争取中央专项债券资金支持。(2)精心做好发行准备工作,确保上报省的发债资料一次性通过;紧跟省进度安排,争取我市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不断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保就业、惠民生、促发展的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关于“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落实措施:(1)全面落实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新能源货车财政奖补政策和便利通行政策,推动新能源城配物流车辆发展,2021年年底前,城配新能源物流车辆达到120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1年度按时完成淘汰8258辆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2)组织开展氢能领域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推进临港区“首条纯氢冶金与超高纯铁制备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将氢能装备纳入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好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积极争创全省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县和绿色能源示范村镇,推动利用绿色能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4)落实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争取上级扶持资金、落实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等造林绿化工程,2021年度完成造林任务7700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5)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重点做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纳管、上市交易企业配额分配、配合省做好碳排放核查和排放单位监督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关于“积极推进税制改革”。
落实措施:(1)积极配合省开展契税政策调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2)密切跟踪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动向,积极推动我市相关工作。(3)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做好印花税、关税等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做好税法实施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2021-07-21 -
●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07-20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实施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工程,推动费县中医医院扩容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实施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工程,推动费县中医医院扩容升级,到2022年,建成蒙阴县、兰陵县、沂南县、沂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到2023年建成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郯城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和临沭县、莒南县中医医院综合门急诊楼。优化功能定位,争当鲁西南中医药发展排头兵,支持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2021年建设2-3处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建设中医药特色突出的综合医院。到2023年,实现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7张。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实施中医药固本强基三年行动,开展市县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推广基地建设,建立一支高质量师资队伍,培养熟练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和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1000名,考核合格给予适当补助。由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全市中医药发展联盟和城市中医医联体,各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中医医共体,建成10处区域共享中药房。到2023年,建成精品国医堂100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2000个,对新建成的精品国医堂每个补助5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设置率达100%,中医医师配备达标。
3.强化中医药服务机构管理。加强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对中医医院运营、质量安全等关键数据及中医药特色指标进行评价,将考核结果与重点项目建设、人员晋升、专科建设挂钩。加强中医药质控体系建设,建成中医药质控中心21个。开展中医药处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加强中成药辩证使用工作。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支持市、县级中医类医院创建“互联网医院”,到2022年,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接入“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三级中医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中医医院达到3级以上。
二、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
4.发挥中医药临床诊疗优势。推行中医经典、中医外治技术、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和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建设,到2023年,各公立中医医院中医药门诊处方占处方总数达到60%以上,住院患者中医药使用率达到60%以上。推动原有各级中医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沂蒙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12个,推动各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药临方炮制和中药传统制剂加工,研发院内中药制剂,推广丸散膏丹等传统中药剂型使用,满足临床个性化需求。
5.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加强中西医结合能力建设,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科室,到2023年,建成5-6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20个“旗舰”科室、60个“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围绕重大疑难病及常见疾病,形成10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市、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临床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三年内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做到“能西会中”。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
6.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到2023年,建成3-5个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治未病体系,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科室,构建中医康复上下转诊机制,建成2-3处市级中医康复中心,辐射带动全市100个中医康复网点。
三、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7.打造沂蒙道地药材品牌。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强化标准引领、规模种植、质量监管、品牌赋能。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保证企业大宗中药材来源质量可溯可控。加强我市中成药大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制定临沂市临床优势中成药产品目录,打造“品质鲁药”区域性道地药材产区基地。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推进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建设稳定可控的中药材基地,对中药材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含招商引资企业)新增人工抚育、规模种植中药材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经专家评审符合项目补助标准的,予以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发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兽药、农药以及非药用产品,拓展中药材功能价值。到2023年,争创2个以上省级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促进中药材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8.搭建中药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研究基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立临沂市中药健康产业发展中心。设立中药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共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对购买引进获得批准文号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和同名同方药,在我市进行生产、营销结算的,经专家评审符合项目补助标准的,予以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建立本土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中药标本馆。支持医院联合药企加工配制中药制剂,中医医院建设中药制剂室或联合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加大对中医药领军人才、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重点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特色中药大品种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促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新业态,打造红色沂蒙“中医药+医养”“中医药+旅游”品牌,创建10家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10家市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基地。推广药膳食疗,开发功能性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养生保健用品,发挥道地药材资源优势。到2023年,重点培育1-2处中医药产业集群纳入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库,培育2-3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中药加工企业,打造12个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中成药品种。
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10.强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实施经典、经方、经验“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开展沂蒙中医优才培养项目,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创建一批国家、省、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开展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培养、推介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到2023年,建设30个市级名中医药师承工作室、100名沂蒙中医优才、200名师承教育继承人,评选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50名,适当放宽医疗机构对中医类人才引进要求限制。
11.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完善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改进薪酬分配办法,绩效分配向中医药特色明显、诊疗实绩突出的科室和人员倾斜,特别是保障好基层一线人员待遇。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12.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收集和整理,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编辑出版《临沂市中医验方汇编》。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推进中医药知识“四进两上”活动,每年举办中医药文化节,强化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中医药科普功能,建设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角。支持中小学生户外实践基地建设中医药体验馆,在各级中医医院和文化教育基地设立每月不少于20天的中小学生开放日,推动中医药文化教育进校园,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将中医药文化建设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建设一批中药“百草园”、中医药文化长廊。大力普及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推进鲁南四市中医药一体化发展,深入开拓“一带一路”中医药服务国际市场,打响沂蒙中医药品牌。
13.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建立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在市级科技研发、关键技术装备等重大专项中提高中医药项目比例,设立中医药专项,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同行评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中医药知识产权强企。支持院企联合,发挥临沂市医养健康产业研究院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建设高层次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争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研发,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配方颗粒、非药物疗法和先进中医诊疗、中药设备研发。建设全市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做好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经验的挖掘整理。加强中药材生产种植和精深加工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着力培养中药栽培、鉴定、炮制等科研人员。
六、落实扶持政策
14.加大投入保障。市、县要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宣传普及等方面。落实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探索通过债务置换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中医医院建设发展长期债务。
15.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理顺比价关系,优化价格结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试点按人员技术资质分级定价,拉开技术等级差价。完善优先审核制度,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开辟审核绿色通道,支持中医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6.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中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乡镇卫生院95%、其他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65%。市内二、三级定点中医医院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至400元、900元。扩大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
七、组织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领域专项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构职能,配强工作力量。县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
18.加强组织实施。坚持规划先行,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十四五”总体规划,制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向前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推进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
19.加强法治建设和市场监管。深入持久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中医药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以敛财为目的的虚假宣传、打着中医旗号谋财骗财等损害中医药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1-07-2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7-19临政办字〔2021〕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7日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公路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 交...
临政办字〔202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7日
临沂市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公路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鲁发〔2020〕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建设交通强市,优化全市路网结构,提升公路服务品质,增强通行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行业相对独立发展向社会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为临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贡献交通力量。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造)高速公路260公里、普通国省道300公里、农村道路4000公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化客车、农户通硬化路,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公路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力争建成公路提质增效“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路网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普通国省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提升新建农村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到2025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100%区域中心村(社区)、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力争中心城区到县城实现一级公路连接,县区城区与所辖乡镇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乡镇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持续完善既有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入村庄的部分公路规划建设时,要与农村生活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浪费。(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二)实施道路通达工程。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优化路网布局和衔接,注重节点改造,提升路网整体服务功能。巩固扩大100%行政村通农村公路的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鼓励修建路面宽度8米以下的道路,持续推进村内通户道路硬化,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补齐“最后一公里”的短板。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有两条高速公路通达,打造“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和“153060”公路出行圈,所有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基本完成,高标准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实施通行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全市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每年大中修里程均达到总量的7%以上,消除路网主要路径的简易铺装路。到2022年,普通国省道优良率达93%以上,农村公路优良中等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重点桥梁检测和危桥改造力度,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到2025年,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加快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集中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学校、集市等人口密集路段,加装隔离带、护栏和警示设施,基本消除公路安全隐患。选择1000公里事故易发的村道,实施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四)实施融合发展样板工程。把自然、生态、文化、科技产业融入公路规划建设中,探索“公路+旅游”“ 公路+生态” “公路+产业”“ 公路+互联网”等复合发展模式。开展沂蒙最美公路、乡村振兴路、沂蒙致富路命名活动,建立一批交通强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四好农村路”样板。到2025年,打造12条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省级融合发展样板路、35条市级样板路。(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五)实施运输服务升级工程。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提高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具备条件地区推行全域公交,坚持“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引导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到2022年,实现行政村物流全覆盖。到2025年,形成城乡一体、高效快捷、功能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实施公路综合管理创新工程。全面推广公路“路长制+”,构建公路综合管理新机制。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路长制+”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集中治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摆乱放和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公路路面及绿化管护水平,规范平交道口、中央护栏和公路附属设施管理。严厉打击涉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涉路工程审批许可和施工管理。将公路综合管理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构建以“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七)实施公路为民提质工程。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停车港湾、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库建设,探索公路服务区多样化运营模式。完善卫生设施、增加厕位数量、加强保洁管理,持续深化公路服务区“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积极研发应用“智慧公路”等信息化平台系统,建设视频监控、桥梁路面及交安设施监测、出行服务等智能融合的路网运行监测系统,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路提质增效行动由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专班负责,专班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承担日常工作,发挥指导、督导、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担负起实施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市级财政对“四好农村路”给予以奖代补支持。相关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通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县区统筹使用。按照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将“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建设,鼓励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吸收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加强监督评估。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县区并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市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附件:临沂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临沂市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任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君师 副市长
成 员:赵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付万历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书华 市发改委主任
张大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厉建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吴恩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立娟 市城管局局长
李献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韬 市水利局局长
钟呈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鞠成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汤海山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音波 市林业局局长
类延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沈如茂 兰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 强 罗庄区委副书记、区长
姚运明 河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立军 郯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波 兰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 明 沂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 炜 沂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士贤 平邑县委副书记、县长
徐立峰 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武光锋 蒙阴县委副书记、县长
侯占夫 莒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张 雷 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
刘 佗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君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献荣、类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路长制+”体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总路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全市副总路长;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县区(开发区)总路长,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区(开发区)副总路长;镇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市“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市“路长制+”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考核检查、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设立本级路长办公室。
各级路长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路长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评估,将“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半年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综合考核。
2021-07-1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2021-07-16临政发〔20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
临政发〔2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2035年发展远景目标,全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临沂市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加快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而努力奋斗。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 录
第一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第二章 新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第三章 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强市远景目标
第二篇 聚焦“三个定位”
加快推动“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
第六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篇 强化创新核心地位
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第七章 大力培育创新创造主体
第八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第九章 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第十章 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四篇 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
第十一章 优化构建产业布局
第十二章 坚决淘汰落后动能
第十三章 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第十四章 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
第五篇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十五章 增加现代服务供给
第十六章 充分激发消费潜力
第十七章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第十八章 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六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
第十九章 加快乡村振兴“三步走”
第二十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二十一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二十二章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
第二十三章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七篇 对接融入区域战略布局
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十四章 打造山东省对接长三角的门户
第二十五章 引领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第二十六章 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第二十七章 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第八篇 统筹推进城市建设
打造宜居宜业现代新城
第二十八章 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
第二十九章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三十章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保障
第九篇 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十一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三十二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第三十三章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
第三十四章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十篇 坚定文化自信
繁荣兴盛沂蒙文化
第三十五章 发扬光大沂蒙精神
第三十六章 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十七章 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第三十八章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第十一篇 深入践行“两山论”
绘就绿水青山沂蒙画卷
第三十九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十章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四十一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十二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
第四十三章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篇 放大商贸物流优势
打造“一带一路”东方商都
第四十四章 建设“线上”“线下”商城
第四十五章 加快建设智能化仓储设施
第四十六章 加快构建立体化现代物流体系
第十三篇 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
塑造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四十七章 建好“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
第四十八章 打造中日韩经贸产业合作区
第四十九章 提升园区集聚承载能力
第五十章 提升国际经贸合作水平
第十四篇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第五十一章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第五十二章 稳定和扩大就业
第五十三章 加快建设健康临沂
第五十四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十五篇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沂
第五十五章 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第五十六章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五十七章 确保经济运行安全
第五十八章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十六篇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而奋斗
第五十九章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六十章 凝聚开拓奋进强大合力
第六十一章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第六十二章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制定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擘画未来十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盯“大美新”临沂建设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沂蒙老区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经济结构发生新变化。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05亿元,年均增长5.9%,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9.1:42.7:48.2调整为2020年的9.2:36.5:54.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8%,城镇新增就业1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15年提高37.8%、47%。
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新动能加速成长,“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年均增长2.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12.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20家,比2015年末增加2.7倍。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电子元器件及其功能材料入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木基复合材料产业基地、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获批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全市R&D投入占比年均提高0.15个百分点,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900多项,获国家科技奖励10项、省级科技奖励52项,有效发明专利3750项,有效注册商标20.25万件,建成海外研发中心6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4个。新增省长质量奖3个,银凤陶瓷、希杰荣庆物流获“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在2019年山东省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中获得A级。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临沂分所、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等一批平台项目落地建设,临沂应用科学城等载体平台投入使用。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各1家。
乡村振兴全面起势,脱贫攻坚任务提前完成。大力实施农村改厕、清洁取暖、村村通拓宽、村内户户通等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改观,建成省美丽乡村示范村134个,“美在农家”示范户达到8.9万户。集中推进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扎实开展优质农产品“三年百城”推广系列活动,粮食产量稳定在80亿斤以上。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4.85%到2018年基本“归零”,省定标准以下贫困人口全部提前脱贫,贫困群众衣食冷暖、安居饮水、教育医疗、易地搬迁等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城乡发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呈现新面貌。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6%,成功获批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费县探沂镇、蒙阴县岱崮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老区人民的“高铁梦”变成现实,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圆满收官,自然村实现宽带全覆盖。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78.6%,超出2020年目标18.6个百分点,主要河流及支流消除劣五类水体,24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散乱污”治理成效加速显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沂蒙山晋升世界地质公园,沂河上榜“中国最美家乡河”。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率先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推行亩产效益评价制度,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市县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整合划转,全面构建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高效运行机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先后获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以及绿色交通试点城市。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开展省级新区建设试点,综保区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平台作用凸显。2020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到1167.2亿元,“齐鲁号”欧亚班列全年到发111列。
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80%以上。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66万人,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全面完成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创建全国基础教育课程综合改革示范实验区和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幼儿园991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全面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整治。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511所,13074个56人及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78%。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建成招生。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院区、市肿瘤医院河东新院区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100%。发动36万余人直接参与一线防控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殡葬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6年提高。沂蒙精神广为弘扬,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歌剧《沂蒙山》入选国家“五个一”工程,中国书法临书大会、同源-中国画作品展两个国家级大展永久落户临沂。成功举办国际进博会、国际商博会、国际合作交流会、国际马拉松等重大活动。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成效显著,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外事侨务、地震气象工作全面加强。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青少妇儿、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持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一系列新特征新要求,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社会生产力水平持续跃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强大国内市场加速形成,发展韧性强劲、空间广阔。
山东省正处在转型升级的紧要关口,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动能转换胶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建设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为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
从临沂市整体情况来看,各种积极因素正加速集聚,区域发展战略叠加,北接京津冀,南邻长三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赋予难得区域发展新机遇。重大政策利好,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等政策集成优势明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我市更好进入东盟市场打开了窗口。发展基础厚实,拥有38个工业大类,123个专业批发市场,近3000条物流线路,市场主体突破100万家,常住人口超过1100万人,市场潜力巨大。城市建设空间广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6%,能够创造大量消费、投资需求。在沂蒙精神的感召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能打善拼、求变求强,干事创业劲头十足,完全有底气、有能力、有信心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作为。但是,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县域经济不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改革攻坚仍需发力,民生领域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全市上下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抢占先机、变中求机、化危为机,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突破。
在区域发展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主要领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综合实力进入第一方阵,经济实力、科研实力、城市竞争力大幅跃升,成为全省发展重要的新增长极;产业发展进入第一方阵,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率先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文化软实力进入第一方阵,文化成为城市发展的根和魂,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源泉,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第一方阵,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基本实现;改革开放水平进入第一方阵,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塑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城乡融合发展进入第一方阵,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城乡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入第一方阵,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安临沂、法治临沂达到更高水平;民生建设进入第一方阵,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充分展示现代化建设丰硕成果。
第二篇聚焦“三个定位”
加快推动“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精准把握目的与手段、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动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找准自身定位,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始终把改革开放作为关键一招,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流程再造,强化制度供给,扩大对外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思维,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
——必须坚持弘扬沂蒙精神。始终把沂蒙精神作为激励干事创业的动力源泉,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倡树“六个敢于”,狠抓工作落实,凝聚形成加快沂蒙老区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接续奋斗,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加快推进“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在“六强、六富、六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加快推进“由大到强”转变。由大到强,就是紧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由大变强、以强促大、大强并举。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跃升,全市经济总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县域综合实力在全省位次逐年提升,实现全国百强县零的突破。由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跃升,沂蒙精神影响力持续放大,书法、兵学、孝悌等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产业走在全省前列,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人口大市向人才强市跃升,人才政策更加积极,高层次人才、高能级科创平台量质齐升,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由传统产业大市向产业强市跃升,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八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重大进展,数字经济富有活力,“四新”经济占据重要地位。由商贸物流大市向商贸物流强市跃升,“商、仓、流”实现一体化发展,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交易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和国际商贸物流枢纽。由交通大市向交通强市跃升,城乡快速路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位居全省前列,力争县县通高铁,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加快推进“由美到富”转变。由美到富,就是着眼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由美变富、以富促美、美富一体。重点是百姓富,群众充分就业,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经济增速。财政富,财政收入与经济总量相匹配,人均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财力更为充足。村居富,村村建有增收项目,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收入稳步提升。企业富,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指标大幅提升,企业有钱赚、企业家有信心。城乡富,基础配套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精神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开放包容、向善向美、诚信互助成为新风尚,沂蒙人民信仰坚定、精神富足。
——加快推进“由新到精”转变。由新到精,就是聚焦全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由新变精、以精促新、新精并重。城市建设更精致,城市布局科学合理、城市功能持续优化、城市管理更加高效、城市特色充分彰显,建设五星级新型智慧城市,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环境更精美,城市山水交融、生态宜居,乡村绿树掩映、干净整洁,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常态,“山水沂蒙、生态宜居”品牌叫响全国。政务服务更精准,简政放权、数据共享、政策集成、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等取得新突破,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事不求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更精细,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进,信访化解、矛盾调处、为民服务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圆满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能力本领更精湛,专业素养、法治思维持续提升,打造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实的人才队伍。群众生活更精彩,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样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向前迈出一大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指标(单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年均增速/[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3.9
—
6左右
预期性
(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3.7
60左右
[6.3左右]
预期性
(3)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
>5.5
预期性
(4)“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
27.8
38左右
[10.2左右]
预期性
创新驱动
(5)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10.1左右
预期性
(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个)
1.54
10
[8.46]
预期性
(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6左右
—
预期性
民生福祉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4.6
—
>6
预期性
(9)城镇登记失业率(%)
2.44
4
<4
预期性
(1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
10.5
[0.5]
约束性
(11)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2
3.7
[0.98]
预期性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3.5
95
[1.5]
预期性
(1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3
2
[1.7]
预期性
(14)人均预期寿命(岁)
78左右
79左右
[1左右]
预期性
绿色生态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7.2]
完成省分解任务
—
约束性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0.5]
—
约束性
(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3.1
—
约束性
(1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78.6
—
约束性
(19)森林覆盖率(%)
23.49
23.67
[0.18]
约束性
安全保障
(2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416.5
417.5
—
约束性
(21)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220
220
—
约束性
注: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为“十三五”累计值;
2.绿色生态方面前4项约束性指标,按照省分解任务落实。
第三篇强化创新核心地位
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聚焦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重点实施主体培育、科教兴市、人才引育、机制创新“四项工程”,“十四五”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6%,努力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由助推到支撑再到引领的转变。
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建设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载体。以临沂市创新创业中心为引领,以市级行业创新平台为带动,着力构建市、县和企业三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创建“创投+孵化”“持股孵化”模式的科技孵化载体,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梯度孵化体系。加快建设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重点科创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构建多层级创新平台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超过70%,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00个以上,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大型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单项冠军”“瞪羚”企业。探索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研发计划,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力争有所突破。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建创新创业共同体10个以上。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瞄准区块链、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关键技术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卡脖子”领域,力争每年攻克技术难题100项以上。注重原始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加快突破基础软硬件、先进材料、核心零部件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等重点基础学科建设,推动基础学科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强化不同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突出创新型人才教育培养,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更好发挥教育在创新发展中的动力源作用。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专业发展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自主发展。完善高层次教学人才引进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深化教育干部管理改革,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选派优秀干部到省内外重点中学挂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探索中小学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完善教师待遇保障、荣誉表彰制度,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师地位。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计划补充事业编制教师2万名以上,为农村学校补充公费师范生1500名,引进重点师范类大学优秀毕业生200名,培育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名教研员1000名。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城乡均衡、高中教育多样发展、特殊教育保障健全,全力构建保障有力、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的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持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稳步增加学位供给。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强化学校体育工作,改进学校美育,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教育”管理应用平台,构建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基础教育资源库,提高智慧校园覆盖率。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推进家校政社共育一体化进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市属技校按程序纳入高职院校序列,新增一批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开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突出产业发展导向和需求,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实现为产育才、以才促产。加快建设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和临沂艺术学校,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加快建设临沂科技教育创新城。
强化高等教育服务地方能力。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费县)迁至主城区,争取建成以理工为特色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推进省市共建临沂大学,支持临沂大学等高校开展国家“双一流”和省“双高”建设,谋划组建临沂大学医学院,大力发展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鼓励现有高等院校与国内外一流院校、重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聚焦新产业领域,做大做强优势学科,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积极引进高校院所,服务老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用好现有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全面构建多层次人才梯队。大力推进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加大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才推荐选拔和培育力度。借助“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品牌活动,集聚一批世界知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经管人才,引进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技术人才,储备一批综合素质优秀的青年人才,选拔一批引领作用突出的社会实用人才。实施新一轮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育具备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理念的优秀企业家群体。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积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科技培训和新型农民创业培训“三大农民培训工程”,持续开展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形成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完善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政策体系,梯次培养、精准引育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构筑集聚各方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全力打造临沂特色人才项目。以重点人才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端人才“突破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工程”、海外人才“集聚工程”、青年人才“储备工程”、平台载体“递进创建工程”等“五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企业家“领航计划”、名师名医“倍增计划”、高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实用人才“引领计划”、在外人才“回聚计划”等“五项重点人才计划”。
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及人才合作开发机制。加强沂蒙创新研究院、沂蒙博士创业园、临沂人才协会、人才科创园区发展联盟等人才行业组织及载体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引才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市县镇三级人才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公共服务模式和手段,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引导支持省内外应届毕业生在临沂落户就业创业,建立健全针对青年人才的普惠性政策,倡导青年优先发展,建设青年友好城市。健全完善人才考评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人才价值资本化、股权化有效路径。
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坚持市场导向,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共同体。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和“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坚决破除“重论文、轻实绩”等不良导向。整合设立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奖补力度。建立创新资源让渡和补偿机制,合理匹配创新资源与产业链,促进创新要素在区域内自由、合理流动。加快高校、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基金导向作用,设立一批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券兑现政策。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技术经纪人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鼓励出台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制度,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推动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设立成果转化中心,搭建成果转化直通车,打造“沂蒙硅谷”。
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新旧动能转换创投基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完善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专项培育机制,加快推进科技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引导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特色科技金融和保险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R&D投入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专栏1:重大创新载体(工程)
科创平台:(1)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2)临沂激光科技产业园(3)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4)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5)鲁南制药创新研发中心(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华东服务中心(7)临沂现代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8)鲁南医养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9)临沂高端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等。
教育工程:(1)新建、改扩建350处中小学、幼儿园(2)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3)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4)临沂艺术学校(5)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等。
第四篇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
坚持产业立市,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横向抓布局、纵向抓强链、外部抓赋能、内部抓内涵,持续推进“三个坚决”,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
坚持集群化、园区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探索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初步构建“东钢、西木、南智、北食、中新兴”重点产业布局。“东钢”以莒南县、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建设东部精品钢制造业基地。“西木”以兰山区义堂镇、费县探沂镇和平邑县卞桥镇为主体,建设高端木业产业集群。“南智”以兰陵县、郯城县和临沭县为主体,打造智能制造新中心。“北食”以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和平邑县为主体,打造农业产业与生态融合发展带。“中新兴”以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沂综合保税区为主体,打造创新要素驱动核心功能区。
用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三个工具”,加严质量、技术、用地等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严肃查处国家严控行业的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淘汰类装备清理,依法依规处置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资产,严控新增过剩产能。积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深入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完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制定要素配置差异化政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兼并重组,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搬迁和梯度转移,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坚持链条化、集群化发展方向,按照“龙头带动、中等抱团、小微众创”思路,以木业转型为突破,带动其他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滚动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提升传统产业现代化水平。
力争到“十四五”末,兰山区、费县、平邑县、临港区以板材生产、家具制作、木业机械为主体的木业企业提升整合到3000家左右,木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巩固扩大“中国板材之都”品牌优势。
一、发展思路
坚持先立后破、抓大育小,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高中低产品梯次提升,上中下游全链条强化。主攻并引领以板材为基础材料的“整装”市场,打造“木业园区+木作整装材料基地+现代物流”新格局。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绿色原材料。坚持绿色发展,明确准入条件,严格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向原材料延伸,加强木工机械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快推进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区的专业精细化工项目建设,生产绿色环保原材料,打造全国首家千万吨级胶粘剂生产基地。
高档板材。重点在多层胶合板、科技木、阻燃板等高档板材生产上进行强链,加大无醛人造板生产推广力度,打造全国最大的高端品牌板材生产基地。
中高档家具。重点在智能家具、钢木家具、全屋定制等高端用材环节进行补链,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强化地板等高档木地板上进行强链,打造国内重要的高档家具制造基地。
第二节 食品产业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食品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打造全国闻名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一、发展思路
实施“产业布局优化、技术研发攻关、工艺装备提升、市场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塑造”五项行动,做优粮油加工、畜禽加工、果蔬罐头、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特殊膳食及保健食品、酒水饮品产业集聚区。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方便休闲健康食品。依托平邑经济开发区,积极拓展罐头食品开发饮料化、餐饮化、健康化、休闲化、方便化、多样化和价值化,包装体现小众、个性、时尚、环保和多元,将罐头产品打造成新时代的“方便休闲健康食品”,大力推进罐头食品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倡导“互联网+罐头”,推动罐头产业销售模式和生态升级。
高附加值功能保健食品。依托沂水经济开发区,鼓励发展营养功能食品、速冻冷藏食品、即食食品及功能性糖原、功能性基料等高附加值食品。
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围绕肉类、蔬菜、特色农产品等加工产业,大力开展“双招双引”,着力引进一批产品档次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龙头型的大企业集团。依托兰陵农企园,以龙头企业带动大蒜、牛蒡、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产业的深加工发展。依托沂南经济开发区,以龙头企业带动肉鸭、肉鸡等畜禽产业深加工发展。依托郯城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以银杏苗、叶、果为原料,招引中医药企业,发展银杏制药、银杏系列保健品,拉长银杏产业链条。
脱水蔬菜加工。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依托河东和临沭脱水蔬菜产业集聚优势,招引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入驻,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设脱水加工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拓展完善蔬菜产业链条,着力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构建以脱水产业为主体、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的格局。
力争到“十四五”末,精品钢制造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重点打造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绿色高端的精品钢产业集群。
一、发展思路
按照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定位,充分发挥临沂近海临港优势,坚持“区域联动、绿色高效、创新开放、错位发展”的原则,重点打造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高端不锈钢。充分发挥临沂高镍铁资源优势,发展300系列不锈钢品种,兼顾400系列及其它高端不锈钢品种,重点发展航空航天、交通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海工装备、医疗器械等制造业用高品质不锈钢品种,家电、高档厨具、高端建筑装饰用不锈钢,彩涂板、耐指纹钢板等高性能不锈钢品种,给水管、燃气管等不锈钢新型流体管。打造不锈钢“原料-板带-制品”全产业链条,建设全国不锈钢期货交易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提升高端不锈钢竞争力,打造全国高端不锈钢基地。
先进特钢。以生产优特钢棒线材为主,提升钢管产品品质,重点发展无缝钢管,满足油井管、汽车用管、船舶用管、超高压锅炉用管等高端产品需要。加速产业升级,超前研发并发展高端轴承钢、高速动车车轴钢、海工用钢、超高强帘线钢、高强韧非调质钢、高强度紧固件用钢等先进装备制造用优特钢产品,打造国内一流的先进特钢生产基地。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机械电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机械智能制造名城。
一、发展思路
以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赋能为动力,着力升级“基础材料、通用(专用)零部件、功能化总成、智能化整机”产业链条,把临沂建设提升为国内外知名的机械智能制造名城。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工程机械。引导机械行业整机企业发展大型、节能型装载机和挖掘机、电动叉车,加快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电动化工程机械产品,推进新能源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发展智能矿山采掘装备、智能无人掘进机、智能无人矿用车辆等智能矿山设备及配套系统。加快高端液压件、四轮一带配件、液力变矩器等研发生产,支持研发智能主控阀、有机硅耐高低温高端密封件等高端产品。加大勘探、水井等大口径深孔钻机研发,支持发展全地形、远程遥控等自动化、智能化高端钻探产品。促进制造业企业加快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云制造”模式。推进“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加快云制造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管理、维护、诊断等全流程智能化水平。
农业机械。发展15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自动导航与无人驾驶拖拉机、动力换挡轮式拖拉机、具有无级变速技术的大型拖拉机等产品,积极发展玉米联合收获机、花生收获机、高效烘干机、多功能一体机、秸秆收集处理机、耕种收综合机械、新型粮食干燥设备等智能化机械产品,发展无人机及智能化大田机动宽幅施药装备、水田植保机械、果园和蔬菜植保设备等,发展玉米精密播种机、精量播种机等小型农机装备以及联合整地机、微耕机、耕整地机械、秸秆处理机械、打捆机械等整地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机械化提档升级,示范推广高效专用农机具及配套技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领域机械化提档升级,发展以锂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动力园林机械、低排放环保节能汽油机。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改进农机具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及服务推广等环节。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结合智能装备和互联网技术,开展农机作业以及农场生产资料管理等生产环节的系统性研究,逐步完善“智慧农机”服务网络平台。
高端装备制造。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加快高精度卧式、立式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机床产品,拓展数字机床应用领域,发展专用机床。加快推进集成化、智能化的高性能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激光打标机等先进激光加工成套设备以及脉冲连续激光器、激光头、激光软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激光产业集群,向产业链的中高端迈进。研制具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特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装备,发展工业机器人,在系统集成、机器人本体和减速器、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形成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以突破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为主攻方向,推动工程机械向智能化、大型化、轻量化、节能化、自动化、功能多样化发展,打造国家级现代机械制造中心。
智能物流装备。积极发展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及无人搬运车(AGV)等相关装备。引导企业拓展重装产业链,研究重型无人搬运车(AGV)关键技术及应用解决方案,扩展重型无人搬运车(AGV)的产品载重范围,开发不同类型的产品。积极与商用车、农业机械、食品加工、金属加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合作,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开发多向行驶、协同作业、防碰撞检测、室外爬坡等多功能智慧物流装备。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引进国内优势纯电动汽车企业,发展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积极与行业领先企业合作,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范围,带动燃料电池整车企业项目建设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开展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池行业的应用研究,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
推进“互联网+智造”协同共享。推进互联网创新融合,支持企业发展行业网络协同制造,提供技术、产品和业务撮合服务。推动企业开展O2O(线上线下)、柔性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等制造模式创新试点。鼓励运用智能传感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生产设备互联、设备与产品互联,建设自动化车间。加快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农药等行业智能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发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应用。
开展产品智能化升级示范。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智能化生产、智能检测和智能物流系统,引导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智能移动终端、智能交通电子信息、智能医疗设备、智能家居、智能轻工、智能纺织等领域组织实施产品智能化升级示范专项行动,以焊接生产线/单元、无人化柔性焊装车间、高端医药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物流车间等生产工艺为切入点,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应用示范,形成通用性、标准化的应用推广平台,推进产品研制与应用协同发展。
鼓励系统集成应用。培育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专业化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企业。加快推进集团管控、系统集成、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鼓励制造执行系统(MES)、高级计划排产(APS)、商业智能和数据挖掘系统等先进信息系统应用。增强“数字化工厂”构建能力,提供车间布局、方案设计、系统集成、装备开发、安装维护、试生产、备件准备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力争到“十四五”末,高端化工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800亿元。
一、发展思路
按照集聚化、循环化、高端化、生态化原则,重点发展绿色化工、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农用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工艺、高效节能与先进环保技术,把化工产业培育成为安全清洁、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高效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石油化工。延伸碳四产业链,向下游发展顺丁橡胶、异戊橡胶、聚异丁烯等产品,增加下游产品品种和附加值。延伸乙烯产业链,形成环氧乙烷/乙二醇-碳酸二甲酯、环氧乙烷/乙二醇-减水剂、乙烯-乙丙橡胶等产业链。
化工新材料。探寻先进高分子产业与全市石化化工产业基础的关联契合点,重点接续石化原料末端高价值延伸,推动炼化下游中层级石化原料向终端细分功能市场转化。着力发展丙烯酸酯橡胶、高性能氟硅橡胶,重点发展水处理用高通量纳滤膜、高性能反渗透膜、污水治理和海水淡化用特种膜等功能性膜材料,推进生物基增塑剂替代邻苯类增塑剂,引导发展高性能的聚乳酸、生物基聚酰胺、热塑性淀粉基塑料等生物基塑料。推动以有机高分子材料为代表的化工产业向精深加工及应用方向发展,开发三聚氰胺科技新材料,延伸发展三聚氰胺薄膜、拉丝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
农用化学品(化肥)。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重点监控点和临沭化工园区为发展基地,发展新型肥料板块,着力布局缓(控)释肥、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生物有机肥及其他新型肥料项目,鼓励企业由纯制造型向制造服务型转变,推进农化服务产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动肥料产业转型升级。
现代煤化工。发展甲醇、乙二醇、丁辛醇、氢能源等深加工产品,开拓煤焦油深加工产品价值。以氯碱产业为基础,延伸发展氟材料和钛材料,以甲醇制烯烃为基础,重点延伸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打造郯城精细化新型煤基新材料产业和临港煤化工循环产业基地。
精细化工。培育壮大催化剂及各种助剂类产业,发展石墨导热材料,石墨烯散热材料,选择性发展超净高纯试剂、电子气体,积极发展水性聚氨酯胶粘剂、水性氯丁橡胶型胶粘剂等水性胶类胶黏剂及其他高端环保型胶黏剂,拓展发展水处理剂、表面活性剂、农药用助剂等其他各类助剂。
第六节 医药产业
力争到“十四五”末,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500亿元,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一、发展思路
以“建基地、育龙头,强支撑、补缺项”为着力点,通过打造优势生物医药基地、延伸做强中药产业、推动医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将医药产业培育成为富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支柱产业,在全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闯出新路、走在前列。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化学制剂。加快开发源头创新实体药物、品牌通用名药物,以及抗肿瘤、抗心脑血管疾病、抗代谢性疾病、抗感染性疾病、抗老年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等品种。重点培育已获准上市的药品做强做大。开发上市一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支持仿制药开发,加强对非专利药物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
现代中药。成立中医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依托丰富的道地药材资源,针对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多发病、老年病、慢性病推出一批疗效确切的中药创新药和中药改良型新药;支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加快中药经典名方和中药配方颗粒的产品开发、工艺研发和标准制定工作;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体系,开展相应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认证工作;加快药食同源产品开发,上市一批中药复方制剂和天然药物,成体系推出一批金银花系列、全蝎系列、银杏系列、太子参系列、丹参系列等大健康产品。
生物制药。围绕基因工程和新型疫苗等创新前沿和关键技术,加强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快重组单克隆抗体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药物)新型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重点开发抗体药物、核酸药物、多肽药物、血液制品和酶制剂产品、干细胞治疗产品;针对肝炎、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支持疫苗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集聚区。
医疗器械。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便携化的发展方向,鼓励多功能、移动式、可穿戴医疗器械产品开发,重点支持植入、介入人工关节等高值耗材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体外诊断产品开发,加快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产业化,抢占基层医疗市场;围绕老龄化、大健康等带来的市场需求,鼓励开发家用护理、诊断和康复设备。
第七节 建筑建材产业
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450亿元,向绿色高端建材转型,建筑业产值超过2000亿元,打造全国知名的现代化建筑业强市。
一、发展思路
以“优化产业布局、产品提档升级、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循环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为工作重点,着力构建新建材、新建筑、新基建、新生活方式链式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水泥。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加快关键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推进降氮脱硝、脱硫工程及高效除尘设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利用现有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探索石材加工废料和尾矿再利用新技术。重点发展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预制结构件、特种工程材料、绿色节能新型墙体材料。
玻璃。推动玻璃生产企业向高端化发展,发展高端玻璃。依托石英砂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玻璃及玻纤优势企业合作,重点发展钢化玻璃、高端日用玻璃、防弹玻璃等特种玻璃及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
陶瓷。提高陶瓷品质,重点发展高档抛光砖、耐磨砖、超薄砖、泡沫砖、陶瓷壁画、高档日用瓷以及防污抗菌瓷砖等高附加值产品。以罗庄陶瓷产业集聚区为中心,加快建设临沂新型建陶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建陶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
石英砂。依托沂南石英砂资源,发展高铁建设材料、胶凝材料、高纯石英砂、新型石英外墙板材、海砂淡化设备制造与技术服务等产品,打造全国最大的石英类无机新材料生产基地。
石材(石膏)。依托平邑石材产业基础,开发高档化、异型化、超薄化石材精深加工产品。发展高档高强超细石膏粉、切块、板,拓展医用和食用石膏粉、汽车轮胎模具等应用领域。探索石材加工废料和尾矿再利用新技术。
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在商品房住宅开发建设中大力推广应用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内外墙板等装配式建筑三板技术。鼓励在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纺织服装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200亿元,打造国内首家中国设计师品牌服装产业基地。
一、发展思路
着力构建现代纺织服装产业体系, 提升纺织服装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努力把纺织服装产业打造成为结构优化、要素集约、个性鲜明、功能时尚、品牌引领的特色优势产业。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中高档家用纺织品。发展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和功能性差别化新型纤维及其产品,发展系列化中高档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培育沂蒙特色家纺产业品牌。
兔毛纺织品。发挥蒙阴县纺织服装省级产业集群优势,突出兔毛纺织品特色产品,发展高档精梳纱线、多种纤维混纺纱线和差别化、功能化化纤混纺纱线,延长下游链条,生产功能性服装。
高档纺织品。发展高档精梳、多种纤维混纺、色纺纱和差别化、功能性化纤混纺纱线、丝光烧毛染色纺纱及高档交织色织织物。
高端服装产业。依托“当代中华服饰研究中心”,打造国内首家中国设计师品牌服装产业基地,开发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服装产品。发挥临沂市“中国男装加工名城”影响力,开展品牌服装孵化,提高终端产品比重。
纺织手套产业。依托平邑县仲村镇打造产品种类齐全、产业链条完善的纺织手套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加强高针数、化纤类手套产品开发,提升中高档手套比重,提高手套产业档次。
专栏2:重大传统产业项目
木业产业:(1)临沂高端木业科技产业园(2)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区(3)平邑县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区(4)临港区木业园区等。
食品产业:(1)金锣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2)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3)金胜花生科技产业园(4)美菜网纳维亚一号项目(5)隆科特新型酶制剂项目(6)佳沃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7)玉皇粮油加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等。
机械电子产业:(1)奔腾激光大功率激光加工设备制造项目(2)百翔手套智能装备制造项目(3)临沂国金智造产业园项目(4)中澳特种装备产业园(5)康麟电子5G工业物联网系列产品项目等。
医药产业:(1)甘李药业临沂生产基地项目(2)医疗器械产业园区(3)临沂墨海自扩增mRNA疫苗研发项目(4)新时代药业口服固体制剂及普通冻干粉针车间建设项目(5)道地药材生产中成药产业化示范项目(6)鲁南贝特制药制剂车间产品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等。
建筑建材产业:(1)临沂智慧五金产业园项目(2)陶瓷转型升级示范园项目(3)平邑石材新动能双创园建设项目等。
坚持园区支撑、链式整合、集群带动、协同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到30%以上。超前布局生命健康、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积极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
一、发展思路
以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强企业招商引资以及高端人才招引,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开发及应用和电子信息产品,不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构建竞争力强、特色优势突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强市。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服务外包,壮大软件产业规模。加快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加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业务转型外包(BTO)合作交流机制建设,完善软件外包体系。支持发展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服务外包和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和系统;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提高差异化消费品设计、精准化广告设计等水平。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
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招引培育面向电力电子、医疗电子、机械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子、手机及电脑配件等方向的配套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依托中印软件园、龙湖软件园、郯城电子科技园、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园,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微型化、低功耗、宽频化、集成化和绿色环保方向发展。以磁业行业领军企业为主体,形成软磁铁氧体材料-磁芯-电感器产业链、电连接器产业链。构建二极管、三极管等分立器件芯片、框架、封装、测试产业链。构建电子陶瓷粉-电容、滤波器等产业链。依托沂水机械电子孵化中心形成从触控屏到平板手机的产业链。做大现有的计算机外设、LED照明、应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扩大整机产品占比率,形成整机与元器件相互促进发展的良性互动。
工业互联网。加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工业物联网改造。打造木业、机械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具有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用数字化手段改善钢铁行业的设计、开发、制造和服务。大力开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围绕工程机械、元器件等优势行业,支持企业搭建行业特色鲜明的云平台,为行业提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协同营销、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等工业云服务,支撑协同制造、工业电商、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新型制造模式发展。
数据赋能特色引用。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领域开展应用,加快临沂数字政府建设,积极培育电子政务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推动大数据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能源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培植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服务体系,以临沂具备优势的商贸物流领域为切入点,构筑一体高效的国际化四港联动数字物流体系,促进传统产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围绕临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需求,支持面向新型智慧城市的应用,在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家居等领域开展应用。
一、发展思路
围绕打造临沂市新材料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磁性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连续流制造新工艺,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效应,加强技术创新应用。通过招商引资,完善产业链下游应用配套,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培育建设临沂市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全省重要的新材料、新工艺创新基地。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高性能金属材料。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新材料高端化、规模化应用,延伸高端金属材料产业链,以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发展高性能钢铁新材料,做大做强高性能不锈钢材料和优特钢材料。发展铝合金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镁铝合金高品质铸件、再生铜深加工等。发展高端精深加工,开发轨道交通用铝镁合金型材、镁合金零部件和相关铝镁合金产品,逐步形成与铝镁合金终端产品相配套的产业链体系。围绕铜合金结构和功能铜材,规划培育生产电子、交通运输等行业用铜材的铜加工企业,逐步健全完善产业链。
高性能磁性材料。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研发一批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电子材料产品。发展高性能磁性材料、高性能封装材料,加快培育超高性能永磁材料,开展特种金属软磁材料生产技术研究,引进和培育纳米电子材料、新型电子陶瓷等新型电子信息材料以及智能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先进功能陶瓷材料。推动陶瓷产业科技转型,向具备机械功能、热功能、化学功能、电磁功能的陶瓷方向拓展,研发高强度、高硬度、耐磨损、耐高温新型陶瓷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发展新型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新型高性能功能陶瓷材料、节能环保用新型陶瓷材料、微波陶瓷材料、电子陶瓷介质材料以及特种陶瓷材料。依托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丰富的石英砂岩资源和硅产业科技创新园,做强做大高性能碳化硅陶瓷项目,完善碳化硅产业链条,拓展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碳化硅高温结构陶瓷基复合材料应用领域。
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发展特种玻璃、球形硅微粉、高纯度石英材料、高性能玻璃纤维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开展无机胶凝材料、高硅氧玻璃纤维及硅铝复合气凝胶材料、高比表面积氢氧化钙、三聚氰胺等新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
加快推广应用储能技术。以市场应用为导向,推动储能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电力系统和微网、电力辅助服务以及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能源互联网等;深入推进电力改革,加快发展大容量输电、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10MW/100MW·h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MW/1000MJ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10MW级钠硫电池储能系统和100MW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等一批趋于成熟的储能技术;积极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与储能发展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应用价格机制。
大力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加快建设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提升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设备自主配套能力,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推动输变电设备和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推进特高压交流变电站运行使用,支持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支持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和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等装备研发制造。
促进新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光伏发电龙头企业建立安全、稳定、高品质的光伏电站。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设备项目落地,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推动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工程。加快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着力加强临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终端供能系统规划和一体化建设,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打造发输储配用一体化商业示范运营模式。
积极布局氢能源。依托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建设临沂氢能源产业园。利用钢铁企业副产品布局发展煤焦化、焦炉煤气提氢、煤制氢等重点氢能产业链。推进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和乘用车批量投放,加快氢能源物流发展。
加快数字产业化。以发展数字经济园区为抓手,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数字技术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局面。指导数字经济园区加快5G、物联网等升级改造,鼓励各园区、企业立足区位条件和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深化数字化应用深度和广度,打造一批新技术领域特色应用场景。
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促进商城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建设智慧商城,推进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智慧物流转型。提升商贸物流等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升生活智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培育特色电商品牌。
专栏3: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高新区5G磁电智慧物联科技创业园项目(2)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产业园项目(3)沂蒙云谷(华为大数据中心)(4)东方商都大数据中心(5)临港信创工业云数据中心等。
新材料产业:(1)中瑞电子基于5G边缘计算的电子元器件数字工厂建设项目(2)龙立电子高速耐环境高密度圆型连接器项目(3)金德碳化硅连续流微反应器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4)祎禾科技新材料(5)山东玻纤玻璃纤维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6)兰陵县硅基创新园(7)山东华星超高强耐磨材料项目等。
新能源产业:(1)临沂氢能源产业园(2)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3)沂星电动汽车客车项目等。
数字经济:(1)临沂数字供应链产业城(2)山东新航临沂绿色智能印谷项目等。
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与投资两个引擎协同发力、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动态平衡、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相互贯通。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稳步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
大力发展研发服务。充分发挥临沂高校和职业院校创新资源和人才聚集优势,提高研发服务企业技术水平,打造成长速度快、产值增加快、科技含量高、集聚性和辐射能力强的研发服务业集群。推进市科技服务产业联盟建设发展,统筹各级各类创新平台,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链式的集成服务。鼓励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
加大“三农”科技服务力度。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精准开展高效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创业技能等新技术培训。依托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重点组建种业种苗、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大健康、农业发展战略与乡村规划等七个研究中心。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推动有研发投入、无专利申请的企业实现专利“零”的突破,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科技和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转让许可、投资入股、质押保险。以木业、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积极争取设立中国(临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布局发展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分析评价等新兴服务业态,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做大做强检验检测临沂品牌。加速推进“4+4”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智慧检验检测平台系统,鼓励检验检测中心与国际知名机构加强战略合作,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国际互认。积极融入长三角,为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着力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临沂品牌。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绿色信贷投放机制,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科技金融,探索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大力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共保经营、互保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保险种类,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支持在临沂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丰富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稳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积极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有效盘活金融存量资源。支持罗庄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完善投融资模式。积极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落实资本市场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制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引进培育实力雄厚的民营银行、征信评级中心等各类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搭建拥有金融类服务资质、具备全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
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额度,盘活存量资金,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贷款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骨干企业资金供应。开展“期货+保险”试点,推动设立期货交割库,引导期货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健康旅游等服务新业态。发挥蒙山“天然氧吧”和兰陵县国家农业公园优势,突出“养生长寿”主题,大力开发森林沐浴、户外探险、康体疗养等养生保健服务产品。拓展中医药与生态农业、药膳餐饮等融合发展的中医药康养服务业态,积极推进压油沟康养小镇、百草谷医养产业园等建设,探索康养新路径。进一步拓展河东观唐、沂南智圣汤泉等温泉景区休闲、度假、康养等功能,做优温泉养生保健度假集群。力争到“十四五”末,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天然氧吧”“农业休闲”“温泉康养”品牌目的地。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一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功能延伸改造,引导一批二级以下医院及非建制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共享医养服务资源。
专栏4: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
医养健康:(1)临沂城投医养健康产业集群(2)临沂天蒙药谷康养旅游基地等。
科技服务:临沂市不锈钢交易中心等。
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顺应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统筹产品与服务、业态与模式、城市与乡村、线上与线下,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系统增强经济发展源动力。
大力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创建新型消费示范城市,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新零售、直播带货、网红经济、首店经济、宅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智能体育、智慧物业、智慧街区等新业态,构建“智能+”消费生态。建设集旅游观光、文化展演、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公园(绿道)消费新场景新地标,打造“网红打卡地”“网红旅游地”。着力完善新型消费的引导政策,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有序环境,加大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力度。
激发夜间经济活力。在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区域打造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推动产、商、文、旅、教、体等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夜游购物示范街区、夜间美食示范街区、夜间文旅休闲示范集聚区等一批夜间经济集聚区、网红旅游“打卡地”,着力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夜间经济品牌,助推夜间消费向体验型、内涵型、文化型转型升级。
着力提升传统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深挖二手车交易等汽车后市场潜力,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等建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长租房、机构租赁、房屋托管等业态创新,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需求。积极拓展绿色、环保、智能等消费产品市场,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带动智能家电、新型数码等产品销售,倡导减量包装、可降解包装,推动绿色流通发展。
全面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布局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提升发展社区菜店、社区团购、24小时营业店等社区商业。健全城乡物流网络,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着力挖掘农村网购和旅游消费潜力,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引导电商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设服务网点。着力提高城乡配送效率,打通绿色农产品入超、优质工业品下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丰富农村消费场景,发展创意农业、生态体验、特色民宿、养生养老。
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规模与质量,降低健康养老、文旅体育、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壮大。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活动,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完善鼓励消费政策措施,放宽消费市场准入,创新消费金融模式,大力发展免税经济,实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作用,聚焦短板领域精准发力,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持续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激发投资活力,拓宽投资空间,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优化投资结构。推动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等各类重大载体建设,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商贸物流和文旅康养等投资,谋划储备牵引性、战略性、支撑性发展项目,建设一批增强基础能力、保障链条安全的示范性重大工程,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能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促进消费升级,以有效投资提升消费供给能力。加大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速推进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增强要素保障。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统筹和精准对接,推动优质资源向大项目好项目集聚。灵活运用财税政策,支持组合运用减税降费、调整国债投向等政策措施,全力构建基础建设项目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配套机制,满足有效投资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有效投资的信贷供给,为项目落地提供有效资金保障。统筹考虑政府中长期财力,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探索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资金。细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健全用地市场供应体系,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推进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和平台,统筹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完善项目取水制度。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依法依规用好各类引导基金、政府债券和PPP融资,创新股权投资、信贷支持等市场化模式,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民营资本及信贷资金参与公用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促进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
促进供需高效适配。立足国内大循环,打通各类要素循环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降低交易成本。紧抓扩大内需战略机遇,做大市场容量,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壮大一批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获取各类产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化信号,以市场有效需求确定产业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强市战略,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扩大中高端供给,提高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瞄准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准实施产品提质工程、进口替代工程,推动更多临沂产品在国内市场中占据更大份额。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依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平台,加强综合客货运枢纽和公铁海空多式联运建设,发挥“齐鲁号”欧亚班列集结中心、临沂启阳机场国际航空口岸开放作用,加快形成内外互联互通的大通道。统筹现代流通体系硬件、软件、渠道和平台建设,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融合化、标准化、智慧化现代物流网,推动全社会流通降本增效。大力促进城乡流通产业融合发展,以提质城乡电商为突破口,完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积极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在流通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促进物流、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深度融合。加强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坚持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对内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对外对接长三角、实施“三步走”,带动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十九章 加快乡村振兴“三步走”
大力推动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合作,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打造长三角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供应基地、长三角地区休闲旅游“后花园”和产业转移“大后方”。
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一批优势农产品,支持苍山蔬菜、蒙阴蜜桃、平邑金银花、蒙山蜂蜜、沂南肉鸭、临沭地瓜、费县西红柿、郯城大米、莒南花生等优质农产品品牌优先对接长三角地区,建立农产品数据库,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协会等对接工作,积极开拓长三角地区市场,全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
推行标准化生产。以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生产、技术、流通、服务、质量标准。按照经营组织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智慧化、产品标准化“四化”要求,加强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持续提升现有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水平,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联合认定,提升上海市蔬菜外延基地建设水平,逐步实现供应上海主要农产品全覆盖。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5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基地。
加强产销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农产品分布、种养殖区域,实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适度规模化经营。开辟从生产基地到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沂南县、兰陵县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蒙阴县大型蜜桃交易市场开设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专区。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蔬菜集团、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合作,逐步实现农超、农市、农企对接。设立高铁临沂北站展销中心、“产自临沂”上海运营中心,在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授牌使用一批“产自临沂”直营店、形象店,构建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的产销体系。
培育基础载体。发挥沂蒙山区生态、红色、山水、温泉、乡村、田园综合体等旅游资源优势,谋划布局一批吃、住、行、游、购、娱重大节点工程,吸引长三角及其它地区游客,打通城市与农村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推进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和园区三大基础载体培育建设。以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提升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标识、智能化等质量,打造红、绿、乡融合的高品质旅游目的地。突出打造红色研学旅游、乡村旅游两大特色优势,筑牢对接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基。
精心设计产品线路。针对长三角地区大众游客,精心策划观光游、休闲游、乡村游等线路产品。针对长三角地区小众高端游客群体需求,精心策划运动、探险、康养等线路产品。精心策划红色研学、党性教育等线路产品。针对老年群体,精心策划康养游、文化游等线路产品。打造长三角地区“想来就来”“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的高品质“后花园”。力争“十四五”时期,接待长三角地区游客年均增长10%以上。
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挥县区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示范带动作用,承接发展新材料、信息通信技术、医养健康等产业。加快承接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金融、供应链管理、工业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转移。抓住长三角地区科创成果外溢转移的机遇,积极与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文旅商洽谈活动。依托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统筹整合临沂商会、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实行“线上洽谈+线下对接”的“双线”推进模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商务洽谈活动。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地区商品市场准入互认,共建共享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和技术服务市场。增强公共服务和创新平台支撑,建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主动为产业转移企业和项目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支持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企业在临沂建设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制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吸引长三角地区客商来临沂考察交流、投资兴业。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第一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调整优化种植业。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促进粮食发展,扩大小麦、玉米、水稻等大宗粮食作物种植和生产,确保粮食产能稳定在80亿斤以上。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果蔬种植基地,瓜菜产量达到800万吨、水果300万吨。推动无性系良种示范茶园建设,加强珍稀品种食用菌引进推广力度、促进食用菌生产向高档化发展,推动道地中药材种植。
做优做强生态林业。鼓励适宜地区种植核桃、板栗、文冠果、榛子等木本油料树种,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大力推广现代经济林种植管理技术,加快对已有基地升级改造和提质增效。推广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名优经济树种,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快苗木花卉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和更新换代,加快沂州海棠产业发展,提高市花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发展林菌、林药、林草、林茶、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守护舌尖安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费县、平邑、蒙阴、沂水、沂南等县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展乡土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主体的储备基地,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20万亩。
转型升级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养殖,加强中华蜜蜂、沂蒙黑猪、沂蒙黑山羊、沂蒙长毛兔等地方优良品种的培育,巩固提升国家级中华蜜蜂保护区,积极创建中国兔毛纺织产业园。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绿色发展模式,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5%。
推动渔业产业发展。丰富临沂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品种,对初具规模的名特优产品养殖加以保护和政策扶持,扩大优势品种产量,水产品产量达到13万吨,水产健康养殖面积比重达到80%。实施“放鱼养水”工程,开展大中型水库、城市水系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促进生态渔业发展。
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严守1254万亩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将46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监测监管体系,持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布局“五区”产业。东部丘陵油茶业区,建设莒南、临沭优质花生、茶叶基地,打造花生、茶叶、蓝莓等区域品牌。南部粮食蔬菜供给区,建设小麦、水稻优质粮生产基地,打造“苍山蔬菜”“郯城银杏”“罗庄塘崖贡米”“罗庄沙沟芋头”等区域品牌。西部林果药材供给区,打造“平邑金银花”“费县山楂”“费县核桃”“沂南黄瓜”等区域品牌。北部林果蔬菜畜牧供给区,打造“蒙阴蜜桃”“沂水苹果”“双堠西瓜”“蒙山蜂蜜”等区域品牌。中心城区都市农业区重点发展花卉、苗木等优质农产品基地,打造都市农业示范园区、滨河高效生态观光农业样板带。
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主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聚集,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格局。重点打造粮油加工集聚区、畜禽加工集聚区、果蔬罐头集聚区、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生产基地、特殊膳食及营养食品或高端食品生产基地、酒水饮品集聚带。
加强农业载体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园两体一区”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通过委托代建、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兴建、提升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田灌排体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标准化生产,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整建制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扩大“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影响力。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和42%。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整乡(镇)、整县推进,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和可降解地膜,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资源集约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短板弱项,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引导教育、医疗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实现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顺应乡村分化和演变趋势,充分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类型进行分类施策。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适宜居住和提升产业的村庄,积极培育和发展美丽乡村;具备城镇化条件的村庄逐步向城郊融合型发展;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村庄,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
优化村庄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市县村庄分类引导策略、布局原则和建设标准,统筹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明确县域村庄布局优化方案,构建“中心城区-县城-特色镇-美丽宜居乡村”格局。实施村庄规划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不同类型、特色鲜明的示范片区和样板村。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路、水、电、气、通信等建设管护水平,突出抓好“三清四整”,探索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能源转化和循环利用模式,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厕所革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改善农村家庭卫生状况,综合运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湿地汪塘等措施,实行差异化治理。建设生物质能源项目,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沂水县试点建设区域能源中心,探索采用新技术将人畜粪便、餐饮废弃物等有机质变成能源和资源。
推进中心城区至县城、县城至乡镇快速路网建设。打造中心城区至县城快速干线网,中心城区优先实施内环快速闭合工程、滨河大道拓宽和快速化改造工程,进一步实施内环快速路与高铁、机场和城市外围高速的快速连接线工程,加快推进联系外围高速出入口、重要跨区快速路建设,构建干线公路“153060 ”快速交通圈。建设县城到乡镇、重点社区和景区的快速路网,初步构建高效通达的城乡快速路网体系。加快建设区域快速路,优先连通4A级以上景区、田园综合体、优质农产品基地。
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间的交通连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健全农村公路客运发展体系,加快农村公路站点建设,基本形成以乡镇客运站为支点、农村客运招呼站为网络的农村客运基础体系。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安全畅通、功能完善、治理有效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强化农业农村政策支持,着力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市场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高效有序流动。统筹县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合理布局乡村学校,改善乡村教育办学条件和质量。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养老服务进村工程,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实施生活习俗文明健康行动,倡导现代生活方式。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全域联网、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推进线上服务、免费代办服务和跟踪服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农民工、退休公职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深化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拓展九间棚精神、代村经验,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
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全面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劲内生动力。
加快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推进国家、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合作社。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快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强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应用,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发展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生产性服务组织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促进规模化经营与农民共享收益的有机统一。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总结推广供销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全程一体化托管”模式,加快培育健全供销社综合性、专业化、社会化为农服务体系。
创新利益联结和激励机制。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探索农民以土地、劳务、资金入股等方式,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分配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有序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以村宅换城镇房”“带地入建”等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制度。严格落实“一宅一户”规定,强化宅基地管理。健全资产运营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发展特色产业、盘活土地资源等为抓手,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对农村集体林地、土地、水塘和房屋进行流转。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创新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合作社抱团发展优势、农民盼富致富愿望有机结合,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助推打造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供应基地,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深化国有林区和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公益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方式。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持续加大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支持和鼓励国有银行等适度恢复乡镇网点,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在乡镇(社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办标准化社区银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和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或参与设立服务“三农”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利用数字技术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实施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支付升级工程。
完善县域抵押担保体系。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探索建立抵(质)押品评估执业规范和评估标准。支持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通过抵贷返租等市场化方式处置抵(质)押品。完善农村抵(质)押品配套政策,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农县域全覆盖,探索开展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结合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县(区)稳慎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争取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向市级层面延伸。
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涉农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出资引导的乡村振兴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入农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高成长性农业产业化企业。
提升农村保险综合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保险服务网络。培育发展相互保险、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险主体,探索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推进省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实现各县全覆盖,推动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用好省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开设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探索开展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业务品种。探索试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等化金融政策、粮食生产安全保障金融政策。推广农民住房保险、大型农机保险和设施农业保险等保险业务。
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优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科技与资本有效对接,持续增加对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加大对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商标权、著作权、景区门票收费权等产权抵(质)押融资服务。针对农村新兴群体,创新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市县两级建立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创新支持力度。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监管,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设立脱贫攻坚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强化产业、人才等对接,促进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纵深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探索建立扶持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机制,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差距,优化调整资金支出结构,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继续做好产业发展、社会融资等重点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有效。继续发挥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作用,持续关注脱贫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对存在返贫隐患的脱贫户提出巩固帮扶措施。
发挥精准脱贫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规划引领作用,挖掘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引导工商资本进村兴业,促进脱贫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拓展深化消费扶贫,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物流企业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地区,挖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消费潜力,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消费扶贫新模式。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持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行低收入人口免费职业培训,支持其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统筹市内高校、技工院校、农村“劳务扶贫合作组织”等各类培训资源,分类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在岗提升培训、以工代训等,满足低收入人口劳动力技能提升多元化需求。发挥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引领作用,推广“产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结对帮扶等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困难群众纳入产业化链条,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工作,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对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落实“一对一”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充分调动低收入人口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红色精神激励、儒家文化滋养作用,培养困难群众自尊自强精神。开展脱贫榜样评选、脱贫家庭星级评定等活动,突出宣传扶贫帮困、勤劳致富、孝老敬老、邻里互助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激励群众。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取公益岗位劳动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困难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杜绝“保姆式”扶贫、“自掏腰包”扶贫,树立扶贫不扶懒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工作,纠正个别地方过度医疗、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等问题。培育文明新风,深化“四德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好邻居、好媳妇、好公婆评选,组织开展“美在贫困农家”活动。大力提倡喜事新办、丧葬简办、厚养薄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广沂水县免费殡葬服务等典型做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排查化解子女不赡养老人等矛盾纠纷。
开展常态化比对,将特殊困难群体、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予以动态帮扶。实施动态化监测,对因学、因病、因疫情、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件等影响可能导致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开展针对性帮扶。按照“监测预警、强化保障、即时发现、即时帮扶”的原则,发挥现有政策、社会力量、济临扶贫协作基金等作用,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开展精准化帮扶。
专栏5:重大乡村振兴项目
农业载体:(1)兰陵农企园(2)平邑农牧产业园(3)山东新格林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4)尹家峪田园综合体(5)朱家林田园综合体等。
农产品加工:(1)沂南县肉类加工雁阵形产业集群(2)五得利农业产业化项目(3)中地生态牧场及乳制品精深加工项目(4)山东昆润生姜高效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5)山东金信清真食品项目(6)安德鲁水果食品加工项目(7)中国(平邑)金银花健康产业园等。
畜牧养殖:(1)山东玖柒扬翔食品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2)山东认养一头牛万头奶牛示范牧场等。
坚持放大格局,站位全国、全省、区域,定位临沂、谋划临沂,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全省布局,统筹推动市域发展,加快形成内外联动、互促共进的区域发展格局。
依托区位、交通等优势,全方位对接长三角,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加快沂沭河湿地生态走廊建设,强化沂山、蒙山天然林资源保护、推进临沂大蒙山生态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淮河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生态保护体系。推动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协作成立产业联盟、开发区联盟,推动重大平台共建共享,做好濮阳-菏泽-枣庄-临沂城际铁路、临沂-枣庄-徐州城际铁路等前期工作,完善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等水利基础设施工程,与连云港、徐州、商丘共同打造淮海经济区多式联运集聚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现临沂新发展。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合建设鲁南高铁枢纽城市群,形成区域同城效应。加快产业协同协作,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参与建设鲁南经济圈分布式共享数据库,促进鲁南新型智慧城市群建设,组建工程机械、生物医药产业联盟,促进优势产业错位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立区域环评会商机制,实施区域污染应急联动,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推动政务审批跨市联办,打破行政壁垒,畅通人流、物流通道。加强与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对接联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利用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综合保税区等政策平台,打造鲁南经济圈对外开放综合高地,辐射带动鲁南经济圈率先崛起、高质量发展,建设鲁南经济圈乡村振兴先行区、转型发展新高地、淮河流域经济隆起带,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绿色创新发展,推动沂蒙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革命老区前列。
创新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产城融合为导向,坚持以产兴城、以城聚产,高标准建设省级新区,打造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桥头堡、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鲁南跨越发展示范引领区。推进国家级园区与省级新区政策联动,放大省级新区政策效应,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推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按照“一心引领、三极联动、两轴集聚、多点相拥”的市域城镇体系,构建错位发展、跨区合作、整体提升的全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坚持“一心引领”,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支持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打造总部经济、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坚持“三极联动”,规划建设平邑县、沂水县、临港区三个市域副中心,布局市级重大平台和产业,打造全市发展新增长极。坚持“两轴集聚”,规划东西走向的鲁南城镇发展轴、南北走向的京沪城镇发展轴,吸引人口、产业向两轴集聚发展。坚持“多点相拥”,加强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等7个县和重点发展镇与中心城区联系,实现相拥发展。全力支持沂水县撤县设市、莒南县撤县设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提升县城城镇化品质和综合承载力,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对标赶超行动,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县打造数个百亿级的主导产业,培植一批10亿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做到村壮镇富县强。
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城尾乡首”优势,分类引导、梯次推进,加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增强新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打造全市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引擎。
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县域立足实际、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充分激发内生动力,走出特色鲜明、错位布局、集群发展的县域发展之路,打造一批优势明显、布局合理、配套完备的县域产业集群发展格局,持续提高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实施对标赶超行动。按照“基础条件相近、可学可比可赶”的要求,瞄准省内外先进县,对标对表、奋力追赶,实现县域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力争全国百强县榜上有名。支持县域龙头企业与域内外创新型、引领型企业开展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外合作、产能协作、经贸往来等。实施特色发展行动,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
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市级领导,简政放权、培强扶弱,为县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善出台差别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整合人才、土地、水资源等各类要素,建立区域性交易平台,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并重点向县域倾斜。研究出台支持县域发展的财税政策,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持续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以打造山东省对接长三角门户、国际商贸物流枢纽、滨水宜居文化名城为目标,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提能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三大行动,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
按照“以河为轴、沿河发展,北城做靓、老城提升、南部腾笼换鸟、西部产城融合、东部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城”的思路,拓展中心城区发展框架,为迈向“两河时代”夯实基础。以河为轴、沿河发展,重点以沂河、沭河、祊河为轴线,连通水系网络,沿河梯次开发,保持大水面、大生态、大通道、大景观特色。北城做靓,重点依托茶山、万亩荷塘等生态屏障和高铁枢纽,做新做精北城三期。老城提升,重点抓好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更新基础设施,让老城显韵味、换新颜。南部腾笼换鸟,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退城入园、退二进三,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活力新城。西部产城融合,重点加快木业、商城转型,打造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产业新城。东部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城,重点依托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临沂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国际生态城(科创城)等功能区,打造临沂发展新的增长极。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中心城区、县域、乡镇、乡村有序衔接、联动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突出特色,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培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资源加工、特色产业型城镇,在有条件区域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一网管全城”,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限价、限转、双限一竞调控政策,精准施策,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以更好促进区域协调、产业升级、民生改善为目标,坚持智能化、网络化、现代化方向,畅通高效连接,完善服务功能,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加快运输服务品质化、交通运输智能化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交通强市战略实现重大突破,基础设施结构合理性进一步增强,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改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加速铁路建设,实现衔接顺畅。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济莱临连高速铁路,开展临沂至连云港高铁、鲁中高铁、临沂至枣庄至徐州城际铁路等规划研究,构建高铁“135交通圈”(即1小时通达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京津冀、长三角中心城市,5小时通达珠三角、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全国主要经济区域),以及“两纵两横两联”客运专线网。推动临沂至连云港、临朐至沂水等普速铁路规划建设,构建“一纵两横五联”的普速铁路网。加快建设铁路专用线,推进铁路进港口、企业与物流园区,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到“十四五”末,客运专线连入国家快速客运铁路网,高铁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铁路总里程达到870公里以上,高速铁路里程达到330公里左右。
优化公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规划建设临淄至临沂高速、临沂至滕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蒙阴至邳州高速、临徐高速、董梁高速、临滕高速东延,全力构建“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实现临沂对外出口增加至19个,力争到“十四五”末,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000公里。完善提升“十纵十横”的普通国省道网和沿河道路提升工程,推进G205、G206、G327、G342、G518、S225、S229等建设,构建“一环两圈九通道”市域快速路网和“两纵三横一连”沿河快速路网,实现中心城区至各县、各县之间便捷通达。
推进民航建设,形成“干通”联动。建成临沂启阳机场候机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进一步开通优化国际国内航班航线,加大航空口岸开放力度。建设完成费县、临沭通用机场,做好其他区县通用机场规划研究工作,逐步打造空中“毛细血管”,开发“干通联程”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将临沂启阳机场打造成为鲁南苏北地区区域性干线机场,构建“覆盖市域、辐射鲁南、服务全省”的通用机场群,打造“干通”联动发展典范。
推进水运通航,实现历史突破。推动兰陵陶沟河复航工程,莒南绣针河(临港-岚山港)、刘家道口闸至骆马湖、兰陵西泇河至中运河等内河通航。进一步做好沂沭河水系连通工程、沂河复航工程、城区水上客运通道等重大内河水运工程整体筹划和前期研究工作。力争“十四五”末,打通与枣庄市、徐州市内河水运通道,实现临沂内河水运历史性突破。
完善客货运枢纽建设,提升多式联运水平。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沿线综合客运枢纽等规划建设,合理配套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多种运输方式。依托临沂空港物流园、临港物流园、高铁物流中心、临沂国际陆港等物流园区,加强公路货运与铁路、港口、机场设施衔接配套,提高多式联运功能和中转服务效率。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有效衔接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客货运枢纽。
加快5G网络和光纤宽带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力争具备开通条件的通信基站达18000座,实现主城区、各县城及乡镇驻地、工业园区、主要旅游风景区、农产品主产区5G网络信号全覆盖。在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园区、智慧城管等典型场景开展5G示范应用建设,提高网络覆盖深度。统筹规范数据中心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绿色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产业园项目。支持高新区发展5G磁电智慧物联科技创业园项目,建设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5G智能工厂、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5G线路及基站、科技人才港等,重点构建磁电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5G工业应用联合创新中心、第三方国家级电子元器件检测中心等,构建集城市运行监测、协同指挥调度和数据汇聚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
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稳定煤矿开发利用,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原煤产量控制在52万吨以内。加快建设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有序推进500kV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强化特高压电网与各类主网架建设衔接,提高电力区域互供能力,不断提升接纳外电能力水平。加速推进油气管道管网建设,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临沂段)、山东环网天然气管道南干线及东干线(临沂段)等骨干油气管道工程建设,推动LNG调峰储备中心建设,推进中石化油库搬迁和油库所属管道改造升级,提升油气储运能力,布局覆盖全市的油气供应网络。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布局发展新能源,稳步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及垃圾焚烧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统筹谋划清洁供暖项目,推动生物质燃气、乙醇等液体燃料生产和应用,完善城镇燃气公共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力发展氢能源,支持建设加氢站,推动氢燃料电池项目建设,打造氢能源产业高地。力争到“十四五”末,煤电装机控制在6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460万千瓦。
构建空间均衡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建成黄山水库等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水利工程。新建银麦、板崮前等中小型水库及祊河华夏、屠苏,沭河大赵家、前相庄等拦河闸坝。谋划沭河源、辛子山等水源工程,对会宝岭、唐村等大中型水库进行增容,对具备条件的小型水库进行扩建,推动各县实施“百塘工程”等小型水源工程。多源调控,规划引江入临,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充分发挥河湖水系和水利工程作用,实现丰枯调剂多源互补,打造河湖生态廊道,构建现代水网体系。新建刘家道口灌区,对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贡米、蔬菜、花生等生产基地排涝建设,分类施策,实施排涝沟渠、排涝泵站等建造工程,增强防旱涝灾害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保证率。
全方位推进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新一轮治水工程,加快推进沂蒙山区河湖水系治理,推动建设双堠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提高沂沭河下游防洪标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障能力。加快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推动临沂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县区人口集中区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大力实施河道整治,加快完成沭河和分沂入沭水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沂河、祊河等河道提标工程建设,实施蒙河、东汶河、汤河、燕子河和南涑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加强山洪沟河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和谐优美的水环境。实施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各县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对中心城区水系进行连通,实施水系骨干连通工程、游航工程、景观工程、拦蓄工程等建设,打造生态美丽水都。
持续深化水利创新改革。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提升河湖管护水平,重点推进农村河道保洁工作,组织制定各级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深化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并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着力开展智慧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利信息网建设,推动建立水利感知网络,实时监控全市河流湖泊水情、水事。支持建设水利大数据中心,融合现有水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水利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合理布局道路网络,有序推进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多种形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着重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增开连通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区、乡村公交线路,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率。有序推进出租车管理改革,促进出租车持续健康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支持新能源汽车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科学设置互通立交、过街天桥等,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大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推进人防工程、换乘中心、公交停保场等建设,支持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力争到“十四五”末,公共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幅提升。
打造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强化多级供水安全保障,积极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供排水一体化、投资建设管理一体化”和“投融资多元化”的城市大水务格局,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以治理城市内涝与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安全供水供给与保障能力有效提高,城区排水系统更加完善,排水设施基本实现全时畅通,城市内涝防治达到30年一遇以上标准,中心城区建成区4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指标要求。
优化城乡供热体系。兼顾“蒙山-沂河”城市大气通道畅通,合理规划热源,加快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原则上主城区30KM以内不再新建热源,逐步实现主城区老热源替代。开展集中热源供热能力挖潜,并以河水源、污水源、空气源、地热源热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补充,构建以集中供热热源为主,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供热管网“环网”“联网”运行的城乡供热体系,梯次推进城乡清洁取暖。
专栏6: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交通:(1)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临沂段(2)济莱临连高速铁路(3)临沂至枣庄至徐州城际铁路(4)鲁中高铁临沂段(5)临沂至连云港普通铁路临沭至连云港段(6)临朐至沂水铁路(7)山东如通铁路货运专用线(8)临沂宝道铁路物流专用线(9)兰陵县金石建设铁路专用线(10)山钢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11)临沂山东港汇国际物流铁路专用线(12)山东清沂山石化铁路专用线(13)临沂东城铁路物流项目(14)临沂临港疏港铁路(15)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16)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17)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18)临沂至徐州高速公路(19)董梁高速公路(20)蒙阴至邳州高速公路(21)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22)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23)费县通用机场(24)临沭蛟龙通用机场(25)陶沟河复航工程(26)临沂火车站客运设施改造项目(27)高铁北站交通综合体(28)兰陵-邳州港疏港公路等。
能源:(1)烟威电源基地1000kV配套送出工程(泉城-微山湖1000kV过境线路)(2)临沂各类500kV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3)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临沂段)(4)山东环网天然气管道南干线及东干线(临沂段)(5)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6)中石化油库搬迁和油库所属管道改造升级(7)LNG调峰储备中心等。
水利:(1)黄山水库(2)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3)沭河和分沂入沭水道综合治理工程(4)沂蒙山区河湖水系治理工程(5)双堠水库(6)临沂市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7)祊河左岸堤防工程(8)刘家道口灌区工程(9)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工程(10)邳苍分洪道提标工程(11)东汶河和蒙河综合治理工程(12)跋山水库、沙沟水库向临沂城区及周边县区供水工程(13)高铁片区水系工程(14)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基地供水工程(15)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市政:(1)临沂市城市轨道交通(2)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3)沂河路快速化改造(4)陶然路快速路建设工程(5)沂蒙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6)温泉路快速化改造(7)南京路快速化改造(8)启阳机场快速进出通道工程(9)通达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10)北京路沂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11)高铁片区道路桥梁工程(12)临沂市应急水源项目(第三水厂)(13)城区供水主干环网工程(14)西部新城供热管网工程等。
坚持把改革作为关键一招,推动改革攻坚取得突破性、系统性、标志性成果,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发挥“两只手”作用,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动打造现代要素市场。
着力完善资本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稳步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大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增资扩股、做大规模。研究激励企业发展奖励办法,对企业购进设备、技术改造、人才引进、技术研发、上市挂牌等给予直接奖励。完善区域金融市场发展体系,加快发展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发展需求的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专项金融扶持。引导企业积极运用金融普惠政策增强自身综合实力。发挥过桥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大力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土地物权化、资产化、证照化,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建设,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化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制度,及时收集发布土地供求信息,落实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事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支持完善劳动力要素市场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功能,建立人才数据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按意愿在城市便捷落户,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支持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着力提升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韧性,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及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等。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明晰国有资产界定,明确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鼓励科技研发人员自由转化。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集成配置技术市场要素,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推进临沂大学、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培养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探索发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推动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市场出清机制,促进要素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建立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实现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培育发展主业突出、治理规范、经营高效、竞争力强的国有出资企业。严格落实“五个一视同仁”要求,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聚焦主业和实体经济,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专业园区建设中展现国企担当,努力形成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资规模和质量。形成适应临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及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创新,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体制。力争到“十四五”末,市属企业资产规模超过3000亿元,营业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加强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着力放宽民营企业开办、经营条件,开展民营企业壮大培育工程,做好民营企业培训辅导、扶持孵化。支持建设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发展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优质品牌、多层次市场融资结构、可跨区域经营的民营企业。持续拓宽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着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差异化创新发展道路,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紧密协作的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企协商制度,大力培育企业家,壮大企业家队伍,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依法建立和保护企业家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具有全球、全国、全省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全力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用足用好再融资债券政策,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快推动财政股权投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改革,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基层财政预决算管理,穿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最后一公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借、用、管、还”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预警监控。完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对财政困难县区扶持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理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区财政事权,推进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实行“全口径、一体化”编制预算,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清理整合。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创新预算管理方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强化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建立健全税收体系,积极培育税源与主体税种,合理配置税权,理顺税费关系。加快建立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持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水资源税等地方税收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不断创新征管措施,在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依法征管,实现应征尽征,强化资源共享共用,切实利用信息治税、综合治税,为企业纳税提供优质服务。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渠道。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间接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入推进农商行、城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对标国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响营商环境和安商服务的临沂服务品牌。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优化提升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强化城市状态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和指挥调度,促进政府决策高效化、精确化和科学化。以跨部门协同治理大系统为工程建设主要形态,构建临沂市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应急指挥、环保督察、“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工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提高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完善提升临沂市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全面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打破“数据烟囱”“信息壁垒”,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窗受理”和“爱山东”APP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走在全国前列。
营造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聚焦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流程。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与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加大对侵权假冒、价格违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建立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审批门槛。依法精简审批事项,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实现2000个事项“掌上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范围,加快实现“一证准营”,大力推行“一链办理”。强化跨区域业务协同,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跨域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
完善政策评估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中期和后期评估,逐条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主要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扶持各类智库发展,提高服务政府科学决策能力。探索建立覆盖所有机构和个人的诚信账户,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引导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全面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引进和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提升中介机构整体水平。
第十篇 坚定文化自信繁荣兴盛沂蒙文化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化建设全过程,构建以沂蒙红色文化为标识、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先进时代文化为引领的传承创新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打造一流展示平台。
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内涵,传承红色基因,提升红色文化首位度,将“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打造成为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
传承沂蒙精神。大力弘扬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建设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发挥沂蒙干部学院作用,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平台功能,依托流动党员党委建设沂蒙精神展馆,打造辐射全国的红色教育品牌。积极开展红色研学旅游,完善党性教育、干部培训、红色研学课程,提升18处党性教育基地水平,推进沂蒙精神教育培训中心、沂蒙精神孟良崮国家党性教育基地、兰陵县文峰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等革命主题精品场馆基地建设,持续办好沂蒙精神晋京展等大型活动,打造全国红色主题文化研学新高地。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沂蒙精神传承人,培树更多的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
整合红色文化资源。整合蒙阴孟良崮、沂蒙红嫂纪念馆、费县大青山突围纪念地、沂蒙山根据地、新四军军部旧址暨华东军区华东野战军诞生地纪念馆、临港厉家寨等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打造红色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做好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片区建设,实施百年临沂党史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形成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双赢的发展格局。
丰富红色文化供给。瞄准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重大奖项,创作推出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的文艺精品,重点推进舞台剧《燕翼堂》、芭蕾舞剧《沂蒙》、电影《笃行》《大突围》、歌剧电影《沂蒙山》、电视剧《沂蒙山小调》、电视纪录片《蒙山》等作品,力争一年推出1部大戏、10台小戏。加大文化惠民演出力度,推动沂蒙精神进机关、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加强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思想道德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理想信念。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增强人民文明实践自觉。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重视并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擦亮“沂蒙无孤”品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激励人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全面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腐败落后文化侵蚀,涵养和净化社会风气。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重信守诺、互信互助的浓厚氛围。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完善提升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市、县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博物馆、美术馆。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积极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建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提升100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水平。积极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工程,推动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互联网”。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强化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推进市级融媒体改革,促进与省级融媒体技术平台互联互通、县级融媒体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联通共融。加快公共文化云建设,提升数字化建设服务水平。
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化“文化四季·多彩临沂”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建设,举办民间秧歌会、广场文化艺术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文化节会。深入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群众广场艺术节等文化惠民工程。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落实“培训+辅导+演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丰富农村文化活动。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文化人才培训,设立行政村(社区)文化协管员,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创新文化服务品牌。引导各县区创新工作机制、贴近群众需求,培育扶持因地制宜、主题鲜明、小而精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点带面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品牌建设。
打造书香城市。加强图书馆布局设置,为全民阅读提供场所,延伸图书馆服务功能,围绕“读书节”主题,举办名人讲座、主题阅览等系列活动及各类常态化主题活动。延长阅读场所的开放时间,打造更多24小时图书馆。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全面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全民阅读活力,打造书香临沂。
发扬历史文化。挖掘东夷文化、汉晋文化、书法文化、兵学文化、孝悌文化、荀子文化、智圣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王羲之故居扩建、琅琊书院复建,以及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汉墓竹简博物馆、东夷文化中心等建设。提升传统历史文化现代化活力,构建城市特色文化景观,建设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主题文化街区。继续办好书圣文化节、中国临书大会、中国同源画展,进一步叫响书圣故里、魅力临沂、中国书法名城品牌。
传承创新非遗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保护、创造性发展,加强非遗传统工艺文化元素与现代产品、创意设计相结合,建设非遗文化资源数据库和传承人目录。加强运用现代数字视听与交互传播方式等技术记录展示非遗文化。建立非遗文化抢救保护机制。积极推动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支持“高桥手绣”“木旋玩具”“彩印花布”“柳琴戏”“剪纸”“费县手绣”“临沭柳编”“沂蒙泥哨”“中国结”“徐公砚”等非遗项目进一步走出国门,助推“指尖技艺”成为“指尖经济”。力争“十四五”末,打造1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建设1处非遗体验展示中心,提升50个非遗传习所和非遗展示馆,新建和提升200个县以下历史展示室,争取30个展示室入选全省“十百千”示范点。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制定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公布保护名录,推进实施一批文物保护传承重点项目,促进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加大对建筑、遗址、墓葬、摩崖石刻等类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精品文物的保护,结合追寻历史文化溯源,做好考古挖掘,保护利用好历史文物资源。严格落实建设考古前置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影视、出版、文创产业园区。构建“创+演+展”组合的大众文化服务模式,创作一批展现临沂建设的文艺精品。扎实开展各类公益性文艺演出,举办“红色文艺轻骑兵千村行”“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展现各类主题的优秀剧目开展系列展演,每年送戏下基层演出4200场以上。开展优秀柳琴戏传统剧目省内外巡演,举办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文化节会。发挥“二馆二院”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书画主题创作展览。
构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依托“一核两圈三带五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突出“一核”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良好的交通区位、旅游资源等优势和旅游集散功能,大力发展城市旅游。支持跨县域联合打造旅游产品或集群,避免同质化和重复建设,持续深化全域旅游资源整合,推出一批红色游、生态游、乡村游、温泉游、商贸游、工业游精品线路和拳头产品,实现旅游业发展提升。
着力做好宣传推介。实施“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联合营销战略,完善营销机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继续巩固省内及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周边市场,着力培育长三角、京津冀市场。加大品牌形象宣传投放力度,继续参与省文化旅游厅“联合推介,捆绑销售”工作,在央视CCTV-1投放临沂城市文化旅游形象广告。加强与国内大型旅行商的合作,完善与主要目标客源市场组团社的合作机制,通过奖励政策、产品优惠、提升服务等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亲情沂蒙”特色文旅产品的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推动“旅游+绿色生态”产品提质升级。围绕山、水、林、崮、洞、泉等特色生态资源,在空间上形成“精美特”三大生态旅游聚集区。做精“崮乡奇观”,整合龟蒙、云蒙、天蒙、彩蒙、钻石公园、孟良崮、云蒙湖、岱崮地貌八大园区资源,将蒙山建设成国内一流的高品质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做美“溶洞画廊”。推进沂水萤火虫水洞·地下大峡谷、天然地下画廊等溶洞景区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溶洞旅游目的地。做特“浑然天成”,加快推进利用莒南卧佛、临沭苍马山、沭河古道马陵山、岱崮地貌神佛崮、竹泉村、红石寨等山水生态浑然天成的资源优势,打造独特风景名胜旅游目的地。
推进“旅游+乡村休闲”深度融合发展。加大“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和特色农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农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精品旅游小镇、特色小镇和精品乡村旅游项目,构建沂蒙乡村旅游品牌体系。选择靠山、沿河、近湖、环景区、传统古村落、田园综合体、城市游憩带等区域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力争到“十四五”末,片区化优化10个乡村游集聚区,景区化建设80个特色村,推动“代村田园”乡村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产品。
创新旅游新业态。充分利用沂河、沭河、祊河、柳青河、云蒙湖、天马岛等河湖水利资源,大力发展水上观光、水上运动、滨水休闲等旅游产品。以丰富的山地资源、美丽田园为基础,开展动力滑翔伞、热气球、低空飞行观光等低空旅游。积极开发体育旅游、购物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打造一批成熟、有影响力的创新旅游新业态产品。
完善临沂作为鲁南枢纽、门户、集散中心功能,全面构建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开展智慧旅游,促进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实现“一部手机游临沂”。完善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配套建设统一化、标准化的形象标识标牌。引导发展星级酒店,提升服务品质。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度假酒店和特色文化主题酒店。设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因地制宜在景点景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增强智能导游、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电子讲解等服务。加强对景区景点监管,全面维护消费者健康与权益。
专栏7:重大文旅产业项目
文化传承:(1)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2)沂蒙精神纪念地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沂蒙精神孟良崮国家党性教育基地(4)沂蒙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5)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修缮保护、改造提升(6)红色沂蒙文旅提升项目(7)文峰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8)朱村红色文化改造提升(9)跟着共产党走纪念馆(10)大青山突围遗址公园(11)沂蒙红色研学教育营地(12)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13)郯国故城遗址公园(14)中共华东中央局旧址陈列馆(15)茶芽山临沂阻击战陈列馆(16)羲之文化创意产业园等。
文旅融合:(1)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2)临沂市工人文化宫(3)郯城木玩产业园(4)临沭柳编产业园(5)兰陵国家农业公园(6)临沂恒大水世界项目(7)沂蒙山龟蒙景区5A级景区提升建设项目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生态与发展互促共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形成以城市化地区为主体形态,以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为支撑,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
以国家和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推动各县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融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按照主体功能优化配置。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发展方向、优化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规划开发秩序,提高空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准入政策,完善并及时更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落实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全覆盖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控体系。按照“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的原则,坚持“六宜”“三集”的发展理念,科学合理设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范围,实施空间差异化管理,健全各保护区生态环境管控措施。出台生态保护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区域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控开发强度。建立生态保护地监测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地管控成效评价机制,预警生态风险,依法监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大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天气气候监测站网布局,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建设,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第四十章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物减排和生态扩容,有效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察和综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五气共治”,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强化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控,强化矿山、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综合实施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炼山造林行为,集中整治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露天焚烧行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调整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提高噪声监控水平。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以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风险“四水”协同为路径,加强水资源利用,推动粗放式治污向精准治污转型。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大再生水利用。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编制并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以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为基础,建立基于流域控制单元的“污染源-排污口-水质”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管网配套建设,全面完成全市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城乡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强化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开展应急事故池、截污闸、河道截流坝、橡胶坝等各类环境应急防控和处置设施的排查整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大力推行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实施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推进重金属总量减排。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在产化工类企业用地风险管控示范试点,严格落实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水平。建立和完善固废危废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提升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减少源头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快建设静脉产业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拓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途径。加大全生物可降解农膜试验示范力度,强化农膜回收利用。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方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
将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
第一节 大力发展绿色生产方式
发展绿色产业。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化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发展政策,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压减、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木业、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绿色技术的扶持力度。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生态园区,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降低碳排放强度,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加强低碳发展技术路径研究。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安全利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发展循环经济。巩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创建成果,完成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动完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资源效率提升行动、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行动、循环型城市建设行动,发展工农复合型农业循环经济,建设资源效率型、环境质量型社会。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覆盖全域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生态型经济,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基本形成,重点循环产业链条基本构建,覆盖全市域的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成推广,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大力推进绿色消费,以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绿色技术创新为重点,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建设“无废城市”,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基本建成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管理,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将生态环境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壮大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引导公众参与,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严格落实“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空间绿化行动,大力实施蒙山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持续强化蒙山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强荒山荒滩瘠薄地造林,推进困难地造林新技术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沂蒙山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沂河沭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化蒙阴县“两山”理论创新实践基地、生态文明实践区建设。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科学确定林地保有量,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推进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积极推进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实现“一张图”动态变化更新和森林资源数据动态监测与管理。加强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有林地和国特灌面积达6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3.67%。
强化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积极采取水量调度、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等措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退耕还湿、退渔还湖、天然植被恢复等工程,持续保护修复河流、湖泊与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加强出境断面生态保护,保障南水北调沿线水质。加强云蒙湖、跋山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干渠生态改造,实施沂河、沭河等河道以及会宝岭水库、沙沟水库等大中型以及小型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沿河生态保护,开展沂河、汤河等流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实施生态护坡、自然植被护岸,构筑沿岸生态屏障。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补偿机制。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与监管,推进云蒙湖、武河等湿地公园提升改造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武河湿地创建国家重要湿地,马庄水库、长新桥水库等湖库建成水源保护区。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统筹规划沂河、汤河、沭河、祊河等主要流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
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采取自然恢复更新为主,人工促进修复相结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努力构建山区、平原和水源保护三大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动南涑河、莲汪沟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山治理,加快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开采矿山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加大对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全面建成绿色矿山示范区。扎实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强社会参与生态修复的动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的多样性。实施生物资源就地保护,推进沂河湿地生态恢复、生物栖息地生态林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地以及重要野生植物的原生地区域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彻底治理沂河、沭河、祊河等重点流域非法捕捞现象。以内陆口岸为重点加强对外来生物的防御、处置和监测,建立健全防御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控。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严格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发非常规水源,发展清洁型、循环型节水产业集群。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力争“十四五”末,单位GDP水耗低于全国平均值50%。
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督,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科技管地,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动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理和再开发。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新供应土地,进行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约束。
健全生态优势转换机制。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跨流域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环境管理,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完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专栏8:重大生态文明工程
生态保护与修复:(1)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蒙山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提升项目(3)蒙阴县国家生态文明实践区建设项目(4)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5)武河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工程(6)国际生态城沭河和汤河流域综合治理等。
资源循环利用:(1)鲁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沂南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商城是沂蒙人民的一大创举,是临沂的特色和优势。坚持把商城作为重要产业来谋划,按照“商、仓、流”一体化推进的思路,着力补齐短板,调整优化布局,加快商城“全链条”转型升级,打造“一带一路”东方商都。
统筹发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商贸新业态,有序引导大型商贸市场转型升级,做优做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重点市场,打造全国电子商务发展新高地。力争到“十四五”末,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突破7000亿元。
巩固发展传统商业。“线下”重点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改造123个传统批发市场,加快城区内大宗生产资料市场搬迁,提升低端生活资料市场。规划建设临沂商谷示范区、东部商城等重大项目,引领市场提档升级。优化传统市场运营模式,规范建设小商品市场、建材市场、服装纺织市场、五金机电市场等专业化批发市场,打造知名市场品牌。用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政策,培育新型外贸经营主体,布局一批海外商城、海外仓,拓展外贸发展空间。坚持以贸促工,大力发展地产品加工。依托现有商品价格指数、市场景气指数,丰富纳入发布范围的商品品种,扩大指数影响力,提高商城发展能级。积极做优做强大型商圈,打造一批以商贸购物为主要功能、以休闲娱乐为配套的精品购物休闲综合体。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20个以上专业批发市场进入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全国10强。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支持出口企业借助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营销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临沂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培育、支持发展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12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业务,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关、税、汇和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中国(临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中欧物流合作园区“双区合作”,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提供全链条的配套服务。创新发展“跨境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特色模式。大力引进、建设“直播小镇”“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基地、平台,支持综保区跨境保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
培育发展垂直电商。推广垂直电商平台模式,发展建材、五金、汽车装具、板材、粮油、体育用品等行业垂直电商,建成一批服务临沂商城、辐射全国的专业交易平台。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探索发展保健康养类垂直电商平台。力争到“十四五”末,孵化培育60家垂直电商平台企业。
规范发展直播电商。发展“直播+电商”模式,打造江北最大直播电商基地。鼓励直播电商平台、服务商在临沂商城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培育一批产业公共直播间。招引著名MCN机构(快手等直播平台的合作单位和带货主播的服务机构)落地,开展直播电商培训和带货主播培训等业务,形成直播电商发展内生动力。立足临沂商城市场和地产品加工基地,打造集设计、制造、采购、仓储、配送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应链,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打造网货基地。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依托临沂国际会展中心和临沂鲁南国际博览城,打造集商旅服务、广告创意、搭建施工、会展物流于一体的会展经济核心区;依托临沂国际博览中心、临沂商城会展中心,打造中小型消费类展会中心区;依托沂河、祊河优美环境,打造沿河高端会议、节庆、赛事特色区;依托各县区特色文化和主导产业,构筑环中心城区会展经济圈,打造“三区一圈”会展业发展格局。办好兰陵(苍山)蔬菜产业博览会,打造中国蔬菜产业顶尖峰会。继续办好临沂国际商贸物流博览会、世界人造板大会、临沂进口商品博览会,不断扩大临沂商贸物流业在全国的影响力。举办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持续开展金融资源招引和对外宣传工作。鼓励举办以进口商品、电子商务、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型产业为主题的会展活动,鼓励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在临沂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本地会展企业开展合作。鼓励会展企业或品牌展会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相关权威认证,提高会展业的国际知名度。
运用大数据平台,研判“商”“仓”配比规律,合理布局仓储分拨设施,推动物流设施智能化,推进仓配一体化,实施仓储管理与运营主体培育工程,全面提升仓储管理智能水平。
合理布局仓储分拨设施。积极运用射频识别(RFID)、5G、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广泛采用自动化立体库、自动导引车(AGV)、数码托盘等新型设备,建设智慧化仓储设施。利用集成智能化技术,提升仓储、分拨效率。建设一批服务“商”和“流”的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仓储分拨设施。搭建仓储服务云平台,提升智能管理水平。鼓励各县区依据经济发展需要配套建设现代化仓储。力争到“十四五”末,以国际陆港片区为主要承载地,建成500万平方米智慧化仓储设施。
推进仓配一体化。支持国有平台企业建设现代化仓储,推动本地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培育战略性投资商建设新型智能仓储项目,推动电商、快递、医药、烟草、邮政等领域仓储分拣向全自动化、半自动化发展。推动分拣机械臂、分拣机器人等新型设备与物流数据系统融合创新,推进现代物流仓储服务向柔性化、模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标准化立体仓库、冷链仓库,应用仓库管理系统、仓储控制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仓储租赁与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普及智慧车联网系统、货物追踪追溯系统、配送手持终端等订单自动处理设备,显著提升终端物流配送效率。鼓励仓储服务商利用AS/RS(高层货架仓库/自动存取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WCS(仓储控制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和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提升货物存储、周转、集货、配载的效率。
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传统物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快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绿色发展新模式,推进现代物流业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物流”整体发展格局。
构建全方位物流大通道。全力实施陆向物流通道疏通工程,优化空间布局,加速国际陆港和沿G2新型科技物流基地建设,形成物流与仓储、市场与产品、生产与销售协调发展格局。优化公路运力资源,提升铁路货运能力,提高陆向通道全线的物流效率。积极与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港口开展物流合作,发展基于海向通道的国际物流业务。加快建设空中物流通道畅通工程,开辟国内、国际货运包机航线。加强国家物流枢纽与其他类型枢纽之间合作,开展区域性货物集散与分拨配送。
提高多式联运物流组织水平。支持推进“一单制”全程无缝运输服务,面向本地货物及中转货物,开展集装箱铁海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区域分拨以及拆箱、拼箱、流通加工等业务。积极发展驼背运输、卡车航班,探索推出“货车+铁路”“高铁+航空”“班列+班机”等公铁海空联运创新产品。加强多式联运示范企业培育,开发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与查询、货物全程实时追踪等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多式联运数据交易系统,实现多式联运业务协同联动。大力发展服务鲁南苏北的集装箱和场站业务,降低用箱成本。力争到“十四五”末,多式联运占比达到30%。
构建高效城乡物流配送网络。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物流配送设施,升级改造现代化的城乡配送中心。整合专线物流资源,以品牌化、标准化、智能化等手段发展配载物流。有效推广新能源车辆参与城乡物流配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通行有序、绿色环保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鼓励大型连锁和批发零售企业建设、改造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强家电、日用品、餐饮、食品等专业化物流配送。
加快提升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基层社区组织等各类主体协同配合的应急物流体系,健全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响应机制。构建涵盖救灾防灾、医疗防护、粮食食品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通过生产企业产能保障、流通企业有偿代储、政府应急储备相结合,提高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能力。
着力提升物流国际化水平。针对大型企业打造“量身定做”的班列物流服务产品,促进“齐鲁号”双向均衡运行,形成融合物流、商贸、产业、金融、信息等于一体的跨境供应链要素集聚发展平台。加快国际航空物流发展,推动知名航空物流服务企业落地,重点围绕出口加工、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需求,积极开辟洲际货运航线、增加通航点,持续提升货邮吞吐量。依托既有胶新线、新荷兖日线和新增临连线、赣榆疏港线,新建连接青岛、日照、连云港港口的疏港铁路线,串联临沂国际陆港和临沂东站物流园区等,大力发展国际铁海联运。创新口岸通关机制,提升临沂与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港口口岸一体化通关水平,延伸国际物流服务。
大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化运营中心、结算中心,构建区域结算中心和仓配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谋划建设商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商城所有商品种类、产销地、交易、运输等信息集入数据库,形成信息流,打造临沂商城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物流指数,构建具有临沂特色的商城指数体系,逐步掌握市场定价权、主动权,提升商城综合竞争力。不断完善网络货运发展支持政策,助力打造网络货运业态集聚区,促进物流业的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专栏9:重大商贸物流项目
商贸仓储:(1)临沂“商谷”(2)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3)中通快递鲁南(临沂)智能电商产业园(4)圆通山东临沂智创园(5)韵达物流鲁苏电商总部项目(6)中农财金科技物流产业园(7)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8)临沂综合保税区冷链物流仓储分拨中心等。
现代物流:(1)临沂国际陆港(2)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顺和国际物流园(3)临沂济铁物流园(朱保)综合货运枢纽(4)青岛港(沂南)内陆港物流园(5)山东高速鲁南高新物流产业园(6)路运港智慧物流装备产业园(7)鲁担(沂水)马站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8)临沂临港铁路物流园(9)临连铁路物流园等。
加快开放发展步伐,巩固欧美市场、深耕“一带一路”、主动对接日韩、积极拓展东盟,搭建高能级开放新平台,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对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加强产业经贸、科技教育、能源资源、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高标准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和产业集聚引领区。健全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长效机制,务实开展经贸投资、工程承包、能源资源、生态环保、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鼓励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支持“齐鲁号”欧亚班列织密海铁联运网络。深化友城合作。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合作,拓展海外临沂商城国际影响力。借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机遇,重点开拓东盟、日韩市场,推动进出口贸易突破发展、贸易服务创新发展。实施“商城+”战略,探索“集采集供+”新路,深化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便利化改革,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贸创新型城市。复制推广匈牙利、沙特等地海外临沂商城建设运营经验,持续拓展“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营销网络。推动物流网络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延伸,畅通公路、班列、港口、高铁、航空运输通道。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国际商贸创新型高地、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枢纽城市。
创新与日韩地方政府合作机制,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互联互通,推动跨国技术链、产业链和服务链优势互补。吸引日韩大财团新增有效投资、落户先进产业,构建形成“一区多园、多点支撑”开放格局。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产业;在临港经济开发区,布局高端不锈钢等新材料产业;在临沂商城,布局智慧物流、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综合性日韩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推动航空口岸与日韩主要口岸多港联动、功能融合。探索与日韩企业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培育特色产业“生态圈”,逐步向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转型。加快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锚定“高新”定位,聚集高端资源,突出研发孵化,打造现代科技新城。推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做大做强,聚焦工业发展,引育高端产业,打造新兴产业示范区。持续推进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发挥近海临港、大进大出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大工业项目集聚区。加快综合保税区提质升级,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制度,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打造鲁南经济圈对外开放综合高地,早日进入全国内陆型综合保税区第一方阵。提升其他园区产业聚集度,完善规划、合理布局、强化配套,增强承载能力。推动济铁物流园、临空经济区、临沂港等特殊功能区平台联动发展,建立平台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实现政策集成、功能互补、系统推进。
坚持多元化开拓市场,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措施,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有序推动对外投资合作。
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企业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巩固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产品和木制品出口竞争力,推动机电、板材、橡胶轮胎、农产品等扩大出口。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势,支持企业借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吸引外贸企业来临沂投资发展,提升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水平。积极扩大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创新外贸模式,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培育发展一批文化创意、跨境旅游、康养服务等服务贸易企业。
积极扩大利用外资。探索推进外贸、外经、外资互促共进,全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深度融合,积极承接国际资本、产业转移,着力吸引世界500强等龙头企业落户。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外商投资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加强与境外各类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动态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用好招商地图。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利润扩大投资,全面拓展利用外资渠道。实施精准招商、优势招商、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500强企业、隐形冠军、产业链引擎项目。
大力开拓发展新空间。实施“海外临沂”战略,鼓励本地企业购买境外大宗资源,支持木业、建材、冶金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和外派劳务,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加快本土跨国公司培育,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并购、重组、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推动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打造境外产业聚集平台。创新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培植壮大实施主体,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以推进高端外派劳务基地建设为重点,引导外派劳务企业加大海外高端劳务市场开拓力度,打响临沂海外劳务品牌。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保税贸易、海外营销规模,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鼓励勤劳守法致富,多渠道增加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健全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制度体系,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拓宽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加大相对贫困地区、粮食主产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消除分配不公,规范发展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
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制度,执行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高校及中小学等行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发挥产业扶贫对农民的持续增收作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统筹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加快推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新基建的有效融合,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结合重大项目建设,适时调整和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区域就业行动计划,促进就业布局与人口布局、产业布局相匹配。完善普惠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将各项就业支持政策延伸覆盖到新就业形态人员。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就业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扩大线上招聘渠道,定期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积极推进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并行发展、互相补充,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优势,提供人才招聘、劳务派遣、事务代理、管理咨询等多样化、精准化就业服务。构建人力资源产业体系,推进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质增效。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扩大创业规模,提升创业质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创业扶持,实施“创贷+商贷”,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为契机,提升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完善园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支持更多人群创业。
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岗位需求,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打造实用性技能人才队伍。扩大“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规模,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启动青年就业启航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实施综合帮扶,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帮扶残疾人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大力推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建设,建成区域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区,成立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设立5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10家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打造“最美兵妈妈”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繁荣体育事业,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市。
推进医疗服务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培育和打造省级、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县域服务能力。实施医疗服务“攀登计划”,加强重点专科、专病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组建三甲医院牵头的特色专科联盟。强化医疗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卫生健康科技研究项目,推动医院、高校、企业等协同建设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试验机构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基层全覆盖。
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药品招标采购改革,探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推动高价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促进药品价格公开透明。落实全省统一医保转移接续政策,提升就医购药报销便捷度。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直接结算。制定应时增加医保定额、加大支付比例、保障急用药物供应等应急性医疗保障措施,发挥好医保的应急保障作用。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项目。优化中医机构服务,支持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2至3处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医疗机构全参与、城乡居民全覆盖、生命周期全服务”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区域+专科联盟”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医共体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创建国家、省、市中医药重点专科,打造沂蒙中医药专科集群。加强中西医结合能力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促进临床和治未病服务融合,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提升健康教育、健康服务、慢病管理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加强康复中心、康复医院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建设,优化传染病医疗服务网络布局,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力争到“十四五”末,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2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拓展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进一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不断提高医保“掌上办、网上办”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创新。推进“智慧药房”建设,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格局。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等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服务能力。
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健身圈。高标准建设市奥体中心和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体育中心,推动市级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和滨河百里健身长廊完善提升,有序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县级“三个一”、乡镇“两个一”、行政村健身广场的优化布局和配套提升。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建标准,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品质提升做好老旧小区体育设施建设,每年新建一批社区健身中心。力争到“十四五”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
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重点扶持发展自行车、射击、田径、篮球等优势项目,大力发展足球、排球、手球等集体项目,突破游泳、武术等潜优项目。围绕建设高水平教练员、优秀运动员、高素质裁判员和科研及管理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培训培养和选拔输送力度。推进市体校专业化和县级体校规范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特色化训练,推进体教深度融合。依托中小学校办运动队,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构建多元化训练格局。积极承办举办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争取承办2026年省运会。合理规划市运会、中小学生联赛、锦标赛等市级竞技体育赛事,健全县级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达到34个参赛大项、冬季项目达到8个以上。
提高全民健身运动水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校园健身行动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受益终身的运动技能。举办好临沂国际马拉松、中国沂河体育节和“红色之旅·沂蒙骑行”“舞动沂蒙”广场舞、“美丽乡村”马拉松等特色品牌赛事,打造城市体育名片。以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依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申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普及群众性运动项目,发展大众健身项目。建设完善市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以上。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商贸物流优势,打造高水平、专业型全国体育用品展示交易平台,举办好山东(临沂)体育用品博览会,做大做强中国体育用品城。建设临沂市体育智能制造产业园,打造具有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高水平体育用品制造基地,通过建链、补链,壮大沂南县制球产业基地、郯城县体育用品出口基地,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加快体育产业科技创新,搭建体育产业研发孵化平台。推动体育与医养健康、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融合发展。提升打造兰陵压油沟、蒙阴岱崮地貌、沂水彩虹谷、费县云瀑洞天、蒙山国家登山步道等特色体育旅游小镇、精品体育旅游线路。支持创办专业培训机构,开发特色培训项目,拓展体育培训产业。
坚持兜住民生底线,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建立健全救助福利机制,稳步提高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安居工程,建立更加多层次、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完善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持续参保,落实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畅通失业人员保险金申领渠道,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探索新业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方式。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建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健全重点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持续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兜底保障能力。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高效救助、温情救助、智慧救助。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合力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
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引导“幼托”公共服务和“托育”产业发展,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制度体系,逐步扩大困境儿童福利覆盖面。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健康关爱行动”。建立以社工专业服务为支持,以“个人-家庭-学校-社区-社会”为着力点的“1+N”全方位精准服务孤贫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临沂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完善全周期出生缺陷综合监控防控体系,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向残疾儿童拓展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提高特殊群体保障水平,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社会福利制度。
稳步提高基本居住保障水平。加强政策性住房供应,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丰富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多类型安居房配建房源,解决人才安居问题。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及经济适用房交易管理工作。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加大对特困家庭补贴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源统筹管理与分配机制,建立引导家庭主动退出和差异化梯度退出激励机制。
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防范化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风险。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畅通城乡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道。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加快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的长效机制。建设不同层次的医养结合机构,加快建设临沂市养老服务中心(二期)等综合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家以一站式医养结合服务平台为依托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
大力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健全支持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激励更多老年人老有所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对具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老年人的培训。积极开发更多适合老龄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提供老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增加灵活就业的机会。出台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银发产业,促进医、养、旅、居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丰富老年人服饰、健身器材、书籍等产品种类和供给,实现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
专栏10:重大民生领域工程
公共卫生:(1)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科研综合楼项目(2)临沂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建设项目(3)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医疗区(4)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提升改造公共卫生项目(5)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北城区域儿童医学中心(6)山东医专附属医院病房楼(7)临沂市光荣院优抚综合病房楼项目等。
体育事业:(1)临沂奥体中心(2)中国临沂体育智能制造产业园等。
社会保障:(1)临沂市养老服务中心(2)临沂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3)临沂军供站北站新建项目(4)临沂市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5)临沂康养护理中心项目等。
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塑造安全环境。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提升预警预防、风险研判、危机管控、应对处置、综合保障能力。健全维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资源、网络、金融、科技、生物和海外利益等重点领域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统筹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和综合整治,全面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理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关系。深化安全生产包保帮扶工作,督促企业做到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三到位”,严格执行企业责任事故“四项制度”,强化震慑,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实行“三查四评五公开”季度评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抓好防范、监督、检查、奖惩等各项措施落实。
科学全面管控风险查治隐患。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围绕“人、机、物、环、管”安全生产五要素,对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全要素”量化评价,推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健全完善动态分类排查、动态挂牌督办、动态销号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专业职能下沉。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推进矿山、化工等重点领域“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装备智能优化,在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加快工业机器人和职能装备应用,减少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模式。
加快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推进疾控中心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监测预警、疾病预防、卫生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防控实施管理等职责,加强基因学、病毒学、流行病学等生命科学研究和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覆盖。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扎实推进“食安临沂”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
全面保障粮油生产供应能力。坚决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粮食综合产能持续稳定。严格落实国家收购政策,搞活粮食市场和流通,防止出现“卖粮难”。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全面实行粮食收购“先检后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实施种子工程攻坚行动,增强粮油储备供应水平,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比例。完善轮换管理、库存监管、流通统计及动态监管机制,提高粮油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大对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支持力度,建设临沂应急救援物资及粮油食品储备贸易中心,加快构建全面完善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络。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落实光盘行动,推进健康消费。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幅降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损耗。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严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标准食品流入餐桌。落实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审批监管环节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抽检监测,确保抽检覆盖所有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品种、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稳定在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快检量不少于50份/千人,食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实施“智慧监管”,探索大数据及可视化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建设。实施“阳光监管”,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信息。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统一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提升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功能。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应急调度体系,系统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加强水、电、油、气等基本能源保障,强化生命线安全保障。提升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等防御、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推进应急管理常态化智慧化。优化应急物资空间布局,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健全储备和采购供应体系,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保障高效安全可控。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整合军地资源,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数字化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现代化、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建设,抓好防汛抗旱、气象、地震、人防、消防等工作,全面增强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十七章 确保经济运行安全
落实落细维稳责任,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预警机制,创新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方式,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切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加强重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和研判,建立健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有效机制,筑牢经济安全防线。完善能源供应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领域、区域和季节煤电油气运综合保障。健全粮食、果蔬、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完善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流通和供应安全保障体系。维护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完善经济运行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
守牢金融安全底线。建好用好“金安工程”,综合施策处置企业流动性风险,降低银行业信用风险。完善金融信用监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分析、科学处置,建设稳定有序的金融生态。保持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格规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安全群防群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打造新型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网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推进市网络安全综合指挥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强化面向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协同处置、指挥调度、综合评估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有效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社会氛围。实施网络安全人才培育计划,依托临沂大学加快网络安全学科建设。依托临沂市网络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临沂网络空间安全联盟等机构,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建设国家信息中心网络信息安全临沂大学培训基地、临沂网络空间安全专家人才库等。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创新街道社区治理模式。促进社会治理重心下沉街道社区,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组织,以综治中心(社区服务站)为工作平台,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新型社区治理。拓宽居民参与社会自治的范围和途径。提升改造服务设施,增加居民的社区公共空间。结合创新社区治理,合理配套设置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警务工作站,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向最基层延伸。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打造以认同感、归属感为纽带的和谐社区,构建和睦社区氛围。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吸纳居民就近参与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强化网格化管理水平。优化网格设置,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将基层社会治理事项统一纳入“一张网”。厘清网格事项,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为网格员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实施党建引领,实现基础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建立专业队伍,按照“1+1+1+N”模式,组团式配备网格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建设高素质专职网格员队伍。搭建高效平台,畅通事项上报渠道,实行事项闭环式处置,推动监管考核智能化。健全完善网格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实体化网格化服务中心,落实经费保障,加强舆论宣传。
提升社区治理智慧化水平。融合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安防社区”建设,建立集信息采集、纠纷受理、数据集成、智能研判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对社会治理信息实行统一受理、流转和处理。统筹建设便民服务终端网络,加强社区服务资源信息的集成利用,支持建立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智能配送体系,促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问题联动解决,实现“智慧社区、便捷生活”。
联动调解,集成调处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调处。强化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形成矛盾搜集、分类调处、诉讼服务全链条机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分类分流、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等模式,建立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调解组织网络,加快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精准分类,强化来访跟踪。采取“一站式”调解中心调解、事权部门及调解团队联合调解、专家“集中会诊”等调解方式,建立“简易事项马上办、复杂事项精准办、疑难事项合力办”工作机制,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用好信访“三函”制度,将群众诉求解决“最多跑一地”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部门跟踪问效。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加强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统筹部门行业力量,打破上下层级界限,推动资源力量下沉一线,变“坐等接访”为“主动下访”,强化基层“微治理”,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全面覆盖,调动基层队伍。加强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早介入、问题防激化、矛盾不上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村门口”。
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培育具有临沂特色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警务共同体,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集中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实体化运行市、县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建立反诈骗、打击犯罪合成作战、新型犯罪对策研究和社会专项治理协调“四位一体”全领域打击治理新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源头预防能力。推进“三联”(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工作常态化、社会化、现代化,努力打造“三联”工作升级版,确保我市“三联”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展示新时代平安临沂建设的新气象新风采。
专栏11:重大安全保障工程
公共安全:(1)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工程(2)高新区龙湖公园人防工程(3)河东区中昇大街人防工程(4)罗庄区启迪广场人防工程(5)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实验小学人防工程等。
应急保障:(1)临沂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建设(2)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4)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5)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训练保障基地(6)临沂应急救援物资及粮油食品储备贸易中心(7)天河消防应急产业园等。
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而奋斗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心聚力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夯实思想建设基础,锤炼过硬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落地。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强化政治担当。
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宗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标准化。加强党性修养与弘扬沂蒙精神的结合,持续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学院、沂蒙商学堂等党性教育基地内涵式发展、全方位利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事择人、人岗相适,选拔使用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健全干部人才顺畅交流机制。大力发展年轻干部,重视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突出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结果导向,强化以解决群众诉求为标准的评价机制。
突出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贯通式培养培训,加强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的培养。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专业知识、规则标准培训。推进干部轮岗机制,定期选派优秀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优秀干部在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实地培养。建立“学先进”的长效培养机制,鼓励干部团队主动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加快培育干部“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和“干”的作风。
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形成鼓励改革、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开展思想政治体检。强化干部履职监督,推进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力考察评价,加强敏感领域重点岗位人选应对风险能力评估,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统筹用好职务与职级“双通道”,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加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力度,优化班子结构。探索实施具有岗位特点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正向激励办法,完善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政策措施,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日常管理和重新使用,注重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健全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切实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基层。抓实抓好各领域“两个覆盖”,健全完善党员作用发挥长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任务。
提升基层党的组织力。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聚焦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的长效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聚焦乡村振兴,以新一届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建立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机制。深化“头雁引领”行动,持续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狠抓“整瘫治乱”,聚力“集体增收”,严管“农村生态”,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机制。加强政治引领,贯彻党的主张,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建、创新基层治理。扎实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村集体资产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健全村级管理制度、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农村组织规范化水平。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建立和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基层治理评价体系。
持续提升工作效能。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管和治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持续推进精文减会,落实“四不两直”调研方式,统筹规范督查考核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增强改革本领,广泛推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深入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及时化解基层矛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指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有效防范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财政支出等方面的风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调研、视察、走访以及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代表接待日、网络平台等方式和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宣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工作。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健全工作体系,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团结各民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营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爱国友好力量。发扬沂蒙人民爱党爱军的优良传统,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坚持和发扬临沂党员干部群众政治觉悟高、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敢闯新路的优秀品质,向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快建设法治临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和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和修订工作。加快改革成果制度转化,推动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投诉即办”“免罚清单”“法律服务代理”“限时清欠”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提高司法公信力。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完善司法案件审判模式和办案流程。构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司法效率。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依法审理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涉民生案件,妥善处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法涉诉问题。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学法尊法守法行动自觉。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法治专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提高仲裁公信力,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法治临沂建设指标体系,启动“临沂法治指数”试点。
建立政策协调、工作协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完善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须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及县区发展规划报批前须与本规划进行衔接,确保市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加强与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规划对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对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要素资源围绕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优化配置方向和结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环境、人口、社会等公共政策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规划实施,形成政策合力。健全规划抓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落实,通过年度计划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强化规划评估监督。科学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专项评估和总结评估,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重大政策、重点工程。规划实施要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中共临沂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扬沂蒙精神,抢抓机遇,不惧挑战,奋勇前进,为加快实现临沂高质量发展、共同谱写临沂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2021-07-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2021-07-16临政发〔202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
临政发〔2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2035年发展远景目标,全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临沂市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加快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而努力奋斗。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 录
第一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第二章 新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第三章 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强市远景目标
第二篇 聚焦“三个定位”
加快推动“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
第六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篇 强化创新核心地位
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第七章 大力培育创新创造主体
第八章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第九章 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第十章 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四篇 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
第十一章 优化构建产业布局
第十二章 坚决淘汰落后动能
第十三章 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第十四章 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
第五篇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十五章 增加现代服务供给
第十六章 充分激发消费潜力
第十七章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第十八章 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六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
第十九章 加快乡村振兴“三步走”
第二十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二十一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二十二章 不断深化农村改革
第二十三章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七篇 对接融入区域战略布局
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二十四章 打造山东省对接长三角的门户
第二十五章 引领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第二十六章 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第二十七章 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第八篇 统筹推进城市建设
打造宜居宜业现代新城
第二十八章 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
第二十九章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三十章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保障
第九篇 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十一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三十二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第三十三章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
第三十四章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第十篇 坚定文化自信
繁荣兴盛沂蒙文化
第三十五章 发扬光大沂蒙精神
第三十六章 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十七章 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第三十八章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第十一篇 深入践行“两山论”
绘就绿水青山沂蒙画卷
第三十九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十章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四十一章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十二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
第四十三章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篇 放大商贸物流优势
打造“一带一路”东方商都
第四十四章 建设“线上”“线下”商城
第四十五章 加快建设智能化仓储设施
第四十六章 加快构建立体化现代物流体系
第十三篇 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
塑造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四十七章 建好“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
第四十八章 打造中日韩经贸产业合作区
第四十九章 提升园区集聚承载能力
第五十章 提升国际经贸合作水平
第十四篇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第五十一章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第五十二章 稳定和扩大就业
第五十三章 加快建设健康临沂
第五十四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十五篇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沂
第五十五章 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第五十六章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五十七章 确保经济运行安全
第五十八章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十六篇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而奋斗
第五十九章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六十章 凝聚开拓奋进强大合力
第六十一章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第六十二章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制定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擘画未来十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盯“大美新”临沂建设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沂蒙老区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经济结构发生新变化。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05亿元,年均增长5.9%,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9.1:42.7:48.2调整为2020年的9.2:36.5:54.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8%,城镇新增就业1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15年提高37.8%、47%。
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新动能加速成长,“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年均增长2.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12.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20家,比2015年末增加2.7倍。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电子元器件及其功能材料入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木基复合材料产业基地、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获批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全市R&D投入占比年均提高0.15个百分点,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900多项,获国家科技奖励10项、省级科技奖励52项,有效发明专利3750项,有效注册商标20.25万件,建成海外研发中心6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4个。新增省长质量奖3个,银凤陶瓷、希杰荣庆物流获“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在2019年山东省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中获得A级。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临沂分所、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等一批平台项目落地建设,临沂应用科学城等载体平台投入使用。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各1家。
乡村振兴全面起势,脱贫攻坚任务提前完成。大力实施农村改厕、清洁取暖、村村通拓宽、村内户户通等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极大改观,建成省美丽乡村示范村134个,“美在农家”示范户达到8.9万户。集中推进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扎实开展优质农产品“三年百城”推广系列活动,粮食产量稳定在80亿斤以上。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4.85%到2018年基本“归零”,省定标准以下贫困人口全部提前脱贫,贫困群众衣食冷暖、安居饮水、教育医疗、易地搬迁等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城乡发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呈现新面貌。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6%,成功获批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费县探沂镇、蒙阴县岱崮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老区人民的“高铁梦”变成现实,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圆满收官,自然村实现宽带全覆盖。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78.6%,超出2020年目标18.6个百分点,主要河流及支流消除劣五类水体,24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散乱污”治理成效加速显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沂蒙山晋升世界地质公园,沂河上榜“中国最美家乡河”。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率先开展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推行亩产效益评价制度,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市场化运作模式。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市县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整合划转,全面构建了“一枚印章管审批”的高效运行机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先后获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以及绿色交通试点城市。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开展省级新区建设试点,综保区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平台作用凸显。2020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到1167.2亿元,“齐鲁号”欧亚班列全年到发111列。
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80%以上。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66万人,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全面完成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创建全国基础教育课程综合改革示范实验区和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幼儿园991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全面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整治。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511所,13074个56人及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78%。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建成招生。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院区、市肿瘤医院河东新院区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100%。发动36万余人直接参与一线防控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殡葬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6年提高。沂蒙精神广为弘扬,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歌剧《沂蒙山》入选国家“五个一”工程,中国书法临书大会、同源-中国画作品展两个国家级大展永久落户临沂。成功举办国际进博会、国际商博会、国际合作交流会、国际马拉松等重大活动。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成效显著,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外事侨务、地震气象工作全面加强。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青少妇儿、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持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一系列新特征新要求,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社会生产力水平持续跃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强大国内市场加速形成,发展韧性强劲、空间广阔。
山东省正处在转型升级的紧要关口,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动能转换胶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体经济为发展着力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积极探索新旧动能转换模式,建设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为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机遇。
从临沂市整体情况来看,各种积极因素正加速集聚,区域发展战略叠加,北接京津冀,南邻长三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赋予难得区域发展新机遇。重大政策利好,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等政策集成优势明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我市更好进入东盟市场打开了窗口。发展基础厚实,拥有38个工业大类,123个专业批发市场,近3000条物流线路,市场主体突破100万家,常住人口超过1100万人,市场潜力巨大。城市建设空间广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6%,能够创造大量消费、投资需求。在沂蒙精神的感召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能打善拼、求变求强,干事创业劲头十足,完全有底气、有能力、有信心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作为。但是,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县域经济不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改革攻坚仍需发力,民生领域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全市上下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抢占先机、变中求机、化危为机,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突破。
在区域发展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主要领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综合实力进入第一方阵,经济实力、科研实力、城市竞争力大幅跃升,成为全省发展重要的新增长极;产业发展进入第一方阵,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率先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文化软实力进入第一方阵,文化成为城市发展的根和魂,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源泉,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第一方阵,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基本实现;改革开放水平进入第一方阵,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塑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城乡融合发展进入第一方阵,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城乡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入第一方阵,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安临沂、法治临沂达到更高水平;民生建设进入第一方阵,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充分展示现代化建设丰硕成果。
第二篇聚焦“三个定位”
加快推动“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精准把握目的与手段、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动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找准自身定位,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始终把改革开放作为关键一招,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流程再造,强化制度供给,扩大对外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思维,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
——必须坚持弘扬沂蒙精神。始终把沂蒙精神作为激励干事创业的动力源泉,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倡树“六个敢于”,狠抓工作落实,凝聚形成加快沂蒙老区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接续奋斗,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加快推进“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在“六强、六富、六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加快推进“由大到强”转变。由大到强,就是紧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由大变强、以强促大、大强并举。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跃升,全市经济总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县域综合实力在全省位次逐年提升,实现全国百强县零的突破。由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跃升,沂蒙精神影响力持续放大,书法、兵学、孝悌等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产业走在全省前列,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人口大市向人才强市跃升,人才政策更加积极,高层次人才、高能级科创平台量质齐升,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由传统产业大市向产业强市跃升,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八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重大进展,数字经济富有活力,“四新”经济占据重要地位。由商贸物流大市向商贸物流强市跃升,“商、仓、流”实现一体化发展,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交易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和国际商贸物流枢纽。由交通大市向交通强市跃升,城乡快速路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位居全省前列,力争县县通高铁,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加快推进“由美到富”转变。由美到富,就是着眼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由美变富、以富促美、美富一体。重点是百姓富,群众充分就业,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经济增速。财政富,财政收入与经济总量相匹配,人均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财力更为充足。村居富,村村建有增收项目,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收入稳步提升。企业富,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指标大幅提升,企业有钱赚、企业家有信心。城乡富,基础配套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精神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开放包容、向善向美、诚信互助成为新风尚,沂蒙人民信仰坚定、精神富足。
——加快推进“由新到精”转变。由新到精,就是聚焦全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由新变精、以精促新、新精并重。城市建设更精致,城市布局科学合理、城市功能持续优化、城市管理更加高效、城市特色充分彰显,建设五星级新型智慧城市,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生态环境更精美,城市山水交融、生态宜居,乡村绿树掩映、干净整洁,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常态,“山水沂蒙、生态宜居”品牌叫响全国。政务服务更精准,简政放权、数据共享、政策集成、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等取得新突破,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事不求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更精细,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进,信访化解、矛盾调处、为民服务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圆满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能力本领更精湛,专业素养、法治思维持续提升,打造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实的人才队伍。群众生活更精彩,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样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向前迈出一大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指标(单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年均增速/[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3.9
—
6左右
预期性
(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3.7
60左右
[6.3左右]
预期性
(3)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
—
>5.5
预期性
(4)“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
27.8
38左右
[10.2左右]
预期性
创新驱动
(5)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10.1左右
预期性
(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个)
1.54
10
[8.46]
预期性
(7)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6左右
—
预期性
民生福祉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4.6
—
>6
预期性
(9)城镇登记失业率(%)
2.44
4
<4
预期性
(1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
10.5
[0.5]
约束性
(11)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2
3.7
[0.98]
预期性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3.5
95
[1.5]
预期性
(1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3
2
[1.7]
预期性
(14)人均预期寿命(岁)
78左右
79左右
[1左右]
预期性
绿色生态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7.2]
完成省分解任务
—
约束性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20.5]
—
约束性
(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3.1
—
约束性
(1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78.6
—
约束性
(19)森林覆盖率(%)
23.49
23.67
[0.18]
约束性
安全保障
(2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416.5
417.5
—
约束性
(21)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220
220
—
约束性
注: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为“十三五”累计值;
2.绿色生态方面前4项约束性指标,按照省分解任务落实。
第三篇强化创新核心地位
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聚焦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重点实施主体培育、科教兴市、人才引育、机制创新“四项工程”,“十四五”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46%,努力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由助推到支撑再到引领的转变。
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建设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载体。以临沂市创新创业中心为引领,以市级行业创新平台为带动,着力构建市、县和企业三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创建“创投+孵化”“持股孵化”模式的科技孵化载体,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梯度孵化体系。加快建设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重点科创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构建多层级创新平台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超过70%,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00个以上,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大型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单项冠军”“瞪羚”企业。探索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研发计划,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力争有所突破。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建创新创业共同体10个以上。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瞄准区块链、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关键技术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卡脖子”领域,力争每年攻克技术难题100项以上。注重原始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加快突破基础软硬件、先进材料、核心零部件等方面的瓶颈制约。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等重点基础学科建设,推动基础学科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学科均衡协调发展,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强化不同学科的深度交叉融合。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突出创新型人才教育培养,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更好发挥教育在创新发展中的动力源作用。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专业发展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自主发展。完善高层次教学人才引进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深化教育干部管理改革,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选派优秀干部到省内外重点中学挂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探索中小学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完善教师待遇保障、荣誉表彰制度,保障教师权益,提升教师地位。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计划补充事业编制教师2万名以上,为农村学校补充公费师范生1500名,引进重点师范类大学优秀毕业生200名,培育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名教研员1000名。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城乡均衡、高中教育多样发展、特殊教育保障健全,全力构建保障有力、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的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持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稳步增加学位供给。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强化学校体育工作,改进学校美育,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教育”管理应用平台,构建与课程标准相配套的基础教育资源库,提高智慧校园覆盖率。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推进家校政社共育一体化进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市属技校按程序纳入高职院校序列,新增一批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开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突出产业发展导向和需求,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实现为产育才、以才促产。加快建设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和临沂艺术学校,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加快建设临沂科技教育创新城。
强化高等教育服务地方能力。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费县)迁至主城区,争取建成以理工为特色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推进省市共建临沂大学,支持临沂大学等高校开展国家“双一流”和省“双高”建设,谋划组建临沂大学医学院,大力发展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鼓励现有高等院校与国内外一流院校、重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聚焦新产业领域,做大做强优势学科,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积极引进高校院所,服务老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用好现有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全面构建多层次人才梯队。大力推进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加大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才推荐选拔和培育力度。借助“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品牌活动,集聚一批世界知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经管人才,引进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技术人才,储备一批综合素质优秀的青年人才,选拔一批引领作用突出的社会实用人才。实施新一轮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育具备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理念的优秀企业家群体。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积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科技培训和新型农民创业培训“三大农民培训工程”,持续开展科技人员下乡活动,形成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完善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政策体系,梯次培养、精准引育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构筑集聚各方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全力打造临沂特色人才项目。以重点人才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端人才“突破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工程”、海外人才“集聚工程”、青年人才“储备工程”、平台载体“递进创建工程”等“五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企业家“领航计划”、名师名医“倍增计划”、高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实用人才“引领计划”、在外人才“回聚计划”等“五项重点人才计划”。
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及人才合作开发机制。加强沂蒙创新研究院、沂蒙博士创业园、临沂人才协会、人才科创园区发展联盟等人才行业组织及载体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引才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市县镇三级人才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公共服务模式和手段,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引导支持省内外应届毕业生在临沂落户就业创业,建立健全针对青年人才的普惠性政策,倡导青年优先发展,建设青年友好城市。健全完善人才考评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人才价值资本化、股权化有效路径。
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坚持市场导向,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共同体。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和“大专项+任务清单”机制。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坚决破除“重论文、轻实绩”等不良导向。整合设立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奖补力度。建立创新资源让渡和补偿机制,合理匹配创新资源与产业链,促进创新要素在区域内自由、合理流动。加快高校、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基金导向作用,设立一批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券兑现政策。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技术经纪人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鼓励出台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制度,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推动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设立成果转化中心,搭建成果转化直通车,打造“沂蒙硅谷”。
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新旧动能转换创投基金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完善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专项培育机制,加快推进科技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引导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特色科技金融和保险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R&D投入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专栏1:重大创新载体(工程)
科创平台:(1)临沂应用科学城二期(2)临沂激光科技产业园(3)临沂市钢铁产业协同创新中心(4)临沂商贸物流科技产业研究院(5)鲁南制药创新研发中心(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华东服务中心(7)临沂现代木业产业技术研究院(8)鲁南医养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9)临沂高端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等。
教育工程:(1)新建、改扩建350处中小学、幼儿园(2)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3)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4)临沂艺术学校(5)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等。
第四篇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
坚持产业立市,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横向抓布局、纵向抓强链、外部抓赋能、内部抓内涵,持续推进“三个坚决”,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
坚持集群化、园区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探索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初步构建“东钢、西木、南智、北食、中新兴”重点产业布局。“东钢”以莒南县、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建设东部精品钢制造业基地。“西木”以兰山区义堂镇、费县探沂镇和平邑县卞桥镇为主体,建设高端木业产业集群。“南智”以兰陵县、郯城县和临沭县为主体,打造智能制造新中心。“北食”以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和平邑县为主体,打造农业产业与生态融合发展带。“中新兴”以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沂综合保税区为主体,打造创新要素驱动核心功能区。
用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三个工具”,加严质量、技术、用地等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严肃查处国家严控行业的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淘汰类装备清理,依法依规处置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资产,严控新增过剩产能。积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深入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完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制定要素配置差异化政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快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兼并重组,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搬迁和梯度转移,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坚持链条化、集群化发展方向,按照“龙头带动、中等抱团、小微众创”思路,以木业转型为突破,带动其他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滚动实施“千项技改”“千企转型”,提升传统产业现代化水平。
力争到“十四五”末,兰山区、费县、平邑县、临港区以板材生产、家具制作、木业机械为主体的木业企业提升整合到3000家左右,木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巩固扩大“中国板材之都”品牌优势。
一、发展思路
坚持先立后破、抓大育小,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高中低产品梯次提升,上中下游全链条强化。主攻并引领以板材为基础材料的“整装”市场,打造“木业园区+木作整装材料基地+现代物流”新格局。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绿色原材料。坚持绿色发展,明确准入条件,严格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向原材料延伸,加强木工机械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快推进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区的专业精细化工项目建设,生产绿色环保原材料,打造全国首家千万吨级胶粘剂生产基地。
高档板材。重点在多层胶合板、科技木、阻燃板等高档板材生产上进行强链,加大无醛人造板生产推广力度,打造全国最大的高端品牌板材生产基地。
中高档家具。重点在智能家具、钢木家具、全屋定制等高端用材环节进行补链,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强化地板等高档木地板上进行强链,打造国内重要的高档家具制造基地。
第二节 食品产业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食品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打造全国闻名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一、发展思路
实施“产业布局优化、技术研发攻关、工艺装备提升、市场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塑造”五项行动,做优粮油加工、畜禽加工、果蔬罐头、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特殊膳食及保健食品、酒水饮品产业集聚区。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方便休闲健康食品。依托平邑经济开发区,积极拓展罐头食品开发饮料化、餐饮化、健康化、休闲化、方便化、多样化和价值化,包装体现小众、个性、时尚、环保和多元,将罐头产品打造成新时代的“方便休闲健康食品”,大力推进罐头食品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倡导“互联网+罐头”,推动罐头产业销售模式和生态升级。
高附加值功能保健食品。依托沂水经济开发区,鼓励发展营养功能食品、速冻冷藏食品、即食食品及功能性糖原、功能性基料等高附加值食品。
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围绕肉类、蔬菜、特色农产品等加工产业,大力开展“双招双引”,着力引进一批产品档次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龙头型的大企业集团。依托兰陵农企园,以龙头企业带动大蒜、牛蒡、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产业的深加工发展。依托沂南经济开发区,以龙头企业带动肉鸭、肉鸡等畜禽产业深加工发展。依托郯城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以银杏苗、叶、果为原料,招引中医药企业,发展银杏制药、银杏系列保健品,拉长银杏产业链条。
脱水蔬菜加工。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依托河东和临沭脱水蔬菜产业集聚优势,招引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入驻,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设脱水加工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拓展完善蔬菜产业链条,着力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构建以脱水产业为主体、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的格局。
力争到“十四五”末,精品钢制造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重点打造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绿色高端的精品钢产业集群。
一、发展思路
按照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定位,充分发挥临沂近海临港优势,坚持“区域联动、绿色高效、创新开放、错位发展”的原则,重点打造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高端不锈钢。充分发挥临沂高镍铁资源优势,发展300系列不锈钢品种,兼顾400系列及其它高端不锈钢品种,重点发展航空航天、交通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海工装备、医疗器械等制造业用高品质不锈钢品种,家电、高档厨具、高端建筑装饰用不锈钢,彩涂板、耐指纹钢板等高性能不锈钢品种,给水管、燃气管等不锈钢新型流体管。打造不锈钢“原料-板带-制品”全产业链条,建设全国不锈钢期货交易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提升高端不锈钢竞争力,打造全国高端不锈钢基地。
先进特钢。以生产优特钢棒线材为主,提升钢管产品品质,重点发展无缝钢管,满足油井管、汽车用管、船舶用管、超高压锅炉用管等高端产品需要。加速产业升级,超前研发并发展高端轴承钢、高速动车车轴钢、海工用钢、超高强帘线钢、高强韧非调质钢、高强度紧固件用钢等先进装备制造用优特钢产品,打造国内一流的先进特钢生产基地。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机械电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机械智能制造名城。
一、发展思路
以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赋能为动力,着力升级“基础材料、通用(专用)零部件、功能化总成、智能化整机”产业链条,把临沂建设提升为国内外知名的机械智能制造名城。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工程机械。引导机械行业整机企业发展大型、节能型装载机和挖掘机、电动叉车,加快发展自动化、智能化、电动化工程机械产品,推进新能源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发展智能矿山采掘装备、智能无人掘进机、智能无人矿用车辆等智能矿山设备及配套系统。加快高端液压件、四轮一带配件、液力变矩器等研发生产,支持研发智能主控阀、有机硅耐高低温高端密封件等高端产品。加大勘探、水井等大口径深孔钻机研发,支持发展全地形、远程遥控等自动化、智能化高端钻探产品。促进制造业企业加快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云制造”模式。推进“制造业+互联网”工程,加快云制造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管理、维护、诊断等全流程智能化水平。
农业机械。发展150马力以上大马力拖拉机、自动导航与无人驾驶拖拉机、动力换挡轮式拖拉机、具有无级变速技术的大型拖拉机等产品,积极发展玉米联合收获机、花生收获机、高效烘干机、多功能一体机、秸秆收集处理机、耕种收综合机械、新型粮食干燥设备等智能化机械产品,发展无人机及智能化大田机动宽幅施药装备、水田植保机械、果园和蔬菜植保设备等,发展玉米精密播种机、精量播种机等小型农机装备以及联合整地机、微耕机、耕整地机械、秸秆处理机械、打捆机械等整地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重点领域机械化提档升级,示范推广高效专用农机具及配套技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领域机械化提档升级,发展以锂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动力园林机械、低排放环保节能汽油机。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改进农机具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及服务推广等环节。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结合智能装备和互联网技术,开展农机作业以及农场生产资料管理等生产环节的系统性研究,逐步完善“智慧农机”服务网络平台。
高端装备制造。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加快高精度卧式、立式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机床产品,拓展数字机床应用领域,发展专用机床。加快推进集成化、智能化的高性能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激光打标机等先进激光加工成套设备以及脉冲连续激光器、激光头、激光软控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激光产业集群,向产业链的中高端迈进。研制具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特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装备,发展工业机器人,在系统集成、机器人本体和减速器、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形成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以突破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为主攻方向,推动工程机械向智能化、大型化、轻量化、节能化、自动化、功能多样化发展,打造国家级现代机械制造中心。
智能物流装备。积极发展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及无人搬运车(AGV)等相关装备。引导企业拓展重装产业链,研究重型无人搬运车(AGV)关键技术及应用解决方案,扩展重型无人搬运车(AGV)的产品载重范围,开发不同类型的产品。积极与商用车、农业机械、食品加工、金属加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合作,拓展产品应用场景。开发多向行驶、协同作业、防碰撞检测、室外爬坡等多功能智慧物流装备。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引进国内优势纯电动汽车企业,发展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积极与行业领先企业合作,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范围,带动燃料电池整车企业项目建设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开展软磁复合材料在电池行业的应用研究,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
推进“互联网+智造”协同共享。推进互联网创新融合,支持企业发展行业网络协同制造,提供技术、产品和业务撮合服务。推动企业开展O2O(线上线下)、柔性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等制造模式创新试点。鼓励运用智能传感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生产设备互联、设备与产品互联,建设自动化车间。加快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农药等行业智能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发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应用。
开展产品智能化升级示范。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智能化生产、智能检测和智能物流系统,引导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智能移动终端、智能交通电子信息、智能医疗设备、智能家居、智能轻工、智能纺织等领域组织实施产品智能化升级示范专项行动,以焊接生产线/单元、无人化柔性焊装车间、高端医药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物流车间等生产工艺为切入点,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应用示范,形成通用性、标准化的应用推广平台,推进产品研制与应用协同发展。
鼓励系统集成应用。培育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专业化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企业。加快推进集团管控、系统集成、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鼓励制造执行系统(MES)、高级计划排产(APS)、商业智能和数据挖掘系统等先进信息系统应用。增强“数字化工厂”构建能力,提供车间布局、方案设计、系统集成、装备开发、安装维护、试生产、备件准备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力争到“十四五”末,高端化工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800亿元。
一、发展思路
按照集聚化、循环化、高端化、生态化原则,重点发展绿色化工、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农用化学品、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等产业,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工艺、高效节能与先进环保技术,把化工产业培育成为安全清洁、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高效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石油化工。延伸碳四产业链,向下游发展顺丁橡胶、异戊橡胶、聚异丁烯等产品,增加下游产品品种和附加值。延伸乙烯产业链,形成环氧乙烷/乙二醇-碳酸二甲酯、环氧乙烷/乙二醇-减水剂、乙烯-乙丙橡胶等产业链。
化工新材料。探寻先进高分子产业与全市石化化工产业基础的关联契合点,重点接续石化原料末端高价值延伸,推动炼化下游中层级石化原料向终端细分功能市场转化。着力发展丙烯酸酯橡胶、高性能氟硅橡胶,重点发展水处理用高通量纳滤膜、高性能反渗透膜、污水治理和海水淡化用特种膜等功能性膜材料,推进生物基增塑剂替代邻苯类增塑剂,引导发展高性能的聚乳酸、生物基聚酰胺、热塑性淀粉基塑料等生物基塑料。推动以有机高分子材料为代表的化工产业向精深加工及应用方向发展,开发三聚氰胺科技新材料,延伸发展三聚氰胺薄膜、拉丝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
农用化学品(化肥)。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重点监控点和临沭化工园区为发展基地,发展新型肥料板块,着力布局缓(控)释肥、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生物有机肥及其他新型肥料项目,鼓励企业由纯制造型向制造服务型转变,推进农化服务产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动肥料产业转型升级。
现代煤化工。发展甲醇、乙二醇、丁辛醇、氢能源等深加工产品,开拓煤焦油深加工产品价值。以氯碱产业为基础,延伸发展氟材料和钛材料,以甲醇制烯烃为基础,重点延伸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打造郯城精细化新型煤基新材料产业和临港煤化工循环产业基地。
精细化工。培育壮大催化剂及各种助剂类产业,发展石墨导热材料,石墨烯散热材料,选择性发展超净高纯试剂、电子气体,积极发展水性聚氨酯胶粘剂、水性氯丁橡胶型胶粘剂等水性胶类胶黏剂及其他高端环保型胶黏剂,拓展发展水处理剂、表面活性剂、农药用助剂等其他各类助剂。
第六节 医药产业
力争到“十四五”末,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500亿元,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一、发展思路
以“建基地、育龙头,强支撑、补缺项”为着力点,通过打造优势生物医药基地、延伸做强中药产业、推动医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将医药产业培育成为富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支柱产业,在全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中闯出新路、走在前列。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化学制剂。加快开发源头创新实体药物、品牌通用名药物,以及抗肿瘤、抗心脑血管疾病、抗代谢性疾病、抗感染性疾病、抗老年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等品种。重点培育已获准上市的药品做强做大。开发上市一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支持仿制药开发,加强对非专利药物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
现代中药。成立中医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依托丰富的道地药材资源,针对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多发病、老年病、慢性病推出一批疗效确切的中药创新药和中药改良型新药;支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加快中药经典名方和中药配方颗粒的产品开发、工艺研发和标准制定工作;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体系,开展相应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认证工作;加快药食同源产品开发,上市一批中药复方制剂和天然药物,成体系推出一批金银花系列、全蝎系列、银杏系列、太子参系列、丹参系列等大健康产品。
生物制药。围绕基因工程和新型疫苗等创新前沿和关键技术,加强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快重组单克隆抗体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药物)新型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重点开发抗体药物、核酸药物、多肽药物、血液制品和酶制剂产品、干细胞治疗产品;针对肝炎、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支持疫苗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集聚区。
医疗器械。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便携化的发展方向,鼓励多功能、移动式、可穿戴医疗器械产品开发,重点支持植入、介入人工关节等高值耗材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体外诊断产品开发,加快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产业化,抢占基层医疗市场;围绕老龄化、大健康等带来的市场需求,鼓励开发家用护理、诊断和康复设备。
第七节 建筑建材产业
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材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450亿元,向绿色高端建材转型,建筑业产值超过2000亿元,打造全国知名的现代化建筑业强市。
一、发展思路
以“优化产业布局、产品提档升级、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循环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为工作重点,着力构建新建材、新建筑、新基建、新生活方式链式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水泥。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加快关键工艺装备智能化改造,推进降氮脱硝、脱硫工程及高效除尘设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利用现有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探索石材加工废料和尾矿再利用新技术。重点发展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预制结构件、特种工程材料、绿色节能新型墙体材料。
玻璃。推动玻璃生产企业向高端化发展,发展高端玻璃。依托石英砂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玻璃及玻纤优势企业合作,重点发展钢化玻璃、高端日用玻璃、防弹玻璃等特种玻璃及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
陶瓷。提高陶瓷品质,重点发展高档抛光砖、耐磨砖、超薄砖、泡沫砖、陶瓷壁画、高档日用瓷以及防污抗菌瓷砖等高附加值产品。以罗庄陶瓷产业集聚区为中心,加快建设临沂新型建陶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级建陶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
石英砂。依托沂南石英砂资源,发展高铁建设材料、胶凝材料、高纯石英砂、新型石英外墙板材、海砂淡化设备制造与技术服务等产品,打造全国最大的石英类无机新材料生产基地。
石材(石膏)。依托平邑石材产业基础,开发高档化、异型化、超薄化石材精深加工产品。发展高档高强超细石膏粉、切块、板,拓展医用和食用石膏粉、汽车轮胎模具等应用领域。探索石材加工废料和尾矿再利用新技术。
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在商品房住宅开发建设中大力推广应用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内外墙板等装配式建筑三板技术。鼓励在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纺织服装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超过200亿元,打造国内首家中国设计师品牌服装产业基地。
一、发展思路
着力构建现代纺织服装产业体系, 提升纺织服装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努力把纺织服装产业打造成为结构优化、要素集约、个性鲜明、功能时尚、品牌引领的特色优势产业。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中高档家用纺织品。发展高性能纤维、生物质纤维和功能性差别化新型纤维及其产品,发展系列化中高档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培育沂蒙特色家纺产业品牌。
兔毛纺织品。发挥蒙阴县纺织服装省级产业集群优势,突出兔毛纺织品特色产品,发展高档精梳纱线、多种纤维混纺纱线和差别化、功能化化纤混纺纱线,延长下游链条,生产功能性服装。
高档纺织品。发展高档精梳、多种纤维混纺、色纺纱和差别化、功能性化纤混纺纱线、丝光烧毛染色纺纱及高档交织色织织物。
高端服装产业。依托“当代中华服饰研究中心”,打造国内首家中国设计师品牌服装产业基地,开发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服装产品。发挥临沂市“中国男装加工名城”影响力,开展品牌服装孵化,提高终端产品比重。
纺织手套产业。依托平邑县仲村镇打造产品种类齐全、产业链条完善的纺织手套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加强高针数、化纤类手套产品开发,提升中高档手套比重,提高手套产业档次。
专栏2:重大传统产业项目
木业产业:(1)临沂高端木业科技产业园(2)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区(3)平邑县高端木业家居产业园区(4)临港区木业园区等。
食品产业:(1)金锣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2)凯佳全程可追溯食品加工产业园(3)金胜花生科技产业园(4)美菜网纳维亚一号项目(5)隆科特新型酶制剂项目(6)佳沃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7)玉皇粮油加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等。
机械电子产业:(1)奔腾激光大功率激光加工设备制造项目(2)百翔手套智能装备制造项目(3)临沂国金智造产业园项目(4)中澳特种装备产业园(5)康麟电子5G工业物联网系列产品项目等。
医药产业:(1)甘李药业临沂生产基地项目(2)医疗器械产业园区(3)临沂墨海自扩增mRNA疫苗研发项目(4)新时代药业口服固体制剂及普通冻干粉针车间建设项目(5)道地药材生产中成药产业化示范项目(6)鲁南贝特制药制剂车间产品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等。
建筑建材产业:(1)临沂智慧五金产业园项目(2)陶瓷转型升级示范园项目(3)平邑石材新动能双创园建设项目等。
坚持园区支撑、链式整合、集群带动、协同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到30%以上。超前布局生命健康、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积极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
一、发展思路
以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强企业招商引资以及高端人才招引,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开发及应用和电子信息产品,不断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构建竞争力强、特色优势突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子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强市。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服务外包,壮大软件产业规模。加快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嵌入式软件。加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业务转型外包(BTO)合作交流机制建设,完善软件外包体系。支持发展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服务外包和各类行业应用软件和系统;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提高差异化消费品设计、精准化广告设计等水平。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
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招引培育面向电力电子、医疗电子、机械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子、手机及电脑配件等方向的配套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依托中印软件园、龙湖软件园、郯城电子科技园、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园,支持现有电子元器件企业将产品向微型化、低功耗、宽频化、集成化和绿色环保方向发展。以磁业行业领军企业为主体,形成软磁铁氧体材料-磁芯-电感器产业链、电连接器产业链。构建二极管、三极管等分立器件芯片、框架、封装、测试产业链。构建电子陶瓷粉-电容、滤波器等产业链。依托沂水机械电子孵化中心形成从触控屏到平板手机的产业链。做大现有的计算机外设、LED照明、应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扩大整机产品占比率,形成整机与元器件相互促进发展的良性互动。
工业互联网。加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工业物联网改造。打造木业、机械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具有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用数字化手段改善钢铁行业的设计、开发、制造和服务。大力开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围绕工程机械、元器件等优势行业,支持企业搭建行业特色鲜明的云平台,为行业提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协同营销、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等工业云服务,支撑协同制造、工业电商、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新型制造模式发展。
数据赋能特色引用。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各领域开展应用,加快临沂数字政府建设,积极培育电子政务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推动大数据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能源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培植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服务体系,以临沂具备优势的商贸物流领域为切入点,构筑一体高效的国际化四港联动数字物流体系,促进传统产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围绕临沂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需求,支持面向新型智慧城市的应用,在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家居等领域开展应用。
一、发展思路
围绕打造临沂市新材料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磁性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连续流制造新工艺,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效应,加强技术创新应用。通过招商引资,完善产业链下游应用配套,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培育建设临沂市特色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全省重要的新材料、新工艺创新基地。
二、发展方向及重点
高性能金属材料。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新材料高端化、规模化应用,延伸高端金属材料产业链,以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发展高性能钢铁新材料,做大做强高性能不锈钢材料和优特钢材料。发展铝合金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镁铝合金高品质铸件、再生铜深加工等。发展高端精深加工,开发轨道交通用铝镁合金型材、镁合金零部件和相关铝镁合金产品,逐步形成与铝镁合金终端产品相配套的产业链体系。围绕铜合金结构和功能铜材,规划培育生产电子、交通运输等行业用铜材的铜加工企业,逐步健全完善产业链。
高性能磁性材料。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研发一批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电子材料产品。发展高性能磁性材料、高性能封装材料,加快培育超高性能永磁材料,开展特种金属软磁材料生产技术研究,引进和培育纳米电子材料、新型电子陶瓷等新型电子信息材料以及智能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先进功能陶瓷材料。推动陶瓷产业科技转型,向具备机械功能、热功能、化学功能、电磁功能的陶瓷方向拓展,研发高强度、高硬度、耐磨损、耐高温新型陶瓷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发展新型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新型高性能功能陶瓷材料、节能环保用新型陶瓷材料、微波陶瓷材料、电子陶瓷介质材料以及特种陶瓷材料。依托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丰富的石英砂岩资源和硅产业科技创新园,做强做大高性能碳化硅陶瓷项目,完善碳化硅产业链条,拓展高性能无压烧结碳化硅材料、碳化硅高温结构陶瓷基复合材料应用领域。
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发展特种玻璃、球形硅微粉、高纯度石英材料、高性能玻璃纤维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开展无机胶凝材料、高硅氧玻璃纤维及硅铝复合气凝胶材料、高比表面积氢氧化钙、三聚氰胺等新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
加快推广应用储能技术。以市场应用为导向,推动储能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电力系统和微网、电力辅助服务以及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能源互联网等;深入推进电力改革,加快发展大容量输电、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10MW/100MW·h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MW/1000MJ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10MW级钠硫电池储能系统和100MW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等一批趋于成熟的储能技术;积极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与储能发展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应用价格机制。
大力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加快建设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提升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设备自主配套能力,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推动输变电设备和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推进特高压交流变电站运行使用,支持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支持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和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等装备研发制造。
促进新能源与储能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光伏发电龙头企业建立安全、稳定、高品质的光伏电站。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设备项目落地,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积极推动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工程。加快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着力加强临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终端供能系统规划和一体化建设,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打造发输储配用一体化商业示范运营模式。
积极布局氢能源。依托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产业基地,建设临沂氢能源产业园。利用钢铁企业副产品布局发展煤焦化、焦炉煤气提氢、煤制氢等重点氢能产业链。推进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和乘用车批量投放,加快氢能源物流发展。
加快数字产业化。以发展数字经济园区为抓手,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数字技术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局面。指导数字经济园区加快5G、物联网等升级改造,鼓励各园区、企业立足区位条件和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深化数字化应用深度和广度,打造一批新技术领域特色应用场景。
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构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促进商城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建设智慧商城,推进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智慧物流转型。提升商贸物流等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发展智慧红色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升生活智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培育特色电商品牌。
专栏3: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高新区5G磁电智慧物联科技创业园项目(2)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产业园项目(3)沂蒙云谷(华为大数据中心)(4)东方商都大数据中心(5)临港信创工业云数据中心等。
新材料产业:(1)中瑞电子基于5G边缘计算的电子元器件数字工厂建设项目(2)龙立电子高速耐环境高密度圆型连接器项目(3)金德碳化硅连续流微反应器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4)祎禾科技新材料(5)山东玻纤玻璃纤维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6)兰陵县硅基创新园(7)山东华星超高强耐磨材料项目等。
新能源产业:(1)临沂氢能源产业园(2)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3)沂星电动汽车客车项目等。
数字经济:(1)临沂数字供应链产业城(2)山东新航临沂绿色智能印谷项目等。
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与投资两个引擎协同发力、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动态平衡、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相互贯通。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稳步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
大力发展研发服务。充分发挥临沂高校和职业院校创新资源和人才聚集优势,提高研发服务企业技术水平,打造成长速度快、产值增加快、科技含量高、集聚性和辐射能力强的研发服务业集群。推进市科技服务产业联盟建设发展,统筹各级各类创新平台,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链式的集成服务。鼓励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
加大“三农”科技服务力度。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精准开展高效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创业技能等新技术培训。依托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重点组建种业种苗、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大健康、农业发展战略与乡村规划等七个研究中心。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推动有研发投入、无专利申请的企业实现专利“零”的突破,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科技和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转让许可、投资入股、质押保险。以木业、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积极争取设立中国(临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布局发展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分析评价等新兴服务业态,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做大做强检验检测临沂品牌。加速推进“4+4”重点实验室建设,构建智慧检验检测平台系统,鼓励检验检测中心与国际知名机构加强战略合作,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国际互认。积极融入长三角,为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着力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临沂品牌。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绿色信贷投放机制,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科技金融,探索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大力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共保经营、互保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保险种类,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支持在临沂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丰富完善资本市场结构,稳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积极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有效盘活金融存量资源。支持罗庄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完善投融资模式。积极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落实资本市场扶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制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引进培育实力雄厚的民营银行、征信评级中心等各类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搭建拥有金融类服务资质、具备全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
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额度,盘活存量资金,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和灵活运用各种贷款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骨干企业资金供应。开展“期货+保险”试点,推动设立期货交割库,引导期货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健康旅游等服务新业态。发挥蒙山“天然氧吧”和兰陵县国家农业公园优势,突出“养生长寿”主题,大力开发森林沐浴、户外探险、康体疗养等养生保健服务产品。拓展中医药与生态农业、药膳餐饮等融合发展的中医药康养服务业态,积极推进压油沟康养小镇、百草谷医养产业园等建设,探索康养新路径。进一步拓展河东观唐、沂南智圣汤泉等温泉景区休闲、度假、康养等功能,做优温泉养生保健度假集群。力争到“十四五”末,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天然氧吧”“农业休闲”“温泉康养”品牌目的地。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一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功能延伸改造,引导一批二级以下医院及非建制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共享医养服务资源。
专栏4: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
医养健康:(1)临沂城投医养健康产业集群(2)临沂天蒙药谷康养旅游基地等。
科技服务:临沂市不锈钢交易中心等。
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顺应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统筹产品与服务、业态与模式、城市与乡村、线上与线下,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系统增强经济发展源动力。
大力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创建新型消费示范城市,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新零售、直播带货、网红经济、首店经济、宅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智能体育、智慧物业、智慧街区等新业态,构建“智能+”消费生态。建设集旅游观光、文化展演、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公园(绿道)消费新场景新地标,打造“网红打卡地”“网红旅游地”。着力完善新型消费的引导政策,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有序环境,加大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力度。
激发夜间经济活力。在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区域打造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推动产、商、文、旅、教、体等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夜游购物示范街区、夜间美食示范街区、夜间文旅休闲示范集聚区等一批夜间经济集聚区、网红旅游“打卡地”,着力打造具有临沂特色的夜间经济品牌,助推夜间消费向体验型、内涵型、文化型转型升级。
着力提升传统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深挖二手车交易等汽车后市场潜力,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等建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长租房、机构租赁、房屋托管等业态创新,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需求。积极拓展绿色、环保、智能等消费产品市场,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带动智能家电、新型数码等产品销售,倡导减量包装、可降解包装,推动绿色流通发展。
全面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布局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提升发展社区菜店、社区团购、24小时营业店等社区商业。健全城乡物流网络,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着力挖掘农村网购和旅游消费潜力,丰富适合农村消费者的商品供给,引导电商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设服务网点。着力提高城乡配送效率,打通绿色农产品入超、优质工业品下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丰富农村消费场景,发展创意农业、生态体验、特色民宿、养生养老。
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提升服务消费供给规模与质量,降低健康养老、文旅体育、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壮大。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活动,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完善鼓励消费政策措施,放宽消费市场准入,创新消费金融模式,大力发展免税经济,实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作用,聚焦短板领域精准发力,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持续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激发投资活力,拓宽投资空间,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优化投资结构。推动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等各类重大载体建设,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商贸物流和文旅康养等投资,谋划储备牵引性、战略性、支撑性发展项目,建设一批增强基础能力、保障链条安全的示范性重大工程,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能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促进消费升级,以有效投资提升消费供给能力。加大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速推进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增强要素保障。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统筹和精准对接,推动优质资源向大项目好项目集聚。灵活运用财税政策,支持组合运用减税降费、调整国债投向等政策措施,全力构建基础建设项目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配套机制,满足有效投资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有效投资的信贷供给,为项目落地提供有效资金保障。统筹考虑政府中长期财力,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探索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资金。细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健全用地市场供应体系,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推进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和平台,统筹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完善项目取水制度。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依法依规用好各类引导基金、政府债券和PPP融资,创新股权投资、信贷支持等市场化模式,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民营资本及信贷资金参与公用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促进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
促进供需高效适配。立足国内大循环,打通各类要素循环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降低交易成本。紧抓扩大内需战略机遇,做大市场容量,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壮大一批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获取各类产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化信号,以市场有效需求确定产业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强市战略,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扩大中高端供给,提高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瞄准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准实施产品提质工程、进口替代工程,推动更多临沂产品在国内市场中占据更大份额。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依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平台,加强综合客货运枢纽和公铁海空多式联运建设,发挥“齐鲁号”欧亚班列集结中心、临沂启阳机场国际航空口岸开放作用,加快形成内外互联互通的大通道。统筹现代流通体系硬件、软件、渠道和平台建设,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融合化、标准化、智慧化现代物流网,推动全社会流通降本增效。大力促进城乡流通产业融合发展,以提质城乡电商为突破口,完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积极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在流通领域的研发和应用,促进物流、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深度融合。加强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坚持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对内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对外对接长三角、实施“三步走”,带动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十九章 加快乡村振兴“三步走”
大力推动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合作,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打造长三角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供应基地、长三角地区休闲旅游“后花园”和产业转移“大后方”。
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一批优势农产品,支持苍山蔬菜、蒙阴蜜桃、平邑金银花、蒙山蜂蜜、沂南肉鸭、临沭地瓜、费县西红柿、郯城大米、莒南花生等优质农产品品牌优先对接长三角地区,建立农产品数据库,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协会等对接工作,积极开拓长三角地区市场,全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
推行标准化生产。以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生产、技术、流通、服务、质量标准。按照经营组织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智慧化、产品标准化“四化”要求,加强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持续提升现有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水平,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联合认定,提升上海市蔬菜外延基地建设水平,逐步实现供应上海主要农产品全覆盖。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5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基地。
加强产销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农产品分布、种养殖区域,实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适度规模化经营。开辟从生产基地到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沂南县、兰陵县等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蒙阴县大型蜜桃交易市场开设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专区。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蔬菜集团、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合作,逐步实现农超、农市、农企对接。设立高铁临沂北站展销中心、“产自临沂”上海运营中心,在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授牌使用一批“产自临沂”直营店、形象店,构建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的产销体系。
培育基础载体。发挥沂蒙山区生态、红色、山水、温泉、乡村、田园综合体等旅游资源优势,谋划布局一批吃、住、行、游、购、娱重大节点工程,吸引长三角及其它地区游客,打通城市与农村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推进文化旅游企业、项目和园区三大基础载体培育建设。以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提升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标识、智能化等质量,打造红、绿、乡融合的高品质旅游目的地。突出打造红色研学旅游、乡村旅游两大特色优势,筑牢对接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基。
精心设计产品线路。针对长三角地区大众游客,精心策划观光游、休闲游、乡村游等线路产品。针对长三角地区小众高端游客群体需求,精心策划运动、探险、康养等线路产品。精心策划红色研学、党性教育等线路产品。针对老年群体,精心策划康养游、文化游等线路产品。打造长三角地区“想来就来”“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的高品质“后花园”。力争“十四五”时期,接待长三角地区游客年均增长10%以上。
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挥县区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示范带动作用,承接发展新材料、信息通信技术、医养健康等产业。加快承接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金融、供应链管理、工业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转移。抓住长三角地区科创成果外溢转移的机遇,积极与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文旅商洽谈活动。依托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统筹整合临沂商会、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实行“线上洽谈+线下对接”的“双线”推进模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商务洽谈活动。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地区商品市场准入互认,共建共享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和技术服务市场。增强公共服务和创新平台支撑,建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主动为产业转移企业和项目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支持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企业在临沂建设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制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吸引长三角地区客商来临沂考察交流、投资兴业。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第一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调整优化种植业。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促进粮食发展,扩大小麦、玉米、水稻等大宗粮食作物种植和生产,确保粮食产能稳定在80亿斤以上。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果蔬种植基地,瓜菜产量达到800万吨、水果300万吨。推动无性系良种示范茶园建设,加强珍稀品种食用菌引进推广力度、促进食用菌生产向高档化发展,推动道地中药材种植。
做优做强生态林业。鼓励适宜地区种植核桃、板栗、文冠果、榛子等木本油料树种,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大力推广现代经济林种植管理技术,加快对已有基地升级改造和提质增效。推广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和名优经济树种,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快苗木花卉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和更新换代,加快沂州海棠产业发展,提高市花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发展林菌、林药、林草、林茶、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守护舌尖安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费县、平邑、蒙阴、沂水、沂南等县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展乡土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主体的储备基地,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20万亩。
转型升级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养殖,加强中华蜜蜂、沂蒙黑猪、沂蒙黑山羊、沂蒙长毛兔等地方优良品种的培育,巩固提升国家级中华蜜蜂保护区,积极创建中国兔毛纺织产业园。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绿色发展模式,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5%。
推动渔业产业发展。丰富临沂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品种,对初具规模的名特优产品养殖加以保护和政策扶持,扩大优势品种产量,水产品产量达到13万吨,水产健康养殖面积比重达到80%。实施“放鱼养水”工程,开展大中型水库、城市水系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促进生态渔业发展。
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严守1254万亩耕地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将46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监测监管体系,持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布局“五区”产业。东部丘陵油茶业区,建设莒南、临沭优质花生、茶叶基地,打造花生、茶叶、蓝莓等区域品牌。南部粮食蔬菜供给区,建设小麦、水稻优质粮生产基地,打造“苍山蔬菜”“郯城银杏”“罗庄塘崖贡米”“罗庄沙沟芋头”等区域品牌。西部林果药材供给区,打造“平邑金银花”“费县山楂”“费县核桃”“沂南黄瓜”等区域品牌。北部林果蔬菜畜牧供给区,打造“蒙阴蜜桃”“沂水苹果”“双堠西瓜”“蒙山蜂蜜”等区域品牌。中心城区都市农业区重点发展花卉、苗木等优质农产品基地,打造都市农业示范园区、滨河高效生态观光农业样板带。
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主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聚集,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格局。重点打造粮油加工集聚区、畜禽加工集聚区、果蔬罐头集聚区、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生产基地、特殊膳食及营养食品或高端食品生产基地、酒水饮品集聚带。
加强农业载体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园两体一区”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通过委托代建、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因地制宜兴建、提升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田灌排体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标准化生产,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整建制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扩大“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影响力。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农业节水工程,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和42%。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整乡(镇)、整县推进,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和可降解地膜,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资源集约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短板弱项,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引导教育、医疗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实现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顺应乡村分化和演变趋势,充分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类型进行分类施策。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适宜居住和提升产业的村庄,积极培育和发展美丽乡村;具备城镇化条件的村庄逐步向城郊融合型发展;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村庄,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
优化村庄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市县村庄分类引导策略、布局原则和建设标准,统筹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明确县域村庄布局优化方案,构建“中心城区-县城-特色镇-美丽宜居乡村”格局。实施村庄规划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不同类型、特色鲜明的示范片区和样板村。
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路、水、电、气、通信等建设管护水平,突出抓好“三清四整”,探索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能源转化和循环利用模式,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厕所革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改善农村家庭卫生状况,综合运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湿地汪塘等措施,实行差异化治理。建设生物质能源项目,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沂水县试点建设区域能源中心,探索采用新技术将人畜粪便、餐饮废弃物等有机质变成能源和资源。
推进中心城区至县城、县城至乡镇快速路网建设。打造中心城区至县城快速干线网,中心城区优先实施内环快速闭合工程、滨河大道拓宽和快速化改造工程,进一步实施内环快速路与高铁、机场和城市外围高速的快速连接线工程,加快推进联系外围高速出入口、重要跨区快速路建设,构建干线公路“153060 ”快速交通圈。建设县城到乡镇、重点社区和景区的快速路网,初步构建高效通达的城乡快速路网体系。加快建设区域快速路,优先连通4A级以上景区、田园综合体、优质农产品基地。
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间的交通连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健全农村公路客运发展体系,加快农村公路站点建设,基本形成以乡镇客运站为支点、农村客运招呼站为网络的农村客运基础体系。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安全畅通、功能完善、治理有效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强化农业农村政策支持,着力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市场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高效有序流动。统筹县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合理布局乡村学校,改善乡村教育办学条件和质量。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养老服务进村工程,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实施生活习俗文明健康行动,倡导现代生活方式。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全域联网、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推进线上服务、免费代办服务和跟踪服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农民工、退休公职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深化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拓展九间棚精神、代村经验,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
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全面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劲内生动力。
加快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推进国家、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合作社。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快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加强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应用,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发展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生产性服务组织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促进规模化经营与农民共享收益的有机统一。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总结推广供销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全程一体化托管”模式,加快培育健全供销社综合性、专业化、社会化为农服务体系。
创新利益联结和激励机制。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探索农民以土地、劳务、资金入股等方式,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分配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有序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以村宅换城镇房”“带地入建”等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制度。严格落实“一宅一户”规定,强化宅基地管理。健全资产运营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发展特色产业、盘活土地资源等为抓手,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对农村集体林地、土地、水塘和房屋进行流转。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创新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合作社抱团发展优势、农民盼富致富愿望有机结合,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助推打造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供应基地,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深化国有林区和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公益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方式。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持续加大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支持和鼓励国有银行等适度恢复乡镇网点,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在乡镇(社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办标准化社区银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和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或参与设立服务“三农”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利用数字技术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实施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支付升级工程。
完善县域抵押担保体系。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探索建立抵(质)押品评估执业规范和评估标准。支持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通过抵贷返租等市场化方式处置抵(质)押品。完善农村抵(质)押品配套政策,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农县域全覆盖,探索开展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结合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县(区)稳慎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争取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向市级层面延伸。
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涉农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出资引导的乡村振兴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入农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高成长性农业产业化企业。
提升农村保险综合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保险服务网络。培育发展相互保险、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险主体,探索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推进省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实现各县全覆盖,推动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用好省财政奖补资金,支持保险机构开设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探索开展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业务品种。探索试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等化金融政策、粮食生产安全保障金融政策。推广农民住房保险、大型农机保险和设施农业保险等保险业务。
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优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科技与资本有效对接,持续增加对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加大对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商标权、著作权、景区门票收费权等产权抵(质)押融资服务。针对农村新兴群体,创新信贷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市县两级建立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创新支持力度。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监管,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设立脱贫攻坚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强化产业、人才等对接,促进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纵深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探索建立扶持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机制,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差距,优化调整资金支出结构,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继续做好产业发展、社会融资等重点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有效。继续发挥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作用,持续关注脱贫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对存在返贫隐患的脱贫户提出巩固帮扶措施。
发挥精准脱贫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规划引领作用,挖掘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引导工商资本进村兴业,促进脱贫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拓展深化消费扶贫,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物流企业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地区,挖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消费潜力,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消费扶贫新模式。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持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行低收入人口免费职业培训,支持其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统筹市内高校、技工院校、农村“劳务扶贫合作组织”等各类培训资源,分类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在岗提升培训、以工代训等,满足低收入人口劳动力技能提升多元化需求。发挥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引领作用,推广“产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结对帮扶等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困难群众纳入产业化链条,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工作,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对具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落实“一对一”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
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充分调动低收入人口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红色精神激励、儒家文化滋养作用,培养困难群众自尊自强精神。开展脱贫榜样评选、脱贫家庭星级评定等活动,突出宣传扶贫帮困、勤劳致富、孝老敬老、邻里互助等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激励群众。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取公益岗位劳动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困难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杜绝“保姆式”扶贫、“自掏腰包”扶贫,树立扶贫不扶懒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工作,纠正个别地方过度医疗、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等问题。培育文明新风,深化“四德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好邻居、好媳妇、好公婆评选,组织开展“美在贫困农家”活动。大力提倡喜事新办、丧葬简办、厚养薄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广沂水县免费殡葬服务等典型做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排查化解子女不赡养老人等矛盾纠纷。
开展常态化比对,将特殊困难群体、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予以动态帮扶。实施动态化监测,对因学、因病、因疫情、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件等影响可能导致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开展针对性帮扶。按照“监测预警、强化保障、即时发现、即时帮扶”的原则,发挥现有政策、社会力量、济临扶贫协作基金等作用,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开展精准化帮扶。
专栏5:重大乡村振兴项目
农业载体:(1)兰陵农企园(2)平邑农牧产业园(3)山东新格林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4)尹家峪田园综合体(5)朱家林田园综合体等。
农产品加工:(1)沂南县肉类加工雁阵形产业集群(2)五得利农业产业化项目(3)中地生态牧场及乳制品精深加工项目(4)山东昆润生姜高效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5)山东金信清真食品项目(6)安德鲁水果食品加工项目(7)中国(平邑)金银花健康产业园等。
畜牧养殖:(1)山东玖柒扬翔食品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2)山东认养一头牛万头奶牛示范牧场等。
坚持放大格局,站位全国、全省、区域,定位临沂、谋划临沂,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全省布局,统筹推动市域发展,加快形成内外联动、互促共进的区域发展格局。
依托区位、交通等优势,全方位对接长三角,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加快沂沭河湿地生态走廊建设,强化沂山、蒙山天然林资源保护、推进临沂大蒙山生态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淮河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生态保护体系。推动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协作成立产业联盟、开发区联盟,推动重大平台共建共享,做好濮阳-菏泽-枣庄-临沂城际铁路、临沂-枣庄-徐州城际铁路等前期工作,完善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等水利基础设施工程,与连云港、徐州、商丘共同打造淮海经济区多式联运集聚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现临沂新发展。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合建设鲁南高铁枢纽城市群,形成区域同城效应。加快产业协同协作,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参与建设鲁南经济圈分布式共享数据库,促进鲁南新型智慧城市群建设,组建工程机械、生物医药产业联盟,促进优势产业错位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立区域环评会商机制,实施区域污染应急联动,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推动政务审批跨市联办,打破行政壁垒,畅通人流、物流通道。加强与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对接联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利用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综合保税区等政策平台,打造鲁南经济圈对外开放综合高地,辐射带动鲁南经济圈率先崛起、高质量发展,建设鲁南经济圈乡村振兴先行区、转型发展新高地、淮河流域经济隆起带,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绿色创新发展,推动沂蒙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革命老区前列。
创新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产城融合为导向,坚持以产兴城、以城聚产,高标准建设省级新区,打造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桥头堡、产城深度融合综合试验区、鲁南跨越发展示范引领区。推进国家级园区与省级新区政策联动,放大省级新区政策效应,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推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按照“一心引领、三极联动、两轴集聚、多点相拥”的市域城镇体系,构建错位发展、跨区合作、整体提升的全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坚持“一心引领”,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区,支持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打造总部经济、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坚持“三极联动”,规划建设平邑县、沂水县、临港区三个市域副中心,布局市级重大平台和产业,打造全市发展新增长极。坚持“两轴集聚”,规划东西走向的鲁南城镇发展轴、南北走向的京沪城镇发展轴,吸引人口、产业向两轴集聚发展。坚持“多点相拥”,加强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等7个县和重点发展镇与中心城区联系,实现相拥发展。全力支持沂水县撤县设市、莒南县撤县设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提升县城城镇化品质和综合承载力,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对标赶超行动,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个县打造数个百亿级的主导产业,培植一批10亿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做到村壮镇富县强。
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城尾乡首”优势,分类引导、梯次推进,加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增强新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打造全市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引擎。
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县域立足实际、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充分激发内生动力,走出特色鲜明、错位布局、集群发展的县域发展之路,打造一批优势明显、布局合理、配套完备的县域产业集群发展格局,持续提高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实施对标赶超行动。按照“基础条件相近、可学可比可赶”的要求,瞄准省内外先进县,对标对表、奋力追赶,实现县域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力争全国百强县榜上有名。支持县域龙头企业与域内外创新型、引领型企业开展互利共赢的投资合作,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对外合作、产能协作、经贸往来等。实施特色发展行动,坚持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
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市级领导,简政放权、培强扶弱,为县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善出台差别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整合人才、土地、水资源等各类要素,建立区域性交易平台,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并重点向县域倾斜。研究出台支持县域发展的财税政策,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持续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以打造山东省对接长三角门户、国际商贸物流枢纽、滨水宜居文化名城为目标,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提能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三大行动,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
按照“以河为轴、沿河发展,北城做靓、老城提升、南部腾笼换鸟、西部产城融合、东部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城”的思路,拓展中心城区发展框架,为迈向“两河时代”夯实基础。以河为轴、沿河发展,重点以沂河、沭河、祊河为轴线,连通水系网络,沿河梯次开发,保持大水面、大生态、大通道、大景观特色。北城做靓,重点依托茶山、万亩荷塘等生态屏障和高铁枢纽,做新做精北城三期。老城提升,重点抓好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更新基础设施,让老城显韵味、换新颜。南部腾笼换鸟,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退城入园、退二进三,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活力新城。西部产城融合,重点加快木业、商城转型,打造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产业新城。东部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城,重点依托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临沂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国际生态城(科创城)等功能区,打造临沂发展新的增长极。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中心城区、县域、乡镇、乡村有序衔接、联动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突出特色,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培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资源加工、特色产业型城镇,在有条件区域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一网管全城”,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限价、限转、双限一竞调控政策,精准施策,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以更好促进区域协调、产业升级、民生改善为目标,坚持智能化、网络化、现代化方向,畅通高效连接,完善服务功能,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加快运输服务品质化、交通运输智能化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交通强市战略实现重大突破,基础设施结构合理性进一步增强,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改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加速铁路建设,实现衔接顺畅。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济莱临连高速铁路,开展临沂至连云港高铁、鲁中高铁、临沂至枣庄至徐州城际铁路等规划研究,构建高铁“135交通圈”(即1小时通达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京津冀、长三角中心城市,5小时通达珠三角、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全国主要经济区域),以及“两纵两横两联”客运专线网。推动临沂至连云港、临朐至沂水等普速铁路规划建设,构建“一纵两横五联”的普速铁路网。加快建设铁路专用线,推进铁路进港口、企业与物流园区,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到“十四五”末,客运专线连入国家快速客运铁路网,高铁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铁路总里程达到870公里以上,高速铁路里程达到330公里左右。
优化公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规划建设临淄至临沂高速、临沂至滕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蒙阴至邳州高速、临徐高速、董梁高速、临滕高速东延,全力构建“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实现临沂对外出口增加至19个,力争到“十四五”末,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1000公里。完善提升“十纵十横”的普通国省道网和沿河道路提升工程,推进G205、G206、G327、G342、G518、S225、S229等建设,构建“一环两圈九通道”市域快速路网和“两纵三横一连”沿河快速路网,实现中心城区至各县、各县之间便捷通达。
推进民航建设,形成“干通”联动。建成临沂启阳机场候机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进一步开通优化国际国内航班航线,加大航空口岸开放力度。建设完成费县、临沭通用机场,做好其他区县通用机场规划研究工作,逐步打造空中“毛细血管”,开发“干通联程”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将临沂启阳机场打造成为鲁南苏北地区区域性干线机场,构建“覆盖市域、辐射鲁南、服务全省”的通用机场群,打造“干通”联动发展典范。
推进水运通航,实现历史突破。推动兰陵陶沟河复航工程,莒南绣针河(临港-岚山港)、刘家道口闸至骆马湖、兰陵西泇河至中运河等内河通航。进一步做好沂沭河水系连通工程、沂河复航工程、城区水上客运通道等重大内河水运工程整体筹划和前期研究工作。力争“十四五”末,打通与枣庄市、徐州市内河水运通道,实现临沂内河水运历史性突破。
完善客货运枢纽建设,提升多式联运水平。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沿线综合客运枢纽等规划建设,合理配套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多种运输方式。依托临沂空港物流园、临港物流园、高铁物流中心、临沂国际陆港等物流园区,加强公路货运与铁路、港口、机场设施衔接配套,提高多式联运功能和中转服务效率。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有效衔接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客货运枢纽。
加快5G网络和光纤宽带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力争具备开通条件的通信基站达18000座,实现主城区、各县城及乡镇驻地、工业园区、主要旅游风景区、农产品主产区5G网络信号全覆盖。在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园区、智慧城管等典型场景开展5G示范应用建设,提高网络覆盖深度。统筹规范数据中心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绿色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天河超算淮海分中心产业园项目。支持高新区发展5G磁电智慧物联科技创业园项目,建设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5G智能工厂、磁电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5G线路及基站、科技人才港等,重点构建磁电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5G工业应用联合创新中心、第三方国家级电子元器件检测中心等,构建集城市运行监测、协同指挥调度和数据汇聚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
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稳定煤矿开发利用,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原煤产量控制在52万吨以内。加快建设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有序推进500kV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强化特高压电网与各类主网架建设衔接,提高电力区域互供能力,不断提升接纳外电能力水平。加速推进油气管道管网建设,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临沂段)、山东环网天然气管道南干线及东干线(临沂段)等骨干油气管道工程建设,推动LNG调峰储备中心建设,推进中石化油库搬迁和油库所属管道改造升级,提升油气储运能力,布局覆盖全市的油气供应网络。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布局发展新能源,稳步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及垃圾焚烧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统筹谋划清洁供暖项目,推动生物质燃气、乙醇等液体燃料生产和应用,完善城镇燃气公共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力发展氢能源,支持建设加氢站,推动氢燃料电池项目建设,打造氢能源产业高地。力争到“十四五”末,煤电装机控制在6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460万千瓦。
构建空间均衡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力量建成黄山水库等一批战略性、全局性重大水利工程。新建银麦、板崮前等中小型水库及祊河华夏、屠苏,沭河大赵家、前相庄等拦河闸坝。谋划沭河源、辛子山等水源工程,对会宝岭、唐村等大中型水库进行增容,对具备条件的小型水库进行扩建,推动各县实施“百塘工程”等小型水源工程。多源调控,规划引江入临,实施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充分发挥河湖水系和水利工程作用,实现丰枯调剂多源互补,打造河湖生态廊道,构建现代水网体系。新建刘家道口灌区,对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贡米、蔬菜、花生等生产基地排涝建设,分类施策,实施排涝沟渠、排涝泵站等建造工程,增强防旱涝灾害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保证率。
全方位推进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新一轮治水工程,加快推进沂蒙山区河湖水系治理,推动建设双堠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提高沂沭河下游防洪标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障能力。加快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推动临沂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县区人口集中区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大力实施河道整治,加快完成沭河和分沂入沭水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沂河、祊河等河道提标工程建设,实施蒙河、东汶河、汤河、燕子河和南涑河等河道治理工程。实施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加强山洪沟河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和谐优美的水环境。实施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各县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对中心城区水系进行连通,实施水系骨干连通工程、游航工程、景观工程、拦蓄工程等建设,打造生态美丽水都。
持续深化水利创新改革。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提升河湖管护水平,重点推进农村河道保洁工作,组织制定各级河道保洁实施方案。深化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并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着力开展智慧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利信息网建设,推动建立水利感知网络,实时监控全市河流湖泊水情、水事。支持建设水利大数据中心,融合现有水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水利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合理布局道路网络,有序推进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多种形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着重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增开连通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区、乡村公交线路,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率。有序推进出租车管理改革,促进出租车持续健康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支持新能源汽车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科学设置互通立交、过街天桥等,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大公共停车场设施建设,推进人防工程、换乘中心、公交停保场等建设,支持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力争到“十四五”末,公共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幅提升。
打造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强化多级供水安全保障,积极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供排水一体化、投资建设管理一体化”和“投融资多元化”的城市大水务格局,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以治理城市内涝与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安全供水供给与保障能力有效提高,城区排水系统更加完善,排水设施基本实现全时畅通,城市内涝防治达到30年一遇以上标准,中心城区建成区4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指标要求。
优化城乡供热体系。兼顾“蒙山-沂河”城市大气通道畅通,合理规划热源,加快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原则上主城区30KM以内不再新建热源,逐步实现主城区老热源替代。开展集中热源供热能力挖潜,并以河水源、污水源、空气源、地热源热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补充,构建以集中供热热源为主,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供热管网“环网”“联网”运行的城乡供热体系,梯次推进城乡清洁取暖。
专栏6: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交通:(1)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临沂段(2)济莱临连高速铁路(3)临沂至枣庄至徐州城际铁路(4)鲁中高铁临沂段(5)临沂至连云港普通铁路临沭至连云港段(6)临朐至沂水铁路(7)山东如通铁路货运专用线(8)临沂宝道铁路物流专用线(9)兰陵县金石建设铁路专用线(10)山钢临港铁路物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11)临沂山东港汇国际物流铁路专用线(12)山东清沂山石化铁路专用线(13)临沂东城铁路物流项目(14)临沂临港疏港铁路(15)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16)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17)临沂至东海高速公路(18)临沂至徐州高速公路(19)董梁高速公路(20)蒙阴至邳州高速公路(21)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22)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23)费县通用机场(24)临沭蛟龙通用机场(25)陶沟河复航工程(26)临沂火车站客运设施改造项目(27)高铁北站交通综合体(28)兰陵-邳州港疏港公路等。
能源:(1)烟威电源基地1000kV配套送出工程(泉城-微山湖1000kV过境线路)(2)临沂各类500kV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3)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临沂段)(4)山东环网天然气管道南干线及东干线(临沂段)(5)山东沂蒙抽水蓄能电站(6)中石化油库搬迁和油库所属管道改造升级(7)LNG调峰储备中心等。
水利:(1)黄山水库(2)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3)沭河和分沂入沭水道综合治理工程(4)沂蒙山区河湖水系治理工程(5)双堠水库(6)临沂市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7)祊河左岸堤防工程(8)刘家道口灌区工程(9)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工程(10)邳苍分洪道提标工程(11)东汶河和蒙河综合治理工程(12)跋山水库、沙沟水库向临沂城区及周边县区供水工程(13)高铁片区水系工程(14)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基地供水工程(15)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市政:(1)临沂市城市轨道交通(2)滨河大道提升改造工程(3)沂河路快速化改造(4)陶然路快速路建设工程(5)沂蒙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6)温泉路快速化改造(7)南京路快速化改造(8)启阳机场快速进出通道工程(9)通达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10)北京路沂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11)高铁片区道路桥梁工程(12)临沂市应急水源项目(第三水厂)(13)城区供水主干环网工程(14)西部新城供热管网工程等。
坚持把改革作为关键一招,推动改革攻坚取得突破性、系统性、标志性成果,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发挥“两只手”作用,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动打造现代要素市场。
着力完善资本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稳步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大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增资扩股、做大规模。研究激励企业发展奖励办法,对企业购进设备、技术改造、人才引进、技术研发、上市挂牌等给予直接奖励。完善区域金融市场发展体系,加快发展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发展需求的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专项金融扶持。引导企业积极运用金融普惠政策增强自身综合实力。发挥过桥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大力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土地物权化、资产化、证照化,探索建立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建设,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化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制度,及时收集发布土地供求信息,落实办理土地转让出租抵押事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支持完善劳动力要素市场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功能,建立人才数据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按意愿在城市便捷落户,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支持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着力提升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韧性,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及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等。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明晰国有资产界定,明确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鼓励科技研发人员自由转化。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集成配置技术市场要素,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推进临沂大学、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培养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探索发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推动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市场出清机制,促进要素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建立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实现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培育发展主业突出、治理规范、经营高效、竞争力强的国有出资企业。严格落实“五个一视同仁”要求,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主力军作用。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聚焦主业和实体经济,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升改革综合成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专业园区建设中展现国企担当,努力形成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资规模和质量。形成适应临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及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创新,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体制。力争到“十四五”末,市属企业资产规模超过3000亿元,营业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加强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着力放宽民营企业开办、经营条件,开展民营企业壮大培育工程,做好民营企业培训辅导、扶持孵化。支持建设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发展一批具有现代企业制度、优质品牌、多层次市场融资结构、可跨区域经营的民营企业。持续拓宽中小型企业融资渠道,着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差异化创新发展道路,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紧密协作的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企协商制度,大力培育企业家,壮大企业家队伍,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依法建立和保护企业家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具有全球、全国、全省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全力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用足用好再融资债券政策,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快推动财政股权投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改革,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基层财政预决算管理,穿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最后一公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借、用、管、还”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预警监控。完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对财政困难县区扶持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理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区财政事权,推进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着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实行“全口径、一体化”编制预算,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清理整合。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创新预算管理方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强化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建立健全税收体系,积极培育税源与主体税种,合理配置税权,理顺税费关系。加快建立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持续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水资源税等地方税收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不断创新征管措施,在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依法征管,实现应征尽征,强化资源共享共用,切实利用信息治税、综合治税,为企业纳税提供优质服务。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渠道。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间接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入推进农商行、城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对标国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响营商环境和安商服务的临沂服务品牌。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优化提升大数据管理应用中心,强化城市状态运行监测、分析预警和指挥调度,促进政府决策高效化、精确化和科学化。以跨部门协同治理大系统为工程建设主要形态,构建临沂市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应急指挥、环保督察、“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工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提高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完善提升临沂市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全面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打破“数据烟囱”“信息壁垒”,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窗受理”和“爱山东”APP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走在全国前列。
营造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聚焦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流程。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与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加大对侵权假冒、价格违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建立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审批门槛。依法精简审批事项,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实现2000个事项“掌上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范围,加快实现“一证准营”,大力推行“一链办理”。强化跨区域业务协同,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跨域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
完善政策评估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中期和后期评估,逐条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主要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扶持各类智库发展,提高服务政府科学决策能力。探索建立覆盖所有机构和个人的诚信账户,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引导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全面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引进和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提升中介机构整体水平。
第十篇 坚定文化自信繁荣兴盛沂蒙文化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文化建设全过程,构建以沂蒙红色文化为标识、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先进时代文化为引领的传承创新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打造一流展示平台。
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内涵,传承红色基因,提升红色文化首位度,将“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打造成为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
传承沂蒙精神。大力弘扬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建设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发挥沂蒙干部学院作用,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平台功能,依托流动党员党委建设沂蒙精神展馆,打造辐射全国的红色教育品牌。积极开展红色研学旅游,完善党性教育、干部培训、红色研学课程,提升18处党性教育基地水平,推进沂蒙精神教育培训中心、沂蒙精神孟良崮国家党性教育基地、兰陵县文峰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等革命主题精品场馆基地建设,持续办好沂蒙精神晋京展等大型活动,打造全国红色主题文化研学新高地。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沂蒙精神传承人,培树更多的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
整合红色文化资源。整合蒙阴孟良崮、沂蒙红嫂纪念馆、费县大青山突围纪念地、沂蒙山根据地、新四军军部旧址暨华东军区华东野战军诞生地纪念馆、临港厉家寨等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打造红色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做好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片区建设,实施百年临沂党史文物保护展示、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形成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双赢的发展格局。
丰富红色文化供给。瞄准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重大奖项,创作推出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的文艺精品,重点推进舞台剧《燕翼堂》、芭蕾舞剧《沂蒙》、电影《笃行》《大突围》、歌剧电影《沂蒙山》、电视剧《沂蒙山小调》、电视纪录片《蒙山》等作品,力争一年推出1部大戏、10台小戏。加大文化惠民演出力度,推动沂蒙精神进机关、进党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加强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不断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思想道德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理想信念。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实施公民道德建设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增强人民文明实践自觉。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重视并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擦亮“沂蒙无孤”品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激励人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全面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腐败落后文化侵蚀,涵养和净化社会风气。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重信守诺、互信互助的浓厚氛围。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完善提升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市、县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博物馆、美术馆。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积极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建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提升100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水平。积极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工程,推动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互联网”。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强化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推进市级融媒体改革,促进与省级融媒体技术平台互联互通、县级融媒体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联通共融。加快公共文化云建设,提升数字化建设服务水平。
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化“文化四季·多彩临沂”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建设,举办民间秧歌会、广场文化艺术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文化节会。深入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群众广场艺术节等文化惠民工程。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落实“培训+辅导+演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丰富农村文化活动。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文化人才培训,设立行政村(社区)文化协管员,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创新文化服务品牌。引导各县区创新工作机制、贴近群众需求,培育扶持因地制宜、主题鲜明、小而精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点带面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品牌建设。
打造书香城市。加强图书馆布局设置,为全民阅读提供场所,延伸图书馆服务功能,围绕“读书节”主题,举办名人讲座、主题阅览等系列活动及各类常态化主题活动。延长阅读场所的开放时间,打造更多24小时图书馆。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全面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全民阅读活力,打造书香临沂。
发扬历史文化。挖掘东夷文化、汉晋文化、书法文化、兵学文化、孝悌文化、荀子文化、智圣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王羲之故居扩建、琅琊书院复建,以及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汉墓竹简博物馆、东夷文化中心等建设。提升传统历史文化现代化活力,构建城市特色文化景观,建设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主题文化街区。继续办好书圣文化节、中国临书大会、中国同源画展,进一步叫响书圣故里、魅力临沂、中国书法名城品牌。
传承创新非遗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保护、创造性发展,加强非遗传统工艺文化元素与现代产品、创意设计相结合,建设非遗文化资源数据库和传承人目录。加强运用现代数字视听与交互传播方式等技术记录展示非遗文化。建立非遗文化抢救保护机制。积极推动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支持“高桥手绣”“木旋玩具”“彩印花布”“柳琴戏”“剪纸”“费县手绣”“临沭柳编”“沂蒙泥哨”“中国结”“徐公砚”等非遗项目进一步走出国门,助推“指尖技艺”成为“指尖经济”。力争“十四五”末,打造1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建设1处非遗体验展示中心,提升50个非遗传习所和非遗展示馆,新建和提升200个县以下历史展示室,争取30个展示室入选全省“十百千”示范点。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制定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公布保护名录,推进实施一批文物保护传承重点项目,促进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加大对建筑、遗址、墓葬、摩崖石刻等类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和精品文物的保护,结合追寻历史文化溯源,做好考古挖掘,保护利用好历史文物资源。严格落实建设考古前置工作,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影视、出版、文创产业园区。构建“创+演+展”组合的大众文化服务模式,创作一批展现临沂建设的文艺精品。扎实开展各类公益性文艺演出,举办“红色文艺轻骑兵千村行”“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展现各类主题的优秀剧目开展系列展演,每年送戏下基层演出4200场以上。开展优秀柳琴戏传统剧目省内外巡演,举办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文化节会。发挥“二馆二院”平台作用,组织开展书画主题创作展览。
构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依托“一核两圈三带五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突出“一核”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良好的交通区位、旅游资源等优势和旅游集散功能,大力发展城市旅游。支持跨县域联合打造旅游产品或集群,避免同质化和重复建设,持续深化全域旅游资源整合,推出一批红色游、生态游、乡村游、温泉游、商贸游、工业游精品线路和拳头产品,实现旅游业发展提升。
着力做好宣传推介。实施“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联合营销战略,完善营销机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宣传推广。继续巩固省内及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周边市场,着力培育长三角、京津冀市场。加大品牌形象宣传投放力度,继续参与省文化旅游厅“联合推介,捆绑销售”工作,在央视CCTV-1投放临沂城市文化旅游形象广告。加强与国内大型旅行商的合作,完善与主要目标客源市场组团社的合作机制,通过奖励政策、产品优惠、提升服务等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亲情沂蒙”特色文旅产品的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推动“旅游+绿色生态”产品提质升级。围绕山、水、林、崮、洞、泉等特色生态资源,在空间上形成“精美特”三大生态旅游聚集区。做精“崮乡奇观”,整合龟蒙、云蒙、天蒙、彩蒙、钻石公园、孟良崮、云蒙湖、岱崮地貌八大园区资源,将蒙山建设成国内一流的高品质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做美“溶洞画廊”。推进沂水萤火虫水洞·地下大峡谷、天然地下画廊等溶洞景区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溶洞旅游目的地。做特“浑然天成”,加快推进利用莒南卧佛、临沭苍马山、沭河古道马陵山、岱崮地貌神佛崮、竹泉村、红石寨等山水生态浑然天成的资源优势,打造独特风景名胜旅游目的地。
推进“旅游+乡村休闲”深度融合发展。加大“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和特色农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农业与旅游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精品旅游小镇、特色小镇和精品乡村旅游项目,构建沂蒙乡村旅游品牌体系。选择靠山、沿河、近湖、环景区、传统古村落、田园综合体、城市游憩带等区域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力争到“十四五”末,片区化优化10个乡村游集聚区,景区化建设80个特色村,推动“代村田园”乡村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造一批乡村休闲旅游产品。
创新旅游新业态。充分利用沂河、沭河、祊河、柳青河、云蒙湖、天马岛等河湖水利资源,大力发展水上观光、水上运动、滨水休闲等旅游产品。以丰富的山地资源、美丽田园为基础,开展动力滑翔伞、热气球、低空飞行观光等低空旅游。积极开发体育旅游、购物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力争到“十四五”末,打造一批成熟、有影响力的创新旅游新业态产品。
完善临沂作为鲁南枢纽、门户、集散中心功能,全面构建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大力开展智慧旅游,促进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实现“一部手机游临沂”。完善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配套建设统一化、标准化的形象标识标牌。引导发展星级酒店,提升服务品质。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度假酒店和特色文化主题酒店。设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因地制宜在景点景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增强智能导游、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电子讲解等服务。加强对景区景点监管,全面维护消费者健康与权益。
专栏7:重大文旅产业项目
文化传承:(1)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2)沂蒙精神纪念地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沂蒙精神孟良崮国家党性教育基地(4)沂蒙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5)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修缮保护、改造提升(6)红色沂蒙文旅提升项目(7)文峰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8)朱村红色文化改造提升(9)跟着共产党走纪念馆(10)大青山突围遗址公园(11)沂蒙红色研学教育营地(12)银雀山兵学文化公园(13)郯国故城遗址公园(14)中共华东中央局旧址陈列馆(15)茶芽山临沂阻击战陈列馆(16)羲之文化创意产业园等。
文旅融合:(1)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2)临沂市工人文化宫(3)郯城木玩产业园(4)临沭柳编产业园(5)兰陵国家农业公园(6)临沂恒大水世界项目(7)沂蒙山龟蒙景区5A级景区提升建设项目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生态与发展互促共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形成以城市化地区为主体形态,以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为支撑,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
以国家和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推动各县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融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按照主体功能优化配置。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发展方向、优化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规划开发秩序,提高空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准入政策,完善并及时更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落实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全覆盖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控体系。按照“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的原则,坚持“六宜”“三集”的发展理念,科学合理设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保护地范围,实施空间差异化管理,健全各保护区生态环境管控措施。出台生态保护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区域开发强度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严控开发强度。建立生态保护地监测监控平台,建立生态保护地管控成效评价机制,预警生态风险,依法监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大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天气气候监测站网布局,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建设,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第四十章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物减排和生态扩容,有效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察和综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五气共治”,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强化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控,强化矿山、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综合实施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炼山造林行为,集中整治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露天焚烧行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管理,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调整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提高噪声监控水平。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以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风险“四水”协同为路径,加强水资源利用,推动粗放式治污向精准治污转型。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大再生水利用。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编制并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以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为基础,建立基于流域控制单元的“污染源-排污口-水质”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管网配套建设,全面完成全市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消除城乡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面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强化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开展应急事故池、截污闸、河道截流坝、橡胶坝等各类环境应急防控和处置设施的排查整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大力推行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实施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推进重金属总量减排。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在产化工类企业用地风险管控示范试点,严格落实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水平。建立和完善固废危废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提升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减少源头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快建设静脉产业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拓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途径。加大全生物可降解农膜试验示范力度,强化农膜回收利用。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方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
将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
第一节 大力发展绿色生产方式
发展绿色产业。完善高耗能行业差别化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发展政策,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压减、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木业、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绿色技术的扶持力度。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生态园区,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降低碳排放强度,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加强低碳发展技术路径研究。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安全利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发展循环经济。巩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创建成果,完成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动完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资源效率提升行动、园区绿色循环化改造行动、循环型城市建设行动,发展工农复合型农业循环经济,建设资源效率型、环境质量型社会。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覆盖全域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成绿色、循环、低碳的生态型经济,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基本形成,重点循环产业链条基本构建,覆盖全市域的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成推广,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大力推进绿色消费,以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绿色技术创新为重点,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建设“无废城市”,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基本建成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管理,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将生态环境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壮大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引导公众参与,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严格落实“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空间绿化行动,大力实施蒙山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持续强化蒙山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强荒山荒滩瘠薄地造林,推进困难地造林新技术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沂蒙山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沂河沭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化蒙阴县“两山”理论创新实践基地、生态文明实践区建设。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大力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科学确定林地保有量,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推进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积极推进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实现“一张图”动态变化更新和森林资源数据动态监测与管理。加强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有林地和国特灌面积达6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3.67%。
强化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积极采取水量调度、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等措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退耕还湿、退渔还湖、天然植被恢复等工程,持续保护修复河流、湖泊与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加强出境断面生态保护,保障南水北调沿线水质。加强云蒙湖、跋山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干渠生态改造,实施沂河、沭河等河道以及会宝岭水库、沙沟水库等大中型以及小型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沿河生态保护,开展沂河、汤河等流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实施生态护坡、自然植被护岸,构筑沿岸生态屏障。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补偿机制。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与监管,推进云蒙湖、武河等湿地公园提升改造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武河湿地创建国家重要湿地,马庄水库、长新桥水库等湖库建成水源保护区。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统筹规划沂河、汤河、沭河、祊河等主要流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
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采取自然恢复更新为主,人工促进修复相结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努力构建山区、平原和水源保护三大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动南涑河、莲汪沟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山治理,加快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开采矿山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加大对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全面建成绿色矿山示范区。扎实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强社会参与生态修复的动力。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的多样性。实施生物资源就地保护,推进沂河湿地生态恢复、生物栖息地生态林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迁徙地以及重要野生植物的原生地区域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彻底治理沂河、沭河、祊河等重点流域非法捕捞现象。以内陆口岸为重点加强对外来生物的防御、处置和监测,建立健全防御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控。
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严格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发非常规水源,发展清洁型、循环型节水产业集群。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力争“十四五”末,单位GDP水耗低于全国平均值50%。
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督,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科技管地,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动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理和再开发。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新供应土地,进行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约束。
健全生态优势转换机制。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跨流域上下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环境管理,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推进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完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专栏8:重大生态文明工程
生态保护与修复:(1)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蒙山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提升项目(3)蒙阴县国家生态文明实践区建设项目(4)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5)武河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工程(6)国际生态城沭河和汤河流域综合治理等。
资源循环利用:(1)鲁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沂南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商城是沂蒙人民的一大创举,是临沂的特色和优势。坚持把商城作为重要产业来谋划,按照“商、仓、流”一体化推进的思路,着力补齐短板,调整优化布局,加快商城“全链条”转型升级,打造“一带一路”东方商都。
统筹发展“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商贸新业态,有序引导大型商贸市场转型升级,做优做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重点市场,打造全国电子商务发展新高地。力争到“十四五”末,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突破7000亿元。
巩固发展传统商业。“线下”重点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改造123个传统批发市场,加快城区内大宗生产资料市场搬迁,提升低端生活资料市场。规划建设临沂商谷示范区、东部商城等重大项目,引领市场提档升级。优化传统市场运营模式,规范建设小商品市场、建材市场、服装纺织市场、五金机电市场等专业化批发市场,打造知名市场品牌。用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政策,培育新型外贸经营主体,布局一批海外商城、海外仓,拓展外贸发展空间。坚持以贸促工,大力发展地产品加工。依托现有商品价格指数、市场景气指数,丰富纳入发布范围的商品品种,扩大指数影响力,提高商城发展能级。积极做优做强大型商圈,打造一批以商贸购物为主要功能、以休闲娱乐为配套的精品购物休闲综合体。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20个以上专业批发市场进入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全国10强。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支持出口企业借助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营销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临沂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培育、支持发展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12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业务,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关、税、汇和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中国(临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中欧物流合作园区“双区合作”,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提供全链条的配套服务。创新发展“跨境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特色模式。大力引进、建设“直播小镇”“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基地、平台,支持综保区跨境保税直播电商基地建设。
培育发展垂直电商。推广垂直电商平台模式,发展建材、五金、汽车装具、板材、粮油、体育用品等行业垂直电商,建成一批服务临沂商城、辐射全国的专业交易平台。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探索发展保健康养类垂直电商平台。力争到“十四五”末,孵化培育60家垂直电商平台企业。
规范发展直播电商。发展“直播+电商”模式,打造江北最大直播电商基地。鼓励直播电商平台、服务商在临沂商城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培育一批产业公共直播间。招引著名MCN机构(快手等直播平台的合作单位和带货主播的服务机构)落地,开展直播电商培训和带货主播培训等业务,形成直播电商发展内生动力。立足临沂商城市场和地产品加工基地,打造集设计、制造、采购、仓储、配送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应链,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打造网货基地。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依托临沂国际会展中心和临沂鲁南国际博览城,打造集商旅服务、广告创意、搭建施工、会展物流于一体的会展经济核心区;依托临沂国际博览中心、临沂商城会展中心,打造中小型消费类展会中心区;依托沂河、祊河优美环境,打造沿河高端会议、节庆、赛事特色区;依托各县区特色文化和主导产业,构筑环中心城区会展经济圈,打造“三区一圈”会展业发展格局。办好兰陵(苍山)蔬菜产业博览会,打造中国蔬菜产业顶尖峰会。继续办好临沂国际商贸物流博览会、世界人造板大会、临沂进口商品博览会,不断扩大临沂商贸物流业在全国的影响力。举办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持续开展金融资源招引和对外宣传工作。鼓励举办以进口商品、电子商务、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型产业为主题的会展活动,鼓励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在临沂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本地会展企业开展合作。鼓励会展企业或品牌展会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相关权威认证,提高会展业的国际知名度。
运用大数据平台,研判“商”“仓”配比规律,合理布局仓储分拨设施,推动物流设施智能化,推进仓配一体化,实施仓储管理与运营主体培育工程,全面提升仓储管理智能水平。
合理布局仓储分拨设施。积极运用射频识别(RFID)、5G、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广泛采用自动化立体库、自动导引车(AGV)、数码托盘等新型设备,建设智慧化仓储设施。利用集成智能化技术,提升仓储、分拨效率。建设一批服务“商”和“流”的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仓储分拨设施。搭建仓储服务云平台,提升智能管理水平。鼓励各县区依据经济发展需要配套建设现代化仓储。力争到“十四五”末,以国际陆港片区为主要承载地,建成500万平方米智慧化仓储设施。
推进仓配一体化。支持国有平台企业建设现代化仓储,推动本地仓储企业转型升级,引进培育战略性投资商建设新型智能仓储项目,推动电商、快递、医药、烟草、邮政等领域仓储分拣向全自动化、半自动化发展。推动分拣机械臂、分拣机器人等新型设备与物流数据系统融合创新,推进现代物流仓储服务向柔性化、模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标准化立体仓库、冷链仓库,应用仓库管理系统、仓储控制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仓储租赁与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普及智慧车联网系统、货物追踪追溯系统、配送手持终端等订单自动处理设备,显著提升终端物流配送效率。鼓励仓储服务商利用AS/RS(高层货架仓库/自动存取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WCS(仓储控制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和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提升货物存储、周转、集货、配载的效率。
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传统物流提档升级、降本增效。加快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绿色发展新模式,推进现代物流业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物流”整体发展格局。
构建全方位物流大通道。全力实施陆向物流通道疏通工程,优化空间布局,加速国际陆港和沿G2新型科技物流基地建设,形成物流与仓储、市场与产品、生产与销售协调发展格局。优化公路运力资源,提升铁路货运能力,提高陆向通道全线的物流效率。积极与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港口开展物流合作,发展基于海向通道的国际物流业务。加快建设空中物流通道畅通工程,开辟国内、国际货运包机航线。加强国家物流枢纽与其他类型枢纽之间合作,开展区域性货物集散与分拨配送。
提高多式联运物流组织水平。支持推进“一单制”全程无缝运输服务,面向本地货物及中转货物,开展集装箱铁海联运、公铁联运、陆空联运、区域分拨以及拆箱、拼箱、流通加工等业务。积极发展驼背运输、卡车航班,探索推出“货车+铁路”“高铁+航空”“班列+班机”等公铁海空联运创新产品。加强多式联运示范企业培育,开发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与查询、货物全程实时追踪等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多式联运数据交易系统,实现多式联运业务协同联动。大力发展服务鲁南苏北的集装箱和场站业务,降低用箱成本。力争到“十四五”末,多式联运占比达到30%。
构建高效城乡物流配送网络。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物流配送设施,升级改造现代化的城乡配送中心。整合专线物流资源,以品牌化、标准化、智能化等手段发展配载物流。有效推广新能源车辆参与城乡物流配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通行有序、绿色环保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鼓励大型连锁和批发零售企业建设、改造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强家电、日用品、餐饮、食品等专业化物流配送。
加快提升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应急物流队伍,基层社区组织等各类主体协同配合的应急物流体系,健全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响应机制。构建涵盖救灾防灾、医疗防护、粮食食品等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通过生产企业产能保障、流通企业有偿代储、政府应急储备相结合,提高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能力。
着力提升物流国际化水平。针对大型企业打造“量身定做”的班列物流服务产品,促进“齐鲁号”双向均衡运行,形成融合物流、商贸、产业、金融、信息等于一体的跨境供应链要素集聚发展平台。加快国际航空物流发展,推动知名航空物流服务企业落地,重点围绕出口加工、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需求,积极开辟洲际货运航线、增加通航点,持续提升货邮吞吐量。依托既有胶新线、新荷兖日线和新增临连线、赣榆疏港线,新建连接青岛、日照、连云港港口的疏港铁路线,串联临沂国际陆港和临沂东站物流园区等,大力发展国际铁海联运。创新口岸通关机制,提升临沂与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港口口岸一体化通关水平,延伸国际物流服务。
大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推进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化运营中心、结算中心,构建区域结算中心和仓配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谋划建设商城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商城所有商品种类、产销地、交易、运输等信息集入数据库,形成信息流,打造临沂商城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物流指数,构建具有临沂特色的商城指数体系,逐步掌握市场定价权、主动权,提升商城综合竞争力。不断完善网络货运发展支持政策,助力打造网络货运业态集聚区,促进物流业的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专栏9:重大商贸物流项目
商贸仓储:(1)临沂“商谷”(2)临沂国际金属生态城(3)中通快递鲁南(临沂)智能电商产业园(4)圆通山东临沂智创园(5)韵达物流鲁苏电商总部项目(6)中农财金科技物流产业园(7)新明辉智慧仓储物流园(8)临沂综合保税区冷链物流仓储分拨中心等。
现代物流:(1)临沂国际陆港(2)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顺和国际物流园(3)临沂济铁物流园(朱保)综合货运枢纽(4)青岛港(沂南)内陆港物流园(5)山东高速鲁南高新物流产业园(6)路运港智慧物流装备产业园(7)鲁担(沂水)马站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8)临沂临港铁路物流园(9)临连铁路物流园等。
加快开放发展步伐,巩固欧美市场、深耕“一带一路”、主动对接日韩、积极拓展东盟,搭建高能级开放新平台,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对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加强产业经贸、科技教育、能源资源、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高标准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和产业集聚引领区。健全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长效机制,务实开展经贸投资、工程承包、能源资源、生态环保、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鼓励企业海外并购重组。支持“齐鲁号”欧亚班列织密海铁联运网络。深化友城合作。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合作,拓展海外临沂商城国际影响力。借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机遇,重点开拓东盟、日韩市场,推动进出口贸易突破发展、贸易服务创新发展。实施“商城+”战略,探索“集采集供+”新路,深化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便利化改革,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贸创新型城市。复制推广匈牙利、沙特等地海外临沂商城建设运营经验,持续拓展“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营销网络。推动物流网络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延伸,畅通公路、班列、港口、高铁、航空运输通道。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国际商贸创新型高地、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枢纽城市。
创新与日韩地方政府合作机制,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互联互通,推动跨国技术链、产业链和服务链优势互补。吸引日韩大财团新增有效投资、落户先进产业,构建形成“一区多园、多点支撑”开放格局。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产业;在临港经济开发区,布局高端不锈钢等新材料产业;在临沂商城,布局智慧物流、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综合性日韩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推动航空口岸与日韩主要口岸多港联动、功能融合。探索与日韩企业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培育特色产业“生态圈”,逐步向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转型。加快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锚定“高新”定位,聚集高端资源,突出研发孵化,打造现代科技新城。推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做大做强,聚焦工业发展,引育高端产业,打造新兴产业示范区。持续推进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发挥近海临港、大进大出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大工业项目集聚区。加快综合保税区提质升级,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制度,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打造鲁南经济圈对外开放综合高地,早日进入全国内陆型综合保税区第一方阵。提升其他园区产业聚集度,完善规划、合理布局、强化配套,增强承载能力。推动济铁物流园、临空经济区、临沂港等特殊功能区平台联动发展,建立平台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实现政策集成、功能互补、系统推进。
坚持多元化开拓市场,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措施,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有序推动对外投资合作。
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企业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巩固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产品和木制品出口竞争力,推动机电、板材、橡胶轮胎、农产品等扩大出口。发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势,支持企业借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吸引外贸企业来临沂投资发展,提升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水平。积极扩大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创新外贸模式,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培育发展一批文化创意、跨境旅游、康养服务等服务贸易企业。
积极扩大利用外资。探索推进外贸、外经、外资互促共进,全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深度融合,积极承接国际资本、产业转移,着力吸引世界500强等龙头企业落户。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外商投资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加强与境外各类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动态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用好招商地图。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外国投资者将利润扩大投资,全面拓展利用外资渠道。实施精准招商、优势招商、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500强企业、隐形冠军、产业链引擎项目。
大力开拓发展新空间。实施“海外临沂”战略,鼓励本地企业购买境外大宗资源,支持木业、建材、冶金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和外派劳务,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加快本土跨国公司培育,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并购、重组、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推动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打造境外产业聚集平台。创新对外承包工程方式,培植壮大实施主体,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以推进高端外派劳务基地建设为重点,引导外派劳务企业加大海外高端劳务市场开拓力度,打响临沂海外劳务品牌。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保税贸易、海外营销规模,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鼓励勤劳守法致富,多渠道增加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健全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制度体系,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拓宽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加大相对贫困地区、粮食主产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消除分配不公,规范发展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
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制度,执行符合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高校及中小学等行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发挥产业扶贫对农民的持续增收作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统筹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加快推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新基建的有效融合,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结合重大项目建设,适时调整和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落实促进区域就业行动计划,促进就业布局与人口布局、产业布局相匹配。完善普惠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将各项就业支持政策延伸覆盖到新就业形态人员。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就业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扩大线上招聘渠道,定期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积极推进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并行发展、互相补充,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优势,提供人才招聘、劳务派遣、事务代理、管理咨询等多样化、精准化就业服务。构建人力资源产业体系,推进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质增效。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创业沂蒙·乐业临沂”行动,扩大创业规模,提升创业质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创业扶持,实施“创贷+商贷”,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为契机,提升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完善园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支持更多人群创业。
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岗位需求,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打造实用性技能人才队伍。扩大“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规模,广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启动青年就业启航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实施综合帮扶,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帮扶残疾人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大力推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项目建设,建成区域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区,成立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设立5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10家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打造“最美兵妈妈”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繁荣体育事业,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市。
推进医疗服务资源均衡布局。加快培育和打造省级、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县域服务能力。实施医疗服务“攀登计划”,加强重点专科、专病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组建三甲医院牵头的特色专科联盟。强化医疗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卫生健康科技研究项目,推动医院、高校、企业等协同建设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试验机构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基层全覆盖。
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药品招标采购改革,探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推动高价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促进药品价格公开透明。落实全省统一医保转移接续政策,提升就医购药报销便捷度。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直接结算。制定应时增加医保定额、加大支付比例、保障急用药物供应等应急性医疗保障措施,发挥好医保的应急保障作用。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实施一批县级中医医院项目。优化中医机构服务,支持市中医医院创建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2至3处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医疗机构全参与、城乡居民全覆盖、生命周期全服务”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区域+专科联盟”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医共体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专科建设提质升级,创建国家、省、市中医药重点专科,打造沂蒙中医药专科集群。加强中西医结合能力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促进临床和治未病服务融合,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提升健康教育、健康服务、慢病管理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加强康复中心、康复医院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建设,优化传染病医疗服务网络布局,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力争到“十四五”末,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2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拓展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进一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不断提高医保“掌上办、网上办”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创新。推进“智慧药房”建设,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构建分级诊疗格局。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等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服务能力。
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地设施、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健身圈。高标准建设市奥体中心和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体育中心,推动市级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和滨河百里健身长廊完善提升,有序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县级“三个一”、乡镇“两个一”、行政村健身广场的优化布局和配套提升。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建标准,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品质提升做好老旧小区体育设施建设,每年新建一批社区健身中心。力争到“十四五”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
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重点扶持发展自行车、射击、田径、篮球等优势项目,大力发展足球、排球、手球等集体项目,突破游泳、武术等潜优项目。围绕建设高水平教练员、优秀运动员、高素质裁判员和科研及管理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培训培养和选拔输送力度。推进市体校专业化和县级体校规范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特色化训练,推进体教深度融合。依托中小学校办运动队,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构建多元化训练格局。积极承办举办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争取承办2026年省运会。合理规划市运会、中小学生联赛、锦标赛等市级竞技体育赛事,健全县级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达到34个参赛大项、冬季项目达到8个以上。
提高全民健身运动水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校园健身行动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受益终身的运动技能。举办好临沂国际马拉松、中国沂河体育节和“红色之旅·沂蒙骑行”“舞动沂蒙”广场舞、“美丽乡村”马拉松等特色品牌赛事,打造城市体育名片。以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依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申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普及群众性运动项目,发展大众健身项目。建设完善市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以上。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商贸物流优势,打造高水平、专业型全国体育用品展示交易平台,举办好山东(临沂)体育用品博览会,做大做强中国体育用品城。建设临沂市体育智能制造产业园,打造具有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高水平体育用品制造基地,通过建链、补链,壮大沂南县制球产业基地、郯城县体育用品出口基地,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加快体育产业科技创新,搭建体育产业研发孵化平台。推动体育与医养健康、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融合发展。提升打造兰陵压油沟、蒙阴岱崮地貌、沂水彩虹谷、费县云瀑洞天、蒙山国家登山步道等特色体育旅游小镇、精品体育旅游线路。支持创办专业培训机构,开发特色培训项目,拓展体育培训产业。
坚持兜住民生底线,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建立健全救助福利机制,稳步提高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安居工程,建立更加多层次、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完善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人员持续参保,落实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畅通失业人员保险金申领渠道,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探索新业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方式。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建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健全重点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持续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兜底保障能力。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高效救助、温情救助、智慧救助。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合力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
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引导“幼托”公共服务和“托育”产业发展,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制度体系,逐步扩大困境儿童福利覆盖面。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健康关爱行动”。建立以社工专业服务为支持,以“个人-家庭-学校-社区-社会”为着力点的“1+N”全方位精准服务孤贫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临沂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完善全周期出生缺陷综合监控防控体系,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向残疾儿童拓展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青少年帮扶工作,提高特殊群体保障水平,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社会福利制度。
稳步提高基本居住保障水平。加强政策性住房供应,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丰富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多类型安居房配建房源,解决人才安居问题。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及经济适用房交易管理工作。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加大对特困家庭补贴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源统筹管理与分配机制,建立引导家庭主动退出和差异化梯度退出激励机制。
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防范化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风险。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推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畅通城乡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道。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加快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养老机构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的长效机制。建设不同层次的医养结合机构,加快建设临沂市养老服务中心(二期)等综合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家以一站式医养结合服务平台为依托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
大力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健全支持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激励更多老年人老有所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对具有劳动能力、劳动意愿的老年人的培训。积极开发更多适合老龄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提供老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增加灵活就业的机会。出台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银发产业,促进医、养、旅、居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丰富老年人服饰、健身器材、书籍等产品种类和供给,实现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
专栏10:重大民生领域工程
公共卫生:(1)临沂市人民医院医疗科研综合楼项目(2)临沂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建设项目(3)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医疗区(4)临沂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提升改造公共卫生项目(5)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北城区域儿童医学中心(6)山东医专附属医院病房楼(7)临沂市光荣院优抚综合病房楼项目等。
体育事业:(1)临沂奥体中心(2)中国临沂体育智能制造产业园等。
社会保障:(1)临沂市养老服务中心(2)临沂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3)临沂军供站北站新建项目(4)临沂市康复医院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5)临沂康养护理中心项目等。
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塑造安全环境。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提升预警预防、风险研判、危机管控、应对处置、综合保障能力。健全维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资源、网络、金融、科技、生物和海外利益等重点领域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统筹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和综合整治,全面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理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关系。深化安全生产包保帮扶工作,督促企业做到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三到位”,严格执行企业责任事故“四项制度”,强化震慑,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实行“三查四评五公开”季度评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抓好防范、监督、检查、奖惩等各项措施落实。
科学全面管控风险查治隐患。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围绕“人、机、物、环、管”安全生产五要素,对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全要素”量化评价,推动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健全完善动态分类排查、动态挂牌督办、动态销号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专业职能下沉。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推进矿山、化工等重点领域“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装备智能优化,在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加快工业机器人和职能装备应用,减少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服务”模式。
加快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推进疾控中心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监测预警、疾病预防、卫生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防控实施管理等职责,加强基因学、病毒学、流行病学等生命科学研究和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覆盖。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扎实推进“食安临沂”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全程监管。
全面保障粮油生产供应能力。坚决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粮食综合产能持续稳定。严格落实国家收购政策,搞活粮食市场和流通,防止出现“卖粮难”。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全面实行粮食收购“先检后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实施种子工程攻坚行动,增强粮油储备供应水平,优化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比例。完善轮换管理、库存监管、流通统计及动态监管机制,提高粮油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大对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粮食加工和经营企业支持力度,建设临沂应急救援物资及粮油食品储备贸易中心,加快构建全面完善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网络。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落实光盘行动,推进健康消费。全面推广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幅降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损耗。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严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标准食品流入餐桌。落实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审批监管环节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抽检监测,确保抽检覆盖所有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品种、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稳定在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快检量不少于50份/千人,食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实施“智慧监管”,探索大数据及可视化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建设。实施“阳光监管”,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信息。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统一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优化提升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功能。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应急调度体系,系统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加强水、电、油、气等基本能源保障,强化生命线安全保障。提升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等防御、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推进应急管理常态化智慧化。优化应急物资空间布局,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健全储备和采购供应体系,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保障高效安全可控。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整合军地资源,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数字化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现代化、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建设,抓好防汛抗旱、气象、地震、人防、消防等工作,全面增强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十七章 确保经济运行安全
落实落细维稳责任,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预警机制,创新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方式,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切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加强重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和研判,建立健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有效机制,筑牢经济安全防线。完善能源供应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领域、区域和季节煤电油气运综合保障。健全粮食、果蔬、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完善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流通和供应安全保障体系。维护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完善经济运行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
守牢金融安全底线。建好用好“金安工程”,综合施策处置企业流动性风险,降低银行业信用风险。完善金融信用监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分析、科学处置,建设稳定有序的金融生态。保持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格规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安全群防群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打造新型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网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推进市网络安全综合指挥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强化面向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协同处置、指挥调度、综合评估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有效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营造“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社会氛围。实施网络安全人才培育计划,依托临沂大学加快网络安全学科建设。依托临沂市网络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临沂网络空间安全联盟等机构,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建设国家信息中心网络信息安全临沂大学培训基地、临沂网络空间安全专家人才库等。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创新街道社区治理模式。促进社会治理重心下沉街道社区,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组织,以综治中心(社区服务站)为工作平台,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新型社区治理。拓宽居民参与社会自治的范围和途径。提升改造服务设施,增加居民的社区公共空间。结合创新社区治理,合理配套设置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警务工作站,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向最基层延伸。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打造以认同感、归属感为纽带的和谐社区,构建和睦社区氛围。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吸纳居民就近参与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强化网格化管理水平。优化网格设置,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将基层社会治理事项统一纳入“一张网”。厘清网格事项,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为网格员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实施党建引领,实现基础网格党组织全覆盖。建立专业队伍,按照“1+1+1+N”模式,组团式配备网格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建设高素质专职网格员队伍。搭建高效平台,畅通事项上报渠道,实行事项闭环式处置,推动监管考核智能化。健全完善网格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实体化网格化服务中心,落实经费保障,加强舆论宣传。
提升社区治理智慧化水平。融合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安防社区”建设,建立集信息采集、纠纷受理、数据集成、智能研判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对社会治理信息实行统一受理、流转和处理。统筹建设便民服务终端网络,加强社区服务资源信息的集成利用,支持建立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智能配送体系,促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问题联动解决,实现“智慧社区、便捷生活”。
联动调解,集成调处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调处。强化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形成矛盾搜集、分类调处、诉讼服务全链条机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分类分流、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等模式,建立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调解组织网络,加快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格局。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
精准分类,强化来访跟踪。采取“一站式”调解中心调解、事权部门及调解团队联合调解、专家“集中会诊”等调解方式,建立“简易事项马上办、复杂事项精准办、疑难事项合力办”工作机制,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用好信访“三函”制度,将群众诉求解决“最多跑一地”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部门跟踪问效。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加强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统筹部门行业力量,打破上下层级界限,推动资源力量下沉一线,变“坐等接访”为“主动下访”,强化基层“微治理”,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全面覆盖,调动基层队伍。加强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早介入、问题防激化、矛盾不上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村门口”。
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培育具有临沂特色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构建基层社会治理警务共同体,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集中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实体化运行市、县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建立反诈骗、打击犯罪合成作战、新型犯罪对策研究和社会专项治理协调“四位一体”全领域打击治理新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源头预防能力。推进“三联”(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工作常态化、社会化、现代化,努力打造“三联”工作升级版,确保我市“三联”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展示新时代平安临沂建设的新气象新风采。
专栏11:重大安全保障工程
公共安全:(1)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工程(2)高新区龙湖公园人防工程(3)河东区中昇大街人防工程(4)罗庄区启迪广场人防工程(5)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实验小学人防工程等。
应急保障:(1)临沂市智慧应急“一网四平台”建设(2)临沂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东)储备中心(4)山东省鲁南区域应急物资(医疗防护)储备中心(5)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训练保障基地(6)临沂应急救援物资及粮油食品储备贸易中心(7)天河消防应急产业园等。
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而奋斗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心聚力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夯实思想建设基础,锤炼过硬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落地。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强化政治担当。
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宗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标准化。加强党性修养与弘扬沂蒙精神的结合,持续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学院、沂蒙商学堂等党性教育基地内涵式发展、全方位利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事择人、人岗相适,选拔使用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健全干部人才顺畅交流机制。大力发展年轻干部,重视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突出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结果导向,强化以解决群众诉求为标准的评价机制。
突出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贯通式培养培训,加强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的培养。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专业知识、规则标准培训。推进干部轮岗机制,定期选派优秀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优秀干部在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实地培养。建立“学先进”的长效培养机制,鼓励干部团队主动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加快培育干部“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和“干”的作风。
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形成鼓励改革、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开展思想政治体检。强化干部履职监督,推进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力考察评价,加强敏感领域重点岗位人选应对风险能力评估,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统筹用好职务与职级“双通道”,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加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力度,优化班子结构。探索实施具有岗位特点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正向激励办法,完善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政策措施,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日常管理和重新使用,注重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健全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切实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基层。抓实抓好各领域“两个覆盖”,健全完善党员作用发挥长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任务。
提升基层党的组织力。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聚焦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的长效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聚焦乡村振兴,以新一届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建立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治理有效的乡村组织振兴机制。深化“头雁引领”行动,持续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狠抓“整瘫治乱”,聚力“集体增收”,严管“农村生态”,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机制。加强政治引领,贯彻党的主张,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建、创新基层治理。扎实推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村集体资产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健全村级管理制度、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农村组织规范化水平。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建立和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基层治理评价体系。
持续提升工作效能。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管和治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持续推进精文减会,落实“四不两直”调研方式,统筹规范督查考核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增强改革本领,广泛推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深入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及时化解基层矛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指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有效防范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财政支出等方面的风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调研、视察、走访以及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代表接待日、网络平台等方式和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宣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工作。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健全工作体系,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团结各民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营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爱国友好力量。发扬沂蒙人民爱党爱军的优良传统,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坚持和发扬临沂党员干部群众政治觉悟高、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敢闯新路的优秀品质,向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快建设法治临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和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和修订工作。加快改革成果制度转化,推动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投诉即办”“免罚清单”“法律服务代理”“限时清欠”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提高司法公信力。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完善司法案件审判模式和办案流程。构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司法效率。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依法审理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涉民生案件,妥善处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法涉诉问题。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学法尊法守法行动自觉。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法治专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提高仲裁公信力,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法治临沂建设指标体系,启动“临沂法治指数”试点。
建立政策协调、工作协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完善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须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及县区发展规划报批前须与本规划进行衔接,确保市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与本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加强与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规划对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对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逐项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要素资源围绕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优化配置方向和结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环境、人口、社会等公共政策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规划实施,形成政策合力。健全规划抓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落实,通过年度计划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强化规划评估监督。科学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专项评估和总结评估,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合理调整规划目标任务、重大政策、重点工程。规划实施要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中共临沂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扬沂蒙精神,抢抓机遇,不惧挑战,奋勇前进,为加快实现临沂高质量发展、共同谱写临沂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2021年7月16日印发)
2021-07-1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07-09临政办字〔2021〕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46号)精神,市政府确定成立临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
临政办字〔202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46号)精神,市政府确定成立临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县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名单
组 长:任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玉兰 市政府副市长
李登全 市政府副市长
郭景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主任
杜以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桂强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孙百迎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国华 沂蒙精神研究中心副主任
崔 浩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伊永贵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行军 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张丛爱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飞 市司法局副局长
牟玉善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永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级调研员
林 红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 峰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吴清林 市法院副院长
孟祥芬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尚晓玲 团市委副书记
孙 静 市妇联副主席
魏 静 市残联四级调研员
三、相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孙百迎兼任;副主任由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使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名称,其未成年人相关协调职责交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承担。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2021-07-09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07-06临政办字〔2021〕47号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4日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展会名称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简称“首届R...
临政办字〔2021〕47号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4日
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展会名称
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简称“首届RCEP博览会”)
二、展会主题
新格局新平台新贸易新机遇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7日-29日
地点:临沂国际博览中心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临沂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兰山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机构:成立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负责展会总体策划、综合协调、政策和标准制定、宣传营销、接待服务、市场对接、公共安全保障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按照相关职责进行任务分组,设立综合协调组、招展营销组、新闻宣传组、配套活动组、接待服务组、安全保障组、志愿者服务组等,负责展会各项筹备工作。
五、展示内容
首届RCEP博览会共设置3个进口商品馆和“品味山东”名小吃特色展区,展览面积2.5万平方米,折合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同时,举办云上RCEP博览会,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利用临沂市直播电商优势,开展现场直播带货,提升展会效果。
1.RCEP国际馆:国家馆、跨境电商及国际贸易服务商、进口商品市场、跨境电商平台和园区、海外仓、综合保税园区等展示;
2.RCEP品牌馆:RCEP区域行业领先、深受市场认可的知名品牌产品及形象展示;
3.RCEP优质商品馆:设进口日化用品、进口食品饮料、进口日用百货、进口母婴用品等专业展区,重点打造进口日化、进口母婴用品两个类目。
六、活动设置
首届RCEP博览会期间将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幕式、主题论坛及“1+2+5”配套活动,即1项主宾国推介活动、2项高层论坛活动和5项特色活动。
(一)主题论坛
首届RCEP区域(山东)合作高峰论坛(简称“沂河论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贸促会、市外办、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活动简介:作为首届RCEP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拟邀请省领导出席活动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外嘉宾围绕RCEP框架下货物流通、产业技术、贸易新业态、投资促进等内容,进行线上、线下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
(二)配套活动
1.主宾国推介活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外办、市文化和旅游局。
活动简介:实行主宾国轮值制度,每届一个主宾国,推介主宾国的文化旅游、特色产品、人文民俗等,本届主宾国为泰国。
2.高层论坛活动
(1)2021RCEP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会—感知新山东·临沂专场活动
牵头单位:市外办;配合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商城管委会。
活动简介:搭建对外交往平台,促进国际合作交流,增进我市与RCEP区域国家的友谊。邀请RCEP区域国家驻华驻鲁使领馆及相关机构代表处等国际友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谈友谊、加强交流、对话合作。
(2)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兰山区政府、罗庄区政府、河东区政府、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活动简介:借助展会平台,向参展客商推介临沂投资合作机遇,充分展示临沂良好形象和优越投资环境。
3.特色活动
(1)首届RCEP区域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兰山区政府。
活动简介:严选RCEP区域特色产品,邀请直播网红、供应链企业、MCN等机构现场选品和带货,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线上优势,进一步扩大展会影响力,提升展会成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首届临沂智慧物流科技圆桌论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
活动简介:以“智慧创新,引领物流升级”为主题,围绕“商、仓、流”三个重点环节,聚智汇力,共议技术与模式的创新路径,探寻新时代下物流行业的新动力。
(3)“香醇体验”咖啡甄选品鉴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活动简介:针对RCEP成员国特别是东盟十国中优势产品“咖啡”进行品鉴,甄选优质产品,交流咖啡文化。
(4)临沂进口商品城购物节
牵头单位:兰山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活动简介:由临沂进口商品城具体实施,主要举办进口商品促销、异域风情演出等活动,突出展会与市场互动融合,增强市民参与感,带动进口商品消费。
(5)“好客山东”快闪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
活动简介:突出齐鲁人文特色,叫响“好客山东”品牌,通过快闪活动宣传山东、推介临沂,以事件营销的方式吸引大众和媒体关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临沂举办RCEP博览会有利于我市乃至全省深化与RCEP区域国家的交流互动,促进与RCEP区域国家经贸合作,对于我市在展现新旧动能转换成果、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扩大对外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按照“优质、创新、高效、节俭”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展会取得成功。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首届RCEP博览会筹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切实凝聚抓好筹备任务落实的工作合力。组委会要发挥统揽协调作用,切实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灵活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担当作为,主动与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对接,确保完成各项分工任务。
(三)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组委会办公室各工作组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推进方案,将每项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牵头部门主动担当,配合单位紧跟步调,倒排工期、按时推进。完善督导协调机制,强化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督导落实到位。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推诿拖沓、影响展会筹备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2.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附件1
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任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刘贤军 市政府副市长
矫晓斌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朱泽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周晓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
吴昌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徐文明 团市委副书记
高思圣 市贸促会会长
姚书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戚树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泽龙 市公安局政委
张卫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立娟 市城管局局长
李献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洪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钟呈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西平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松田 市应急局局长
周东开 市审计局局长
张 剑 市外办主任
黄 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褚 冰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战祥春 市大数据局局长
陈湘华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许彦军 临沂海关关长
王景美 临沂商城党工委书记
刘春晨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邹际国 临沂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沈如茂 兰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 强 罗庄区委副书记、区长
姚运明 河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相平 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岳宝强 临沂供电公司总经理
梁绍伟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
孙 涛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东春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张洪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委会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组委会负责各项工作的总指挥、总协调、总调度,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或配合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展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展会媒体宣传方案、主流媒体记者参会邀请及接待工作;指导做好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牵头做好“好客山东”快闪活动的筹备工作。
市委网信办:配合做好展会的网上宣传推介工作;配合做好“好客山东”快闪活动的筹备工作。
团市委:负责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市工商联:负责与全国各地商会、协会联系,积极邀请各商会、协会组团参展参会,并配合做好接待工作。
市贸促会:配合做好境外特别是RCEP国家商协会的邀请和参展参会工作;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合作高峰论坛、2021RCEP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会—感知新山东·临沂专场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首届临沂智慧物流科技圆桌论坛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在展会期间重要活动场所的应急通讯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场馆及各项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协调和维护工作;负责处理现场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展会期间展馆、宾馆及各项活动场所的车辆停放管理及周边交通管控、秩序维护。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和拨付办展资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区建设工地的墙体、围挡等广告资源进行展会宣传;配合做好展会社区宣传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城区户外广告资源进行展会宣传;做好展会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展会氛围营造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市内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广告、站牌广告及汽车站广告位等广告资源进行展会宣传;负责展会期间长途汽车站悬挂欢迎条幅等氛围营造工作;负责开通展会临时公交线路。
市商务局:承担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展会报批及展会筹备工作;负责邀请主办单位参加展会开幕式及有关配套活动;牵头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合作高峰论坛、主宾国推介活动、首届RCEP区域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香醇体验”咖啡甄选品鉴会等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配合做好2021RCEP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会—感知新山东·临沂专场活动、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首届临沂智慧物流科技圆桌论坛、临沂进口商品城购物节、“好客山东”快闪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各星级酒店放置展会宣传资料;负责利用展会平台宣传推介全市旅游资源;负责重要来宾、客商参观文化和旅游景点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策划“红色沂蒙行”旅游专线,为到会嘉宾提供红色旅游服务;配合做好主宾国推介活动、2021RCEP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会—感知新山东·临沂专场活动、“好客山东”快闪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展会期间医疗保障和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医疗处置工作;负责按照展会实际需求协调医务人员入驻展馆、宾馆及各项活动场所。
市应急局:指导制定展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审计局:负责办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市外办:指导做好展会的涉外工作;负责邀请省外办领导参加开幕式及有关配套活动;负责邀请RCEP国家政要、驻华使领馆官员、境外商协会参加展会;负责邀请RCEP国家驻华使领馆、境外商协会组织企业以国家馆的形式参展;牵头做好2021RCEP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会—感知新山东·临沂专场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合作高峰论坛、主宾国推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参展商品的质量监管及参会消费者的维权工作;做好展会期间展馆、相关宾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利用银行网点等金融机构的广告资源开展展会宣传。
市大数据局:配合做好展会大数据技术应用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展馆消防隐患检查及展会期间的消防救援工作。
临沂海关:负责为参展的境外展品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通关和检验检疫服务。
临沂商城管委会:配合做好临沂商城市场氛围营造和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合作高峰论坛、2021RCEP区域国际合作交流会—感知新山东·临沂专场活动、首届RCEP区域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首届临沂智慧物流科技圆桌论坛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牵头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兰山区政府:负责区域内环境整治、氛围营造等工作;配合组委会做好展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安全保卫、疫情防控、广告宣传等工作;牵头做好临沂进口商品城购物节的组织筹备工作,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首届RCEP区域特色产品网红直播选品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罗庄区政府: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河东区政府: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组织区域内有关企业参展参会;配合做好首届RCEP区域(山东)合作高峰论坛、首届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客商洽谈推介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负责协调机场候机大厅、贵宾室、室外广场等广告资源进行展会宣传;做好参会客商、来宾的票务工作;配合做好重要来宾、客商在机场的接待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展会期间机场广告牌、欢迎标语等氛围营造工作。
临沂供电公司:负责制定展会期间电力供应与应急保障方案,安排相应数量的电力保障车,保障电力供应。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负责开辟专栏专题,宣传推介展会;负责及时跟踪报道展会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负责利用融媒体平台对展会进行宣传报道;配合做好“好客山东”快闪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市内广播、电视台等开辟专栏节目,营造展会的浓厚氛围;负责利用融媒体平台对展会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开幕式、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录播等工作;配合做好“好客山东”快闪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负责临沂国际博览中心展馆服务工作。
2021-07-06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相恩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1-07-01临政任〔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相恩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朱立龙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郭晓为临沂市地震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桑立杰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31
临政任〔20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相恩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朱立龙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郭晓为临沂市地震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桑立杰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2021-07-0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相恩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2021-07-01临政任〔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相恩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朱立龙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郭晓为临沂市地震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桑立杰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31日(2021年7月1日印发
临政任〔20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相恩为临沂市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朱立龙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郭晓为临沂市地震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桑立杰的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7月1日印发)
2021-07-01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6-30临政办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
临政办发〔20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6号)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现就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的要求,推进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通过改革,进一步合理确定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切实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别划分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
(一)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等内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市级根据国家、省基础标准确定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实行分档负担,分担比例按临政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2. 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全市统一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免费产前筛查等妇幼项目。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市级根据事件涉及人群和地域范围、受害程度等因素予以补助;全市统一实施的妇幼项目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予以补助。
(二)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市级和县区财政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缴费补助。市级财政按照规定标准实行分档负担,分担比例按临政办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2. 医疗救助。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救助需求、工作开展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给予补助。
(三)计划生育。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实行分档负担,分担比例按临政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市级根据国家、省基础标准确定全市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人均经费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四)能力建设。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1. 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县区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紧急救治、支农等任务,由县区财政给予合理补助。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市级财政事权任务的,由市级财政予以合理补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市级财政对县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按规定给予补助。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医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按照规定落实对社会力量办医的补助政策。
2. 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市级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对县区予以补助。县区自主实施的项目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3.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监测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隶属关系分别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4. 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价格监测、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分别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5.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包括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等,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绩效考核情况、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对县区予以补助。县区自主实施的中医药项目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医疗卫生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级基本建设支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相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
市级财政事权且确需委托县区行使的事项,受委托县区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监督。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事项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市级制定全市基础标准的事项,各县区政府可在确保全市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医疗救助、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基础标准的事项,市级提出原则要求并设立绩效目标,县区据此自主制定本地区标准,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区制定出台本地区标准要充分考虑区域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各县区标准高于市级基础标准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级备案后执行;各县区出台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等事项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
按照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上述分担比例调整涉及的市与县区支出基数划转,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角度,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组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协调解决研究改革中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二)统筹协同推进。该项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事项。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约束力,形成两项改革良性互动、协同促进的局面。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和县区财政要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合理安排预算,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提供。对县区政府合理制定保障标准、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除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可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安排,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
2021-06-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6-30临政办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
临政办发〔20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6号)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9〕7号),现就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的要求,推进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通过改革,进一步合理确定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切实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别划分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
(一)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等内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市级根据国家、省基础标准确定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实行分档负担,分担比例按临政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2. 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全市统一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免费产前筛查等妇幼项目。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市级根据事件涉及人群和地域范围、受害程度等因素予以补助;全市统一实施的妇幼项目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予以补助。
(二)医疗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市级和县区财政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缴费补助。市级财政按照规定标准实行分档负担,分担比例按临政办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2. 医疗救助。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救助需求、工作开展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给予补助。
(三)计划生育。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实行分档负担,分担比例按临政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市级根据国家、省基础标准确定全市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人均经费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四)能力建设。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1. 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县区政府委托的公共卫生、紧急救治、支农等任务,由县区财政给予合理补助。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市级财政事权任务的,由市级财政予以合理补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市级财政对县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按规定给予补助。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医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按照规定落实对社会力量办医的补助政策。
2. 卫生健康能力提升。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市级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对县区予以补助。县区自主实施的项目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3.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监测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隶属关系分别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4. 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价格监测、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按照承担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所属机构隶属关系分别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5.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包括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等,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县区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绩效考核情况、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对县区予以补助。县区自主实施的中医药项目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医疗卫生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级基本建设支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军队、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现行体制和相关领域改革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责任。
市级财政事权且确需委托县区行使的事项,受委托县区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监督。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事项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市级制定全市基础标准的事项,各县区政府可在确保全市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医疗救助、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统一制定基础标准的事项,市级提出原则要求并设立绩效目标,县区据此自主制定本地区标准,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区制定出台本地区标准要充分考虑区域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各县区标准高于市级基础标准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级备案后执行;各县区出台涉及重大政策调整等事项的,需事先按程序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
按照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上述分担比例调整涉及的市与县区支出基数划转,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角度,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组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协调解决研究改革中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二)统筹协同推进。该项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和事项。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约束力,形成两项改革良性互动、协同促进的局面。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和县区财政要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合理安排预算,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提供。对县区政府合理制定保障标准、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除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等资本性支出可通过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安排,主要通过上级政府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弥补。
(2021年6月30日印发)
2021-06-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郯城县泓元屠宰厂等1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的批复2021-06-30临政字〔2021〕72号市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提请市政府取消郯城县泓元屠宰厂等1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的请示》(临农请字〔2021〕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取消郯城县泓元屠宰厂等10家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屠宰企业经营活动,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临政字〔2021〕72号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提请市政府取消郯城县泓元屠宰厂等1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的请示》(临农请字〔2021〕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取消郯城县泓元屠宰厂等10家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屠宰企业经营活动,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附件: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名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名单
1.郯城县泓元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261104112)
2.郯城县金利肉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代码:261104082)
3.沂南县金盛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代码:261111052)
4.平邑县宏泰食品厂(定点屠宰代码:261109112)
5.兰山区群翔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261101092)
6.兰陵县食品公司南桥食品站(定点屠宰代码:261105072)
7.兰陵县食品公司磨山食品站(定点屠宰代码:261105232)
8.兰陵县食品公司卞庄食品站(定点屠宰代码:261105092)
9.兰陵县食品公司尚岩食品站(定点屠宰代码:261105182)
10.兰陵县食品公司大仲村食品站(定点屠宰代码:261105122)
2021-06-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1-06-30临政字〔202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
临政字〔202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和修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土壤污染管控体系建成,用水总量、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碳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通知》,推进我市生态红线优化和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二)环境质量底线管控
1.水环境质量:以实现全流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底线,以国控和省控流域河流水质断面年均浓度达标为基本要求,以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为阶段性目标,划定132个水环境管控分区单元,构建全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要求与入河口分级管控目标体系,不断提升水质优良率。
2.大气环境质量:以推进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为底线,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为基本要求,以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重点,划定大气环境优先管控分区、重点管控分区和一般管控分区,提出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计划,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以构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防控体系为底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确保地下水劣五类水体比例不增加直至消除劣五类水体。
(三)资源利用上线管控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增容计划,推进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生态保障用水持续增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构建天然气供销保障体系。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计划,推进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提升沂蒙碳汇储备能力。
(四)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75个,分类提出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类单元66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该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禁止新建高污染排放和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涵盖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解决产业布局性大气污染、解决流域水环境污染和区域环境应急保障体系薄弱等问题,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直至市域全面达标。
3.一般管控单元67个,为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的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该区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恶化。
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环境管控单元基础上,以管控生态红线、实现环境质量目标和控制资源利用上线为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环境管理政策,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准入、限制和禁止的清单,体现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构建覆盖全市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的“1+17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175”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加强“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合。
(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进一步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三)规范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产业园区的落地实施,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着力防范产业园区环境风险,全面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切实细化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联动、融合、提升,引领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推进“三线一单”数字化应用。依托“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落图固化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与其他业务平台互联互通。从严管理“三线一单”数据信息,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五)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原则上每5年开展1次评估调整,并依据评估情况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等提出的调整意见编制市级更新调整方案。5年内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可按程序开展动态更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三线一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市、区县要建立“三线一单”实施、评估、调整更新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组建和完善相关技术团队,切实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实应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监督和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完善本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加强监督,切实推进实施应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依据本辖区、本领域管理需求及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要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附件:1.临沂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2.临沂市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划定表
3.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临沂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件2
临沂市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划定表
区县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兰山区 0 2 11 罗庄区 1 7 2 河东区 0 4 8 郯城县 6 7 2 兰陵县 5 2 11 沂水县 9 3 8 沂南县 7 1 8 平邑县 16 3 0 费 县 7 1 5 蒙阴县 10 1 0 莒南县 4 4 9 临沭县 1 7 3 合 计 66 42 67 附件3
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06-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1-06-30临政字〔202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
临政字〔202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和修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土壤污染管控体系建成,用水总量、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碳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通知》,推进我市生态红线优化和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二)环境质量底线管控
1.水环境质量:以实现全流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底线,以国控和省控流域河流水质断面年均浓度达标为基本要求,以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为阶段性目标,划定132个水环境管控分区单元,构建全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要求与入河口分级管控目标体系,不断提升水质优良率。
2.大气环境质量:以推进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为底线,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为基本要求,以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重点,划定大气环境优先管控分区、重点管控分区和一般管控分区,提出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计划,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以构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防控体系为底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确保地下水劣五类水体比例不增加直至消除劣五类水体。
(三)资源利用上线管控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增容计划,推进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生态保障用水持续增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新增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构建天然气供销保障体系。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计划,推进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提升沂蒙碳汇储备能力。
(四)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75个,分类提出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类单元66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该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禁止新建高污染排放和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涵盖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解决产业布局性大气污染、解决流域水环境污染和区域环境应急保障体系薄弱等问题,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直至市域全面达标。
3.一般管控单元67个,为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的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导向,该区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恶化。
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环境管控单元基础上,以管控生态红线、实现环境质量目标和控制资源利用上线为原则,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环境管理政策,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准入、限制和禁止的清单,体现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构建覆盖全市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的“1+17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175”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加强“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并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做好应用,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合。
(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进一步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三)规范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产业园区的落地实施,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着力防范产业园区环境风险,全面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切实细化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成果联动、融合、提升,引领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推进“三线一单”数字化应用。依托“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落图固化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与其他业务平台互联互通。从严管理“三线一单”数据信息,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
(五)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原则上每5年开展1次评估调整,并依据评估情况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等提出的调整意见编制市级更新调整方案。5年内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可按程序开展动态更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三线一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市、区县要建立“三线一单”实施、评估、调整更新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组建和完善相关技术团队,切实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实应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监督和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完善本辖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加强监督,切实推进实施应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依据本辖区、本领域管理需求及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要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附件:1.临沂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2.临沂市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划定表
3.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临沂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件2
临沂市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划定表
区县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兰山区 0 2 11 罗庄区 1 7 2 河东区 0 4 8 郯城县 6 7 2 兰陵县 5 2 11 沂水县 9 3 8 沂南县 7 1 8 平邑县 16 3 0 费 县 7 1 5 蒙阴县 10 1 0 莒南县 4 4 9 临沭县 1 7 3 合 计 66 42 67 附件3
临沂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1-06-30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06-28临政办字〔2021〕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扎实推进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科学实施资源保护(一)开展资源调查。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生物多样性提供数据支撑。利用3-5年时间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种类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
临政办字〔202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1〕6号),扎实推进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实施资源保护
(一)开展资源调查。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生物多样性提供数据支撑。利用3-5年时间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种类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建立资源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监测。(市林业局牵头)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摸清全市水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区域和洄游规律等数据,建立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常规监测系统。(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加强生态保护。科学划定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区域,将野生动物集聚区、栖息地、鸟类迁徙停歇地等重要区域纳入保护范围,加强保护范围内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根据各县(区)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一切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市林业局牵头)
(三)设立收容救护站。按照“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市级设立2至3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每个县区设立1至2处临时收容救护站点,强化人员、财政保障,配备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构建快速高效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市林业局牵头)强化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和增殖放流,完善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保护和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和改善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四)科学监测防控。根据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指导县区科学设置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监测范围和巡护路线,配备监测物资、设备,建立监测巡护队伍,提高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强风险评估,科学处置野生动物疫病疫情。(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机制
(一)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依法依规开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事项办理。加大野生动物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台帐,实施动态化管理。(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二)妥善处置致害损失。加强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毁坏农作物、水产品、林果、捕捞渔具、养殖设施等财产损失的调研,逐步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构建共同保护格局。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日(周、月),广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一)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野生动物专题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巡护巡查机制,提升专业保护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执法装备设施,依法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牵头)
(二)强化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采取执法检查、技术布控、核查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严密排查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及时清理网上违规信息,加强部门配合,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临沂市邮政管理局、临沂海关配合)
(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强化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侦办,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公安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事关生态安全和公众卫生安全,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抓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管理局面。
(二)强化部门联合。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协调配合机制,协调解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保护管理机制,实现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督管理,提升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疫病防控、栖息地保护修复、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收容救护体系建设等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能力建设,有力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
(四)做好政策帮扶。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全市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养殖户转产转型、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政策倾斜,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进一步巩固全市禁食野生动物成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2021-06-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及部分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结果的通知2021-06-28临政办字〔202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为乡村产业发展培优领头雁、育强新动能,根据《临沂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认定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等181家企业为临沂市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同时,对第一至五批和第十批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
临政办字〔202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为乡村产业发展培优领头雁、育强新动能,根据《临沂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认定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等181家企业为临沂市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同时,对第一至五批和第十批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经评议,临沂市乐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54家企业监测合格(其中10家龙头企业符合更名条件,准予更名),继续保留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临沂市润禾农物产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监测不合格,取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希望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突出标准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业态融合、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助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指导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更好发挥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附件:1.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第一至五批和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结果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附件1
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共181家,其中新申报115家,递补66家)
新申报企业
序号
所在县区
企业名称
1
兰山区
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
2
兰山区
山东集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
兰山区
山东春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4
兰山区
山东皖鲁情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兰山区
山东禾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6
兰山区
山东兴乾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
罗庄区
临沂江泉肉制品有限公司
8
罗庄区
山东泓企食品有限公司
9
罗庄区
临沂市民康肉制品有限公司
10
罗庄区
罗庄区华益种植专业合作社
11
罗庄区
山东秋耕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2
罗庄区
山东金泉农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3
罗庄区
临沂优源牧业有限公司
14
罗庄区
罗庄区福勇鲟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15
河东区
临沂顺华食品有限公司
16
河东区
临沂市创新养殖厂
17
河东区
临沂沂蒙绿源菜润家配送有限公司
18
河东区
临沂万德福冻干食品有限公司
19
河东区
临沂六和正旺饲料有限公司
20
郯城县
山东多采花木有限公司
21
郯城县
山东玉带食品有限公司
22
郯城县
山东惠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3
郯城县
临沂播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4
郯城县
郯城新力面粉有限公司
25
郯城县
临沂绿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6
郯城县
郯城县勤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7
郯城县
郯城县江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8
兰陵县
兰陵和康源饲料有限公司
29
兰陵县
山东庄超食品有限公司
30
兰陵县
临沂好好吃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1
兰陵县
临沂鼎新农产品有限公司
32
兰陵县
山东成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3
兰陵县
兰陵县宝丰坊面业有限公司
34
兰陵县
兰陵广和帽业有限公司
35
兰陵县
兰陵县瑞泽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
兰陵县
山东垦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7
兰陵县
兰陵县李清泉食品有限公司
38
兰陵县
山东万紫千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9
兰陵县
兰陵汇利种植专业合作社
40
兰陵县
山东金信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41
莒南县
山东鲁供丰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42
莒南县
莒南县昊睿农机化种植专业合作社
43
莒南县
山东日新食品有限公司
44
莒南县
山东青牧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45
莒南县
临沂佳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46
莒南县
临沂大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7
莒南县
临沂九州汇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48
莒南县
临沂正能量生物有限公司
49
莒南县
莒南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50
莒南县
莒南海鼎饲料有限公司
51
沂水县
沂水林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52
沂水县
沂水县凤凰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3
沂水县
沂水农丰食品有限公司
54
沂水县
山东正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5
沂水县
山东皇世食品有限公司
56
沂水县
山东泓昇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7
沂水县
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
58
蒙阴县
山东金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9
蒙阴县
蒙阴县大崮弘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
蒙阴县
临沂富利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1
蒙阴县
山东崮里花蜂业有限公司
62
蒙阴县
蒙阴佳达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63
蒙阴县
山东蒙桃果业有限公司
64
蒙阴县
蒙阴青牧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5
蒙阴县
蒙阴县桃之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6
蒙阴县
蒙阴县红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7
蒙阴县
山东汇能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68
平邑县
山东中平药业有限公司
69
平邑县
山东健华药业有限公司
70
平邑县
平邑众客康惠食品有限公司
71
平邑县
临沂众客饲料有限公司
72
平邑县
平邑益客种禽有限公司
73
平邑县
山东餐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4
平邑县
山东认养一头牛乳业有限公司
75
平邑县
临沂嘉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6
费县
山东左三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77
费县
费县六和化海食品有限公司
78
费县
费县金秋栗业有限公司
79
费县
费县刘荣富家庭农场
80
费县
未来智慧农业(费县)有限公司
81
费县
山东蒙浆酒业有限公司
82
费县
临沂天庆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83
费县
费县树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4
费县
费县春曦茶业有限公司
85
费县
山东蒙星机械有限公司
86
费县
费县栗薯食品厂
87
费县
山东万蜂朝蜂业有限公司
88
费县
费县昶农玫瑰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89
费县
费县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90
费县
临沂欣宇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
费县
山东正宇兔业有限公司
92
费县
山东明杨药业有限公司
93
费县
山东新四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4
费县
山东好又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5
费县
山东后乡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6
费县
山东芃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7
费县
山东省金昇工艺品有限公司
98
费县
山东利山涧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9
费县
山东弘正齐鲁农博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费县
临沂鲜牧奥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01
费县
费县宝樱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
102
沂南县
山东超和食品有限公司
103
沂南县
临沂国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4
沂南县
沂南县长虹食品有限公司
105
沂南县
沂南县金昇花生筛选厂
106
沂南县
临沂鑫恒食品有限公司
107
沂南县
山东清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8
临沭县
临沭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
109
临沭县
临沭岚润饲料有限公司
110
临沭县
临沭六和种猪有限公司
111
临沭县
山东金薯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2
临沭县
临沭县兴隆粉丝厂
113
临沭县
山东佳华花生食品有限公司
114
临沭县
希富得(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115
高新区
临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
递补企业
序号
所在县区
企业名称
1
兰山区
临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兰山区
临沂农发农产品基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兰山区
山东尚农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4
兰山区
山东中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
兰山区
临沂海良食品有限公司
6
兰山区
山东三维大豆蛋白有限公司
7
兰山区
临沂市良谷食品有限公司
8
兰山区
山东名乐食品有限公司
9
罗庄区
罗庄区富彭种植专业合作社
10
罗庄区
罗庄区垚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11
罗庄区
罗庄区茂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12
河东区
临沂为民食品有限公司
13
河东区
山东奥德山水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14
河东区
临沂万德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5
河东区
临沂玉白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6
河东区
临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
17
郯城县
郯城县郯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18
郯城县
郯城县高大制帽厂
19
郯城县
临沂正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20
郯城县
澳思柏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1
郯城县
郯城县纪昌农业机械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22
郯城县
启泉(山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3
兰陵县
兰陵县城投开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4
兰陵县
兰陵县金盛种植专业合作社
25
兰陵县
兰陵县宝平水貂养殖专业合作社
26
兰陵县
兰陵新希望六和虹郡食品有限公司
27
兰陵县
兰陵县永康食品有限公司
28
兰陵县
兰陵县宏福源食品有限公司
29
兰陵县
兰陵县马山种植专业合作社
30
兰陵县
兰陵县利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31
兰陵县
兰陵县德成种植专业合作社
32
莒南县
山东浩瀚食品有限公司
33
莒南县
临沂龙泽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34
莒南县
山东影响力科技有限公司
35
莒南县
莒南县嘉宝农产品有限公司
36
莒南县
临沂鹊桥工艺品有限公司
37
莒南县
莒南县绪国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
38
莒南县
山东兴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9
莒南县
莒南县金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40
莒南县
莒南县博升农机专业合作社
41
莒南县
莒南县吉山果品专业合作社
42
莒南县
莒南县嘉世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43
莒南县
莒南和信食品有限公司
44
莒南县
山东亚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5
沂水县
临沂禾普种禽有限公司
46
沂水县
临沂鑫和花卉有限公司
47
沂水县
沂水县米老爹食品有限公司
48
沂水县
临沂鸿源饲料有限公司
49
沂水县
沂水县凯宇畜禽养殖场
50
沂水县
临沂德尚食品有限公司
51
蒙阴县
临沂中运菌业有限公司
52
蒙阴县
蒙阴海泉食品有限公司
53
平邑县
平邑众康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54
平邑县
平邑县梓阳山楂种植专业合作社
55
平邑县
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联农蓝莓种植专业合作社
56
费县
费县百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57
沂南县
沂南海鼎饲料有限公司
58
沂南县
山东竹泉村食品有限公司
59
沂南县
山东竹园食品有限公司
60
沂南县
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
61
临沭县
临沂市康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62
临沭县
山东庆丰农业种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3
临沭县
临沭县恒大牧业服务有限公司
64
临沭县
临沭县美邦家具有限公司
65
临沭县
临沭县伏强蛋鸡养殖场
66
临沭县
山东扬名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2
第一至五批和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结果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原名称
监测结果
1
兰山区
临沂市乐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合格
2
临沂市明达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3
山东凯源木业有限公司
合格
4
临沂市建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5
山东省临沂市华利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6
临沂金玖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7
山东北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8
临沂佳和饲料有限公司
合格
9
临沂富春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0
临沂市兰山区彦春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格
11
临沂炳午农资有限公司
合格
12
临沂市兰山区金桥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格
13
罗庄区
临沂市恒联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4
临沂市沂河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合格
15
临沂博大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6
罗庄区丰喜园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17
山东裕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8
罗庄区秋硕家庭农场
合格
19
罗庄区金源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20
临沂乐田园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1
罗庄区沂堂镇文博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22
罗庄区爱利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23
山东夷方花木有限公司
合格
24
河东区
临沂大宋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5
临沂田源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6
临沂同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7
临沂沂蒙红嫂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8
临沂市天成面粉有限公司
合格
29
临沂安丰粮油有限公司
合格
30
临沂大田农牧有限公司
合格
31
山东华夏高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32
山东豪德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33
临沂仙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34
临沂鑫乐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35
临沂万达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36
临沂市瑞发德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37
临沂市河东区和润饲料用油有限公司
合格
38
临沂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合格
39
中化山东肥业有限公司
合格
40
临沂市多维木瓜饮品有限公司
合格
41
山东汤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42
临沂齐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43
临沂市宏星米业有限公司
合格
44
山东瑞蕈天库菌种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45
山东晨越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46
山东沂州海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绿益家农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47
山东鼎植苗木种植绿化有限公司
合格
48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合格
49
山东朱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50
郯城县
郯城县种子公司
合格
51
临沂市姜湖贡米米业有限公司
合格
52
山东双泰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53
郯城县宏星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54
山东八达面粉有限公司
临沂八达面粉有限公司
合格
55
郯城美全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56
郯城县华强面粉有限公司
合格
57
临沂美德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58
郯城平祥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合格
59
临沂市宝华面业有限公司
合格
60
郯城德惠饲料有限公司
合格
61
郯城县瑞丰米业有限公司
合格
62
郯城县老丁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格
63
郯城县广发米业有限公司
合格
64
兰陵县
山东南菜园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65
兰陵农垦实业总公司
合格
66
兰陵县泰隆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67
兰陵县鑫利达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68
兰陵县信诚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69
兰陵县冯超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70
兰陵县富源养殖场
合格
71
兰陵县裕利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72
兰陵县山河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73
山东新天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74
山东天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75
兰陵和康源生物育种有限公司
合格
76
兰陵县利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77
山东洪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兰陵县洪川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78
兰陵县政和菌业有限公司
合格
79
兰陵县葆隆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80
兰陵县祥通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兰陵县祥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81
兰陵瑜叶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82
兰陵县绿林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83
兰陵县民康黄葵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84
兰陵县联利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85
兰陵县金穗家庭农场
合格
86
兰陵县海龙蔬菜有限公司
合格
87
莒南县
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
合格
88
临沂市玉芽茶业有限公司
合格
89
莒南绿之家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90
莒南海通丝业有限公司
合格
91
山东省莒南县坪上石材厂
合格
92
莒南县环河茶叶有限公司
合格
93
莒南伟达养殖有限公司
合格
94
山东沂蒙绿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
95
山东广华农产品有限公司
合格
96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合格
97
山东兴祥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98
莒南瀚德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99
山东瑞祥泰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合格
100
临沂恒兴泰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合格
101
莒南县旺盛食品厂
合格
102
山东绿城家居有限公司
合格
103
山东正山堂茶业有限公司
合格
104
莒南富源春茶叶有限公司
合格
105
莒南县金秋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06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九牛农牧有限公司
合格
107
山东绿之润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08
山东裕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09
莒南县福润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10
莒南县粮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111
山东洪祥包装有限公司
合格
112
山东小晶编织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113
莒南县绿逸茶叶专业合作社
合格
114
莒南县贵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115
山东御尔康商贸有限公司
合格
116
莒南汇丰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17
沂水县
沂水县和君鸭业有限公司
合格
118
临沂申和益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19
山东蒙山龙雾茶业有限公司
合格
120
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121
临沂东旭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22
山东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23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合格
124
山东诺好佳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25
山东白羚乳业有限公司
合格
126
山东名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27
沂水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28
山东昆润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29
沂水五谷满院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30
临沂鑫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合格
131
沂水桂柳牧业有限公司
合格
132
山东贝贝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33
山东天蓝禽业有限公司
合格
134
山东振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35
沂水县江原牧业有限公司
合格
136
沂水六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37
蒙阴县
蒙阴边家风味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38
山东新银麦啤酒有限公司
合格
139
山东蒙山酿酒有限公司
合格
140
山东沂蒙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41
蒙阴县巩氏蜜蜂园有限公司
合格
142
山东维蕾克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合格
143
山东佛峪清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144
山东美华果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45
蒙阴米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格
146
蒙阴源泉山庄
合格
147
蒙阴县山旺农庄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48
山东茂田园艺有限公司
合格
149
临沂景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150
山东泽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51
山东省高鼎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152
蒙阴县鸿大果蔬储藏有限公司
合格
153
蒙阴卧虎山家庭农场
合格
154
蒙阴县果润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临沂市蒙山旅游区惠农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155
平邑县
平邑县九间棚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
合格
156
平邑县种子有限公司
合格
157
山东蒙山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58
山东蒙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59
临沂市金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60
山东天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
161
山东环球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合格
162
山东玉泉玻璃包装有限公司
合格
163
山东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64
平邑县金利种鸡场
合格
165
山东沂蒙人家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66
临沂市清甜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67
怡达(临沂)食品有限公司
临沂市怡达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68
山东红旺罐头有限公司
合格
169
山东鲁冠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70
山东牧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合格
171
平邑县泽海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合格
172
山东新大陆制药有限公司
合格
173
平邑凤泽源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74
山东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合格
175
平邑同惠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76
临沂九州天润中药饮片产业有限公司
合格
177
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龙谷女儿茶有限公司
合格
178
临沂市蒙山旅游区伟人峰生态农业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179
平邑永胜药业有限公司
合格
180
平邑县永发大银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合格
181
费县
临沂七星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82
山东华鑫佳升木业有限公司
合格
183
费县蒙禾特色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184
山东费县中福科技养殖有限公司
合格
185
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186
山东御真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87
费县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188
费县八里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合格
189
费县鑫鑫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格
190
费县海程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91
临沂农佳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92
费县花果香家庭农场
合格
193
山东山林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194
山东润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95
费县壹井好调味品有限公司
合格
196
沂南县
临沂三业成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格
197
临沂龙海禽业有限公司
合格
198
沂南县彩蒙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合格
199
山东众诚鸭业有限公司
合格
200
山东志成食品有限公司
沂南县志成鸭业有限公司
合格
201
山东百草兔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02
沂南县永鑫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03
沂南县佳乐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04
沂南县广昊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05
山东皇上皇众信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06
山东德祥苑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07
山东圣福记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08
沂南中基饲料有限公司
合格
209
沂南县同兴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10
山东盛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211
沂南天合饲料有限公司
合格
212
山东松冠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13
沂南县沂蒙母亲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14
临沂黑土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15
山东群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沂南县群旺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合格
216
临沂顺发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17
沂南县德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218
沂南县华强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19
沂南县恋老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20
临沂昌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21
临沂恒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沂南县恒翔饲料原料有限公司
合格
222
山东沂蒙大妮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大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格
223
三个臭皮匠(临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格
224
临沭县
山东沂蒙老区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225
临沭县方兴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26
临沂连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27
临沭冠山升华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28
临沂蓝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合格
229
临沭县秀涛粉制品厂
合格
230
山东天醁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合格
231
临沭县润雨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32
临沂金凤祥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33
山东故乡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34
山东金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235
临沂忠生良种猪扩繁有限公司
合格
236
临沭晴朗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37
临沭佳柳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38
临沭美艺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39
临沂陆祥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40
临沭县格瑞特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41
临沭县凌云工艺品有限公司
合格
242
山东中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243
山东辰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244
临沂源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合格
245
临沭县汇通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46
临沭县玉龙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合格
247
临沂市鑫尚果品苗木有限公司
合格
248
高新区
临沂丰蕾桂花苗圃有限公司
合格
249
山东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合格
250
临沂益春堂药业有限公司
合格
251
临沂嘉欣水果市场有限公司
合格
252
山东丰之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253
山东巴比熊食品有限公司
合格
254
临沂市书圣酒业有限公司
合格
255
兰山区
临沂市润禾农物产有限公司
不合格
256
富达饲料(临沂)有限公司
不合格
257
临沂天维苎麻纺织有限公司
不合格
258
山东龙氏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59
临沂万城花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0
临沂露哥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1
临沂市兰山区海平花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不合格
262
山东春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3
罗庄区
临沂市蒙山油脂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4
临沂鲁南国际粮油市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5
临沂罗东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6
河东区
临沂向群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7
临沂汇鑫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8
临沂来利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69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盛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不合格
270
临沂金龙冷藏厂
不合格
271
郯城县
山东正德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2
山东亨源面粉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3
临沂益民草制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4
临沂金懋米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5
郯城县汇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
276
山东永耀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7
兰陵县
临沂桃花涧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8
临沂名香泰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79
兰陵县庆丰源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0
兰陵县爱客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1
临沂志泉工艺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2
兰陵县农联养殖专业合作社
不合格
283
临沂拓朴之鑫木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4
兰陵县鸿瑞木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5
兰陵县宜起家庭农场
不合格
286
莒南县
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7
山东沂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8
莒南县涌泉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89
莒南县优盛花生制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0
山东金豆子花生制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1
莒南县联丰粮油制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2
山东勇进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3
山东盛隆牧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4
莒南龙雨饲料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5
莒南金慧通饲料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6
临沂继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7
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298
莒南县新农村茶叶专业合作社
不合格
299
沂水县
沂水银翔丝绸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0
沂水华银丝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1
沂水恒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2
山东万蓉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3
山东利百乐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4
沂水县锦程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5
山东冠宇糖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6
蒙阴县
蒙阴县宗路果品专业合作社
不合格
307
山东谷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8
平邑县
山东康事达实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309
临沂金泰药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0
临沂市蒙山鹰窝峰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1
费县
费县锐志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2
沂南县
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3
山东孙祖小米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4
临沂鑫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5
沂南县万兴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6
临沭县
山东常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7
临沭县供销棉麻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8
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
不合格
319
临沭县蒙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不合格
320
临沭县华盛化工有限公司
不合格
321
临沂市金波食品有限公司
不合格
322
高新区
临沂市韩宇东来木业有限公司
不合格
323
临沂农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不合格
324
山东瑞生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不合格
2021-06-28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临沂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2021-06-24临政办字〔202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明确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4
临政办字〔202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明确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2021-06-24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临沂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6-17临政办字〔202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数字临沂2021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数字临沂2021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23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强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加快建设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一)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制定临...
临政办字〔202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数字临沂2021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数字临沂2021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23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强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设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一)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制定临沂市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双全双百”事项清单,开发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双全双百”服务专区。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拓展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打造“无证明城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牵头)优化提升“爱山东·容沂办”中“关怀专区”模块功能,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和“爱山东”APP适老化改造。(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二)加快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子平台、部门分平台建设,并接入省主平台,各级各部门相关系统和数据资源“应接尽接”,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统筹推动全市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实现重点区域和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应汇尽汇”。(市大数据局牵头)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应用,实现动态监管和即时监督。(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数字政府强基工程。优化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逐步实现到县区双线热备运行,提升政务外网运行稳定性。加强云服务管理,创新政务云管理运行和常态化巡检模式,保持政务云高效、稳定、安全运行。加快机关内部业务系统对接融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办公业务协同。依托“山东通”移动办公服务,推动支撑平台整合,开展PC端和移动端服务门户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
(四)构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配合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优化提升人口、健康、电力等行业分平台。完成政府部门业务主责结构化数据物理汇聚,在5个以上领域实现实时汇聚,交通、用电等数据实现“逻辑集中”。深化数据服务,面向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分别形成50个以上的“数字标签”。(市大数据局牵头)
(五)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完善全市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攻防演练,强化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牵头)强化网络安全保护措施,落实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牵头)
二、大力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六)加快数字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超前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电子材料等优势基础产业。完善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加快软件信息服务企业集聚,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围绕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大数据等领域,建设提升1-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力度,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10个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市工信局牵头)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深入开展智慧农业建设,建设5家左右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快兰陵县数字农业试点县创建,推动农业设施数字化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兰陵县政府牵头)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重大工程、试点示范和政策资金。推广使用省融资服务平台,拓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渠道,提升数字化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加速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建材、五金、粮油等行业推广新明辉垂直电商平台模式,培育1个垂直电商平台。(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实施数字经济生态提升工程,支持现有产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经济园区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新的平台和省级园区。推动高新区、经开区等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数字经济园区加快5G、物联网等设施升级改造,鼓励园区立足区位优势和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牵头)
(九)开展新技术示范应用活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深入挖掘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服务业等领域新技术应用,打造一批典型应用,评选40个以上新技术应用场景。(市大数据局牵头)
三、着力构建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
(十)全面做好疫情精准防控。深化疫情防控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市级全接口平台,持续完善电子健康卡功能,拓展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在线信息查询等领域规范应用。推动电子健康卡全面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覆盖全市9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督促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纳入“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牵头)深化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系统应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监控。(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十一)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数据支撑等领域实施一系列突破行动,遴选打造50个以上优秀解决方案、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性的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探索开展数据确权登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机构创新开发数据应用产品。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举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大赛。(市大数据局牵头)
(十二)全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开展“一市一品牌,一县一亮点”建设行动,做好市本级和沂水、蒙阴两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推动莒南县等入选第三批省级试点,其他县全面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70%的县达到新型智慧城市省级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3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创建“智慧商贸物流”品牌,举办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大赛。(市大数据局牵头)
(十三)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协同推进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任务。加快智慧社区(村居)建设,拓展智慧社区服务,建成18个智慧社区(村居)。(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逐步塑强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
(十四)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加快部署物联网终端,实现NB-IoT网络县级以上主城区全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F5G),提高县级以上城市住宅小区千兆光纤接入能力。力争建成并开通5G基站10000个,实现县级以上城区、乡镇驻地及重点农村区域5G信号全覆盖。开展“5G+”场景突破行动,进一步推动5G在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深度覆盖。(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中国移动临沂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市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沂市分公司、中国铁塔临沂市分公司具体实施)
(十五)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数据中心布局,推动临沂移动、华为等数据中心建设,积极争创2个左右省级绿色数据中心,促进分布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突破发展创新基础设施。围绕大数据相关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数字产业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支持天河超级计算淮海分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高铁片区推进办牵头)
(十七)完善升级融合基础设施。以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为基础,协调推进水利、公安、农业、生态环境、城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涉河湖监控监测数据全面整合,以数据赋能,促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优化完善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不断扩大监测感知覆盖面,实现工情、雨情、水位、水质、水量等实时监测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防洪调度和水资源管理水平。(市水利局牵头)鼓励智能充电桩连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达到8000个以上。(市发改委牵头)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更新、安装临西十一路、长春路、高铁片区、火车站片区等管廊PPP项目传感设备,完成24公里综合管廊传感设备安装。(市住建局牵头)
五、推进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加快建设数字强省的实施意见,以工程化方式扎实推进,研究出台临沂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配合实施数字山东标准提升工程,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督导检查、评估评价等工作机制,做好数字山东发展水平评估。加强对大数据的推广宣传力度,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助力数字强市建设。(市大数据局牵头)
2021-06-1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6-17临政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10日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临政发〔20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
第四条 临沂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将征收决定的相关资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推行信息化管理,应公开的房屋征收信息纳入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平台。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市级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的报批,参与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做好被征收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参与拟定补偿方案,宣传解释政策,组织签订补偿协议,组织残值处置和旧房拆除,根据征收部门的安排承担公告、公示、通知的送达和回迁结算等具体工作。
第八条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教育、民政、税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房屋测绘、房屋预评估、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相关费用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纳入征收成本。
第十条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进行征收: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非因前款所列情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以“自我提升改造”等方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程序,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提交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
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应当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及时作出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对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对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复核、处理。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区)人民政府。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房屋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征收目的、签约期限等;
(三)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四)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
(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单套建筑面积、套数,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认定;
(六)过渡方式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
(七)补助和奖励办法等。
第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听证工作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九条 各级维稳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综合协调、督导部门。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部门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应当在维稳部门指导下,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以及征收补偿费用保障、风险化解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报维稳部门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500户以上或征收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第二十一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安置房源的位置、户型设计方案应确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三章补偿
第二十三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补偿价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临沂市行政区域内,被征收住宅房屋最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90%。
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不具备产权调换条件的非住宅房屋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三)产权清晰。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以所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后,该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第二十八条 对于正常经营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商业设施的征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实行异地安置。
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后,安置面积不足部分按货币补偿价格找回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增加的公摊面积应当给予优惠。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按最低套型面积进行安置。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符合最低套型面积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
第三十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被征收人未与承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协议但符合房屋承租规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征收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同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和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最低套型面积补偿,不得同时享受以上两项政策。
第三十四条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五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第三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性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具体实际,科学合理设定过渡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先建设后搬迁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第三十七条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评估确定。事实已停产停业的不发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第三十八条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规定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工商登记和纳税证明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房屋,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装饰装修的补偿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条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安置房配建的车位、储藏室,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自愿购置。
第四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依法订立补偿协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四十五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搬迁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被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将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被征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注销登记。
第四章征收评估
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由依法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八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一般由一个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但应确定一家牵头单位,评估标准和方法应当统一。
第四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等相关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告知被征收人有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期限为10日。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共同签字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共同协商选定。
被征收人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可以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公告协商期内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组织采取逐户征询、集中投票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采取集中投票、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邀请被征收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
第五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并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纳入征收成本。
第五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如实出具评估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初步评估结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意见;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存在错误的,应当予以修正。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第五十三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出具复核结果。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认为评估报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中选定组成,并予以公示。
第五章房屋拆除
第五十四条 房屋征收拆除包括拆除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地上所有构筑物拆除时的抑尘,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喷淋、洒水,建筑垃圾处置,裸露土地的覆盖、绿化,出入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化监管,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的征收工地扬尘防治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责任人。
第五十六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过招标等程序选择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房屋拆除工作。房屋拆除工程承发包合同应当载明扬尘防治目标、扬尘防治责任和施工安全等内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工地扬尘防治费用、地上附着物残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作为招标价格依据。残值处置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主导片区收入上缴市级财政。
第五十七条 准备实施拆除的房屋征收拆除工地,由拆除施工单位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拆除施工单位开工前要制定完善的《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和《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同一工程存在多家拆除施工单位的,要明确划分扬尘防治责任范围。
加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环保再利用工作,鼓励拆迁施工单位将工地内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分类处置,生产的环保再生颗粒铺填至工地,替代抑尘网治理扬尘,减少抑尘网覆盖造成的二次污染。
第五十八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规定要求,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五十九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当发布预警时,拆除施工单位应停止房屋拆除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屋征收事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二)违反公示、公布、公告、征求意见、听证、评估等房屋征收法定程序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三)违反房屋征收法定补偿内容、标准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应当暂停办理的限制事项手续的;
(五)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的;
(六)违法组织实施强制搬迁的;
(七)未及时核实、处理投诉、举报的;
(八)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产权调换房屋达到交付条件,被征收人应在征收部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回迁结算。征收部门以书面方式进行催告后,被征收人逾期仍不办理回迁结算的,征收部门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补偿协议约定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临政发〔2015〕18号)和《临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临政发〔2015〕19号)同时废止。
第六十三条 在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执行原有政策。
2021-06-17 -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6-17临政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10日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临政发〔20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
第四条 临沂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将征收决定的相关资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推行信息化管理,应公开的房屋征收信息纳入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平台。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市级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编制,征收补偿方案的报批,参与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做好被征收人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参与拟定补偿方案,宣传解释政策,组织签订补偿协议,组织残值处置和旧房拆除,根据征收部门的安排承担公告、公示、通知的送达和回迁结算等具体工作。
第八条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教育、民政、税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房屋测绘、房屋预评估、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相关费用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纳入征收成本。
第十条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进行征收: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非因前款所列情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以“自我提升改造”等方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征收房屋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程序,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提交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
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的,应当合理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及时作出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对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对房屋调查登记、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复核、处理。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区)人民政府。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房屋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征收目的、签约期限等;
(三)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四)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
(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单套建筑面积、套数,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认定;
(六)过渡方式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
(七)补助和奖励办法等。
第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听证工作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九条 各级维稳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综合协调、督导部门。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部门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应当在维稳部门指导下,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以及征收补偿费用保障、风险化解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报维稳部门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500户以上或征收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第二十一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安置房源的位置、户型设计方案应确定。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三章补偿
第二十三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中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补偿价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临沂市行政区域内,被征收住宅房屋最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90%。
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不具备产权调换条件的非住宅房屋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三)产权清晰。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以所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后,该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第二十八条 对于正常经营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商业设施的征收,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实行异地安置。
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后,安置面积不足部分按货币补偿价格找回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增加的公摊面积应当给予优惠。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按最低套型面积进行安置。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符合最低套型面积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
第三十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被征收人未与承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协议但符合房屋承租规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征收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同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和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最低套型面积补偿,不得同时享受以上两项政策。
第三十四条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五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第三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性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市、县(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具体实际,科学合理设定过渡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先建设后搬迁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第三十七条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评估确定。事实已停产停业的不发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双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第三十八条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规定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工商登记和纳税证明且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房屋,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装饰装修的补偿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条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安置房配建的车位、储藏室,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自愿购置。
第四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依法订立补偿协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四十五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搬迁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被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将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被征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注销登记。
第四章征收评估
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由依法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八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一般由一个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但应确定一家牵头单位,评估标准和方法应当统一。
第四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等相关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告知被征收人有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期限为10日。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共同签字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共同协商选定。
被征收人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可以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在公告协商期内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组织采取逐户征询、集中投票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采取集中投票、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邀请被征收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
第五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并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纳入征收成本。
第五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如实出具评估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初步评估结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意见;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存在错误的,应当予以修正。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第五十三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出具复核结果。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认为评估报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乡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中选定组成,并予以公示。
第五章房屋拆除
第五十四条 房屋征收拆除包括拆除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地上所有构筑物拆除时的抑尘,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喷淋、洒水,建筑垃圾处置,裸露土地的覆盖、绿化,出入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化监管,建立和完善网格化的征收工地扬尘防治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责任人。
第五十六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通过招标等程序选择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房屋拆除工作。房屋拆除工程承发包合同应当载明扬尘防治目标、扬尘防治责任和施工安全等内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工地扬尘防治费用、地上附着物残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作为招标价格依据。残值处置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主导片区收入上缴市级财政。
第五十七条 准备实施拆除的房屋征收拆除工地,由拆除施工单位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拆除施工单位开工前要制定完善的《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和《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同一工程存在多家拆除施工单位的,要明确划分扬尘防治责任范围。
加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环保再利用工作,鼓励拆迁施工单位将工地内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分类处置,生产的环保再生颗粒铺填至工地,替代抑尘网治理扬尘,减少抑尘网覆盖造成的二次污染。
第五十八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规定要求,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五十九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当发布预警时,拆除施工单位应停止房屋拆除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屋征收事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二)违反公示、公布、公告、征求意见、听证、评估等房屋征收法定程序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三)违反房屋征收法定补偿内容、标准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应当暂停办理的限制事项手续的;
(五)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的;
(六)违法组织实施强制搬迁的;
(七)未及时核实、处理投诉、举报的;
(八)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产权调换房屋达到交付条件,被征收人应在征收部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回迁结算。征收部门以书面方式进行催告后,被征收人逾期仍不办理回迁结算的,征收部门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补偿协议约定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临政发〔2015〕18号)和《临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临政发〔2015〕19号)同时废止。
第六十三条 在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执行原有政策。
(2021年6月17日印发)
2021-06-17